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9日佳木斯市大法學員季穎平在家中第一次被非法綁架,佳木斯市公安局東風分局長勝派出所的包片民警叢某某到季穎平家問她:「你還煉法輪功嗎?如煉你就跟我到派出所。」季穎平說:「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煉?我又沒做甚麼,煉功有甚麼錯。」就這樣惡警強行將她帶到派出所,之後還說:「如要不煉,你就回去,煉就送你去看守所。」她就說了一個「煉」字,就這樣送到看守所,迫害了43天。家屬多次找公安局的陳萬友,最後交了2000元錢才放人。
第二次被綁架迫害是在2002年12月12日去順合樓找一同學,季穎平走在樓梯上被佳木斯鐵路公安處惡警綁架。隨後交市公安局,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非法勞教兩年,在送勞教所時因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找到公安局的陳萬友。陳說:「先寄存在這。」在勞教所遭到上大背扣嚴重迫害,扣30分鐘放下來後,扣子都扣到肉裏去了,兩隻手腫的像饅頭似的,兩個胳膊抬不起來,不能穿衣服,痛的睡不著覺。到後來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勞教所一看怕有危險怕擔責任,就給到醫院檢查,結果診斷為甲狀腺惡性腫瘤。在這樣的情況下,辦案單位(佳東公安分局)不交錢還不放人,最後家屬交了2000元錢,在2003年3月26日才放回。
第三次被綁架迫害,是在2005年5月19日。季穎平去張慶華家去送張慶華出去打工,叫門時,被前進區順和派出所蹲坑的警察綁架後送看守所關押迫害。關押2個月迫害成吐血,加上甲狀腺腫瘤再次復發,身體非常虛弱。家屬去要人,找到市公安局和市610辦公室,多次去找,他們才同意給季穎平檢查身體。診斷是肺結核,甲狀腺腫瘤癌變。最後才給辦理取保候審,在7月27日才放人。後季穎平提出上訴到中院,中院看後還是維持原判,駁回到前進區法院,辦個轉監,可以監外管理。前進區法院的刑庭的王力找到家屬說:「你叫她來我們這一趟吧,簽個字辦個轉監手續就回去了,我不會騙你的,我愛人在你哥的單位,咱倆還是一個單位(季穎平的愛人也在前進區上班),我不能騙你的。」季穎平去了後就不讓回來了,也不通知家屬,就直接送到看守所,然後由看守所給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當時監獄長不同意收,可是送人的看守所的警察特別是姓崔的警察非要叫收不可。
現在季穎平的身體骨瘦如柴,多病,心率從入監一直到現在都在100多次,還經常發燒,甲狀腺腫瘤腫大,還有肺結核。家屬多次去找監獄,監獄仍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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