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4年08月15日 星期日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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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8月14日大陸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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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明慧彙編


    明慧彙編:大陸受迫害大法弟子依法上訴情況(專輯2)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受害者本人上訴:

  • 雲南昆明馬燕寫給全國人大、檢察院的申訴信

  • 雲南省曲靖市大法弟子王宇平致檢察院的信

  • 昆明李君萍寫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申訴

  •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郭曉慧的申訴狀

  • 大法弟子王兆華寫給淄博市檢察院的申訴書

  • 貴陽市大法弟子張雷的申訴書

  • 哈爾濱大法弟子趙慶山在看守所裏寫的上訴書

  • 成都市金牛區金琴路小學教師劉暉的申訴書

  • 峨眉山市大法弟子的申訴書:還我信仰真善忍的自由

  • 雲南昆明馬燕寫給全國人大、檢察院的申訴信

    (明慧網2004年8月4日)

    全國人大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

    2004年7月27日下午,昆明發電廠通知馬燕到廠裏學習,並且用小車把我接去。到了之後,發現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銳、西山區610董姓主任已經在廠招待所等著了。李銳對我說,你姐姐的檢舉材料檢察機關很重視,檢察機關說,我們的行為沒有違法。法輪功被政府定為×教了,你還敢到省公安廳為法輪功上訪,等哪一天說不定你還會到聯合國為法輪功上訪呢。

    從7月27日下午開始到30日為止,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銳、西山區610董姓主任就吃住在昆明發電廠,我每天早上7點半坐廠裏的公交車到廠裏,由李銳、董主任「陪著學習」,中午廠裏還為我免費提供一頓午餐。他們說:「星期一(8月2日)叫我交一份「認識」,而且不准向外泄露。為了制止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銳、西山區610董主任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利用公款私設公堂,非法剝奪我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特向你們控告。

    有關詳細情況請見附件一、二、三。

    控告人:馬燕
    2004年7月31日

    附件一:申訴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我叫馬燕,女,昆明發電廠退養職工。2004年6月25日上午9時許,我們來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反映:自1999年7.20以來法輪功學員受到的不公正對待的情況,如法輪功學員鄺德英的母親向工作人員反映她的女兒在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已經超期關押半年之久,至今都沒有放回來,工作人員答覆叫她去找雲南省司法廳;法輪功學員王玲的母親反映她的女兒已經在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關押半年了,至今還沒收到勞動教養通知書,工作人員答覆叫她去找五華公安分局;還有的法輪功學員反映因為法輪功上訪而被非法勞教,要求如數補發勞教期間的工資;還有的法輪功學員反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信仰真善忍沒有錯,99年以前國家允許煉法輪功,99年以後為甚麼不許煉法輪功了。

    到了中午快12點的時候,突然有6、7輛警車開到了公安廳信訪處門口,從車上下來了10多個便衣,也有穿警服的,他們說他們是五華公安分局的,信訪處的叫他們來接待我們。法輪功學員說我們是來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的,為甚麼要到你們那兒去?他們說法輪功的問題,信訪處解決不了,讓他們來解決。說著就叫我們上車,還有一個警察動手去拉一位78歲的男法輪功學員上車。旁邊的法輪功學員就勸阻說他年紀那麼大了,這次是為了他的姪兒子(法輪功學員)判刑4年了,監獄一直不讓他去探望,來向信訪處反映情況的。

    有一些法輪功學員拒絕上車,因到吃飯時間了,大家都要吃飯,警察就說帶到他們那邊去吃,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上車後就被帶到五華公安分局。到了那裏,才知道甚麼吃飯都是假的,是騙我們的,才到那裏就開始審訊我,他們訊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是不是五套功法都煉,我說我煉法輪功,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非法的。他們說法輪功是×教,是定性的。我說你把法律條文拿出來,有哪一部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了?拿出來給我看!我今天是來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的,你們把我帶到這裏審訊是違法的,我現在還沒有吃飯呢。大約是1點多鐘了,他們說我們也沒吃呢,我說你們沒吃是你們自己不吃,我沒吃是你們剝奪了我吃飯的權利!他們說你不准再去公安廳上訪了,這是第一次,下一次就不是這樣對待你了。他們讓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就叫官渡公安分局來,我拒絕上車,有一個警察就來揪我的胳膊,把我胳膊都揪青了,我說不要來拉我,我自己走!官渡公安分局又對我進行審訊,並做了筆錄,我說我來省公安廳上訪,你們為甚麼把我騙到這裏來?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放我回家!等到三點多他們才放我回來,我一直是餓著肚子的。

    我不明白我堂堂正正到省公安廳上訪(當天是信訪接待日),卻遭到警察的非法審訊!我請求:

    1、 我到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信訪處的工作人員為甚麼要通知五華公安分局?此行為是違法的,是利用職權侵犯我的合法權利,我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公開向我賠禮道歉,從而樹立信訪人員秉公執法的形像。

    2、 五華公安分局對我審訊、強行將我轉給官渡公安分局、限制我幾小時的人身自由等行為都是違法的,我要求公開向我賠禮道歉,對我的精神、經濟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3、 官渡公安分局對我進行非法拘禁、審訊,我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 此申訴同時交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五華公安分局、官渡公安分局。

    申訴人:馬燕
    2004年6月26日

    附件二:申訴

    西山區人民檢察院:

    我叫馬燕,女,是昆明發電廠退養職工。2004年6月29日上午10點來鐘,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位姓張(男)、姓劉(女)的警察和我廠保衛科姓張的來到家中對我6月25日上午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的行為認定為「涉嫌擾亂社會秩序」,將我帶到西山公安分局傳喚。他們問我,你到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甚麼?我說,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你們無權干涉我。你們以此來傳喚我是違法的。他們說,政府已經把法輪功定為×教了,你還要為法輪功上訪,你還想為法輪功平反嗎?我說,至今為止,沒有一部中國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違法的。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信仰自由,何罪之有?

    他們問我,你寫給省檢察院的申訴交了沒有?是你自己寫的嗎?是你自己送去的嗎?你還要送到哪些地方?我說,向檢察機關申訴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你們無權過問,我還要向檢察機關控告你們的違法行為。他們說,法輪功是×教,沒有哪一位律師敢為你們辯護的。

    以上是我的申訴,我請求:

    1、 依法追究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昆明發電廠保衛科有關人員對我非法傳喚的法律責任,並公開向我賠禮道歉。

    2、 對我非法傳喚使我精神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對此我要求給予補償。

    3、 此申訴交雲南省人民檢察院、西山區公安分局、昆明發電廠。

    4、 附:給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的申訴一份、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國保大隊傳喚證複印件一份。

    申訴人:馬燕
    2004年6月30日

    附件三:檢舉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檢察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的有關規定,我向你們檢舉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昆明市發電廠有關人員的違法行為:

    今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馬燕到雲南省公安廳信訪處上訪,當天被五華公安分局、官渡公安分局拘禁和審訊。對此,馬燕於六月二十六日向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六月二十八日晚,馬燕所在單位的領導一行五人到家中調查此事,馬燕將到省公安廳上訪及向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情況一併告之。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馬燕單位保衛科姓張的和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姓張的(男)、姓劉的(女)將馬燕六月二十五日到省公安廳上訪的行為認定為「涉嫌擾亂社會秩序」把她傳喚到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對此,馬燕向西山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七月九日中午,西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偵察員李銳、張躍明及隊長徐和馬燕所在單位的保衛科的人來到家中對馬燕的住宅進行搜查。

    有關詳情請見:
    1、 馬燕於六月二十六日向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申訴;
    2、 馬燕於六月三十日向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申訴;
    3、 傳喚證複印件;
    4、 搜查物品清單。

    此檢舉材料同時抄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南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人大常委會、昆明市人民政府、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五華區人民檢察院、官渡區人民檢察院、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昆明市發電廠。

    檢舉人:馬玲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


    雲南省曲靖市大法弟子王宇平致檢察院的信

    (明慧網2004年8月1日)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我叫王宇平,女,今年54歲,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是一名法輪功學員。

    目前,全國檢察機關正在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的專項活動,在此,我向你們提出以下申訴:

    1999年7月20日凌晨5點,曲靖市公安局強行搜查我的住宅,將我自費購買的《轉法輪》等大法書籍100多冊拿走,並將我帶到市公安局關押到下午6點鐘才放回家,在家才呆了兩個小時,市公安局的便衣和單位保衛科人員將我從家中騙出(當時家中尚有朋友多人),將我再次關押直到8月16日 。在這段時間裏,我幾乎每天都受到提審和盤查。因為我們修煉的法輪功沒有任何秘密,做任何事情都是正大光明,堂堂正正,都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我知道國家有集會的自由,在我擔任法輪功曲靖副站長期間,凡是百人以上的集體煉功和學法活動,都是提前一個星期或半個月到市公安局備案,徵得同意;至於到專縣、鄉鎮洪法煉功也都是與當地政府、公安局取得聯繫,這一切都是有案可查的。這一切都可以說明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而這一切卻變成了他們對我的所謂「違法」的指控。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憲法》賦予我的神聖權利、在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事情,但是我卻被無緣無故非法關押達一月之久!我不知道人權何在?

    2000年1月30日早上,我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關押,以「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名,判處我勞改三年。且不說這個罪名在法律上能不能成立,先從我個人行為來講,我是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公民有信仰自由,有集會自由,這是《憲法》裏明文規定的,我們國家不是講「依法治國」嗎?《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凡是與憲法相抵觸的都視為無效。市公安局對我們法輪功學員所做的包括抓捕、拘禁、抄家等等所謂的一切「處罰」依據都是由作為執法機關的公安部頒布的「六禁止」通告,公安部作為一個執法機關根本就沒有立法權,並且,此通告完全是違背《憲法》的,既然是違憲的,按照憲法原則它就是無效的,而作為頭戴國徽的執法人員的公安民警能不具備這點常識嗎?他們竟然拿著這個無效的通告,肆無忌憚的抓捕、拘禁、關押,還說他們是有法律依據的。

    在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他們不許我說話、申訴,甚至連他們為我指派的律師提出質疑,都被法院駁回,宣布無效。試想這個所謂的罪名, 「組織」兩字本身就大有問題。當時正處於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誰都知道出來煉功意味著甚麼,這不是請客吃飯、遊山玩水。一個「組織」動員,別人就會陪著你坐班房,蹲大獄嗎?這必須要本人十分自願,來不得半點勉強的。這些具體的詳細的真實情況,可查看當時市公安局所做的筆錄,也可向這些人重新調查。

    我們是一個有法律的國家,有憲法的國家,我的權利不僅得不到保護,還親眼目睹、親身體驗了執法人員無視國家法律,踐踏憲法,踐踏人權的行為。

     再則, 到目前為止我們國家沒有任何一個成文的法律規定,說法輪功是×教,也就是說,在我國唯一有立法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至今也沒有給法輪功定性。那麼,從法律角度上講,說法輪功是×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它只是江澤民的個人意志,根據《憲法》第5條和第80條的規定,國家主席無權對任何重大事件獨自定性和定罪。而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採訪時,公開宣稱「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教」,作為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情況下,突然向世界誣蔑法輪功是×教,江澤民的上述言論超越了《憲法》賦予國家主席的許可權,是不合法的。因為個人意志決不能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既然如此我這個「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該當如何解釋,到底我組織利用了哪一個×教組織呢?

    從監獄回家後,2002年6月我被強迫參加「轉化學習班」,2003年9月我再次被騙到學習班轉化,我是修煉真、善、忍的人,要讓我轉到哪裏去呢?從法律上講,逼迫我參加甚麼學習班,又有甚麼法律依據呢?我只希望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我信仰「真、善、忍」,只想做一個好人,我沒有做錯任何事,卻要被帶去強行轉化,改變我做好人的願望,這不僅是對我信仰自由的侵犯,對我人身自由的侵犯,更是對我人格的侮辱。法輪功學員同樣是中國公民,為甚麼我們的合法權益就不能受到保障呢?為甚麼我們的權利就可以隨便被踐踏、被剝奪呢?!

    我的訴訟請求:

    1、1999年7月20日,市公安局對我的非法抄家和非法拘禁、審訊是違法的,要求對有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和將所抄走的《轉法輪》等大法書籍如數歸還。

    2、2000年1月30 日在我們晨煉時強行將我抓捕、關押,並以「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判處我勞改三年,無任何法律依據,我要求對有關人員追究法律責任,並對我精神上、經濟上造成的一切損失,給予補償。

    3、本申訴抄送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雲南省監獄局,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曲靖市人大常委會,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曲靖市公安局,曲靖市610辦公室,曲靖汽車運輸總站。

    申訴人:王宇平
    2004年7月17日


    昆明李君萍寫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申訴

    (明慧網2004年7月21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您們好!

    我叫李君萍,今年52歲,原是昆明輸送機械廠職工。看到了新聞媒體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從今年五月到明年六月,全國檢察機關在全國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我因煉法輪功身心健康、做一個好人,多次被非法關押、強制勞教,深切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真正堅持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嚴肅查辦那些不法工作人員,為民作主,還我一個清白。

    我曾患多種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腎結核、婦科腫瘤等,45歲就內退了,當時工資270元。1998年4月我幸運的得到了一本《轉法輪》,一看這是我一生苦苦尋找的。就這樣每天跟大家一起晨煉,法輪功是義務教功,人傳人、心傳心。在不知不覺中,全身一切病痛消失了。李洪志師父在書中要求煉功者重德行善,凡事先為別人著想,心態平穩隨時保持一顆祥和的心態,同化法輪大法「真、善、忍」,從而達到身體與心靈的高度淨化。煉功者還要以寬容的心去諒解別人,更不能去傷害別人的利益。這就是法輪功祛病健身顯奇效的原因。

    1999年7月20日江××集團公開造謠誹謗、誣陷栽贓法輪功,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家屬、同事被株連迫害。99年12月我到功友家,被持槍的公安把我押到和平村派出所,下午4點左右,警察非法審訊後,抄了我家,把我送到永昌派出所關押24小時,當晚沒有讓吃晚飯。

    2000年元月,我懷著一線希望,到北京上訪,目地是告訴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和電視上說的正相反,可到了貴州,就被抓捕,劫持到昆明五華看守所,被非法關了1個月,後轉到度假村監視居住9天,被勒索罰款900元,後由單位取保候審。回到家,派出所、居委會、單位天天有人來找我的麻煩,干擾我家的正常生活。

    2000年4月,由於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步步升級,為了幫助政府深入了解我們的實情,以免出現文革的冤案,我和6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到省委信訪辦,安靜順序的排隊站在接待室外等候接見。信訪辦的工作人員要我們全部進到接待室內,臨時推選了五名代表反映我們的情況和意見,登記了名字和人數20多分鐘後,突然開來三輛車,公安武警持槍把我們包圍住後強迫把我們押上車,當時我們順從的上了車,被押到五華分局後不斷提審、簽字、按手印。我又被送五華看守所,關了45天後在五看審訊室臨時宣布判我勞教三年,當時沒有經過任何法律手續。我被強行押到勞教所。

    不法官員控制電視報紙毫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的誣蔑法輪功是「×教」,違反了中國憲法和法律,對我的判刑也是非法的。我作為一個公民,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立法和執法的最基本準則,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煉法輪功的人又怎麼能例外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現在還有十萬餘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和判刑,深切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真正堅持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為民作主,還法輪功修煉者一個清白,那麼就要將迫害法輪功的惡首繩之以法。

    申訴人李君萍
    七月十六日


    河北省廊坊市大法弟子郭曉慧的申訴狀

    (明慧網2004年7月11日)申訴人:郭曉慧,女,漢族,原河北省廊坊市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科研信息中心職工。因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唐刑終字73號的判決,特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申訴理由如下:

    一、罪名的本身是不成立的:

    1、沒有法律依據:所有被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受到政府非法拘禁、勞教甚至判刑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都是無辜的。因為法輪大法不是「教」而是「佛法」,廣大法輪功學員是大法的修煉者而非普通常人。對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是公安部,民政部的「通知」、「文件」,因為沒有經過「人大」的通過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況且在1999年「兩高」的司法解釋中對「邪教」一詞有明確的定義,而「法輪大法」並不符合此定義的任何一條。

    首先,法輪大法不是宗教,是佛法真理,不講宗教形式,沒有教堂、廟宇,沒有教主崇拜,每個大法修煉者都是自覺、自願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煉心性,不斷提高道德水準。有很多大法弟子根本都沒有見過師父,我本人就沒有見過師父,但是我對李洪志師父傳出的法輪大法堅定不移、堅信不疑。

    其次,大法不存在精神控制,修者自便,沒有任何人以任何強制的手段強迫他人修煉,而且《轉法輪》一書是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的書籍,《轉法輪》一書曾經是中國十大暢銷書之一。如果看書的人多,修煉的人多,信仰的人多,就是精神控制的話,那麼《毛主席語錄》當年是人手一本,而且必須「學習、領會」甚至會背,這算不算精神控制呢?江××的三個代表由國家機器四處散播,這算不算精神控制?

    況且是不是「邪教」也不是由個別人或某個政府說了算的。歷史上所有正教的傳出都曾因為衝擊了當時社會的衰敗、變異的「主流教派」或是觸動了當時執政者的利益而受到攻擊和迫害。如基督教曾被迫害達三百年之久,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其門徒被圈起來讓猛獸肆虐、吞噬,然而三百年之後人們開始漸漸接受耶穌的教導,使之成為當今的四大主流教派之一,其信徒達十億之眾,聖經是世界上發行量最大的書籍之一。被東方人信仰的佛教,當年釋迦牟尼佛在傳法時也曾遭到邪變了的婆羅門教的攻擊,然而邪不壓正,佛教最終還是被流傳下來,是世界上的正統教派。兩千年過去了,歷史的車輪並沒有前進,而是重蹈覆轍,法輪大法正在發源地──中國,遭到史無前例的攻擊、迫害,廣大法輪功修煉者也沒能倖免遭受迫害的厄運。

    2、沒有事實根據:

    A、法輪大法廣受歡迎,自1992年傳出以來,由於其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健身功效而吸引了60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港、澳、台在內的1億多人走入了修煉的行列。由於修煉者自覺遵循「真、善、忍」的原則修煉身心,不僅自己身體健康,道德回升。法輪大法所到之處,都對本民族和社會的精神、文化都起到了良性發展的促進作用,因此法輪大法受到了各國民眾和政府的廣泛支持和讚揚。自1992年至2003年元月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受到了來自各國政府和民間團體的褒獎達1000多項,2002年加拿大議員公開邀請李洪志先生去加拿大傳播法輪大法。在1999年江氏集團打壓法輪功之前,法輪大法也曾一度受到中國政府的褒獎和提倡。在1993年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法輪功以其神奇的祛病療效贏得了此次博覽會的「邊緣科學進步獎」和最高榮譽獎。北京、上海、廣東等大城市的主要媒體都先後宣傳報導過法輪功是一種有益於人民身心健康、提高道德修養的好功法。截止到1999年,僅中國大陸的修煉人就有7千萬之眾,這是官方統計數字,實際人數已接近1億,而且在這些修煉者群體中有很多是中共黨員、軍人、幹部。

    B、強加罪名,殘酷迫害:那麼法輪功這種深入人心,備受人民群眾歡迎的好功法為甚麼會突然被江氏政府取締並鎮壓呢?1999年初,由國家體委和氣功協會組織的調查小組對全國修煉法輪功的人數以及其功效做了調查,結果表明法輪功的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達96%以上,修煉者人數超過了7千萬,這是一個令當時執政者恐慌的數字,因為它超過了中共黨員(6千萬)的人數,江××出於強烈的權力慾和妒忌心,指使取締法輪功,因此才有了「天津上訪事件」、「中南海4.25上訪事件」,並一手製造了「天安門自焚事件」、「傅怡彬殺人事件」等,誣陷法輪功(這些事件的真象請參看法輪功真象光盤)。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想當年國家主席一夜之間都可以成為階下囚,何況一群善良的百姓?!大法弟子們懷著信任政府的善良之心、善意的上訪,要求政府給他們一個合法、寬鬆的修煉環境,然而得到的卻是被抓、被打。從此,大法弟子的居所被監視,電話被監聽,眾多大法弟子因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而被迫失去工作,流離失所,曾有近億人次的大法弟子被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他們都不同程度的遭受過公安幹警、管教和看守人員的毆打和迫害,全國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已超過1000人,被判刑入獄的已有數千人,我本人就是遭受公安幹警和管教殘酷迫害的最好例證。中國政府中的江氏集團對修煉人的迫害手段之卑鄙、殘忍,被迫害人數之眾是史無前例的。

    二、刑訊逼供,執法犯法:

    我於2003年1月15日被唐山市西窯派出所的高延生(所長)、幹警劉傑抓捕,他們對我拳打腳踢之後帶到了派出所,然後我被脫掉棉鞋銬在鐵籠子裏,四、五個人圍著我一夜不許我睡覺,第二天他們將我連人帶鐵椅子一起送到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二樓的一間司機休息室裏,繼續將我銬在鐵椅子裏7天7宿不允許我睡覺,並用手搖電話機不停的電擊我,她們將兩根銅線纏在我的手指上,為了達到最佳的通電效果,她們還在手指上澆水。為了不讓樓裏的人聽到我被電擊時發出的慘叫聲,她們用濕毛巾堵住我的嘴,負責提訊、逼問我的是路北公安分局的副局長劉X湘,許伯軍(科長),許來生(科長),陳紅(女,教導員),田紀生,聶東強等,她們折磨了我整整十天,直到1月24號我才被她們送進唐山市安康醫院,當時我已經不能自己行走,經CT檢查我的腰椎間盤突出,心臟壁厚,我被強行在安康醫院接受藥物治療和灌食,直到1月28日才被送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電刑是國際上禁用的一種極刑,路北分局利用這種極其殘酷的手段對我逼供、誘供,請問這種在極度恐慌和長期失去睡眠,大腦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所逼供出的口供真實可靠嗎?可是對我的起訴書、判決書和裁定書中控方對我指控的所有證據都是用的這種口供,而且有的口供還常有「拒絕簽字」,那麼基於這樣的口供對我所作出的判決是否辱沒了法律的莊嚴與神聖?公安執法人員私設刑堂,酷刑逼供,觸犯法律,為何不予追究?唐山市路北區法院和中院袒護真正的犯罪,同流合污,褻瀆法律的公正與神聖。

    三、邀功請賞,歪曲事實

    在起訴書判決書和裁定書中對我的指控有如下內容與事實不符:
    1、上網下載法輪功資料
    2、與聶春玲、楊建坡購買電腦
    3、給安振傑15000元錢購買速印機
    4、製作小喇叭
    5、製作條幅

    上述指控沒有一條是屬實的,因為既沒有我的口供(即使是逼出的假口供),也沒有其它證據。第1條,控方是否有我上網記錄?第2條,是否有聶春玲、楊建坡的證詞和購買電腦的發票?第3條,請向安振傑核實一下便知真假。第4、5條就更沒有證據支持了。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抓到我以後認為是破獲了一個資料點,因此向上級單位邀功請賞,向市局報喜,他們說:抓到我就是抓到根了,唐山市不再會有人製作傳單了。因此,他們將在我居住地發現的東西全部歸為我製作的。其實我被抓以後,唐山地區大法傳單有增無減,這一點路北分局的人心裏最清楚了。這也是他們沒有想到的。在對我的指控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唐山市路北法院對我判刑8年,我不服判決,上訴中院,結果唐山市中院在不校準事實的情況下,做出了維持原判,駁回上訴的裁定,這是對大法弟子迫害的繼續,對大法的犯罪。

    四、講真象,救眾生

    在上訪無門,所有宣傳工具都被政府控制的情況下,大法弟子們為了讓世人了解真象,以解除他們心中對法輪大法的誤解和仇恨,他們不畏生死,用已經很少的生活費製作真象資料,因為民眾有了解事實真象的權利,他們不應該被愚弄和矇騙。當年民眾被利用把教書育人的教師批為「臭老九」,把國家主席批為「大工賊」、「大叛徒」……如果當年民眾能夠知道真象,而不被利用;如果有人堅持正義,中流砥柱,而非無知的助紂為虐,中國的經濟發展也許不至於落後發達國家近一個世紀。

    以史為鑑,當今江××一夥人對法輪大法修煉群體的迫害、鎮壓對我們國家和民族帶來的災難更是無可估量的,因為它們迫害的還不是普通常人,而是一群按照「真善忍」去做的修煉人,這是愚蠢的逆天叛道之舉。由此帶來的天災人禍有目共睹,洪澇、乾旱連年不斷,蝗蟲、瘟疫有增無減。縱觀歷史,凡昏君當道之時,無不天災人禍,民不聊生,反之風調雨順,國泰民安之時定是明君在朝。

    眾所周知,佛道文化是我炎黃子孫五千年的文化精髓,國家每年要撥款修建廟宇、殿堂以保護文物古蹟,如修建少林寺、樂山大佛等文物保護區,然而另一方面國家又動用大量財力、人力鎮壓修煉者,說他們不講科學,相信「迷信」,哪一個政府這樣荒唐無常?哪一個政府這樣愚昧無知?何以信賴於民眾?其實江××執意迫害法輪功學員,其目地完全是維護自己的私利,所以說大法弟子不是在跟政府作對,也不是參與政治,而是堅持自己的信仰,懷著大善大忍之心告訴民眾:在大是大非面前明辨是非,不要被愚弄,不要因為被矇騙而做出有違天理的錯事。我們就是要讓民眾知道法輪功真象。

    衡量人類社會進步與否,不能只看科學技術水平的高低和經濟發展速度的快慢,只有在道德水準極高的情況下,才是人類真正的文明與進步。反之物質發達,而道德回落,此時的人類決不是進步,而是墮落和敗壞,那麼必將招致大的天災人禍,其實這就是「神」對人的懲罰和警示,就像人類社會用法律來制裁犯法的人一樣,是為了使人改過向善,同時也是告誡世人天道尊嚴。如果人類再不覺醒,繼續犯罪,那麼面臨的就是最後的淘汰。做一個不很恰當的比喻,就像不可救藥的罪犯被執行死刑一樣。在人類道德急速敗壞的今天,法輪大法的傳出正是「神」在拯救人類,因為任何一種學說和理論都不能使今天的人心歸正,法律制裁也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心。而且越來越多的執法者違法亂紀。在這個末法(註﹕「末法」是指人類無心法約束,而非世界末日)亂世,大法的傳出是人類的希望,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修煉心性,自覺做好人,這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好事。為甚麼非要對他們進行鎮壓迫害?非要把他們關進監獄?甚至強迫他們放棄信仰和轉化呢?他們都在做好人,叫他們往哪兒轉呢?這不是邪惡是甚麼!?而且邪惡至極!

    大法弟子在遭受不白之冤,承受極大痛苦的情況下依然恪守「真善忍」的原則堅持不懈的向人們講真象,說他們自私的人不覺得臉紅嗎?對他們判刑的人不覺得自己在犯罪嗎?人呀,清醒吧!仔細想想吧,是認真選擇自己道路的時候了。

    大法弟子們無罪!

    申訴人:郭曉慧


    大法弟子王兆華寫給淄博市檢察院的申訴書

    (明慧網2004年4月8日)

    淄博市檢察院:

    我是一名守法公民,也是一名法輪功的受益者。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思想道德得到了昇華,身體素質得到了提高,而且還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通過親身體驗,我認識到法輪大法對人類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我明確了這一事實後,想讓更多的人來認識大法,讓更多的人從大法中受益,所以我才向人們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講清真象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我因散發法輪功真象資料被沂源縣公安局抓到勞教所。我們法輪功修煉群眾只是做一個好人,並沒違法犯罪的行為,我們也沒有擾亂社會治安。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可是公安部關於法輪功問題的6條行政法規限制了法輪功修煉群眾的自由,公安部針對法輪功的6條行政法規是與憲法完全相違背的。

    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黨政和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那麼在這次邪惡迫害中,到底是誰超越了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已經十分清楚。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捕公民的身體。

    但是,自從沂源縣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我家,非法將我帶走至今,我的人權、人身自由,我的人格尊嚴都受到了嚴重侵犯和傷害。

    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一個守法公民,我沒有犯罪思想,沒有犯罪動機,也沒有犯罪事實。我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都是由於那些執法機關,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的結果。也是政府內權大於法的體現。我們法輪功群眾所遭受的迫害,可謂千古奇冤。

    自從我被抓到勞教所的日子裏,受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身心摧殘。在十九個月的時間裏,總共被關禁閉七次,共計50多天的禁閉生活。惡警們對我動用電棍十多次,每次都是動用4根或4根以上的高壓電棍電擊,直到把電放完為止。它們不管我的死活,「死了算自殺」,把我電得像烤焦的地瓜,真是慘無人道。我在裏面真有生不如死的感覺。我想,就是死刑犯也不會有這樣的遭遇。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到底還有沒有,執法機關把法律當成了他們治人的私有工具。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我只感受到了執法者的殘暴摧殘,並沒有享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我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只是因為我想要做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只是因為我不承認自己有罪,只是因為我不參加污衊法輪功的「課程」。

    凡此種種,這哪像一個法制國家所應有的現象。在這裏我向市人民檢察院討個公道。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依法行政,為民做主。早日了結我的冤案,還我清白自由之身。

    敬請給予公平合理的答覆為盼。

    王兆華


    貴陽市大法弟子張雷的申訴書

    (明慧網2004年2月23日)

    貴陽市南明區法院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及在場的諸位:

    出於對法律本身的尊重,及對世間正義、公理的渴盼,請諸位給予我時間作最後陳述的權利。

    對於各位也許僅僅是一個日常工作,但在和平年代中華大地正進行的這場自上而下的迫害背景下,今天正進行的是讓中國的法律淪為笑柄的政治審判,也是一個無視良知、公理、法律莊嚴的審判。請各位以平常心,不抱先入為主的成見聽我細訴。

    我叫張雷,今年25歲,1978年11月生於北京,現家住貴州省平壩縣紅湖機械廠,如果不因修煉法輪功被學校開除,算是大學文化,2003年2月20日被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區分局拘捕,關押於貴陽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我只能感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指鹿為馬,古來有之。作為一個用八年時間實踐法輪功真理的修煉者,我最有資格講述法輪功的真相。

    我們這一代不像以前的中國人,在精神上、物質上都沒受過甚麼苦,對國家有著較為深厚的感情,從小接受著唯物主義無神論的教育,但同時,中國的傳統文化深深地吸引著我。96年我走進了法輪功,記憶中那是個鑲著陽光的晨曦:晨煉、忽聞陣陣國樂,恍若置身青煙裊繞,心底頓時充滿了寧靜與慈和,17歲的腦袋裏開始思考各種古怪的問題,最後所有的疑問結成人類自古的追尋,人為甚麼而活著?

    我在浩瀚的書海中尋找人生的意義,然而偉人們、文豪們有著與我相識的迷茫,哲學中無法自圓其說的理論讓我知其然、不知其所然。後來同學邀我聽李老師的氣功講座錄像,九天聽下來如夢初醒,一句話:人活在迷中,驚醒迷中的我。

    從此,我開始體會人活著的另外一種境界,真善忍啟悟著我的本性。人應該真誠,善良,寬容地活著,彼此友愛,活得更高尚無私,我身心巨變讓我身邊的人驚喜。法輪功是一片淨土:沒有追名利,沒有勾心鬥角,沒有污言穢語,沒有煙酒賭博,而是人與人心靈的交匯及水晶般的誠信。從92年起法輪功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在中國大陸及海外迅速傳播開來,從目不識丁的農婦,到海外留學博士、學者;從三歲稚童,到90老翁 ,無不被法輪功吸引著。每個大法弟子都有一段真實感人的經歷。法輪功作為一種修身養性的傳統氣功。根本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求一片煉功修心的淨土。

    自古正道多滄桑。96年以來各地陸續發生了許多擾民之事完全違反了國家的氣功政策,99年4月23、24日天津抓捕法輪功群眾,天津公安聲稱,你們去北京解決吧。1999年4月25日,一萬餘法輪功群眾在中南海上訪,當天,前總理朱鎔基接見了法輪功學員代表,和平解決,人群散去。在後來的政治宣傳中,4-25上訪被宣傳成有計劃、有組織蓄謀顛覆政府的「反革命事件」。1999年6月,中國的電視新聞反覆播出了兩辦通知:法輪功活動為合法的全民健身。與此同時,陰謀在隱藏之中進行,一個610凌駕於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小組--「610辦公室」悄然成立。

    99年7月,黑色七月,晴天霹靂,又一場全國性的運動鋪天蓋地而來,一時間中華大地紅色恐怖:毀書,抓捕,打人,拘留,處罰,勞教……,當時全無法律依據。政治的陰暗骯髒從古到今。岳飛精忠報國,卻被奸臣所害;劉少奇國家主席,一夜之間成了「叛徒、內奸、工賊」,二十多年前的天安門悼念總理的群眾一夜之間成了「反革命」……。然而對法輪功的指控,越發匪夷所思「反X,反社會,反科學,……」,完全是信口雌黃。香港澳門「一國兩制」,修煉法輪功合理合法,這本身不是就很能說明問題嗎?事實上從95年,法輪功已在世界各地迅速傳播開來,已有60多個國家地區的人民修煉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只求在蔚藍天空下有煉功的自由,這點自由在中國也被剝奪了。江××集團操縱政府機構說抓就抓,說打就打,說判刑就判刑,良心何存,國法何在?

    法輪功學員陳述法輪功真相,法輪功學員遭遇的迫害事實,卻被誣蔑為「搞政治」。如果別人打了我,只因為打人者有權,我便不能有任何言語?否則我便是有了政治野心?起訴書中稱我等在網上傳播攻擊黨和政府的言論,對此我是不能承認的,一來我的出租房內電話早已報停,可到電信局查對,根本沒有條件上網,又何來網上傳播。

    談到對法輪功的誣蔑陷害,就不能不提「天安門自焚」,這是江××集團為進一步迫害法輪功而策劃的,太多破綻,太多前後不一的矛盾。天安門值勤的警察在自焚後立即拿出了四五個滅火器同時幾個方向滅火,四個滅火器何來?答案只有一個──事先準備好的。自焚者王進東端坐如山,腿間盛汽油的雪碧瓶也完好,故有人戲稱自焚戲是有可口可樂公司贊助拍攝的。最出洋相的是,自焚的導演全無醫學常識,幾名自焚者深度燒傷,不隔離,同置一間室,不怕交叉傳染,且本應暴露燒傷肌膚便於上藥,防止化膿感染,卻個個裹成「木乃伊」狀。泱泱大國、堂堂國家主席出如此伎倆,令人不齒!

    請您用心體味我的真誠善意,感受一下法輪功的真實,讓自己多一點是非分明的清醒,讓這荒唐的政治審判多一份人心的暖意。歷史終將見證一切,是非成敗轉頭空,唯有真理長存於世。


    哈爾濱大法弟子趙慶山在看守所裏寫的上訴書

    (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

    上訴書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因修煉法輪大法被哈爾濱動力法院判刑十一年。我認為,對我的判刑是毫無道理的,是非常不理智的,也是善惡不分的一種錯誤的做法。因為我沒有犯任何罪,沒有損害人民的利益,沒有傷害任何人,而且我做任何事都考慮對別人有沒有受傷害,對別人有傷害的我堅決不做。我們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都是善意在講理。難道講理的權利都成了犯罪?都成了判刑的依據?!我沒有做任何對不起人民的事。我修煉法輪功完全是我個人的信仰,是我個人修煉的事,這是信仰自由,任何國家都是允許的。為甚麼說我是無罪的:我沒有做任何傷害別人的事。說我犯罪,我請問一下:誰是我的被害人?我當著他說過甚麼?做過甚麼?在甚麼時間,甚麼地點,甚麼場合下做的?在哪個社會團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門做過傷害他們的事?說我犯法,誰是我的被害部門或個人?請拿出證據來。我還是說:修煉是我個人的事,不需要當任何人講,也不需要任何人發許可證。我的親朋好友誰願意修煉誰煉,這完全是個人信仰,我沒有強迫任何人修煉,誰修誰得,修煉是個人的事。說我「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真是荒唐可笑。我沒有做任何壞事或傷害任何人,何罪之有?怎麼破壞國家法律?人沒有做壞事,怎麼說他是犯罪?犯罪的概念是甚麼?對任何人沒有傷害,從何談起破壞法律?以甚麼為標準?以甚麼為根據?不能聽說,想像,推理等是根據吧?對做好人的人定罪,判刑,這不是善惡不分,正邪不分,好壞不分嗎?難道做好人有罪嗎?好人多不好嗎?你們接觸那麼多煉功人,而且時間又這麼長,通過實踐你們也應該清楚了一些,也應該了解了一些。就我修煉以來,不管從那個角度上說,我是沒有犯任何罪的,我的言行沒有傷害人民的利益,以甚麼根據說我犯罪?我說法院是個「神聖正義」的地方,是主持正義公道的地方,在對我們的事情上完全變了樣,向邪惡特權投降了。都說「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但是在我的事情上不是真正的實事求是了。

    下面我就舉幾個小例子來說明問題。在法庭上應該是嚴肅,要實事求是,對提出的問題應當進行核對。對我個人多次向預審員和檢察院、法院提出的「我的出生年,月不對,民族不對」請求核對,但是令我遺憾的是,最終沒有改過來。雖然是「小事」,也說明你們是不嚴肅的。特別是對我的指控很多都是不實的,不是實事求是的,比方說我「在03年5月15日早上去服裝城買東西,見到張林,談話是提到師父經文,我和他要一份,上午張林領我去取經文」,道外那個樓我根本沒去過,那個同修我也不認識,沒有見過面,指控說是我的「窩點」,還謊稱「被公安機關當場捕獲」,睜著眼睛說瞎話,根本就是說謊。明明是在街上走被非法抓捕的,「人民公安」都在公開撒謊,靠謊言過日子;關於小喇叭是我講出的,但是後來組裝我也不懂,沒有參與。我再三說明,還說零件是我買的,真是想方設法陷害。我在法庭上陳述一半就午休了,下午接著開庭陳述,可下午根本沒讓我說,有很多事想說卻沒有機會,有很多事都是不實的,有很多都是莫須有的罪名。再比方,2000年我在自己家裏靜靜地看書學法,被指控「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15天。我在家裏靜靜地看書,擾亂甚麼社會治安了?真是大帽子滿天飛,拿來給你瞎扣上,就給你治個罪抓起來,你要爭辯幾句,就說你態度不好等………。就是不許你說話,他們說甚麼都是代表政府,說甚麼「你們不在國家法律之內,你們屬於特殊案子」,在定罪時為甚麼又拿出法律,這叫隨心所欲。我不是在攻擊誰,我說的是事實。以上的幾個例子說明對我的事沒按實事求是的原則辦事。有些事是編造出來的,強加給我的,是我不能承認的。我是真的沒有損害國家和其他任何團體利益的,也沒有傷害任何人,我做事首先考慮對別人有沒有傷害,有我堅決不去做,這是我的做人原則。說一千道一萬,我是沒有罪的。我修煉是修煉我自己,根本沒有傷害別人,我罪在何處?關於我修煉的功法好不好,我心裏最清楚。我有我的認識,判斷,分析事物的能力,我不會沒有思想去相信甚麼,就像毛主席說的:你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親口嘗一嘗梨子;他還說,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就像你沒有吃過梨子是甚麼滋味,硬跟吃梨子的人爭梨子的滋味。親身體驗過更能說明問題。不能聽風就是雨,要通過實踐得出正確結論來。通過實踐證明,我們修煉人對社會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你們通過修煉人的言行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對邪惡頭子的謊言欺騙,造謠陷害,你們慢慢的會識破的,真相總有一天會真相大白的,人類會感到震驚的。關於這些事就不說了,說了你們也不相信,也不理解。

    是誰在犯罪?我說打擊善的,保護惡勢力的就是對人類的犯罪。不管你甚麼法律也好,法律應該是正義的公道的象徵,是懲惡揚善,打擊一切壞人的,是維護人類生存的保衛者。打擊善良的就是惡勢力。人要清醒地分別善惡,理智地對待一切,要堂堂正正地做人。我修煉的,用三個字就可以概括起來,那就是「真,善,忍」,用我的理解,簡單地說一下,修真,就是說真話,辦真事,對人忠實,堂堂正正地做真正的真人。這是沒有罪的;修善:對人處事要善良友好,做事處處為別人著想,修善能修出慈悲心,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真正為別人活著的有覺悟的人,也叫覺者,對人非常善良,慈悲的,這樣的修煉者有錯有罪嗎?也犯法嗎?修忍,就是在個人利益上不去爭不去鬥,與人為善,做事考慮別人,在發生矛盾時首先檢查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對,遇事要有大忍之心,退一步海闊天空,使人在祥和友誼的環境中生活。我是本著這三個字在修自己的,根本沒有錯。要說「真善忍」不對,那麼在人類這個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對的了。修真善忍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解開了我幾十年來的不解之謎,用現代科學根本無法說清楚的也找不到答案的。我說「真善忍」是超常的科學,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我們叫覺者,也叫開智開慧,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佛」。這裏有甚麼迷信呢?就是沒有修煉的人對此事不了解而已。我就是這麼簡單說,有人還是不理解和不相信,人的思想都麻木了,也叫「常人迷不醒」,善惡難分明。

    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是誰在擾亂社會治安?又是誰才是真正地在犯罪?在犯法?原來我是不相信的,通過對我的所作所為,使我看到了事情的本質,從中更加明白,對人權的踐踏,對信仰自由的踐踏和人基本權利的粗暴踐踏,使用的手法都是前所未有的殘忍和下流,是沒有人性的。下面我講一下是誰在犯罪!法律是對甚麼人使用的,哪些人應該受到制裁?!在2002年1月20日晚,我姪女婿李超開車和我姪女從哈爾濱回雙城家裏看望,我也跟著順路去雙城看望我姐。當李超停車在雙城市內等人時,被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610」頭子張國富領著一幫惡人開著雙城出租車小麵包非法抓捕。當時我被莫名其妙地抓起來,其中有個便衣手裏拿著2米長1寸粗的白色塑料管,沒頭沒腦地抽打我,腦門被打破,鮮血把內衣染紅,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群眾說「他們是幹甚麼的這樣打人。」張國富忙說:「我們是雙城市公安局的,他們是法輪功。」光天化日之下就幹出這種流氓事情來,這是人民公安的所為嗎?跟黑社會沒甚麼兩樣。就是穿著公安的「合法」外衣隨便打人,這樣做是不是犯法?哪一條法律規定公安可以隨便打人的,這是不是執法犯法?而且打的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這就是公安中的惡人,它們才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的人,法律包不包括這些人在內?它們應不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哪?法律是給誰定的?法律在這些人面前卻失去了光彩。是特權大還是法律大,是人際關係好使還是法律好使?我們不希望看到法律也成為商品,應該在正確軌道上運行,在任何環境下都要體現法律嚴肅正義的威力,真正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要取信於民。就是這些公安隊伍中的惡警這樣對待我們,不管它們打著甚麼旗號,披著甚麼合法外衣,說白了都是犯罪,採取惡的手段就是犯罪。人變成惡人還是好人嗎?人的言行舉動能說明好與壞,是言行體現出來的。我被它們抓到後用我的外衣蓋著頭,帶到甚麼地方也不知道,甚麼也看不見,躺在地板上,兩個便衣踩在我身上,大約一個多小時後,我被它們蓋著頭帶到樓裏,到屋裏將衣服取下,被扣在鐵椅子上,就是現在也不知道那是甚麼地方,一切都是秘密進行。有兩個人稱是審問的,其實是打手。以審問為名進行嚴刑拷打:把我扣在鐵椅子上,再戴背銬,嘴用膠帶封上,然後用皮鞋尖使勁往小腿的骨頭上踢,疼痛難忍,都踢露骨頭了,腿都腫起來,腳脖子一圈幾天後發黑,不敢走路,現在腿上的坑還清晰可見;它們用腳使勁蹬手銬,使手銬肉往裏卡,手脖子被卡爛,手腫得像饅頭,手指不能彎;嘴裏還嘲笑漫罵你,社會上的流氓惡棍都不如,真的沒人性,這是警察嗎?它們的行為和土匪流氓沒甚麼兩樣。第二天又被用膠帶封上嘴、用衣服蓋住頭坐在鐵椅子上,有人往脖子裏倒涼水,毛衣毛褲都濕了,好幾天才乾;不給吃,不給喝,晚上繼續用刑,它們又換上一幫人,坐鐵椅背銬將我胳膊往上抬,胳膊都要斷了,搞逼供,在這種情況下的口供能真實嗎?這是它們要所謂的口供,把別人的事扣上,添枝加葉形成所謂的材料,作為起訴的依據,編造的東西是真的嗎?能實事求是嗎?沒罪說你有罪能叫人服嗎?沒罪改造甚麼?往哪改造?太可笑了。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這些惡人不是在犯罪嗎?是不是邪惡,好好用腦筋分析一下就能得出正確結論。

    這次我在街上被非法抓捕,就因為要了一篇師父的經文,就「犯法」了。人沒有對別人或社會造成傷害,以甚麼定罪?這不是打著法律的幌子亂治罪嗎?是誰在編造謊言欺騙世人?能叫人服氣嗎?現在人的思想變異了,真是人心魔變,都為個人利益著想,不敢主持正義,遇到問題都考慮自己利益,做些違心和沒有良心的事,甚麼是人的良心?就是人的本性。這次抓我,到我的住處找到甚麼所謂「違法」的東西。我還是說修「真善忍」沒錯,你們說那三個字講的對不對?是犯法?哪個政府國家定的說修煉「真善忍」的人是犯罪?我們修煉人是不跟別人爭名奪利的。所謂的罪是編造出來的。我被抓,惡警對我用酷刑,使用電刑,電昏過去就用涼水,醒過來再電。說甚麼「電死你,白死」我們做甚麼傷害別人的事了,這樣沒有理性地做惡。我說,它們這些人是公安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是沒有人性的敗類,是它們在擾亂人們的生活環境,幹著助紂為虐的事……法律被這些人以各種下流手段利用著,因為這些人手中有特權……。真的不想寫下去了,因為太多太多了;也不說太深了,就這些簡單的有人都不理解和聽不進去。我希望人能從噩夢中醒來,回到人的本性上來,不要被歷史淘汰掉,那是真正可怕的。

    我說的,請法院調查核實,給個公正說法。

    另外說下,市公安一處扣押我個人一千一百元錢,也應該給我說法。

    上訴人 趙慶山
    2004年元月4日 於哈爾濱動力區看守所

    * * * * *

    哈爾濱大法弟子張林、趙慶山等大法弟子被哈爾濱動力區法院非法判重刑

    張林被非法重判十二年;
    趙慶山十一年;
    武春傑十年;
    王雲萍十年;
    李淑香七年;
    李彥斐七年;

    哈爾濱動力區人民檢察院電話:0451-82104504 參與人:谷立新、劉豔玲
    哈爾濱動力區人民法院電話:0451-82103643 參與人:王無畏(審判長)、夏雷、姜彬


    成都市金牛區金琴路小學教師劉暉的申訴書

    (明慧網2002年3月31日)

    尊敬的各位領導和善良的人們:你們好!

