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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北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五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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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9日】1988年我從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北京某國家機關工作,之後成家育子,丈夫對我和孩子疼愛有加,但優越的生活,令周圍人羨慕的工作及家庭並沒有使我感到快樂,生活中總是感覺有那麼多的不如意,我不知道人活著到底是為甚麼?甚麼才是真正的幸福?

1995年我有幸接觸到《中國法輪功(修訂本)》一書,一天讀下來,感覺真是一本好書!他是一本教人做個真正的好人的書,看後使我身心受益,我的世界觀從此發生了變化。我變得豁達了,開朗樂觀了,能理解別人、體諒別人了,周圍的世界一下光明了許多。之後我又拜讀了《轉法輪》和師父的經文,開始修煉五套功法,身心得到不斷的淨化。

我所工作的國家機關負責把守國家的經濟大門,每位工作人員(公務員)手中都掌握著一定的權力,接受進出口客戶的各種好處也就成了家常便飯。修煉前接受這些好處時我覺得理所當然。可修煉以後,我認識到那是不對的,是不能接受的。身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為國家負責是自己的責任,為客戶服務是應盡的義務。從此我在各方面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師父說的,做個好人,更好的人。

1999年7月,出於對法輪功修煉人數眾多的妒忌,江××發起了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無理迫害和打壓。

7月20日、21日連續兩天我去北京市信訪辦上訪,要以自己修煉大法後親身受益的體會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那幾天去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多,警察、警車隨處可見,沒有走到信訪辦就被武警攔截抓上公交車帶到石景山區的露天體育場扣押。在被登記了姓名、地址、工作單位後,晚上才被放回家。

從那時起,我在單位被停止工作。每天被安排在領導的辦公室裏被迫觀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片、報紙、雜誌、紅頭文件等。

那段時間感覺真是度日如年,每天被逼迫觀看污衊大法及師父的錄像片,明明知道那些完全都是顛倒黑白的不實之詞!講出我了解到的法輪功真象後即被勒令住嘴。懾於強大的壓力我於是保持沉默。為了防止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領導規定我在單位時不准接聽電話,同時派專人接送我上下班。我的獎金自此被扣發,我和家人的工作、生活被打亂。

1999年12月27日,得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對李昌、姚潔等幾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我帶上身份證件前往那裏參加旁聽。那天,法院周圍布滿了便衣、警察。我向法院門外的警察出示了我的身份證件講明來意後,被帶上早已停靠在法院門外的公交汽車上。車上已有不少法輪功學員,陸陸續續又有來參加旁聽的學員被帶上來,我們都被捕了。我被關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拘留所裏,拘留我的理由是:擾亂社會治安。到2000年1月4日傍晚我被釋放。

1月5日,即我被放出的第二天一早,我的科長(女)和我的一位男性同事來到我家裏;隨後兩位身著警服自稱負責我所在地治安的警察也來造訪。其中的一名警察不停的教訓:煉甚麼法輪功啊?幹點別的好不好?……邊教訓邊四處翻找東西。我對他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在我家翻箱倒櫃而提出質疑,於是他提出:既然我單位的領導在這兒,那就去我的辦公室看看?這期間我丈夫送孩子上學後又回到了家裏。於是我聽信了他們的謊言,和丈夫隨著他們坐上車。當我發現車子並不是駛向我單位所在方向時,我意識到我被綁架了。他們把我拉到了北京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治療精神病人的醫院)。我試圖跑掉,但他們把守著各個車門。我被四個男人(兩名警察、我的男性同事和我丈夫)每人抓緊一個肢體的抬進了醫院的樓道,我掙扎著拼命想擺脫他們,穿在我身上的長羽絨服被拉扯掉了,眼鏡被打掉了;我喊出:「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不是精神病人。」

我被帶進一間診室,醫生問了我一些問題,我向她講了我的遭遇,她認定我思維是清晰的,拒絕接收我。綁架我的人不死心,去找院方交涉。下午,院方把我扣留下來。我被帶進第四層的女病區,被命令脫掉外衣換上病號服。鞋子、皮帶、外衣和身上的錢均被收走。直到1月13日,我在精神病院與形形色色的精神病人度過了8個不眠之夜,在那裏的經歷我終生難忘。

