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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親身遭受的酷刑迫害致信華商報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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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2月10日】

親愛的華商報讀者、善良的百姓們:你們好!

2004年12月28日,我從華商報新聞版上讀到了一篇轉載中央新聞:題為《「法輪功」編造30種酷刑--編造謊言製假照片、誣蔑政府「迫害」「大法弟子」》的報導後,心潮起伏,思緒萬千。昨天,在我身上及我身邊所發生的大法弟子遭酷刑的真實事件歷歷在目、浮現眼前……。為了善良的百姓讀者們能明辨是非;為了維護你們合法的知情權,我不由得提筆向你們作一個簡單的敘述和談談我的一點感受、衷言。

我是西安的一名大法弟子,請原諒我在中共江××政府直接操控的這場非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下,不得已對你們隱去姓名。我於九七年修煉法輪功,並從法輪功「真善忍」修煉中身心受益:心性、道德的提高;去掉了多年的疾病。2000年,我想讓中央領導人及世人得知和受益於法輪功而進京上訪,被執法部門非法判勞教兩年。我幾次遞交無罪申訴均被駁回,理由是:法輪功被中央「定性」不許上訴、申訴。

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的那兩年多的日日夜夜裏,受到過執法人員及他(她)們指使的被監管人「吸毒煙民」的種種非法非人的酷刑折磨:毆打 (拳頭、揪頭髮、耳光、腳尖踢等)。四天四夜戴手銬或戴背銬不許睡覺的折磨已記不清次數了;吊銬在雨雪交加的寒窗之下挨凍四天四夜「示眾」、手銬嵌進皮肉裏、雙手凍得又紅又腫、兩腳腫得似饅頭。幹警還責令退回別人送來的棉衣;多次被強制穿上勞教所自製的「約束服」,將我雙手反捆在背後,幾天幾夜面壁罰站不許睡覺;多次被「煙民」們折磨毆打、手腳被捆綁在床架上;多次挨警棍,僅一次被幹警的81警棍打得奄奄一息,從腰至雙腿被打成紫黑色。當我向勞教所幹警們指出此行為是違法時(刑法規定:「在押人員依法享有不受體罰,虐待和侮辱的權力),隊警(楊小娟等人)卻回答:「中央有文件允許對法輪功人員採用此法!」

當我與大法弟子用絕食抗議長期非人待遇,卻遭勞教所強行灌食、插胃管;當我與數名大法弟子聯名上書勞教所,制止非法酷刑迫害大法弟子而遭關禁閉數月之久。在我身邊的大法弟子所遭受的種種酷刑更是數不勝數、罄竹難書:有的被執法人員用鉗子將牙齒活拔下來;有的被將雙手環抱銬在水泥電桿上在紛飛的雪地裏數小時;有四十九天被銬在鐵門上熬過了一個嚴冬的;有多人幾個月不沾床板,每天只允許三、四個小時坐小凳子上打盹度日的;有多人被毒打休克的;有被打致殘的、致精神病的;有數天不讓上廁所的。

在我整理勞教所的床鋪時,竟在床板下摸出了一份藏在那裏的近二十張紙所寫的大法弟子遭酷刑折磨的血淚控訴書。上面講述了她所經歷的酷刑有數十種:罰蹲馬步;架飛機;坐老虎凳;「煙民」用鞋底掌她的臉;在地上爬行給「煙民們」當馬騎;襪子、抹布塞嘴裏不許喊出聲等等。不輕易掉淚的我,看到此也不禁淚如泉湧、嗚咽出聲。

在勞教所裏,就連自稱是社會「人渣」的吸毒煙民們都參與著在執法人員指使下無法無天的使出種種摧殘折磨大法弟子的殘酷招數。當今勞教所,看守所是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間地獄。這話一點不過分!就連「煙民們」都道出自己的心聲:在勞教所裏,幹警們沒讓她們學到好的東西,只是教會了她們「殘忍」!

2003年,當我從勞教所出來後,向有關領導部門遞交了一份《一個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經歷》,揭露執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非法行為的事實材料;和一盤社會上流傳的光碟,反映五十多個國家大法弟子及政府官員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和天安門自焚真象;意圖上級有關部門能引起對此事的重視。雖執法部門對我所寫材料經過調查,基本屬實。但我卻因實話實說,又被610非法關押半年多之久,並且還遭到毆打、不許睡覺的體罰和限制人身自由等。

每一個人,均應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而因為我堅持法輪功「真善忍」修煉、實話實說,被610和所在單位非法剝奪了工作權和生存權。當我求助於陝西信訪辦,卻因「法輪功問題」將我拒之門外。當我求助多家律師事務所,卻因中央把法輪功定為「政治」問題,不許為法輪功辯護。一律師告訴我:「中國國情,你一旦被扣上『政治』帽子,法律便成了一文『廢紙』,我們將無能為力。」

華商報轉載的中央新聞大法弟子「編造」30種酷刑,以我親身的經歷和見聞,大法弟子遭受的酷刑豈止30種?想必明慧網收到此類揭露勞教所酷刑的文章很多,並不像華商報上講的「明慧網如獲至寶」。大法弟子們被非法關押在暗無天日的苦牢裏受到種種酷刑折磨,卻無法用現代化的工具,將這一真實事件公諸於天下,喚醒良知,制止罪惡!當大法弟子們出獄後用「道具」反映出當時被酷刑折磨的真實情況,這能說他們是在「編造謊言製假照片」而被扣上「誣蔑政府」的帽子嗎?執法部門將湖北大法弟子廖元華等十一人再度抓進監獄,這就能說明孰「正」孰「邪」嗎?

憲法賦予每個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我認為一味地用手中的權勢、武力去鎮壓迫害敢於講真話的人,去堵人的嘴,而不是去用法律懲惡揚善,制止行惡,這是愚蠢之舉,是破壞社會、危害百姓安寧的惡行;最終必將毀了自己,因為善惡有報。

本來,電視、報紙、輿論宣傳,應客觀、公正的報導當今社會的現實。在九九年以前,我們從報導中,處處可見法輪功在國內外傳播的盛況,而九九年七月一夜之間法輪功被非法打壓,人們只能反覆從宣傳報導中看到那些完全背離法輪功修煉人標準的自焚、精神不正常的殺人狂的虛假報導,實在讓人興嘆!

最後,我對華商報的讀者、善良百姓們講兩句衷言:在中國曆次少數人挑起的政治運動中,多一點理智和冷靜,多一點辯證與思考,少一份衝動和盲從,切莫助紂為虐,才不至於犯大的方向性的錯誤。為了我們自己美好未來和子孫後代著想;為了維護善良百姓的合法知情權;為我們國家和社會能有一個正確的輿論導向,擁有一片真正、公正、明朗的湛藍天空,而盡我們每一位公民的微薄之力吧!

衷言人
2005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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