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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壓力中的俄羅斯法輪功學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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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接前文)幾年來,俄羅斯學員們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在莫斯科、彼得堡和一些較大的城市舉行洪法講真相活動,向各級政府、議會和黨團講真相,清除中共邪黨的一切謠言,揭露其罪行。目前在莫斯科和彼得堡一些政府部門(包括內務部門、外交部)和許多世人都了解法輪功,了解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一些人權保衛組織和律師都對法輪功表示支持。然而另一方面迫於中共的壓力,在外交部的授意下,警察和安全部門一直拒絕大法學員在莫斯科和彼得堡兩地中共使、領館舉行活動。以下是最近發生的一次集會風波。

* 2006年6月的集會計劃與申報

根據俄聯邦2004年6月19日「關於群眾集會、遊行」第54-條例,群眾計劃在甚麼地方和甚麼時候舉行集會,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向有關部門申報就可以了,政府有關部門對群眾的申報只能「建議」更改地點和時間。如果集會的組織者認為審查部門的「理由」不合法,有權拒絕部門的「建議」。

法輪功學員計劃在今年6月16日於莫斯科中使館前的廣場舉行抗議中共在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盜賣和群體滅絕罪行,結果遭到地方政府的拒絕。之後學員們給有關部門寫信申述理由,指出地方政府無權拒絕群眾組織的集會,這種拒絕是非法的,並表示,如果政府再次拒絕學員的申報,法輪功學員將向法院起訴地方政府並按原計劃舉行集會。與此同時,俄羅斯法輪功學員多次去有關部門講真相,並又一次分別在莫斯科和彼得堡兩大城市正式申報6月30日下午4-6點鐘分別在中共使、領館前舉行抗議集會的計劃,雖然地方政府部門的回答還是不同意舉行集會,但語氣比以前緩和了一些。

* 集會日當天的情況

在這樣的情況下,6月30日下午4點鐘,莫斯科和彼得堡兩地的法輪功學員按時幾乎全部來到提前申報的集會地點。


一批法輪功學員被拘留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後很快釋放

在莫斯科:第一批學員到達後,看到許多警察和警車已經等在那裏。警察即刻告訴學員們一是不要舉行集會;二是如果舉行集會,警察就要把學員抓走。

第一批學員當場相互交流了看法,認為警察的行為是非法的,於是鄭重向警察宣布:決定繼續原定的集會。這樣這批學員被警察押上了早就等在一旁的警車。

這時另一批學員打開了一面橫幅。早就躲在林中的警車裏的警察過來沒收了橫幅,把學員們押上了警車。學員們一路給他們講真相,警察們也多次重複說:我們知道法輪功,你們都是好人,這是上級的命令,我們頂著來自大使館非常大的壓力,不能不執行命令。

到警察局後,學員們被關進象徵性的鐵籠子裏。並說:我們只是例行筆錄,之後就放你們走。他們給每個學員做了筆錄,讓每個人簽字。每個學員都寫了「這是非法拘留,不同意這個筆錄。」

這之後警察局向大家宣布:要求學員7月3日(週一)來地方警察局進行司法裁決。然後全部學員被釋放。

釋放後,這次集會的組織者,莫斯科佛學會負責人世卡丘可.伊萬.彼得羅維奇(Shikaqiuk Ivan Petrovich)先生表示說:我們的集會是合法的。目的是抗議中共虐殺並活體摘取學員的器官和非法盜賣這些器官。中共的這種群體滅絕罪行天理難容!如果俄羅斯每一個公民都能像法輪功學員一樣,站出來反對中共的罪行,那我想信:我們俄羅斯會成為一個強大的民主國家。

集會日這天到現場的還有《俄羅斯公民人權委員會》主席索菲亞.拉什托夫娜 竇琳斯卡婭(Sofiya Rashitovna Dorinskaya)女士,她發表談話說:今天的事件是對公民權的直接的侵犯。警察的行為是非法的。一定要把這一事件報告給普金總統。一定要訴諸法律。

到場的還有《赫爾辛基人權保衛組織》的代表瓦列裏.尼克爾斯基(Valeriy Nikoliskny),他說:今天的事件是對國家民主的破壞。是公然違反人權的行為。這種犯法的行為會給國家帶來極大的傷害。


在彼得堡:學員們按時都到達地點。那裏已經有許多警察在等著,警察友好的向學員說:我們都知道你們,你們是好人。我們受到很大的壓力,希望你們離開這裏。我們不得不執行命令。

學員們於是繼續向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在中國中共活摘和盜賣學員的人體器官。這時有位警官向法輪功學員示意:還不快拉開橫幅!學員們立即在中領館前拉開了所有的橫幅。