    我叫劉暉,29歲,原成都市金牛區金琴路小學語文教師。自1997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已4年了,受益匪淺。1999年7月大法遭獨裁者迫害,我因堅持對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受到不公正對待。

    當你們看到我用生命和一顆赤誠的善心凝聚而成的呼喊時,請你們想一想,是誰在真正利用手中的權力肆意踐踏法律和人權?是誰在利用宣傳媒介惡毒造謠污衊、蓄意挑起事端、製造恐怖和動亂?整整兩年了,難道大法弟子在種種非人的遭遇和對待下所表現出的一如既往的平和、善良與克制,還不能證明他們的清白嗎?誰是「真、善、忍」的化身?誰是人間假、惡、暴的三個代表?讓事實來證實吧。

    一、1999年7月20日上午,我正在探親,當地公安人員強行抄家、審問、沒收大法書籍,因幫當地學員買過書,被扣上「聯絡員」的帽子。

    二、2000年元旦,因想去北京上訪,被成都市金牛區鄉農市派出所關了三天,又連續在九如村、蓮花村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47天。關押期間,派出所很多警察輪番審問、辱罵、威脅、欺詐。在看守所因拒讀誹謗大法的報紙,被罰站、拳打腳踏。因煉功被戴上腳鐐、手銬30多天,前半月均為反銬,雙手銬在身後,無法自己吃飯、上廁所、躺臥。

    三、2000年2月放出後,派出所又強令家人將我關在家裏,不准出門,除了來做洗腦的外,不准與其他人見面。在多次詢問究竟關至何時卻無人搭理的情況下,9天後我逃出去北京上訪。單位要對我罰款3萬多元,說是去北京抓我的費用(我拒絕交付)。

    四、2000年3月3日又被非法關入九如村15天,因警察要我在報上發表罵大法的文章,我拒絕後又被送入蓮花村拘留所非法關押了30天。警察又要我在四川有線電視台罵大法、製造假新聞,我不配合。放出後,又叫家人看守,每天押到金牛區「強化班」進行「洗腦」,實施變相拘禁。

    洗腦班上,有的警察隨意辱罵大法弟子。每天中午提供一份盒飯(不准自己帶飯),每人交300元。

    五、2000年5月,在我據理力爭下,方才上班,但卻被剝奪了教學的權利,讓我打掃清潔,不發獎金。而且派出所還不准我接送僅4歲的孩子上幼兒園(我丈夫在阿壩州工作,家人都在郊縣,我獨自帶小孩),只能讓孩子上學前班,他們說是便於對我監控。

    學校領導派人監視、跟蹤我,甚至我用大法的要求教孩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要做好孩子,這也要報告派出所。學校同事不敢隨意與我交談。

    六、2000年5月20日,我帶孩子到南郊公園玩,遇到大法學員交談,便衣警察說是「非法串聯」,當著小孩的面用瓶子、雨傘打我的臉、敲頭、辱罵。我在派出所被關了3天後又被非法關進蓮花村看守所。

    蓮花村看守所的警察逼犯人說我晚上煉功,因此加戴戒具,手和腳銬在一起(叫「龍抱柱」),只能彎著腰、半蹲半蹶,無法吃飯、上廁所、入睡。我絕食抗議。幾天後被秘密轉到寧夏街看守所(探監時告訴家人沒見過我,家人四處打聽都無下落)。為逼我吃飯,寧夏街看守所又對我野蠻灌食,用又粗又長的管子從鼻孔插入胃中,一直不准取管子,叫犯人守著。致使我發低燒、出不了氣,異常難受。一天一夜後,插管上滿是鮮血,犯人不忍目睹。

    七、2000年7月初我去丈夫工作地探親,當地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縣委書記和公安說是我喊的,威脅丈夫叫我立刻離開,否則就要抓我。成都市金牛區鄉農市派出所戶籍蔡某多次打電話到丈夫工作單位,用開除工作威脅我丈夫,丈夫害怕,我們只好分離。

    八、2000年7月6日,我帶孩子到在獄中認識的功友家玩。進門不到5分鐘,祠堂街派出所的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幾個人將我拖到派出所,然後又指使聯防人員將電扇開到最大檔貼著背吹,把收音機調成嘈音開到最大音量貼在耳邊,多人圍攻謾罵、拳打腳踢,甚至叫一女子當眾將我紮頭橡筋扯下,扯下胸罩扔進垃圾桶,用下流的語言侮辱,從上午一直折騰到晚上。在拖我時,木製沙發被警察衝撞,「啪」的一聲夾住小孩,痛得他高聲大哭。警察卻罵著「活該、背時」,揚長而去。

    晚上蔡X將我關入留置室,說拘留所這次不收你,他可以將我在派出所長期關押。在打我時,他還將小孩一掌打出去,孩子身體橫飛出去幾米遠,後腦勺著地,好一會兒才哭出聲來。第二天我要求對話,卻無人理睬,說要死就死。所長吳波將我雙臂擰成「噴氣式」,骨頭喀喀作響,然後反銬上。

    九、2000年7月19日,因我寫的申訴材料被轉到鄉農市派出所,暴徒便編造我在天橋上撒傳單,又將我從家中拖入警車,關入蓮花村非法刑拘30天。

    期間因煉功被三個人銬在一起,戴著男死囚犯用的腳鐐,無法吃、穿、睡、行。我再次絕食。鼻飼灌食時被幾個人踩在地上,為了省事所長叫灌一洗臉盆牛奶。胃管插了幾次才插進去。鼻內出血、吐血。導致高燒40度,全身淋巴起包,渾身劇痛不能動,食道、口腔長出許多大大小小的包塊,一直冒到下巴上。

    十、2000年10月1日,敏感期,警察又來抓我,因好心人告之,我及時躲了出去,直到10月8日方敢回家。期間派出所數次打電話到親友家威脅家人。

    上班後學校領導叫老師誘騙小孩、套孩子的話,達到監控的目的。派出所叫門衛監視,經常跑到門外、窗下偷聽、偷看,隨意敲門,說是看有無人。甚至半夜兩點過還「砰砰」拍門,嚇得孩子大哭,說警察又抓人來了。

    十一、2000年11月我正在上班,校長和警察以有事詢問為由將我騙至派出所,成都市公安局一處姓馮的處長給我先扣上所謂「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在派出所銬了三天兩夜。十多人還強行開門抄家,說這不叫搜查,叫看一看我的家,無需證件。

    馮XX以開除丈夫工作、不准小孩入學、沒收住房等威脅我,說雖未抄到東西,但有人告你,如再有人告你即使沒有證據也要勞教你,他一句話就算事。

    我只得於11月21日離家出走,流落在外。

    十二、2001年2月5日因發「自焚真相」傳單被青羊正街派出所關了兩天。青羊正街派出所強行照相,我被銬在鐵欄杆上,暴徒還對另一功友拳打腳踢,沒收了他的300多元錢和手錶,一直不還。我又被送進寧夏街。我絕食抗議迫害。

    成都市寧夏街看守所的警察灌食時又不取胃管,故意折磨人。我咬斷了管子。他們又叫犯人用棍子撬嘴、掐下顎和嘴唇、下巴進行野蠻的灌食。造成牙床、口腔、嘴唇潰爛化膿。還指使犯人借灌食之機在監室裏毆打、折磨我,辱罵更是家常便飯。我被反銬雙手、加帶腳鐐。

    十三、2001年3月9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對於堅決不屈服的大法修煉者,警察叫吸毒犯24小時看守,限制用水,不准洗臉、洗腳、洗澡,不准換洗衣服、不准說話;每天從早上6點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一、二點,面貼牆、腳抵牆、雙手高舉伸直貼緊牆,有功友腿站腫、昏倒;吸毒犯隨意打、踢、罵學員,拿學員的錢物。

    三個吸毒犯給我灌飯,她們用鋼匙把撬牙齒,撬爛了幾把鋼匙也沒撬開。牙齒鬆了,出血,上排牙齒往上突出。臉也被打青了。灌食時長時間捏著鼻子,故意不讓出氣、呼吸,有時灌辣椒,把油放涼了再灌,把飯倒在臉上、水倒進脖子裏。從早到晚坐在小凳上不准多睡。更為邪惡可笑的是,讓我坐在烈日下曝曬、不准挪到陰涼處,卻告訴我的家人說,經常讓我呼吸新鮮空氣、曬曬太陽,讓身體好些。暴徒還到處造謠說我被「轉化」了,叫那些所謂「幫教」對我實行精神折磨。

    6月份,警察把我們這些堅決不屈服的大法弟子編成嚴管九中隊,三、四個「包夾」人員看守我們一人,不准說話,不准這、不准那,簡直成了「牢中牢」。我不配合操練、灌食、寫甚麼思想彙報,因為我沒有犯法、不是犯人。警察用電棍電,唆使犯人拳腳相加、搧耳光,光著腳連續罰站兩天一夜,晚上整夜站在操場上讓蚊蟲咬,還被罰盤腿坐一天一夜。

    有個姓張的隊長特別邪惡,夏天罰站「軍姿」不讓洗臉、洗澡,脫了鞋在烈日下曬。因為絕食近半年了,我的身體極度衰弱,站得昏倒、全身抽筋,休息一會兒,又強迫站。這時我已瘦得變了形,眼睛時常處於失明狀態,醫生說內臟器官衰竭。半年沒來月經,背駝胸凹,根本站不直。看守我的犯人用繩子捆手,用腳蹬著胸口抵在牆上或床上使勁壓。還把飯端到我臉面前叫我看著,不關燈、不讓睡覺,說是幫我恢復食慾……經過幾個月的一次次的折磨,在又一次昏倒時,我的後腦勺摔在鐵床邊沿上,開了個大口子,流了很多血,縫了好幾針。張隊長仍不讓休息,叫集合、排隊,結果倒在地上、抽搐,昏迷了很久。犯人們後來說我在昏迷中時而哭、時而笑,不停地喊著「媽媽」,她們當時都哭了。

    2001年8月3日勞教所叫來家人付了所謂的「治療費」,辦理保外就醫,讓犯人寫假證明,甚麼每天實施人道主義餵三次飯,甚麼牛奶、豆奶、蛋湯、午餐肉……(其實張隊長叫犯人三、四天灌一次,說讓她一時死不了、活也活不好),還威脅功友不准亂說。

    十四、2001年8月7日,戶警蔡X和校長又把我抓回勞教所,說手續不對,於是關在一中隊。這裏沒有大法弟子。犯人不願給我灌食,一來覺得麻煩、二來覺得人都要死了何必假惺惺的甚麼「人道主義」。六天後,我已經坐不起來了,又把我抬到了醫院,一查血壓說是「15到20」,就從早到晚輸液,每天兩次插胃管灌食。我絕不配合,就被綁在床上。

    我雖已奄奄一息,查血也抽不出來。醫生很驚訝我已經絕食7個月了卻思維清晰,精神狀態甚佳。

    我絕食並非像有人說的甚麼「自殺」。正法修煉根本不允許殺生,自殺也是有極大的罪業的。但在這正邪顛倒的亂世中,大法弟子連最基本的說話權利都被剝奪了-------依法上訪是犯罪、發傳單講真相是違法、不說話叫「頑抗」、說真話卻又被利用來迫害打擊。難道信仰「真、善、忍」、堅持自己的思想有罪嗎?我唯有用自己僅有的最寶貴的生命、用絕食這種極苦的方式來為自己和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呼喚:請明辨正邪、善惡與是非,主持公道,讓法律真正成為維護正義、保護人民利益、除盡邪惡的利劍吧!制止江澤民用「人治」代替「法治」、變「國法」為「家法」、以至將國家機器淪為他發洩私憤、殘害善良百姓的工具的邪惡行徑!

    在法正人間即將來臨前的黑暗中,善良的人們啊,不要為這一時的迷亂而傾斜了良心的天平,想一想歷史給人留下的正面教訓吧,記住「善惡必報」是天理。祝願明智之士擺正自己的位置,為了你和子孫後代的美好未來,請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吧!

    申訴人:中國公民 劉暉
    2001年秋於獄中

    (據悉,劉暉9月中旬從勞教所被轉到成都市郫縣醫院,在多人看守下進行非法關押。10月中旬回到家中。但金牛區教委、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每天派6人在她家前後把守,非法拘禁,把她家變成了監獄。據院內住戶講,連家人去看也要盤問。不准她自由走動,隨時有人跟著。2002年春節前,還把她家的窗戶外特意增安了一道鐵柵欄,成了裏外兩層,連窗戶也打不開。區教委派院內居民暗中監視。鄰居不敢與其交談。)

    (2002年3月)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3/20936.html


    峨眉山市大法弟子的申訴書:還我信仰真善忍的自由

    (明慧網2002年12月5日)峨眉山市人民檢察院:

    峨眉山市公安局於2002年8月18日上午趁我搬家之際,入室抄查,同時強行送我到夾江縣看守所關押,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我進行非法逮捕起訴一事,對此,我的申訴如下:

    我接觸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心地善良,祥和,慈悲,堂堂正正,沒有誰幹過壞事。很多人高學歷,是社會中的好人,受人尊敬的正人君子,連抽煙喝酒的習慣都沒有。就說眾所周知的,從96年初,這裏傳播法輪功以來,修者日眾,傳功傳法都是在大庭廣眾下,集體煉功均在廣場、大廈,街旁。音樂優美,動作舒展,靜坐如鐘,雙目微閉,給人以安靜、祥和、慈悲的氛圍。在煉法輪功的人群中老年、中年居多。煉功強身健體,如我5年多煉功以來沒治過病,吃過藥,不但多種疾病好了,同時為國家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可見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誰願來即來,願走即走,無人強迫,無人監督,沒有名冊,不交甚麼費用,沒有固定用房,設施,沒有任何宗教的形式。可以說在法輪功人群裏是一塊淨土。在煉功點上遺失的東西,甚至金錢、貴重東西都會找到,人們真正做到了拾金不昧。更沒有吵架、鬥毆出現。有了甚麼矛盾出現,首先找自己存在有甚麼不好的心,把它修去。遇事先為別人著想,修身養性,修出一顆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慈悲心。

    如今請公安局的人講一句公道話,到底發現過哪些個法輪功學員犯了國家的法律?原市委領導xxx曾說過:峨眉的法輪功沒做過甚麼,他們煉完功都悄悄地回家了。請問公安局人士,又有誰控告過法輪功犯甚麼法。本市一位領導對我講過:你退休了可以去搞點技術諮詢。我回答我在煉法輪功。他說:煉法輪功早晚煉,打工不妨礙。其實,許多中國的幹部和民眾對法輪功都是了解的。1999年7月20日以前7年間,在中國大陸報紙、電台、電視台,對法輪功讚譽之聲不斷。《轉法輪》還被「北京青年報」列為1996年1月份十大暢銷書之一,人們爭相購買,常出現脫銷。其書的出版者就是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法輪功何教之有?也不存在「組織」,我們是自覺追求真理、追求強身健體的人群。現在的公、檢、法為甚麼要閉著眼睛、昧著良心、對這個事實視而不見,而亂定罪名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自由被踐踏得蕩然無存。以言代法、人治強權橫行。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法律何在?正是「人間無道,正念何存」。

    1999年春天,「風雲突變天欲墜 排山搗海翻惡浪」(《心自明》) 獨裁者在全國開始鎮壓法輪功,那不是當今集黨、政、軍權於一身的江氏的罪責麼?其實好人多了受益的是國家。治國的目的,不就是提高國民的素質(包括增進人民的身心健康),人人安居樂業,社會安定祥和,道德回升嗎?可惜江氏出於私心、權欲,害怕法輪功人多了威脅他的政權,但是,他根本不懂正法門修煉是怎麼一回事。其實不是人人都與他一樣追求權力的,人各有志。法輪功修煉不能也不會介入政治的。介入政治也就不叫修煉了。

    羅幹又在政法公安部門中想以打壓法輪功取寵於江,在毫無科研成果的何XX的煽動下,掀起了大規模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以達到他們轉嫁國內危機(腐敗成風,經濟衰退,內外交困,民怨載道)的目的,少數當權者惡毒地在法輪功問題上洩私憤,肆意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以壓制民情民憤。專制者集古今中外的毒劣下流手段之大成,使用造謠、栽贓、陷害等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鋪天蓋地的造謠,一邊倒,一言堂的欺世謊言,一時間毒害了幾億民眾,不讓人知道真情,更不讓人說一句真話。暴政在中國肆虐,將法輪功學員紛紛投入牢房,關押、勞教、勞改,數十萬人受到殘酷迫害,五百多人已被殘害致死。公、檢、法中的不法之徒助紂為虐。這段歷史,這筆罪惡必然會被清算的。

    在三年多的鎮壓,幾次三番對法輪功不斷定性升級的打壓下,法輪功學員沒有屈服。他們為了真理,為了好人的尊嚴,前赴後繼進京上訪,到天安門講真相,以制止謊言與罪惡毒害眾生。鎮壓者黔驢技窮,竟導演了假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及京城瘋子傅怡彬殺人事件等等,惡毒栽贓、陷害法輪功。結果作假者漏洞百出。所謂「自焚」的「王進東」是一個收買的替身,連煉功的動作都做不出來,手印打錯,雙膝高蹺,連單盤腿都不像,更不用說要求標準的雙盤了。劉春玲則是被現場的一名武警用重物擊打頭部致死的。傅怡彬明明是個精神病人,就在電視上放出來的樣子瘋勁十足,說話顛三倒四,反差極大,哪一點像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他們這樣做適得其反,造假者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暴露了真正的邪惡者是誰。江XX把自己置於人民的對立面,用整個國家機器、軍隊、輿論工具對付手無寸鐵的、多為老年退休的善良的煉功群眾,真是拆XX黨的台,丟泱泱大國的臉!

    1999年「7-20」以來已3年多了,世界與中國民眾越來越看清了真正的邪惡壞人的嘴臉,它把自己的醜惡毒辣暴露無遺,現在弄得騎虎難下。正是:「惡者事幹絕,堵死自生路。」 (《入無生之門》)修煉者對宇宙真理的認識是實踐與理性的昇華,是常人永遠也理解不了的,強制決不能改變人心。

    我們修煉者謹記師父對我們的教導,做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向更高的思想境界昇華。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師父還告訴我們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而我們決不可以對別人不好,要與人為善,儘量為別人著想。多麼偉大的教導!多麼偉大、慈悲的師父!《轉法輪》第二頁寫到:「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地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整個都是講的修煉的理,是開天闢地以來從來沒有人講過的天法、天機。鎮壓者為甚麼不敢把這些真理公諸於世呢?卻要以欺世謊言毒害眾生,像文化大革命浩劫時代一樣,煽動起群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掩蓋他們禍國殃民的鎮壓罪行,但別忘了,各次政治運動過後都要清算的,誰參與了惡行,誰就會得惡報,「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法正人間預》)!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檢察官、法官、警官們深思,起碼你應該對你自己的生命負責,應心存良知,作真正揚善抑惡的好人,給自己爭取一個美好的人生未來。

    綜上所述:所謂「破壞法律實施」只是當權者迫害法輪功的託詞而已。「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大帽子一戴上就可以大打出手了。「法律」在這裏成了強權手中打人的棍子,失去了「法律」應有的真實價值。公安入室抄家,把大法書及資料當「罪證」,公、檢、法已經把自己推到了「真、善、忍」佛法的對立位置上,造下了反對、破壞佛法的深重罪業,助紂為虐還執迷不悟。

    我作為大法弟子,我對大法真理的正信正念是絕對不可動搖的。真善忍法輪大法是堅不可摧的,任何破壞、誹謗大法的人必會受到歷史的懲罰。

    強烈要求當局無條件釋放我,還我公民應有的自由。

    大法弟子 郭啟蓉
    2002年9月10日


    明慧彙編:關於大陸大法弟子受迫害證據的收集(專輯)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

  • 關於妥善收集保存物證的通知

  • 應用法律反迫害收集證據問題的交流

  • 呼籲大陸學員和民眾為控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收集證據

  • 有關收集強制勞動罪證的想法

  • 收集證據及給居委會講真象

  • 關於妥善收集保存物證的通知

    (明慧網2003年11月14日)

    致全體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請大家注意收集以下物證:

    1、1992年5月師父開始傳法這些年來,中國大陸所有媒體對師父、對大法、對大法弟子造謠、誹謗、誣陷的物證,包括文字、音像、圖書、圖片等所有形式。

    2、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物證,主要包括照片、衣物、字據及其它各種可能的形式。

    對上述迫害物證,請大家妥善收集、保存。有條件的可以拿到國外來並從國外郵寄給我們:

    迫害物證收集委員會
    115 Franklin Turnpike, #125
    Mahwah, NJ 07430
    U.S.A.

    另外,請明確紀錄這些證據產生和收集到時的詳細情況,如涉及的當事人、時間、地點和其它相關背景等信息,並與證據同時妥善保存。

    明慧編輯部
    2003年11月14日


    應用法律反迫害收集證據問題的交流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7月13日)邪惡迫害大法從開始就是錯的,就像網上同修所談的那樣:1、「×教」應受到處罰,2、法輪功是「×教」,3、所以法輪功應受處罰。在這個三段論中,最重要的一環──2、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說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是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認定的。所以本身就是非法的,更沒有法律效力。因此而後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任何打壓,無論如何操作都是違法的。作為大法弟子是根本不承認的。這個前提我們應清楚。這不是筆者今天所談的問題,我所想談的是我們至少應收集下面幾方面的證據:

    一、超期關押問題

    許多大法弟子在被抓到釋放、教養及判刑前,都曾被超期關押,這已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甚至構成犯罪。一般來說,在被抓後到釋放(或批捕)前不得超過37天。

    二、罰款的問題

    公安局所做罰款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而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在解除取保候審後必須立即返還。

    三、毆打及侮辱大法弟子的問題

    法律禁止警察打人,也不許警察變相打人(或唆使犯人打人),禁止侮辱人格。
    四、程序違法問題。鎮壓之初,幾乎所有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沒有履行基本的法定程序。比如:警察或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大法弟子許可擅自闖入大法弟子家;未出示(或沒有)搜查證就搜查;沒有傳喚證就硬把大法弟子帶走;沒有拘留證或逮捕證就把大法弟子強行抓走;搜查大法弟子家後沒有清單;做出教養決定時不給予大法弟子辯護權、申訴權、覆議權及起訴權。對大法弟子判刑時開庭不通知家人,剝奪大法弟子的陳述權、辯論權、上訴權等等。

    五、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

    許多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惡人想抓就抓,想教養就教養,想判就判。完全憑惡人的主觀意願。無論怎麼講,僅憑「他(或她)還煉法輪功,就抓、就教養或就判,這肯定是事實不充份,證據不足。

    六、洗腦班問題

    把人強行抓去「教育」、「轉化」這完全是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除非個別同修被騙主動去之外。在大法弟子不同意的情況下,無論是誰抓的,誰參與的,都是違法和犯罪的!

    七、超越職權及濫用職權的問題

    「610辦公室」裏可能有政府的人,有政法委的人,也有鄉黨委的人(或縣黨委、市黨委人),從法律上講,除了公檢法司外,任何人無權提審人,也無權接觸被關押的人,事實上許多政法委的人(或其他人)審大法弟子,誘騙或威脅大法弟子,這都是超權及濫用職權,是違法的。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官員竟把大弟子抓起來,審訊和拘禁,這已構成犯罪!

    八、邪惡違法文件、密令等問題

    其實99年7、20前,許多地區已把大法定為「非法組織」,此後,邪惡的文件、密令不斷,全是違法的!

    九、邪惡迫害大法的其它方面證據

    上述的證據,尤其書面證據一定要保存好,別被惡人毀壞,必要的話複印出來,把原件保管好,方便的時候或者今後交給明慧網「迫害物證收集委員會」。同時,大法弟子的親身經歷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是邪惡抵賴不了的!

    早在2001年3月4日,師父就預言:「這段時間邪惡在被利用時雖然能逞兇一時,最終將在可恥中收場,因為在正法過程中它們註定是被淘汰的生命。」(《精進要旨》中《強制改變不了人心》)過去邪惡無所顧忌的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到頭來都是給它們自己受用的。

    由於法律掌握不精(非專業人員),肯定有遺漏及失誤之處,誠望法律界同修補充和圓容。


    呼籲大陸學員和民眾為控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收集證據

    (明慧網2003年2月4日)在大陸獨裁者江澤民2002年10月訪問美國期間,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將其告上美國聯邦地區法庭。2003年1月13日中午,就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控告江澤民一案,法庭與控方律師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法院進行了第一次庭上會談研討下一步日程,會談順利進行並結束。

    控方律師提出需要60天時間準備材料並得到法官批准,法官與控方律師的下一次會議日期定為3月13日。

    這個案件是一個團體訴訟案,被告是中國現任主席江澤民及610辦公室,原告是所有因信仰真善忍在江XX及610辦公室的手中受過非人折磨的人,以及因修煉法輪功被列入黑名單的人。

    為配合訴江案的順利進行,倡議廣大受迫害的同修寫出自己受迫害的經歷,也希望大陸民眾幫助收集有關事實,提供證據,早日把江XX及610辦公室推上審判台。

    註﹕已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可由他人代寫。

    部份大陸大法弟子
    2003年2月1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職業 地址 受迫害經歷(強迫進洗腦班、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罰款、抄家、流離失所等)


    有關收集強制勞動罪證的想法

    文/德國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3年12月29日)幾年來,看到海內外同修們千萬篇揭露邪惡迫害的文章,我時常在想,如何能在經濟這一全世界最熱門的領域裏講清真象?採取甚麼方式最為合適呢?

    是陷在經濟領域之中以理論對理論地講嗎?好比說,有人「唱好」中國,我們就「唱衰」中國。對方列出一堆有利於中國經濟的「良好」數字。我們就舉出一些「不利」的數字嗎?當然這些是必要的。可不能只在這一「看得見」的層面上。

    我留意到西方的一些人權組織機構喜歡就一些具體的專題開展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到處可見這種思維與工作方式。於是,我就想,我們為甚麼不能搞一些「專題」性質的真象資料呢?於是,我想到了強制勞動。

    作為揭露邪惡迫害的事實文章,最近明慧網上有很好的建議。其中我最受啟發的是這樣一句話:「使讀者在江氏重重謊言欺騙下,仍舊相信我們言之不虛」(《站在救度眾生的基點上編寫真象資料》),還有《關於書寫迫害事實文章的建議》)。

    我個人的看法是,我們不要將這些揭露邪惡的證據文章簡單地當作一種普通的事實描述,因為,如果這樣的話,這篇文章便缺乏「穿透力」。打不破常人思維框框。在西方,人們的頭腦深受實證科學的禁錮,死守「證據」的思想根深蒂固,而這恰恰是揭露邪惡的最大障礙,他們總是著重於證據的數量,外延性。這在毫無透明度的中國是最行不通的辦法。而我們就需要在文章的「質量」上下功夫。用十足的正念,使得一篇揭露邪惡的文章不是意味著數量上的一篇文章,而是一篇頂一萬篇。無論邪惡隱瞞多少,或造多少謊言,都頂不過這一篇文章的力量。

    任何相關信息都很重要,但未必求全(不一定上述六個方面都寫全不可,但要盡可能詳細,真切)。還有,最好是圖文並茂。

    我發現,在同修們的文章中,對於酷刑方面的事實描述較多,也較具體,可時常忽略掉有關強制勞動方面的具體描述,大都只是一言半語帶過,連強制勞動生產的甚麼產品都沒寫,好像這些都不屬於迫害事實了。在我看,這正好是我們講真象的一個大漏洞。我認為,喚醒西方民主國家民眾們的人權意識已經迫在眉睫,讓其知道,發生在中國的迫害早已波及到他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為此我們需要大量的強制勞動事實來向他們揭露,尤其在人們大唱「經濟友好關係」的今天。同時,對於邪惡迫害的主使人、當事人的曝光,震懾他們。希望這些曝光在將來能夠減少乃至消除國內以強迫勞動對同修們的迫害。在海外對邪惡造成的經濟上的壓力(如有可能的話,讓歐盟,美加澳等民主國家的海關從道義角度上加收「道義(人道)關稅」。這會使邪惡難以找藉口進行關稅報復。因為,民主國家裏沒有這種強制勞動產品。所有這些其實也都符合其針對中國的反傾銷利益)

    我們所需要的證據包括所有與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方面的詳細描述。包括強迫勞動時的心理感受,及勞動環境與條件(殘酷程度等)。具體分六方面內容。即「6W」,who(誰),what(甚麼),when(何時),where(何地),why(為何),how(怎麼)(多少)。

    1.who(誰):被強迫者個人身份材料,及強迫者(單位,個人等)的材料(所有主要當事人的)。經銷單位(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等),商品牌號。

    2.what(甚麼):生產的是甚麼(配件,產品等)。如叫不出名稱的話,最好能有圖示,並告知用於何處(參見5)

    3.when(何時):生產(強迫勞動)的時間

    4.where(何地):強迫勞動地點,如可能的話,請調查是銷往何處(內銷還是外銷出口?目的地國家,省,市等)

    5.why(為何):為何要強迫勞動?為誰(甚麼)生產?何用途?

    6.how(怎樣):怎樣的生產(工藝)過程?多少道工序?被強迫者所在的工序?(這些具體描述將來我們需要為國內同修保密)。是否有工藝圖紙?包裝是怎樣的?(是「中性包裝」還是標明產地,廠家,商標等字樣的?「中性包裝」即是在包裝上甚麼字樣都不打上,隨後便於經銷商印自己的牌號,商標等。這在出口產品中常見,但內銷品中可能也有)

    在追查國際的文章中有所透露。一些地區的招商廣告甚至都寫明「地處監獄及勞改區」的字樣,以無償勞動力作為誘餌進行招商,如見到這樣的廣告,最好拍下圖片,並註明何時,何地,何單位等資料。

    另外,國內有一些所謂的公安部門的「指定廠」(其它部門的指定廠也不要忽略),如:出租車裏的安全網生產廠家這類的工廠很有可能是使用強迫勞動手段的,而且通常都是公安,國安部門頭頭腦腦的親戚等掌管的企業。其它方面的線索也要多留意。無論是廉價手工產品(如勞保手套,筷子,牙籤等)還是食品,玩具,乃至機械,電器用品,家具等,如果價格超低的,也有可能是勞改產品,浸透著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血汗。


    收集證據及給居委會講真象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6月25日)近日,我在某小區居委會裏看到一本淡黃色封面的「幫教工作手冊」,上有編號,和「機密」字樣。內容有使用說明,「法輪功」人員轉化標準,幫教小組人員表(由居委或單位人員組成),教育工作分析,教育工作記錄(未轉化填寫部份),後續鞏固工作記錄(「已轉化」填寫部份),每季度幫教情況分析等部份組成。

    手冊由街道、鄉鎮黨委、相關單位黨委一級機構保管,屬機密材料,防止洩密。手冊使用一人一冊,指定人員填寫,記錄完後由區、縣委、局610辦公室統一向市委610辦公室申領。在手冊旁邊還有幾本污衊大法的書。據說這些書都是居委開會學習下發的。在和他們交談後,我把這些書都要過來,奉勸工作人員不要看此類書,那是假的。做為迫害大法的罪證,這些書我都保存起來。

    後來我悟到,自己當時應該向他們更深入全面的講清真象。是自己以前沒有做好。

    在我們地區有同修對居委會講真象有怕心,怕他(她)們知道自己是假轉化,怕被他(她)們監控,怕他(她)們向610舉報。因此有的同修就刻意迴避,用常人心敷衍了事的對待。還有個別同修別人叫其寫甚麼東西就寫甚麼,寫完後還說寫的都是騙他(她)們的,稱沒有被監控就可以證實法了。越是有怕心,邪惡就越鑽空子,越是要找你,越盯的緊。讓你跟不上正法進程,毀了你。因為你沒有去講真象,許多生命也會因此被淘汰。邪惡就能達到毀滅眾生的目地。

    還有的同修把他(她)們視為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不可救要。在邪惡的迫害中,居委會對邪惡的謊言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向世人進行惡毒的宣傳,監視大法弟子,參與非法綁架,截毀真象資料等,他(她)們犯的罪已經很大了,但是不能因此就把他(她)們與不可救要劃上等號。相反,我們更要去講清真象,去救度。他(她)們當中有許多人,也是被謊言矇蔽,被邪惡宣傳洗腦所毒害的,是我們要救度的生命。

    師父說;「不要碰到困難了就繞開走。當看到給我們帶來了損失,看到我們證實法有障礙時,不要繞開走,要面對它去講清真象、去救度生命。這是大法弟子的慈悲,是我們在救度生命。同時呢,在講清真象中,很多被矇蔽的人與誤解、偏見,都可以把它解決掉。畢竟在中國發生的這場邪惡迫害中謊言的宣傳迷惑了眾生,用欺騙的假象掩蓋了事實,那麼在真象面前,人們都會去斟酌,人自己怎麼樣去對待這一切也是他們的選擇。」(《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

    在講清真象中,我們也不能被動的隻言片語了事,應該積極主動的全面講清真象。有條件的同修可以參加一些居委的義務勞動、活動,即可展現我們做好人的一面,也可以利用這種機會向小區居委、居委會講真象。


    明慧彙編:法治評論(專輯1)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 「堅決打擊越級上訪」?上訪是個甚麼罪?

  • 法輪功在中國是非法的嗎?

  • 關於大陸「反邪教法」的法律分析

  • 一個警官的感想:應該依法治國

  • 定「×教」不符合《憲法》的法規

  • 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

  • 從中國現行法律看廣西百色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違法惡行紀實

  •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大陸弟子在反迫害中多運用法律知識》一文讀後有感(二)

    文/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4月14日)近日,同修展開《關於大陸弟子在反迫害中增強法律意識多運用法律知識的一點建議》的討論,有同修建議「是不是可以讓有法律知識的同修(律師,法官及從事法律專業的人員)系統的把邪惡迫害我們所違反的所有法律條款和章節製成傳單和小冊子」,我想起明慧網在2001年2月26日有一篇文章,題為《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總結的很全面,由於時間的推移,以及新法律的制定和舊法律的修改,為了節省同修時間,現轉錄並修改如下:

    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一.中國憲法

    第13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 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可以隨意沒收法輪功學員個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包括公民合法的收入,儲蓄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而且由於非法拘捕對於學員私有財產造成的巨大損失從來沒有給予任何的補償。

    第33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 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存權、受教育權、財產權、隱私權、知情權、人格權、住宅權、人身自由、表達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結社自由、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任何中國公民,包括法輪功學員有權和平集會,如集體煉功,參加心得交流會及法會等;但現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

    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和侵犯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產(需要從明慧網,新生網等上面收集數字金額,財產種類等等),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如:逮捕證。天安門廣場幾乎每天警察都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第3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自從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之後,江氏政府挑動群眾鬥群眾,已經出現有人拿著鐵鏟等工具,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進行所謂的「強制轉化」。

    第4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國務院的下屬機構「信訪局」變成了警察局,法輪功學員向政府申訴的唯一結果是被逮捕。

    第4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 在大陸的監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迫長時間的勞動,有的甚至長達一天16小時以上工作時間,被迫少睡,甚至剝奪每日睡眠時間,有的地區,一天只給2小時睡眠時間,嚴重剝奪了合理的休息時間,給學員的身心帶來極大痛苦。

    二.刑法

    第232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明知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殘忍手段會危及他們的生命,仍然明知故犯。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16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可列出去世學員的名單、年齡、性別、職務以及有關西方媒體報導)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身體的傷害不計其數。(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

    第236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237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中國,法輪功女學員在監獄裏,有的被關進男牢,有被強姦,輪姦,甚至有的被當眾強姦,對懷孕的女學員強行引產致身體健康遭到嚴重迫害。

    第247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以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悔過書」,企圖強行轉化(可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數字及外電報導)。

    第248條: 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採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進行虐待,包括各種酷刑(列舉大量酷刑的名稱和種類),以及對女學員的性侵犯,性虐待甚至犯有強姦罪(列舉一些女子勞教所的名字和折磨女學員的行為)。

    第249條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大陸的新聞媒體及有關人員,利用「自焚」騙局,「投毒」誣陷事件,欺騙並煽動全國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使其主動配合警察,舉報法輪功學員情況,干擾了學員的正常生活。 
     
    第253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目前大陸郵政工作人員堵截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信件並非法沒收財物。

    三.刑事訴訟法

    第160條:有權獲得法律代表

    ------------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在政府的高壓下,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且被政府有關部門告知,不准對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

    四.公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6條(2):罰款限額1─200人民幣

    ------------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罰款高達5000元人民幣。

    第6條(2):拘留時間1─15天
    ------------ 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留時間普遍超過30天,甚至更長。

    五.所謂「邪教」問題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採訪時公開宣稱「法輪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邪教」。緊接著,10月27日、28日,中央電視台和人民日報先後播發,刊登了題為《法輪功是邪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後,公安部門就把這種言論作為鎮壓上訪修煉群眾的執法依據。作為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情況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輪功是邪教。根據《憲法》第5條和第80條的規定,國家主席無權對任何重大事件獨自定性和定罪。江澤民的上述言論超越了《憲法》賦予國家主席的權限,是不合法的。

    由於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部門的大肆抓捕和關押表示疑慮和不滿,1999年11月司法部編出了一本《依法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知識問答。司法部是一個執法部門,根本無權給法輪功定性,可它硬是強詞奪理地把法輪功說成是邪教。

    在1999年10月9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法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份文件中,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這說明「兩高」明白他們無權確定法輪功的性質。

    1999年10月30日,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並未提到法輪功,也就是說,這個能行使立法權,能對重大問題做出決定的國家權力機關沒有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迄今為止,在中國並不存在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的任何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制定、修改和解釋法律,才能對重大問題行使職權。像確定哪個人群/團體/組織是邪教這樣重大的問題,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議案形式表決通過,否則即是違憲行為。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3/47323.html


    「堅決打擊越級上訪」?上訪是個甚麼罪?

    文/李冰

    (明慧網2002年6月28日)最近看到這樣一則報導,說是有的地方在「反上訪」運動中竟出現了這樣的標語:「嚴厲打擊無理上訪!」「堅決打擊越級上訪!」看罷報導,我不禁悚然而驚。以我的理解能力,「嚴打」鬥爭,打的就是殺人越貨、稱王稱霸這類嚴重威脅社會安全穩定的刑事、經濟犯罪,當然也不妨順便打打賣淫嫖娼、偷雞摸狗之類素為人所不齒的齷齪勾當,但「上訪」──即便冠之以「無理」、「越級」之類的修飾語,歸根結底還是人民內部矛盾──算是一條甚麼樣的罪狀呢,竟也赫然在「嚴厲打擊」、「堅決打擊」之列?人民政府不是姓「人民」嗎?各級政府部門不是都設有信訪辦以示對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的支持鼓勵麼? 

    雖然法律上並沒有甚麼「上訪罪」,反倒對支持上訪作出了明確規定,但在一些人的眼中,上訪一直是一種不僅讓他們撓頭,簡直是讓他們深惡而痛絕的行為,對那些不屈不撓的上訪者,他們一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後快。在有些地方,權力對規則的闡釋還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據一位熟悉內情的朋友告訴我,每當有上級領導到下面檢查工作,某些地方官們第一個要擺平的對像就是上訪者,千方百計要防止發生「攔轎」喊冤的現象。對那些屢訪不改的人,他們有軟的和硬的兩手。軟的一手是調虎離山,讓單位把他們派出去出差、學習;硬的一手是分派警力直接把他們「管」起來,甚至乾脆找個理由把他們抓起來。有時候,他們還會一改往日的官僚主義面孔,對受了委屈的「子民們」異乎尋常地關心起來,讓他們感覺似乎問題有解決的希望,同時提出警告,叫他們不要亂說、亂動,否則的話,嘿嘿……在某些掌權者的眼中,上訪就是有罪,而且是犯上作亂的大罪,甚至比殺人放火、攔路搶劫還罪不可赦。

    我所驚訝的,不過是這些標語的直露,想不到他們竟敢把這一點點遮羞布扯下來,讓你看個赤裸裸。但他們說起來,可能仍是振振有詞:「我可沒不讓你上訪呀,我打擊的只是無理上訪、越級上訪呀。」哦,原來他們在關鍵部位,還蓋了塊透明的小紗巾。其實不蓋又怎麼樣?沒聽過某鄉長的名言嗎:「本鄉規民約若有與憲法不符之處,以本鄉規民約為準。」何況,人大又沒對「上訪罪」立法,還怕甚麼呢? 

    只是,老百姓不免又要失望了。嚴打嚴打,治亂世之重典也,原指望著它把黑惡勢力掃除殆盡,創出個太平世道來。可這樣(靠重點打擊上訪者來)執行「嚴打」的地方官,把自己把群眾置於甚麼位置呢?就算他們打掉幾個街痞、村霸,就能保證老百姓一定會過上好日子嗎?(讀者推薦,有刪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3/23731.html


    法輪功在中國是非法的嗎?


    ──與從未謀面的DONG先生商榷

    (明慧網2001年12月15日)

    DONG先生:您好!

    我是11月20日因在天安門廣場打坐被捕的澳大利亞西人法輪功學員MYRNA MACK的朋友,也是中國人。她給我轉來了您寫給《大紀元》的信和她給您的回信,並徵求我的意見。我在此也想冒昧地給你寫封信,希望您不會介意。

    您在信中談到法輪功在中國是非法的,我在此主要想針對這個問題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我本人不是學法律的,但我生活在一個法律之家,難免對法律問題有些興趣。

    首先我想談的是,關於法輪功的法律中國是沒有的,行政法規有兩個,一個是99年7月22日由民政部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一個是公安部在同日頒布的「六不准」《通告》,不准任何人以上訪、靜坐等方式舉行維護法輪大法的活動、不准法輪功學員聚會、集體煉功、不准散發宣傳法輪功的材料、不准在任何場合張貼、懸掛有法輪圖形、法輪功字樣的橫幅、標語,等等。

    我們先來談談民政部的通告。

    第一, 它取締的是一個早已不存在的「組織」。「法輪大法研究會」原來是隸屬於「中國氣功科研會」的一個分支協會,從96年起就已退出了該協會。在此之後,有關法輪功學員曾多方奔走,向民政部、統戰部、人大、宗教事務管理局、國家體委、國家體育總局等等機構都提出過登記申請,但沒有一個地方受理。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民政部的「取締」《通告》與《憲法》的該條款衝突。《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一個部門的法律、法規與之衝突的話,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 即便是民政部的《通告》成立,它取締的也只是僅有幾名成員的「法輪大法研究會」,而非法輪功本身。法輪功只是一種功法,或一種思想,如何取締?

    同樣道理,公安部的「六不准」《通告》也完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關於保障公民有集會、遊行、示威、言論、出版、信仰自由的條款,也是不能成立的,是非法的。以「不准以上訪形式維護法輪大法」的規定為例,上訪制度的確立就是為老百姓受了冤枉有個地方說話的,為甚麼就偏偏不准為法輪功上訪?一個律師曾對我說,一個人哪怕就是買了炸藥將天安門炸了,他都有為自己辯護或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而這條通告這麼武斷就將法輪功學員上訪的權利剝奪了,不可笑嗎?

    還有一些人認為中國政府已把法輪功定為了×教,也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以「組織和利用×教罪」被判了刑,最高的達十八年。

    其實中國政府有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呢?沒有。第一次將「法輪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澤民個人。他在99年10月25日在法國接受《費加羅時報》的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出了「法輪功就是×教」的說法。第二天《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人民日報》的社論是法律嗎?不是。我們都記得若干年前的《人民日報》還發表過《將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這樣的社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了嗎?也沒有。

    80年代末頒布的中國新《刑法》第300條是關於懲處邪教的,但對於甚麼是邪教卻沒給出定義,也沒有實施細則。99年12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的《刑法》第300條的實施細則,裏面給出了邪教的六條定義,包括「教主崇拜」、「聚斂錢財」、「精神控制」、「秘密結社」、「擾亂治安」、「宣揚歪理邪說」等六條,但對甚麼是「歪理邪說」還是未給出定義。

    但不管甚麼說,這個細則裏從頭至尾也沒有「法輪功」三字,國家也從未通過任何法律的程序來認證法輪功到底符不符合這個細則中的「邪教」定義。其實政府是利用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先用《人民日報》發一個《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再由人大通過所謂懲治×教的實施細則,很多人就以為鎮壓法輪功已有了法律依據。

    那麼也就是說,直到今天,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而以「組織和利用『×教』罪」將法輪功學員判刑則全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是其一。其二是法律是不具有溯前性的,即新頒布的法律對法律頒布前的行為是沒有制約力的。而在此細則頒布前所有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罪名」照樣是「組織和利用『×教罪』」云云,這是甚麼法律?

