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蠡縣大法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1、賀榮苗,河北蠡縣人。得法前身體多病,有附體,經多方醫治無效。97年有幸得法,病狀全消,身體健康、全家和睦。99年非法迫害後,賀榮苗與同村3人同去北京講真相,被警察阻攔並押往保定,當日賀榮苗被送回蠡縣一所學校。次日由辛興鎮政法委書記李賀芳及本村書記帶回家。中午不法人員來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及師父法像。99年11月14日,賀榮苗與本村一同修進京講真相,在尋找信訪局過程中,有便衣索要身份證,並將她們帶到駐京辦關了起來。後被本縣惡警陳貴星、辛興鎮書記張永江等人押回,送進看守所迫害。第二天,鎮裏將其他弟子集中了起來,我丈夫被關了一晚並非法罰款3000元,家裏只留下14歲的兒子一人。賀榮苗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50多天,非法勒索10000元及飯費幾百元。後來每到所謂的敏感日,惡人就來騷擾,並時常蹲坑監視或跟蹤。

2001年五一前,李賀芳及大貴、柏眼等人對賀榮苗及另一弟子蹲坑監視5天。2002年十六大期間,有人來問:進不進京?你們老師讓去你去嗎?賀榮苗說老師沒說讓去不讓去,去不去是個人的事。時間不長,辛興鎮來人將綁架到鎮上,後又送到縣裏的洗腦班非法關了10多天,再轉到了保定涿州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該中心惡人對她家人說,賀榮苗受到無微不至的關懷,實際是非人的虐待。每天逼迫看造謠、誣蔑大法的錄像。一次她只是用手指抓了下臉,就被610惡人高雪飛打了一記耳光。賀榮苗開始絕食抗爭,高雪飛夥同叫小古和小於的二個惡人,將她與保定二醫院的一位女學員,關進一間沒有暖氣和電燈的小屋裏凍,還給灌辣椒麵,用惡毒的打人器具(一端有彈簧,上端是球)毆打賀榮苗的腿及後背。然後將固定在一張椅子上,撬開嘴進行灌食。這樣被折磨了1個月,後被押回縣洗腦班繼續迫害。有惡人問她,自焚是真的嗎?我說是假的。其人立刻將她與另一學員楊建輝拉到院中銬在樹上,還不讓上廁所,惡人就在旁邊玩檯球,就這樣銬了她們幾小時。晚上天很冷,610一叫小輝的惡人將銬賀榮苗在房柱上,讓她抱著柱子。一日,萬安鄉一惡人賀榮苗問和五夫村一學員還煉不煉,她們說煉,就將她們拉到院子中,分別銬在樹上,賀榮苗被蹲著銬在一棵長滿刺的灌木下,無法起身動彈。後來家人被非法罰款4000元,沒給任何收據才放了她。回家後她的腿腫了起來,經過學法煉功恢復了正常,家人在邪惡的淫威下仍然提心吊膽,限制著她的活動。

2、蠡縣滑村大法學員小格及婆婆二人,在迫害期間被抓到蠡吾鎮愛到虐待。惡人朱栓指使南關大隊惡人李俊江半夜耍流氓,用小格丈夫的皮帶抽打小格,以極其下流的手段侮辱小格(摸乳房)。還揚言說,你知道你丈夫的皮帶嗎?今天就用你丈夫的皮帶打你,上面有指示,打死白打。受折磨一夜後,小格正念走脫。她的婆婆是已經70多歲的老人,被勒索10000元後才得以回家。

3、邪惡迫害期間,蠡縣大曲堤鄉東龐果莊大法學員崔桂金、牛俊芝、齊文通被綁架到蠡縣看守所317天之久,強迫各家分別交了1500元才放回。收款人:村書記郭躍進

4、蠡縣辛興鎮東河村大法學員瑞仙,2002年臘月初三惡人李賀芳帶人非法跳牆闖入瑞仙家搜查,損壞錄音機,搶走大法書及師父法像,並將瑞仙綁架到鎮上非法審問。家人請客花500元才放人。惡人李賀芳妄圖利用邪惡迫害達到自己升官發財的目地,結果沒升反降,工資也不保,惡人惡報。

5、蠡縣大法學員青芳,2000年進京證實法,被惡警陳貴星等劫持回縣看守所,受到非人折磨,非法罰款7000元才放人,經手人牛海峰。2000年5月13日,青芳被惡人騙到辛興鎮,被非法關押20多天。惡人李賀芳逼青芳罵師父、罵大法。每人非法罰款2000元。2002年十月初九,青芳與同修到南大留村洪法,被該村書記周慶年舉報,關到縣看所1年之久。回家2天後,惡警陳貴星到家裏勒索錢財未果,將青芳送保定非法勞教二年。回來後還不斷受到騷擾。

6、蠡縣大法學員張春豔,2000年5月被辛興鎮惡人李賀芳抓到鎮上洗腦,逼她罵師父、罵大法,要求簽字交罰款才肯放人。惡人李賀芳見她交不起錢,又不配合,居然將她丈夫抓去恐嚇。家人受不了打擊,賣了口糧交了2000元罰款。2000年臘月初三晚,李賀芳、楊永群帶人闖入張春豔家,搶走大法書及師父法像,將她送看守所非法關押,遭受毒打。家人請李賀芳吃飯花300元,4個月後才放人。

7、蠡縣辛興鎮鄭村大法學員賀巧金,2000年5月麥收期間被騙到鎮上洗腦,惡人李賀芳、楊永群逼人罵師父、罵大法,簽字交罰款才肯放人。家人在恐嚇中只好借的錢交了2000元。2001年十月初九,與同修到南大留村洪法被該村書記周慶年舉報,家中被抄,家人受到恐嚇,在師父加持下走脫,流離失所1年多。

8、辛興鄉大法學員李賀戀,2002年十月初九,她與同修大佗在公路邊電桿上貼大法標語,被惡人舉報,抓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60天。家人為看望她,用賣糧食的錢多次給惡警陳貴星送酒送煙,請其吃飯,花了5000元。

9、程少坤,河北蠡縣,女 1997年得法。2002年由於壞人舉報被綁架到看守所(所長李文彥),丈夫、兒子、母親、妹妹都跪著求他寫保證書,由於為情所動寫下了保證。被非法關押28天,期間家人請客送禮花了8000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