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律師揭「轉化」黑幕被勞教 天理不容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1月1日】有這樣一位有脊梁的中國律師,一位敢於捍衛法律尊嚴、人道尊嚴、人權尊嚴的人士,一位正直、有口皆碑的好人,最近因發表了一篇「立刻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文章,被勞教1年3個月,現被押送王村勞教所。他就是山東濟南市舜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如平。

劉如平受迫害經過

2005年10月17日,劉如平貼《法輪大法學會公告》被惡人告發,由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區分局東關派出所惡警綁架,隨後長清區分局反×教偵察大隊長馬光振率領惡警非法抄家、送長清看守所拘留。10月25日被釋放,但被長清公安局反××偵察大隊綁架到濟南市洗腦班強制轉化。11月12日長清區公安分局威脅劉如平:一週內不轉化就送勞教。11月14日,84歲的劉父悲憤交加,突發腦溢血去世,村委會擔保發喪一星期。發喪結束後,劉如平未回濟南市洗腦班而是選擇了流離失所在外。

11月25日,劉如平以濟南律師的名義公開發表了題為《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文章。長清區分局和610辦公室的官員惱羞成怒。12月7日,「舜天律師事務所」的主任陶祥英以工作的名義將劉如平騙到單位,長清區分局和610辦公室將劉如平秘密綁架。劉如平再次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非法送淄博王村山東省勞教所勞教一年三個月。所謂的由濟南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發給其家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濟勞教字2005第277號)上寫對劉如平的「勞教期限」是從2005年12月7日到2007年3月6日。


河南迫害大法弟子的集中營

山東膠州市南坦收容所(站),它在99年7.20至2001年期間曾經非法關押過許多大法弟子

強制「轉化」的手段卑劣

劉如平律師在發表的文章中寫道:「作為一個律師,我忠實於法律,維護社會正義,強烈呼籲政府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這不僅是一個有脊梁的中國人的良知,也是配做一個法律人、一個中國律師最基本的使命。」

山東律師劉如平從幾個角度揭示了中共以最卑劣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即以強制「轉化」人的精神和採用以摧毀修煉人對「真善忍」的信仰、虐殺人的精神靈魂,造成人們的精神、靈魂死亡。文章指出法輪功學員因信仰被強制「轉化」,還要交「轉化費」,每天高達100元。而「轉化」行為的荒唐性就在於,只要表示放棄信仰或罵法輪功創始人,就可以立即回家,否則面臨判刑、勞教或加刑期。文章質問:「這是法律嗎?沒有這樣的法律。這是執法者的恥辱,古今中外沒有任何國家荒唐至此!」

古今中外沒有任何政黨荒唐至此

我們將歷史的鏡頭回溯到2001年1月,同樣是發生在山東省濟南市,同樣是一位「真善忍」信仰者……張崑崙教授曾任教於山東藝術學院雕塑繫,他於2000年11月15日因在公園修煉法輪功而被當局勞教三年。後來在加拿大女兒和加拿大各界正義人士的聲援中,他被提前釋放,並回到加拿大。

2000年末,加拿大著名的法律教授、國會議員,曾為尼爾遜•曼德拉等世界著名的「政治犯」成功地做過國際法律辯護人。親自為被關押的張崑崙教授做義務國際法律辯護人。加拿大著名的法律教授卡特勒先生把中國政府對張教授及法輪功學員的關押描述成「給無辜定罪」。他說:「這是如此典型的『思想囚犯』的案例,我立刻就看出來了。在這整個事件中我們見證的是對道德和信仰自由、對集會和結社自由、對表達和言論自由的基本自由的踐踏。」

卡特勒指出:「對張教授的逮捕、拘留、折磨和判刑不為別的,只因為他修煉一種稱為法輪功的和平的精神運動。這是今天中國總體地對人權的長期的普遍的踐踏的案例,同時也是具體地對法輪功基本權利的鎮壓的案例。」

張教授在正義人士的聲援下回到加拿大後,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其在被關入勞教所之前,曾遭到中國公安人員電擊毆打。他在勞教所被強行洗腦,他被連續幾個星期的高度精神控制,強迫他放棄信仰法輪功。張教授說:「他們二十四小時監視我,寸步不離。我感到這種精神折磨遠勝肉體折磨。」

張教授說,在二十平方米的牢房裏關著包括他在內的十八個犯人,大多是殺人強姦和毒品罪犯。牢房裏沒有床,吃、喝、拉、洗都在裏面。他在關押中被迫參加轉化班、寫悔過書,並要交一萬元人民幣。他以絕食相抗爭。他親眼看到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毆打,看到他們身上的傷痕累累。

張崑崙在來到加拿大後說:「在中國監獄裏他被當局強行洗腦、搞到他神志不清,如今他重做回自由人所講的才是實話。真心話就是「法輪大法好」我將畢生修煉法輪功。」說到激動時,張崑崙教授熱淚盈眶,他說「法輪功是好的」。

結語:

我們看到這是一場以整個國家媒體宣傳機制、國家暴力機器採取的泯滅中華民族良知的迫害,其波及範圍涵蓋全中國,而持續的時間長達六年之久。這種以「轉化」信仰、思想、觀念的迫害與「610辦公室」、公安局、街道辦、居委會、單位、派出所等聯合,採用的是以欺騙手段綁架大法弟子。許多大法弟子是從單位或家中被直接抓走,抓人者不需出具任何法律依據。

我們欽佩劉如平先生出於律師的良知、出於一位正直公民對中華民族的負責,出於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出於職業的道德,而不畏險惡、無懼暴力迫害,勇於站出來的行為深表敬意。同時我們也為他的正義之舉發出強大的聲援。我們強烈要求濟南市有關部門立即釋放劉如平。

強制「轉化」信仰、思想、觀念,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紀之初,在中國發生的最嚴重的踐踏人權的事件,其涉及數以千萬計不同信仰者……我們堅信隨著「天滅中共」的歷史時刻到來,這種卑劣的行徑也將被世人唾棄,被歷史拋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