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的過程就是徹底否定清除舊勢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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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七月七日】在《就營救王博與同修交流營救的基點》中曾談過營救基點問題。最近看到明慧報導,武漢大法弟子陳曼營救丈夫張偉傑,結果自己及多名親友也被綁架的消息,個人認為和王博案子的過程有相似之處,也就是營救的基點和心態是不是真正的符合正法的要求。關於營救問題有一些體悟,以下想分幾個方面再談一談。

一、基點

目前大陸是邪黨體制,連其黨魁也受制其中,如果我們不能看清邪黨法律的本質,從而從根本上否定它,無論我們把官司打到哪一級行政部門和法院,都不可能解決實質問題。不僅如此,這套變異的法律程序對大法弟子救度眾生還在起著嚴重的阻礙作用。

而只有用正法理才能破除這種障礙。我們雖然不承認舊勢力,但是迫害畢竟發生了,怎樣否定清除舊勢力的安排,從而證實大法、救度眾生,這才是最重要的。要想清除被邪黨利用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法律程序,首先得認清它。

舊勢力能夠迫害大法弟子,一定是它抓到了大法弟子心性上的漏洞,因為它們藉口說個人修煉第一重要。而我們是把證實法、救度眾生看成第一重要,所以連舊勢力的本身、所有迫害形勢我們都是否定的。那麼我們當然要否定它迫害同修的藉口,但是我們是一個整體,也要去彌補大法弟子修煉中的不足(比如家庭沒圓容好,或者單位中、社會上的不足。我們整體去講清真相,讓他們明白),這樣做的目地不只是為了大法弟子出來,而是為了更好的清除邪惡,救度眾生。

其實整個營救的基點和過程,我們都不能被同修能不能出來的表象而帶動,自始至終都貫穿著清除邪惡、救度眾生、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的基點。只是把營救同修當成一個契機或切入點,只是利用了這件事。往往當同修被抓時,我們首先想到的、看重的是迫害的邪惡、同修的安危和承受的痛苦,營救重點不自覺的落在早點讓同修回來。可是如果站在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的角度看,這樣的想法是不是對呢?我們是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當迫害發生時,首先應該想到的是被邪惡操控、被謊言毒害的參與迫害的眾生將被淘汰的可悲下場,他們又對應著龐大天體的眾多生命,我們怎樣避免他們對正法的犯罪,以及這件事造成的影響我們怎麼挽回。而且如果在背後操控他們的邪惡不清除,他們也障礙大法弟子救度其他眾生。我們應該用最強大的正念清除阻礙眾生得救的一切邪惡。

舊勢力的安排是淘汰參與迫害的這部份人,師父要拯救的是所有眾生,既然這樣舊勢力的安排我們就要否定並徹底清除。師父在《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講:「我們能夠寬容,我們才能度了人。如果每個大法弟子都能這樣想,你們想一想,這慈悲的力量,那不好的因素還有地方可呆嗎?」在大陸有些地區,當發生迫害時,有些同修想到的是自己怎樣不被迫害,把參與迫害者與自己的關係認定為「迫害和被迫害」的關係;而在有些地區,同修想到的是怎樣清除邪惡,自己與參與迫害者是「救度和被救度」的關係,兩種心態所帶來的結果是完全不同的。後者的認識完全跳出了舊宇宙的理,舊勢力也就沒有任何藉口阻擋,更不可能出現迫害進一步加大。《在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中師父講過:「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正法進程走到今天,法對我們的要求越來越高,證實法中的每一件事的背後都應該有明確的法理指導,否則談不上證實法,也難以解體邪惡。

這是個人體會到的為甚麼在營救案例中會有陳曼之類的損失出現的主要原因。

營救過程的每一步都站正基點,以一個營救案例的發正念通知為例:「請某地同修發正念配合:大法弟子某某某被非法關押在某某看守所,現已一百天。一週前,某某法院通知家屬要進行非法審判。作為大法弟子,我們不能承認邪惡的一切安排。我們要圓容師父所要的(「師父要挽救一切眾生,而邪惡勢力卻在真正的利用眾生對大法犯罪,根本目地是毀滅眾生。」──《大法堅不可摧》),徹底清除操控眾生對正法犯罪、毀滅眾生、及迫害大法弟子某某某的一切亂神、黑手、共產邪靈及一切邪惡因素。

二、心態

另一個案例是最近吉林市大法弟子鄭鳳祥和親友五人去黑嘴子勞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妻子李文華後,被勞教所夥同吉林市公安局高薪分局、長江路派出所綁架。從網上搜索了鄭鳳祥幾年來遭受迫害的情況,警察打他時說:「像你這樣判你五年都不多。」邊打邊叫囂:「你記住我叫厲成寶,你告去吧。」

