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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要市惡警對大法弟子余浩輝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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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二零零八年六月,廣東省高要市大法弟子余浩輝在上班期間,在高要市金利鎮乘「308」號公共汽車回南岸鎮的時候,惡人舉報他在車上看法輪功書籍,惡警把書搶走,並強行綁架余浩輝到南岸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由於他拒絕回答惡警的問題,惡警要求家屬去領人。

幾天後高要市的「610」 又藉此來騷擾他,要求他到高要市公安局去問話,過程中他一直講真相,沒有配合任何邪惡的要求。

余浩輝,畢業於深圳的暨南大學,分配到高要郵政局工作。於一九九七年五月修煉法輪大法,並按大法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與江氏互相利用,開始公開對大法與大法弟子進行迫害。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余浩輝抱著講清真相,要求還法輪大法一個清白,還師父一個清白,得到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這樣的訴求,於九九年的十一月左右到北京信訪部上訪,後被非法劫回高要,以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為名,進行拘留。

由於在非法拘留期間,余浩輝堅決不認罪,也沒有配合惡警寫悔過書。獲得釋放後,原單位高要郵政局以不悔過為由,調離原崗位,並把工資調到只有二百多元,直接進行經濟迫害。一個月後,高要惡警以談話為由,誘騙余浩輝到派出所,直接送入了高要看守所進行迫害。

在「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惡警認定余浩輝是高要的負責人和資料點的主要成員,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以交代清楚問題為由把他騙入看守所。余浩輝拒絕回答惡警的問題,並向惡警作了嚴正聲明,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於四月份的時候被非法綁架,10月份左右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二年過年後,辦案的惡警和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直接把他送入了廣東省四會監獄進行迫害,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才釋放。

余浩輝想到香港看望親人,但出入境的工作人員知道他是法輪功學員,屬於布控人,告知他要十年後才准出境。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公開的直接踐踏法律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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