    正如您所說,中國很多人法制觀念不強,但中國人卻都很懂政治。大家都知道《人民日報》代表的是黨的聲音,黨說了的事情就要做到,不管採取甚麼手段。一個派出所所長曾對我說:「政治鬥爭只有輸贏,沒有對錯!」雖然法輪功不搞政治,但當權者認為它搞政治,所以就決定了要鎮壓,而採取的手段,完全是與文革一樣的政治鬥爭的形式,只不過時代不同了,它這次想給自己的政治運動披上「依法治國」的外衣而已。所以劉少奇面對的只是小小的紅衛兵,而法輪功學員面對的,是國家的警察、監獄、勞教所和拘留所;紅衛兵的武器是木棒、批鬥牌,而警察的工具是手銬和高壓電棍。

    99年7月以後,我父親所在市的司法局曾將全市的律師召集起來開會,傳達關於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文件,文件的要點有:
    1、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不同於一般的刑事犯,因此雖然一般的刑事犯可以由律師出面保釋,但法輪功學員一律不得保釋;
    2、法輪功學員「大方向」就錯了,因而在法庭上為其辯護時,不得像其它案件一樣,去摳公訴人的甚麼證據充份不充份啦、事實確鑿不確鑿啦等「小問題」;
    3、律師的辯護狀必須上交給有關領導審批,在法庭上辯護時,只能照審批過的辯護狀作書面辯護,不許說辯護狀之外的話。

    這是「依法治國」嗎?這還只是鎮壓早期的文件,現在怎麼樣了我就不清楚了。有幾個在中國長大的人不明白只要《人民日報》一發社論,就又要「運動」了。跟黨對抗有甚麼好處呢?我不知您是哪一年離開中國大陸的,但我相信你一定聽說過五六十年代中國的一句名言,叫「黨指到哪兒,咱打到哪兒」,那時的許多黨員和群眾真的是這樣做的;進入八十年代以後,就像您一樣,大家漸漸地對黨失去了信任,許多人也變得油滑了,於是這句口號不知被哪個天才改成了「黨打到哪兒,咱指到哪兒」。這讓我想起了以前不知在哪兒看到過的一個故事,說有一個人射箭,回回都是十環。旁人請教他訣竅何在,他答曰:「先將箭射出,然後再畫靶心。」

    那麼今天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政策」也好,「法律」也好,不就是這樣的嗎?先決定要整治法輪功,再一個一個去制定所謂「法律」。

    由此我又想到了有關法律的另一個問題,即法律不是獨立於社會道德體系而存在的,我想在原始共產主義,如果財產都是公有的話,那一定不存在偷竊和搶劫罪。所以法律應該是用來維護一定的道德體系的,是用來懲治那些不能自覺遵循道德準則的人的。而社會的道德體系又是從哪裏來的呢?是不是遵從某種天理或古訓呢?MYRNA 告訴我她在中國被抓時曾問警察,我們舉一個「真善忍」的橫幅犯了甚麼罪,而警察則惡狠狠地告訴她:「『真善忍』這仨字現在在中國就是犯法的!」這樣的話,在外國社會聽起來不就是跟笑話一樣麼,但在中國它卻是現實。如果一個社會、一個政府、一個政黨或一個法律,要去打擊維護人類最根本的道德體系,要去打擊「真善忍」的話,這樣的事不可怕麼?

    寫到這裏,我不妨告訴您一個我原本沒打算告訴您的「秘密」。我也是法輪功學員,只因為給我公公婆婆寫了一封向他們解釋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的信就被判了一年勞教。那麼警察是怎麼知道我寫了這封信的呢?是利用黑客手段在信通過EMAIL往外發送時從網上將該信截獲的。警察從網上截公民的電子郵件的做法合法嗎?我勞教票上的罪名是「利用國際互聯網為『法輪功』×教組織鳴冤叫屈,煽動對抗國家法律實施」。

    警察明確告訴我們,我們法輪功學員到勞教所唯一的任務就是被「轉化」,「 轉化」了可以提前放,不「轉化」是絕對出不去的,到期也不放,再給你延期。「轉化」是甚麼意思呢?就是要寫「保證」出去後不煉法輪功了,還要寫「揭批」材料,批判法輪功哪裏不好,寫得不「深刻」還不行呢。

    但凡懂一點法律的人都明白,法律是制裁人的行為的,跟人的思想無關。一個殺人犯再怎麼寫保證說他以後不殺人了,他也得為他已殺過人的行為負責。而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一寫「保證」就能放呢?說明當權者自己也下意識地認為法輪功學員並沒有違法犯罪。

    總而言之,江澤民政府整個對待法輪功的過程,就是一步一步不斷違法的過程:違天法、違國際法、違自己的憲法、甚至違自己勞教所的法。而發展到今年的「打死算自殺」就更不知道是哪門子的法了。

    您在信中還提到您很不理解在西方社會長大的、法律意識都應該很強的人為甚麼會跑到中國去「犯法」。這讓我想起我上大學時一位教授對我們說過的話,他說每當你發現一種你不認識的礦物的時候,你都應該感到高興,因為這意味著你又要認識一種礦物了。同樣道理,當您發現了一種您不能理解的社會現象的時候,說不定就意味您在思想上將有所突破了。找一本《轉法輪》看看,我想可能對您有所啟發。

    《轉法輪》可從下面網址免費下載:www.falundafa.org。

    您的朋友
    2001年12月13日


    關於大陸「反邪教法」的法律分析

    文/陳海亮

    (明慧網2001年3月27日) 1999年10月8日和10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分別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反邪教法」)。

    筆者在此僅就與「反邪教法」有關的幾個問題進行一番純粹的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反邪教法」構成司法解釋上的越權並破壞了罪刑法定原則

    根據規定,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有權就「審判或者檢察工作中具體運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這項權力不同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根據憲法第67條第4項的規定,解釋法律只能由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據此,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進行司法解釋時必須嚴格尊重立法機關的意圖,這些意圖具體表現為法律條文的原義和立法精神,司法解釋應該和法律條文原有的含義具有字面上的或者邏輯上的聯繫。

    「反邪教法」實質上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刑法第三百條的司法解釋。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對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超越了司法解釋應該遵守的限度,實質上行使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甚至立法權,因此明顯構成法律上的越權。

    對解釋權的濫用必然破壞罪刑法定原則。按照刑法第三條的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因此,對於法律沒有規定的行為,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就不能將這種行為擴大解釋成為犯罪;法律規定為這種罪的,最高法院不能將其擴大解釋成另外一種更為嚴重的犯罪。

    但是,「反邪教法」違反了前述法律原則:

    第一、按照刑法的明確規定,只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等極少數罪名涉及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出版物構成犯罪的問題,不存在其它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出版物這種行為本身構成犯罪的法定情形。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反邪教法」中將「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宣揚邪教內容出版物,以及印製邪教組織標識」認定為構成犯罪並將其完全等同於「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這樣解釋的結果是將無罪的行為規定為有罪,構成新的立法行為而不是甚麼司法解釋;

    第二、「反邪教法」將「抗拒有關部門取締或者已經被有關部門取締,又恢復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組織,或者繼續進行邪教活動」規定為一種「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犯罪。但是,刑法中從來沒有將「維持邪教組織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動」定為犯罪的意思表示,其關注的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進行幾種特定的犯罪行為的情形。「維持邪教組織存在」和「進行邪教活動」至多是一種犯罪預備的狀態,它與「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並不相同,而且這些行為在社會危害性上也十分模糊和不確定。甚麼叫「繼續進行邪教活動」呢?它和正常的信仰自由的界限在哪裏?顯然,這種擴大解釋在刑法原文中缺乏足夠的依據;

    第三、刑法第二百九十條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有明確的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是構成犯罪的必要條件。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將「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的行為認定為犯罪行為並進行懲罰。這樣,本來可能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行為變成了「反邪教法」規範的對像,而且構成犯罪的條件大大降低,對社會危害性的要求也模糊了,處罰也嚴重了。於是,一種可以明確地歸入較輕犯罪的行為在「反邪教法」頒布後卻可能面臨另外一種指控和更為嚴重的刑事責任。

    同理,「反邪教法」規定的「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本來屬於刑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調整的範疇,卻在「反邪教法」中被解釋成另外一種犯罪,從而導致更苛刻的法律待遇和更嚴重的刑事責任;

    第四、刑法第三百條規定,對「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進行懲罰。在刑法中,「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是很多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中的一種,它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是不同的犯罪行為,各自具有確定的但不同的法律含義。

    在「反邪教法」中,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把「聚眾圍攻、衝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擾亂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屬於「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示威,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聚眾圍攻、衝擊、強佔、哄鬧公共場所及宗教活動場所,擾亂社會秩序」(屬於「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等等統統納入「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範疇,這種過分擴大的解釋違反了刑法對不同犯罪行為的明確區分,超越和擾亂了刑法原文「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表述的立法本義,造成不同罪名的混淆。

    實際上,在「反邪教法」中只有「煽動、欺騙、組織其成員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這一規定才真正符合「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本來含義,其他的解釋都和刑法原文「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沒有字面和邏輯上的聯繫,是一種嚴重不適當的司法解釋。如果在司法實踐確實有必要就有關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犯罪的法律規定進行補充,應該由人大常委會來進行解釋或者對刑法進行修改,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顯然沒有這樣的權力。

    ●「反邪教法」不是司法實踐和司法經驗積累的產物

    在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的時候,通常都是由下級法院和檢察院將在具體的審判和檢察實踐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難題和相應的解決建議層層上報給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再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根據司法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司法政策和法理上的把握制定司法解釋,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制定「反邪教法」這樣重大的司法解釋中卻沒有遵循通常的程序。

    那麼,在缺乏司法實踐的支持和有關的經驗積累的情況下,「反邪教法」是根據甚麼對「邪教組織」進行定義的呢?這種定義有事實依據嗎?一個涉及犯罪認定的高度概括的定義往往都是司法機關在許多司法程序中經驗積累的產物,不同的法律程序往往面臨不同的法律和事實問題,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是如何對「邪教組織」進行判定並予以定義的呢?作為具有相互制約關係的審判機關和公訴機關,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是如何脫離具體的司法程序就「邪教組織」這一十分籠統的概念達成一致的看法的呢?

    「反邪教法」給予「邪教組織」一個籠統又缺乏事實根據的定義,沒有為辦案的司法機關提供具體的和可操作的指導,卻可能使辦案機關在對「邪教組織」這樣重要的事實問題進行認定時流於形式或者使這種認定充滿不確定性,造成大量的枉法裁判。

    基於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反邪教法」在法律上面臨的困難。由於這些法律上的不足,「反邪教法」實質上成為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的工具。在政治運動的污泥濁水中,法律和司法機關的倉促參與損害了自身的獨立性和嚴肅性,構成司法權力的濫用,為大陸法治建設留下了難以抹掉的污點。

    (讀者推薦)


    一個警官的感想:應該依法治國

    (明慧網2000年12月8日) 我是一名參警已有一定年限的民警,對刑事強制措施有一定的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處的到固定住處實行監視居住,對無固定住處的犯罪嫌疑人由執行機關到指定的住處進行監視居住。從1999年以來,電視上說法輪功是×教。但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及其補充規定沒有哪一條款寫著法輪功是×教,人民的最根本機構人民代表大會也沒有通過此種說法。所以說法輪功是×教是不合法的,對法輪功練習者集中起來進行監視居住更是不合法的。

    在此之前我不了解法輪功,通過看管法輪功修煉者,經過接觸、了解,我發覺他們是非常好的人,總是為別人著想,他們按著真、善、忍三個字去做有哪一點不好呢?而且我發現他們對政治一點都不感興趣,把名、利看的很淡,那為甚麼說他們參與政治呢?從北京出差到此地的人士說:電視上說法輪功人員圍攻中南海。甚麼叫圍攻?包圍起來進行攻擊才是圍攻,我們在北京看到法輪功學員秩序井然的,又沒有影響交通,只是想反映他們的真實情況,並沒有鬧事,所以我們北京當地群眾對法輪功修煉者被判刑與勞教感到不滿,也不能夠理解。

    我希望所有有良知地人們都來對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現在中國社會應該順應國際潮流,應該是依法治國,而不是個別人說了算。

    一個說出心裏話的民警
    2000年12月7日


    定「×教」不符合《憲法》的法規


    ──為大法正名是真修弟子義不容辭的責任

    文/北京法輪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0年4月25日)距去年的「4.25」事件整整一年了。當法輪大法(法輪功)和我們----大法修煉者遭到無端的污衊和不公正的對待,甚至被非法抓捕、關押,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時,我們一直在忍受著。我們(特別是外地的大法弟子)曾以最和善的方式,不畏艱險地走出(進京)上訪,想讓中央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了解法輪功和我們修煉的實情,了解修煉群眾在各地受到迫害的實情,希望他們聽取意見,調查核實,改變態度和處理方法。但時至今日,大法弟子們仍在受著不公正的待遇,×教的帽子仍然扣在法輪功和我們的頭上。

    我們一直在承受著,容忍著。這決不是我們懼怕甚麼,也不是我們不懂法律。本文的目地,就是要以書面的形式向全國人民,以及全世界說明:在中國,定「法輪功是×教」既不符合事實,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法規;抓捕、關押法輪功修煉群眾是犯法行為。而且,這種犯法行為是傷害天理的、全國性的、涉及人數最多的,其嚴重性是史無前例的。

    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方法。它的創始人李洪志老師於1992年5月開始講法傳功以來,所到之處均受到學員們的熱烈歡迎和衷心擁戴。而且發展得非常迅速,學員人數達上億人,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大法直指人心,要求修心性,要求人心向善,提高人的道德水平。李老師告誡我們:「你想做一個好的修煉人……你首先得做一個好人」。老師又明確指出:「其實人類一切不好的根源就是因為人的道德敗壞了」,「人類根本的出路……是修德於天下」,「他能使一個地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以至人類的道德回升、幸福祥和」。老師的話句句說到了我們的心坎裏,因為我們都有做好人的願望,對當今社會道德的大滑坡深感憂慮。學了大法以後,我們初步認識到宇宙的法理,努力嚴格要求自己,而且在修煉過程中又切身體驗到大法的威力。我們真修弟子都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可見,法輪大法是真正的正法,能使修煉者真正受益,能促使社會道德回升。

    對於這麼好的一個功法,很多人能理解,但也有一些人不理解。特別是人數一多的時候,就不易為某些人和某些職能部門所理解。李老師早有預見:「正因為我們的路走得太正,常人社會中一切不正的,不夠正的,甚至於不夠完善的,都會認為我們是他的一個障礙。……可能有的東西就顯露出它的不足了,」但是,真正破壞大法的只是極少數人。

    1999年4.25的集體上訪事件發生後,國家主席江澤民極為震怒。他聽信了主管政法工作的個別領導人的別有用心的謊言,在對法輪功真實情況知之甚少的情況下竟發出誓言:「我就不相信馬列主義的、無神論的共產黨就不能戰勝法輪功」!一句話就把上億的修煉群眾一下子推倒了黨和政府的對立面。隨後,派大批人員到全國各地搜集法輪功和李老師的所謂「罪證」。這種先下結論後找證據的作法本身就違反了黨的原則。試想,那些派出去的人員要不想方設法地帶回點「罪證」來,他們能交得了差嗎?

    接著,7月22日,在已抓捕許多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在布下陣勢大抓上訪修煉群眾的同時向全國宣布:民政部作出決定,宣布取締法輪功;公安部發出通告,宣布六條規定。從此開始了對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全面壓制。與此同時,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等新聞媒體一起出動,對法輪大法和李洪志老師進行連續轟炸達一個多月之久。

    10月25日,江主席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採訪時公開宣稱「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教」。緊接著,10月7日、28日,中央電視台和人民日報先後播發、刊登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後,公安部門就把這種言論作為鎮壓上訪修煉群眾的執法依據,使大法弟子們受到更加殘酷的迫害。

    由於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部門的大肆抓捕和關押表示疑慮和不滿,11月司法部編出了一本《依法取締×教組織、防範和懲治×教活動》的知識問答。司法部是一個執法機構,根本無權給法輪功定性,可它硬是強詞奪理地把法輪功說成是×教。書中對法輪大法肆意歪曲,謊言連篇,企圖擾亂視聽,把鎮壓修煉群眾的行為合法化。

    但是,破壞《憲法》來污衊法輪功的言行是掩蓋不了世人耳目的。首先看公安部的《通告》。公安部是一個執法機構,它有發布某些通告的權利。但是,它無權給法輪功定性,無權剝奪上億法輪功群眾所享有的、《憲法》賦予公民的各種權利。公安部的禁止「串聯」等規定,是要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七條;它的禁止上訪的規定,是要剝奪我們對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以及提出申訴、控告等權利,這違反了《憲法》第四十一條。

    作為國家主席,江主席在沒有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情況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輪功是×教。根據《憲法》第五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國家主席無權對任何重大事件獨自定性和定罪。江主席的上述言論超越了《憲法》賦予國家主席的權限,是不合法的,而且也不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更不符合事實。

    至於人民日報10月27日的《法輪功就是×教》的文章,以及各媒體的大量攻擊法輪功的報導,明白人都知道,這些都只不過是所謂的輿論導向,更不能成為執法的依據。應該指出的是,在事先定好調子後又過分地強調輿論導向,而不顧及新聞報導的真實性和實事求是,就必然會造成對法輪功的大量報導失真。只要是罵法輪功的,只要是污衊李洪志老師的材料就如獲至寶,不加核實地一概採用;而對大法弟子們通過修煉達到身心健康的數不盡的明顯事例,卻一句話也沒有。這真是新聞廣播電視界歷史上的一大敗筆!

    在10月9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份文件中,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這說明「兩高」明白他們無權確定法輪功的性質。

    10月30日,在由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教組織、防範和懲治×教活動的決定》中,並未提到法輪功,也就是說,這個能行使立法權、能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的國家權利機關沒有確定法輪功是×教。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就是迄今為止,在中國並不存在確定法輪功是×教的任何法律依據。前面列出的個別國家領導人的言論,只不過是反映了個人意願;有關國家機構的文件和各種媒體的輿論,都不過是一些越權行為和肆意歪曲,是一堆恐嚇和欺騙。「法輪功就是×教」----這是講出來的,批出來的,「炒作」出來的,它決不能成為公安、檢查、法院等機關執行法律的依據。何況,法輪功根本就不是×教!

    根據《憲法》,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制定、修改和解釋法律,才能對重大問題行使職權。像確定「法輪功是×教」這樣重大的問題,這樣一個對上億公民----法輪功修煉群眾掀起全國性「政治鬥爭」的「大是大非」問題,沒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議案形式表決通過,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組織的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來認真負責地處理問題,怎麼能行?怎麼能像起哄似的,採用大造輿論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來給這麼重大的事情定罪?!

    可是,自去年7.22以來,各級政府動用公安人員和看守所、監獄等專政機構,對上訪的法輪功群眾大肆抓捕和關押,甚至毆打、施刑、判刑。不少大法弟子被竊聽、被監視、被抄家。不少大法弟子被所在單位扣發工資,開除公職……。這一切都嚴重地破壞了國家的法律,極大地影響了社會的穩定性,也嚴重地敗壞了中國政府在國際上的形像和聲譽。

    現在,局勢依然很嚴重。大法弟子們有理無處訴,一申訴就挨抓、挨整。這究竟是依法治國還是強權專制?我們修煉者認為只有修德才能治本,可是,如果連法制都做不到,又怎能談上德治呢?

    今後,無論國家、政府各部門對我們怎麼樣,我們將堅持走正自己的路,善待一切。我們仍然會做一個好公民,遵守法紀,盡職盡責地履行各自的社會、法律義務。但為法輪大法正名是真修弟子責無旁貸、義不容辭的事。反映真實情況永遠沒有錯。×教的帽子不摘掉,我們的護法行為就不會停止。儘管我們的身體可能被摧殘,人格可能遭到侮辱,生活上可能要承受一些困難,但是,我們維護、圓容「真、善、忍」宇宙大法的心永遠不會變!我們對自己承受的磨難無怨無悔,這些磨難既是對我們的考驗,也是給大法建立威德。我們向領導和親友們弘法說理,我們的呼籲、上訪、寫信、寫材料,既是為了澄清事實以維護宇宙法理,同時也是在維護國家的法律和人間的正義。


    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

    (明慧網2004年7月4日)以我在獄中的親身經歷,揭露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關押全都是非法的。

    在我被抓之前,就聽了、看了關於法輪功修煉群眾無罪被抓,而後未經合法程序給予判刑、勞教以及在勞改、勞教場所被迫害的消息,雖然聽了、看了一些,但自己的感觸還不是那麼深,因為我確實不敢相信一個政府竟然會被操縱對一群好人進行迫害。但隨著我的被抓及「訴訟」的進行,有一定法律常識的我,就慢慢證實了這場針對法輪功的運動,就是一場純粹的迫害。

    被抓後進入檢察程序時,我就覺得時間特別長,通過正常渠道向有關部門多次詢問、催問,也得不到任何答覆,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間,就算此案件所用的程序具有補充偵察甚至多次補充偵察的情形,也已經明顯超期。

    我通過內部人員了解,實際上並沒有甚麼公安補充偵察的情形。我還了解到,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的案件都是採用了不知是源自哪一部訴訟程序法的「三審作一審」程序:即案件還未經過一審的審判程序之前,就已經過了三審的檢察和三審的法院內部審定過程。實際上也就是說,在一審的法院判決之前,中、高級的法院、檢察院已經確定和認可判決結果了,暫且不說案件性質的合法性及量刑的準確性,但僅從這點就可以明確肯定訴訟程序是不合法了。

    我了解到,與我同期關押的修煉者,全部都已超期羈押,也就是說每個人都被使用了非法程序。從如此明顯、如此普遍的違法情形很容易可以判斷,這是一種當權者默許的非法行為。根據《刑訴法》規定,訴訟程序不合法,那麼判決結果也必然不合法。

    判決結果下來之後,我按規定的時間、程序進行上訴,結果在法定的時間內仍然無法得到答覆--自然又是超期。(不知是不是受理上訴的部門也認為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根本就不需要受法律時限甚至受「法律」的約束。)實際上,前面講的「三審作一審」程序,已很明顯地告訴大家:你們不用上訴了,因為一審的判決結果是通過上訴的受理部門──二審的檢察、法院內定了的。申訴的情況也是這樣──這是明擺地剝奪了上訴、申訴權。

    剛到入監隊,我們所攜帶的書籍包括法律類書籍全部被沒收,沒收時的理由美其名曰「代管」,但是一直到離開入監的那一天,入監隊幹部也沒把書還給我們。對於刑事犯人,他們卻允許擁有這些正常的書籍,甚至黃色書刊都很少去查禁。我想搞清楚究竟,但始終得不到一個合法的解釋。有一次,監獄開展「法律諮詢活動」,許多犯人都去領表格申請法律援助,但是當我們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前去申領時,管表格的犯人卻不讓領,他說:「幹部明確交代,監獄有規定:法輪功的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煉法輪功的為甚麼不能受到法律保護?

    下了中隊以後,我們的筆、紙、信封、郵票全部都給沒收,中隊的幹部講:「按監獄規定,法輪功的不能擁有筆和紙。如果要寫,只能在每個月的某日在指定的地點寫,其它情況不許寫。」(而刑事犯人在這方面卻沒有這種限制。)有一次,因某種原因,我在指定日沒有申請寫信,當次日我去申請寫信時,中隊幹部斷然拒絕,我向他們解釋說:「我的信是要寫給監獄的領導部門。」但他們仍然不允。在通信的問題上,我們經常會受到壓制(不是限制),幹部經常以個人的喜怒來決定是否給我們信件。

    打電話的問題也是這樣。犯人要打電話,要個表格填好,經一般幹部批准即可打。而我們法輪功學員要打個電話卻是難上加難,表面上說只要經過副監獄長批示一下即可,實際上根本就不想讓你打,他們會找出種種理由給予拒絕。

    剛到中隊時,有人就私下跟我講:刑事犯人不能跟你們講話。我心想:講話怎麼不行,即使在白色恐怖的年代,也沒規定不讓人講話呀!沒想到過了半個月,一個中隊幹部就重申犯人不能跟法輪功學員講話的禁令。我當時就去找他評理:法院對我們不公正的判決尚且沒有剝奪說話權,你們這樣做不就等於剝奪我們的說話權了嗎?因為在監獄這個特殊的場所,警察對犯人講的話就是權威。這個幹部解釋說:這是監獄明確規定的。這不與法律相抵觸嗎?

    有一次,我就我的案件進行申訴,申訴的部門也是法律指定的受理部門,可是申訴的信件卻被監獄的獄政科給扣押了。我當時找他們評理,他們卻說:「你寫的內容是有礙改造言論,攻擊政法部門,不能寄。」大家都知道,申訴的內容必然帶有與原判部門的觀點相左的意見,如因之而給予定為攻擊政法部門或他們認為的有礙改造言論,那就可能因自己的喜好給扣上一個甚麼帽子。《監獄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扣押申訴材料。他們是在變相剝奪申訴權。更可惡的是,當我因為這件事找他們評理並表示抗議時,竟遭到無理的毆打。

    幹部毆打被羈押人員,在中國監獄是家常便飯的事,現在已不是秘密,而且幹部和犯人一起毆打被羈押人員。有一次,有個法輪功學員因為晚上煉功,被幹部叫到辦公室訓話,該學員與之爭辯,該幹部即與事先叫來的兩個犯人把門關起來,三人一起對該學員拳打腳踢。這樣的做法,不就是幹部與犯人共同犯罪嗎?我曾按正常程序向監獄和檢察院反映過此事,均未得到任何答覆。

    入監之初,我就聽說了「強制轉化」的說法,就是把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帶到一個秘密的場所,用肉體摧殘的手段強迫改變信念,這是對待法輪功學員最惡毒、最滅絕人性的做法。我看過的報導中,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就是發生在這個階段。

    剛開始聽到這種事的時候,我想這也許只是針對個別的人而已。可是在我後來接觸過的幾個曾被抓去「強制轉化」過的學員,他們都是非常安分守己的人。過了一段時間,他們也把我帶到一個秘密的場所,說它是「秘密」,是因為他們不讓任何人知道我的去向。他們不讓我跟與轉化無關的人接觸,不讓親屬接見,把我羈押在一個房間裏。一開始他們就輪番找我談話,強迫我觀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錄像和與之相關的書籍,從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覺,中間穿插著還要寫談話的認識和觀後感,我按照自己的真正的想法寫出了自己的認識,他們就說:「不行!認識不夠深刻!要提高認識。」然後又是談話、觀看、又再寫認識,當然結果還是他們不滿意,因為我是按照自己真實的想法寫的。那時,我的感覺就跟在「文革」時被關在牛棚裏寫反革命材料的那些人的感覺一樣,一定要寫出自己有「反革命的事實」才能過得了關。

    他們看出我根本就不想按他們要求的寫,就拿出一份事先用鋼筆寫好的「決定」,沒有任何批示,也沒有任何印章,也就是說根本不是甚麼法律手續,向我念了一遍之後,就把我雙手各用一副手銬吊銬在窗欄上,呈十字架之形。我問他們有甚麼根據可以對我這樣,那個組長就講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話:「我們就是政府。」言下之意是說:「是政府叫我這樣做的。」我真的難以相信政府會叫他們這樣做。我沒有做壞事,我只是在堅持我的信仰和理念,為甚麼要受到這樣非人的待遇呢?任何學科、任何領域都會有對某一個問題的不同看法,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看法,怎麼可以用強迫的手段來統一人的思想呢?

    也許是他們太有恃無恐了,他們根本就不去考慮法律不法律、人性不人性的問題了,因為他們覺得上面某個人說的就是法律,他們自己說的就是法律,更何況上面的江某人是說「肉體上消滅」呢!

    有一天,他們為了表示他們對修煉者的所為是有依據、合法的,他們拿出一份「上級部門」的規定,很多內容是早就被曝光過的,但這次有一條尤為「突出」的規定:(大意)監獄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如果把監獄對待法輪功學員不公平的事當作真象曝光出去,那麼就可以將該行為定為犯罪予以加刑。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遇到不公平的事哪怕被迫害致殘、致死都不能說出去的,說出去了就是犯罪。難道這不荒唐嗎!這就是發生在福建閩西監獄裏的事。

    如果不是親身經歷,真的難以相信這些都是事實。從我的親身經歷,也就不難理解在中國大陸為甚麼有那麼多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死。因為江氏集團對待法輪功學員是根本不講法律的。講到這,我想大家應該不難理解在這麼嚴重的非法行為的背後隱藏的是甚麼因素。這裏還不包括強制法輪功學員像穿囚服、理光頭、長時間的勞動等引發的迫害行為。他們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行為是有意的或是放任的、現象是普遍的、程度是嚴重的,那麼如果這種故意的、持續的、大範圍的負面行為還不足以說明是迫害的話,那甚麼才是迫害呢?


    從中國現行法律看廣西百色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違法惡行紀實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1年10月29日)江澤民集團自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為了從法律上尋找鎮壓法輪功的依據,於同年10月通過人大制定了反×教法。這裏姑且不論中國憲法規定給予公民的公民人身權利受到侵犯,僅以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等有關現行法律來分析那些惡警們在「610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是否真正的依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來執行法律了呢。通過廣西百色一地的事例來說明大陸公安是如何「依法」執行公務的。

    一、通過非法手段收集所謂「證據」來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訴訟法》第43條:「……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第265條也規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不能作為指控犯罪的根據。從下面的事例來看,惡警們又如何依法執法呢。

    1.百色市公安局一科毛愛發在收到大法弟子未署名的修煉心得體會的信件後,就跑到寫信的大法弟子的住所說:你們寫這樣的信,本來是要抓你的。如果你們敢署上你們的真實姓名,就可以不抓。因此,有兩名大法弟子在給市公安局反映真實情況的信件署上自己的真實姓名,結果惡警以此作為證據,未經任何審判便判處這兩名弟子勞教一、二年。

    2.市公安局的惡警為了收集證據,可謂是費盡心機。為了收集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證據」,竟不惜偽造某位大法弟子的筆跡去引誘、哄騙其他不明真象的大法弟子,說甚麼某位大法弟子已經供出了你們,並寫了字條讓你們也承認,只要你們按照公安說的意思承認後,把情況弄清楚後就可以放人回家等等。結果有一位大法弟子因此而被非法送去勞教一年半,後來為了請功,擴大事實,又以有組織犯罪的罪名執行逮捕,要進行所謂的審判,後由於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在「610辦公室」的干涉下,又把該大法弟子送去勞教兩年。

    3.在明慧網大量揭露惡警們對大法弟子實行酷刑時,百色市公安局有幹警去找大法弟子說,我們是文明執法,沒有打過你們吧。且看他們又如何文明執法呢。去年10月中旬,陳壓西等三名惡警提審某弟子時,用手銬把該大法弟子雙手銬在辦公桌旁,不能坐,不能站,並且兩天兩夜不給吃飯、睡覺、上廁所。而這種48個小時不給吃飯、睡覺的「文明執法」許多大法弟子都親身體驗過。

    4.許多惡警竟不知《刑事訴訟法》裏規定有「沉默權」,在傳訊中竟還搬出文革中常用的老辦法。當我們有些大法弟子指出惡警這些行為是犯罪時,這些惡警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便說該大法弟子是頑固分子,非法把該大法弟子送去勞教兩年。

    二、違反法律程序,迫害大法弟子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三章第12條規定:「對需要勞動教養的人,承辦單位必須查清事實,徵求本人所在單位或街道組織的意見,報請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查批准,做出勞動教養的決定,向本人和家屬宣布決定勞動教養的根據和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130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刑事訴訟法》第143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第75條規定,對超期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百色市政法系統自去年10月份以來為了鎮壓講清真象的大法弟子,擴大他們鎮壓大法的戰果,在明知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先後逮捕了八名參與講清大法真象的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其中有兩名大法弟子被拘留超過三個月後才進行逮捕,有4名弟子被非法送去勞教營後又從南寧拉回執行逮捕。經過將近一年的反覆搜集「證據」,還是無法搜集到他們認為的定罪標準的「證據」。通過法律程序來鎮壓大法弟子的手段不得逞後,如果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們就應該宣告大法弟子無罪釋放。但是惡警們在未告知家屬和單位的情況下,於今年7、9月份先後把5名大法弟子在未經任何審判非法判處二至三年的勞教,而且都是當天宣布當天就送去勞教營。還有3名大法弟子關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到現在未見起訴至法院。

    三、通過非法傳喚、搜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自99年7月以來,許多大法弟子的私人住宅都被公安部門非法侵入進行非法抄家,特別是逢年過節,政府有甚麼重大活動,公安部門隨意拘傳、查抄大法弟子的事便是家常便飯。

    今年9月國慶雙節前,外地某大法弟子到百色探望女友,借宿於百色某大法弟子家中。9月30日晚大約9點鐘被公安局、政法委等有關部門二十多人全副武裝、荷槍持彈闖入大法弟子家抓捕該外地弟子。此後,受此事牽連的三名大法弟子也被抓走,至今生死不明。另有兩名大法弟子也因此事被傳訊(其中一位被傳訊時間長達13小時,另一位被迫扔下哺乳中的幾個月小孩從凌晨2點鐘到第二天上午10點鐘)。

    10月初某晚約12點鐘,市公安局的陳壓西(此人曾因迫害大法弟子獲三等功,惡行見於《右江日報》2001.9.19)帶著三名警察要搜查某大法弟子的家,由於該大法弟子不配合惡警,沒有給他們開門,後來又來了三位警察,揚言如果不開門就從陽台上爬上去。由於吵鬧聲引來了很多不明真象的群眾的圍觀,該弟子便在陽台上向圍觀群眾講明真象。由於圍觀群眾越來越多,惡警見無好處可找,最後悻悻收場,臨走時丟下「等著瞧」等惡言進行威脅。

    在這段時間裏,還有幾位弟子被抄家、非法拘傳,有的弟子不配合邪惡,惡警就揚言要剪開鐵門查抄弟子的家。有一些弟子一般都超過24個小時。

    今年三月份「兩會」期間,百色市惡警們採用欺騙的方法把十幾位大法弟子哄騙到派出所問話,然後強行送到戒毒所非法拘留十幾天,有的長達17天。

    四、以莫須有的罪名,迫害大法弟子。

    百色市公安惡警揚言,只要弟子表示堅持修煉大法,不寫保證書,就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處於勞教一年以上。有一名女大法弟子春節前夕被騙至公安局,逼迫她放棄修煉,由於該大法弟子不從,惡警就把她非法關押,在關押期間該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流產,後在沒有任何證據、理由的情況下,被非法送至南寧廣西女子勞教所勞教。

    還有一名女弟子,以到公安局問話為由,在公安局辦公樓下被兩名女警連哄帶騙強行送到看守所。由於該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被認為是頑固分子,因此受到惡警威脅說要扒光衣服投到男監舍。後來發現該大法弟子有身孕而被迫放人。此後,惡警千方百計找藉口騷擾她,要抓她去勞教一年半。該大法弟子被迫離家出走,有家難歸,至今下落不明。

    百色市公安局這些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所作所為,目地都是通過欺騙手段,以找人談話、訊問為由,直接闖入大法弟子家中抄家、尋找得證據後抓人。這些惡警們之所以膽敢如此做為,置法律的規定不顧,執法犯法,其實都是「610辦公室」、政法委在幕後凌駕於法律之上進行操控。

    不僅如此,各單位也在配合「610辦公室」對本單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如有某弟子初婚首孕的情況下,被單位領導以去參加所謂的「洗腦班」作為給開「准生證」的條件。有些單位甚至叫囂著對上級領導負責,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等等。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須報,不僅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得到報應,那些雖沒有在所有場合直接出面,但在幕後進行操控的邪惡之徒也同樣要承擔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責。


    明慧彙編:央視謊言曝光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中央電視台「4.25」節目:移花接木的謊言

  • 四川成都「湯志華殺人案」:湯志華從沒練過法輪功,慘案純因夫妻矛盾激化

  • 哈爾濱殺人事件的真象:他愛人說他一天法輪功也沒有煉過

  • 黑龍江省森工總局職工鄒剛殺人害命案真象:多方證實鄒剛根本就沒有煉過「法輪功」

  • CCTV炮製的「鄒剛殺人案」已真象大白

  • 1400例的背後:中央電視台又炮製跳樓假新聞兩例

  •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詳述《焦點訪談》造假內幕

  • 河北省辛集市村民揭開中央電視台假新聞出籠內幕

  • 中央電視台「4.25」節目:移花接木的謊言

    (明慧網1999年8月12日)8月12日,中央電視台反覆播出了關於4月25日中南海事件的錄像片,片中「借」研究會某些人員之口,誣蔑李老師直接操縱了這次事件。貌似證據確鑿,但仔細想一想,看一看,再聯繫輿論連日來一系列造謠、捏造事實、欺騙廣大不明真象群眾的行為(連普通人都看出了其中的破綻),不僅感覺疑竇頓生,漏洞百出。

    首先,我們知道,早在1997年初,中國公安部一局以法輪功進行非法宗教活動為名,就布置全國公安部門進行調查。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通知》中認定李洪志先生傳播謠言邪說及一些骨幹利用法輪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但通知中緊接著又提出:要掌握活動內幕情況,發現其利用法輪功違法犯罪的證據,各地公安政保部門要深入開展調查。這是典型的先定罪、後搜集證據做法。之後安全部門動用了最高級的偵探手段,甚至利用大法大道無形、誰想學就來學的特點派人混入大法弟子內部,可謂不遺餘力。

    4月25日以後,很多普通學員的私人寓所電話以及工作單位電話都遭到竊聽,可見安全部門對這種監視手段確實是駕輕就熟。那麼,按照正常的邏輯推理,若李老師在北京有一套房子,從98年7月21日到99年4月25日如此長的時間內,這套房子必定已被查出並已在公安部門的嚴密監控之下,另外,研究會主要人員李昌、紀烈武、王治文等人的住處也應在密切監視中。

    錄像片中指出,4月25日前後,紀烈武等人通過家中的電話與李老師聯繫多次,並且說李老師在轉機間隙,一直呆在「北京寓所」中,並召集研究會人員開會。那麼,這些竊聽器、電話監控是否應該發揮一些作用?

    以此推斷,4月25日中南海萬人上訪,安全部門應該是知道的,可是,政府多次宣稱:
    「絲毫未察覺的情況下,萬餘名群眾神不知、鬼不覺地包圍了中南海」,那麼,要麼是安全部門能力有限,用最高級的偵探手段都沒有發現這麼大一件事情(錄像中說:這些人計劃整個事件的過程只是在自己家中,用自家的電話,並沒有像邪黨篡政前的地下工作者那樣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或是到荒郊野外去,採取更隱蔽的手段),對於國家安全工作人員來說,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否則,豈不被人恥笑?要麼是類似的竊聽記錄、電話記錄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沒有他們所需要的內容,否則,在全面圍剿法輪功之後,為甚麼輿論不把這些記錄公之於眾,以便大法弟子們早日認清形勢,而等到紀烈武等人被逮捕後來交待呢?

    再來看看紀烈武等人在錄像中闡述事情經過的鏡頭。凡涉及到與李老師直接電話聯繫的事,全是紀烈武一人所說,而且只要是有「我打電話給李洪志」等類似的話,前後之間總是有一些間斷,給人感覺是不連續的。仔細觀察紀烈武在提到李老師的名字時的口型,可以發現口型和名字本身明顯不符,很像是經過語音處理的,移花接木。這不禁令人懷疑紀烈武的原話到底是如何說的?他到底給誰打電話?真的是給李老師打電話嗎?由於錄像片中配上播音員帶有傾向性的配音,再加上故意渲染的開會場所,很容易使人忽略這一點。顯然,攝製這一錄像的新聞工作者們忽視了新聞工作客觀公正這條最基本原則,整部片子就像一部故事片一樣。試問:若對於證據確鑿的事實,用得著採用這種手法嗎?

    再來看錄像片中其他荒唐可笑之處:天津市公安局某處處長公然在記者話筒前信誓旦旦地說「天津沒有抓人,一個人也沒有抓」。

    參加過天津上訪的上千名大法弟子都知道,參加過4月25日上訪國務院的弟子都知道,天津市出動了防暴警察,4月24日前抓了40多名大法弟子,在25日才放出來,這有被抓弟子寫的文章為證。鐵的事實誰也掩蓋不了,謊言永遠蓋不住真象。某些陰謀家利用謊言來愚弄群眾的伎倆必將暴露無遺。一句「沒有抓人」就把天津市政府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了嗎?我們並沒有反對政府,只是要求有一個寬鬆、合法的修煉環境,被抓被壓實乃非法待遇。

    再看看錄像中對4月26日以後的事情是如何捏造的:說的是4月25日沒有見到國家領導人,李老師大怒云云。首先是整個過程沒有擺出任何有說服力的事實,只有播音員充滿傾向性和誘導性的一面之辭;其次,參加過4.25上訪的弟子都忘不了×××(為尊重起見我們隱去這位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很早就親自出來與大家見面的感人場面,下午又親自與五位代表面談,傾聽大家的意見。這不是有目共睹的國家領導人與群眾的見面嗎?再者,李老師在4月26日以後知道整個事情真象時,一再要求弟子們要安心實修,以提高層次為根本,心不要動。大法真修弟子誰會相信李老師大怒這樣的謊言呢?

    謊言永遠是謊言,最終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看完近40分鐘的錄像片,我們的感覺只有一個:大笑之。笑那些可憐的人們不知道他們自己未來的命運,還在人世的迷霧中借鎮壓法輪功來積累自己的政治資本,想著升官發財之道。

    「人類啊!清醒過來吧!歷史上神的誓約在兌現中」

    中國大法修煉者
    1999年8月12日


    四川成都「湯志華殺人案」:湯志華從沒練過法輪功,慘案純因夫妻矛盾激化

    (明慧網2000年7月15日)1999年8月11日凌晨3點左右,四川成都地區邛崍市前進鄉富貴村村民湯志華家中發生一起慘案,湯志華用菜刀把自己和他約兩歲兒子的「生殖器」割了下來。據湯志華的父親介紹,湯志華和妻子羅秀群倆人夫妻關係不合,經常吵架,在慘案發生的兩個月前,羅秀群拋下丈夫離家出走,後來湯志華聽說羅又交了男朋友,所以就氣得精神失常,於是就發生了上述慘案。但是「中央電視台,成都電視台及成都商報」等各大媒體卻不顧事實真象,矇騙全國人民,陷害法輪功,說湯志華因練法輪功走火入魔,致傷致殘,而當地的群眾都知道湯志華其人從來就沒有練過法輪功,更談不上因練法輪功走火入魔,致傷致殘,邛崍市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電機廠退休職工袁永文,保健站退休職工廖朝齊,人民醫院門診部主任王月如等去北京上訪想澄清事實真象,為法輪大法正名,卻遭到當地公安部門的非法拘留,至今仍未獲釋,希望世界正義之士能夠對此事做客觀公正的了解與報導,讓真象大白於天下,還法輪大法清白。

    (大陸大法弟子2000年7月14日)


    哈爾濱殺人事件的真象:他愛人說他一天法輪功也沒有煉過

    (明慧網2000年8月16日)時間大約是在1999年12月30日以後,2000年初的幾天裏,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報導了一則「哈爾濱法輪大法弟子殺人」的事件的新聞。據稱此人是黑龍江省森工總局的職工。

    事過不久,有一位功友出差在火車上,巧遇見4個人,聽到他們說的一件事:一位是哈爾濱教育局的人,他參與了調查這個殺人案的工作,另外三個火車上的人是哈市三個學校的校長。參與了調查這個殺人案的工作的人說: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播放的法輪功的事,都是假新聞!我可知道了。某某某(那個殺人犯)我們去他家裏調查,發現一本法輪功的書都沒有。他愛人也說他(那個殺人犯)一天法輪功也沒有煉過。咱們也不敢隨便報,但中央電視台來人說:我們都來人了,怎麼辦?然後就請示,李嵐清答覆:「一定要報導!」就這樣,便有了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中的假新聞。這完全是個別中央領導人蓄意製造的。

    而且特別是,黑龍江省森工總局的職工都知道此人根本不煉法輪功。中央電視台卻如此嚴重失實栽贓報導法輪功,讓天下人恥笑,也讓人深思:中國政府怎麼了?


    黑龍江省森工總局職工鄒剛殺人害命案真象:多方證實鄒剛根本就沒有煉過「法輪功」

    (明慧網2001年1月7日)1999年12月30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中,播報了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工人鄒剛殺人害命的案例,並在光天化日之下說鄒剛是練法輪功「走火入魔」所致。

    這一新聞報導是毫無根據的捏造,是誣陷。那麼,事實真象是怎樣呢?據《黑龍江內參》第2期(總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調查』:「對自稱『法輪功』練習者鄒剛犯罪情況的調查」一文。記者進行了詳細的調查了解。調查結果表明,鄒剛根本就沒有煉過「法輪功」。

    調查從五個方面得以證實。

    一、鄒剛的前妻只承認他信佛,曾看過佛教的書籍,即使在家練過一些功,也不是「法輪功」的動作,不承認他練「法輪功」。

    二、公安人員找真正煉過「法輪功」的學員鑑別,鄒剛根本就不會法輪功的動作。

    三、搜查鄒剛的住處時,沒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製品。鄒說他曾把「法輪功」的書籍拿給一名同事看過。公安人員找來多本「法輪功」書籍讓他的這個同事指認,他這個同事說,鄒不曾給他看過這些『法輪功』書籍,而是佛教書籍。

    四、記者與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及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宣傳科核實,也沒有發現鄒剛煉過「法輪功」。

    五、鄒剛個人曾幾次講:「法輪功和我信的佛教是兩回事,……」

    六、鄒剛叫不準師父的名字,一直把李老師名字中的「洪」字錯寫成「宏」。

    調查結果表明,鄒剛不但沒有煉過「法輪功」,而且從骨子裏憎恨「法輪功」,決不是因練『法輪功』而走火入魔。他不是因練『法輪功』而殺人害命,而是殺人害命後嫁禍於法輪功,妄圖逃脫良心和法律的懲罰。中央電視台趁機顛倒黑白地報導這種明顯純屬個別人栽贓陷害的「新聞」,其險惡用心無非是趁機邀功請賞,進一步誣陷「法輪功」、扼殺「法輪功」。但是它們都忽略和忘記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因果:任何詆毀和迫害大法都將受到懲罰。鄒剛作惡多端,必將得到道義的審判和法律的制裁;中央電視台助紂為虐,有關人員也必將承擔自己罪業帶來的全部後果。

    現將鄒剛殺人害命真象告誡天下、告訴世人,是為了還「法輪功」本來面目,還「法輪大法」清白。假象必被揭穿,真象必將大顯。無數事實將會告訴天下人,「法輪大法」正以「真善忍」的特性源源不斷地從中國大地流向全世界,遍布全球。「法輪大法」將會更加輝煌地展現給世人。

    (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及時將該真象披露,在此向師父、向同修、向善良的世人致歉!)