常人社會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警察的反應中可以看出當事同修的心態有偏離法的因素:把迫害當成人對人的迫害,同修對警察的憤恨對應出的就是警察那種邊打邊發洩私憤的表現。

我也遭受了幾次迫害,其中在零三年下半年的一個月之內遭到三次綁架、被判二年教養(均正念闖出)。那個國保大隊和看守所是當地最邪惡的,很多同修在那裏都受到很殘酷的迫害,但對我他們並沒有下去手,當時我甚麼都沒配合他們,在那裏我立掌發正念,從我掌裏發出無數的光射向國保大隊屋子的四周,當時他們都哈哈大笑。問我口供時,我感到在另外空間就是一場正邪大戰,我告訴他們:「你們想知道法輪功真相,我甚麼都告訴你們,剩下的我甚麼都不會告訴你們,你們也不用問,一個字都不會說。因為你們的工作本身就是犯罪,我不能配合你們犯罪,將來法輪功平反了,你們會說我配合你們犯的罪,那樣我也對不起你們,我是學真、善、忍的,我得為你們著想。」

他們聽後想對我動刑,我很鎮靜,馬上想起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中說的:「誰能見到我的時候,我就會幫助他,(鼓掌)我就能夠消減他歷史上的罪業。(鼓掌)所以無論你是做甚麼的、你是幹甚麼的,你只要見到我,我就讓你動善念,你只要見到我,我就能夠在你善念中消你的罪、消你的業。」他們馬上走出屋去,就像受甚麼指揮一樣。他們對我無計可施,用央求的口氣說:「我們就是你說的棍子、工具,我們犯罪你配合一下就行。」我一句話都沒說,最後他們把我關在看守所三天就放了。我跟他們理論:「你們想抓就抓,想放就放,這不你們說的算了嗎?不行,我不能走,你們必須給我一個說法。讓他們把抄我家的東西都還給我。」他們最後找我家人和派出所所長把我接回家。

第二次綁架是因為我多次向他們要從我家拿走的二千元錢,他們惱羞成怒又關了我三天。我找到自己的原因,是爭鬥心導致的,當時去的時候我心想:我看你們還有甚麼理由關我。

第三次被綁架是我發資料被他們綁架判了二年教養,在教養院裏我整天喊「法輪大法好」。在小號裏打我最嚴重的警察,嫌我給他們帶來了麻煩要轉化我,他最兇惡時我想起師父《二零零三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中說的:「甚麼是大法弟子?是最偉大的法造就的生命,(熱烈鼓掌)是堅如磐石、金剛不破的。常人中壞人的一句話算甚麼?你再邪惡也不能使我變,我就要完成我歷史的使命,我就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不一會兒他叫人把我放下來,我說:「我是無辜的被迫害,你沒有親人嗎?你的親人做好人被迫害,你也這樣對他嗎?」他說:「我打你是心疼你,你這樣不吃飯天天喊法輪大法好,就算再好,你命都沒了有啥用?」我說:「我這樣做是抗議你們對我信仰的迫害,我用我的生命維護我的信仰、我做人的標準。這樣恰恰證明我信仰的偉大。」

他聽後很害怕說:「你有甚麼要求對我說,我都能給你辦。」我告訴他:我甚麼要求也沒有,你以後用朋友的身份跟我說話可以,以警察的身份不用說了,因為你以那種身份對我是犯罪。他說:行、行。馬上叫人把手銬打開對別人說:「再以後我值班誰也不許給我兄弟戴手銬。」打我最狠的犯人對我說:「教養院說讓我把你轉化了就讓我早出去,現在我算服了你了,你把我轉化了,我對你下不了手,你有啥用我幫忙的,我在這啥事都能擺平。出去以後咱們做個朋友吧,你不嫌棄我吧?」我說:「你以後別再做壞事了,學大法吧,在這裏呆著多不好啊。」

最後教養院護衛隊的警察集體去找院長反映:教養院不能留他這樣的,他在這咱們賠錢,這麼多人陪著他圖啥呀。再說他本人和家屬都沒簽字咱就收,也不符合程序。於是在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後,他們通知當地公安局把我接回家。

從人這看是他們做了件好事,實質上是當時慈悲與威嚴同在的心態符合了法,他們才有這樣的表現,最初我喊法輪大法好時他們曾說:「沒有一個從這裏喊出去的,喊死了也不放你。」我說:「只要有一口氣我就喊。」我想我就是要證實大法,所以不論在任何環境裏面對任何人都要有一個慈悲祥和的心態給他們講清真相,剩下的師父都能為我們做。

