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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陽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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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1日】2004年12月19日,湖南省桂陽縣法院以嚴勇、李佔鮮製作散發資料為由,非法判嚴勇4年徒刑,判李佔鮮3年6個月徒刑。據受害者家屬說,他們曾打電話質問法院有關人員是怎麼回事?得到的回答是「我們也不想這樣,主要是上面壓力大。」

2004年,湖南省桂陽縣寶山鉛鋅礦大法弟子曹平欽在單位發真象資料時被該礦退休辦主任周天生舉報。該礦分局接到舉報後,立即向桂陽縣國保支隊作了彙報,緊接著曹平欽、嚴勇夫妻倆於7月27日先後被非法抓捕。嚴勇繫桂陽縣工商銀行職工。

8月19日,郴州市空調設備廠大法弟子李佔鮮在上班的路上被綁架。3人被抓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李佔鮮被桂陽國保公安吊銬5天5夜;嚴勇被5天5夜不准喝水、睡覺;曹平欽被送進看守所後,獄警暗示牢頭將她打得鼻青臉腫。

10月15日,桂陽法院對嚴、李兩位大法弟子進行了非法開庭審理,庭審中兩位大法弟子在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的同時揭露了國保公安非法刑訊逼供的惡行。兩位大法弟子的律師亦對國保公安利用威脅、刑訊逼供所取得的證據進行了無罪辯護。當天下午經過5小時的庭審,最後在公訴人結結巴巴、理屈詞窮的情況下結束了這場非法的開庭。可是事隔20餘天後(12月19日)法院仍以嚴勇、李佔鮮製作散發資料為由,非法判嚴勇4年徒刑,判李佔鮮3年6個月徒刑。

一開始,省、市、縣的不法官員就對此事很緊張,曾被列為「特大案件」來辦。嚴勇是一位工作非常出色的職工,縣銀行、包括市銀行對他出色的工作非常滿意。但是省行卻三番五次來電強令儘快解除嚴的合同,縣銀行迫不得已在未得到處理結果之前就單方面解除了合同。而且,11月30日省宣傳部劉道倫親自來桂陽縣「610」檢查工作。當天曹平欽又被抓走(此前已取保在家),並送勞教一年。目前兩位大法弟子對這次非法判決不服,均提出上訴。

桂陽縣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及相關人員的電話:(區號:0735)

桂陽縣副縣長、反×教小組長 :黃勝發 (曾簽發《桂陽農村反×教手冊》誹謗大法)。
縣610 電話:4421091(辦)
李峰主任 電話:4426903 手機:13975593868
胡運國 電話:4421285 手機:13973533726
廖水太 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長 電話:4429289 手機:13975750167

縣國保支隊負責人:
肖潤忠 (隊長)
唐承泉 (副隊長) 手機:13973515162
劉樹章 (副隊長)
胡繼方

桂陽縣寶山公安分局:電話 4499533(辦)
李楚南 手機:13707355390
曾祥陽 手機:13873543157
李志強 手機:13707355616
周國宏 手機:13707355225

寶山鉛鋅礦退休辦:電話 4499532(辦)
周天生 手機:13875526211
市國保大隊:謝正蘭(隊長)
省宣傳部:劉道倫(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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