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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李洪文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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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5日】最近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大法學員李洪文被當地邪惡之徒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濟南一監獄。

李洪文去年年底在散發真象材料時被惡人舉報,非法關押在周村看守所近二個月。其間被國保大隊和610機構利用的李潤芬(60歲左右,利用親屬關係與邪惡走得很近,經常散布從邪惡窩裏傳出來的消息干擾同修,她與當地那些真正邪悟的人員起的作用沒有甚麼區別。請同修們一定要注意此人),曾幾次到李洪文家裏說:「小姚不是壞人(姚軍榮,當地610頭子,以前已曝光),為了使李洪文從看守所轉到轉化班費了不少勁,只要交上錢就行了。」李潤芬代表邪惡之徒要錢從兩萬降到五千,都被李洪文的家屬嚴詞拒絕:「老李救人沒有做錯事,抓他本身就不對,為甚麼還要敲詐人家呢?老李說交我就交,老李若不同意我替他交了算咋回事?」

事實上,李洪文在看守所非常堅定,堅決不向邪惡低頭;李潤芬經常與610唱雙簧,曾經在轉化班上給兩名拒不交錢的同修說「我已經替你們把錢墊上了,回家就可以了,以後有錢就還給我。」其中一名同修事隔兩天就還給她了,事後知道錯了後悔得了不得,另一名同修就是堅決不承認。現在李潤芬又故伎重演,可大家都覺悟了,沒人買她的賬。邪惡之徒一看李洪文裏外都很「固執」,無利可圖,於2005年正月上旬偷偷的非法將他判刑四年。

惡徒對李洪文的逮捕、關押、審訊、判刑,非但沒有法律依據,而且都是封閉進行,不允許任何人接見,沒有群眾監督;不允許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律師也不敢辯護;就連逮捕證和判決書都未能通知家人。

此事發生後,在當地大法學員和老百姓中引起強烈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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