我們地區曾有一個同修被綁架,營救時去公安局送了一封信,送信的同修差點被扣,回來後找到是因為信中有人層面的惡的因素,這不是師父講的「震懾」,震懾是來源於法中的威嚴,而不是人被傷害後的情緒宣洩。同時信中還有高高在上指責和指導對方的因素,而不是真正為了這個生命著想去救度他,去告訴他迫害大法的後果。沒有想到,在正法中我們都是被正的一個粒子,只不過我們大法弟子更多的是選擇自己主動同化法。舊勢力能利用警察迫害大法弟子,其中有大法弟子沒符合法才被抓住藉口促成的因素,這也是舊勢力以幫助師父正法為名執意要迫害而死死抓住的藉口。此時,如果我們單一的為了同修出來,也就陷在了舊宇宙相生相剋的理中。如同師父在《不是搞政治》中講過的「每當解決甚麼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治人,手段上就是強制、打擊、搞運動、搞鎮壓、鬥爭的一套。」師父在《新加坡法會講法》還講過:「你要破壞我的廟,我可能會跟你拼命;你要傷害了我的僧人、弟子,那麼我就要跟你動惡的,就是自始至終好事也存在著負的一面,也就是它惡的一面。」

當同修被綁架時,我們抱著一味的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的心態,強硬的要求警察放人,是一點道理也講不出去的。而只有站在師父正法的角度,救度整個宇宙眾生,因為正法只有師父能做,整個宇宙眾生都已經偏離了法,所做的任何事都達不到正法要求的標準,起到的都是干擾和破壞作用。所以任何生命參與進來,都將被銷毀。正確理解師父正法的洪大慈悲,我們應該清除邪惡、解脫參與的眾生對正法的犯罪。其實我們在證實法中所做的任何事都離不開救度眾生、清除邪惡。

三、營救案例一

這裏有一個成功的營救案例。

二零零六年年末,一學員開車去辦事,路過收費站時,因車裏有大法資料,被縣公安局警察帶走,關押在縣看守所。

家屬見人沒回家,把消息告訴了與該學員在同一單位的大法弟子(該單位有很多大法弟子)。當地學員把電話打到各個看守所,與一個看守所的通話是這樣的:「喂,你好,你這裏有沒有一個叫某某某的人?」「有啊,你是甚麼人?」「我是他同事,昨晚他沒回家,家人很著急,我們也很擔心,麻煩你能不能告訴我他是甚麼時候進去的?」「某日某時。」「因為甚麼呀?」「他車裏有光盤、法輪功資料,一大箱呢。」「能告訴我他是哪個辦案單位送進去的嗎?我們得跟辦案單位聯繫啊。」「是某某國保大隊,趕快送行李吧。」「知道了,謝謝。」

消息發到網上,兩位同修找到當事人家屬。近五個小時的交談也是清除邪惡的過程。同修家屬的牢騷和不滿都表現出來了,情緒激動,滔滔不絕的說呀說,同修想說的話插不進去,兩位同修就面帶祥和的發著正念靜靜的傾聽著她的訴說。三個小時過去了,慢慢的,她平靜下來了,低聲說:「我這些年的委屈跟誰去說啊?誰能理解我啊?只能和你們講。我說這麼多,你們煩不煩哪?」同修說:「嫂子,如果你覺的我們有煩的感覺,那說明我們還不夠真誠……」家屬從開始的敵視、發牢騷,到靜靜的傾聽我們的交流,話語中從開始的「不管、離婚」到「明天我去看他,人不能呆在那裏,那是啥地方啊。」最後同修要離開時,家屬非要留同修吃飯,說是為了多了聊一會兒。我們都感受到那是一個生命真的在甦醒……

這件事一開始對該單位的同修們造成很大波動,有的害怕了,有的連自己的車也不敢開了、找個藉口到外地去了。但當地整體認識到不能讓這件事干擾當地的環境,大家交流了應該如何整體配合徹底解體這場對同修及眾生的迫害。交流中,當大家正念都升起來時,國保大隊來電話讓去接人。去接人的路上,大家又交流:警察說「先接人,剩下的以後再說」,意思就是扣車、放人。大家一致認識到,如果這樣的話,人我們也不接了,必須要人、車一起出來。因為車不放邪惡還是存在,只是變了一種方式,他們的這種要求實質上是邪惡要繼續維持迫害與我們所做的交易,這是我們不能承認的。

但國保說甚麼也不留人,雖然我們沒配合他們接人的要求,他們最終還是單方面的把人放了。

三天半後,雖然人回家了,但車還在公安局,公安局讓拿五萬元錢取車。可見邪惡並沒有真正的徹底清除,只不過它改變了方式,讓我們從經濟上認可它的存在、接受迫害。迫害變成這種方式的原因是我們從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同修們屢次被抓、放回,「罰款」好像成了自然。是我們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對這種迫害方式默認了。正法到了今天,我們真的是在救眾生嗎?