    大陸法輪大法弟子
    2001年1月3日

    * * * * *

    附件:《黑龍江內參》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調查原文摘要如下:

    對自稱『法輪功』練習者鄒剛犯罪情況的調查

    [本刊訊](新華社記者王淮志)連日來,記者會同公安及有關部門對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營林處種子站工人鄒剛的犯罪情況進行調查。初步查明,除鄒剛自稱是「法輪功」練習者外,未發現其為「法輪功」煉功者的其它證據。……

    去年12月23日9時許,鄒剛攜帶菜刀到上級單位營林處,砍死處長呂慶生,砍傷周雅傑、李明芳、孫繼堂3人,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刑警當場擒獲。審訊期間,鄒剛在悔過書中寫到:「我是1995年12月看李宏(洪)志《法輪大法》一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從1998年12月份產生了幻聽,告訴我他是李宏(洪)志,是我的教主,來度人的,說我鄒剛是他的弟子,你有仇人,仇人就是你單位呂慶生處長,前世你倆有因緣,他必克你,而且今生必殺你,還有周雅傑都是都是你的剋星。……」

    ……

    28日上午,由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一科於小義科長帶隊,對鄒剛的「法輪功」練習者的身份做進一步核實。據鄒剛的前妻(兩人1999年1月12日離婚)講,鄒信佛,曾看過佛教書籍,但未發現他練「法輪功」。即使在家練過一些功,但動作也與以前大街上煉「法輪功」的不一樣。

    公安人員找來原「法輪功」哈爾濱市兒童公園站站長、已與『法輪功』徹底決裂的機關幹部陳某,讓鄒做出「法輪功」的煉功動作,鄒只做個打坐姿勢。陳說這不是「法輪功」的煉功動作。

    據哈爾濱市公安局一處處長趙斌講,在搜查鄒的住處時,未發現有「法輪功」的書籍、音像製品等非法出版物。但鄒說,他曾把「法輪功」書籍拿給一名同事看。公安人員找來多本「法輪功」書籍讓這個同事指認,他說,鄒不曾給他看過這些「法輪功」書籍,而是佛教書籍。

    記者與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松花江林業管理分公司宣傳部門核實,也未發現鄒剛練過「法輪功」,但證實他有信佛表現。

    ……

    據黑龍江省森工總局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講,鄒剛1983年自遼寧省朝陽市81211部隊57分隊復員,分配到清河林業局公安局工作,1985年入黑龍江省公安幹部學校公安專業學習,1987年畢業借調到松花江林管局信訪處,1988年正式調入。1992年3月,鄒剛在哈爾濱各大院校散發傳單,張貼大字報、小字報,由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改表現,公安機關決定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交原單位處理。管理局按照上級要求和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將其調離機關信訪崗位,分配到林木種子站作為一般工人使用。到種子站上班後,鄒剛開始宣傳佛教,並在單位看到佛教書籍,常說自己的佛法,五眼六通及特異現象。聲討「法輪功」期間,鄒剛幾次說:「法輪功和我信奉的佛教是兩回事,佛教是真經,是正道,法輪功是……」……揭批「法輪功」時,鄒所在單位幾次上下了解情況都將鄒排除在外。

    據鄒剛的姐夫說:「幾天前,鄒剛找到我,說要發生大血案、大災難,你們都要信佛。我回絕他幾句,他頓時拍案大叫,雙目圓睜,十分反常。經與我愛人商量,感到鄒剛精神有問題,準備把他送到精神病院。12月20日,他又來我單位,要見他女兒,我發現他更不正常。隨後跟醫院聯繫,但醫院沒有病床,得等兩天,結果就出事了」


    CCTV炮製的「鄒剛殺人案」已真象大白


    ──向世人證實:鄒剛絕對沒有練過法輪功,作案純屬精神病態所致

    (明慧網2001年12月21日)鄒剛殺人案發生於1999年12月23日上午,在案件還未調查審理清楚的情況下,不到一週的12月29日,中央電視台就在晚間新聞和焦點訪談節目中,播發了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誹謗報導(可查CCTV網1999年12月30日新聞版),此報導與事實不符。其實,鄒剛絕對沒有練過法輪功。他殺害無辜完全是他精神嚴重錯亂所致。

    鄒剛是松花江林業總局種子站職工,當時39歲。他從小就有幻聽、幻視、幻覺等精神異常症狀,經常胡言亂語。由於親屬對精神病缺乏了解,在其行為未失控的情況下,一直未及時診治,致使近幾年來病情逐步加重。就在案發前兩個多月,鄒已因精神失常藉口高血壓在家休息,不能上班。每天焦躁不安,時時在幻聽、幻視和被謀害的妄想的恐懼中掙扎:如妄想幻聽友人在酒裏下毒害他;幻視家裏有隱形人害他,把他大卸八塊;幻聽家裏床下有竊聽器,把電器和暖氣都拆毀了;就連領導和同事打來的問候電話也恐懼得不敢接;人們來探望他,他嚇得不敢開門;他還幻聽妻子不貞,女兒不是親生,致使99年1月份與妻離異,連親生女兒也拒絕撫養等等。此後病情越來越重。就在案發前兩天,鄒已徹夜不眠,煩躁不安,神情呆滯,精神已嚴重錯亂。甚至對父親說,他幻聽自己要當皇帝,當了皇帝要殺滅自家九族等,半夜三更給姐姐們打電話,胡言亂語,讓人害怕。在這種情況下,其親屬於案發前一天,曾給哈爾濱太平精神病院打電話,聯繫給鄒剛治病事宜。由於接電話的一位教授當時很忙,約好以後再聯繫。等這位教授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來電話詢問此事時,鄒剛案件已發,釀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鄒剛作案時的狀態看,也是完全處在毫無自制力、毫無自主意識的瘋狂狀態中。在現場被別人嚴厲制服時,沒有害怕和戒備,沒有躲避或逃跑,表現出在迷失中突然驚醒的呆楞狀態,完全不是精神正常人的行為。正如他自己所述,完全受妄想命令性幻聽控制所致。

    鄒剛根本沒有學練過法輪功,案發抄家時,其家裏和單位沒發現任何法輪功的書,相反家裏有不少佛教「淨土宗」的經典,這與法輪功的要求不符;家屬、鄰居、朋友及單位同事,沒有任何人見過他練過法輪功,沒有一個人可以作證;也沒有人教過他;他自己更不會法輪功的任何動作,更不懂法輪功一點知識。鄒剛自述說,作案是聽了誰誰誰告訴他說「呂××、周××是你剋星,你不殺他,他殺你」等等,這更充份說明,鄒是患有嚴重而典型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受命令性幻聽所致作案。

    所以,鄒剛作案殺害無辜完全是精神異常所致,根本和法輪功扯不上。他與被害人一直關係密切,沒有任何利害衝突。在此順便提一句,鄒剛的同卵雙胎孿生兄弟也患有精神分裂症,至今不能正常工作,也說明這種病的親緣影響。


    1400例的背後:中央電視台又炮製跳樓假新聞兩例

    文/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1年8月31日)一、黑龍江省雙城市吳洪輝跳樓真象

    吳洪輝,黑龍江省雙城市衛生防疫站職員。他在接觸法輪功之前多次出現精神分裂現象,嚴重時不能上班。他的精神病是在二十年前因和女友戀愛多年最後被雙方父母拆散,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而引發的。他的精神病史,他的親友都可以作證。在九六年吳洪輝出事後,他的愛人曾在雙城法輪大法心得交流大會上指出過他有過精神病史,而且多次復發過,並寫信給雙城市政府澄清吳洪輝跳樓真正原因所在,明確指出其跳樓是精神病復發所至。

    早在九二年李老師剛開始傳法時就明確提出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不得煉功,而吳洪輝認為功法非常好,自行其是堅持要煉。大家想想,師父不收不教不管的人,自己硬要當人家的徒弟,不明原理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學煉,怎麼能不出事呢?這又怎麼能是法輪大法的過錯呢?

    江澤民集團為了誣陷法輪功把吳洪輝跳樓這一事件也歸到1400例之中,是栽贓陷害。特別是國際人權會議期間,中央電視台又來雙城採訪,製造假象,重播這一事件,實屬誹謗法輪大法,敬請善良的世人明查真象。

    二、請看黑龍江雙城市王成祥跳樓的真正原因

    王成祥的跳樓而亡被中央電視台說成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緣故,這實屬是誣陷栽贓,凡是當地知情人都對代表江澤民喉舌的中央電視台隱瞞事實、編造假象、欺騙世人之舉而嘆息。最讓人不可理解的是一個國家部門怎麼瞪著眼睛說瞎話,當事人的家屬怎麼也違背事實說假話呢?是不是江澤民集團對其施加了壓力,或是又允諾甚麼好處了。那麼王成祥因何跳樓而亡呢?請看下面的詳情:

    王成祥,60多歲,在接觸法輪大法之前就出現過精神分裂狀態,他祖上也有患精神病的。引發他精神分裂的原因是他兒子要買單位的家屬樓,王成祥因年歲大了不願上下樓,而兒子決意要居住樓房,為此事和兒子鬧糾紛,一來二去就像中了邪一樣,精神恍惚。有一次對兒子說:你買了樓我也不去住,就是去了,我早晚也得從樓上跳下去。家人對此也很擔心,因他家前輩有這樣死的,因此就更害怕了。

    當時他愛人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他愛人的勸導下他也學煉了法輪大法的動作。然而,讀過法輪大法的著作的人都知道,九二年李老師剛出山的時候就明確提出(書中寫的很明確)危病重人和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的人都禁止修煉法輪功,為甚麼不讓有精神病的人修煉呢?因法輪大法修煉的是主意識(主元神),而精神病人主意識不清醒,主宰不了自己。王成祥在違背規定自學法輪功之前就已經在頭腦裏存有跳樓之念了。實際上,不管他是否練過法輪功的動作,他精神病一復發也必然要跳樓的,因為法輪功根本不是用來治病的,更不是用來治精神病的。

    這就是王成祥墜樓而死的真正原因。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大法的目地,江澤民集團不惜使用造假的手段、矇騙視聽。


    王博的父親王新中詳述《焦點訪談》造假內幕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王新中

    (明慧網2002年8月8日)中央電視台在2002年4月8日《焦點訪談》播出了《從毀滅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媽媽》的節目。我就是這個節目的當事人,王博的父親,叫王新中,原中共黨員,石家莊鐵路機務段幹部,因修煉法輪功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於2001年5月被迫流離失所。今年1月被綁架到河北省所謂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也就是法西斯洗腦班,達4個多月,被強行洗腦。我不堪忍受各種精神摧殘,於5月12日擺脫了對我的監禁,在這裏我必須揭露《焦點訪談》和新華社用謊言欺騙世人的行徑,澄清事實,還真象於天下。

    我先介紹一下我是如何被所謂『轉化』的。在新華社2002年4月8日所刊發的通稿《生命•深淵•新生─原『法輪功』煉習者王博的人生軌跡》文章中這樣描繪:「其中最催人淚下的是今年1月底時的『騙請』父親的經過。」

    經過是這樣的:

    我聽說在2002年1月20日王博要回家,我非常牽掛我的女兒,在回家看望她時,卻被早已埋伏的員警綁架到了河北省會的洗腦班。在那裏,我和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一樣被監禁在『談話室』,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剛一進去,它們就威脅我說:「告訴你,這裏是法制教育中心,抓你抓了一年了,終於抓到了,進來就別想出去,除非轉化,否則送勞教,轉化是對你女兒有利的。」它們採取逼迫、引誘、暗示各種手段,灌輸一系列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謊言,強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無形的恐怖給我的精神和心理帶來極大壓力。在被斷章取義、偷梁換柱(偷換概念)的種種謊言,被誹謗錄影的謊言欺騙,再加上多日不讓睡覺的精神摧殘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這樣被所謂的『轉化』了。這絕不是我的本願。這不是我的真實思想,是對我的精神迫害。

    難怪我女兒王博被強行洗腦後,竟然喪失了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達到六親不認的地步。我愛我的女兒,洗腦中心對我女兒的摧殘令我憤怒。

    這就是《焦點訪談》和新華社所說的黨和政府『春風化雨』般的『關懷、教育、挽救』的結果。所謂的『春風化雨』其實是『腥風血雨』。

    那麼《焦點訪談》『軌跡』節目又是怎麼出台的呢?

    我被強行洗腦後,王博也在不久解教(注一),我們同樣被監禁在洗腦中心裏,失去人身自由。有時我看到王博精神不正常,她經常一人呆在屋裏,不想見任何人。有些解教的人陸續離開了洗腦中心,而唯獨遲遲不放王博,沒有自由的她經常為此落淚。當我向洗腦中心主任李愛國提出放王博回家時,他卻說:「王博這個事和別人不一樣,必須經河北省『610辦公室』主任王永志說了算,這裏安全,外面不安全,先在這裏待著吧,領導在給王博聯繫復學的事。」對王博實施變相關押。

    然而,蓄謀已久的陰險圖謀終於出籠。2002年3月下旬,中宣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省市610組織一夥人來到了河北省洗腦中心。其中一些幹部對我說:「中央很重視王博的事,你們配合好這次採訪,對王博回校復學很有利,如果配合不好,復學之事就沒希望了。」它們反覆地做著我的工作。

    我想讓王博早些離開這裏,解除她的痛苦,就動了心,接受了採訪。

    回首這一切,才知道被捲進一場早已預謀已久的騙局。

    當我看到《焦點訪談》播出的節目後,為《焦點訪談》如此卑鄙的嫁禍、歪曲誣陷的『偷梁換柱』手段而感到震驚。《焦點訪談》實質上是《焦點謊談》。儘管我在當時被洗腦後曾誤入歧途,但我後來一直在修煉,沒有放棄修煉。我在與中央電視台的記者交談中,談到我們家的修煉和我在單位遭610毒打的情況卻被刪掉了,並對我的訪談作了移花接木、改頭換面的重要刪節,有意將節目製作成醜化修煉人,惡意攻擊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內容。正如記者所說:「有些內容是不能報導的,政治的需要吧。」

    那麼我就把我們全家修煉的真實情況作一介紹。1996年前,我和我愛人感情不和,準備在96年王博上高中後協議離婚,家庭出現了危機。95年王博停止了學習鋼琴,我的身體很不好,神經衰弱、心肌炎、腸胃炎,我愛人也神經衰弱、肩周炎,我們因一點小事經常爭吵不休,互不相讓,矛盾發展到了極點,我從單位申請了房子,做好了離婚的準備。

    有一次我們對王博透露了準備離婚事情,當她聽到之後,抱頭痛哭,這件事情對於一個14歲的孩子來說是沉重的精神打擊。看到這個場面,我們趕快去安慰她。為了王博,我們只有勉強維持著這個家庭。

    就在1996年7月我愛人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我發現她從思想、性格、身體各方面變化非常大,也改變了對我的看法和態度,隨後我也開始了修煉。我們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為別人著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們夫妻相互溝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現生機,我們的家庭和睦了。各種疾病不翼而飛,扔掉了多年存藥的大箱子,退掉了準備離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歡樂的家庭,這個家庭的變化,使她認識到了修煉做好人的意義,嚴格要求自己,在修煉與學習兩不誤的情況下,王博又重新開始了學習鋼琴。大法在她身上體現出超常的智慧,學習成績穩步提高,並在1999年高考中以優異的成績分別被中央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河北師範大學三所院校錄取。

    法輪功給我們將要破滅的家庭帶來了光明和福音,使我們這個家庭獲得了新的生機。

    就在我們對美好的幸福生活充滿信心的時候,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肆意歪曲迫害法輪大法,迫害因煉功身心受益的廣大法輪功學員。我們法輪功學員感到有責任向政府表明我們的意見,曾經依法上訪,卻遭到殘酷迫害。兩年多來我先後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調離工作、停發工資。以致2001年5月在單位無辜遭市610一夥員警毒打,電棍、警棍拳腳相加,將左眼打出淤血,後腰受傷,被迫流離失所。我愛人也被銀行開除公職,多次被非法拘留、關押,後被勞教3年。王博上大學一年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迫退學,後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我們只為說一句真心話,不放棄真、善、忍大法修煉,卻遭到了如此迫害,一個好端端的家庭支離破碎。如果沒有江××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我們將在不同的崗位服務於社會,是個美滿幸福的家庭,然而《焦點謊談》卻說:「這個家庭因修煉法輪功而名存實亡」,不顧法輪大法使我的家破鏡重圓、幸福美滿這一被許多人所了解的事實,嫁禍於法輪功,顛倒黑白,欺騙世人。

    《焦點謊談》又誤導觀眾說:2001年11月,王博被提前解教,她回家了,但是家裏空蕩蕩的,王博的父母為了護法,離開了單位,離開了家。實際上,我們是被迫流離失所的,王博並沒有被放回家,現仍被長期變相關押在洗腦中心。我和我愛人是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的,我愛人被開除公職後,『610』員警多次到家中騷擾,多次抄家,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我也被『610』無端迫害在單位遭毒打,被迫漂泊在外。

    《焦點謊談》為了粉飾『教育、轉化、挽救』,它們借領導看我們一家的名義,用汽車把我們拉到勞教所,拍攝了一張全家在一起的照片和幾個鏡頭,以後我們再也沒見過面,卻用這樣的一張照片在報紙上肆意歪曲事實,說我們『不久』團聚,目前,我愛人仍然被劫持在勞教所,我在未出來之前,一直被監禁在洗腦中心。

    至於新華社的署名文章更是無稽之談。我從來就沒有接觸過新華社的任何一個記者,不知新華社的文章是從哪裏編造出來的。

    新華社文章中還說:「琴聲被『法輪功』掐斷。然而,一場劫難就在這只音樂的精靈展翅欲飛的時候降臨了。」這又是顛倒黑白。因96年我們家庭離婚危機險些給王博造成沉重打擊,全家修煉後家庭歡樂,王博受益於法輪功修煉,高考的優異成績對王博也是刻骨銘心的,為向政府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投入了勞教所,是誰掐斷了王博的琴聲呢?把王博長期關押在勞教所,進行精神摧殘,強制洗腦,使一個19歲不成熟的孩子心靈扭曲,忘掉了家庭曾發生的重大轉折,把莫須有的罪名認可在自己身上,被利用來欺騙老百姓,說明迫害一個學生的手段如此毒辣,使我感到當權者的野蠻,也使我為我的女兒感到痛心。

    把一個學生的心靈扭曲到喪失起碼的是非判斷能力,要從王博的所謂的『轉化』說起。我現在就說一下王博是如何被所謂的『轉化』的。王博被精神摧殘後,幼小的心靈被扭曲。

    新華社通稿中確認了這樣一個事實:『2001年4月,頑固的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那麼為甚麼要送到北京新安勞教所『接受教育轉化』以及在北京新安勞教所是如何被轉化的卻隻字不提。

    我見到了與我骨肉分離已久的女兒王博,女兒在長期被折磨的情況下,見到了自己的父親,失聲痛哭,對我說:「爸爸,我在勞教所裏極其痛苦,沒有一點人身自由,不許通信、不許親人探視。他們把我綁架到北京新安勞教所,在途中的火車上,我差點跳車,我不知道我在後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過去。到北京新安勞教所,他們用24小時每天都不讓睡覺的辦法,連續6天不讓睡覺,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影,強制洗腦。用哪裏員警的話說:我們就是用對付間諜的辦法使你精神崩潰!」

    她還跟我說:「爸爸你知道我是怎麼過來的嗎?被轉化後,內心的矛盾,精神的壓抑,生不如死,有時我感覺像60多歲的人,在我精神當中死過好幾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我聽了心如刀割。

    一個年僅19歲的女孩子,從沒有離開過父母的情況下,被送進勞教所,孤身一人被摧殘被洗腦,使我感到憤慨和震驚。

    我知道,我的女兒在被綁架到新安勞教所後,經歷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恐怖的一幕。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使她的精神徹底崩潰。

    我現在就揭露河北省會洗腦中心是如何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河北省會洗腦中心位於石家莊市北城街,原是勞教所三大隊,也就是過去的監獄。高牆深院,鐵門緊鎖,門口內外設有攝像監視。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樓房鐵網封閉,所有學員都是被綁架進去的,一進去就被關進『談話室』,連續24小時不讓睡覺,天天如此。他們灌輸顛倒黑白的謊言,封閉強制看歪曲法輪功的錄影、光碟。把人折磨到神志不清時,他們再用斷章取義、自欺欺人的邪惡謊言,使你順水推舟的放棄你的信仰,放棄法輪功修煉。對於超過5天以上的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更是殘酷,扒眼皮、彈眼球、揪耳朵、澆涼水、灌白酒、打人、不讓去廁所等大法弟子丁立紅耳朵被揪出血、大法弟子姜帆的手被打火機燒出疤痕、不讓劉慧娥去廁所,竟逼得她把大便拉在褲子裏。

    他們往法輪功學員臉上、手上、胳膊上寫師父的名字,在地上寫滿師父的名字,逼學員用腳踩。他們讓學員站在高處,大聲恐嚇學員。他們對被迫『轉化』的人不許串屋(注二)。

    惡警孔繁運對已『轉化』的人說:「甚麼時候我看到你們打人、罵人才算真正轉化徹底了。」這裏就是用這樣的標準來『挽救、教育、轉化』的。就是這樣一個充滿邪惡的集中營,卻經常有外地參觀者前來,學習著如何殘害扭曲人性的『經驗』。就是這樣一個滅絕人性的地方,卻能被中央『610』樹為全國的『典範』。

    通過我以上談到的我們家實際情況(也就是96年前我們家庭面臨破裂,而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身體健康,幸福美滿;99年7.20後為說一句大法好,卻被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現在澄清這一事實,揭露焦點謊談和新華社的謊言欺騙。

    同時我也為我在洗腦中心被強行洗腦後,對師父對大法不符合實際的言論,感到萬分痛心與悔恨,並聲明作廢。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被矇蔽的廣大世人。望廣大世人擦亮眼睛,認清是非,呼籲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還社會穩定,還家庭美好。

    (注一)、解教:解除勞動教養處罰。
    (注二)、串屋:也稱串門兒,指到別人家小坐或聊天。文中則意指不許和別的監室的人來往。


    河北省辛集市村民揭開中央電視台假新聞出籠內幕

    文/大法弟子張靈靈

    (明慧網2002年6月28日)我叫張靈靈,是河北省辛集市舊城鎮孟邱村村民。

    今年4月份,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製作播出的詆毀法輪大法的節目,在河北電視台及各地電視台播出,並被多家報紙轉載,在群眾中造成極惡劣的影響。我看後異常悲憤,堂堂的國家電視台竟無半點信義可言,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製造假新聞,欺騙民眾,可謂是厚顏無恥。

    為揭露邪惡,澄清事實真象,以正視聽,現將中央電視台的謊言一一揭穿。

    一、電視片出籠的過程

    2002年4月初,中央電視台及河北省市610、鄉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約四、五十人到我村,對我丈夫李小動許願:
    1、免去我三年提留。
    2、我家將成為扶貧對像。
    3、以後不再來我家騷擾。

    同時村幹部出面做工作,告訴我丈夫:別傷了大家的情面,別給村裏工作抹黑。我丈夫被眼前的威逼利誘和人情所帶動,按照他們擬好的台詞,拍了電視片。

    當時我聽說有人來拍電視,我正告他們:「要拍法輪功的電視找我,只有我們煉功人才有發言權。」他們好幾個人把我連拉帶拽,關到我婆婆家。

    所謂的新聞電視片就是這樣拍出來的。

    二、關於「我是精神病患者」的說法

    報導中說:「張靈靈因煉法輪功導致精神失常,現臥病在家,無法接受我們的採訪……。」

    在此我鄭重地告訴大家:「我身體非常健康,精神十分正常。」堂堂的中央電視台──國家的喉舌竟可恥到了極點,明明是他們怕我揭穿他們的謊言而把我強行隔離看管,竟說我有病,不能接受採訪。電視裏的照片是我十年前未得法時的照片。他們為了達到個人的目地,就是這樣明目張膽地任意捏造栽贓,哪裏有半點真實性!

    三、關於李小動剁手指的事情

    我與李小動結婚後,由於自己處理矛盾方式方法不當,曾使家庭生活不十分和諧。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通過修煉大法,我身體健康了,脾氣也變好了,家庭也和睦了,擁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我的丈夫李小動親眼目睹了我修大法後的變化,心裏非常高興,為支持我修大法,專門添置了錄音機、放像機。可是好景不長,1999年7.20,邪惡的鎮壓開始了。

    2000年10月,我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分別在大興、延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遭毒打、電擊等酷刑,歷盡折磨,至今我身上仍留有疤痕。幾天後我被押至鄉政府,他們分別用各樣木棍對我進行毒打,抽打我的脊背。直至我被打得血肉模糊,穿脫衣服十分困難。家屬被強迫交罰款6000元、押金400元。即使這樣他們也不放人。我帶著累累傷痕又被關進了辛集市看守所。

    我丈夫為了使我早日獲釋,多方托人,最後又被索要5000元,看守所收取2000元,被勒索人民幣共計萬餘元,使我們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艱難。這就是江澤民邪惡命令「在肉體上摧殘,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的鐵證。江澤民一直都是在縱容貪污腐敗,縱容違法犯罪,他的本性就是如此。

    我從看守所回到鄉里,又被強行送進鄉「洗腦班」,不法人員繼續強迫我「轉化」,並以罰款、勞教威脅。我身上的傷,我丈夫看在眼裏,疼在心上,他又親眼目睹了天安門廣場上警察是如何毒打上訪群眾的,他怕我就這樣被活活打死。他怎麼也想不通:「善良的妻子為甚麼會遭受如此的酷刑折磨?為甚麼會被勞教?已經這麼好了,卻要被『轉化』,又將要被『轉化』成甚麼樣的人?」堂堂中華竟無法制可言,人民警察變成了土匪,人民的公僕變成了地痞無賴,無辜的百姓竟無做好人的權利,丈夫對此百思不得其解,看不到希望,對江氏政府極度絕望之極,舉刀剁下了手指以示自己的萬千憤慨。這不正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殘害無辜的又一鐵證嗎?至於後來我丈夫讓拍按照它們的「劇本」拍了電視片,是被他們威逼利誘害的,做了萬萬不該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事實勝於雄辯,謊言終歸是謊言。不管電視台用多長的時間,報紙用多大的篇幅,謊言都是無法掩蓋的。

    近日,石家莊電視台又派人到我村,圖謀繼續製造謊言,欺騙民眾。我為了揭穿其陰謀,告訴人們真象,已經離開了家,我走到哪裏,將把真象講到哪裏,我要讓全中國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了解事實真象。看清這場迫害的本質,認清江澤民的醜惡嘴臉。

    在此正告電視台、電台及各媒體,不要再為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編造謊言,欺騙、毒害眾生了。善惡必報是天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做江氏的陪葬品。


    明慧彙編:7.20話題系列(專輯)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動用國家機器系統性制度性的犯罪

  • 法輪大法重塑道德,人類永恆的希望

  • 7.20話題系列:4.25上訪絕不能成為迫害的理由

  • 7.20話題系列:參與政治?

  • 7.20話題系列:狗為甚麼咬人?

  • 中國真的取締法輪功了麼?(I)

  • 中國真的取締法輪功了麼?(II)

  • 江澤民全面系統地利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

  • 江澤民的滑鐵盧

  • 腐敗分子是鎮壓法輪功的急先鋒

  • 700個日子的回顧(2001年7月發表)

  • 大法弟子的家屬:迫害不會太久了

  • 法輪功真象問答──720論壇

  • 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動用國家機器系統性制度性的犯罪

    (明慧網2001年7月18日)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本質上是一場利用國家體制、國家法律、國家政策法令,整個國家機器的犯罪行為。其在鎮壓中的殘酷性,給中華民族造成深重災難的罪惡性中,勾勒出它殘忍,邪惡的本性。

    一、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一覽圖

       江澤民
        │
    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
          │                │     │
      610辦公室(羅幹)          軍隊    外交
    │------│                      │
    黨      黨                     各國使領館
    政-省(市)610辦公室-縣-鄉-村-戶-個人 
    公      公
    檢      檢
    法      法
    司      司
    國安     國安
    新聞媒體   新聞媒體
    出版     出版
    學術界    學術界
    宗教界    宗教界
    文教界    文教界
    科技界    科技界
    法律學界   法律學界
    企事業    企事業
    文藝界    文藝界
    反邪教協會 反邪教協會

    對煉功人自由活動的網絡控制由黨,政,軍,組織,單位,學校執行。
    對煉功人堅持修煉的網絡控制由「政治上反動」,加以×教罪名,經濟上懲罰,肉體上酷刑管制。
    對煉功人人身自由的網絡控制由關進監獄,強制勞教各地民政局下屬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屬的勞教所,戒毒所等執行。
    對煉功人精神自由的網絡控制由精神病院,洗腦班,強行轉化班執行。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株連的網絡很可以說明如今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蕩然無存。被剝奪基本人權的不僅是中國億萬法輪功學員以及他們的家屬親族、工作單位、街坊鄰里:

    1、交通要道,車站碼頭,沿線設防,分兵把守,嚴加盤查。──通常的手段是強迫所有需要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公民罵法輪功、踩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否則不得通行或當成「法輪功」拘捕。

    2、天安門廣場範圍內派大批警察、便衣把守,甚至雇來流氓地痞,對一切遊人行人嚴密監視盤查,一有被認為可疑之處,便一擁而上,拳打腳踢。──最常見的是先對路人盤問,問是不是法輪功或法輪功好不好,公民如果說出肯定答案,則先被用暴力收拾到嚴陣以待的警車上,送到北京的派出所關押,再逼問出姓名原籍工作單位,然後送到地方駐京辦事處並送回原籍處罰。

    3、實行省市縣區鄉村行政單位連坐,層層清查,層層處罰。──處罰基本手段包括點名批評單位、領導撤職、對單位巨額罰款、停發獎金貸款等等。

    4、實行警察、勞教人員連坐制,縱容逼迫警察及勞教犯虐待法輪功學員。──通常的手段是以金錢和假期逼迫警察達到不可能達到的洗腦效果,造成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作為暴力發洩和仇恨對待的對像;用減刑為誘餌逼迫勞教犯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同時以暴力、私刑及各種其它手段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接受洗腦、停止煉功。「610辦公室」對各地下達的命令是「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怎麼處理都不過分」,「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地方警察都知道這些所謂「上級命令」,所以使用酷刑和暴力時往往有恃無恐、無所不用其極。

    5、實行九族連坐制。一人煉功,全家遭殃。──隨時可丟掉黨籍、工作、收入、學籍,隨時會遭到拘捕和無限期關押、非法罰款。即便暫時能在家居住者,往往受到嚴密監控(門口有人把守,電話被監聽等等)。

    6、剝奪社會生存權,把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和是否支持法輪功作為能否享有公民基本權益的首要指標。──堅持煉功者或家屬,不得工作、參軍、入學、取消養老金,沒有人身自由;明確表示同情、幫助、支持法輪功者也屬不受法律保護之列。

    7、全國各大小行政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大中小學校統統被要求參加所謂的「百萬簽名運動」,強迫男女老少各行各業簽名表態、捲入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的骯髒政治把戲。

    8、全民洗腦。──上班要參加反法輪功的政治學習;上學要答題、作文反對法輪功;報紙電視電台反覆播放反法輪功內容,如此等等。

    二、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摧毀了國家體制的合法性

    鎮壓的組織、系統、計劃相當嚴密。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在組織上系統上作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專門成立了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作為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由政法委書記羅幹主持,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它擁有廣泛的絕對權力,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都相繼成立了610辦公室,隸屬於當地的政法委。在處理法輪功上,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操縱,嚴密控制著各級的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新聞媒體。按照江澤民的意圖、命令和需要,積極開展各種鎮壓活動。

    它帶頭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法律反對以思想定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和懲罰的行為,不能定罪,法制反對以言代法。世上的民主憲政國家都一致肯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都遵行一切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無效的憲法原則。江澤民卻可以任意宣布法律。

    它大量炮製了誣陷法輪功的謊言、黑材料和偽證,精心編織了1400例,斂財,豪宅等等矇騙群眾,編造假理論,篡改法律精神實質,任意加扣政治帽子,羅織罪名。網絡了一些作偽證的人,無恥加害法輪功。

    它們全面收集了全國以及世界各地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名字,部署對重點人頭的監控、抓捕和迫害。

    它倡導大搞假運動,利用宗教界搞政治,搞外交,摧毀了宗教組織的性質。

    它不惜出賣香港人民的利益,把「五十年不變」的官方承諾撕得粉碎。

    為了從思想上,理論上把法輪功徹底搞垮,江澤民指揮其爪牙羅幹和610辦公室從理論界,學術界,科技界,法律學界,心理學界,宗教界,醫學界,政治學界,社會學界,哲學界,語言學界,拼湊了所謂的御用專家和學者,斷章取義,顛倒黑白,刻意歪曲的一貫政治大棒手法,為虎作倀,虛張聲勢,欺騙和要挾人民。

    獨裁之下無政府,專制之下無學者。在江澤民個人的專制下,各種政府機構,哪有自身的存在法律依據?哪有它們行使法律和人民賦予權力的能力?江澤民閹割了整個國家機器,整個政府。在這樣的獨裁中,獨立思考者格殺勿論,哪還談得上學術的清廉和嚴謹,哪有學者的自尊和尊嚴?江澤民不僅鏟除了時值改革開放的歷史命運,亦剿滅了整整一代人,扼斷了他們原本有幸向中華傳統回歸的通路。

    三、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動用了最野蠻的國家公開搶掠手段

    江澤民還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修煉群眾,方法多種多樣,如抄家沒收財產,現金,存款,有價證券,電視機,收錄機,傳真機,照象機,攝像機,手機,金銀首飾,汽車,摩托,開除公職,沒收房產,掃地出門,不發工資,退休金,斷絕收入和生活來源。

    學員去政府部門上訪,被抓住,首先把隨身的錢財搜走,層層公安盤剝,巨額罰款,承擔押送人員的食宿雜支費用和保證金。被關押進監獄和拘留所的,牙膏,牙刷,草紙,毛巾,肥皂等生活日用品,必須付高於市價許多倍的錢購買。伙食費十分昂貴,質量低劣。有的勞教所抓了罰,罰了放;放了又抓,又罰,保持財源不斷增長。

    被強行抓進轉化班,辦一期收費就是幾百幾千。拒絕轉化的就一期一期的繼續辦下去,精神上肉體上的壓力不斷加碼,經濟上的壓力更是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辦企業的修煉人,企業被它們搞垮。城市居民中的淪為赤貧。農村的農機農具,豬羊牛,口糧搞得精光,生活權,生存權徹底被剝奪。

    不少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趁機大撈一把,中飽私囊。在鎮壓法輪功過程中,進一步助長了本已病入膏肓的貪污腐化。

    江澤民肉體上的折磨還不能滿足其嗜血成性的本性,從精神的摧殘上取得它獸性的需要。利用多所相當於前蘇聯專制下的特殊精神病院,對大量健康的修煉群眾,其中大多數是婦女,濫用精神藥物進行迫害。受過重藥物,或有害中樞神經藥物傷害的學員,輕者出現嘔吐,不能控制地顫抖,目光呆滯,頸部僵直,舌頭伸長,喪失記憶,重者死亡。

    國家警察可以在工作之時,公然強姦女性修煉群眾。政府幹部可以任意指使打死人,不償命。國家媒體不惜大造謊言,把思想業力直接灌輸進人民的心靈。國家元首江澤民帶頭撒謊,耍無賴,用權、用錢、用高壓,用邪惡犯罪的最高領導集團,裹脅各級政府和領導集體犯罪,大開殺戒。在江澤民「打死算自殺」的黑色恐怖令下達之後,修煉群眾的迫害致死人數驟然上升。

    四、鎮壓法輪功,江澤民開創了系統性、制度性犯罪的流氓網絡手法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組織系統密如織網,它實行的是網絡專制,把鎮壓法輪功的組織布滿全國,推向海外。

    它佔用現有的整個國家機器,各種組織、單位還不夠,凌駕於國家憲法規定的國家體制和性質,國家機構之上,另外搞了專門的立法,執法機構,以610辦公室為新生的毒瘤,附庸並凌駕於國家機器上,強迫官方的、社會的、所謂民間的機構和組織,利用各種機會,場合,藉口,形式,以及造謠污衊,無中生有,栽贓陷害,移花接木,欺世惑眾,顛倒黑白等各種方法整治修煉群眾。

    它動員一切政治界。理論界,學術界,法律學界,科技界,文教界,宗教界,新聞媒體,出版界,出謀獻策,炮製理論,憑空捏造法律依據,編排謊言材料,為其鎮壓輸送各種武器和各種狂轟濫炸的思想業力炮彈。

    它指揮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台,以及全國所有的新聞媒體和網站,發動鋪天蓋地的謠言網絡攻勢,日夜不停的污衊法輪功,實行信息和新聞的壟斷和封鎖,壓制一切不同的聲音,破壞國內外的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站,不准外國記者報導,採訪和拍照真實情況。不惜攻擊海外電子網站,盜用法輪功網站名義進攻外國政府部門。無所不用其極。

    它用各種欺騙,明目張膽的威脅和利誘的方法,動員全國,全世界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團體,各界人士,按照它的意志和要求去表態,簽名和採取行動反對法輪功。把批評其鎮壓無理的組織和國家視為敵人,用金錢收買國際上無恥之徒向其發動進攻。

    它控制全國一切黨政軍,立法,司法,行政,監察,財經,貿易,文教,企事業的領導人,強制他們按照它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鎮壓的統一行動。

    它號令全國的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動用古今中外一切刑具刑罰,罄竹難書的手法鎮壓,命令「打死的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惡令一出,大量的集體屠殺慘案急劇上升。

    它採取全方位的網絡連坐和株連制。家中有人煉功,就株連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兒女,親朋好友,單位,學校。子女不能入學,升學,參加工作。親屬有工作的提前退職下崗。

    拘留所,勞教所裏有人煉功,就連坐懲罰工作人員,同室人員,給予各種法外刑罰。有的勞教勞改所實行「包夾」制度,幾個勞教人員看管一個學員。一舉一動受到監視,動則打罵成了家常便飯,好人受氣,惡人囂張。

    它以功名利祿,金錢收買,利害獎懲為手段,搞一連串的對法輪功的社會網絡監督和控制,就像文革中的所謂「群眾專政」,更有甚者,發展為國家制度性的,體系性的專政網絡。如檢舉揭發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散發講清真象資料的學員,給多少數量的獎金;抓到一個法輪功學員,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加記多少分數,按分數發給多少獎金,提級加薪。迫害的越厲害的地方,悔過書,保證書,轉化者多,列為先進單位和個人,在全國,省,市表彰,以此來調動和唆使各方面人員破壞國家法律,迫害人民的積極性。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不僅從整體上來說是政治上,思想上,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具有網絡性,系統性的施行迫害,對每一個學員的控制和鎮壓來說,同樣具有全面性和網絡性。如私拆信件,竊聽電話,監視跟蹤,扣押身份證件,不准旅行,不准出國,不准走動,不准拜親訪友,任意搜查抄家,不准交流開會,開除公職,開除黨團籍,軍籍,學籍,拿走現金存款,沒收企業及家庭財產,巨額罰款。

    強迫綁架進轉化班進行洗腦。如不順從,就押送勞教,勞改,精神病院,戒毒所,行政拘留所,進行迫害。

    五、鎮壓法輪功,江澤民的凶殘本性暴露無遺

    人民的國家政權最根本的特徵是保護人民,江澤民鎮壓一億修煉法輪功的善良人是明目張膽的篡改國家政權的根本性質,是對人民的背叛。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性具體表現在:

    從頭到腳到全身進行毒打和傷害。如打破頭,打耳光,打眼睛,打斷鼻樑,打斷牙齒,切斷喉嚨,打斷頸椎,脊椎,手腳銬斷筋骨,電擊頭,嘴,乳房,陰部,肛門,四肢和全身。

    用的刑罰不僅集古今中外之大成,還多有翻新。如蘇秦背劍,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射有害藥物等等,據不完全統計,就有一百多種。不僅傷及內臟,傷及神經,有的被打的吐血不止,危及生命。有的多次打的昏死過去,有250多人因此而喪失了生命。暗中傷害致死者,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啟用惡人傷害好人,用犯罪的私罰對待不犯罪的無辜百姓。打死了說是自殺,還將責任推給法輪功。

    強迫懷孕的學員墮胎,扼殺無辜的生命。將八個月的嬰兒迫害致死。

    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拋入男牢房。

    把沒有斷氣的學員拉去活活燒死。

    把殘疾學員折磨致死。把健康學員迫害致殘。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將15名法輪功學員害死,還散布謠言說是集體自殺。從當年陰謀策劃的「香山集體自殺」的不得成功,到「天安門自焚」鬼計的破產,今天不得不把學員抓起來,集體屠殺,然後拙劣地宣稱自殺。

    北京警察當街打得女學員遍體鱗傷,打斷兩顆門牙,拉到橋下強姦,並將膠皮棍猛勁地插入陰戶。前門派出所所長公然多次強姦女學員。

    罪行滔滔,罄竹難書。

    六、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實踐並完成了個人的獨裁統治

    為甚麼江澤民會對法輪功如此仇恨,許多善良的人民怎麼也理解不了。其實,仔細一看,不難明白,江澤民要大權獨攬,在今天改善人權,給予民眾更多自由,尊敬人民信仰選擇等國際社會走向大勢所趨的情況下,輕易是不能完成的。江澤民選擇了攻擊法輪功,是因為那些煉功的人民群眾,都是些不用調查,就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好人。江澤民自以為選擇了社會的突破口,三下五除二,就可以達成大權獨攬的目地。不能不說,在江澤民的立場上,它是達到了完成獨裁的目地。全中國上至國家總理,被噤若寒蟬,下至每個個人,生殺大權全都操在警察,地方領導手裏。連思想上的想法與江氏不合之處,都會招來殺身之禍。江澤民用國家系統性地,制度性地犯罪,已經把中國演變成了它的獨裁工具和施暴手段。

    江澤民無恥鎮壓法輪功,是對中國人民實行全面的專政,是用文革中群眾專政的手法,對人民民主,自由,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命權,生存權的徹底剝奪,是對全世界正義,道德,人權的進攻,也是對社會公理,真理的挑戰。與法律精神相違,踐踏了世界人權公約,成了世界發展,保障人權,爭取和平進步的絆腳石。

    但是,江澤民機關算盡,卻逃不過上天的公正原則。江澤民犯罪的同時,也就是把自己釘上歷史恥辱柱過程。屆時請全中國人民、全世界人民到天安門廣場上去作歷史的見證吧,看看禍國殃民的江澤民犯罪集團將怎樣被推上千古的斷頭台!(初稿,成於2001年7月17日)


    法輪大法重塑道德,人類永恆的希望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7月19日)「7.20」,一個因江澤民鎮壓法輪功而蒙羞的日子,一個人類的恥辱日。從1999年7月20日起,江氏邪惡集團開始了全面、公開、無恥的殘暴鎮壓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我們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一夜之間被剝奪了基本的正常生活和生存的天賦權利,至今已經整整5年了。

    5年,對於一個人的生命不算太長,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更是短暫的一瞬,然而,在江氏集團傾盡全部國家機器、耗費巨大國家財力、使出一切最邪惡手段來持續鎮壓長達5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來說,這種水深火熱的黑暗日子,這種人間地獄的痛苦煎熬,5年,卻是一個非常、非常漫長的滄桑歲月。

    在鎮壓開始後,江氏集團脅持了全部國家宣傳機器,鋪天蓋地的向全世界散布著彌天大謊,24小時不停的操縱著電台、電視台、報紙等所有現代化媒體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進行最惡毒的攻擊、誹謗、栽贓和陷害,把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妖魔化」、「愚昧化」,它們玩弄其在政治運動中的一貫伎倆來挑動不明真象的人們仇恨和歧視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同時,江氏集團還動用了軍、警、特等全部國家暴力機器在全國所有的城市和鄉村瘋狂的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那真是「恐怖大王從天而降」,就像天塌下來了一樣。那時的江澤民其邪氣之猖狂、其罪惡之恐怖,令人不寒而慄,它叫囂著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從一開始,它們就到處搜繳和銷毀法輪功的書籍,讓人們無法真正了解到法輪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樣一來它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對法輪功進行栽贓陷害,就可以胡作非為的玩弄著其強權和奴愚政策,它們要說誰壞,它們就強迫全國人民都來說他壞。它們利用其幾十年「毀」人不倦的「徹底打倒」「堅決打擊」「深入揭批」「把鬥爭進行到底」的暴徒行徑,再一次把捏造的仇恨強行裝進每一個中國人的腦中。對待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江氏集團玩盡了它們在歷史上積累的所有的整人害人手段,它們也將歷史上曾經使用過的所有的「反」的政治帽子都扣在了法輪功身上。然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到了再也沒有「反」的帽子扣的時候,也就物極必反了。冷靜的人們很快就開始反感和厭惡江澤民的這些流氓手段,他們開始思考法輪功究竟是甚麼?江澤民為甚麼要鎮壓法輪功?迄今為止,在中共最高級別的《人民日報》發表的成千上萬篇對法輪功的批鬥文章中,除了蠻橫、強權、栽贓、陷害和欺世謊言外,沒有一篇是在學術上、道德倫理上能夠站得住腳的,沒有一篇能夠把法輪功「真、善、忍」的理念批倒的。

    5年過去了,人們驚訝的發現:法輪功在歷史上最強權、最邪惡、最殘暴的迫害下頑強的生存了下來,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錯,不僅如此,法輪功還在全世界和全中國得到了廣泛洪揚,這是中共在政治運動中唯一的一次沒有被當權者打倒的普通民眾團體,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只不過是玩弄它手中的權力搞的一場最邪惡的政治迫害,現在它們是連做夢都不敢再想要消滅法輪功了。

    5年來,無論多麼的艱難、多麼的凶險,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們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堅定的走過來了,我們心中的信念始終沒有改變。江氏集團萬萬想不到的是,它們甚麼也沒有得逞,它們對法輪功的鎮壓不僅將它們「假、惡、鬥」的邪惡本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還反襯和烘托出法輪功的偉大和法輪功學員堅不可摧的金剛意志。現在,江氏集團和參與這場迫害的政治打手、惡警、惡人們也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現實: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真理的信仰是根本不可能改變的!

