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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加坡監獄的28天經歷

——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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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5日】2000年12月31日晚,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麥裏芝蓄水池公園舉行燭光悼念活動,悼念在中國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一百零七名同修。大家10人圍成一圈席地而坐,我和另外八名同修手拉手圍站在貼有中國死難同修名字及照片的展板周圍。在「普度」、「濟世」音樂的伴隨下,學員致悼詞,並念死難者同修的名單。大家手拿小螢光棒,靜靜的坐著,以示哀悼。整個活動祥和寧靜。然而就因為參加這一活動,我和另外14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抓捕。其中我和另外6人被判坐牢四週,8人被罰款。

我在新加坡樟宜女子監獄度過了艱難的28天。我經歷了20天的絕食,並親眼目睹了監獄對犯人的嚴厲處罰。最初的二十天我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牢房裏,牢房的鐵門上有一個小窗口,供獄警監視犯人使用。小窗口外有一個小拉板,除獄警監視時拉開外,其餘時間是關閉的。門對面的高牆上方有一個窗戶,從那裏可辨別白天、黑夜。在坐牢的二十八天中,我不能像其他犯人一樣有正常的戶外活動。監獄不但剝奪了我正常的戶外活動權力,而且還嚴禁我煉功,並沒收了我丈夫送來的《轉法輪》一書。樟宜女子監獄是允許犯人的親屬、朋友送書給她們看。我丈夫在我入獄的頭幾天,就將書送給了獄警,可在監獄中我始終沒有收到書。為了爭取煉功和讀書的權力,我在監獄的第七天下午開始絕食。

絕食的日子很艱難,身體日漸消瘦,夜間難以入眠。然而我堅持煉功。獄警不再干涉。但就是不給我書。我繼續絕食。每天除了要面對孤獨、寂寞外,還要隨時面對獄警的嚴厲訓斥,身體的承受和精神的壓力非常大。一次獄警將我帶到走廊,在監視器下逼我進食,大聲叫道:「今天不吃飯,不許回牢房。」我告訴她:「修煉法輪功以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兩年來我每天堅持讀《轉法輪》和煉功,我終於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現在讀書、煉功已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份。請給我書。」獄警找到上司,她們依然決定不給我書。我繼續絕食。有一次我感到身體非常不舒服,我拍打牢門,呼叫獄警:「請給我書!請給我書!」她們對我不予理睬。我又告訴她們我感到身體很不舒服,我需要讀書。她們大聲叫到:「不可能給你書!」

監獄對犯人的懲罰是嚴厲的。我天天都可以聽到獄警對犯人的嚴厲訓斥聲。我親眼目睹了獄警叫一個犯人脫光了衣服,站在眾犯人面前罰站,罰跪。為了嚴管犯人,她們還想出了一些怪招,比如叫犯人做一個固定的動作,不許動,只要一動,便遭訓斥。監獄給犯人的飲用水定時定量。記得在監獄的最後八天,我和另外兩名女犯人關在一起時,水不夠用,我們只好從便池的沖水處接水喝。

最近新加坡法庭又錯判兩名講真象的法輪功學員,並將她們關進監獄。我非常理解這兩位學員的家屬急切的要將兩名學員救出監獄的心情,不得不在法庭錯判的情況下仍替她們繳付罰款。我呼籲新加坡政府不要再追隨中共迫害善良的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如果再繼續迫害善良,必將受到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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