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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第一看守所的超重奴工勞動和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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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

一.被非法關押到南寧市第一看守所

我叫牟科勝。2004年「兩會一節」前,為了粉飾「和諧社會」,警察綁架一批法輪功學員。

10月27日,國保大隊幾個人在路上把我截住,然後到我家「表演」搜查,來「表演」前他們已經多次偷開鎖,非法入室搜查過了。國保的人一個扛攝像機、一個拿照象機、一個拿數碼像機給我拍「特寫」,把我房子裏最貴的東西擺在一起拍,加起來也沒幾千塊錢。他們把我拉到友愛路電影廠內他們的窩點,「啟發」我讓我想想他們為甚麼會找到我,讓我「交代」問題。經過多次「啟發」我還是想不起來,他們有點失望,拿出我的幾個月前發表在明慧網上的「嚴正聲明」問是不是我寫的?怎麼發到網上的?我說是我寫的,其它的跟他們沒甚麼好說的。他們編了個「組織及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當晚把我非法關押到南寧市第一看守所。

二.超重的奴工勞動、毆打和食不果腹

在南寧市第一看守所,平時勞動基本上都要幹到深夜,做完「民歌節」用的一次性舞鞋鞋面後,繼續做出口用的鞋面。從早到晚,做不完,有時還要「值班」做到天亮,一天只能睡1、2個小時,忙的幾天都不能洗澡。

警察通常拿著棍子來檢查產量。有的警察心情好的時候,打完了叫往打過的地方澆上水洒上鹽,有的警察心情不好的時候,把全監舍的人叫出去,挨個打。還有罰跪著勞動、罰喝下一臉盆自來水等處罰形式。後來我看到國外「虐囚」事件居然是新聞還那麼轟動,感到奇怪,在國內「虐囚」這種事天天發生,說哪天在國內沒有「虐囚」,這才是特大新聞。

有一次,到早上還做不完,警察又拿著棍子來檢查產量。挑了幾個人出來大喝:「俯臥撐準備!」我剛開始以為是罰他們做俯臥撐。那幾個人脫光衣服、褲子撐在地上做出俯臥撐的預備姿勢。警察掄起棍子打,邊打邊問為甚麼完不成產量,有的人被打到哭。

在看守所,除了星期二、三、四是一天三餐外其餘4天都只有2餐,再想吃只能加所裏貴的離譜的菜、粉、粥了。

三.非法提審和定罪

接下來國保的人又來非法「提審」,問我想通沒有?我說想通了。他們得意的笑。我說上看守所前就想通了,就算整死我我都要煉。他們笑容僵住了,問我認識某某某嗎?說在他那裏搜出傳單、橫幅、還下載有我的聲明。我說,聲明是我寫的,其它的跟他們沒甚麼好說的。

然後,他們讓我在問話筆錄簽名,我看見筆錄上寫我犯刑法第300條,就問他們刑法第300條是甚麼內容?他們說忘了。我問他們我甚麼時候說過我犯刑法第300條?他們說沒有啊。我把問話筆錄上的內容指給他們看。他們拉下臉說「叫你簽你就簽!」我問不是我說的為甚麼叫我簽?他們沒話說了,改成在「犯」字前加上「涉嫌」。後來親屬告訴我他去拿傳喚證時警察說要給我關幾年,讓他過幾年再來找我。

四.勒索錢財

剛到看守所時,警察逼我把我的10元面值的錢「捐」進他們的錢箱(按規定10元和10元以上面值的錢可換成內部使用的代金券),惡警把我的新大衣扔掉,不給我穿。進監舍後,洗冷水澡,特務逼著刑事犯用個硬刷子「幫我洗」,來回刷我的身。

入監舍後要交50元入捨費,每月50元服務費作「捨費」。這些警察都知道。監舍有電視機,看守所內裝有閉路電視,每晚放盜版影碟、洗腦電視等,監舍每晚交5元「電視費」。只有舍長等幾個不用勞動的能看,其他人忙著勞動。「捨費」還用來買煙行賄來驗收勞動產品的,以免不合格的產品被返工等。

看守所的商品貴的離譜,我買牙刷毛巾香皂和桶等日用品就用了100多元。在舍長勸說下,花80元給一個沒錢的刑事犯買了床軍用被。到11月25日出來的時候我把剩的300元代金券給值班警察換錢,值班警察收了代金券後說沒錢換。我說能換多少換多少。值班警察說一點錢也沒有。我說那我改天再來換,值班警察說代金券不能帶出看守所。

經過看守所的盤剝後我身無分文回到家時,因為缺吃少睡瘦的皮包骨頭的,原先和我玩慣的我哥的小孩見了,都嚇的不敢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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