    5年來,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我們大法弟子無辜的經受了太多太多的魔難,我們面對的是世界上最強大、最專制、最流氓的政治暴力集團,面對的是最邪惡、最恐怖、最殘暴的群體滅絕運動,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隨時都可能被非法抓捕,隨時都可能被非法關押,隨時都可能被迫害致死,長時間處於生死邊緣的殘酷迫害之下,我們昔日在一起修煉的同修,一個又一個被迫害致死離我們而去。幾年來,我們歷盡了監牢、苦役、暴力、強權、酷刑、侮辱、陷害、誣蔑、誹謗、誤解、冤枉、仇恨、歧視等等等等所有的苦難,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無辜關押、勞教、判刑,被打傷、打殘、折磨致死,被關進精神病院、被抓進洗腦班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摧殘,無數的學員被迫失去了工作、學業、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千千萬萬的學員家中留下的小孩和老人孤苦伶仃、艱難度日,一樁樁人間悲劇不斷發生……

    面對這一切,我們法輪功學員以最堅忍的意志承受著,以大善大忍之心善待著,在長達5年的時間裏,這不是一般人的精神境界能夠做得到的。人們都知道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在受到巨大的無辜迫害下,我們依然敞開大門讓那些不了解我們的人來了解我們,我們一直善勸著那些受江氏謊言毒害的打手們不要做惡,給自己留一條後路,我們耐心的向人們述說著法輪功的真實故事和我們修煉的親身感受,正是因為我們的至善至忍,才使得在這樣一場殘酷的無理迫害下的中國社會至今仍然「平平靜靜」,沒有引起大的社會波動。試想,如果法輪功真是像江氏集團誣蔑的那樣在殺人放火,那可想而知中國早就天翻地覆了,這也證明了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確實不是像江氏謊言誣蔑的那樣,反而說明了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確實做得很祥和理性。事實上,5年來正是江氏集團在濫用國家權力不斷的造謠滋事,它們用謊言欺騙人民、用謬論毒害人民、用強權迫害人民,江氏邪惡集團才是中國最大的不穩定因素。

    幾年來,我們法輪功學員唯一做的就是堅持修煉和講清真象,向人們講述著被江氏集團歪曲了的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向人們揭露江氏集團編造的欺世謊言,目地就是還事實真象於民眾。如果沒有江氏集團的無辜迫害和謊言,也就不會有我們今天的講清真象。在所有的國家資源都被江氏集團竊取和封鎖的情況下,我們只好拿出自己僅有的一點生活費、退休金和積蓄,來自發印製真象傳單、真象光盤,向人們傳播法輪功的事實真象,同樣,如果沒有江氏集團的無辜迫害和謊言,我們就不需要這樣去做了。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村,無論在家裏還是在天安門,無論颳風下雨還是烈日酷暑,我們都只是在講述事實真象,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事實真象。江氏集團迫害不停,我們的講清真象就會繼續進行。我們所做的這一切,不是要誰手中的權力,也沒有想去推翻誰,5年前法輪功沒有走入政治,5年來法輪功依然沒有任何政治訴求,5年後法輪功永遠也不會參與政治。

    這些年來,很多人都在思考著一個同樣的問題:為甚麼江澤民這麼狠毒就是打不垮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呢?為甚麼整得那麼慘他們還要堅持修煉呢?這對於當今中國社會被摧毀了信仰的人們來說,的確是難於理解的。很多人也在說:只要我們表態不煉法輪功了,我們就不會坐監牢、我們就可以全家團圓、我們就可以保留工作和學業、我們就可以得到一切應該得到的……但是,我們絕大多數的法輪功學員毫不含糊的選擇了對敬愛的師父和大法的堅定信念,我們始終如一的堅持著法輪功「真善忍」這至高無上的真理,這一切在世上的表現,沒有豪言壯語、沒有驚天動地、沒有生離死別,我們默默的在巨難中堅守著心中這份不可動搖的至真至善至忍的信念。

    在幾年的講清真象中,人們了解到了這樣的事實,法輪功學員除了煉功之外,第一位的就是要修煉心性,那就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去做一個無私無我的好人、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一個有崇高精神境界的比好人還要好的人。我們為人處事堂堂正正、光明磊落、誠實善良、寬容謙忍、無怨無恨;我們工作勤奮努力、任勞任怨、無私奉獻、淡泊名利、不爭不鬥……在修煉實踐中,我們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深深的感受到了我們從法輪功中受益太多太多,我們最敬愛的師父慈悲的給予了我們太多太多,我們不僅僅有了健康的身體、無病無痛,我們還從法輪功中得到了支撐一個人的生命最本質的精神支柱,我們的心靈得到了淨化、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我們找到了人生真諦,我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我們洞悉了人活著的真正意義,我們幸福快樂的活著。所以,正是由於法輪功太好太好,才有了那麼多的人自覺自願的來學,才有了那麼多的人不畏生死的堅定的來學,也才能夠在短短幾年就迅速傳遍全世界;也正是由於法輪功走得太正太正,他使得一切不正的因素都暴露於世無處躲藏,也使得一切邪惡的東西都感到了威脅。然而,所有這一切都是江澤民所不願看到的、所不能容忍的、是它所妒忌的,它不願意中國人民從又苦又累的生活和思想枷鎖中解脫出來,它更不願意看到中國人能夠清清醒醒的為自己而活著。試想,如果我們在江氏集團的邪惡迫害下放棄了修煉法輪功,這實質上就是在用一個人最最本質的人性、道德、良心和正義,在與魔鬼和邪惡做交換,就是在毀滅自己的靈魂。如果沒有我們對「真善忍」信仰的堅持,那麼江澤民的陰謀就會得逞,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中華民族的道德精神將從此被江澤民的謊言、惡毒和詭計徹底的摧毀,道德將無存、人性將無存、良知不再有。

    所以,在巨難面前,我們一如既往的實踐著「真、善、忍」的理念。面對強權和暴力,我們只堅持真理,沒有屈服、也沒有還以暴力;面對謊言,我們只講真象,沒有順服、也沒有以牙還牙;面對迫害我們的打手,我們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們用真誠化解了謊言,用善良喚醒了良知,以堅忍熔化了暴惡。

    時間和歷史見證著這一切,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準則,正是人類賴以存在的普世的道德觀和價值觀。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民族、任何一個國家、以致整個人類社會,其最本質的、最優秀的人性和道德特徵都在這三個字內,誰也跑不出去。十幾年來,上億法輪功學員在全世界各個國家、各個民族按照「真、善、忍」準則做好人的實踐的事實充份證明了這一點。法輪功給人們帶來了健康的身體和高尚的道德修養,無論在任何環境下、在任何地方,法輪功對國家、民族、社會、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學員作為先驅首先實踐著人類大家族本應共同崇尚的最美好的道德和價值準則。

    歷經十幾年的風風雨雨,法輪大法洪傳全世界,在法輪大法的佛光普照下,我們堅定的、幸福的走在法輪大法這條寬廣大道上。在人類道德一日千里往下滑的今天,我們首先從自己做起,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我們再一個傳一個,一個帶一個,我們的親朋好友、明白了真象的人們,都在源源不斷的加入我們的行列,這就匯成了回升人類道德的洪大清流。事實上,在十幾年的修煉歷程中,大法弟子們無論膚色種族、無論國內國外、無論男女老幼,在實踐「真、善、忍」的準則中體現出的崇高道德精神和令人欽佩的信念,震撼著所有人的心。我們的正信正行正在為世人的道德回升撐出一片希望的天空,為人類的未來開闢一條幸福之路。

    當歷史走過這一頁,人們會驚嘆今天地球上所發生的這一切,法輪大法已經和將要展現的輝煌將給宇宙留下永不磨滅的記憶!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理念重塑人類道德,在「真、善、忍」原則下的誠信、善良、堅忍、理性、和平與正義,正在為未來樹造一個最高的道德豐碑,成為人類回歸美好的唯一希望。他將永為人類所遵循、永為世人所讚頌。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1/50511.html


    7.20話題系列:4.25上訪絕不能成為迫害的理由

    文/華雲

    (明慧網2004年7月19日)到今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五年了。五年後人們談到這場迫害時,仍然會記得在99年7月20日之前發生的萬餘名法輪功學員於1999年4月25日在北京國務院信訪辦集體上訪的事件,一些人認為4.25上訪才導致了7.20發生的這場迫害。

    但是筆者想指出一點,4.25集體上訪絕對不能成為這場迫害的理由。

    4.25上訪是因為天津的警察無理抓捕了當地的很多法輪功學員,此事在當地無法得到解決,才發生了萬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國務院的信訪辦公室集體上訪。

    而江氏集團針對法輪功先定罪後收集證據的調查及輿論醜化早在1996年就開始暗中實行了,但每次都因為法輪功學員善意、誠懇的說明情況,得到有關部門領導與工作人員的理解和接受而善解,肇事者不但沒有得逞反而自討沒趣,因此也暫時無法利用那些情況大造輿論、醜化法輪功。4.25之前的天津抓人事件,正是早些年幾個少數肇事者之一的何祚庥和其連襟羅幹因為達不到整法輪功的目地不甘心而聯手製造的。

    憲法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人數多少並不能改變上訪的合法性。不然,上訪接待處應該根據法律條款明文告示:一次不准超過多少人,否則上訪就不再是上訪而是「搞政治」或者「反政府」。

    而且法輪功學員的上訪是因為此事在天津無法解決,而北京的國務院則是天津政府的直接上級,所以4.25上訪也並非越級上訪。在上訪過程中,法輪功學員井然有序,安靜祥和,既無遊行,也無示威,更無標語口號,對當地的交通和市民的生活沒有造成任何負面影響。同時他們還推舉了幾位代表,按照總理的要求與之洽談。他們的上訪合情、合理、合法,可以說是集體上訪的典範,如此文明理性的上訪請願在世界上可能也絕無僅有。江澤民硬是把這次上訪說成是「圍攻」、「鬧事」並大肆宣傳,這完全是欲加之罪,誣告陷害。

    美國總統布什在四年前宣誓就職的時候,有數萬名民眾前去鼓譟抗議,當時布什還沒有執政,談不上有甚麼過失,可是這些民眾因為選票爭議前去表達自己的不滿。而在此之後,布什也沒有給他們安上「圍攻」、「鬧事」等罪名進行鎮壓,畢竟布什知道,他的權力來源於人民的選票,他的薪水來自於人民的納稅,在人民面前他只有俯首帖耳。兩相對比,更加反襯出江澤民竊國者侯、與民為敵的罪惡本性。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2/50532.html


    7.20話題系列:參與政治?

    文/華雲

    (明慧網2004年7月19日)假如一個政府官員殺了你的家人,你揭露他的罪行,甚至到法庭去控告他,我們能說你是在參與政治嗎?難道僅僅因為殺人者是政府的官員,我們去控告他,就等於我們參與政治或者反對政府了嗎?顯然不是。自從1999年7月20日到現在的五年時間裏,江澤民一夥已經將至少1000名法輪功學員害死,我們不應該揭露、控告這伙殺人犯嗎?這怎麼是參與政治呢?

    大家知道,法輪功不想執政,現在不想、將來也不想。法輪功也不想組織政黨。法輪功更沒有在人間建立理想國的目地,對政治制度也沒有訴求。所以我們從來沒有參與政治。

    當然也有一些民運的人士說,你們法輪功為甚麼不加入到我們民運中來呢?中國民主了,你們不就有信仰自由了嗎?其實民運是世俗的,而法輪功是超越世俗的。民主的基本思想是假設人性本惡,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以必須分權制衡。這種政治制度可以減少人民的痛苦,但這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而法輪功教導人們提升自己的道德,做超越好人的人,去掉執著心,最終返回天國世界,那裏並沒有民主制度,可是那裏卻是無比美好的世界。如果法輪功參與政治活動,我們也就不可能堅持到今天,這個超越世俗的精神信仰也不可能在世俗的政治運動中保持純正。

    對於中共內部的官員,我們也不是一概反對。我們既然不參與政治,我們的眼中就沒有政治標籤,每個人都在選擇善惡,每個人都在擺放位置。當然,在一個不好的制度中的人,其做出選擇的難度要大很多,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在困難的條件下做出正確的選擇,不要為一時的名利葬送自己的永遠。這也就是為甚麼法輪功學員對那些沒有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報以善意,即使對那些曾經參與迫害的官員也一再嚴肅的勸善。

    法輪功不參與政治,這不是因為我們愚蠢得不知道人治和法制的區別,也不是我們在玩弄甚麼權謀,而是因為這是我們的原則。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1/50487.html


    7.20話題系列:狗為甚麼咬人?

    文/華雲

    (明慧網2004年7月18日訊)談起1999年7月20日開始的迫害,人們往往會問:既然你們法輪功那麼好,那麼無辜,為甚麼江澤民還迫害你們呢?

    其實這個問題有點類似於問:狗為甚麼咬人呢?

    狗咬了人,並不是因為人有甚麼不好,可能正是因為這個人文質彬彬,狗才覺得他軟弱可欺。狗咬人,過錯不在人,而是因為狗的本性。

    同樣,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不是因為法輪功有甚麼不好,而是因為江澤民作為獨裁者的本性。在六四之後靠著擁護和參與鎮壓而被扶成總書記的江澤民,其權力本來就來路不正。不要說沒有人民的選票,甚至連中共內部的程序都沒有經過。江澤民在鄧某的陰影下過了多年搖尾乞憐的日子,鄧過世後,他自以為可以大權獨攬,開始不可一世。但是色厲者內荏,在內心深處,他仍然被自卑、恐懼和妒忌所佔據。他知道自己的獨裁權力來路不正,自己又沒有任何治國才略、個人魅力和民意支持,他生怕有一天會失去權力。他冒充烈士子弟,篡改入黨日期,四處賣乖出醜,霸佔電視鏡頭,吹噓三個××,漫罵香港記者,凶殘迫害民眾,都是這種自卑、恐懼和妒忌的心理的折射。

    1999年4月25日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信訪辦和平上訪,並得到當時的總理的善意回應。江澤民一方面妒忌當時那位總理在此事件中得到的民心,更妒忌法輪功具有如此巨大的感召力,同時還疑懼對法輪功作出過公正評價的一些高官可能要動搖他的權力,於是在這種且妒且疑且懼的心理下,悍然發動了迫害,企圖通過這種迫害,鞏固自己的獨裁地位。在1999年7月20日開始的這場迫害中,江澤民一夥狂吠濫咬,以喉舌媒體對法輪功大肆造謠誣陷,同時利用他專門為迫害法輪功所成立的610恐怖組織,操縱各地公檢法對法輪功大打出手。

    可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過是狂犬吠日,法輪功學員在五年的血泊中堅毅的走了過來,法輪功更是傳播到世界上60多個國家。同時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把江澤民一夥告上各國的法庭,等待獨裁者的是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


    中國真的取締法輪功了麼?(I)

    文/龍泉墨客

    (明慧網2004年7月21日)也許你會說,法輪功在中國已經被鎮壓5年了,你才問這個問題,難道你是從火星來的?

    的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已經5年了。5年前,上億的普通群眾一夜之間失去了信仰自由。

    的確,5年後的今天,經過核實有超過10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更有至少有6000人被關押在全國各地監獄,「刑期」不等;還有超過10萬人被送往各地勞教所;無數普通百姓受到「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5年的鎮壓中,除了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被迫下崗、罰款、妻離子散、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

    但我還是要說,中國政府從來就沒有取締過法輪功,一天也沒有!而且我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可不是腦筋急轉彎!

    我們先來簡單回顧一下,圍繞5年前那個7月所發生的事情的前前後後,看看中國政府到底有沒有取締過法輪功。

    1999年4月23日,天津市警察粗暴毆打煉功群眾、非正常拘捕45名法輪功學員,導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南海附近的國務院信訪辦上訪。在得到總理朱鎔基的接見,並得知天津被拘捕的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釋放後,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就平和的散去了。

    事情本來已經妥善解決了。兩天後,4月27日,國務院信訪局負責人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講話稱,不會鎮壓法輪功。

    然而事實上,4月25日當晚,江澤民就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身份,給政治局常委及有關領導人寫信批判法輪功。

    6月7日,江澤民在政治局會議上發表講話,在政治上給法輪功定性。宣稱法輪功有很深的政治背景和複雜的國際背景,把法輪功學員上訪,稱作是1989年6.4以來最嚴重的一次政治事件。這篇講話後來作為秘密文件,在黨內傳達。

    6月10日,在江澤民的直接操縱下,成立了 「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這就是臭名昭著的「610辦公室」,後來又被更名為「反邪教組織辦公室」以避人耳目。

    至此,由江澤民親自發動的為鏟除法輪功的鎮壓運動已經全面布置就緒了。不過到此時為止,江澤民的鎮壓還處於準備階段,並且僅限於黨內,還遠遠不能算作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

    6月14日,中央信訪辦和國務院信訪辦發出聯合通知,由《新華社》發稿,其中提到,「一些法輪功練習者紛紛傳言,甚麼『公安機關就要對煉功者進行鎮壓了 』……『這完全是無中生有、蠱惑人心的謠言』。」「人們既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種功法的自由……」

    7月13日,中共中央借《人民日報》再次發表社論,「安撫」修煉群眾說:煉功不迷信、健身不違法。

    許多人沒有想到,1957年「反右」中,由毛澤東發明的所謂「引蛇出洞」、「放線釣魚」的已然發臭的政治權術「陽謀」,在文革結束了20多年後,新世紀即將來臨之時,被此時的最高當權者當作寶貝悄悄的從歷史的垃圾堆裏撿了起來。

    僅僅一週之後,7月20日凌晨,在全國30個省市突然同時進行了對法輪功各地輔導員的抓捕行動,這是全國統一的行動。遺憾的是,這些被抓的人並沒有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後來卻基本上都被關進了監獄,刑期不等。也就是說,7月20日這一天,全國各地有一夥人自稱是「執法人員」,卻毫無法律依據的把一群普通百姓抓了,完了又私設公堂,把他們關進監獄。我說毫無法律依據,是因為所有用來打壓法輪功的法律、規定,此時還沒有頒布。

    這時候,也許那個信奉權力至上的最高當權者也覺得,中國畢竟不是毛澤東那個時代了,有必要向世人昭示一下7月20日大規模抓捕行動的法律依據。

    於是,7月22日民政部頒布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那麼,這算不算是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的行動呢?

    不算。這個法輪大法研究會,實際上只有王治文、李昌、姚潔等等幾個協調人,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不是其成員。所以民政部的通告不能算做是取締所有法輪功群眾的修煉自由。並且民政部不是立法機關,這個通告只是行政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7月22日頒布的還有公安部的「六不准」通告。所謂的「六不准」通告,是禁止任何人在公開場合煉功,禁止任何人為法輪功上訪請願,禁止傳播法輪功等等。同樣,這個通告也沒有取締法輪功。

    首先,這個通告完全違背了共和國憲法關於保障公民有信仰、結社、言論、集會等等自由的規定。憲法還規定了公民有上訪和申述的權利。《憲法》才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公安部的通告違反《憲法》,是個非法通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其次,公安部也不是立法機構,不具有立法權──中國唯一具有立法權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所以公安部的所謂「六不准」通告也不算是法律,充其量只能算是個行政法規。違反行政法規是不能被定罪的,更不能因此被判刑、送進監獄,最多只能是被處以行政罰款、拘留,而行政拘留最高的期限是十五天。

    第三,邏輯上講,這個通告是個「和尚打傘」的宣言。一個人一旦和法輪功沾了邊,就可以被任意拘捕了,即使不是法輪功學員,抓錯了也不能鳴冤上訪──因為鳴冤上訪又違反了「禁止任何人為法輪功上訪請願」。所以這個通告的執行原則就是,抓你沒商量,抓了還不能叫屈。5年以來,因為水庫移民、下崗、拆遷等受到不公對待而到北京上訪的群眾,有許多就被故意當作「法輪功學員」抓起來,因為這樣最省事。對付法輪功不用走那麼多正常法律程序,而且還不許申訴,所以保證 「不會抓錯」。在當今的文明社會,還有比這更無法無天的通告麼?

    所以,這個「六不准」通告只是公安部在江澤民個人授意下頒布的一個非法的行政法規,它企圖達到「取締」法輪功的目地,但是卻不具有這樣的法律效力。所以到此時為止,中國政府仍然沒有取締法輪功。說中國取締了法輪功,這只是江澤民設計的一場騙局。

    7月23日,《人民日報》宣布中共中央做出了懲治邪教的決定,很多人因此覺得中國政府取締了法輪功。遺憾的是,儘管這次是中共中央做出的決定,它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國,《人民日報》和中共中央都不是立法機關,無權頒布法律。這個國家要依法治國,這也曾是中共中央作出的決定,也曾由《人民日報》宣布的。

    這時候,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司令部,也就是「610辦公室」,就其性質而言卻是個應當依法取締的不折不扣地非法組織,其產生和存在都沒有法律依據,也就是說,它是江澤民個人盜用國家資源的一個非法組織。在中國的法制系統裏,公、檢、法和已有的法律已足夠勝任其責了,這裏並沒有「610辦公室」的位置。和文革中的「中央文革小組」一樣,超越法律的「610」的存在本身就是對法制的破壞。從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都建立了「610」,而這些人員的工資、辦公開支等等經費,又是相當於建設上萬所希望小學的巨額開支,而這筆經費全部轉嫁到了中國老百姓的頭上。

    文革結束20多年後的1999年,我們正在努力從一片廢墟上恢復的法制系統,本來已經開始逐步運作。而法律講的就是一人做事一人當,誰犯罪就懲罰誰。如果確實有「1400人」被害死了,那就由公、檢、法各司其責,逐一調查、取證,確定責任,然後按照法律程序起訴、審判,不能馬馬虎虎把上億煉功人都算在一起,搞株連、連坐,也不能迫使與案件無關的人進行政治表態。中國有完整的一套公、檢、法系統,有憲法、刑法、也有刑事訴訟法。本來這些法律程序是共和國所有的人,包括中共的中央委員們,都必須遵守的。而這一切,在「610辦公室」的面前,都成了不必要的麻煩了。

    在過去的5年中,由江澤民操控的「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控制著各級的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新聞媒體。類似於文化大革命時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610辦公室」也擁有絕對的權力,凡是它指示要判刑、勞教的,不需要提供證據,也沒人敢依法駁回,凡是它指示要登載、播放的所謂「新聞」,比如後來被發現破綻百出的「天安門自焚」醜劇,沒人敢拒絕刊登、播放,更不必勞駕核實其真實性。在監獄、勞教所打死了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後,行惡者可以堂而皇之的聲稱:我們有610的命令,對法輪功人員怎麼做都不過分。

    就這樣,5年前那個夏天,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江澤民盜用國家資源,通過「610辦公室」直接發動、指揮了一場文革以後中國最大的政治運動。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30/50842.html


    中國真的取締法輪功了麼?(II)

    文/龍泉墨客

    (明慧網2004年7月22日)1999年的中國國民生產總值達到8千3百億元,擁有世界上數量最龐大的軍隊、武警、公安、勞教、監獄系統,還有2000多種報紙、雜誌、廣播和電視等宣傳機構,僅中央電視台就有10多個電視頻道,覆蓋全國,而且通過衛星用外語向全球播放。7月20日以後,一夜之間這個龐大的國家機器忽然全力運轉,目地只有一個──江澤民宣稱:要在3個月內消滅法輪功。報紙、雜誌、廣播電台和所有的電視頻道開足馬力,24小時反覆播放所謂的揭批文章和節目。警察把修煉群眾從每一個煉功點趕走,將不服從的人用警車抓走。地方派出所在居委會的帶領下,挨家挨戶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命令他們放棄信仰,並且上交、銷毀法輪功的書籍和音象資料。全國上下燒書、抄家、抓捕、人人表態支持鎮壓,以及廣播、電視、報紙鋪天蓋地的宣傳批判,恍惚之間,如文革再臨。

    面臨突如其來的狂風暴雨,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在冷靜思考以後,決定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為自己遭到踐踏的合法的信仰自由申訴。在7.20後續的 10天之內,全國各地超過三十萬的法輪功修煉者想方設法繞過610設置的層層關卡到達北京上訪。

    這時的上訪群眾面臨的就是直接被抓捕,國務院信訪辦成了拘留所。公安機關抓人依據的就是7月22日公安部通告中規定的「禁止任何人為法輪功上訪請願」。隨著成千上萬的人被拘捕,一個難題隨之而來。由於這個「和尚打傘」的公安部通告只是個行政法規,不是法律,所以無法依此對被抓捕的上訪群眾定罪、判刑,而行政拘留上限卻只有15天。被放出來的法輪功學員可以馬上再接著上訪。


    趙金華就是全國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隨著鎮壓的升級,很快各地都發生了酷刑折磨、毆打法輪功學員的案例。10月7日海外多家媒體報導了山東省招遠市一個農婦在田裏幹農活時被警察抓走並被活活打死的案例。她的名字叫趙金華,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1999年9月27日被抓走,10月7日被打死。警察們一邊打一邊問趙金華還煉不煉了,她至死都說 「煉!」。就這樣,當局開始全面鎮壓的兩個月後,第一起法輪功學員因為不放棄修煉而被打死的事件就在山東這個寧靜的小城裏隨隨便便的發生了。

    我們看到,掌握著中國黨政軍最高權力的當權者,有一天心血來潮,忽然很不喜歡全國各地的老百姓的某種健身方式,尤其憎恨他們把「真善忍」這三個字放在一起,甚至作為信仰。於是乎一聲令下,「我就不信制不了法輪功。」紅頭文件層層傳達之後,「一小撮」被劃為另類的人就失去了權利,而全國各地便開始「擁護」 和「響應」了。這種並不陌生的情形對於50歲以上的一輩來說,無異於再次揭開了我們這個民族剛剛開始癒合的那道深深的傷疤。

    也許畢竟老邁昏庸了,這個傲慢的中國最高當權者,此時此刻居然忘卻了中國還有一部洋洋可觀的憲法,裏面規定了公民的各種權利;也忘卻了中國甚至還有一整套公、檢、法系統,而針對怎樣抓人、判刑,也有相應法律規定了調查、取證、起訴、判決的程序。而此前不久,這個國家的執政黨剛剛宣布,要依法治國。

    在對法輪功學員肆無忌憚的抓捕持續3個月後,甚至已經開始出現法輪功學員因為不放棄信仰而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後,這位「610辦公室」的總司令忽然發覺,自己那個依然停留在文革時代的思維,似乎和現代文明社會有點脫節;它忽然發覺,和毛時代不同的是,要對法輪功學員定罪,還得需要一個法律依據。

    法輪功問題說到底是個信仰問題,是個思想問題,而現代法律不能對思想定罪,只能是對某種行為定罪。要想「制得了」法輪功,首先必須解決這一尷尬。

    據說過去有個「百發百中」的「神箭手」,他的訣竅是先射出一箭,然後以中箭處為圓心畫靶子的圓圈。

    99年10月30日九屆人大推出了一個所謂懲治邪教的決定。雖然誰都知道這個決定就是為法輪功量身定製的「靶子上的圓圈」,不過,懲治邪教並不等於懲治法輪功。要想把「邪教」和法輪功搭上邊,還得頗費一番周折。況且「邪教」是個模糊的概念,連《辭源》、《辭海》和《漢語大詞典》都還沒有把「邪教」這個詞收進去,遑論「邪教」的司法定義了。於是隨後「兩高院」又搞了兩次所謂「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際上,這5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處罰都是按照這個「解釋」中的細則和與之相對應的《刑法》第三百條的條款來執行的。那麼這時候,是不是可以說中國取締了法輪功呢?依然不能。

    首先,人們都忽視了「兩高院」根本就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中國《憲法》第三章,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四)解釋法律。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一章,第四節第四十二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退一步講,即使「兩高院」的解釋合法,人大的決議和「兩高院」的解釋也壓根沒有提到「法輪功」一詞。法律只能規定某類行為是犯罪,而不能說張三犯了某某罪。而具體說張三是不是犯罪,或者說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得由法院來判定的。但是法院卻從來沒有做出過這樣的判定。

    我在1999年12月回國的時候,正好趕上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治文、李昌等原「法輪大法研究會」4人進行審判。我去申請旁聽,我想看兩件事情:第一,法院到底怎樣判定法輪功是不是邪教;第二,人大做出的決定和「兩高院」的解釋是10月30日頒布的,而王治文、李昌等4人早在7月20日就被抓起來了。法律上的一個常識就是:不能回溯定罪,也就是說,不能判定一個人在法律頒布之前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江老大自己的頭腦裏根本就沒有法律的概念,卻把全世界幾十億人都當傻瓜,這才堂而皇之的在世紀末的中國演出了這麼一場先鎮壓,後立法的鬧劇。實際上,那天去申請旁聽的幾百人全都被抓起來了,我自己也被拘留了一天。而且,抓人的理由非常可笑,說是擾亂社會治安。

    後來我在報紙上看到海南有個法官叫陳援朝,他是第一個給法輪功學員判刑的法官。報紙在介紹他對法輪功學員判刑的所謂「事蹟」時,提到了這麼一句:他「始終嚴格把握和控制庭審的進度,及時制止了被告人在回答提問時總想就『法輪功』本身發言的企圖。」也就是說,在法庭上,他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就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發言。為甚麼?道理很簡單。即使公訴人把不斷宣傳的所謂「1400」個「煉功致死」的例子拿來做證據,還得首先證明法輪功煉功群眾的死亡率高於中國人口正常的年平均死亡率,因為正常人口中本來就有一定比例的人會死亡,不煉功也是這樣。事實上且不說這費盡心機找來的「1400」例不敢接受任何第三方的獨立調查,就算是真有這1400例,就算是煉法輪功的人數真的只有1999年7月22日以來官方媒體宣稱的200多萬,那麼法輪功修煉者的年平均死亡率也不到萬分之三,遠遠低於中國人口萬分之六十五的年平均死亡率。這反而恰恰說明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功效。

    在這以後的「兩高院」答記者問中所提到的「法輪功×教組織」的說法,以及江老大對法國費加羅報宣稱的所謂法輪功是「×教組織」也只是媒體行為,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其實這5年以來,中國的法院一直都沒能擺脫無法合理推斷出法輪功是×教這樣的一個尷尬。

    2003年4月曾為廣西百色市法輪功學員梁長英進行法律辯護的律師韋君,在右江區法院第二刑審庭出庭為梁長英進行無罪辯護,公訴人面對韋律師以嚴謹事實為根據的辯護,理屈詞窮,而十分惱怒。休庭後,公訴人立即找到相關人員質問:不是有規定,律師不能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嗎,誰允許律師給法輪功無罪辯護。隨後警察就找到韋律師的主管部門司法局,要吊銷韋律師的律師執業資格,並要判處韋律師勞動教養三年。

    被江老大蹂躪的法院採取的一貫策略是,說你有罪就有罪,說你是邪教就是邪教,並不需要合乎邏輯的推斷。因為有「610」的指示,誰敢不從?

    有人說江老大通過「610」劫持中國的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鎮壓,此話不假。這一場鎮壓從頭到尾完完全全都是非法的,鎮壓的前前後後完全違反中國的現行的法律,違反中國的司法程序,違反中國的憲法。所謂的取締,也不過是蒙人的幌子。取締必須是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依照法律來取締。江老大一夥對付法輪功採用非法的程序,而且還沒有法律依據,那叫甚麼取締?那只能稱作迫害。

    法律之所以為法律,就在於其公正和嚴厲。當法律不能保護哪怕是少數人的權益的時候,那麼法制的大堤就被開了一個口子,接下來就是整個法律秩序受到衝擊,甚至崩潰。中國幾十年曆次的政治運動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並且還有繼續證明下去的趨勢。今天被劃為「一小撮」的「地富反」不受法律的保護,可以隨便鎮壓,明天是右派,後天是知識分子牛鬼蛇神,到最後就是每個人都逃脫不了。

    鎮壓後不久,「610」就下達規定至全國,勞教所、監獄警察的獎金、升遷、政績等等個人利益要和被關押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比率(轉化率)緊密聯繫。

    曾幾何時,我們也聽到過類似的命令:每個單位有5%的右派名額。我們知道,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眼睜睜看著這個社會體制進入自動的逆向淘汰:沒有才能的、道德低下的政治投機者可以踩著別人的頭而輕易的走紅運,不願迫害無辜的正直而有才能的人就不必指望被重用。不過僅僅幾十年前的歷史告訴我們,當維護社會安定的公、檢、法系統出現逆向淘汰的時候,社會安定就只能成為奢望了,這時候我們也不必指望社會公義的存在了。事實上,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凡是積極追隨江老大迫害法輪功的大小官員,幾乎個個都是生活腐敗、作風糜爛的貪官污吏。

    有了610的命令,在勞教所行惡的「執法人員」,面對查證事實的受害者家屬甚至可以叫囂「上面有命令,對待法輪功使用任何手段不為過」,「告到哪都沒有用,我們有死亡指標!」

    曾幾何時,我們也聽到過類似的叫囂:「對反革命分子就是要狠!」不過也是僅僅幾十年前的歷史告訴我們,當「反革命」可以被任意剝奪所有權利的時候,「反革命」的帽子就可以被政治投機者任意推廣用來迫害異己了,這個社會最終人人自危,也沒能維持所謂的「穩定」。面對不公曾經冷漠的每個人最終都得吞下自己釀造的苦酒。

    我們今天已經看到,在冷漠面前,本來對付法輪功上訪群眾的非法手段,推而廣之的被用來對付所有其他的上訪者。既然廣州天河公安分局的惡警打死了法輪功學員高獻民(廣州市暨南大學生物老師)、李曉今(廣州大學教師)、羅織湘(廣東省農墾建設實業總公司職工設計室規劃工程師)之後可以不受處分,而其中責任者之一韓立平甚至得到升遷(副局長),那麼此後大學生孫志剛無辜被打死的案子發生於廣州天河時,我們也不必太過驚奇。當我們得知孫志剛案中最高職位的責任人又是韓立平副局長的時候,我們知道逆向淘汰早已開始。這時候又有誰可以保證孫志剛之後不會有李志剛?王志剛?

    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是為我們每一個人而鳴!每個人在「運動」來臨之時如果只想著劃清界限而自保的話,那麼我們這個古老的民族,也許永遠擺脫不了下一次 「運動」的命運。冷漠只會使我們的民族離世界文明潮流越來越遠,總有一天,災難會落到每個人頭上。


    江澤民全面系統地利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

    (明慧網2001年7月13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中國國家機器來迫害法輪功是全面、系統的,是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它利用從中央到地方(省、市、縣、區、鎮、鄉等)各級政府,調動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動用黨、政、法律、軍警、公安、檢察院、法院、國安、特務、電視台、電台、報紙、電腦網絡、科技、外交、居委會、機關、企業、工廠、學校、家庭等一切來迫害法輪功。其流氓犯罪行徑已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了。

    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610辦公室」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最得力的政治工具。由羅幹主抓的從中央到地方「610辦公室」唯一的目地就是迫害法輪功,是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部,其功能是組織、策劃、密謀、指揮各種鎮壓行動,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所有事務。「610辦公室」無視國家法律,擁有絕對的權力。其職權超越了法院、人大、國務院、公安部、檢察院,可以任意拘捕、刑訊法輪功學員,簽發一切升級鎮壓的條令。在本質上看,「610辦公室」是江澤民所控制的一個從中央到地方類似黑社會的非法組織,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其產生和存在從來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江澤民個人的權力和野心膨脹的產物,是整個國家墮入江澤民專制的實施工具。它很像「文化大革命」時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在「文革」中,「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擁有絕對的權力,無法無天,在全國範圍內發動群眾鬥群眾,給中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災難,中國人民對此深惡痛絕。

    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指揮、脅迫和利用各級政府和黨委在全國範圍內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地從政治上迫害法輪功,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政治權利,許多堅持修煉法輪功的學員被開除出黨或被迫退黨,開除公職。它控制報紙、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運用文革式的造謠、陷害、栽贓、中傷等各種卑鄙手段從名譽上詆毀法輪功,為迫害法輪功製造輿論,煽動不明真象的群眾對法輪功產生仇恨,鼓動不煉功的群眾鬥煉功群眾。它違反憲法和法律,剝奪了法輪功群眾應有的法律保障,利用公、檢、法系統任意制定各種針對法輪功的違憲法規、條款、命令,不斷升級。它有一套見不得人的命令部署:對法輪功決不能心慈手軟,怎麼整法輪功都不過分。並且規定了多個不准:不准接待上訪,不准受理上訴,不准監察部門監督,不准律師辯護,不准群眾檢舉執法人員違法,不准人大政協代表反映人民心聲,不准新聞媒體報導事實真象,不准迫害情況對外泄露。江澤民為了整垮法輪功,一夜之間把中國黨,國家政權,國家法律,人民的意志,各種職能部門踐踏殆盡。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明確提出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在全國範圍內具體執行。它還在全國搞各種各樣的簽名活動,強迫人簽名,強姦民意,來證明迫害的合法性。不僅如此,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各個方面迫害法輪功。在機關、企業、工廠等工作環境中,對法輪功學員開除公職、停發和扣除工資、停發和扣除退休金、沒收住房;在社會上、在居住地,居委會和特務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盯梢、告密、打小報告;在學校裏,不讓法輪功學員升學,法輪功學員被退學、開除學籍;在家庭裏,用離婚和封建株連九族的方式對法輪功群眾進行迫害。

    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還利用外交、新聞等手段把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輸出到世界許多國家,用出賣國家政治、經濟利益來換取外國政府對其邪惡鎮壓的支持,竭盡其造謠、陷害、栽贓、中傷之能事在世界各國矇蔽不明真象的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在國際上的流氓行徑已嚴重地損害了國家形象和國家利益。

    在江澤民控製的「610辦公室」直接指揮、策劃和縱容下,公安、武警任意抓捕法輪功學員,動用古今中外四十多種酷刑來拷打和折磨法輪功學員:手指釘竹籤;用煙熏,用火燒;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坐'噴氣式;強迫孕婦墮胎;強姦;脫光衣服用刑;聞臭糞;冬天用冰水澆,雪地裏長時間受凍;用木棍,電棍,狼牙棒,鋼絲鞭,皮帶打身體重要部位;從頭頂和肛門通電;一隻手從肩上往下,另一隻手從背後向上長時間銬在一起,銬子深深吃進肉和筋骨裏,痛得死去活來;手和腳銬在一起,兩個人,多個人銬在一起,互相拉扯,銬子越來越緊;雙手雙腳張開,綁成十字形;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大小便;上死刑犯的地牢刑具;放蛇和蠍子咬;指使流氓,妓女,盜竊犯,殺人犯,牢頭,獄霸毆打學員;警察吊打學員;逼迫成千上萬的學員絕食;強行灌濃鹽水;把正常人成批地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有害中樞神經的毒藥;株連九族;巨額罰款;等等等等。現在已經揭露出來的就有252名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迫害而死。

    現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進一步升級,策劃新一輪迫害法輪功活動,並且利用司法系統,從法律上為進一步系統地謀殺法輪功學員建立法律依據。近日來被迫害折磨至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急驟上升,這正是江澤民有計劃、有系統地謀殺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後果,是從「肉體上消滅」方針的具體體現。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正在利用中國政府和共產黨的大刀來殺人,利用中國政府和共產黨在犯罪,屠殺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這種借刀殺人的伎倆是不僅非常陰險和毒辣的,而且也從內部摧毀其黨和政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罪惡行徑必須要立即停止,並且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江澤民自私和權力慾望極度膨脹,控制和利用所有國家機器迫害的不僅是法輪功,也是在迫害全體中國人民,給中國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全國人民又給帶回到了「文革」式的政治運動中,公、檢、法系統遭到了徹底的破壞,無辜和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受到了空前的迫害,中國在國際上的形像嚴重受損。在江澤民大展淫威的同時,中國各級政府也在脅迫和利用下和江氏集團一起耍流氓,製造大批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冤假錯案。許多政府官員、公安、幹警等在被動和壓力下參與迫害法輪功,同樣也是在幹著助紂為虐的事。許多不明真象的人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謊言的煽動下,誹謗和迫害法輪功,犯下了難以饒恕的罪孽。在大批司法、公安、警察瘋狂迫害正義和善良的同時,必然是邪惡猖獗的日子,現在中國貪污腐敗盛行,各種犯罪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地影響了社會的團結和安定,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是威脅國家和社會穩定的最大因素。大量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財力資源被挪用來支付大批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幹警的加班費和迫害有功的獎賞,和被用來建造許多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而這些資金本可以用來安置大量下崗失業人員,本可以用來解決許多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

    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利用中國政府犯罪,脅迫不明真象的民眾誹謗和攻擊法輪功,已經造下了極大的罪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不變的天理。現在中國大陸天災人禍不斷,許多瘋狂迫害大法的幹部、警察以及家人已遭惡報,或正在遭惡報。「告訴大家,中國大陸上所有發生的一切天災人禍,已經是針對那裏眾生對大法犯下罪惡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災禍就將開始」(《大法堅不可摧》)。所有參與迫害大法的人,不管官多大,不管錢再多,不管躲在甚麼地方,當惡報來時,都要在無休止的痛苦中償還自己迫害大法時所造下的罪惡。在惡報即將來臨之前,還有機會救自己。在那些參與迫害大法的人員中,一些人是違心和不情願地參加的,一些人在迫害大法過程中對大法有了一些了解後,不願再幹了,但迫於上級的壓力,繼續違心和不情願地參加迫害大法。希望這些人能為了自己生命的永遠勇敢地站出來,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如何全面、系統、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地迫害法輪功的罪惡徹底無漏地揭露出來。


    江澤民的滑鐵盧

    文/橫河

    (明慧網2001年7月29日)兩年前中國政府在江澤民授意下開始鎮壓法輪功時,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兩年後的今天,國內的法輪功仍然在頑強的抵抗著世界上最暴虐專制機器的迫害,國外的法輪功越戰越勇,而中共已陷入了自奪取政權以來最難以自拔的泥潭。

    一個精於階級鬥爭玩弄權術鎮壓人民的政權,積幾十年的「鬥爭經驗」,為甚麼這回卻不靈了呢?依我看中共還是中共,也許比以前更蠢更壞。不同的是它這次打擊的對像。

    * 暴力無法消滅的信仰  

    我聽過這麼一個真實的故事:文革期間,一個天主教徒被關起來了,無論怎麼被打罵,他都堅持不懈的向看守他迫害他的人宣傳他的信仰。那是一所以前由法國教會辦的醫院。我在那裏實習的時候,已經是十多年以後了。事實上,這是那裏的人講給我聽的唯一的一個有關那個醫院文革中的故事,也許,那是唯一一個人們認為值得講述的故事。今天,對法輪功鎮壓的殘酷程度和法輪功學員對信仰的堅定和犧牲精神都已遠遠超過了歷史上的任何時期;而鎮壓的禍首江澤民即便在他權力的頂峰也最多可算個小丑罷了。不出三年,人們會把江澤民忘得精光,不管他把「三講三代表」多少遍的寫進黨章甚至憲法;而在共產黨滅亡很久很久以後,人們還會一遍一遍的講述今天法輪功人史詩般的壯舉。暴政可以消滅人的肉體,卻永遠不可能消滅信仰,過去沒有,現在不行,將來也不可能。

    * 無組織和「以法為師」

    積幾十年地下工作經驗和幾十年內鬥統治經驗的中共,以為法輪功也像一般的民間團體一樣,摧毀了組織機構就土崩瓦解了。因此,在7.20及其以後的一段時間,中共狂捕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各地站長輔導員,一時間,判刑的判刑反水的反水,中共以為已穩操勝券,很多人也被中共一時的瘋狂所迷惑,以為法輪功堅持不了幾個月。可是,這可是法輪功,不是甚麼普通的組織。法輪功在組織上有兩大特點,平時好像沒甚麼,這時就開始顯出奇效了。一是大道無形。表面上看,法輪功確實有一定的組織形式,如全國性的研究會,省一級的總站及向下的各級分站輔導站。而實質上,這些站長輔導員只是召集一下集體學法煉功,對煉功群眾並無任何約束力。這就要談到第二點了:以法為師。──每個煉功人的行為只對法負責,而不是對輔導員站長負責。所以在度過最初的休克以後,廣大學員真正進入了「大道無形」和「以法為師」的狀態。他們的行動就完全是根據個人對法的理解去做了。具體體現在整體的必然性和個體的不可預測性。

    當知道了鎮壓的命令直接來自中央,而中央信訪辦又被警察接管會後,天安門就成了他們提出訴求的主要地方。你可以肯定每天必然有相當數量的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煉功打橫幅,你卻不能預測誰會去,這就使防範成為不可能。今天,你在天安門抓了幾個北京高等學府的教師,明天,你會碰到步行幾千里地來「護法」的從不知計算機、行動電話為何物的老農。今天,你動員了濰坊所有的地痞流氓把當地法輪功學員關起來毒打以阻止他們進京,明天,一個來自內地小鎮「得法」才三天的法輪功弟子會手舉「法正乾坤」的橫幅站在金水橋頭。對中共而言,這是一場無法獲勝的絕望的掙扎,其投入產出極不成比例。中共投入的是全國的財力物力警力,得到的是上天安門打坐的法輪功學員也許會減少百分之三十。由於警察都去對付好人了,刑事犯罪率也許會上升百分之三百。而當一個國家動用國家機器去殘害信奉「真善忍」的好人的時候,就等於正式宣布「懲善揚惡」是國家的基本政策,這勢必使民眾的道德水準一瀉千里,這個國家很快就會有滅頂之災。不過,我倒是一直認為這是中共想要達到的主要目標,要想摧毀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沒有甚麼比摧毀她的道德更有效的了。

    * 非「精英」運動的韌性  

    中國歷史上所有的運動,不管是農民起義還是現代民主運動,無一例外的都是精英運動。「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算是中國精英的一大特色了。精英們當然要借助平民的力量,「喚起民眾」就成了最大的問題。由於這項工作的困難,精英運動必須利用一些特殊的時機和與其最終目標毫不相干的口號進行動員。如中共就是靠日本入侵中國這一特殊歷史背景上台的,其早期有效的「擴紅」口號之一是「想吃肉的跟我當紅軍去」。而法輪功則完全不同,從通常的意義來看,法輪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非精英的平民運動。有人說法輪功人不替別人爭權利,其實如果中國人都要像法輪功人那樣敢於爭取自己的最基本權利,共產暴政一天也維持不下去。法輪功已有至少257人被刑求虐待致死,數萬人被關在精神病院、勞教所和勞改營受拷打虐待,他們中間絕大多數是默默無聞的。他們不會被群眾的冷漠失望,因為他們本沒打算去「喚起民眾」(雖然會有這樣的效果);他們不怕默默無聞,因為他們原沒想為此出名;他們不怕孤獨,當他們一個人站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時,一個人被關在黑屋子裏拷打時,他們知道他們不是孤立的,他們知道全世界法輪功學員與他們同在,神與他們同在,宇宙正義與他們同在。

    * 遠離本土的世界化趨勢

    任何一個政治運動都帶有國家和民族的特點,一旦離開了祖國,往往就失去了基本群眾而成為無源之水。中國政府將民運領袖放逐出國而企圖使之自生自滅也可算一毒招了。中共完全失算了的是:法輪功不是民運或其他任何政治團體。法輪功是一個「修煉」體系,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信仰」體系,有一套完整的無懈可擊的「理論」,或稱為「法」,這個「法」本身就具備了超越一切國界種族和民族界線的特徵。中共的鎮壓為之走向世界完成了最後一環:媒體大宣傳。中共的鎮壓如果說在國內至少暫時在表面上還多少有點效果的話,那麼在海外對法輪功的攻擊則沒開始就失敗了。以美國為例,絕大部份非華裔的美國法輪功追隨者是在4.25或7.20以後才聽說並開始練法輪功的。部份地區的美國學員已超過了華裔學員的人數。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法輪功在海外越來越國際化、本土化,中共的「妖魔化」宣傳就越發顯得在粗暴干涉別國內政扼殺別國人民的信仰自由。如果中國領館在美國某城市召開當地華裔人士的反法輪功座談會,當地社區的美國法輪功學員前往遞交請願信被拒之門外,他們於是在門口就地煉功。試想當地的民選官員將會受到選民多大的壓力來支持法輪功,而當地的華人社區會由極少數人的行為背上多大的黑鍋。五十年來,中共多少次把海外華僑當槍使,而一旦用完或惹了麻煩,就立即拋棄,讓那些「海外赤子」任人宰割。大家都知道南加州聖替市市長拒絕中國政府壓力而給法輪功頒發褒獎的事,而人們不一定知道,在遞交給包括聖替市在內的聖地亞哥郡內各城市的褒獎申請上就有相當數量本選區美國法輪功學員的個人證詞。美國的市長們將面對的不是泛泛的遠在中國的人權問題,而是實實在在的當地選民問題,是本國人民是否享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權利的問題。

    在鎮壓法輪功問題上,中共的弦已經繃得太緊了。中共五十多年執政的歷史,甚至建黨以來八十年的歷史上,從沒有一次運動是超過半年的(文革其實是由很多小運動組成的,其間仍有不少相對鬆弛階段),也從來沒有遇到過真正有意義的反抗(近年國內的民主運動除外)。兩年的持續鎮壓,對受迫害的法輪功來說是太長了,但對迫害者來說又何嘗不是呢?對法輪功鎮壓和定性的逐步升級表明了鎮壓的失敗和中共的無奈,也使中共越來越像個失敗者。像這種四面楚歌、疲於奔命、每秒鐘都把弦繃得要斷的日子,中共還能熬幾天?(原載小參考,有刪節)


    腐敗分子是鎮壓法輪功的急先鋒

    文/正大

    (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文革結束後,人們對政治運動給整個民族帶來的危害並沒有進行認真的反思,那些惡劣的整人經驗卻被完好地留存下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人的物慾膨脹,以權謀私,惟利是圖。在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由於缺乏道德約束而衍生出來的毒素不斷地混合、蔓延,在中國大陸形成了一股黑色勢力,江××就是這股黑色勢力的總代表。

    與這個過程相伴,氣功從文革中期開始在社會上普及。在祛病健身的同時,一些正派氣功講究重德。倡導「真善忍」的法輪功自九二年傳出以來蓬勃發展,給人指出了往高層次修煉的道路,代表和展示著一種純淨、平和的精神力量。

    顯然,中國大陸近二十年來在經歷經濟、社會方面劇變的同時,人們在道德上也發生著兩極分化。一方面是普遍的世風日下、官場腐敗和公德缺失,一方面是注重心性和道德的法輪功修煉蔚然成風。這兩種具有完全不同的道德色彩的社會現象是不可能在很長的時間裏毫不相干的。從這個角度看,江××反感、壓制法輪功就不難理解了。

    為了製造取締、打擊法輪功的藉口,江××採取了造謠、捏造證據、栽贓陷害等卑鄙手法。所謂「圍攻中南海」、「香山自殺」、「1400例」、「天安門自焚」等等都是江××精心安排的構陷圖謀。在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江××以黨代政,通過「610辦公室」干預、操控行政與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野蠻的拘捕、勞教、酷刑折磨、株連、洗腦、轉化和關押等等,叫囂「聲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等。針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政策和措施都是極其非法的和不道德的,這暴露了那股黑色勢力的邪惡本質。

    江××盜用「國家」和「人民」的名義利用傳媒大肆進行欺騙宣傳,但對法輪功的鎮壓完全是為了樹立其個人權威、宣洩其個人私憤,並且嚴重破壞了法律的尊嚴和社會道德,已經給中華民族帶來深重的災難,現在的天災人禍就是一個顯著的徵兆。

    可以說,鎮壓法輪功是江××以權謀私、禍國殃民的產物,江××是一個「竊國者」、一個最大的濫用權力的腐敗分子。

    在針對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中,江××充份利用著各級腐敗的政府官員、司法機構、惡警甚至地痞流氓。為了表明對江××的「忠心」,各級政府官員惟命是從。只有這樣,他們才能保住烏紗帽,他們的腐敗行為才可能得到主子的默許,他們才可能進一步為自己撈取更多的好處。

    這些腐敗的政府官員在反法輪功運動中衝鋒陷陣、無惡不作,而這些都是他們魚肉百姓、危害社會的慣常表現。只不過在法輪功學員的大善大忍面前,在其主子的呵斥和威逼下,他們更是狗急跳牆,使出了渾身解數。

    之所以如此賣命,是因為這些政府官員把官職視為命根子,官職為他們貪污腐敗提供了場所。真正清廉正直的官員不會為了職位犧牲良心,因為當官對這些人來說並不意味著可以謀取非分的利益。相反,還得操心,承受各種壓力。所以,廉潔正直的官員不會出於私利苟同壓制法輪功的錯誤政策。只有那些腐敗分子才會為了私心、貪慾放棄良知助紂為虐,卻美其名曰「執行任務」。殊不知,善惡有報,如影隨形。天法豈能為常人的算計、狡詐可以衡量、猜度?