今天,邪惡能揚言要五萬,也是有原因的,從迫害開始到現在,我們地區先後有三輛車發真相被扣,邪惡都是從經濟上實施迫害,金額依次為:第一輛兩千,第二輛五千,第三輛一萬二,現在這是第四輛,揚言要五萬。是我們一次次的給它輸血,滋養了它這麼多年、養肥成這麼大。

同修(單位的領導)去要車,大隊長心虛表現出來是表面上的咋呼:「不行,他本人得到場,因為車不是從你們手裏扣的。」同修回來後感覺車沒要出來很沒面子,想利用社會上的人脈關係起訴他們。也正是因為同修這種心態,出現了針對人的爭鬥心,這使舊勢力有藉口把事情弄大:縣國保隊長把此事報到了市局。這種局面用人的話說:本來可以「小事化了」的事惹成了更大的麻煩。針對這一現象:相關同修(包括去要車的同修)又進行了交流,認識到此時的心態不符合法,法對我們的要求是真正清除邪惡、救度眾生,而我們只把車要出來要不出來的結果看作第一位了,這時我們不符合法的心態表現出來了,這是邪惡抓住的最大藉口。邪惡存在的藉口就是大法弟子不符合法的那一面。實際上,此時我們應該表現出的心態是徹底清除邪惡、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解脫眾生對正法的犯罪。

我們體會到真正的干擾、麻煩存在於大法弟子沒同化法的舊宇宙生命的思維中,而舊勢力和邪黨根本甚麼也不是,如果在我們的一思一念中沒有舊的思維、在我們的思維中沒有任何與參與迫害的人對立的因素,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們好、都是真正為他生命著想的,大法造就的生命就是為他的,我們站在了正法的基點上、完全符合正法理,在助師正法中完全把自己放在其中,過程中不斷的修正自己的心態、歸正自己生命中沒有同化法的因素,完全是為了更好的清除邪惡、救度更多的眾生。我們往往忽略了自身的「不好的表現」,總是一味的去要求、指責別人「不好的表現」,其實別人不好表現的存在都是有原因的,我們應該歸正、解體存在於自身和宇宙中的不符合法的因素。

交流中,大家認識到,先去要車不行啊,要在法理上明白,並不是這個隊長想如何,是我們的心態被舊勢力鑽空子後,另外空間那個邪惡生命在操控、利用警察不好的思想,使他在正法中犯罪,最終被淘汰。既然這輛車現在在公安局,那就讓我們利用這第四輛車走出證實法的路來!認清了它,我們就共同發出強大的正念:徹底解體另外空間利用這件事操控眾生及世人對大法弟子犯罪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徹底解體與之相關的眾生頭腦中抵觸大法的邪惡思想,加持他們的正念,讓其珍惜這次機會,擺放好自己的位置。

隨後,我們找來了與這四次扣車相關的同修,大家在一起交流了此問題,因為在每位相關同修的思想中,都有默認罰款這種經濟迫害方式的因素。以前大多是通過親戚朋友找關係花錢把車拿出來,對於曝光邪惡有顧慮,過去的事沒認識到、沒做好沒關係,我們就是要在這次的切磋交流中,在法理上昇華上來,徹底解體那些存在於我們自身和身外的一切不正的思想與因素。第四輛車的車主同修正念十足的說:「如果這輛車不能起到證實法的作用,那我就不要了。」

這四次迫害的事實在網上揭露出來了,並製作了向當地民眾揭露邪惡的傳單,寄給部份公、檢、法、司、六一零人員,同時大量散發給當地民眾。

我們還注意到,此時正是師父經文《徹底解體邪惡》剛剛發表,師父讓我們集中向勞教所、監獄等黑窩發正念,這些事情的出現是不是在分散我們的精力?在干擾師父目前讓我們做的最重要的事?如果是,那就立刻徹底全部解體!邪惡的根我們已經看到了,妄想牽動我們,這已經是不可能的了,等待它們的只有徹底的毀滅。

