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起訴周永康等首惡」與大陸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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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大法弟子被迫害八年來,全國上下大多數人都在中共媒體造謠,誣陷,矇騙下,形成了一種錯覺,認為這場迫害是經過立法的,這種錯覺正是中共宣傳所要達到的罪惡目地。事實上,這個被強加「×教組織」的罪名完全是違法的,是根本不成立的。(可參照明慧真相資料《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犯罪的》上面列舉的條例。)

但是,這個被強加的「罪名」卻成了公安局,國安局,勞動教養委員會,檢察院,法院,監獄局,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等機構非法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理由,有了這個罪名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套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集古今中外一切邪惡手段之大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製造了無數的冤案,甚至是最慘無人道的滅絕人性的虐殺,同時也使許多人對法輪大法犯罪,使眾多的人在恐懼中失去良知,造下深重的罪業。

我們在切磋中,同修認識到,為大法在人間不再被迫害,為了救度更多的世人,讓眾生看到大法的威嚴,尊敬大法,為了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為了終止邪惡的迫害。利用法律形式起訴迫害大法的首惡之一「周永康」勢在必行,其惡人在當公安部部長時就一直在執行邪惡的迫害,目前又是政法委書記,是罪惡的執行者。是舊勢力安排阻礙眾生得救的。七月份明慧發表的「立即終止迫害」系列切磋文章,使我們在法理上都比較清晰了,應該讓我們大法弟子自己來結束這場迫害。

我們都知道中共的「憲法」在中國大陸它只是一塊遮羞布,幾十年來的歷次運動,都是當權者無視憲法,製造仇恨迫害民眾。我們在學法中也知道,這是邪惡舊勢力要把它鍛練成熟為迫害大法所用。它這個表面光的「憲法」,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利用,揭露邪惡之徒,曝光邪黨的偽善。

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起訴周永康或其它首惡,雖然難度大,但是只要大陸有條件的同修都來參與,讓中共從中央到地方的層層當權者,讓世人都來看看八年來,周永康及其「六一零」,公,檢,法,司對大法弟子的血腥迫害,害死多少人,判刑、酷刑折磨,抄家,勞教,奴役,強迫墮胎,罰款,解職,性侵犯,屠殺,活體摘取器官,焚屍滅跡,栽贓陷害等事實。各地區整理彙編成冊後以起訴書的形式,層層部門一個不落的散發,我們不在乎受理部門甚麼態度,在這個過程中救度所有能夠接觸到的人。同時向廣大民眾散發,這過程中有良知的官員、民眾會升起對大法的正念,喚醒他們的良知,從而達到我們救人的目地。

當今物價猛漲,民眾怨聲載道,維權運動四起,這也是正法的天象。我們做這件事,不僅可以正人心,而且也能正被踐踏的法律,同時引領世人的正念之場,人人都來反迫害。我們用人間的正理(作惡者就是要受到懲罰)來講真相、震懾邪惡,啟發人們的正念,是沒有錯的。只是在這個過程中也是我們大陸同修怎樣正念正行,怎樣更好的配合,怎樣修去我們的人心和變異觀念的過程。

同時我們也知道做這件事是有難度的,當怕心等執著心出來時,一定要想到我們是師父的弟子,師尊為我們耗盡一切,想到師尊傳給我們的大法是無所不能的,想一想我們的責任和使命。想一想我們那麼多的同修被迫害致死。想一想師尊給予我們與宇宙大法同在的榮耀就一定能做好。我們每一位同修都應該重視起來,每個同修都用心來做,都在這件事情上修好自己,救更多的人。

以上認識不一定符合大法的要求,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意在拋磚引玉,每一位同修都盡自己所能參與進來共同制止這場迫害!救度世人。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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