    當然,有人可能對修煉的事情一時難以理解,但是他們畢竟了解法輪功學員的人品和在社會中的真實表現,畢竟會認同做好人的道理。只要有一點兒良知和公益心,都不會忍心幹那些傷天害理的勾當。可惜,不少人為了眼前的私利隨波逐流,甚至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政治迫害。

    在基層上,惡警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犯下累累罪惡。很多警察平時就與黑社會勾結,吃喝嫖賭,敲詐百姓,無惡不作,本身就是社會的大毒瘤。從社會公眾對警察這個職業的一貫反感上,就可以看出這些人可憐的道德素質。這種長期形成的惡劣的行業作風和個人道德的淪喪,使他們對做壞事不以為然。在鎮壓法輪功中,這些惡警實施了殺人、強姦、刑訊逼供、傷害、侮辱等諸多犯罪行為。

    另一方面,惡警打壓法輪功與其經濟利益有很大關係。在大陸南方一個城市,據說一個警察需要花費大約五十萬元人民幣才可以得到一個派出所所長的職位,這還不包括逢年過節要給上級領導進貢的花費。可以想像,這個所長在位期間是一定要收回這些投入的,還要取得更多的回報。當江××說:你這個地方如果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的話,你就下崗吧。這個所長針對法輪功學員是甚麼都可以幹得出來的,似乎法輪功學員合法的上訪行為威脅了它的根本利益。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惡警們千方百計地利用各種機會從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身上詐取、盤剝、盜竊甚至搶奪了難以計數的錢財。

    可見,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不同階層貪官污吏的腐敗行為都得到默許和縱容。所有的腐敗勢力糾集在江××的麾下,在有恃無恐中執行著所謂的「命令」和「任務」,實際是為了各自不可告人的私利。有幾個當官為民的人呢?

    對法輪功的迫害絕不是一場普通的政治運動。實質上,是法輪功的純潔和善良觸動和暴露了邪惡勢力,而邪惡企圖利用自己掌握的權力毀滅人間正義和道德。在法正乾坤的歷史階段,就是要消除不正的因素,避免人類滑入道德墮落的深淵中,天理不可違。

    而且,這其中也涉及人與神的關係問題。人是神造的,神是慈悲的,也是威嚴的。神認為人不好,人就不會存在了。很多參與鎮壓法輪功的政府官員的腐敗行為已經受到調查和懲處,報應已經開始。江××自身都難保,能保得了他們嗎?

    兩極分化,物極必反。在歷史的轉折關頭、在生命的十字路口,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路。奉勸那些行為不檢點的官員趕緊懸崖勒馬,不要冒險與江××邪惡勢力同流合污,真正對正義、對民眾和自己的未來負責。


    700個日子的回顧(2001年7月發表)

    (明慧網2001年7月19日)

    1.1999年4月25日

    兩年前的425,即1999年的4月25日,在中央信訪辦門外、北京中南海的圍牆外面,自發地排起了一長列年齡不一,特徵各異的中國公民,人數上萬。他們是一群以「真善忍」為行動準則的法輪功修煉者,來此向最高領導階層反映他們在天津的修煉者被執法部門的公安人員無端抓捕,毆打的情況,請求最高領導人保障憲法已允諾保障他們的信仰權利。

    僅從他們的外在表現上來判斷,可以說他們是中國百姓中道德最具規範,舉止最為文明的一個整體:自發排列的隊伍秩序井然,安靜平和,他們離開後的地面不留片紙,甚至連維護秩序的警察扔下的煙頭都被他們清掃一淨。理性的百姓們得到了一位理性總理的會見,給予了他們一個理性的答覆後,他們各自散去。事情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在因法律不健全而產生的這一中國特有的政民對話方式的上訪歷史上,可以說這是規模最大、最理性、最平和,也最圓滿的一次上訪,得到了眾多西方媒體的高度評價。從中即可以看出歷經政治運動而公德意識麻木的中國百姓的人性反省,亦可看出歷來以權力治國的政府法律意識的復甦和尊重民主的誠意。一名學者這樣說:「425使我驚異不已。這麼多人表現出來的高度自覺性和犧牲精神,使我看到了中國的希望」。

    2.鎮壓與抵制

    可悲的是,中國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將這場政民良性對話視為對其獨裁權力的威脅,自425事件之後,轉而鎮壓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充份暴露了獨裁者的脆弱,多疑,狹隘,妒忌,專制,凶殘和暴虐。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納粹的法西斯酷刑,文革的挑動群眾鬥群眾,六四的殺戮學生市民,謊言,謠言,陰謀,從1999年7月的大規模逮捕,到2001年2月一手製造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從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式勞教轉化,到掩耳盜鈴式的小學生百萬簽名;從蘇維埃模式的精神病院藥物迫害,到對女性修煉者慘無人道的性虐待,一切邪惡的手段無一不被用來迫害自己的人民。兩年中,已知的因虐待致死的已有193人,其中有年近70的老人,也有不滿一歲的嬰兒;被判長期囚刑的近400人,被送往精神病院的逾千人,被非法強制勞教的過萬。被拘禁的無可計數。

    獨裁者慣用的殘暴曾使民眾沉默。文革的排斥異己政治鬥爭中,國家主席被打成階下囚時,人們沉默了,這場噩夢持續了十年;六四的反腐敗呼聲中,學生和市民躺在了槍彈下,人們閉口了,六四的冤屈掩蓋了十年;然而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卻再也不能使這群修持「真善忍」原則的法輪功群眾放棄良知,對他們來說生命的意義無疑就是回歸崇高的人性。700天中,他們用真誠和善良,平和地而又是堅決地對江澤民發動的這場邪惡進行著抵制,就如同華盛頓郵報所報導的山東濰坊的那位58歲的陳子秀,連續的毆打後幾乎失去知覺,被要求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時,「堅強的搖了搖她的頭」。她因此被迫在雪地中受凍並於2天後死去。黑龍江省小學生臧浩然在被學校要求寫反法輪功作文時,坦然寫上「法輪大法是正法」而被開除學籍。母子雙雙慘死在勞教所的王麗萱孕期中8次去北京上訪,只為告訴政府「法輪大法是正法」。生前在北京工商大學任教的教師趙昕只為向人們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公開煉功被毆打致殘,經過6個月的極度痛苦後去世。黑龍江青年任鵬武只為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真象被呼蘭縣警察謀殺後割除身體器官。他們用生命體現出的偉大告訴了人們真善忍的力量。

    3.承認和支持

    隨著江澤民將迫害,抹黑法輪功的行徑擴大到海外,這場正邪的較量也有了更廣的範圍和更深的意義。在海外,了解了真象的越來越多的政府、機構、組織和善良的人們不斷站到正義的一邊,加入到維護人權、抵制暴政、反對迫害的行列中來,給予了法輪功以極大的支持和讚譽。除眾所周知的法輪功創始人獲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外,僅美加,澳洲便有約300個地區發布公告授予法輪功「法輪大法日」等榮譽。3月14日美國歷史最悠久的人權團體自由之家隆重嘉獎在中國大陸受迫害而為爭取信仰自由進行和平抗爭的法輪功團體及法輪功創始人。法輪功甚至走上了大學的講台。所到之處帶給人們健康和平和。

    4.進一步的呼籲

    本次日內瓦人權會議上17個自由世界國家提議譴責中國的人權問題。然而由於江澤民政權不惜花費利益,逃脫了聯合國人權組織對中國的譴責。中國在遞交給聯合國的人權白皮書上聲稱:2000年是具劃時代意義的一年…見證了中國人權事業上的持續進展。這意味著謊言仍然在世界上堂而皇之地表演,也意味著仍有眾多的國家在良知和利益面前選擇了後者,更意味著將有更多堅持真善忍信仰的人在江澤民暴政下失去生命。

    正如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所說的「我們這一代不僅將要為那些充滿憎恨的言辭和惡人的行為而後悔,還要為那些好人們可怕的沉默而後悔」。沒有甚麼比面對他人的苦難無動於衷而更可怕了。今天已有193位奉行真善忍的生命被虐殺,明天不應有第194位的出現了。邪惡最害怕的就是正義。為此我們呼籲更多的人們加入到支持正義的行列中來共同制止發生在中國的虐殺。因為這也意味著正義在世界上的勝利。


    大法弟子的家屬:迫害不會太久了

    (明慧網2004年7月21日)(明慧記者李華溫哥華採訪報導)一身儒雅風度的張先生來自中國絲綢之路必經之地的一個城市,把自己畢生的才華、精力貢獻給了中國的教育事業。

    三年前,老伴因煉法輪功,去北京上訪後被關進了拘留所,雖然放出來了,但仍是單位領導與公安簽署保證要24小時監控的對像。他和老伴歷經周折,終於辦好了手續,來到了加拿大定居。

    張先生本人沒有修煉,可是他非常支持老伴做法輪大法的事,主動承擔了許多的家務,以便騰出時間讓老伴做好「三件事」;而且他自己有時也和老伴一起參加洪法和講真象活動;難能可貴的是,去年他回了一次中國,他把法輪大法的真象講給了他的親戚和朋友,並把真象資料送給了那些有緣人。

    在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已經持續五年,邪惡的陰雲仍然籠罩著那片大地,許多世人明明知道大法好卻對迫害不敢怒不敢言,更有一些世人仍受謊言迷惑對大法存在偏見,對大法弟子惟恐躲避不及……

    在這樣艱難的時刻,張先生深明大義,默默的堅定的站到了支持大法的隊伍裏,做了大法弟子堅強的後盾。

    是甚麼力量使張先生能夠做到這樣?在7.20五週年的前夕,我採訪了張先生。

    ﹡ 煉法輪功 老伴身體好了

    張先生說,老伴96年開始煉法輪功,她煉法輪功,還是我和她一起去找的。大約從93年起,我老伴就經常生病,最主要的是肺氣腫,又喘又咳,晚上不能睡覺,大半夜大半夜的,在床上靠坐著,不能躺下去;每遇感冒,還要加重,看著她真的很苦。每年都要住醫院1-3次,單位每年要為她花幾千元醫藥費不說,家裏人也得跟著受苦。有一年,我小兒子的對像請了兩週假,來我們家玩,結果時間都花在醫院裏了。大兒媳婦也是,上班挺辛苦,有個休息日,都是去醫院照顧她。所以說她苦,我們也苦。

    96年4月,她又一次住院。出院時,醫生說:「實話對你說,對你這種病(肺氣腫)我們無法根治它。出去後,你找找氣功吧!」

    於是我們就跑到濱河公園去找。那時候,各種各樣的氣功都在這個大公園裏練。找來找去,她就選定了法輪功,因為法輪功修真、善、忍。我也認為真、善、忍好,要是大家都講真、善、忍,這個社會治安甚麼的都好了。

    從那以後,她就天天早晨去煉功。只煉一個來月,她身體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她的精神比我還好。特別經過了三次大消業,不好的東西被李老師徹底清理掉了,一切病象都消失了。慢慢的隨著她對法理理解越來越好,她自然而然的成了輔導員,提錄音機,幫學員錄磁帶,和大家一起學法煉功。

    在打壓前,我們全家都很支持她煉功,看到她煉了功,身體好了,都很高興。

    ﹡ 打壓後 迫害涉及到全家

    人是講現實的,打壓開始後,方方面面的不同意見就來了。家裏孩子說,政府不讓煉,就別煉了。學校領導也這樣說。有一天,老伴跟我說:「我得走,去天安門。」我沒有阻止她,我在孩子面前裝著不知道。我想大法給了她健康,給了她生命,她是受益者,她是做她認為該做的事。後來就抓進去了,家裏的分歧也就更大了。

    學校領導找我談話,也找她談話,學校領導還和公安機關簽了24小時監視她的監管合同,孩子在單位也受到壓力。我自己也是,我出去辦事,就聽到有人在背後指指戳戳說:他就是××中學煉法輪功的那個人的老伴。

    我的大女兒也煉法輪功,她是一所幼兒園的副院長,是教學教研的帶頭人,老師、家長人人都說她好。打壓法輪功後,她兩次被抓被拘留,她被停了職務,開除了黨籍。但是她不改初衷,仍然嚴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任勞任怨,別人有困難,主動幫忙,做的工作比當院長時做得還多還好,每次年終考評,她都是全園第一名。當上面要點到她時,單位的領導、同事都幫她說話,保護她。

    ﹡ 讓更多的人了解真象 迫害就會早點結束

    去年張先生回了一次中國,不僅帶了真象材料、光碟回去,還一家家跑,給親戚、朋友、老同事、給老伴的功友講真象,親自放光碟給他們看,跟他們講大法在國外洪傳的情況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張先生不僅在當地講,還拜訪了在外地的一家家親戚,去給他們放光碟,告訴他們真象。

    當記者問張先生,你在做這些事情時,有沒有怕心?你做的時候是甚麼想法?

    張先生說,我雖然沒有進入大法修煉,可是李老師的《轉法輪》我通讀了,每次新經文我都必讀,真象資料、大法網站我也經常看,所以我知道大法的真象,我知道法輪功好,迫害是錯誤的。

    我回去給國內的人講,我沒有想到怕,我只是想到讓更多的人知道真象,知道的人越多,迫害就會早一天結束,這也是在證實大法呀。

    他們中許多人看了光碟都說好,也有的說:「我們心裏有數」。國外大法洪傳的情況尤其使國內的功友感觸很大。溫哥華學員在中領館前24小時和平請願已經堅持了1000多天了,我把這個光碟給他們看,那裏面有好幾個我老伴的鏡頭,他們看到她身體這麼好,功友看到國外學員做得這麼好,都非常受鼓舞。

    我離開他們時,都跟他們說:記住法輪大法好!

    在加拿大,張先生也是儘量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講真象。張先生喜好太極拳,(一招一式打得有模有樣,)他的周圍聚集了一幫跟他學太極拳的朋友,大都是從中國來的,自然也受中共江氏集團媒體謊言的影響,對大法有許多誤解,他以自己知道的實例給他們講真象。

    張先生說,法輪功有沒有美國的經費支持?這是華人心中一個很大的疑問。張先生以他的學識告訴他們美國政府的開支是公開的,沒有哪個人有權把錢拿出來偷偷的給人的,那些都是造謠;同時告訴他們他所知道的溫哥華法輪功活動經費、資料的費用都是學員自己自願拿出來的事實,清除了他們頭腦裏的疑惑。

    ﹡ 加拿大環境好 更要抓緊講真象

    張先生和老伴都是70來歲的高齡了,他們家務事很多,可是他老伴做大法的事真是不少:每週有一個通宵在中領館前守夜,唐人街洪法點每週兩次,又打腰鼓,又校對報紙,每次大法活動她都力爭參加……除了她自己努力外,張先生的支持也是個很重要的因素。

    對此,張先生說,跟國內比,這裏的環境好多了。在國內給他們放真象光碟時,他們都要把窗簾拉得緊緊的,聲音也輕輕的,看過光碟,知道好,可是心裏還是提心吊膽,生怕被人知道,老百姓那種恐怖心理也是反映了局勢的嚴峻。

    在國外,在加拿大,我們有這麼好的條件,應該做得更好些。所以,我更要支持她,自己多做點家務,使她有時間學法、煉功、做大法的事;她要去外地參加法會啊,我也儘量支持她去。

    張先生自己也為大法做了不少事,幫老伴改稿子、送報紙、做蓮花啊等等。原來他們的女兒對媽媽做大法的事不太理解,現在也改變了,有時幫著送報紙,還非常支持媽媽帶她的孩子去明慧學校和參加其他的大法活動。

    ﹡ 迫害不會長久的 我將來也會成為大法的一員

    當記者問到張先生怎麼看待法輪功受迫害這件事及對前景的看法,張先生說,法輪大法是普世大法,師父都講了,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洪傳12年了,傳遍了世界60多個國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了解大法了。對法輪功的打壓已經五年了,雖然邪惡還存在,但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常人形式訴江也起了很大作用,邪惡不會維持太久了。

    雖然,江想把恐怖主義向國外延伸,收買僑民,像梁冠軍這樣的,還在南非搞槍擊事件等,只是暴露它們最後的瘋狂,說明它們的空虛、無奈,已經失去理智。

    我認為形勢對法輪功是有利的,迫害不會長久的。

    至於對法輪功有如此正確認識的張先生自己為甚麼沒有煉法輪功呢?張先生是這樣說的:

    開始煉功大都是為了祛病健身,我因為一向身體比較好,當時就沒有加入煉;後來打壓了,我想抓了老伴,我在外面還可以營救營救,兩個人都煉都進去了,就沒人營救了,所以就擱下來了。也許是機緣未到吧,頭腦裏還有無神論的影響。但我有善念,我支持法輪功,我想以後還有機會,將來我也會成為大法的一員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6/51070.html


    法輪功真象問答──720論壇

    (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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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彙編:中國勞教所裏的奴工生產(奴工專輯5)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河北高陽勞教所野蠻奴役女性大法弟子

  • 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以奴工生產出口產品

  • 湖北武漢各看守所的奴工勞動和變相勒索

  • 湖南長沙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奴工生產以牟取暴利

  • 勞教所的奴工產品驚現意大利知名品牌網站(圖)

  • 河北高陽勞教所野蠻奴役女性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4月3日)高陽勞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惡警們除了用慘不忍睹的酷刑和精神折磨之外,還用繁重的體力勞動把大法弟子當成奴工。在高陽五大隊有好幾十畝農田,惡警強迫大法弟子每天上大田裏幹活。夏天的高陽特別熱,不幹活都出一身汗,幹警們拿著傘坐到樹陰下看著我們幹活,時不時的喊著:「快點,快點,別不要臉。」派上班長(吸毒犯)專門在跟前看著我們,甚至有的男惡警手裏隨時都拿著銬子。大法弟子大多數都是四、五十歲沒幹過活的機關幹部和家庭婦女,太陽烤的連個草帽也沒有。幹一天活累的腰和兩腿鑽心的疼,惡警一分鐘都不許我們休息。從早上不到八點出工,中午12點收工吃了飯一點出工六點收工。幹活時喘口氣直一下腰惡警就罵,一連在大田裏好幾個月。天氣很冷了,幹警們穿著棉大衣,戴著帽子和口罩,圍著圍巾,圍在火堆旁坐著馬札烤火看著我們。而我們穿著薄毛衣幹活累的渾身冒汗,把衣服都濕透了,因為幹活不能穿厚衣服,在來回的路上凍的直發抖。有一次我實在累不行了,手慢了點,一個姓張的男惡警和一個姓趙的女惡警說我偷懶尖滑,罰我蹲在地上大罵髒話,我的兩腿支持不住了,坐了下去,惡警喊著:「起來,不許坐,老不要臉。」就這樣蹲了好長時間,也罵了好長時間,那個滋味真是說不出的難受,罵夠了又讓我去幹活。在高陽勞教所我被折磨的很瘦,咳嗽的也很厲害,夜裏不能入睡,又怕影響別人,只好長時間呆在廁所裏咳嗽。躺在床上渾身疼的睡不著覺,翻一下身都特別困難,白天還得出去幹活,往往收工回來時有的人連腿也拉不起來了,還得別的大法弟子挽著我們回來。有時回來時碰上有哪裏來採訪的,他們趕緊就把我們藏到一個屋裏,不讓人看見,要不就裝作玩遊戲。

    高陽勞教所為了讓大法弟子給它們掙錢,地裏沒活了就從外面攬活讓大法弟子做。在2002年的冬天,它們讓大法弟子做炮,在四面透風的大庫房裏有好多大法弟子的腳都凍傷了,手指磨的沒了皮,血淋淋的在幹活。為了讓大法弟子多給它們掙錢,訂的任務一天比一天多,元旦也不讓休息。在2003年5月中旬,它們又找來一批串魚食的活,疊出口毛巾,疊飛機上用的手帕等等,除了中午吃點飯,幹滿滿一天,一分鐘也不讓休息,有時晚上加班幹到九點,直到把這批活幹完。2004年春節剛過,他們又從外面找來一批排尖辣椒的活,辣的人直咳嗽,鼻涕眼淚一大堆,一分鐘也不能休息。更厲害的是每年在外面給大法弟子攬挖大溝、挖樹坑的活,這些活在男人裏都是重活,而在高陽勞教所卻把女大法弟子當成奴工為它們幹重活掙錢。2002年的春夏之時,讓大法弟子挖大溝,要坐很長一段汽車,有很多人都暈車,嘔吐不止,到了地方不管能不能幹,每人分寬1、2米,深1.78米,長7-8米的任務必須完成,有好多大法弟子連累帶熱暈了過去,幹警們讓普教給每人灌藿香正氣水,有個叫肖常英的大法弟子因為拒絕吃藥,惡警讓四、五個勞教犯把她按在地上強行灌進嘴裏。收工回到監室有好多大法弟子吃不下飯,身上疼的躺在床上連身子都難翻,第二天每人發兩粒暈車藥還讓出去挖大溝,一個惡警說:「抬也得抬那兒去」。在那裏一天四次打掃衛生洗廁所,給幹警洗廁所洗衣服全用我們自己的洗衣粉(按勞教所的規定是幹警的廁所和洗衣服都是普教的活,它們卻讓大法弟子做,在它們眼裏大法弟子就是奴工)。在高陽勞教所根本不給我們吃菜,中午和下午的菜是每人一勺豬都不吃的帶泥的老菠菜湯或白菜湯(因為嫩菠菜和白菜心只能幹警吃)。要是來了採訪的,它們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讓背叛了信仰的人去端上幹警們吃的肉菜和飯錄像,說那是學員們吃的,錄完相之後再讓她們回去喝自己的(老菠菜游泳,大家給起的名字),因為衛生差,受迫害重好多大法弟子全身長滿了紅疥瘡,鑽心的疼癢,難受至極。

    高陽勞教所是剝奪信仰,踐踏人權,奴役大法弟子的人間地獄。


    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以奴工生產出口產品

    文/湖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4月18日)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強迫被關押者日夜加班奴役生產出口產品。該監獄近兩年都與浙江、江蘇、福建等地商家簽訂多種產品合同。據悉,不少為出口到西方國家的產品。如彩燈即是其中一種。彩燈品種多樣,顏色各異。每條線裝有小彩燈150頭、200頭、300頭不等。每50個2.5伏的小彩燈串連為110伏(美國所用電壓數)而後再並連編製而成。這裏生產的成品還要運往浙江,重新精裝後再運往台灣,台灣老闆才能出口美國。是美國最受歡迎的聖誕節彩燈。(從該監獄出來的大法弟子有小彩燈式樣)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郵編:448200
    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教育科電話:0724-8575505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8/47833.html


    湖北武漢各看守所的奴工勞動和變相勒索

    文/湖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4月18日)湖北武漢各看守所強迫在押人員在監室內進行奴工生產勞動。如襄樊第一看守所要在押人員在監室內生產藥盒和配裝小學生或學前班教學書本。由於刑事犯人員素質極差(吸毒、搶劫殺人、流氓等各種罪犯都有),在生產書本和藥盒時,他們故意將很髒的東西抹在上面,如腳氣上的毒水、血、膿等毒害少年兒童和病人。這一切看守所根本不管。

    看守所還大賺黑錢,奴役勞動不但沒有一分工錢,有的人被關一天反要交20元「伙食費」。日用品如臉盆,草紙,拖鞋(進門就把鞋扔掉,要光著腳)等不許家裏送(家裏只能送錢,且現金由他們控制,在押人員只有一張紙條作憑證),由他們買賣和他們定價。而他們買的最低劣的商品給被關押者卻扣取高出二至三倍的現金。如一塊肥皂,一包衛生紙進價均不足一元,他們要扣除2.5元,十幾塊錢一箱的方便麵他們賣40元等。獄醫只問一句有沒有病(根本沒給檢查)就扣體檢費100元。夏季監室消毒一次要扣該室10元等,平常動不動就扣錢條子。

    看守所警察素質普遍低下,張口就罵,抬手就打,監室內更是打罵成風。不少大法弟子在此遭受嚴重迫害和非人折磨,如貼牆根,犯人用拳頭猛擊心臟,打臉,半蹲姿,冬天用冷水澆身,大法弟子煉功就被戴腳鐐手銬。襄樊第一看守所還有一種土銬,用鋼筋自制上螺絲的銬,是最殘忍的刑具,能把人戴昏過去,惡徒對絕食的大法學員野蠻灌食。這裏是地地道道的人間地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4/47705.html


    湖南長沙監獄強迫法輪功學員奴工生產以牟取暴利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6月21日)據從湖南長沙監獄出來的法輪功學員介紹,他們在獄中被強迫從事長時間手工勞動,沒有8小時工作制,沒有星期天休息,每天被迫勞動時間在13-14小時。做到晚上11點以後是經常的事,甚至做到天亮的事也時有發生(因為勞動時間長,有一個收押中心曾出現過刑事犯人自殘事故。據說一刑事犯人在連續勞動五晝夜沒閤眼,加上高壓電棍所逼之下,用鐵門將左手四個指頭夾成粉碎性骨折)。有法輪功學員要求8小時工作制和星期天休息,就被關進禁閉室。最長的一次被關90天。多人被關。

    現在長沙監獄引進了電子元件加工,經濟效益很好。此電子元件據說是東莞的一家「興龍」電子廠給台灣的一家叫「台達」的公司做,而台達公司又是日本著名企業索尼公司的元件的提供商。

    在此呼籲國際社會、國外公司、企業關注中國監獄侵犯人權的情況,關注在中國發生的這場針對信奉「真善忍」的人群的迫害。日本索尼公司、台灣台達電子公司請注意:你們的在華投資生產出的產品很可能是由在監獄中沒有人權保障的情況下由奴工生產,而且你們的投資很可能被江氏集團用於對法輪功的迫害。這是任何一個正直善良的人所不情願的。不要為這個邪惡集團作惡而提供資金,讓我們共同抵制迫害,維護天賦人權。

    現在長沙監獄仍非法關押有12名大法弟子(截止6月1日)。原來是安排全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在長沙監獄,後因法輪功學員在此堅持煉功,抵制迫害,許多被稱為「頑固分子」的學員被關進小號。他們在小號中又以絕食絕水抵制迫害(長者達10天),2003年4月以後的法輪功人員被轉送常德津市農場。

    ====
    湖南長沙監獄有關責任人員:
    監獄長:耿少雲(主管改造)
    獄政科長:曹新飛(較邪惡)
    教育科幹部:黃英(主抓迫害法輪功)
    教育科科長:姚家斌(主抓迫害法輪功)
    麓峰監區監區長:吳桂香(不明真象,可救)
    一監區一隊:塗幹部(年輕,不明真象,揚言整大法弟子)
    一監區二隊指導員:高理勝(年輕,對大法弟子對他講的真象不相信)
    一監區大隊教導員:黃浩(較強硬,但不會無理智整人)
    嚴管大隊教導員:羅教導(管禁閉)

    湖南省長沙監獄郵政編碼:410007
    湖南省公安廳總機:0731---4590600
    湖南省公安廳迫害大法者責任電話:0731-4590134
    湖南省司法廳:0731---4586415
    湖南省勞教管理局:0731--2275121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0731--4592688
    湖南省政務公開網聯繫方式:(0731)2211410,(0731)2211107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8/50007.html


    勞教所的奴工產品驚現意大利知名品牌網站(圖)

    文/李迎

    (明慧網2004年6月18日)﹝作者李迎,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從2001年12月至2003年10月被劫持在上海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2003年11月底,被勞教所釋放後,在澳洲法輪功學員和澳洲政府及各界善良民眾的幫助下到了澳洲。]

    看到這些美麗的圖片,沒有一個人會把這些可愛的女孩、手中的娃娃與中國的勞教所聯繫起來。但本文所有圖片都是從www.mydoll.it上下載的,這些產品有些正是出自於上海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三大隊。

    三大隊自從2002年6月份左右一直到2003年4、5月,一直在加工這些產品,有些是直接包裝出口到意大利,有的是做一些半成品。

    其中的娃娃是直接運到勞教所來的,都是用大麻袋裝的,共有三種規格的娃娃,大的(如圖一)每個麻袋裝100個,最小的每個麻袋可以裝500個。用來包裝的這些娃娃都是堆在地上,有些因為天熱發霉,都被穿上衣服,表面上根本看不出來裏面的娃娃有多髒。

    這些直接包裝、出口的產品,都有時間要求。勞教人員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從早上7點不到開始幹,正常情況是晚上9點收工。大多數都要幹到11點左右。極少情況(沒有加工任務)提前收工,加班到凌晨的情況也不多。勞教所定的指標是按照10個小時的工作量來計算的,但大多數根本就無法完成。


    圖一

    圖一右邊女孩手中的娃娃,就是三大隊一中隊包裝的,為了按照要求的時間包裝完成這個產品,一直幹到第二天凌晨。

    這樣一個娃娃的包裝程序如下:給娃娃穿上T恤衫、褲子,把腰帶穿在外衣上,給娃娃穿上外衣,帶好頭箍,穿上鞋,從裏到外把全部線頭都要剪掉,把頭髮整理整齊,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顏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乾燥劑,然後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紙盒折好,把這個包裝完的娃娃放在紙盒裏。這樣才算完工。一個人一天的工作量是120個。


    圖二

    圖二左面娃娃身上穿的背帶褲,右面褲腳管上面的補花,全部是手工製作的。首先集中把這三塊布背面放上粘合襯,用電烙鐵燙在黃顏色的底布上,再用鉛筆把蝸牛的兩個觸角畫出來,用三種不同顏色的線把這三塊布按照要求縫在底布上(針腳長度不超過0.5釐米,針腳之間的距離0.5釐米左右,要求勻稱,針腳長短一樣),觸角是用咖啡色的線套回針繡出來。左面褲腳管也是上述的要求,必須成圓弧狀,不能有生硬的感覺。背帶褲的領口一圈也要用線均勻的繡一圈(針腳之間的距離0.5釐米左右)。

    圖二右邊娃娃背帶褲的領口一圈也要用線均勻的繡一圈(針腳之間的距離0.5釐米左右)。


    圖三

    有誰能想到這兩個天真爛漫的女孩不僅手中的娃娃是奴工產品,連她們倆戴的帽子、穿的褲子也是勞教所生產的!

    圖一左面女孩褲子的右褲腳管貼的花,也是一針一線繡上去的,要求是不能看到針腳、不能有毛邊、花不能有一點點歪、不能有稜角。勞教所只是負責繡花,生產的是半成品。

    兩個女孩戴的帽子,上面的花也是勞教所完成的,而且在帽子上還要用線挑繡一圈,要求不能繡到帽子的襯裏。

    旁邊的毯子上,帶煙囪的小房子也是勞教所完成的,是半成品,有7塊布組成,每一塊布都要按順序繡到底布上。

    兩個女孩穿的裙子上面的花和房子都是勞教所負責繡製的,半成品。

    包裝女孩手中的娃娃程序如下:穿褲子(褲子上的商標一定要在後面),穿裙子,戴圍裙,穿鞋,剪線頭,整理辮子,戴帽子,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顏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乾燥劑,然後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紙盒折好,把這個包裝完的娃娃放在紙盒裏。這樣才算完工。一個人每天的工作量是120個。


    圖四

    圖四,女孩腳前邊的草莓包,這兩面上面都是用線繡的,完成後是菱形塊,有凸凹感。要求每條線不能有一點彎、針腳均勻。


    圖五

    坐在椅子上的玩具熊所穿的褲子,右褲腿上面的補花,是勞教所負責繡製的,半成品。


    圖六

    後面的娃娃(左)身上穿的裙子,太陽花是繡上去的、並且用線把藍色的前圍兜底邊、領口都繡了一圈,要求針腳勻稱,不能超過0.5釐米,不能看到線頭、接頭。頭花也是勞教所生產的。

    包裝程序:穿褲子(要把褲子拉好,不能露出娃娃的腿)、穿鞋(鞋的上面是白色的襪子),把襪子口向下翻兩圈,穿裙子,帶頭花(要求繞兩圈),剪線頭,整理辮子,把穿好衣服的娃娃放在白顏色的布袋上,在娃娃的臀部下放上乾燥劑,然後再套上透明塑料袋,再把紙盒折好,把這個包裝完的娃娃放在紙盒裏。這樣才算完工。一個人的工作量是120個。

    頭花的橡皮筋彈性很小,又要匝兩圈,一天下來,拇指和食指都是又紅又腫,第二天還要繼續做,最後手指開裂、出血。


    圖七

    圖七圖片上所有娃娃穿的裙子上的補花,都是勞教所繡製的,領口一圈、圍兜底邊一圈也要用線均勻的繡一圈(針腳之間的距離0.5釐米左右)。包裝程序和強制的工作量要求同圖六一樣。


    圖八

    圖九

    這些娃娃身上穿的衣服上的蝴蝶以及蝴蝶飛過留下的痕跡,都是由勞教所負責繡製的,要求是不能看到訂蝴蝶的線,蝴蝶飛過留下的痕跡要均勻,不能有稜角。


    圖十

    這個娃娃的包裝程序已經在圖一中說明了。

    這個網站刊登的圖片只是我們在勞教所裏生產產品的一部份,除此之外還有與之配套的單獨包裝的衣服、書包等。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8/49611.html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57.html>


    明慧彙編:謊言欺騙掩不住 累累罪惡必昭彰(北京專輯2)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一)

  •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二)

  •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三)

  •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四)

  •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一)

    文/大陸大法弟子 龔成喜

    (明慧網2004年1月30日)編註﹕大法弟子龔成喜(男),25歲,原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班長職務,是正直善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迫害中遭學校除名。

    龔成喜於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曾兩次被送進「集訓隊」迫害,一次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長達兩年的迫害中,惡警使用了各種野蠻手段,比如罰站、罰蹲、電棍電擊、強行灌食、不讓睡覺等種種酷刑妄圖逼迫他背叛信仰。作為所裏的被「攻堅」(重點洗腦)對像,兩年中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而不動搖,是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劫持的最堅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龔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團河勞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惡鑽空子,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 * * * *

    我從小體弱多病,青少年時代飽受了病痛和絕望的身心煎熬,比同齡人更深地體味到了活著的艱辛,精神壓力很大,在憂鬱無助中沒有了生活的信心。 98年我接觸到法輪大法(法輪功)並很快開始修煉實踐,在短短的半個月內就收到了令人興奮的奇效:病痛感消失了,整個人從靈魂深處脫胎換骨,逐漸變得健康、樂觀。按照真善忍的原則為人處事,使我在學業、人際關係、個人修養、心理素質等諸多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得到了老師同學及親朋好友們的普遍稱讚。

    法輪功給我這樣的青年帶來的是好好活著的勇氣與希望,使親朋好友們不再因我的痛苦而痛苦,同時給了我為社會創造價值的優秀條件。

    然而,99年4.25後,我卻受到校方不准向他人介紹法輪功、撤銷班長等學生幹部職務、選擇修煉還是上學等無理威脅,給我的正常生活和學習帶來許多麻煩。

    99年7.20後,我們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量守法公民,在一夜之間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用國家恐怖主義的暴力手段欲將我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使無數法輪功修煉者的生存條件面臨極大危機,使多少無辜的家庭家破人亡。

    99年暑期過後,校團委將我父母從新疆叫到北京,以中斷學業要挾二老逼迫本人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在種種毫無道理的迫害和冤屈下,我選擇了向政府請願、上訪,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造謠和鎮壓,還給我們煉功的合法權利。

    1999年10月底我在向政府上訪的途中被便衣抓到了天安門分局,在審訊室內,警察強行給我戴上下背銬、罰站馬步、用膠皮棒猛抽我的臀部……使我在劇痛中汗流如雨,手銬嵌進了肉裏。當晚,我被校方接回後,系黨委、校團委對我施以高壓,禁止我繼續行使公民上訪、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合法權利。為能夠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被迫於第二天晚上流離失所,一個月後回校,被逼休學一年,由父親接回家鄉。

    由於江政權在全國範圍內搞恐怖的消滅法輪功運動,家鄉的煉功人也被判刑勞教、電話監聽、人人表態過關、株連親屬等等,家人十分恐懼,只好將我送到了一個偏遠的鄉村親戚家躲避。但在那裏,環境也十分緊張,到處抓人,親戚們整日提心吊膽。

    2000年7月22日,我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警察連拖帶打地推上了警車,並在警車內揪著我的頭髮施暴。後來,我和其他上百名煉功人被押到另外一個公安局,兇惡的警察強迫我們每個人照相,手掌摁手印。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將每個法輪功修煉者記錄在案,以便採用各種方式使所有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無法上學、無法工作、無法有正常的社會交往和家庭生活,被非法關入拘留所、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遭受酷刑、強體力勞動及精神折磨,失去生存條件,從而迫使他們放棄修煉法輪功。那一次在公安局我被非法關押了48小時,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手續。並且被罰站連續好幾小時,直到近乎癱倒。晚上被扔進沒有床的小號內,不准睡覺,更不准煉功,否則就要被毒打。

    2000年9月休學期滿由父母送回校,校方因我「復學申請」中「認為和平上訪沒罪」不合「要求」而遲遲不予復學。以致本人遭到父親的棍棒毒打,好端端的家庭被無法無天的迫害正義良知整得雞犬不寧。父母自知無力向江澤民講理,為了圖自家的一時安逸,就把所有冤恨撒在我的身上,逼我出賣自己的良心。這種悲劇在7.20之後的中國大陸是屢見不鮮的。在殘酷的系統的國家恐怖主義鎮壓下,無數的家庭破裂,無數人流離失所。

    2000年10月,我陪同父母去天安門廣場遊玩,在我們一家上天安門城樓前,警察逼父母辱罵法輪功才准上城樓。

    2000年12月20日,本人在北京大學分校和平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分校七八個保衛人員發現並當眾毆打後送北京昌平公安分局看守所拘留。剛到看守所的頭兩天,我的一條腿便被犯人打得淤腫,一個多月不能正常走路。同號的另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經常被扒光衣服,變態的數名犯人竟將牙刷捅進他的肛門尋開心,並經常對他用各種變態流氓方式進行凌辱。

    在非法拘留、白天被罰長時間坐板、晚上凍得無法入睡、一個多月不准洗漱、每天吃拉得咽喉生疼的窩頭等不公正對待下,我開始絕食表示抗議,三天後,警察對我強行灌食。他們派犯人將我反架著胳膊硬拖了幾十米,使我的胳膊幾乎被弄折,鞋也拖掉了,直到寒風刺骨的門口被摁倒在地,由一名警察邊罵「插死你」邊使勁往我鼻孔裏插橡皮管,強行注射進一碗水沖奶粉或玉米糊,完後快速扯出橡皮管,使我的鼻膜受到很大刺激。沒有任何消毒設施和必要護理、甚至連犯人都可以幫助灌食。有一次,同號的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絕食被摁在地上插管時抗議:「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警察穿著皮鞋照他的頭猛踢,導致眉骨處長時間瘀血……

    在那裏,我們被野蠻剝奪了和平抗議的最後方式──絕食,而遭受了更大的灌食摧殘。十幾天下來,見過我的人都說我已嚴重脫相,那時除了呼吸外,我幾乎已沒有力氣,身體極度虛弱。而這一切,相信警察通過監控器看得是清清楚楚,但我仍每天被罰長時間坐板,晚上睡在寒風陣陣的靠門口的水泥地上,伸不開腿,翻不了身。

    (待續)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二)

    文/大陸大法弟子 龔成喜

    (明慧網2004年1月31日)編註﹕大法弟子龔成喜(男),25歲,原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班長等職務,是正直善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迫害中遭學校除名。

    龔成喜於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曾兩次被送進「集訓隊」迫害,一次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長達兩年的迫害中,惡警使用了各種野蠻手段,比如罰站、罰蹲、電棍電擊、強行灌食、不讓睡覺等種種酷刑妄圖逼迫他背叛信仰。作為所裏的被「攻堅」(重點洗腦)對像,兩年中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而不動搖,是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劫持的最堅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龔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團河勞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惡鑽空子,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 * * * * * *