剛進病區的那天傍晚,我因拒絕吃病號飯而被三、四個護士四肢分體的捆綁在鐵床上。被當作特護「病人」被迫接受主任醫生的特別護理,而他對我的心理「治療」是:「不要再堅持煉法輪功了,再堅持下去會影響你的前程,影響你丈夫的前程,會毀了你這個家。」在二樓男性病區,我見到一位法輪功學員,他是在北京就讀的大二學生,因為法輪功的問題上訪而被拘留,其父母把他保釋出來。為了保住他的學籍,為了不影響他今後的前程,他的父母聽信了警察的建議,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他在精神病院已經住了幾個月了,長期被迫服用藥物,被注射針劑。

2月4日我和我的母親、女兒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了寫有「真、善、忍」的橫幅。我和我的母親第二次被拘留了。

在朝陽分局的拘留所裏,警察使用減刑,提前釋放,立功等手段指使普通犯人打罵、侮辱法輪功學員,以迫使我們放棄修煉。我和幾位學員因在號裏煉功而被牢頭唆使的幾個犯人用鞋底抽我們的臉,踢踹我們的前胸後背並夾雜著污言穢語的謾罵。

3月初我被通知被判勞動教養一年(自2000年2月6日起至2001年2月5日止)。之後,我所屬單位派人來到拘留所通知我:我已被單位黨組織開除黨籍。3月底我被通知勞動教養所外執行,釋放回家。

回家後我才知道在我被拘留期間,我丈夫把我8歲的女兒送到了遠隔北京千里之外的南方的一個小城鎮的親戚家。我從拘留所回來,單位一直不允許我去上班,且在我被關押期間即已停止發放我工資以及停止我的一切福利待遇。4月20日,我被告知當天必須做出選擇:1、放棄修煉法輪功,回單位上班。2、繼續堅持修煉法輪功,辭去國家公務員的職務。

我堅信做好人沒有錯,修煉「真、善、忍」沒有錯;我選擇了後者,被迫離開了已經工作了近12年的我熱愛的工作崗位。

孩子已被送走,我又失去了工作,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使我的丈夫整天悶悶不樂,多次提出要與我離婚。他時不時就要向我發一陣火,甚至連摔帶打的。在我的家裏再也找不到了往日的溫馨與寧靜。

2000年12月31日下午,我外出去小區食品店買東西時被片警攔截。在光天化日,眾多路人圍觀的情況下,三名警察強行拉拽我,把我硬往狹窄的普通桑塔納警車的後備箱裏塞。我質問他們身為執法人員怎麼能如此執法犯法?他們卻說我的勞教期還沒有結束,他們可以隨時帶走我。(其真實原因是第二天恰逢元旦,他們害怕大法學員們去上訪講真象。)他們強行檢查我的包,搜身。在我的包裏他們發現了寫有「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和「法輪大法好」的兩張紙。以此作為迫害我的證據,把我又送進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一關就是三個半月。其間只在2001年1月1日提審過我一次,此後的三個半月中我就再也沒有離開過那間陰冷潮濕的只有二十多平方米,擠住著二、三十個犯人的牢房。漫長的三個半月中,我們每天在空氣渾濁的牢房裏被罰坐板十幾個小時。有幾次甚至半夜被叫起來罰坐板。獄警定期的搜監,強迫我們脫光衣服搜身;每天只吃兩餐,基本上就是窩頭就清水煮白菜幫;沒有洗過熱水澡,身上實在太髒了就用涼水洗洗頭,沖沖身。我被判勞動教養再延期一年。3月15日離開拘留所,被送往調遣處。

所有在調遣處呆過的人都知道那裏是中國政府最黑暗的地方之一。我們每天被強迫進行十六、七個小時的勞役,扛上百斤的大麻袋,裏面裝滿了機器壓磨出的一次性木筷子。我們被命令把麻袋從外院扛到關押女犯的小院裏,扛到每間小屋的門口;然後每十幾人擠在十二、三平方米的小屋裏包筷子。很糟糕的是我們所有的人都沒有經過最基本的洗手消毒,屋裏腳下踩、床上擺,院子地上堆放的到處都是根本沒有經過消毒的,並不衛生的筷子。我們被警察唆使著用濕抹布浸濕的上面寫有「已消毒」字樣的長方形紙條包裹好每付筷子,再成把捆紮好,放入印有「***廠生產***一次性消毒衛生筷」的紙箱中。我們被獄警奴役著,在骯髒的環境中,用我們齷齪的、磨出泡、流著血的雙手,包裝一次性「衛生筷」。獄警靠奴役我們榨取血汗錢,靠欺騙世人賺取昧心錢。

