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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駐丹麥領事館前請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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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5日】新加坡兩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女士,2003年2月23日在濱海公園煉功並向民眾介紹法輪功在中國大陸無辜遭受鎮壓的真象,在2004年5月被新加坡警方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判黃、程兩人分別被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堅持自己是清白無辜的,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


向新加坡領事遞請願信

對新加坡當局的呼籲

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領館外請願

兩位同修遭受的不公正遭遇,引起了丹麥與瑞典法輪功學員的嚴重關切。5月2日,丹麥哥本哈根與瑞典鄰近城市馬爾默部份法輪功學員來到新加坡駐丹麥總領事館,向領事遞交請願信,並進行請願活動,呼籲新加坡政府不要跟隨行將滅亡的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步入害國害民害自己的深淵。要求新加坡當局撤銷對兩位學員的不公正判決。

聚集在領館前的學員立即驚動了新加坡總領事館的工作人員。具有丹麥血統、從事多種商業經營的昂耐西蒙森(Arne Simonsen) 先生,為新加坡在哥本哈根所指定的領事。他邀請法輪功學員的代表進辦公室進行詳談。學員代表向他正式遞交了丹麥法輪功協會的信件。

早在幾天前,領事已經收到過學員的請願信件。今天他又有機會更多的了解法輪功真象。在講到中共政府鎮壓法輪功時,他明確表示,非常不理解,為甚麼要去鎮壓這麼平和的團體。在講到發生在新加坡的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正事件時,他表示,幾年前就記得有過一些問題。出自對新加坡的了解,領事先生說:新加坡不是丹麥, 任何事沒有得到許可是不行的。當學員代表向他陳述了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前和之後,新加坡當局對法輪功的截然不同的態度,是不能用「法律」,「規定」作為藉口來搪塞的。並建議他看一看我們給他的真象光盤,因為這就是兩位女學員,寄給新加坡警方,並因此獲罪的同樣光盤。請他自己來判斷一下,這個光盤是否可以作為給這兩位女學員定罪的依據。領事先生沉默了,在沉默中,我們感到了他的同情和認同。

由於長期在亞洲從事商業,領事對新加坡、中國的情況有很深的理解,我們所講給他聽的迫害真象,9評效應等等,他都能聽明白,並對學員的講話表示欣賞。他解釋道,他作為新加坡政府所指定的領事,並沒有外交使節的權力,他所能做的事,只是把我們的信件遞交給新加坡當局。我們說,作為您個人,我們也願意您能夠了解法輪功真象,對發生在新加坡的事有一個正確評判。最後,領事收下了我們的真象資料。

隨後,學員們在領事館前,用擴音器宣讀了丹麥法輪大法協會致新加坡當局的公開信。信中寫道:「丹麥法輪大法協會對黃才華和程呂金女士在新加坡所遭受的錯誤判決和關押表示沉痛和震驚。據我們所知,這兩位女士沒有做任何非法的事,她們只不過向公眾介紹法輪功的功法,向過往行人發有關在中國所發生的極其嚴重的人權迫害的事實情況。她們在新加坡所受到的極不公正的對待,違反了新加坡自己的憲法和世界人權標準。我們要求新加坡政府立即釋放這兩位女士,從新審理此案,給予公正判決。」

「在中國,法輪功學員遭受了難以置信的六年殘酷迫害。為此,全球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堅持不懈的和平呼籲和努力,以結束中國的迫害。黃才華和程呂金女士向世人所發的免費真象材料,也就是北美洲、歐洲、澳洲、亞洲,以及中東、南美、非洲部份地區等,遍布全世界各大主要城市的法輪功學員所發放的材料。目地只是為了給邪惡曝光,以儘早停止這場迫害。我們相信一旦人們了解真實情況後,決不會允許這場邪惡的迫害繼續進行下去。僅僅在幾天前,中共大陸是世界上唯一法輪功學員因為發放這樣的真象資料,講真象而遭受懲罰的國家。我們非常驚訝的是,現在這樣的事情也在新加坡發生了,新加坡的法律怎麼能夠懲罰講真話的人?

「我們對新加坡政府沒有任何惡意,但是我們提請你們注意正在中國勞教所裏,精神病醫院裏,拘留所裏遭受苦難的無數法輪功學員們。你們對黃才華和程呂金女士的錯誤判決與監禁,是你們向中國的迫害者靠攏的腳步。我們緊急呼籲,請你們立即更正錯誤決定,以避免你們國家的名譽在國際社會蒙羞。」

隨後,學員們在領事館門前發正念,煉功,向路人發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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