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惡警韓晶對我的凶殘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惡警韓晶對我的迫害已經過去六年了,回憶起來,仍是記憶猶新。

2000年,因我去北京上訪,被劫持送到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在那裏我受到了殘酷的迫害。特別是所謂的「教育」大隊二中隊的中隊長惡警韓晶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殘忍。

2001年3月14日上午8點多鐘,韓晶指使王管教找我們五個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到大隊辦公室談話,讓我們「認罪」、寫「決裂書」,不寫就罰站、用膠皮棍打、用電棍電。我被打了大約幾十分鐘,倒在地上只覺得天昏地暗,甚麼也不知道了。當我甦醒過來,嗅到電棍電我時放出的火花燒到皮膚上的焦味。我躺在地上,韓晶一隻腳踩在我的頭上,大隊幹事劉滔手裏拿著膠皮棍在我身上猛打,其實惡警用電棍在我身上電個遍,我被打的滿身是血,下巴被打裂開一個大口子,第三顆大牙被打折了,腦袋臉部被打腫的像個熊貓,眼睛腫得看不清東西,下肢失去知覺,大腳趾的趾甲被打掉。被打後又把我抬到小號,用三個手銬把我固定到死人床上,當時我已經休克不知道疼痛了,就感到頭脹全身不能動。他們還安排一個姓李的刑事犯人看著我。下午王管教和張利,指使一個被轉化的人把我背到車上,送到北寧裏五醫院,把打裂的下巴縫了六針。

惡警韓晶為了逃脫罪責,指使王管教寫了一個關於我自殺未遂的材料,說我是畏罪、撞暖氣片、自殺未遂,並強迫我簽字、按手印。

在二中隊,我看到遭受惡警毒打的大法弟子潘兆文,眼睛被電棍電傷,長期紅腫,幾乎失明。還有曹小為、羅光、李強等大法弟子都受過韓晶的毒打。

韓晶對我的迫害已經過去五年了,現在韓晶仍然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勸韓晶,善惡必報是天理,為了自己和你家人的未來,儘快改惡從善,停止迫害大法弟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