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談及社會安定,甚麼地痞、流氓啊,總是滿腹怨恨。我看最大的流氓是警察,就我們身邊的事足可見證。
我們村有煉法輪大法的,經常被警察到家騷擾,亂翻一通,把人帶走。2002年11月我村修煉法輪大法的許志華正在給老母燒炕,被警察闖入無端綁架,非法拘留24天,罰款1000元。這不是土匪綁票嗎?與過去的「鬍子」有甚麼兩樣?!而且沒有辯護權、申訴權,完全奪去人身自由。這些警察才是大流氓。
2004年12月一天早晨,許志華正在家做飯,一幫惡警要闖入,許志華沒給開門,惡警就強行把門弄開,屋裏屋外亂翻一通,非要綁架許志華到公安局走一趟。當時片警趙振方是許志華的同學,帶巡警隊吳東周等6個惡警,么五喝六的將許志華抓到巡警隊,最後定個擾亂社會秩序,拘留15天。
大家想一想,早晨在自家燒炕是怎麼擾亂的社會秩序呢?荒唐至極!拘留所都是犯罪的人,許志華他犯的是甚麼罪?是被迫害!
我們都知道煉大法的人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都是善良的人,凡事為別人著想,對這些人我們都很尊敬。然而警察卻非法綁架、關押,無證無據,想抓就抓,想抄家就抄。這中國還有法嗎?
鄉親們,真善忍是教人向善的,做個好人,歷史上迫害好人的都是下場淒慘。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總有一天會兌現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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