人間這面的表現是:三四天後,市局國保隊長主動捎信,讓單位去人,同修去了,隊長說:「你們弄這麼大動靜幹啥,省裏都知道了,打電話問這個事了,你們能不能把網上的消息拿下來?車的事好說,我打一個電話就行。」之後同修又去了縣國保,這個隊長也老實了:「停了這麼長時間,還不給點存車費?」同修說:「耽誤我們這麼長時間工作,還沒找你呢。」他趕緊說:「快走!快走吧!」就這樣,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在同修的整體配合下,這場正邪大戰落下帷幕。

整個過程中,人的表面,我們基本是甚麼都沒做,事實上我們也甚麼都做不了,一切都是師父在做,只是需要我們走正路、不被人世間的假相迷惑,只要我們的心態、基點符合法,不被舊因素鑽空子的時候,法的威力會自然展現出來。

四、營救案例二

去年秋天,我們地區兩個老年同修發資料被綁架。這裏先講其中一個同修的營救過程。

當天半夜,家屬(都是同修)得知人在警署,通過一個熟識的警察做擔保放了人,但當時警察要求同修回去寫保證並交三千元罰款。

第二天,被綁架的同修在去不去交錢、寫不寫保證的問題上猶豫不定。雖然從法理上明白不應該交錢、寫保證,但事情落到自己頭上,還是感覺很難在個人得失和證實法中作出正確選擇。通過家人同修的交流,決定錢不交、保證也不寫,但還覺的已經答應那個警察了、從面子上還是過不去。忐忑不安中,去與別的同修交流,每個遇到的同修都堅決的說:「不能交這錢!這樣是縱容邪惡。」

同修們的正念堅定了她的正念,於是同修們一起交流在法上怎麼做能把這件事處理好。大家從法理上悟到:交錢才是對警察生命真正的不負責任;不交錢才是真正對他們好。如果我們交錢、寫保證,雖然人出來了,但我們還是認可了舊勢力的迫害,證實的不是法、而是人脈關係,這等於讓舊勢力安排來參與迫害的警察犯成了罪、沒有解脫警察,而且我們也在助惡為虐,邪惡也沒有清除。法理清晰之後,家屬同修給警察打電話說:「我沒有三千元錢,保證也不能寫。」警察說:「保證可以不寫,交一千元吧,一點不交不行。」同修說:「一千我也沒有。」警察最終讓交五百元。

這個結果,同修們再交流。認識到從綁架同修、到罰款三千元、到一千元、到五百元,其根本性質是沒有變的,不管成度輕重、數字多少,都是迫害,都是對舊勢力的承認。於是去面對警察講真相,對警察說:「你本來是幫忙,給我們辦了這麼大的事,但我得告訴你清楚:法輪功是被冤枉的,這事如同文革、早晚得有個說法,真到法輪功平反那天,這個罰款對你不好,我們等於坑了你。我可以給你們五百元錢去吃頓飯,但不能作為罰款交這五百元,那樣的話就坑你了。」警察聽後說:「我聽明白了,你們這是慈悲為懷啊。不用給五百了,吃飯給他們二百就行了。」

我們體會到:營救的過程更多的是同修們在法理上的昇華,過程中,參與的同修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認識和表現,針對這些,我們怎麼樣能共同交流,在法上認識清楚,才是問題的關鍵。警察的表現都是我們自身存在問題的外在映射,當我們都在法上明白怎樣對眾生才是好、才是真正的負責任,而沒有一點為私為我的患得患失,本著這樣的基點,告訴警察真相。讓大法的法理展現在常人社會這一層,讓眾生體會到大法的純正與美好、以及修煉者對法的堅定。

第二個案例中另一個同修的營救過程還涉及到徹底否定邪惡對大法弟子非法勞教的犯罪程序的問題。如果有機會將繼續與大家交流。

五、後記

我們地區能做到今天這一步,是長期狀態的積累。從二零零二年起我們就開始了去各勞教所、監獄營救同修。二零零三年起揭露當地邪惡從沒有放鬆過。在與其他地區同修交流過程中,發現很多地區在出現迫害之後,想到的是怎麼樣避免迫害、躲避迫害、甚至自保;而我們地區每出現迫害,大家想的都是如何徹底解體邪惡、救度眾生。遇到困難的時候,面對困難而上是為了證實大法,沒有遇到困難繞開走,否則等於把困難推到後邊去,以後還要面對這些困難,長期下去,會積累成不可逾越的大關。

二零零六年,我們地區教養院解體了。在此之前,同修及家屬不斷去教養院交涉、講真相,教養院院長最後說:「法輪功的事我不懂,以後這樣的人我也不收了。」以上僅為法理交流,不適合從做法上效仿。實際上法理明晰後,做法上是隨意所用、至簡至易的。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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