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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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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8日】內蒙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自99年9月份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至今,勞教所的惡警使用各種迫害手段:偽善欺騙、強制洗腦、體罰、不讓睡覺、超體能訓練,超負荷勞動,吊銬、灌食、電擊等一切非人手段,折磨著大法學員,有的精神失常,有的生不如死。

赤峰大法學員胡素華,因堅持信仰,惡警把她雙手吊銬在窗框上,面朝寒風,開著窗戶腳尖著地,折磨了數日。胡素華絕食抗議惡警的暴行,惡警用鐵棍撬開嘴灌玉米糊,裏面放鹽面、辣椒麵等。大法學員肖紅,2000年10月份在第一大隊被張恩琴面壁罰站十多天,腿腳全腫。

赤峰市大法學員張玉花,被非法勞教一年又加期七個月,因不轉化不寫三書,絕食抗議非法迫害,被大隊長武晶、小隊長王東雲、劉彥吊成大字形,腳尖點地,頭上套著厚厚的黑布袋,看不見東西呼吸困難抬不起頭,24小時如此,隊長王東雲電擊全身沒有好的皮膚,慘不忍睹。

赤峰大法學員王偉華,包頭學員朱曉英等四人,要回四書,認為修煉人無錯無罪,被武晶、王東雲惡警用同樣手段吊成大字形7天7夜,不斷電擊,電肚子、陰部、腿內側,凡外面看不見的地方全成黑泡,皮膚呈黑色。朱曉英是未婚女孩,王東雲在電擊她陰部時死也不住手,邪惡至極,朱曉英雙手神經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一切事都別人幫助。

呼市大法學員段玉珍,57歲,2001年被非法勞教一年,04年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只因堅持個人信仰沒有錯,不寫三書,被武晶、王東雲採用同樣手段迫害,吊、電、打、罵,把她送回房間雙手完全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

2003年5月─6月份(時間記不太清)勞教所新飯廳開始用的時候,每天三頓飯時間大隊排隊進屋站好,幹警開始罵人,罵上15分鐘後唱邪黨的歌,然後再開飯,吃飯時間只有15分鐘,然後起立排隊回車間勞動。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超負荷勞動。每天早5點半上工夜間12點收工(18個半小時),後來為了節省吃飯時間,三頓飯就在車間吃,裏面有幾十台手套機。機油和線也隨著飯吃進肚裏,塵土更不用說。法輪功學員每天還被罵。由於非人的環境和精神壓力、超負荷勞動,有一名學員承受不住,從二樓跳下去,骨盆粉碎性骨折,雙腿骨折,所裏讓家人接回,因勞教所要錢太多,她家沒錢,勞教所不放人。

勞教所造假,他們有時為走形式上電視,邀功請賞,也下車間檢查,每次電話通知做好造假程序,此時幹警慌做一團,強制作假,每天19小時工時變成8小時,而菜飯,不是人吃的東西,不能讓上級看見,頭們不走不讓做飯,所以每一次檢查,學員都被餓到半夜,為走形式向上交代找幾個人談話,但決不可以找法輪功學員,因為她們講的全是真話,不給她們造假。

勞教人員雜,各種病應有盡有,梅毒、性病……按衛生規定,不許包衛生筷子,勞教所為了利益,只管完成任務,2003年9月份又要檢查,她們接到電話後,連夜運走4大車轉到別的地方,學員從晚6點幹到凌晨4點才半裝完4大車,從三樓往下背(每包200斤)檢查一過,再運回來,又背到三樓,第二天上工時,一個叫鐘志榮的隊長到車間大聲說:「我告訴你們誰也不准說包過筷子,誰說我就扣分加期。」強制開會、洗腦學習多長時間,勞動任務不減,累死也得完成任務,超期關押是平常事。

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有關人員
王香珍(所長)0471-5693031(宅電)此人與2001年退休
郭香芝(所長)宅電:0471-5693039  辦電:0471-5692959
一大隊:0471-5692962 隊長:張紅(音)、崔????、
二大隊:0471-5691961 隊長:王香蘭、武晶、王彩萍、楊小爽  
三大隊:0471-5692967
孔桂花(原一大隊大隊長):0471-5692946(宅電)
張恩琴(現一大隊大隊長)0471-5692949(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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