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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通集團大連市分公司強行開除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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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0日】據悉,2004年9月,中國網通集團遼寧省公司大連市分公司利用公司上市裁員之機,公司的相關領導將兩位工作成績優異的大法弟子張國宇、沈蓮夫妻,因為信仰法輪大法,在崗位競聘中將其排在最後兩位,強迫解除其勞動合同,逼迫其離職。並扣發沈蓮兩年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兩位大法弟子被停止工作,停發薪水已經一年多,給他們造成了很大的生活困難。

張國宇和沈蓮96年大學畢業後進入網通大連分公司工作。他們修煉法輪大法,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名好員工。工作中,他們認真負責,踏實肯幹,很快成為公司客服中心的業務骨幹,在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中,他們多次獲獎,並被評為公司的先進員工,予以嘉獎,成為同事中的出類拔萃者。同時,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他們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對於公司的醫療補助待遇,因其沒有醫療發票需要報銷,從而給公司節省了上千元的醫療費用。他們在大法修煉中所得到的思想境界的昇華,從而在工作中所形成的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得到領導和同事以及客戶的好評。

但是,如此優秀的員工,網通大連分公司卻因其信仰「真、善、忍」大法,利用公司上市裁員之機,將其排在末位,強迫解除其勞動合同。

針對大連分公司無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大法弟子找到相關責任領導要求給予公正對待,但相關領導處處迴避,處處掩蓋其利用公司上市裁員之機,對大法弟子行非法迫害之事實。在面對分公司持續的無理迫害,當事人、大法弟子利用國家法律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尋求法律公正。

依據國家《勞動法》,2005年1月,當事人將分公司告上大連市高新園區勞動仲裁,但未得到公正裁決。2005年5月,當事人以中國網通集團大連市分公司「侵犯公民信仰自由和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將分公司依法起訴到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但中山區法院不以事實為根據,仍然維持勞動仲裁的錯判。依據國家憲法,2005年8月,當事人,大法弟子依法將網通大連分公司上訴至大連中級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開庭審理之中。

信仰無罪。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是人善良本性的選擇,更是天賦人權,決不應該遭此迫害。若仍未得到公正判決,當事人將保留繼續申訴的權利。我們真誠奉勸那些對大法弟子做出傷害的人,請用自己的良心評判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否符合道義和良知。在法輪大法的千古奇冤被昭雪的那一天,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將面臨著歷史的審判。希望那些迫害大法的人,反思自省,三思而後行,為了自己和家人能有美好的未來,作出您明智的選擇,在理智,善良和正義中走向明天。

中國網通集團遼寧省公司大連分公司:
電話區號:0411
電話:82330131、82330066、82330108、82330193、82330401、82330703、82330452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解放路168號 郵編:116001
大連市分公司客服中心
電話:82647672、82641512、82808112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上海路55號 郵編:116001
大連高新園區勞動仲裁
電話:84753290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高能街勞動服務就業中心 郵編:116031
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
電話:82802280(總機)
82635919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天津街58號 郵編:116001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電話:83795562
地址:沙河口區中山路4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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