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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秀玲被迫害致死 煙台惡警企圖用錢掩蓋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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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20日】法輪大法弟子賀秀玲堅信大法,信仰法輪功,以真善忍修煉做好人。於2004年3月11日被煙台芝罘區610、芝罘區看守所、煙台毓璜頂醫院迫害致死。

3月10日晚上,我到達煙台毓璜頂醫院,打聽到說賀秀玲在地下室大病房,我隨即到地下室大病房找,病房的病號指給我看,說3月4日賀秀玲就在那個角落裏打過針。我在晚7時多,在腦神經內科找到,賀秀玲無人護理被銬在床上,不能講話,呈痴呆狀。半個多小時後,我被看守所的人趕了出來。3月11日早晨,賀秀玲含冤離開人世。

過後看守所頭目張福田講,3月4日賀秀玲頭暈,到醫院檢查後,醫院講是腦栓,看守所拉回所裏治療。在這之前,賀秀玲絕食抗議對自己的非法迫害。那麼她在裏面經受了怎樣的迫害?絕食時在看守所裏灌的是甚麼食物?從醫院回看守所又注射的甚麼藥物?3月5日,賀秀玲再次被送進醫院。

3月13日晚7點左右,看守所頭目張福田、610頭目李文光想偷運賀秀玲的遺體火化,殯儀館的車都叫到了醫院。後來被我們發現,與他們理論,告訴他們誰火化誰的責任,終於遺體留了下來。為防屍腐,我與看守所簽訂了條約送到了殯儀館冷凍,沒有家屬同意不得火化。後來我要求煙台市公檢法鑑定,鑑定結果他們也不給,只是告訴了幾句話,都是在為610及看守所推卸責任。解剖鑑定時,發現賀秀玲的腸子上布滿小紅點,子宮內有一塊紫色物狀。

我向地方一直到最高檢察院不斷上訴。煙台公安局610多次派人當說客,要用錢結束此案。甚至要找鄰居勸說我,開口十萬元,不行可再加,條件是不再上訴,結果遭到了鄰居的拒絕。難道害死一條人命使幾個錢就能解決問題?沒有法律了嗎?我提出申請對芝罘區610頭目李文光、劉國堯、看守所頭目張福田移交檢察機關,至今也沒實行。中國最高檢察機關將嚴肅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的案件的消息公布二個多月,對法輪功的案件現一件也沒落實。7月8日,山東省公檢法來煙台,下午3點重新對賀秀玲迫害致死一案鑑定,至今我也沒得到鑑定結果。更荒唐可笑的是,現場10多人,山東省公檢法、煙台市公檢法、市公安局、610、在洗腦班刑訊逼供者劉國堯都在現場,我要求對賀秀玲遺體拍照,結果現場所有人都反對,不允許。

賀秀玲以前曾被文登公安在天安門廣場兩次拘禁,並帶回文登拘留,參與的惡警包括文登公安李英林;一次被北京天安門分局拘禁到北京密雲拘留1個星期,後又被轉送至遼寧錦州看守所;在無任何法律手續情況下,在煙台被非法拘留一次。2003年8月底,賀秀玲、周樹春、隋淑梅等大法弟子被文登公安非法逮捕,並被綁架至煙台芝罘區洗腦班,在洗腦班,賀秀玲遭受了殘酷迫害,曾被劉國堯反背雙手銬在床欄杆上長達5天之久,蹲不能蹲,站不能站,而且還不讓上廁所。賀秀玲在高壓下被強迫轉化,後被非法關進了芝罘區看守所。在看守所,賀秀玲聲明轉化作廢。2003年9月27日,煙台芝罘區檢察院陷害賀秀玲等人,批准煙台市公安局610執行逮捕。2004年2月,賀秀玲被帶到芝罘區法院開庭審理,煙台電視台向全市進行了廣播。其實賀秀玲等人一直在運用法律上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由於煙台芝罘區檢察院及法院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最終造成賀秀玲被迫害致死。

惡警迫害致死一條人命,4個多月得不到一個公正的結果。人權在哪?在此,本人申請國際組織來煙鑑定,還被迫害致死的賀秀玲一個公道,把迫害真象徹底揭露出來,公布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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