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師父的呵護下我走過的修煉歷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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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4日】(接前文)

進京正法

我非常珍惜大法,珍惜師父給我創造的修煉的機緣。我每天上班,但晚上我都學法到12點,學完法後就煉靜功,每天只睡幾個小時的覺,但是我從不感到睏倦,精力旺盛。

正當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努力學法煉功,不斷提高自己的時候,邪惡的迫害開始了。

99年7.20日,以江××為首的、代表邪惡勢力的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動用整個國家的宣傳機器對大法、對師父進行鋪天蓋地的誹謗、造謠、栽贓、誣陷;動用大量國家的資源對大法進行非法迫害,剝奪法輪功學員說話與上訪的權利。大法弟子上訴、上訪都遭到了江××邪惡流氓集團的非法迫害,被抓、被打、被關押、勞教、被判刑,邪惡集團使用一切暴力、卑鄙的流氓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看到邪惡集團對大法的造謠誣陷與無理迫害,我感到痛心。為了師父的清白,為了大法的清白,為了讓世人能夠了解師父、了解大法,揭露邪惡的謊言,我準備與其他大法弟子一樣,進京證實大法。

99年10月份聽說要把大法定成×教,我放棄了工作,準備進京證實大法。由於本地區的惡警為了不讓大法弟子行使合法的上訪權利,把能進京的所有的通道全部封鎖了,所以我與同修幾經周折,突破重重困難,於10月23日下午來到北京。

到京後,我們找了一個旅店住下。當晚10點左右,警察來查房,咚、咚的敲門聲由遠而近。當時我沒有害怕,只在心裏喊師父幫我,不讓他們來我們這兒。當查到我們這兒時,就過去了。當時想:師父在保護著我們。

第二天,我們坐車到天安門。在車上我想:我們是來證實法的,師父幫幫我們,我們現在不知北京的具體情況,如果能遇到北京的同修就好了。當時就從心裏想了、發了這一念。當我們下了公交車,就看見有一男兩女來迎接我們,並親切的問我們:「剛到啊,累了吧!你們是哪兒來的?」「我們是遼寧的。」我答道。她說他們是北京的。我一聽非常激動,我悟到是師父安排她們來接我們的。我們馬上簡單的詢問了一下北京的具體情況,又問我們來了大家應該怎麼做?這時又來了一些同修,大家在一起切磋,並達成了一致,如果上面給我們加甚麼罪名,我們就站出來證實法。

27日晚,在新聞裏看到把法輪功定為×教後,我們大家心裏很難平靜。我們就來到大街上;又來到天安門廣場;又來到中南海,我們沒有目地的在大街上來回走。此時我們的心在悲傷、在哭泣,我們感到天理不公。我們的師父叫我們做好人,做更好更好的人,錯在哪兒?難道做好人還有錯嗎?為甚麼要剝奪我們煉功的權利?我們在街上轉了大半夜才回去。我們失眠了。

第二天,5點鐘就準備去天安門,但還是忍耐了一下,等到6點多鐘我們來到了天安門廣場。剛到廣場中心,我們還沒有來得及煉功,就被便衣警察推上了警車,警車裏已坐滿了大法弟子。我們被拉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到了那裏一看,那裏也抓了大批的大法弟子,屋裏、走廊上都是被抓的大法弟子。警察還在繼續倒屋子,準備關押更多的大法弟子。

我們在走廊裏站著,這時有警察叫我們每人拿20元錢,要給我們照相,說是要給我們上網,以後好辨認。照完相,又把我們關進了籠子裏。在這裏我們遇到了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他們當中有老人,也有幾歲的娃娃;有高官,也有平民,他們來自社會的各行各業,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他們都是來北京講大法的真相,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的。我們大家在一起互相交流著,切磋著。

這時警察開始拿照片叫人,因為是叫大家登記,所以有的同修不應或不去,惡警就開始用電棍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有的女同修的頭髮被一縷一縷的拽下來;有的被打的滿地滾;有一個十幾歲的小男孩被惡警好多耳光子,看他年齡小,卻很堅強,一聲不吭。一個20多歲的女同修因說警察拿的照片不是她,便招來惡警的一頓毒打,打倒了站起來,惡警再打,直到惡警發現自己錯了,才灰溜溜的走了。大家為同修的堅強鼓掌,為同修的大善、大忍之心鼓掌。有幾位同修流著眼淚將這位同修摟在懷裏。

