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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魏星豔事件看中共當局對法律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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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2日】2003年5月,重慶大學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的研究生魏星豔在看守所遭到惡警當眾強姦,消息傳出後引起海內外強烈反響。事件發生後,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與重慶大學校方嚴密封鎖消息,刪改網頁,對外一律不承認有魏星豔這個學生,不承認有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或高壓輸變電專業)。

但經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西南政法大學辦公室證實了魏星豔是重慶大學的學生(魏星豔本科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白鶴林看守所也證實關押過魏星豔,該看守所一男警還承認看守所曾強行給魏星豔灌食。重慶大學校方在修改有關專業信息網頁時,漏掉了可下載的 「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WORD文本,該文件包含「高壓直流輸電及仿真技術」專業。認識魏星豔的人士說,魏星豔身高1.65米左右,確是重慶大學的學生。

這樣一樁證據確鑿的惡性事件發生後,有關執法部門不但沒有依法追究罪犯制止惡行,反而大肆報復,綁架了數十名當地了解案件真象的法輪功學員。2004年2月,不法人員以「重慶大學無魏星豔其人」的造假藉口,對曝光惡警強姦罪行的五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5-14年,其中陳庶民14年、黎堅13年、盧正奇10年、袁秋雁10年、殷豔5年。2004年9月,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又把揭露惡警強暴一事的何明禮、馬世芳、堯榮宣、魏曉均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7-13年。不久前重慶中級法院駁回了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枉法判刑。

在魏星豔這樣一起令人震驚的惡性事件中,人們不但沒有看到對犯罪惡人的任何懲處,反而看到講出真象的九名法輪功學員遭判重刑。如此的是非顛倒、善惡不分,可見中國司法界的墮落到了何種地步。

通過魏星豔一案,人們可以清楚看到中共當局所謂「依法治國」的真象。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法律的神聖完全被褻瀆,迫害者可以堂而皇之進行殺人放火、迫害好人,甚至行兇之後還可以大搖大擺擦拭血跡、封閉真象、掩蓋罪惡,法律被當成了罪惡的遮羞布。

在三年前,2001年10月底,據中共官方內部統計,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到今天為之,以法律名義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虐殺的案件到底有多少,我們目前還無從得知。但從已經知悉的數字判斷,中國司法在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已經被摧毀到了枉法濫判、律條不循、無法可司、冤案齊天的程度。

在21世紀的今天,人們都希望中國能走上法治的道路。但毫無疑問,當局對待法輪功的態度,已經成為衡量中國法治化程度的指標性尺度。在無數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的過程中,法律的尊嚴已經完全被踐踏,法治化的希冀和努力被嚴重摧毀,不是誇張地說,中國社會在這場對無數善良人的瘋狂迫害中走向了最大的恐怖。在此情況下,又有誰還能說制止這場迫害與他(她)無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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