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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阿城大法弟子付文昌被非法判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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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黑龍江省法輪大法修煉者付文昌與其他幾名大法弟子,2006年1月9日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阿城市第一看守所,遭到嚴重迫害,並分別被非法判刑8-10年。2006年7月5日,付文昌、王江、楊功喜、李萬越、趙世君、曲永華、徐雙榮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遭受迫害。

下面是大法弟子付文昌寫的申訴:

我 無 罪

我是被非法關押在阿城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大法修煉者付文昌。我無罪,有關部門必須釋放我。信仰法輪大法無罪,言論自由無罪。我是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和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而被非法綁架關押的,從2006年1月9日被非法綁架至今已經四個多月了。

我原本健康的身體,現在已經被迫害得病業纏身,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已去醫院看過三次醫生。經診斷,出現心臟病、胃病、肺病、前列腺鈣化等病業,大小便長時間便不出來,在看守所每天要坐7個半小時,腰酸腿疼,尿不出尿。

現在法院對我又進行非法開庭,強行判我九年。請問,我罪在哪裏?中國不是講人權嗎?說話不是人最基本的權利嗎?法輪功信仰者用發傳單作為一種說話的方式,表達一下純淨的思想,向有知情權的人們講清事實真相,何罪之有呢?在不公平的對待下要允許我們說話。強制永遠也改變不了我們的心,難道以「真、善、忍」為準則的好人這麼可怕嗎?

法輪大法能洪傳整個世界,並受各國好評。同時有上億的人習煉,為甚麼其他國家沒有迫害,沒有打壓?是因為那裏真正有人權、有自由,政府開明。要知道這個大自然是每個生命自由生存的環境,他不是誰個人的,也不屬於哪個勢力團體,人的未知領域無窮無盡,請不要盲目的去反對你不了解的事物,也許那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法輪大法的傳出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為甚麼把一群善良的人推向政府的對立面?此做法於情於理不容。

我熱愛我的家鄉,熱愛這片國土,但是我被剝奪了人權,我不想去反對誰,可我被非法綁架進了監獄,你不打壓法輪功,大法弟子也用不著去發傳單、講真相,我被迫害,妻子女兒與我備受生活的困苦,精神的煎熬。我們的心靈承受著沉重的打擊,我的摯愛親朋好友為我的人權、自由四處奔波,寢食難安。這僅僅是迫害我一個人的問題嗎?也是對有上億人修煉的法輪大法的迫害。

迫害必須停止,有關部門必須立即釋放我和所有的大法弟子,我們無罪,我們是好人。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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