大家看到自己的同修被毒打、被欺凌,非常痛心,大家都流淚了。雖然打在同修的身上,卻也像打在我們自己的身上。看到這些惡警慘無人道的折磨大法弟子,那悲慘的場面,大家看不下去了,於是大家一起背《論語》、《洪吟》,大法弟子們這洪大慈悲的聲音在整個走廊裏、在屋子裏同時響起,這洪大慈悲的聲音震撼著宇宙蒼穹中的一切,在無盡的宇宙蒼穹中迴盪著!

這時警察開始叫大家報自己的名字,當時我們大家切磋應該報真名,因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說我們是沒有知識的、沒有思想的農村人,所以我們應該把我們的職稱、官職、地位全寫上,讓他們看一看我們都是有思想、有知識的,我們不是一般的人。我們為了證實大法、維護大法、維護我們師父的尊嚴、師父的清白,我們到北京來講真相,我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忍受著非人的痛苦與折磨,都是在按照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現在沒有一個人能像大法弟子這樣的,這本身不就體現出法輪大法的偉大、師父的偉大嗎?!

當叫到我時,我遠遠的就聽到有人被打的慘叫聲,有的弟子因不報名,被惡警用電棍電擊。我報上了自己的名字、職稱,為的就是讓他們看一看我們都是有知識、有思想的人。

報完了名字,惡警們又開始對大法弟子進行搜身。有的同修將《轉法輪》藏在身上被發現了,惡警就幾個人上去搶書,狠命的毒打大法弟子。為了保護大法書,同修被惡警打的滿地滾,但同修還是拼命的護住大法書,最後又上來幾個惡警按住同修,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將書搶走了。

我們被折磨了一上午,中午時分,警察用大客車將我們押送到豐台體育館。體育館的牆上寫著全國各地的地名,把我們分地區坐在水泥地上,不給吃不給喝。

天上下著小雨,風很大,警察穿大衣都覺著很冷,而我們只穿單衣坐在地上。警察叫我們把腿伸直,不分男女全部將腿伸直。有的同修坐累了剛把腿收回來,就被拽到外面遭到惡警的毒打,說同修打坐。

就這樣我們被折磨到半夜。由於天冷、風大,警察穿大衣都凍的受不了,最後請示中央,讓各地駐京辦的警察將我們接回各地。我們在半夜1點左右被當地駐京辦的警察接到賓館,這時賓館裏已經有同修被抓來銬在椅子上。

我們一進賓館,警察就開始對我們搜身,把我們身上所有的錢物都搜走。有的警察非常下流無恥,在我們的身上亂摸,還把手伸到身體的隱秘處去亂摸,卑鄙下流的行徑真叫人噁心。搜完了身,又把我們一個一個的銬起來,讓我們躺在冰冷的地上。因為連在一起,互相一動,銬子就向裏收緊,痛的受不了,我被折磨的一宿沒睡。

第二天,警察拿搜我們的錢到街上買了很多吃的、用的東西往家裏帶,最後還恬不知恥的對我們說:你們每人得交一百元的床費,還有回去的路費及發生在他們身上的其他費用。

晚上,我們被押送上了火車。上車後,把我們銬在臥鋪旁邊的欄杆上,有人路過就問:「她們犯了甚麼罪?」警察說:「煉法輪功。」人家一聽就說:「煉法輪功有甚麼罪?!」邊說邊走了。警察怕別人看見再說別的,就用毛巾把我們的手給蓋上,不讓人家看見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

