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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五常市武鳳華自述被迫害流離失所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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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3日】我是黑龍江省五常市法輪大法修煉者叫武鳳華,女、現年52歲,原在市工業黨委工作。幾年中,派出所、610等不法之徒多次到我家中騷擾,為免遭迫害我現在不得不漂泊在外,流離失所。

我自80年代初患有三叉神經痛、此病屬世界攻克不了的疑難病症,發作起來像針扎、火燒、刀剜一樣的難受。二十年來,經五常、哈爾濱、瀋陽、北京等多家醫院多種方法治療,均不見成效,而且越來越重。痛的折磨,使我的精神近於崩潰,真想一死了之,但一想到幼小的孩子,卻欲死不能。由於長期在痛苦中煎熬,使我原本任性、暴躁的性格越來越古怪、刁蠻、給丈夫、女兒及所有的親朋帶來的傷害難以盡述。

98年1月,倔犟、固執的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抱著有病亂投醫,試試看的想法喜得法輪大法,他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的心情豁然開朗,祛病健身的超常奇效,使我疾病痊癒,因此我從好人做起,重德行善,提高心性,遇事為別人著想,立即改掉了企圖以麻將麻醉自己、了卻人生的惡習,從此我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逢人便說,法輪功神奇、超常、法輪大法好,慶幸自己喜得大法。

然而,99年7月20日一夜之間江氏邪惡集團動用了所有的新聞輿論工具,鋪天蓋地栽贓、誣陷法輪功及創始人,我一下子搞不明白這電視台怎麼了?國家怎麼了?但有一點我十分清楚,法輪大法好!所有的媒體宣傳都不是真的,所有的大法書籍找不到一點點那些誣陷、誹謗之詞,因此我一如既往證實法輪大法好!

在失去了煉功點的情況下,我只能在家學法,煉功,修心性。但隨著新聞媒體沒完沒了的繼續造假,我也越來越清醒了。作為中國公民,我有權利義務為黨和國家負責。於是我於2000年3月11日兩會期間隻身一人帶著上訪信踏上了進京上訪之路,向黨和國家反映我及我身邊的人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當到達國務院信訪辦門口,立即遭到警察盤查,我堂堂正正說明來意,但不報地址姓名,惡警欺騙我說:「你說出地址、姓名我們才能給你向上反映。」我信以為真,當「黑龍江五常市」的話音沒落地他立即大喊一聲「黑龍江的」。馬上跑過來一個警察將我非法綁架送往雞西駐京辦事處後轉到哈市駐京辦事處,在哈京辦我依然被騙填寫了一張所謂向上反映情況的表格,有真實姓名,被非法關押,後被五常惡警接往五常駐京辦事處,遭到戴一夜手銬鎖在床上的迫害。關押三夜四天後押回五常。途中被家人於哈站接回家,據說五常警察將我接到手要付給雞西警察100元錢。

2000年5月17日,我與另外兩名同修在五常一中煉功被東升派出所綁架後送五常市公安局政保科,企圖每人勒索三仟元罰款。此後政保科經常來電話或來人到家裏催促交錢一事並逼迫寫不煉功保證。7月3日上午,我被工業黨委書記呂振芳派人找到單位談話,問我他桌子放的一張大法真象傳單是不是我發的?我說:「這張是不是我發的我不知道,但我給你帶來一張。」因此他把這一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作彙報,下午政保科科長艾春明以談罰款一事將我找到公安局,我去後他逼問我真象資料來源,我拒不回答,之後我被非法關押在市拘留所。經家人托人拉關係,給艾春明送去價值四百多元香煙,九天後於7月11日被放回家。市610(當時叫615)辦,為此事特發通報,通報中共涉及三名大法弟子,其中我是工業局長呂振芳舉報,蔡信是商業局長白麗芹舉報並說此案正在審理中。

7月26日,回家近半個月,在我大女兒生小孩僅二十天,小女兒闌尾炎手術九天之際,政保科副科長楊松朋,張小東和一名女警再次來我家騷擾,說有人看見我7月20日去開發區發傳單了,我耐心的說明了兩個女兒的情況,並說明20日我小女兒手術僅四天,我根本沒有時間出去,楊、張等人非法在我家中抄走《轉法輪》兩本,師父講法帶三盒,並堅持讓我去政保科向科長說清情況,再三保證我一會兒回來。我再一次輕信了惡警謊言,隨他們去了政保科。

到那兒後艾春明仍然提出上述問題,我再次說清情況,他說:「就算你沒有這個事,那你說上一次傳單到底哪來的?」我說:「上次為這事你們已經非法關我九天,這次沒這事咋又問那個事呢?」他說:「你說我們整事兒啊!」我說:「我沒說你整事兒,可事實是不是這樣?」他說:「送」。張小東問「幾看」,他說:「一看」。我當時不知甚麼是「一看」,結果就憑艾春明的一個字,就把我非法關進市第一看守所(監獄)。家人著急上火,再次托人找關係,終於被政保科勒索了一千五百元錢,於8月3日將我放回。

由於丈夫難以承受精神、經濟及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他不顧親身感受到的,曾經承認過的我及全家在大法中受益的事實,而對我施加迫害,打、罵、毀書,毀師父像,加之包片民警仍不斷騷擾,使我的精神壓力承受到了極限。我不止一次反思,我究竟做錯了甚麼,沒有江氏邪惡集團對大法的鎮壓,我不會去上訪,沒有新聞媒體的造假,不需要我去講真象,我的所為體現了對國家與人民負責的一顆赤誠的心,我在履行憲法賦予我的合法權益,我在說真話,做好人,我沒有錯,因此在巨難中我沒有倒下,於2000年12月9日再一次進京上訪。然而在哈市一上車,就遭到乘警的非法盤查,並逼迫我寫罵師父、罵大法的話,我堅決不寫,於是在列車行駛的頭一站──長春站被強行非法綁架關進車站拘留所,第二天由五常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姜某某帶人押回直接非法關押在市拘留所。我絕食絕水十一天抗議非法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於12月22日被無條件釋放。

但是,迫害並沒有停止,八天後又傳來已將我判勞教還要往回抓我的消息,我只好離家出走,接下來的2001年農曆新年前夕五常市公安局對大法弟子大搜捕,臘月二十六日惡警上門抓人,因我不在家而倖免,致使我大年除夕也有家不能回。

此後的幾年中,派出所、610等不法之徒多次到家中騷擾。比如:2003年1月8日邪惡之徒付彥春帶領四五個人一連數日到我家中問我丈夫說出我的下落,並揚言不論我走多遠,走多少年也要把我抓回來,我丈夫又一次拉關係,並被「610」辦勒索六條香煙。

2004年2月22日(舊曆二月初三)七名警察再次到我家中騷擾,並持所謂的搜查證,欲進行非法抄家,因我剛剛離開家而倖免被抓。

6月3日上午,市公安局召開緊急會議,局長許佳新下達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指令,下午惡警依照名單非法抓人,3、4日兩天綁架大法弟子十餘人,我是惡警欲綁架的大法弟子之一,因此我不得不又一次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善良的人們,清醒過來吧!不要再受江氏邪惡集團的謊言欺騙了,大法弟子頂著壓力向世人講清真象,目地是消除世人對大法的誤解,喚醒世人的良知善念,為自己及親人帶來永久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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