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正聲明」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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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3日】大法弟子所說的「嚴正聲明」,特指在修煉中走了大彎路而掉下去的學員宣布從新修煉、加倍彌補的聲明。四年多了,學員在明慧網上發表的嚴正聲明已經超過17萬人次。

這幾年在中國大陸,少部份大法學員被邪惡劫持到洗腦班,因為執著心等的干擾,在邪惡的迫害下曾經背離了法,說了或者寫了違背大法的東西。但是只要大法學員清醒過來,就一定會拋棄過去的污點或者邪悟。在明慧網上發表聲明,就是大法學員對自己和法負責的體現,也是從新修煉的體現。

因此,作為發表嚴正聲明的大法學員,一定要用自己的真名來發表聲明,特別是在明慧網已經做出類似的表示以後。不過在此之前如果有以化名等發表聲明的,我覺得應該趕緊用自己的真名再發表一次聲明,這是大法弟子真心否定邪惡洗腦的體現。

在中國,一個人可能有幾個不同的真名。那麼發表嚴正聲明,表明邪惡的洗腦作廢時,首先應該是以寫過不好東西的名字來署名。如果以其他真名發表聲明,應該申明給邪惡寫保證時用的是甚麼名字。這樣做也是大法弟子從內心堅決否定邪惡的一個表示。

在1999年7月,在邪惡剛剛開始迫害大法弟子時,各單位、各地的邪惡都找了已經暴露的大法弟子「談話」,許多單位、地方強迫大法學員寫了類似洗腦的東西。這些東西雖然沒有後來的「三書」、「四書」嚴重,但性質是一樣的。寫過這些的大法學員也有一定的數目。作為大法學員來說,也應該發表聲明,否定這種違背大法的行為。請大法弟子有機會聯絡一下寫過這種東西的其他同修,請他們儘快發表聲明。

另外,目前大法弟子上網不易,能夠突破封鎖的就更少。那麼與其他弟子有聯繫的大法弟子可以在徵求同修的同意後,代大家發表聲明,但一定要徵得本人同意才能代勞。而我發現明慧網發表的許多聲明的署名日期並非僅是上一天的,而有許多是很多天前,甚至是幾個星期、幾個月以前的。這主要是中間各個環節(比如傳給上網點、找人打字、上網發送、明慧網收件和處理等)的不便和困難造成的,但這樣就會造成一個問題,就是有的大法學員的聲明實際上沒有在明慧網上發表,但該學員自己以為已經發表。那麼後果就是該學員實際上失去了在明慧上發表聲明的機會。第二就是有的聲明在以後某些日子已經發表,但該學員自己沒有看到,在後來會再次給明慧網提交嚴正聲明。而由於大法學員中重名的不少,明慧網也就難以知道該學員的聲明是否已經發表或者是否是重名的。所以我建議明慧網接到聲明後,在人手允許的情況下,發表不要超過三、五天。這樣,利於提交聲明的學員查詢明慧網是否發表了自己的聲明,也利於為提交聲明的學員負責。

個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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