    (接上文)2001年1月22日未經任何審判質證程序,我被一女警察宣布判勞教一年,我問她判我的法律依據是甚麼,她支支吾吾說你自己查去,我就拒絕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1月23日(除夕)凌晨,昌平看守所將我和另外四名法輪功修煉者銬上警車,押至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大興區團河勞教所附近)。剛進調遣處的大鐵門,一、二十名腰挎警棍、手銬,手拿七、八十釐米長劈啪作響的電棍的警察站兩排將我們夾在中間。一人厲聲稱我們為某教,並強令我們服從命令,逼迫學員:從今以後站立、行走不許抬頭,必須低頭看腳尖,兩手放於腹前;蹲(用於點名、等候吃飯、跟警察談話等)要雙手手指交叉抱後腦勺下蹲,兩肘放於兩大腿裏側,頭扎到褲襠裏,絕不許抬頭,(被警察叫去時,首先要高喊:隊長好。然後在警察面前這樣蹲著。否則就是抗拒改造,要被電擊)。走要碎步走直角。如果有人稍敢不從,這群惡警便上來瘋狂電擊、踹打學員。男女學員分開後,惡警逼學員念規範,並強迫寫「在勞教所期間不煉功不傳功不絕食不自傷自殘」的保證書,每位學員都被強制寫,不寫就電,打罵,摁著手寫……

    我被分到二中隊二班,每名法輪功學員都被警察指派一至二名「包夾」(即由非法輪功人員的勞教者充當),不許我們相互說話,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剛去的幾天,我們被強迫每天從早到晚戶外練隊,三九嚴寒,一站就是幾小時,還得高喊侮辱人格的「報告詞」(每天吃飯前要喊報告詞、回答警察問話要先喊報告詞、練隊要喊報告詞,睡覺前還要喊報告詞),強迫唱改造歌,遇著警察必須抬頭高喊:隊長好,然後立刻低頭。打飯、上完廁所甚至被警察辱罵電擊後必須高喊:謝謝隊長。到了晚上強迫我們背勞教規範,背不會每天深夜12點多才讓睡。

    幾天後,開始要我們勞動。即徒手往木製的一次性筷子頭上裹一層紙,紙上印著「已消毒」,事實上極不衛生,患有傳染性肝炎、性病的勞教人員都必須幹,幹活前從不讓洗手,一屋40人左右擠得滿滿的,筷子堆得地上、床上到處都是,滿屋子木頭屑。(調遣處衛生狀況極差,如:每天早、晚洗漱大便時間只有幾分鐘,常常剛蹲下就被警察叫罵著出去排隊;長期不讓我們去洗澡,直到發現大量勞教人員身上都是蝨子,才讓洗了一次澡,而那次也是將幾十人一起哄進只有一兩個水龍頭可用的澡堂洗了幾分鐘;2002年夏,調遣處爆發流行性肝炎;……)

    調遣處為最大限度的從勞教人員身上榨取利益,已到了幾乎瘋狂的程度:我們包筷子的規定任務是每人每天7500根至10000多根,從早晨6點起床開始不停地幹到夜裏12點還完不成,除了難以忍受的腰酸背痛之外,還要受到警察、普教的辱罵、毆打。在調遣處的一個多月,幾乎天天如此。班裏幾名上了年紀的法輪功學員刀萬輝、楊巨海、李學良、陳經建、賈林等因眼花、手腳動作已快到極限但仍完不成任務被隊長強令到滴水成冰的戶外坐在水泥地上幹活達數小時,還完不成就剝奪他們的睡眠時間,通常只讓睡三、四個小時。

    法輪功學員徐化全(外語翻譯,碩士,30歲左右,在分局被警察滅絕人性地用煙頭燙掉一個乳頭)因拒絕超時超體力的迫害性勞動,被二中隊周中隊長用三根電棍電擊後,又24小時全身捆綁在床板上,命令包夾不讓他睡覺,以逼寫檢查。看守徐化全的普教被特許吃小灶,加上隊長背後撐腰,便肆無忌憚地辱罵、折騰徐。為了不讓徐閤眼,普教用橡皮筋猛彈他的眼睛、面部,令他痛苦不堪。我據理質問周中隊長為何不讓人睡覺時,周反倒說我在「對抗政府」。

    同時,我們還被調遣處強制洗腦,調遣處於2月在大批隊長的電棍包圍下,強迫幾百名法輪功學員集體觀看給法輪功造謠的錄像,並要求寫認識。天安門自焚事件在《焦點訪談》播出後,我們除每晚被強行組織觀看外,還要寫認識。

    2001年3月1日,我被從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押至北京市團河勞教所二大隊。團河勞教所的主要任務是使被抓進去的法輪功學員轉化(即通過長期高強度強制洗腦、精神強姦,用不讓睡覺、電棍、毒打、體罰、精神刺激等手段強行使學員改變信仰,寫出辱罵法輪功和擁護XX黨的「四書」,並被勞教所逐一錄念轉化書的像,人為地把XX黨和法輪功對立起來)。

    同時在國內、國際社會上給法輪功進一步造謠、給鎮壓有理製造卑劣的藉口。在警察蔣文來、倪振雄、王華等的唆使下,對我等不放棄法輪功的修煉者,除每天至少坐18個小時的兒童椅、被瘋狂洗腦、中午不准和其他犯人一樣睡覺、晚上比正常睡眠時間晚4個小時即凌晨2點左右才能休息(早6點之前起床)外,還對我們每人進行了連續十多天的熬夜,晚上最多時只能睡半小時,通常是整宿不讓閤眼,剛一打盹就被輪流值班的犯人推醒。那段時間我被折磨得幾乎精神崩潰,骨瘦如柴。

    犯人們在隊長的授意下,可隨意串班,殘酷毒打體罰虐待污辱不放棄修煉者。我在班裏被施以高壓強制罰蹲數天,每天連續蹲18個小時以上,不准坐、起、挪動,僅有的兩三次上廁所時間還要打報告,要看看管犯人的臉色。當然,這一切若不是警察支使,他們是不敢幹的,因為按勞教規定這樣做會被警察肆意延期。

    幾天後我痛苦萬分,腿腳嚴重腫脹,鞋早已穿不進去,已不能行走。警察不但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折磨刺激我。在班裏,幾個犯人圍著我念栽贓法輪功的勞教所內部材料進行洗腦,我捂耳朵不聽,說這是造謠,他們一群犯人便強行抓住我的胳膊,按住我,逼著我聽。(有一次撅我的手指,差點就折了)。我奮力掙脫,他們就使猛勁抽了我十餘個嘴巴(他們曾因我駁斥謠言而抽得我嘴角流血),並用掌瘋了似的拍我的頭;又一犯人抓著我的頭就往牆上撞;另有犯人使重拳猛擊我下巴,打得瘀紫……這種為強制法輪功修煉者接受洗腦的赤裸裸的暴力在隊裏時有發生,而值班的警察們個個不聞不問。

    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整個160餘人住的筒道刷廁所、掃垃圾等髒累活全是他們幾個的。警察倪振雄說這是因為「沒改造好」 ──他們要把所有信仰真善忍的人改造成背叛信仰、出賣同修、出賣師父的人。如果我們不從,他們就對我們百般虐待和折磨,還說出種種這樣無恥的藉口。

    二隊警察王華常利用自己值夜班的時間找我談話,凌晨3點半才讓我睡一兩個小時。在其縱容下,六班犯人常當著他的面體罰、威脅我。2001年4月,我調至五班,犯人李某積極「幫教」強迫熬夜,常對我動手動腳,當面惡毒攻擊法輪功以刺激我,並無故辱罵我,我向王華反映,王華反而縱容、唆使迫害。2001年5月,二大隊每天給全隊人員上課,內容為由警察念栽贓法輪功的材料。我拒絕參加並絕食抗議,王華故意讓一天未進食的我外出幹體力活,並寫材料給我造謠,說我抗拒改造。2001年6月,我被非法24小時捆綁在集訓隊期間,王華親臨現場,示意看著我的普教要進一步施暴。這是後來這名普教告訴我的。

    (待續)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三)

    文/大陸大法弟子 龔成喜

    (明慧網2004年2月1日)編註﹕大法弟子龔成喜(男),25歲,原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班長等職務,是正直善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迫害中遭學校除名。

    龔成喜於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曾兩次被送進「集訓隊」迫害,一次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長達兩年的迫害中,惡警使用了各種野蠻手段,比如罰站、罰蹲、電棍電擊、強行灌食、不讓睡覺等種種酷刑妄圖逼迫他背叛信仰。作為所裏的被「攻堅」(重點洗腦)對像,兩年中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而不動搖,是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劫持的最堅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龔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團河勞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惡鑽空子,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 * * * * * * *

    (接上文)2001年4月,有外國記者要來團河勞教所參觀,全所上下開始統一行騙:每班都必須反覆收看團河內部製作的錄像:答外國記者60問,強令學員統一口徑,欺騙媒體,其赤裸裸的瞎話令人咋舌。如問到這兒是否打罵虐待勞教人員,必須答沒有;法輪功人員不准說是因煉功被抓,必須說是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教;問到這兒吃得怎麼樣,要答每月每人多少麵、油、肉、菜……純是騙外國人的鬼話。除此之外,每名未轉化學員均被威脅不准「胡說」,否則「後果自負」。

    警察倪振雄開會揚言:若有記者問話,不能說在看守所挨過打,更不準說有調遣處這個地方。

    當天,記者到了東樓一層的三隊,而三隊早已將不轉化人員和不理想人員幾十人轉至集訓隊北邊的平房,因此採訪人員看到的只能是事先安排的演戲了。每當有外界參觀採訪時,勞教人員的伙食就變好一天,而且當天取消例行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公開體罰,代之以打球。參觀的剛出大門,馬上又開始體罰。

    順便一提,團河勞教所欺騙外界參觀採訪的手段是層出不窮但又非常卑劣的。比如,投入大量資金改觀勞教所的硬件設施以掩飾實質的瘋狂踐踏堅持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基本人權的罪惡。為了向外界粉飾其「文明」,近期有「勞教人員分級處遇」的措施出台,將勞教人員分為五個級別,最高級別甚至被許諾早餐牛奶雞蛋、午餐一葷一素,可試工、試農、試學,週末放假。事實上,能享受這種尚未實行的、被官方媒體大肆渲染的待遇的勞教人員只是很少的一部份,而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均被劃為最低的一級,屬嚴管,仍得被高壓洗腦、熬夜體罰、送集訓隊、關小號、捆綁、吃窩頭、不准採買食品甚至日用品等等。而這些殘酷折磨卻被新的措施巧妙地掩蓋了。

    迫害場所集訓隊、攻堅樓向來是不對外開放的,而所有敢說真話的法輪功修煉者從來不讓參觀人員採訪到。因此,官方的報導純粹是欺騙。對拒絕放棄法輪功的人員來說,團河勞教所就是「人間地獄」。

    2001年5月27日,為抗議喪心病狂的洗腦和長期不准睡眠,我再度絕食,在沒有得到警察任何回覆的情況下,於當天下午被倪振雄、趙隊長強行架到集訓隊進一步迫害。

    集訓隊是一個全封閉式的獨院,裏面陰森恐怖,專門酷刑迫害堅定信念的法輪功修煉者。其令人髮指的暴行別說外界記者、參觀者絕不准入內採訪,就是勞教所的警察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這裏面用鐵籠子關押人。每天24小時都有十幾名勞教人員值班。裏面的人就像動物一樣被關在籠子裏。相互間都不允許說話,沒有任何的自由。劫持我去的當天,一名叫李代義的嫖娼犯人當著集訓隊大隊長、護衛隊大隊長兼管理科科長劉金彪和管理科科長任寶林的面猛抓我的下身,使我痛苦不堪,而劉和任不但視而不見,且命令犯人用多根帶子將我全身24小時牢牢捆綁在床板上,(連續捆綁了一個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規定連續使用戒具不得超過7天)塞進悶熱狹窄的禁閉小號裏。小號長2米左右,寬1.5米左右,整天不見天日,不准起身洗漱、更不準洗澡,連小便都只給解開上身繩坐著進行,便完馬上捆綁,時值天氣炎熱,除了飽受不能翻身、內臟擠壓、絕食絕水、死一般的寂寞的巨大痛苦外,我的身上還長滿了痱毒,後背、臀部已開始潰爛。在這種情況下,每天還要被如死囚一般五花大綁強行拖出去用橡皮管從鼻孔插到胃裏灌食,每次皮管插到鼻粘膜處,我都痛苦得淚如雨下。而犯人李代義常當著警察的面惡意將已插入我胃裏的皮管來回抽,使我劇烈嘔吐,幾近窒息。五六天後,我的一個鼻孔內就因粘膜處被反覆插管刺激而嚴重腫脹了。同被捆綁的法輪功修煉者武軍,因抗議勞教所非法延期半年而絕食。在警察劉金彪的唆使下,普教李代義、宋萬軍、李鵬等每天早上4點將武軍拖出屋,用繩子綁住他的胳膊拉拽著猛跑,武軍不跑,被他們毒打得渾身青紫。當武軍要求上醫院驗身時,劉金彪公然說:「你皮肉嫩,一碰就黑」。在警察的縱容唆使下,普教經常不准武軍上廁所,普教李鵬給綁在床板上的武軍「拿麻」(長時間按住大脖筋,一會兒人便會休克),導致武軍不省人事;他曾使猛勁將武軍一個耳光抽倒在地,並以此為樂……從2001年5月至7月,武軍被連續活活捆綁了三個月!僅僅因為他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

    (待續)


    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四)

    文/大陸大法弟子 龔成喜

    (明慧網2004年2月2日)編註﹕大法弟子龔成喜(男),25歲,原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班長等職務,是正直善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迫害中遭學校除名。

    龔成喜於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曾兩次被送進「集訓隊」迫害,一次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長達兩年的迫害中,惡警使用了各種野蠻手段,比如罰站、罰蹲、電棍電擊、強行灌食、不讓睡覺等種種酷刑妄圖逼迫他背叛信仰。作為所裏的被「攻堅」(重點洗腦)對像,兩年中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而不動搖,是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劫持的最堅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3年龔成喜堂堂正正走出北京團河勞教所;同年8月不幸被邪惡鑽空子,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 * * * * * * * *

    在武軍和我絕食期間,北京市勞教局管理處的某處長曾來視察並怒斥我。沒兩天,團河勞教所、調遣處便合夥對我們採用了滅絕人性的填鴨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這天,犯人們架著我來到集訓隊一間陰森恐怖的小屋裏,從調遣處專門來了一個姓申的警察帶著一個膀粗腰圓的犯人,屋裏已有包括團河的莊許洪副所長、警察劉金彪、警醫肖政在內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幾名犯人(李代義等)在床邊圍了一圈。當時幾名犯人將我抬到床上摁住,用繩子死死地捆在床上,由幾個人分別按著我的腿、胳膊和胸部。肖政用聽診器聽聽我的心臟說:「沒事」。然後有人捏住了我的鼻子使我不能呼吸,那個膀粗腰圓的犯人用兩拳猛頂、鑽我的兩腮,逼我張嘴,另有人開始拿鋼勺撬牙,劇痛和幾近窒息中,我感到血腥味充滿了口內,非常的痛苦。牙撬開一點縫,他們立即將鋼勺捅進嘴裏抵住上下牙開始往嘴裏灌流質,並將嘴捂上。由於我掙扎著呼吸,流質馬上憋進氣管,鼻子又被捏住,我當時感覺已快窒息且神志不清,只看見一個個面目猙獰的腦袋湊在眼前……當天下午,劉金彪令犯人將我架到小院又用此獸行對我灌了一次,當時所教育科還來了一名警察用攝像機錄下了灌食全過程。灌完食,我的兩腮被頂得嚴重充血腫脹達一個多月。劉金彪對此解釋說這種灌食方法很科學,新安勞教所灌了幾個老太太都沒事。

    在被野蠻灌食前後,我問所長莊許洪為甚麼對於二大隊打人的事不和我談就灌食?為甚麼不讓人煉功?為甚麼用這種殘忍方式灌食?他說,沒甚麼可談的,這是對你的「革命的人道主義」。並強令我寫保證,我不答應。兩三天後的一個白天,被劉金彪派來看著我的普教宋萬軍、徐錚、王爭、黃瀠濤等突然關上門窗,對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施暴:他們無故對著我辱罵法輪功,寫辱罵法輪功的紙條往我的身上、臀後塞,羞辱我,刺激我。並由幾個人摁住我被捆的手寫「保證書」,我大聲喊叫著不寫,驚動了一名叫徐建華的集訓隊警察推門進來。我請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看到了施暴場面卻說:我和你又不認識,你衝我嚷甚麼。(事實上,他一直主抓管教工作)說完揚長而去。宋萬軍等普教頓時變本加厲,關嚴門窗,用圓珠筆在我身上腳上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並用圓珠筆尖猛杵我的腳心、虎口,將我的手指塗滿只有警察辦公室才有的印泥強摁在侮辱紙條上……折騰了幾個小時。當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張建林的普教被調過來值班,他一進門就高聲罵娘、衝過來猛抽我的耳光,說我讓他又值上班了(事實上,普教們十分願意值班,因為值班可加分、提前解除。特別是幹得讓警察滿意的),並瘋了似的用重拳猛擊我的下頦,擰我的腦袋。以後的幾天,他們幾乎天天凌辱、毆打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甚至每次必撕爛我的外褲、內褲流氓侮辱……因天氣炎熱又長期不准我起身洗澡,在他們撕爛內褲施暴後,身上的異味招來群群蒼蠅在我的小便頭上叮爬,他們卻視而不管。在身心極度痛苦的這些天中,我曾問劉金彪為甚麼往我身上貼污辱性紙條、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他回答說:這種方式不是集訓隊發明的,別的勞教所早就有。在被連續捆綁的過程中,雖因前段絕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虛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卻只許我吃窩頭、鹹菜,不讓正常採買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紙等;除此之外,還經常剝奪我的睡眠時間,強迫我聽誹謗法輪功的造謠材料。這些,就是團河勞教所的「為你們好」、「革命的人道主義」。

    2001年9月4日,是我禁閉10天、集訓三個月的記大過處分(只因絕食抗議不讓法輪功修煉者正常睡眠,毆打、體罰、辱罵法輪功修煉者和要求煉功)到期的日子。當天,劉金彪要我寫一份「集訓總結」,我便寫了:普教宋萬軍等人對我一再實施暴力時所使用的印泥、法輪功創始人畫章等都只有在隊長辦公室甚至教育科才有,不知憑他們的勞教人員身份是如何拿到這些「違禁品」的?劉金彪看後惱羞成怒,立即將「總結」撕了,叫我「滾蛋」,並威脅說:「你要是不想走,延長你的集訓期還不是填張表的事!」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我被關押在集訓室的鐵籠子裏,在那裏,我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每天被強迫抱膝坐板(連盤腿坐著都不許),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從早晨起床坐到晚上睡覺。每天吃難以下咽的窩頭鹹菜或沒有一點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時常被拉到警察辦公室強迫洗腦、觀看給法輪功造謠的錄像,還要寫認識,經常因拒絕轉化而被警察吼叫怒罵或暴力威脅。壓力巨大。在這期間,家裏給我郵來一封家信。按照中國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52條的規定,「勞動教養人員的通信,不檢查。會見家屬時,不旁聽」。但是集訓隊警察劉金彪、徐建華、張宜軍不但私拆我的家信,而且揚言要開一個全隊大會,當眾念信。對於有關於法輪功的正面消息,勞教所在上級授意下,不惜踐踏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封鎖。如普遍開拆、檢閱法輪功學員的私信,監聽每位法輪功學員同家屬的電話;將法輪功學員手中的法輪功材料,有關於宗教、信仰、預言等方面的書和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留的通訊錄、法輪功學員的日記等一律視為「違禁品」,每隔幾天便有護衛隊警察「清監」,一經查出,輕則沒收,重則延長勞教期、送集訓隊迫害。警察在搜身時,好幾次都要求我當眾脫下內褲。

    劉金彪、張宜軍等警察常把我單獨找到辦公室給我洗腦施壓,逼我抄污衊法輪功的造謠材料;威脅我說:「電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電棍逼我們在烈日下長時間一動不動站立,我支持不住暈倒在地,他在一旁嘲笑羞辱法輪功,而普教李代義當著其面惡意將水洒了我一身。警察全然不顧我們的信仰自由和肉體承受,一味施加恐怖的壓力,野蠻踐踏法律和基本人權來逼迫我們放棄,以完成所謂的「轉化任務」,拿到高額獎金。據悉,警察轉化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不僅會得到千元的專項獎金(幾乎相當於其一個月的薪水),還能得到升遷的政治資本。有一次,我被警察叫到辦公室訓斥,恰好管財務的一名年輕女警察在場,集訓隊的一名男警察問她:「怎麼還不發獎金啊?」她露骨地說:「那你們趕緊轉化(法輪功)啊!」

    在團河勞教所,警察利用普教來虐待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普教做了警察想做卻礙於身份不大好公開做的事,且達到了警察的目的,那一定會被許諾提前好幾個月解教。反之,若哪個法輪功修煉者煉功、甚至說話,值班的普教就會遭到訓斥,甚至更慘。比如普教李代義,此人因嫖娼被勞教3年。勞教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從他入所以來,積極參與毒打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邀功請賞,用不知從哪兒學來的可謂殘酷至極的「整江姐」的手段迫害了不知多少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從法輪功班的班長到集訓隊值班大班長,到最後被減期半年釋放,無不是踏著法輪功修煉者的巨大痛苦換來的。據我所知,他用繩子捆綁過不知多少名學員,拿鐵鎖砸法輪功學員楊樹強的頭,打傷法輪功修煉者劉興杜的胸部,用膝蓋撞傷我的肋部,等等暴行,都是在警察的暗中支使下出台的。在勞教所裏這樣無法無天,按規定早該延期一年,可李代義卻在充當邪惡打手中多次獲「勞教所(局)嘉獎」而提前半年釋放。正如一名曾對我施過毒手的普教後來告訴我的那樣:沒有隊長(警察)發話,誰敢打啊?上次對你,隊長對我們說:「幹甚麼吃的,某某某是怎麼轉化的?(在殘酷迫害中被迫轉化的)」。所以我們才打。

    2001年7月,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的交勞教所保管的貴重衣物被當時的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私自賣掉,有幾千元的羊絨大衣等等。其中就有我的一件一百餘元的休閒上衣。2001年10月,部份受害學員曾向副所長莊許洪公開提到此事,莊承諾,一週之內協調解決,結果到2002年12月19日我臨走時,還沒解決。

    2001年9月至11月,我在七隊、五隊被不停地洗腦迫害。2001年11月4日,也就是臨近我一年勞教期滿的前一個半月,我被強行送進了團河「攻堅樓」。「攻堅樓」原為舊西樓,在2001年10月底新樓入住後變成了一座空樓,被專門用來強制轉化法輪功修煉者。魏如潭、秦尉和我等6、7人於當天被強行劫持到「攻堅樓」一層(那些一直沒轉化並且快要到期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關在一層迫害)。在陰森森的一層,有6、7間屋子,屋子裏面只有一張放在地上的床板。我們被分別關在屋裏,施以巨大壓力強制洗腦。為了徹底摧毀我們的信念、不讓我們互相見面和製造出徹底剝奪自由的高壓恐怖環境,教育科韋科長和責任警察,將每間屋子門上的玻璃用報紙糊上,不准我們見面、朝外看,連上廁所都得分別去。整天坐在塑料兒童椅上被強迫謊言洗腦,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裏監管,不准隨便站立、走動,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動。洗漱上廁所有「包夾」步步緊跟,廁所、水房安有監控器。晚上睡覺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著。由於環境高度封閉,其他勞教人員和外界根本無從知道這裏的實情,來團河勞教所參觀採訪的外來人員是不能進集訓隊和攻堅樓的。洗腦只是手段,勞教所最終的目的是逼迫我們寫出放棄、污衊法輪功的書面材料並錄像,用來欺騙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和國內、國際媒體,粉飾根本不存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所謂政策,掩蓋暴力鎮壓的內幕。為此,在發現洗腦對我們不起作用時,就開始不讓睡覺、體罰、毆打、電擊。

    有一次,一名違心轉化的人偷偷告訴我前幾天晚上好幾個警察拿多根高壓電棍電了魏如潭一宿,並警告他別說出去,魏讓他看了腹、背上全是電傷。當天,魏被迫在難以想像的痛苦下違心地寫了轉化書,並被警察強行作了念轉化書的錄像。同一天,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王婷婷、二隊隊長劉兵(音)進了我的屋,問我感覺怎麼樣。我沉默,姜海權和劉兵便擰著我的胳膊,要往我身上寫侮辱法輪功的髒話,我不從,劉兵便大罵「王八蛋」。

    還有一次,警察岳清金無理惡意當面辱罵法輪功,我不接受,他便找藉口衝上來用胳膊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往後拖,使我喘不上氣來,身上被他掐爛了好幾處。

    2001年12月16日是法輪功修煉者秦尉被延期半年到期的日子,此前的幾天,秦尉突然毫無蹤影。我心裏十分明白他無法想像的艱難處境,那段時間,樓上在深夜經常傳來令人驚心的拳打腳踢的聲響和叫罵聲。12月14日左右,一名「包夾」告訴我幾個警察讓秦尉在寫東西,秦尉十分痛苦……在勞教所,警察們就是通過這一整套的無法無天的整人手段強姦人的精神信念,迫害人的肉體,達到逼迫法輪功修煉者寫出書面轉化材料、拍攝轉化錄像,哪怕是違心的,用以給更多的人洗腦,欺騙民眾和國際社會。對待法輪功修煉者,中國的法律早已是一紙空文,沒有渠道可以解決因修煉法輪功而慘遭迫害的冤案。那些至今仍在勞教所被關押的修煉者極其悲慘的處境大部份都不為人知。為了避免留下迫害證據,愚弄民眾和輿論以維持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警察越來越隱蔽地實施迫害,如:他們在電擊修煉者前將他牢牢捆在床板上,並用布蒙住他的眼睛,不讓看到實施電擊的警察;用布堵住他的嘴,不讓他喊出聲,以免讓人知道;絕不許有任何一個勞教人員在場;專門電擊隱蔽部位等。因此,我所能了解到的迫害事實只不過是很少的一點。

    2001年12月19日是我被非法勞教期滿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所裏的兩名警察前來問我的一些情況,我保持沉默,後來警察尹某某問我到底轉不轉化,我說不轉。他便開始故意找碴:剛才進門為甚麼不喊報告?背背《勞教人員守則》。其實我知道,只要我寫了材料並錄像,三天後便會被釋放;如果不寫,那就將被非法延長勞教期,而剛才的問話只不過是在湊延期的「證據」而已。警察尹某某常以「你們信仰有神,就別吃人飯、說人話、拉人屎」的流氓說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而這種不講人權與信仰自由的無賴言論常被團河勞教所的警察作為對修煉者施加仇恨與暴力的荒誕藉口。

    當天晚上,警察劉國璽組織了一次集體學習,內容為輪流念給法輪功造謠的書,並要求我參加。事實上,第一,警察知道這種機械的洗腦對我已不起作用。第二,劉國璽不是我的責任隊長,沒必要讓我參加念書,而當時那裏面念書的人都不是來給我洗腦的。第三,開始念時,並未提到法輪功,因此我並未抗議,劉便迫不及待地讓念攻擊性的段落,等著我說不。待我提出反對時,劉竟出奇地平靜,並馬上讓我到別屋。第四,等我去了對面的班,再也沒有聽見裏面繼續「學習」的念書聲,後來在我被延期10個月的通知書上說到此事是抗拒學習教育,反改造。可見當時那只不過是給我挖的一個「陷阱」。而後來我得知在場的念書者均被要求作出關於我不參加學習、抗拒改造的證明。

    團河勞教所中所有到期但是不放棄「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延期。延期的起因一般都是:堅持法輪功思想、絕食抗議殘酷迫害、拒絕接受洗腦等。一次延期最少是半年。對於普通的勞教人員,這種延期只有在其逃跑或是犯新的大的法定的罪過時,而且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才出現的。而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卻可以隨意的施加,不受任何的法律約束。比如,在我12月19日到期前三四天,警察就明確告訴我:寫保證就能回家,不寫就延期。2002年5月底,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在全體勞教人員大會上公開宣稱:「不轉化就別想離開勞教所!」而為打上「依法」的幌子行騙,延期的理由從早期赤裸裸的「不轉化」變成了「抗拒改造」,其實本質並沒有絲毫的改變。

    12月16日晚,劉國璽給我組織「集體學習」後的兩三個小時,教育科廖科長拿著手銬和警察劉兵(音)將我又一次送進了集訓隊。當時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開鐵門時問廖科長集訓多長時間,廖隨口說了一句:「一個月」便走了,根本沒有必需的法定書面集訓材料,可見當時的材料還沒造完。事實上,那一次我被集訓了整整三個月。

    12月19日晚,我被5、6個普教架到集訓隊辦公室。五大隊姓張的副大隊長和另一名警察向我宣讀了延期10個月的決定,使我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擊。延期的原因為:1、堅持法輪功。2、2001年5月27日絕食抗議迫害。3、2001年12月16日抗拒讀造謠材料的「學習」。宣布後,警察問我是否簽字,我以沉默拒絕,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警察徐建華便唆使普教將我架到禁閉室小號,那裏面的床板上已準備了好幾根捆綁的帶子。劉金彪欲將我捆綁,我質問他:「我一沒有過激的言論,二沒有任何危險行為,憑甚麼捆我?」在一旁的徐建華卻無理要求說:「你寫不寫保證?」劉金彪說:我這是為你安全。這時,普教李代義一腳把我絆倒摁在床板上對劉金彪說:「劉大,你甭管了。」說著便當著劉金彪的面和另外幾名普教把我死死地捆在床板上。就這樣,我再一次被24小時連續捆綁了半個月,不准採買、每天吃窩頭鹹菜,每天一次去廁所時,被普教像死囚或動物一樣用兩條繩子拴住肩,一邊一人牽著,蹲大便時,將兩條繩拴在水管上,嚴重侮辱我的人格尊嚴。而這些,都是集訓隊的警察指使的。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義在給我捆綁時,為洩私憤,對著躺在床板上的我用膝蓋猛跪,導致我右腿、右胸痛了近一個月。當晚,勞教所的警醫診斷為「軟組織挫傷」,我問警察徐建華如何處理這個惡性事件,他竟說:你先把你的問題(寫保證書)解決了再說,而且李代義也不會承認是他幹的。後來,我將此事反映給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等警察,一直沒有人管。可見,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真是政匪一家,警察在江氏的幕後操縱下,已成為暴力鎮壓的工具,不惜出賣職業道德、執法原則,鼓動犯人對法輪功修煉者犯罪,以逼迫放棄信念。而對法輪功出手狠毒的犯人常常會暗地裏得到警察特殊的獎勵,如減期、給犯人煙抽、打電話、盒飯等。事後,李代義流氓地對我說:「這張死人床,你還要躺兩個月。」那意思是只要他2002年2月提前解除之前,是不會給我鬆綁的。犯人倒可以行使警察都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實施的制裁權力,可見集訓隊警匪串通的邪惡程度。此前,多名普教告訴我,李代義居然拿電棍電擊某個勞教人員,並將其拖到小號打得喊「爺爺」。當天值班坐筒的警察卻不聞不問。

    另外,在集訓隊,按規定本應當給集訓人員採買日用洗漱品,可那兒的警察卻拿這個起碼的生活必需品作為逼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絕食、放棄修煉的要挾。在那裏,任何私有的物品、權利都可以被警察任意剝奪,原因是堅持法輪功修煉。

    大概是在2002年2、3月份左右,我看見攻堅樓的警察劉國璽來集訓隊取電棍,那一定又去電擊某個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了。

    在集訓隊被關押了三個月後,我於2002年3月15日被送入了七大隊。七大隊是涉毒隊,勞教所將我放到那裏隔離。剛去七大隊,我便聽一班的勞教人員談起了前幾天的事。趙明(愛爾蘭三聖大學計算機系研究生,2000年5月13日被中國當局非法抓捕後,劫持到團河勞教所判勞教一年,因趙明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慘遭酷刑折磨,並於2001年5月12日勞教期滿時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2002年3月12日期滿釋放的前幾天,被逼迫配合當局的官方電視台作一個造謠的節目。當天,趙明同幾名洗腦人員被擱在一班,和一班的幾名普教一同被錄像,內容有:三餐吃得很好,有雞蛋、宮爆雞丁等。(事實上,團河勞教所的伙食根本不怎麼樣,甚至很差。通常早餐是陳年的玉米熬的粥和發酸的饅頭、鹹菜,中午是跟中藥一樣的菜和饅頭,晚上又是饅頭鹹菜粥,而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每天只有半生不熟的硬窩頭和鹹菜)對趙明體貼照顧。(事實上,趙明因不轉化常被體罰虐待,電棍電擊,不讓睡覺等等,這些都被當天的作戲掩蓋了)這種對內鎮壓、對外行騙特別是同官方媒體共同欺騙民眾與國際社會的手段在團河勞教所不斷地上演。

    2002年4月25日,五大隊大隊長楊保利來七隊時,我向他詢問到底給我做了哪些延期材料和延期的法律依據時,他只說:你自己知道。後來我以絕食請求他履行法定義務,告知我被延期的相關材料時,他才勉強答應晚上給我找來。誰知到了晚上,他帶了兩名警察氣勢洶洶地找到我說:你要絕食隨便。最後甚麼問題也不給解決。

    2002年8月27日,我寫了一份遞交給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的訴訟狀,控告團河勞教所二大隊警察蔣文來、倪振雄、王華於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5月27日對我實施的長期不讓睡覺、縱容唆使其他勞教人員對我打罵、體罰、虐待、侮辱等執法犯法的非法行為。並將此訴訟狀交由七隊警察替我代轉,但一直到今天,仍杳無音信。

    2002年9月19日,我在七隊透過窗戶看見三大隊的警察劉國璽等從早上6點開始又在操場上體罰魏如潭等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劉國璽要求魏等三人連續長時間做蹲起,直到他們站不起來了還不准停;強迫魏等三人趴在他面前無休止地做俯臥撐;還一刻也不准休息地讓他們繞著操場跑個不停;警察劉國璽在迫害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時,常發出一陣陣變態的狂笑……一直折騰到中午。回隊的時候,劉國璽發現我和另外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窗戶裏看他,他怒不可遏地罵:「你他媽找死?」後來又沖到七隊訓斥我。

    9月23日,我將警察劉國璽的非法行為整理成一份遞交給團河駐檢的檢舉信,交由七隊警察代轉,幾天後,七隊警察告訴我已將信按程序交給所管理科了。再後來,一直到今天,都沒有來自任何有關部門的任何回覆。2002年9月底10月初的一天,北京市勞教局管理處的一名處長(就是在2001年6月我絕食期間前來視察並怒斥我的勞教局警察)到七大隊找我談話,我向其反映了劉國璽執法犯法的行徑,他卻說上面雖然要求嚴格執法,但基層執行需要過程。為虐待法輪功修煉者、掩蓋警察罪責尋找藉口。後來,我又問他:為甚麼勞教到期不放人?他說:沒轉化的沒改造好,會危害社會。我說:如果單從法律角度而言,怎麼能在主觀認為此人會危害社會而沒有任何事實、行為的證據下就作出到期不放人的處理?而且外面610辦公室辦轉化班(洗腦班),強行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沒有法律依據?他說:實踐證明,辦班是一種有效的轉化方式。照甚麼法律我不知道。我又問他:你也不知道依據甚麼法律?他重申:不知道。後來我又問他姓名,他說不能告訴我。在談話中,他說已經知道了我寫訴狀和檢舉信的事,並明示我不轉化將會被送洗腦班繼續迫害。

    在這件事發生的前後某天,教育科科長張福潮找我談話,我向他反映了寫訴訟材料一事,他說:「你這不是給自己延期湊材料嗎?」

    2002年12月,在被警察綁架到集訓隊後,我認為自己在被非法關押的兩年來,從毫無法律依據、未經任何審判及質證程序就被北京昌平公安分局無理判勞教一年,到2001年12月19日和2002年10月19日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未經任何對我的調查取證、正常審核的程序,任意強加給我兩次非法延期(累計延期長達一年,加上被判勞教的一年,共被非法關押兩年),而延期的理由又非常荒誕,是赤裸裸的對信仰「真善忍」的流氓懲罰,導致我兩年失去了人身自由;從2001年1月23日至3月1日在如同納粹集中營一般的北京市勞動教養人員調遣處,到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19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我僅僅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受盡了高壓洗腦、不讓睡覺、長期隔離捆綁、插管撬牙的野蠻灌食、超時超體力勞動、非法超期關押、人身侮辱、體罰毒打、威脅恐嚇、剝奪基本生活必需等等接連不斷的精神、肉體的嚴重摧殘,使我的身心所受傷害之大,是刻骨銘心、難以想像的。因此,當時我決定再次通過法律手段控訴凶犯們對我的基本人權、信仰自由的暴虐踐踏。然而,結果依然是令人絕望。2002年12月16日,我將檢舉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北京市團河勞教所對我實施犯罪行為的三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舉信按勞教所規定交給了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而2002年12月19日,我臨解除之前,勞教所警察將我所有檢舉信、訴訟狀的副本和所有私人的訴訟材料,以「勞教所規定」的荒謬藉口,強行沒收了。至今為止,我沒有得到我的任何一份檢舉信或是訴訟狀的任何回覆。事實上,從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我所知道的許多法輪功修煉者的情況都可以證明:在中國大陸當前的環境下,連法律訴訟這樣的基本方式都被禁止用來替法輪功修煉者維護起碼的合法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不受酷刑虐待等基我權。更令人恐怖的是,當局會以用法律手段維護法輪功修煉者權益的合法行為作為進一步打擊報復當事人的口實。比如:法輪功修煉者李春元於2000年底狀告國家主席江澤民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2000年12月28日便被非法綁架,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判勞教一年半。在團河勞教所,他又因寫訴訟狀控告警察對他的非法虐待而被關在集訓隊的鐵籠子裏已至少半年,整日被罰一個姿勢坐板,不許出入,說話;每天吃乾硬的窩頭和鹹菜。其檢舉信、訴訟狀同樣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任何回覆。我的許多訴訟材料都在團河勞教所,相信當局會以此為證據,對我實施新一輪的恐怖行動。

    2002年10月19日這天,是我延期10個月到期的日子。當天白天,警察告訴我說要放我回家。一直等到天黑,一名警察讓我收拾東西並到隊長辦公室等候。不一會兒,教育科科長張福潮、龔偉,還有護衛隊的幾名警察來到辦公室。護衛隊的兩名警察突然將我摁在椅子上不能起身,這時張福潮對我說:「由於你不轉化,現決定給你延期兩個月,送集訓隊執行。」這使我又一次受到了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當時宣布的時候,連延期通知書都沒有,就強行將我往門外拖。我當時呼喊:「你們憑甚麼給我延期?」幾名護衛隊警察怕其他人聽見,便扒下我的眼鏡,找來一塊毛巾,死死地將我的嘴勒住,使我無法說話,並由幾名警察拽著我的頭和四肢往樓下拖,在夜色中一路勒著嘴抬到集訓隊。送到集訓隊後有人立即用胳膊卡住我的脖子將我往小號裏弄,令我幾乎窒息,後將我牢牢捆綁在已準備好床板的禁閉小號裏。整個過程是無法無天、沒有人性的恐怖流氓綁架!而實施者正是一向標榜「教育、感化、挽救」和「象老師對待學生一樣、像父母對待子女一樣、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對待勞教人員」的團河勞教所幹警。

    被強行隔離捆綁到狹小寒冷的小號後,我開始絕食絕水,五天後,被強行插管灌食。我再一次為抗議迫害而遭到了身心的極度痛苦。絕食被捆期間,勞教局副局長戴建海同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來集訓隊視察時走過小號,我呼喊「為甚麼給我非法延期?」他們不作任何回答。另一次,團河勞教所所長張京生來小號,我問他勞教所為甚麼體罰虐待法輪功修煉者,他當面撒謊說:「沒有啊。」而我在東樓七隊的四個月,幾乎天天看見三大隊警察劉國璽、白中銀等、教育科科長楊金鵬、五大隊警察張某某、楊斌等專門殘酷體罰虐待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比如,強令修煉者繞操場跑圈,一跑整半天不准停,下午或第二天接著又是半天,累得幾人邁不動步,幾乎天天如此。「十一」的幾天是中國大陸的法定節假日。而2002年「十一」放假的幾天,其他隊的勞教人員都停工、休息了,唯獨戶外五大隊的警察楊斌強逼法輪功修煉者王方甫、劉力濤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強制不轉化者「站軍姿」,而且專挑夏天的黃昏在草叢邊上站,故意讓大量蚊蟲叮咬卻不准他們動一下,一站至少一小時;在操場上,還光天化日之下罰幾名修煉者單腿跪在操場上,長時間不讓起來、不准換腿;強迫修煉者背著手一圈一圈地繞操場蹲著走,對他們進行人格侮辱和肉體虐待;無休止地強制修煉者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不准停;2002年8月15日早晨出早操時,警察劉國璽在大操場當著勞教所幾百名勞教人員和警察,對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猛搧耳光,並破口大罵將他拳打腳踢踹翻在地上,土匪氣燄極其猖獗,卻沒有一名警察制止。可見對法輪功修煉者群體的迫害政策警察們都心知肚明;這還是有目共睹的公開迫害,回到隊裏,更不知他們這些奉行「真、善、忍」的哥哥、叔叔甚至爺爺們又要被施以怎樣的殘忍折磨。有一次,警察在操場上體罰修煉者時,我看見所長張京生從操場邊路過,他看到了施虐的場面,一句話不說便扭頭走了。對於法輪功學員,他們是根本不講法律的:肆意剝奪正常睡眠甚至連續十多天不讓閤眼是常有的事,我在團河勞教所親眼見到被這樣迫害過的就有許多人;許多學員都曾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而慘遭高壓電棍電擊,為欺騙外界,封鎖消息,警察一般都將學員拖到沒有人的地方堵住嘴、捆到床板上秘密電擊,而且每次都是好幾根電棍同時電擊。至於說法輪功修煉者的起訴,在當今被標榜為「法治」的中國大陸,特別是在勞教所這樣的「執法單位」,更是得不到半點結果,表面的「幌子」都是做給外界看的。

    2002年12月5日,團河勞教所管理科一名警察來集訓隊給我做筆錄時,態度強硬地告訴我說:「不轉化就別想離開『兩勞機關』(指勞教所和勞改所)!」

    2002年11月28日,中國政法大學黨辦主任馮世勇等到團河勞教所措辭強硬地以「徹底轉化」作為我勞教期滿後復學的條件。2003年春節左右,學校宣布將我除名。

    2002年12月19日,迫於輿論的壓力,團河勞教所將我暫時釋放,但在此之前610辦公室卻通知了我的學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我的家人到勞教所共同簽了一份旨在不准我繼續修煉的協議,對我實施嚴密監控。

    2003年新年前後,我從家人那裏得知學校已因我不放棄修煉將我除名,戶口被打回原籍,至此,作為已沒有單位作「擔保」、又沒有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我隨時都有可能會遭到當局辦洗腦班等剝奪人身自由以至更嚴重的迫害。而610辦公室對被送洗腦班後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一貫作法就是判處勞動教養。近期我又獲悉:北京公安向當地公安傳達命令,搜集我的材料,掌握我的行蹤,並欲將我抓捕後判刑。因為我親身經歷和了解許多團河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內幕,又沒有轉化,所以就成為重點監控對像。

    在2002年12月19日晚被釋放前,610讓我父親簽了一份株連家屬的非法協議。釋放當晚,勞教所管理科任科長和集訓隊的一名警察;學校保衛科、學生處領導;學校所在地警察三方將我和前來勞教所接我的父親在嚴密控制下送進了返回原籍的火車。管理科長授意火車乘警一路監視我。學校所在地警察向我父親詢問並記錄了原籍當地派出所情況及我家電話。回到家後,就有警察往家打電話問我的情況,父母十分恐懼、擔心,因為目前很多地區還有很多一名不聞、一直在家,沒上過北京上訪的,只要還煉法輪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關押、毒打、罰款和洗腦,都是在晚上從床上被強行抓走的普通老百姓,因為政府追蹤所有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只因他們堅持法輪功好。躲在家裏修煉法輪功並不能夠保證他們的安全。

    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監控鎮壓遍及中國的每一個角落。從中國大陸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情況看,只要你煉法輪功,江氏集團就要動用國家機器迫害、打壓,不講法律、慘無人道。像我這樣的情況,已經成為重點迫害對像,且情況危急,雖然我目前已脫離勞教所這個中國的集中營,暫時保全了性命,但仍然隨時面臨著會被通緝、隨時會被逮捕、從而再次遭到更嚴酷的迫害,也就是說,在江氏集團根本不講人權、法律的無所顧忌的打壓迫害下,我隨時面臨著可能發生的生命危險。在此我緊急呼籲,請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請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請求國際反酷刑組織、請求國際大赦組織、請求國際上一切關注人權、愛好和平的正義組織和一切正義人士對我進行緊急援救!同時也對正在像我這樣正被殘酷迫害、隨時面臨死亡威脅的中國大陸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緊急關注和援救!(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31/51912.html>


    ■ 時事評論


    簡評「大馬佛總」的「堅決反對」

    文/青笛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馬來西亞佛教總會日前發表一項聲明,稱「堅決反對」法輪功使用佛教專用名詞。此聲明無知且無理。

    牛頓發現了微積分和經典力學,難道愛因斯坦就不能用微積分創立廣義相對論嗎?婆羅門教中早就提到輪迴轉世和神通,難道釋迦佛祖就不能講輪迴轉世和神通了嗎?猶太教裏記錄了先知的言論,難道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反而不能提先知的言論嗎?以「大馬佛總」的邏輯,難道牛頓的後學應該指責愛因斯坦「引起混淆」、「擾亂視聽」?難道婆羅門教徒應該指責釋迦佛祖利用婆羅門教「達到本身的目地」,貶低婆羅門教的「形像與尊嚴」?難道猶太教徒應該指責耶穌在「招搖惑眾」?