我們在白天幹活,晚上睡覺的小屋裏,不許隨便走動(根本也沒有走動的空間),不許隨便出屋。每天只有兩次限定的上廁所時間。

一天,我因拒絕在房間裏一邊勞動一邊輪流讀誣蔑法輪功的文章而被叫到獄警的辦公室,遭受獄警的懲罰、教訓:用她穿著皮鞋的腳踢踹我的頭,長達半個小時。

4月6日我被從調遣處送往北京市大興區新安勞教所,開始了另一種暗無天日的生活。那一天和我從調遣處送往勞教所的有五、六十人(其中90%以上是大法弟子)到勞教所後我們被分到各個大隊。我和其他十幾人被分在五隊。我們被命令脫光衣服,接受警察的全身搜查。之後我們被分到各個班。我所在的五隊共有7個班,一百二十幾人中只有五、六個普通勞教人員,其餘全部是大法學員。

剛被分到班裏,即被警察安排的三、四個已被迫放棄修煉的人包圍住,偽善的開始給我洗腦。不聽她們的所謂「規勸」,就開始露出猙獰的面孔,呵斥、體罰、拳腳相加。邪惡的瘋狂打壓使她們的人性扭曲,從她們身上一點也找不到原來修煉人的影子!夜晚,我被叫到獄警的辦公室裏繼續遭受體罰,面向牆壁站著。我一次次站著睡著了,險些摔倒;一次次被獄警安排盯著我的人(普通勞教人員)叫醒。站了一宿後,第二天,三、五個人繼續圍攻我,給我洗腦。晚上繼續安排人圍著我不停的說,不許睡覺。仍堅持不寫「不修煉」的保證書,那麼全班的人都被取消了睡覺的權利,全陪著我。全班人並不都是修煉大法的,他們工作了一整天後還要受我的連累睡不了覺,我的人心被帶動了,我的思維被攪亂了,我想堅持,但我身心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憊,讓邪惡鑽了空子。[注]

每天我們除了被迫進行繁重的勞動外,還要被迫觀看經過剪輯,添加或刪除內容的人工合成的詆毀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錄像片,遭受嚴重的洗腦迫害。

在我被關押期間,我丈夫因生氣、心情鬱悶、承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而病倒住進了醫院,被檢查出患上了嚴重的乙型肝病。他所在單位得知我的情況後,曾經一度逼迫他與我斷絕關係、離婚。

為了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為了要做一個好人,在強權的邪惡迫害下,我的家庭被拆散,我的家人天各一方,我們都成為邪惡迫害下的受害者。我的母親也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先後14次被關進拘留所,為了躲避邪惡的迫害,而不得不離開住所,在外流浪長達半年之久。

兩年的勞教期結束後,經多方聯繫,我又找到了一份工作,把孩子接回北京。但片警和社區居委會人員還不放過我,經常來電話,甚至上門來騷擾,了解我的思想動向。法律只約束人的行為,但在現如今的中國還要轄制人的思想。我的家人成天為我擔驚受怕。

2002年「十一」前夕,警察和社區居委會以及街道610辦公室人員又來騷擾我,讓我填甚麼問卷書,我拒絕了他們的要求。他們要強行帶走我,我對上門來的警察說:「我已不是共產黨員了,你們沒有理由知道我是怎麼想的,更沒有理由要求我跟你共產黨想的一樣!現在我丈夫病得很厲害,我不能跟你們走!」這次他們沒能得逞,悻悻的走了。

在中國,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無理打壓迫害已經五年了。江澤民一夥一意孤行,驅使廣大公安幹警殘酷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打壓逐步升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經過確認的已有1036名;傷者無數;無數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無數堅持信仰的修煉者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學業,失去了人身自由。這場迫害該結束了!我們擁有做人的權利,同時擁有自由選擇自己信仰的權力,做好人沒有錯!

﹝編者註﹕署名嚴正聲明將分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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