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學員們都是在向警察們講真相。警察們一再表示,他們是來自上司和中領館的壓力,不能不執行命令。近一個小時,警察們說,你們已經站了近一個小時了,他們(指中領館的人)不斷的向上司打電話施加壓力。一會兒大隊防暴警察就要來了,你們該做的做了、該說的說了,希望你們離開這裏。

這樣在彼得堡參加集會的法輪功學員們經過交流,決定離開領館的河岸,到另一對面的河岸繼續集會。這期間警察把集會的組織者依琳納女士帶到警察局,做了筆錄。依琳納在筆錄上寫明「拒絕我們集會是非法的」。同樣,警察局要求她週一去警察局作法律裁決。

* 法院駁回地方警察局關於法輪功學員「行政違法」的起訴

俄羅斯莫斯科西城區警察局非法阻止和拘留在中使館前舉行抗議的法輪功學員之後,區警察局向莫斯科尼庫林區法院以「行政違法」起訴大法學員。這是俄羅斯警察局在它們拘留了人之後履行的慣例,試圖把它們的違法行為合法化。6月30日他們拘留了10名法輪功學員,在一一做了筆錄之後,宣布4-5日在莫斯科尼庫林區法院審理此案。

對此學員們已經有所準備,他們去警察局講真相,聘請了有經驗的人權律師,並準備了真相傳單和辯護材料。

7月4日法院單獨審理了莫斯科集會的組織者伊萬,其他當事的學員都主動到場支持伊萬。

7月5日法院審理其他9名集會參加者,其他學員有的到場支持,有的因工作等脫不開身便在自己所在場所正念支持。

兩天的審理結果出來,法院的裁決是:(除名字不同外,內容完全相同)

「在對xx(每個大法學員的名字,10名大法學員每人一份判決書)2006年6月30日大約16:35在莫斯科友誼大街6號(中使館)<違反舉行群眾集會的條例>的起訴書中沒有寫明每個證人的名字和父名(俄羅斯人的全姓名),沒有見證人的證詞,除了警察xx的拘留報告和伊萬及其他8名大法學員的否認違法的書面材料之外,沒有違法人的任何違法證據和違法事實。在起訴書中沒有被告人在中使館前組織和進行集會的證據和莫斯科西城區政府關於這個問題的決定。更沒有寫明違法人的具體的違法事實。

因此,在起訴書中沒有能使法院做出裁決的任何依據和對違法行為給予正確的評語。法院無法對個案進行審理和做出具有法律基礎的裁決。

根據上述情況和依據條例29.1,  .1 29.4  , 法院決定:
駁回莫斯科拉明卡警察局的xx(伊萬和其他9名大法學員)「行政違法」的起訴書,根據法庭的上述的敘述糾正其缺點。

若有不服,可在10日內向本法院提出申述。」

7月5日在法院裁決後,法輪功學員的代表律師表示:抗議集會由於警察的違法而沒能舉行。法庭駁回區警察局的起訴書,證明(學員們)沒有違法。很明顯,對學員們的拘留是非法的。對警察局和區政府的責任人的非法干擾群眾集會,我們要提出法律訴訟。

這個法院判決書將對以後俄羅斯大法學員的集會和其它各種活動產生正面影響,但我們也知道,俄羅斯不是一個健全的法制國家,他們的安全部門、內務部(警察局)的權力超出法律,加之目前的外交部幾乎是倒向中共惡黨,所以我們還需要做艱苦的工作。通過這次事件,打開向高層講真相的較開闊的渠道;也使今後的司法程序有了一個好的開端。

* 講真相活動延伸到遠東

最近俄羅斯學員在抓緊向各級政府和各界民眾講真相的同時,把一部份注意力延伸到了遠東。

例如,在中俄邊境城市葛城是俄羅斯遠東地區的一個口岸城市,對岸就是中國的邊境城市綏芬河。這裏人口不多,但位置很重要,兩邊有火車往來,每天從這裏進入俄羅斯的中國人少則300人,多則超過1000人。有的人甚至白天過來上班,晚上回中國住。另一個遠東城市哈巴洛夫斯克市,是遠東地區的水路口岸,隔松花江對岸是中國的同江市。在這裏做生意、種菜、伐木等工作的中國人也比較多。

為了讓往來遠東地區的中國人了解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俄羅斯法輪功學員自費從不同的城市來到這裏。學員們在這裏抓緊時間洪法講真相、講「九評」,就是火車臨時停車40分鐘,都抓緊煉功和發真相資料。


在火車站口向中國人講真相

向轉車的人們講真相

俄羅斯大法學會希望世界各國的學員(特別是講俄語的和那些與俄羅斯各部門有著聯繫的,以及講中文的法輪功學員)給予支持,和他們一起喚起世人的良知,使更多與俄羅斯有緣的人們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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