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7日,黃希豔與深圳市大法弟子楊小蘭,饒麗聰,王紅軍等9人,為了讓世人了解法輪大法的真相,從深圳到周邊各市縣發真相傳單,在順德市被惡警發現,當時黃希豔的丈夫李振銘及另一位大法弟子正念走脫。黃希豔和楊小蘭,饒麗聰,王紅軍等7位大法弟子被惡警綁架。在勒流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天,遭到順德惡警們非法刑訊審問,恐嚇,並強迫黃希豔做奴役勞動。此次黃希豔被順德惡警非法勞教一年半,其他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二年。
黃希豔和其他大法弟子被惡警強行送到廣東三水市婦女勞教所,在那裏,黃希豔遭到惡警的人格侮辱,他們強行剪短黃希豔的頭髮,強制穿勞教服,戴「勞教牌」,還安排其他勞教人員非法對黃希豔施行24小時「夾控」,強制黃希豔看謊言錄像。由於黃希豔堅信法輪大法,堅信真善忍,惡警不讓黃希豔睡覺,24小時不讓黃希豔大小便,對黃希豔施行惡毒暴力辱罵,長期非法剝奪人身自由。
他們還用電棍電黃希豔,用電棍打她,惡警誘騙叫她罵一句師尊,就讓黃希豔去上廁所。24小時不讓黃希豔閤眼睡覺,處處為難她,並非法對黃希豔加期7個月。在極其邪惡的勞教所裏,2年多的時間中,黃希豔沒有一天好日子過,他們天天對黃希豔強制洗腦,黃希豔的身心遭到了嚴重傷害。
最後從邪惡的勞教所出來時,獄警還打電話把黃希豔母親從千里迢迢的湖北叫到廣東接黃希豔。
黃希豔回到深圳,尋找她的丈夫李振銘,才得知他在2001年3月,被深圳福田公安分局綁架,並非法判刑10年,黃希豔家的房子被單位非法沒收。黃希豔一人孤伶伶的在深圳無依無靠。老母親不放心黃希豔一人在外,陪著黃希豔找工作,她老人家60來歲,也被迫找工作,糊口。
黃希豔與媽媽在深圳最困難的情況下,嚴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困難時期為了減少開支,節省點錢,他們撿被人丟棄垃圾中的菜把它洗乾淨吃,黃希豔每月還要節省錢匯到監獄,給被非法關押的丈夫李振銘的日用開支。在艱難的環境下,他們頂住一切苦難,只為世人能早日明白真相,制止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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