到了本地,警察把我們送到了當地的派出所。一進派出所,所長就惡狠狠的舉起拳頭向我的頭砸來,嘴裏還說:「誰叫你去北京?看你小樣,北京是你去的?」當他的拳頭就在我的頭上要砸下來時,一股能量把他的拳頭推向一邊,拳頭順著頭髮滑了下來。這時他一愣,他呆呆的看了我半天,馬上態度變了,口氣也變了,再也惡不起來了。他對我說:「再不要去了,你去給我們也找麻煩。」我對他說:「如果國家不取締,讓我們煉功健身,你讓我去我也不去。」他又說:「小胳膊能扭過大腿嗎?你們這不是傻嗎?」說完他把我交給別人處理,他再也沒有露面。後來我被他們送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親眼目睹了邪惡警察對同修的迫害。不大的一間屋子裏擠滿了人,晚上睡覺人挨人,誰也動不了。一個同修在靠近廁所的門邊打坐煉功,結果被犯人告密,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被吊起來毒打,不讓睡覺。早上8點,邪惡的所長又領來一群打手,對我們又進行新一輪的毒打。有的同修被他們打的皮開肉綻,皮膚被打的變成黑紫色,竹板打飛了,就用三角帶打。有的同修被他們吊了幾天,剛放下來,又將手和腳銬在一起折磨。手和腳銬在一起,不能上廁所,不能睡覺,有時一動,手銬就往肉裏鑽,皮膚被拉破,血流了一地。同修被他們打的肉和褲子粘在一起,上廁所褲子脫不下來,只好用剪子剪開一個洞,幾個人抬著去廁所。我們每天在看守所被強迫幹活,縫製一種有毒的手套,每天吃的是帶泥的蘿蔔湯和玉米餅子。後來由於人多,我被他們轉到了拘留所。

當他們非法拘留我的日期到了後,我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想往回接我,他們來到拘留所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煉就不接。我告訴他們我煉,他們就罵我,又將我送回牢房。後來我的家屬去找,才把我接回來。

從拘留所回來,我去單位上班,單位領導告訴我:市公安局來人了,要你們每人交2000元錢,說是接你們的費用。在北京被他們強行搜去的加上被從單位強行搶走的,我被他們搶去了1萬多元錢。由於他們強行從我的工資中搶走了2000元錢,單位每月只給我200元生活費,在生活上給我造成了困難。

從看守所回到家,丈夫對我說:「你再也不要出去了,好好的人叫他們給關了一個月,你們鬥不過他們,人家有權有勢,你們沒權沒勢,就在家裏煉,不要出去了。」我當時聽了丈夫的這一番話,我的眼淚「刷刷」的流,我對丈夫說:「你說對了,我們是沒有權、沒有勢,但我是一個大法弟子,我的師父被人家誣蔑、陷害,我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站出來講真相、維護大法、維護師父的尊嚴嗎?!師父叫我們做好人、更好的人,有甚麼錯?我如果不這樣做,我還配是一個大法弟子嗎?!就像你的父母被人家無辜的打了、罵了,你作為兒子能看著不管嗎?如果你是我,你該怎麼辦。」丈夫說:「你說的有道理,但是你扭不過他們。」我對丈夫說:「我是一個受益者,師父給我治好了所有的病,我連一句真話都不能說嗎?不管怎樣,我都要站出來講真相。」丈夫再也沒有說甚麼,反而在和他的朋友聚會時,常常講起真相,可是我一出門,丈夫還是有些擔心、害怕,擔心我被迫害。

二次進京證實法

2000年3月5日,我和同修第二次進京正法。我們早上到了北京,那時北京正好人大、政協兩會召開,我們想:這不正好是該人民說話的時候嗎?於是我們來到信訪辦,可是信訪辦裏面卻站滿了警察,這哪是信訪辦?簡直就是警察局。在這裏哪有我們說話、上訪的自由與權利?

信訪辦進不去,我們在大街上徘徊。我們坐車來到天安門廣場,看到的也是滿街的警察。看到這一切,我們的心裏很痛,我們的心在哭泣。我們現在連說話的權利都被他們剝奪了。

我們大家在一起切磋,我們是來講大法的真相的,不是叫他們來抓的,這裏不行我們可以用另外的辦法講真相,於是我們回到了本地。

回來後到單位去上班,可是單位領導與我所在地派出所合謀將我強行送進了拘留所,強行關押15天。出來後,單位又找理由要開除我,不讓我上班,理由是要工作還是要煉法輪功,讓我自己選擇。我向他們講真相,講我煉法輪功後的變化,告訴他們我煉法輪功與工作是兩回事,我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法律,你們這麼對待我是無理和非法的,你們要對你們所做的事情負責。法輪大法治好了我的病,這麼好的功法,你們怎麼能讓我不煉?!他們根本不聽我的話。單位領導為了自己的利益,強迫我失去了工作。

我雖然失去了工作,但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為了生活,我一邊打工一邊講真相。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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