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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大法弟子宋愛昌被非法關押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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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大法弟子宋愛昌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中共當局非法抓捕,已經非法關押近一年。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以所謂的刑法300條「破壞法律實施」曾兩次非法開庭,宋愛昌代理律師發表了內容詳實的無罪辯護意見,近日,審判長蘇常印已經明確答覆,證據不足,沒辦法判。但蘇常印又不敢宣布無罪釋放,想讓檢察院撤訴,可是檢察院如果撤訴就是抓錯人了,牽扯賠償問題,也死撐著不撤訴。律師和親友四處呼籲,石家莊市政法委答應協調,但至今沒有結果。

一審第二次開庭是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已經過去三個多月了,嚴重超期關押,親友要求無條件放人,蘇常印竟然說法輪功案件沒有期限,就是說對法輪功學員可以不受法律約束的無限期關押。

宋愛昌,男,四十八歲,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三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曾擔任設備處和物資處處長等職務。自幼體弱多病,曾患有肺結核、慢性胃病和神經衰弱,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體健康了,他道德變的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發大水時,宋愛昌把出國回來單位給他的一千六百餘元補助全部捐給了災區。

宋愛昌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被市公安局、橋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聯合非法抓捕、同時野蠻抄家,並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訊逼供。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將所謂的「材料」轉到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起訴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橋西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代理律師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但法官不敢依法做無罪判決,只好將案卷材料退回檢察院補充偵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補充偵察又送到橋西區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後的第五十一天,一審第二次開庭,當時已經過了六天審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釋應該改變強制措施,但橋西區法院執法犯法,無理拒絕家屬的取保候審申請。

正告負責宋愛昌案的法官和檢察官,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關押、勞教和判刑,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作為法律工作者一定要依據法律辦案,守住良知,保持歷史清白。就宋愛昌的個案而然,不能一錯再錯,犯下更大的罪惡,現在彌補還來得及,立即無罪釋放宋愛昌。

呼籲當地正義人士收集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法院主管領導電話、通信地址,繼續加大力度發正念、講真相,營救大法弟子的同時,救度那些可以救度的人。


相關單位和部門

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訴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訴科科長:吳慧玲 :0311-87023442

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蘇常印

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
局長: 張金池 85188801
政委:楊子華 85188802
黨委副書記:高克軍 85188803
副局長:張鋼 85188804
副局長:趙新建 85188805(負責迫害)
副局長:周長征 85188806
副局長:張義忠 85188806
副局長:陳志剛 8518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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