Advertisement


昆明殘疾人郭玲第三次被綁架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雲南省昆明市大法弟子郭玲,女,五十二歲,患有先天性小兒麻痺,於2009年1月15日早上離開母親家後失蹤。經過家人進一步尋找,才知郭玲被劫持在昆明市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這已是郭伶多年來第三次被非法關押。

我們的社會不是提倡對殘疾人給予溫暖幫助及關愛嗎?為何對一個瘦弱的殘疾人連續進行長達8、9年的迫害,她只不過是信仰了真、善、忍,要告訴人們真、善、忍的美好而已,何罪之有呢?這不僅是對她的迫害,也是對她整個家庭以及全國人民的迫害。國家《憲法》規定宗教信仰自由,郭伶何罪之有?

郭玲一歲時患小兒麻痺,不幸留下了後遺症,走路十分困難。她97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很大,脾氣改好了,更孝敬老人,處處為別人著想。 99年7月20日以後,五華區公安分局多次到家裏威逼、恐嚇、抄家要她放棄信仰「真善忍」,惡警多次強迫她參加所謂的「轉化班」。

2001年6月,由於郭玲始終堅持修煉,五華公安分局又來抄家,抄走了所有法輪功的書籍、錄音機、煉功磁帶等物品,並把她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後,將她勞教兩年,送往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因她是殘疾人,勞教所不收,改為所外執行。

2002年4月,官渡區公安分局又把她抓走,抓她時,一個男警察惡狠狠的朝她臉上打了一巴掌,把她的臉和眼睛都打腫、打青了,當晚放回來;7月份郭玲又被盤龍、官渡兩個公安分局來抄家,這次又把郭玲抓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8個月後和其他刑事犯一起拉到嵩明縣公審,判了她7年刑,2003年3月送到省第二監獄關押。

郭玲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受盡迫害。她腿殘疾嚴重,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被迫幾公里的路去勞動。在被非法關押的幾年裏,她不僅被警察指定的犯人24小時包夾監控,連上廁所都盯梢,不許跟別人說話,還被多次關禁閉,遭受非人虐待。在她56天絕食的情況下,警察利用犯人粗暴的對她五花大綁進行野蠻灌食等等。

現在她七、八十歲的母親每天以淚洗面,本來盼望了五、六年才相聚的女兒,好不容易能全家過個團圓年,誰知又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據悉,郭玲由於使用了寫有幾個字的紙幣,中共當局就綁架關押他。在失蹤的一個禮拜裏,家人報了120及110都無音訊,最後報派出所才知道郭玲被昆明市大觀派出所非法綁架。

郭玲的母親目前已多次心臟病發作,靠速效救心丸急救。在這全國歡度春節的大年夜,郭玲全家卻陷入了極度的悲傷之中,這難道不是對其家人的迫害。

正告雲南省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共人員們,善惡有報是絕對的天理,不要受矇蔽迫害好人以及其家人,盲目把自己當成執政者的機器迫害人民,最終遭報受害的是自己以及家人,請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立即釋放郭玲。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是無罪的,法輪大法洪傳全球八十多個國家,沒有任何國家或地區禁止法輪功的傳播,在同屬中國的港澳台,法輪功也廣為傳播。要多了解真相,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雲南省大觀派出所電話號碼:0871-5340784 5321779 所長姓劉,警號01252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