    法輪功明確指出自己不是佛教,而佛教只是佛法真理的一部份。釋迦、耶穌等偉大的覺者們的教導都是對真理和真象的認識,但真理和真象並不是他們的創造。誰能說看到太陽的人創造了太陽?誰能說看到太陽的人可以禁止別人談論太陽?而宗教不過是後人在人間組成的政治形式而已,更代表不了覺者。連覺者都不會壟斷真理和真象,可是「大馬佛總」居然無知的以為真理和真象成了他們的「知識產權」。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難道一個人自稱是哥倫布的後代就可以宣稱整個美國都是他們自家的嗎?

    「大馬佛總」還以「中國政府已經將法輪功列為×教」為由對法輪功進行攻擊。難道你們不知道,當年耶穌在耶路撒冷傳道時,也曾被猶太教的上層人士誣陷,並被當時的羅馬政權釘死在十字架上嗎?難道你們不知道,佛教也曾經遭到幾次大的法難,受到當權者的迫害嗎?你們引用一個無神論政黨的獨裁者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自己的論據,這就是你們的「充足的」「立場理由」嗎?

    希望「大馬佛總」有起碼的自知之明。你們代表不了佛祖,你們更無權把佛祖教導的真理和真象當成自己的財產,以偏狹的妒嫉去詆毀一個傳播真理、福益眾生的信仰。也希望你們有起碼的良知,不要以所謂的「不關係到人權與包容心的問題」為藉口而不分善惡,血口噴人。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0/51562.html>


    ■ 弟子切磋


    一思一念中,我看到了私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女兒的肺炎病又犯了,我知道這是舊勢力的黑手與爛鬼,想利用我的女兒,對我進行干擾,使我無法再靜心學法和發正念,以達到它們行惡的目地。 所以我在每一次發正念的時候,都要幫女兒清理黑手和爛鬼。可是兩天過去了,女兒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有了加重的跡象。

    女兒在夜裏的咳嗽聲,使我無法入睡。我的心情開始隨著她的咳嗽聲波動,就在這心緒的波動中,我再一次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私。

    每一次看到同修遭受到殘酷迫害時,我的心是何等的平靜。或許更準確一點說,應該是冷漠;每一次為同修發正念,幫助他們清理邪惡的時候,我從來沒有如此注重結果。這不是我修煉的境界,而是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的心和他們連在一起,確切的說,我有時是在走形式。每一次做救度眾生的事時,心裏並不是十分的情願,總會找藉口把應該立刻送給眾生的真象,壓在手裏一天又一天……

    我是何等的自私,卻又從來不敢去正視。不敢正視,也同樣是因為我自私!私心就隱藏在我們的一思一念中。它是束縛我們的一根最堅固的纜繩。牢牢的把我們同過去連在了一起。除了師父,誰也不能使我們從私中擺脫出來。

    當我正視自己的私心後,女兒停止了咳嗽。

    淺顯認識,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3.html>


    我們做的是有限的

    文/淮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中師父說:「大法弟子在講清真象中救度了很多應該挽救的生命,但是還不夠。其實到現在為止,大家做到的還是有限的,從數量上來講比例還是很小。」第一遍讀到此時,我的心一震,仔細思考一下確實如此。

    我是安徽淮北人,在1999年7.20之前,這裏大法弟子有2萬人左右,雖然與北方得法人數相比還是很少,但在附近看還是不少的。自從7.20以來,現在走出來證實法的人還是很少,而且大法弟子的修煉狀態不是都好。淮北市區的弟子比鄉下的好一點,但是很多人還是不能精進。

    7.20之後到2001年這兩年的時間,大法弟子做的還是不錯的,大批的學員上北京護法,講真象,也有很多學員印真象材料,大量的散發,當時淮北地區也確實做了不少。但是不同時期正法對我們有不同的要求,還有很多人被邪惡的謠言所矇蔽,而且邪惡還在繼續幹著壞事,所以我們應該做的三件事應該做的更好,應該救度更多的眾生,而不是越來越退縮,但淮北的大法弟子哪!自從2001年幾個同修被邪惡之徒綁架後,其餘的大法弟子表現的是甚麼,很多人是被怕心擋住了,再也不敢大面積的,大量的證實法了。這其中包括很多負責人、骨幹,他們最多的藉口就是:「大量的散發材料就是破壞環境。」「大量的散發傳單我們以前就做過啦。」「你看,他們判刑的在裏面證實不了法吧。我們在外面一天講幾個,一年也講了好多人啦,」「散發材料邪惡能抓到把柄,面對面講邪惡抓不到把柄。」

    講這話的有站長、輔導員,有很多同修聽到這話要難受的,但這是實際情況,在淮北是比較普遍的,其實就是怕心和求安逸之心在作怪,外地的同修看到這個情況,一連給我們送了五個月的《明慧週刊》幫我們提高,希望淮北的同修能負起責任來。但五個月過後,當有同修提出建資料點時,找幾個協調人,他們好多人反對,這件事還是沒有辦成。

    他們都怕連累了自己,都怕進監獄,一個根本的原因,學法沒有跟上,才會有這樣的表現,忘記了曾經的諾言,肩負的偉大使命。

    這是淮北市學員的情況,鄉下的學員大多數迫害來了就不煉了,現在雖然都逐漸的認識到了,但與正法的進程已相差甚遠,在淮北市不明白真象的還很多,邪惡雖然少之又少了,可我們做的有多少哪?抓緊時間吧,受矇蔽的人還很多,他們在等著我們去救度,去告訴他們真象哪!

    不但淮北如此,在安徽省,宿州地區,蚌埠地區等農村知道真象的還很少,大部份地區還是空白區,很多地方大法弟子也很少。

    同修們,去掉那個怕心吧,多學法,真正溶於法中,正念正行,理智智慧的做好我們應該做的吧!

    認識有限,請同修指正。


    沒有了怕心並不等於不存在安全問題了

    從安全與怕心談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明慧編輯部:

    前一段時間明慧週刊等媒體不時報導一些大陸真象資料點被破壞,我們當地也出現了類似的問題。同修被捕迫害,大法及真象資料流通受阻,直接影響到了講真象、救度眾生的大事。師父說:「被迫害嚴重的地區,被破壞得嚴重的地方,那裏的學員真的應該想一想:到底怎麼回事?」(《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在交流中發現同修間在安全的認識上差距很大,有些認識是對法的偏離。因個人現處環境所限,不能與更多的同修及時交流,思之再三,決定將安全問題的認識寫出來與大家交流、切磋,共同提高認識、抵制邪惡、減少損失,走正大法弟子的路,更好的做好師父交待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不負大法弟子的使命。

    為了便於交流我先談一下自己的狀況。我今年60歲,是一名普通的知識分子,得法前身患多種慢性疾病,久醫不治,身心交瘁。96年五月初九喜得大法。拜讀《轉法輪》的第五天師父慈悲加持、淨化身體。消業兩天後,患30餘年的多種慢性頑疾不治而癒,無病一身輕。身心發生巨變,親朋好友、同事、四鄰有目共睹。從此在煉功點上我成為一名真誠的大法弟子,認真學法、煉功,力求精進。在那洪法的日子裏,在證實法的日日夜夜歷程中,一路走來。三次進京上訪,兩次被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三年期間換了三個勞教所,勞教期滿後被迫流離失所,返回家後被綁架進洗腦班(從15天一期延長至56天),走出洗腦班後在家被嚴密監控。雖說修煉的路走得很艱辛、歷經坎坷,磕磕絆絆,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堂堂正正的走到今天,歷經多少次危難,有驚無險,「柳暗花明又一村」。回首往事,從99年「4.25」北京中南海上訪起,大牆內外、五度春秋,腥風血雨,直到現在都是邪惡重點監控的人員。常人有句話,經得多,見得廣。在安全的問題上我想把我的所見所聞所悟寫出來供有關同修參考並與大家交流,共同在法上提高認識,減少損失,走好走正大法弟子每個人的圓滿之路。

    師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中說,「邪惡是無孔不入的,你們一念一行邪惡都在虎視眈眈。你們執著甚麼邪惡就加強甚麼,你們思想不正它們就會叫你不理智。」「還有的人頭腦一直不清醒、不冷靜,自己不注意安全,更不注意其他人的安全。」

    同修間交流談及安全問題時,往往有人用怕心二字簡單結論。我們都知道怕心是一種很強烈的執著,是修煉過程中必須徹底去掉的,也可以說非常普遍存在的,只是每人多少、大小不同而已;怕心也是最不安全的因素之一,「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洪吟(二)》)帶著怕心的一思一念都可能成為被邪惡利用並加以無限放大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藉口。

    在邪惡瘋狂的迫害中,怕心障礙著多少人走不出來;在怕心的帶動下,有多少人違心的向邪惡妥協,有甚者走向邪悟、走向反面、出賣同修、向邪惡提供情報、為邪惡編造謊言陷害同修,做出了一個修煉人不應為也不能為之事。因此怕心修去越徹底越乾淨越早越好。去掉了怕心也就消除了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種最大的藉口,相對的說也最安全。

    但是,沒有了怕心並不等於不存在安全問題了,常人的各種執著心如顯示心、爭鬥心、顧慮心……等等各種不好的人心都可成為邪惡利用迫害大法弟子的藉口。只有修得執著無一漏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藉口。我自己幾次被邪惡迫害,主要是自己的正念不足,被各種常人心帶動,(有時是很難很難察覺的)導致邪惡得逞。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包括這場迫害的本身大法弟子都不承認它,誰也不配考驗大法弟子。大法弟子的使命是隨師正法、救度眾生。必須立即停止這場無理智的迫害。在證實法的實踐中修去怕心、坦坦蕩蕩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有沒有怕心不是嘴上說說,也不用表現給誰、證明給誰看的;而是修到那個狀態了自然就能堅定的走好證實法的每一步。

    在勞教所、在洗腦班,幾乎每次邪惡集中迫害時都出現這種情況。有些平時不重視學法的學員在迫害面前,表現出常人式的慷慨激昂,在激烈的言辭中反映出各種各樣的常人之心(這裏不包括那些一切都不配合邪惡的堅定的同修)。往往首先向邪惡妥協的就是這種人。還有的在壓力下反反復復,時而明白,時而糊塗,有的走向邪悟,倒向邪惡一面。這樣他們不但自己在修煉的路上鑄成大錯,而且給堅定的同修增大了壓力,使邪惡的迫害一次次得逞,客觀上某種程度上助長了邪惡的囂張氣燄。局部的環境正不過來,使大法弟子長時間的處於被動局面。

    這幾年我們經歷的教訓太多了,我們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多少堅定的優秀的大法弟子長期深受煎熬、致殘致傷,有的失去了寶貴的肉身。我們應該有清醒的認識了。「一直到迫害最後邪惡都不會停止迫害,明天結束,今天那個邪惡還是照樣行惡。沒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樣,它不會因為沒正法而自動變好,沒正法它怎麼能變好呢?那個毒藥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讓它毒了,它做不到。」(《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當然只要邪惡它還存在,它就會起破壞作用,我們一定要不能掉以輕心。」(《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

    我們不但要說到而且要真正的做到修掉怕心,理智的對待安全問題,正念消除邪惡的迫害,才是大法弟子的正行。師父在講法中告訴我們,「雖然舊勢力已經不存在了,但是它們在三界內安排的東西還在發揮著作用。」「那麼這個時候邪惡沒有最後徹底清除它之前它還會起作用,它們還是那樣邪惡,只不過它的力量小了、它們能夠行惡的地方少了。」(《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在《轉法輪》中給我們講的那個故事,「有個人手裏拿著我的書,在大街上一邊走一邊大叫:有李老師保護不怕汽車撞。這是破壞大法,不會保護這種人的,其實真修弟子不會這麼做的。」故事中的這個人說的話並沒有錯,只是他的這種表現是非常不理智的,不是修煉者所為。在安全的問題上我們同樣要理智的對待,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清醒的頭腦。在修煉的過程中我們的執著心去掉了很多很多,但師父給我們安排的修煉形式是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在常人社會中證實法,救度眾生。為了能在常人中生存,在圓滿之前還存留著一些常人之心。有常人心在才能修煉,有常人心在才能證實法。

    對大法弟子來講在邪惡最後清除之前,不安全的問題始終是存在的。大法弟子在發正念清除各個空間邪惡的同時也在清除這些不安全的因素。只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給邪惡以大的把柄,它們就不敢過分的迫害。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針對大法弟子常人的執著心來的,這是舊勢力的安排,師父不承認,大法弟子也不承認。只要我們正念強就能消除它,使它不起作用,找不到迫害的藉口。大法弟子正念足時,舊宇宙的理也不允許邪惡對大法弟子過分的迫害。表現在常人社會,常人的法律、常人的道德也不允許它們那樣做。誰做了誰就將承擔它們所做的一切後果。另外,大法弟子有師父法身和護法正神在管著。只要大法弟子正念強,自己做得正,誰也動不了一根汗毛。

    在師父正法進程的巨大衝擊下,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形式也在不斷的發生著變化,不斷的變幻著招數。邪惡的鎮壓在偷偷地進行了,不敢叫更多的世人知道,它們的內部也是欺上瞞下,你欺我瞞,一級瞞一級。揭露邪惡也是當前我們講清真象的一個重要方面。「一定要把這場迫害、這場邪惡揭露出來,叫世人看清,這也是在抑制它,也是在消除它。講真象是最有力的,是大善的行為,因為這場迫害完全是以謊言欺騙為基礎的。」(《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

    在邪惡對大法弟子眾多的迫害中秘密監視居室也是其中的一種。特別是2003年11月份以來加大了力度(也是迫於國內及國際人權組織的壓力而改變的形式)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真是「國力傾盡為吾忙」(《洪吟》)不惜重金引進、開發新的高科技產品用於迫害大法弟子,拿著老百姓的錢鎮壓老百姓,揮霍無度、一點不心疼。談及此事時世人往往對此表現的麻木不仁。邪惡將包括大法弟子在內的社會上8種類型的人士作為監視的對像,在網上傳媒發表不同政見的人士也是重點監視對像。有的人不相信,有的人不屑一顧,認為一個掌握著國家機器的政府不會、也不可能下這麼大的氣力對待一群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一個個的好人。變異的思想是多麼頑固啊!有些同修也認為是假象、是隨心而化、自心生魔。那麼我們應該怎麼樣對待這些事情呢?

    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在常人社會中的表現是實實在在的,是客觀存在的。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能等同於人對人的迫害,大法弟子是修煉的人,不同於常人,我們應該有清醒、理智的認識。邪惡的迫害是針對大法弟子沒修好的那一面的人心來的,有人心在它才會起作用。當修得執著無一漏的時候,它就再也不會起任何作用了,再也奈何不了大法弟子了,就達到「視而不見,不迷不惑;聽而不聞,難亂其心」修煉者應有的狀態了。那麼我們揭露邪惡的監視,也是在講清真象,也是喚醒世人的良知,挽救世人,救度世人。

    在具體面對邪惡的迫害時,當地大法弟子如何協調好、更好的發揮整體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每次出現問題前,都有一些重要的信息。往往這些信息沒有得到重視,或傳遞到某學員處給壓了下來,沒能及時的傳遞給當事的同修;有的人只是自己採取了一些所謂的安全措施;有的還在法上找藉口,怕引起混亂、波動。資料點被破壞了,不是及時地設法通知其他的同修立即採取行動,營救同修,減少損失。這樣就錯過了營救同修的最佳時刻,邪惡迫害了(包括秘密監視),我們就是要及時的揭露,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叫更多的同修,更多的世人知道,整體發出強大的正念之場,震懾邪惡,抑制它,消滅它。「現在在中國大陸社會的表面它們也都維持不住了,邪惡的鎮壓已經是偷偷摸摸的、不敢叫世人看見了。其實一切正的力量都在銷毀它,邪惡是害怕的,不敢聲揚,偷偷的在鎮壓了,怕更多的世人知道它們幹的這些見不得人的邪惡之事了。它們連中央的那些個幹部、甚至於高級幹部都不叫知道,對他們內部都在撒謊,都在掩蓋這場迫害。只有那幾個邪惡、那幾個最壞的敗類操縱著下面的惡人進行著邪惡迫害。它們在迫害中的卑鄙手段是極力掩蓋的,對中央的幹部們它們都在做假報告,用造假來維持邪惡的迫害。」(《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讓我們以對法負責的高度來認識自身和同修的安全問題,環境就會改變,環境也一定能正過來,「一正壓百邪」。我們同是同修,都是大法弟子,大法的粒子,每個人都是負責人,協調人。學好法從自身做起、走好走正師父給安排的各自不同的修煉的路。不負使命,不辱師門,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圓滿好自己的一切。

    這場邪惡的迫害發生在邪惡的中國大陸,大法開傳在中國,師父對大陸的大法弟子寄予厚望,多次講法中講了,大法弟子的主體在中國,那裏有近一億的大法弟子。「特別是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肩負的責任是最大的。大法弟子的主體是在中國,那麼那裏的大法弟子應該做得更好,應該在教訓中更加理智、更加清醒,走得更正,應該叫更多的眾生得救,應該發揮大法弟子主體的作用。」「你們怎麼能在大法弟子中形成更強的正念才是最偉大的。從每個人做起,真的把我們這個環境啊變得很正,一切不正的因素都會解體,一切做不好的學員就會看到自己的不足、就會促使他們做好。」(《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成為歷史,過去的一切都是另外空間永恆的記錄。做得好與壞都成為過去,做得好的成為激勵我們更精進的因素,做得不好的成為修煉路上的教訓。師父告訴我們,大法弟子做的一切都是留給宇宙的未來的。師恩浩蕩,我們有幸成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大法有著成就覺者的無限智慧。讓我們沐浴在師尊慈悲的佛光中洗淨自己,擦去污跡,達到大法弟子的標準,展現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走好自己最後的路,殊途同歸,圓滿隨師還。「在這個時候只要能夠平穩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這三件事,你們就能走得過來,一定能走得過來。」(《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意在交流,個人所悟,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指正,共同提高。


    對當前「大陸處理侵犯人權」的事件引起的話題

    文/小蓮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當前在大陸出現了一場看上去很轟動全社會的處理侵犯人權的事情,從廣播、報紙等各大媒體的報導來看,國家似乎下了很大決心,要把那種嚴重侵犯人權的案件好好整肅一下,在我們的地區僅廣播電台報導,公安局長和政委由於涉及幾年前一樁殺人案而被隔離審查。另外聽常人說,這次公安局有十多個當官的被整肅。有的常人都為自己的親人在監獄裏被犯人打死、打傷的事去醫院查病例。為自己的親人討回公道……

    這一切看似偶然,其實都是必然。即使暫時這一舉動把法輪功學員所受人權迫害排除在外,但這根本阻擋不住滾滾而來的正法洪流。值此機會正是向各級公、檢、法和政府部門講真象的好機會。

    同樣是一國公民我們法輪功弟子所遭受的人權迫害遠甚於常人所受的迫害。而且是史無前例的。我們為甚麼不能像其他的公民一樣擁有屬於自己的天賦人權哪?

    有人說是江××和羅幹從中作梗。那麼我們就可以通過此事讓人們分清是非。如果說,文革時的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的畏罪自殺和五大學生領袖的命運經過這二十幾年的歲月變得有些模糊了,今天這些手上沾滿了老百姓的鮮血和眼淚的公安敗類們當時在草菅人命的時候,當他們視法律為一張廢紙無法無天、專橫跋扈不可一世的時候,從沒有想到有朝一日自己會受到懲罰,而且報應會來得這麼快。真是善惡有報毫釐不爽。那麼法輪功弟子所受迫害會因是甚麼人指使的而逃脫歷史的懲罰嗎?

    作為我們可以通過自己和身邊的同修所受的迫害向公檢法部門反映,我們不依賴常人,我們對常人中的一切都可以放得下,而且我們沒有對結果的任何執著。我們就是堂堂正正的申訴,堂堂正正的講清真象!而且我們根本不執著於常人中的法律和人權,因為這些在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面前都是一錢不值的。我們是在正法中修煉,不能對其起任何的執著,這些只是我們講清真象所要利用的工具而已。

    就目前所發生的事來看,隨著普通民眾維權意識的覺醒再加上海內外對於××黨維持這個邪惡政權的謊言的揭露如:《白毛女》真象和還歷史真實面目的《誰是新中國》海外出版。我覺得也許漸漸的會出現「全民反迫害」的形勢。我們在法理上都明白,這是邪惡因素所剩不多了,正的力量越來越發揮作用而產生的表面效果。

    師父最近講:「發生多大的事就當作甚麼也沒有,照常的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這就是你們今天走的路,這就是你們留下的威德。大法弟子走的路,這就是修煉形式所決定的必須這樣修的,決不能夠因為有任何常人的形式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2004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

    邪惡的因素不會自動退出歷史舞台,所以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現在從明慧上的報導來看有的地區還是很邪惡很殘忍,這樣我們就更不能疏忽大意,而且越到最後大法對我們的要求越高標準越高,當邪惡看到自己被清除的下場它們是越歇斯底里。正如師父所明示的那樣:「我過去講過,一直到迫害最後邪惡都不會停止迫害,明天結束,今天那個邪惡還是照樣行惡。沒正完法之前的宇宙它就是那樣,它不會因為沒正法而自動變好,沒正法它怎麼能變好呢?那個毒藥它就是有毒的,你想不讓它毒了,它做不到。所以從這一點上看,我們對邪惡的勢力,包括常人那些迫害大法的惡人不要抱任何幻想。」(《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在此時各地的環境也許會出現一些改善但是我們要明確,此時我們絕對不能被常人心所帶動,關押我們就是迫害,不准我們公開學法煉功、不讓出版大法著作就是迫害,通緝師父把利國利民的好功法說成是×教就更是為天理所不容的迫害。而且我們是要在正法中修得達到新宇宙的無私無我的正法正覺的圓滿,而決不是只為破除舊勢力的甚麼安排,舊勢力的標準決不是正法的標準!反過來說,只有達到新宇宙的標準才能達到真正徹底破除邪惡的目地。

    綜上所述:對於當前的形勢我們不應該動心,應該加大力度向各界講好真象,完成我們的神聖使命。最後用師父的話作為結尾:「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精進要旨(二)──理性》)

    個人體會,僅供參考。


    走正我們自己的正法修煉之路 正念正行

    文/大法弟子:李清(化名)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我也曾走過好多的彎路,總是出現問題後才能找出不足,不是在問題出現時能夠理智的去面對,很苦惱,無論是個人還是揭露邪惡證實法,總是出現類似行為。找不出差距,誤在哪裏。大家都知道,只要有解不開的問題你就去學法,可我學法也不少,還是那樣。

    從內心裏苦,身體也不舒服,頭好像有甚麼東西壓著一樣很難受。我從內心找自己的原因。有一次我們村書記找到我說縣裏要來人,問我就說不煉了,這幾天也不讓出門了。當時我想師父說不承認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全盤否定它,它不配起任何作用,結果縣裏不來人了。一次有人通知我說勞教所裏來人了,你趕快躲起來,(因我是從勞教所剛正念闖出來不久)當時不知怎麼做就到鄰居家避開它們,事後總覺得沒做好,就想到應該是哪裏出問題,就是我們應該在哪裏講真象,不應繞開,心裏後悔了好久。

    又一次我在另一同修家正切磋對法的認識,又一同修氣呼呼的來到她家說咱中學給學生放誣蔑大法的影片,縣公安局警車來了。我腦海裏馬上顯現被抓被迫害的一念,(因家中有好多大法資料,以前搜出資料就抓人、拘留、勞教等)我立刻用正念排除它,讓這念頭解體,邪惡不配起任何作用。腦海裏就想起師父說人是被神控制著的。我就問同修確定放的是誣蔑大法的片子嗎?現在上邊「提倡」道德,是給學生放那種片子的吧。另一同修說放那片子警察也不用來。可我從心裏一直出正念,沒有一絲動搖。腦子裏想起師父說過一念之差會帶來不同的後果。(我女兒在學校上初三,回家問她說是市裏招生電腦的)其實我們的一思一念是很主要的,我們每遇到甚麼事要出正念。師父從來沒把我們當人,可有時自己就把自己當人了,甚至還讓人管著,這樣思想本身就不對。如果我們自己遇事都當神一樣看問題,後果就不一樣。

    還有時同修出問題,不是立刻歸正,而是先通知同修要注意,趕快躲起來,通知同修注意沒有錯,可是我們每一念應該通知同修互相找出漏洞,修補好,同時揭露邪惡講清真象,證實大法,才是我們要做的。有時通知各地學員,邪惡之首要到哪裏來,甚麼時間地點,齊發正念,不允許邪惡來。我認為,發通知正念除它,本身就是承認它要來,師父要我們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不承認它。如果我們聽到消息後,一念出去,全盤否定邪惡的安排不就行了,師父說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們是主宰宇宙天體大穹的主、王,邪惡又算甚麼。

    經過這幾次的經歷,才真正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找出自己的根本原因所在,就是遇事出正念,主意識要強,自己主宰自己,信不信師父的法,這是根子上的問題。

    以上是個人正法與修煉親身經歷與認識,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以修煉人的心對待每一件事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晚上7點多時候,我在單位連上了網絡,正在這時,家裏又打電話催問甚麼時候回去吃飯。剛下載了7日和10日的資料,再去明慧網站上去點擊「按日尋找」時,就出現了出錯信息。一試再試,還是一樣。此時又有常人下班跟我打招呼,我心理有些焦躁,想:是否網絡傳輸有問題。時間不知覺指近了8點,我突然悟到了作為修煉者應該是在最平穩的心態下做事才是好的,又聯想起其他弟子正念對待黑手攻擊電腦的文章,於是開始清除自己頭腦中的雜念,發正念鏟除黑手對網絡和電腦的干擾和破壞。十分鐘後,我以純淨平和的正念重新連上網絡,順利的見到了正常的頁面,下載了所需的資料。


    三言兩語:重學師父經文《再認識》的體會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先抄錄師父的《再認識》這篇經文:

    再認識

    佛性與魔性的問題,我已經講得再明白不過了。其實,你們所過的關,就是在去你們的魔性啊!可是你們一次一次的用各種藉口或用大法掩蓋過去了,心性沒得到提高,機會一次一次的錯過了。

    你們知道嗎?只要你是一個修煉的人,無論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下,所遇到的任何麻煩和不高興的事,甚至於為了大法的工作,不管你們認為再好的事、再神聖的事,我都會利用來去你們的執著心,暴露你們的魔性,去掉它。因為你們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

    真能這樣提高上來,你們在純淨心態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聖的。
     
    李洪志
    一九九六年九月九日

    我再次看到這篇經文時,心裏又一次震動了。早在1996年師父已經明確的說出大法弟子沒有做好,沒有過好關,是魔性沒有去掉啊!!!現在迫害開始五年了,自己到底修得如何,我想每一個大法弟子都要想清楚了,哪些關沒有過好?為甚麼沒有過好?

    我們一直在鏟除邪惡,而我們本身的魔性卻在執著的遮蓋下沒有去掉。我們要抓緊做好啊!我們能不去掉這些魔性而圓滿嗎?帶著這些魔性我們能把正法的事做到最好、最純正嗎?我想應該正視自己沒有做好地方做好了,每個弟子都想一下向內找一下去掉這魔性吧。

    以上為個人體悟,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幫助父親堅定正念 清除干擾

    文/遼寧彰武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我講一講父親在舊勢力黑手的干擾中死裏逃生的經歷。父親是97年得法的,以前患胸膜炎、闌尾炎術後粘連,幹不了重活,每年春天都要注射一個來月的青黴素;得法後,父親的病都好了。自1999年7.20以後,父親怕心一直很重,一直正念不足,沒有認清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因此那些「老病」時常干擾他。

    近段時間父親身體變得不好,連續幾天不想吃東西,十來天沒喝一口水。7月25日,我們姐妹幾個和愛人(都是大法弟子)看到父親不想吃飯,身體明顯消瘦,狀態不對,就決定都到父親家,在法理上幫幫他;再發正念,並請師父加持,幫他清理干擾他身體的黑手爛鬼。當天晚上,父親疼得拍胸呻吟,翻來覆去的一宿沒閤眼。

    第二天,我們去與他一起學新經文,交流自己對法的理解,並發正念。到晚上發正念時,妹夫看到父親在另外空間被一片黑色的物質拉著衣服往後拖,衣服被拉得很長,父親哈著腰往前掙,我們發出的正念化掉了那黑色物質,這一夜父親沒有那麼疼了。

    第三天,我們學法、發正念,感覺很好。晚上發正念時,妹夫看到父親穿紅袍在一個山下站著,腳下是一片很濃的黑霧,身後一個和他身體一般粗的白色功柱直通天頂。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被我們發出的功化掉了。

    第四天上午,父親開始吃甚麼吐甚麼,還拉肚,吐出的東西裏還帶很多血,喝進一點東西馬上往外吐,我們發正念清,他馬上又拉。這些天父親一直沒吃甚麼東西,身體虛頭暈,坐一會就得躺著,又連拉帶吐,而且胸悶張口喘氣很費力,讓人感覺父親快不行了。他自己說腦袋裏空空的,我們給他念法,他似乎沒精力聽,聽不進去。晚上來了鄰居(常人),父親與鄰居說了一些類似遺言的話,說孩子們都成家無牽掛,又說前些天夢到了死去的好朋友等等。鄰居和父親都哭了。等鄰居走後,我們問他是否清醒,他說:「剛才怎麼胡說了呢!」我們悟到,這是父親頭腦空白,讓邪惡又鑽了空子,讓常人感覺病成這樣也不去醫院。這時我們的心裏很著急,心裏也沒了底,因為父親的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內心深處有了老人該走了的人的觀念,如果他真的正念不強,放不下人的觀念,就很可能被邪惡的黑手拖走。我們再次問父親,是上醫院看病還是學法(我們姐妹五個中有一對夫婦是常人),父親的心一直很堅定,這樣我們只有請慈悲的師父加持。於是我們和母親一起輪班發正念,幫父親清理另外空間的黑手。發正念中妹夫看到父親在一個通天到地的鮮花屏障前打坐,屏障左前方有一片瀑布落下,父親是透明的白色身體,身下像是蓮花,在水裏一樣的銀色。這給我們增加了信心。

    不發正念的人和父親在法理上交流,學習經文,幫父親加強正念,認清法理,認清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去掉怕心。父親終於認識到了這幾年天天看書,卻悟不到法理,因為學法不專心,法沒有學進去;長期處於磨難中,別人說甚麼都聽不進去,覺得自己書看得多,甚麼都明白。由於父親一直是半開著修的,能看到另外空間的景象,也使他忘記了師父一再告誡我們的:修煉的人,遇到問題一定要找自己。父親從1997年得法,從開天目到玄關設位,到三花聚頂,每一步都是看著修過來的。1999年7.20後因我們上北京上訪被關進教養院,家庭負擔和法理上的不悟,使父親一直沒有堅定的正信,放不下人的觀念,走不出來,沒有跟上正法進程。

    當父親真正認識到自己人的觀念沒放下,怕心使他正念不足,被邪惡鑽空子的時候,他不疼了,也不拉不吐了。第二天鄰居又來看他,先是一驚,怎麼一夜間老頭就精神了,而且面色紅潤,真是奇蹟。

    我們又學了一天法,幫父親加強正念。發正念中,妹夫又看到了翻滾的大水大浪過後,一條大船載著滿船人往前走,一隻青蛙在一塊大礁石上攔路,我們發正念它就化掉了,船靠對岸,大法弟子們都整齊的排著隊,兩人一隊的向空中走去……

    通過這件事,我們親身體驗了幫助父親戰勝邪魔,生死一念間的全過程,見證了大法的威力,師父的慈悲。父親說「這是慈悲的師父給了我再次的生命。」父親決心做好三件事,為了完成自己的誓願,努力去做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不辜負眾生的期盼,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中抵制迫害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0年我進京上訪被抓,因堅持煉功被關進牡丹江市看守所。一百多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看守所立即開會、通知單位和家屬勸吃飯,幾天後逼寫保證書並交5000元錢才放人。還有一次集體絕食期間,惡警突然要翻號(翻號就是惡警打著有危險品為藉口搜查大法資料)。找到大法書時,兩個惡警一擁而上把我們推倒在地,我們爬起來繼續保護大法書,最後還是被惡警搶走了書,惡警說「你們吃飯就把書還給你們。」惡警一看我們還是不吃飯,只好把書還給我們。

    2000年7月5日,惡警把我們幾位堅定修煉,不寫保證書的學員送往牡丹江市四道勞教所,勞教所裏已經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惡警把我們分四個房間,不讓學法煉功。我們每天煉功都挨打,勞教所長帶頭打人,把我們拖到一個房間裏捆在椅子上,把嘴用膠帶粘上,剃鬼頭,用皮帶打不讓睡覺,抓著頭髮往牆上撞。有一次兩個惡警打一位同修,惡警拿來電棍,一用不好使,有時沒有電,有時還反電惡警,惡警一看沒辦法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從那以後,惡警再也不用電棍了。有一位同修被迫害的精神都不正常了卻還被關押在小號中,明知精神都不正常了還不放人,最後又給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2000年11月份在黑龍江省已經是深秋季節的一天早上大家集體煉功,馬教導員和張管教就扒光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用一盆涼水從頭澆到腳,還把我們打倒在地用腳踹、踢,用臉盆打,用腳踩頭,專往我們頭上拳打腳踢。有一回惡警讓我們看栽贓片「天安門自焚」,我們幾個同修不配合,說那是假的,我們不看。惡警就把我們抬到看電視的房間,放最大的聲音讓我們聽,我們就開始背法,惡警就用膠帶把我們的嘴封住。又來人給我們照像說,你們都進入歷史史冊了。我們知道這都是歷史的見證。

    為了反迫害我們幾次絕食抗議,惡警把我們騙到一個房間裏給我們強行灌食,把我們捆椅子上,用鉗子把舌頭鉗住往裏下胃管。舌頭被夾掉一層皮,幾天都不能吞咽。為了不讓我們學法煉功,惡警就把幾個房間的法輪功學員都關在一個房間裏看管,我們開始背法,惡警關我們小號不讓吃飯,白天還給戴上手銬銬掛在門樑上,一站就是一天,晚上煉功就給銬在床上不讓睡覺。邪惡之徒費盡心機,也沒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的邪惡目地。

    2001年3月5日,我被送到哈爾濱戒毒所迫害。在那裏,我被每天24小時輪流看管,不讓上廁所,每天強行洗腦,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以法為師,被人心所動,走向邪悟。2001年7月25日回到家後經過學法才知道自己走到大法的對立面上去了,我痛哭流淚,後悔不已,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我要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重新走入正法中來。然後就向哈爾濱戒毒所寫信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保證及對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2001年11月13日,愛民分局和祥輪派出所的惡警到我家抄家,甚麼也沒搜到,竟還讓我簽字,如何簽呢?我借簽字時就寫「把我過去寫出的保證、對大法不敬的話,一切作廢,跟上大法進程。」惡警們一看我簽的是聲明,就把我綁架到愛民分局拳打腳踢,給我戴上手銬關進牡丹江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後,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我絕食第四天,惡警就開始插胃管灌食迫害,到第八天時,胃都插出血了,然後給我打點滴,血管都找不著,最後又給我送進醫院迫害。在醫院我也不配合邪惡要求,一個月後取保回家。

    2002年1月8日晚惡警又到我家,騙我說所長叫我去談話,我堅決不去,惡警就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所長拿出教養書讓我簽字,我不簽。第二天把我送往哈爾濱戒毒所,我一路上發正念。到了戒毒所檢查身體有病不收,在戒毒所惡警給檢查的大夫說了半個多小時,大夫也不同意,沒辦法只好退回來。回來後正好半夜,惡警不敢放我回家,說等明天所長來了再讓我回家。第二天所長來了還不放我回家,我就開始喊「法輪大法好」,並背法。所長李廣義惡狠狠的打開鐵門,抓著我的頭髮拳打腳踢,上來兩個惡警給我戴上手銬。下午給我送牡丹江看守所,因為上次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絕食不配合,邪惡們不敢收,就給我送到寧安看守所。到看守所第二天早晨起床鈴剛響過,我又喊起了大法好,不一會所長過來說誰喊的,我說我喊的,我說你們為甚麼關押我,哈爾濱戒毒所檢查有病都不收,你們為甚麼收?他說,我們不管,這是上邊定的,是江澤民定的。

    我從那天起每天早晨都喊大法好,大法千古奇冤,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支持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等等。有兩個同修也跟我一起喊。第二天惡警董恩巨連罵帶喊的給我和另一個同修戴上48斤重的死刑犯戴的腳鐐和手銬,並用擦地的抹布把我們的嘴堵上。四個人抬著我們關到沒人住過的房間,東北一月份最冷的時候,房間裏沒有電,也沒有暖氣,也沒有被子,滿屋地上床上都是耗子,還不能吃飯,不能上廁所,我開始發正念。到第二天我就把腳鐐子拿下來了,手銬當時就拿下來了,另一個同修也把腳鐐子拿下來了。惡警看到,覺得神了。

    有一次所長給我們放風,說你要喊上外面喊去,把這一星期都喊出來,當時我還挺高興,我說行,我就到外邊喊,回來一悟不對勁,它讓我在那喊我就在那喊,這不又配合邪惡了嗎?我不能配合邪惡,我又喊起了法輪大法好。所長說「我收你後都後悔了。」我說「那你放了我。」他說,「我給你們派出所打好幾次電話,他們也不來接你,從你來到我這看守所後就不好管理,我真後悔。」

    2002年新年要到了,我和兩位同修商量寫副對聯,我們就在門兩邊寫了「佛光普照,禮義圓明」,橫批「法正乾坤」。臘月28那天所長帶著一幫惡警進來了。當時我們正在發正念,所長打了一個同修,並給我們三個人用腳鐐連在一起,手銬從腳下穿過來再扣上手銬,讓人直不起腰來,上廁所脫不了褲子,所長說「看我怎麼治你們。」當天晚上我們都把手銬拿下來了。惡警又拿來手銬重新戴上,檢查了一遍,放心的走了。惡警一走,我們又都拿下來了。邪惡之徒是無法理解邪惡的招對修煉的人不好使。大年三十新的一年的鐘聲敲響的時候,我們齊聲高喊「法輪大法好」,房間裏的刑事犯都跟著喊「法輪大法好」,還讓我們給他們背法、講真象,他們都為自己生命的未來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有一次梁所長給我們調房間,讓我們穿號服,我們不穿,王所長帶頭打人。我說,你所長帶頭打人,你們違反監規,我們不是犯人,我們不穿號服。所長再也沒敢打我們,就又給我們上腳鐐和手銬,手銬從腳下穿過來再扣上手銬。第一次戴上後,我們剛給拿下來就被惡警王習武看見了,找所長又給我們戴上手銬,都銬進肉裏去了,胳膊都腫了,睡覺不能躺下。一個星期了還不給打開,我們半夜就喊大法好,第二天就打開了。我們一直喊了三個月,到4月初8,惡警的招數對法輪功學員不好使。半年過去了,我覺得應該出去了,有一天半夜尿不出來尿,我明白該怎麼做了,馬上給所長反映情況,所長說明天開會研究,我就開始發正念,馬上讓派出所來接我,第二天就走出了看守所。


    我對學習師父96年三次講法的認識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明慧網在發表師父1996年的三次講法的同時,發了一個通知,強調這三次講法不作為正法時期經文發表。有的學員因為這個通知,認為站在正法的基點上,不應該看;看,就是站在個人修煉的基點上。據此,有的學員已將這三次講法「封存」了起來,有的資料點完全不製作這三次講法。

    對這種做法,我認為有點走極端。

    明慧的通知,並不是不讓看這三次講法。我體會,一方面,時間寶貴,這個通知是要我們擺正與正法的關係,不要自己干擾了講真象救人的大事;另一方面,這些講法對新學員和某些方面修煉不紮實的學員是很有提升作用的。

    有些邪悟之人,一直在把師父的話反過來理解,對做三件事的學員進行干擾。比如1999年、2000年以來出現的假經文,都是在干擾和破壞學員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忘了我們的使命。我們不受任何干擾,堅定的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就是在否定舊勢力黑手的破壞。

    其次,在汲取了元宵節、新唐人採訪光盤的教訓後,我們應該學會從正法大局的基點,圓容的認識問題,做到清醒、成熟。

    以上認識,與各位同修切磋,不當之處請指正。


    按大法的標準對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煉的一部份(3)

    與受家庭矛盾困擾的同修切磋
    文/紫雲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在任何矛盾中,大法弟子都應該體現出善良,這種善良可不是好欺負,他的威力是巨大的。因為那是在大法中修出的境界的體現,是與大法連在一起的。「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層次、不同空間的表現,又是大覺者們的基本本性。所以,一個修煉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淺說善》)。

    當不修煉的家人都認為你真的是一個好人時,從你的一言一行中看到了你所體現出來的善良,這本身不就是在向家人證實大法嗎?

    無論是面對在外的矛盾,還是家庭矛盾,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對周圍的人都是有影響的,周圍的人都在看著,判斷著。若自己做好了,對洪法講真象所起到的作用一定是正面的;若自己沒有做好,那所起到的作用只能是負面的。然而,對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來說,是有責任必須做好的。

    我與先生98年得法,我們有二個女兒。在沒修煉前,家中平時都是我說了算,先生也不與我爭,因為這家中平時的大小事都由我一個人張羅,所以自己也覺得理應如此。而且先生的收支情況每月都按時向我「彙報」。自從我與先生修煉後,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有甚麼問題,只是對先生的「要求」放鬆了,不再像以前那樣「嚴」了。

    我先生的弟弟和弟妹自費來美國讀書,條件很艱苦。我與先生的工作都算不錯,工資收入都不算低。先生幾次提出來想在經濟上幫幫弟弟與弟妹,但都被我給堵了回去,我的理由也很充份:買房子的貸款還沒付清,兩個女兒的教育與成長過程都需要錢等等。因我們的住房很大,地點也與他弟弟就讀的學校很近,先生又提出可以讓弟弟與弟妹搬過來住,這樣能為他們節省一些開支。我聽先生這麼一說,潛意識中本能的就是反對,以「不方便」為由拒絕了先生的提議,還對先生說自己當年讀書時如何如何苦,還不照樣走到了今天?我還勸先生放下情,不必為他弟弟擔心,應該讓他弟弟在這苦中鍛煉鍛煉。

    有一天,我在清理銀行寄來的清單時,發現連著三個月以來,先生的帳戶每月都有四百元的支出,而且這筆支出我一無所知。憑直覺,我知道一定是先生在偷著幫他弟弟。我心裏越想越氣,覺得自己一心一意地打理著這個家,操心著兩個女兒,在為這個家付出著,可他倒好,不但不與自己保持一致,還胳膊朝外掰。先生回來後,可想而知,為此與先生大幹了一場,先生一氣之下搬到樓下的客房裏去睡了。我獨自一人越想越傷心,覺得與先生結婚七年,先生從來都沒有反對過我,自從他的弟弟與弟妹來了美國,先生好像變了個人似的,心裏對他弟弟好像比對這個家還要關心,我心裏為此對他弟弟與弟妹充滿了排斥。

    沒過多久,我又發現我們的銀行帳戶裏少了兩千美元,我問先生錢哪去了,先生說是幫他弟弟與弟妹買了一部車。當時我聽了心裏就像投進了一顆炸彈,簡直氣得怒髮衝冠,又與先生大幹了一場。先生在我憤怒的指責中摔門而去,一個星期都沒回家。

    在週末的一次集體學法中,我振振有詞地哭訴著先生的不是與自己的委屈,而先生則鐵青著臉,一聲不吭,自然我得到了許多的「同情」。一天晚上,我與一位得法很早的老阿姨在電話裏交流,當時我的心仍然難以平靜,認為先生對我的所為很不負責,師父都說了一個女人嫁給你,你就應該對她負責,怎麼可以摔門而去,一走了之?這位老阿姨聽完我的述說之後,對我說其實所有的矛盾都是我的原因,她很同情我的先生,師父是說了做為一個男人應該對自己的妻子負責,但是做妻子的也應該賢惠,不光是表面做做樣子。負責不僅僅是男人的事,也是女人的事。當時我被噎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其實我心裏知道自己有問題,出於面子,出於情,就是不願意在同修面前承認,甚至還找一些法理出來證明自己是如何的對。

    這是一年前的我,現在說起來真是感到羞愧難當。當時在矛盾中找自己真的不容易,特別是當你根本就意識不到自己有問題的時候。那個找自己的過程很痛苦,經常在放下與不願放下、甚至是下一次再提高之間權衡著,鬥爭著。但是自己又真的很想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那就得狠下決心,不能再用常人的得失來權衡自己的那點東西到底是放下還是不放下,或者是先放下一半再說。

    我在家中獨攬著決策權與經濟權,從來沒有想過先生的感受,彷彿這個家就該我是老闆,而先生只能是必須服從我的「秘書」。我用各種理由反對先生幫助他弟弟與弟妹,可我自己對娘家人是想盡辦法的幫,還按時往娘家寄錢,以補家用,而且寄錢的事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先生。在我的意識中,先生的家人與我毫無幹繫,所以他的弟弟與弟妹再苦再難,對我來說根本就無關痛癢。在與先生的衝突發生之後,根本就沒想到要找自己,而是認為先生心裏不為這個家著想,不與自己保持一致,甚至還遷怒先生的弟弟與弟妹,覺得他們過分。在我的邏輯中,覺得自己讀書時苦過,所以先生的弟弟與弟妹也應該苦一苦。這些心理現在想一想,真是很可怕。我的「傷心」,我的「委屈」,都是因為自己的變異受到了衝擊,自己「苦心經營」的小家庭的利益受到了衝擊而引發的,是自己的執著所致。這些執著甚至在潛意識中都有。不挖不知道,越挖真的越感到害怕,這幾年來自己到底有沒有在修?

    其實,說一千道一萬,在家庭矛盾中,最難放下、最不願被觸及的就是個人的感情、個人的面子、個人在常人中形成的各種認為對的假理、個人在常人中形成的種種所謂邏輯思維等等方方面面,就是這些東西。在微觀中,這些不都是一座座大山嗎?這些大山都有一個共同的來源,那就是「私」。

    像我一年前的這種表現,在現在道德標準下滑的常人社會不算甚麼,可能還會找到許多「知音」。但是,若用大法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那就差勁透了。當我認清了自己的問題後,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去掉這些不好的東西的瞬間,我感到自己的生命正在被大法清洗著,在那一瞬間,我才真正地體會到了修煉的內涵與神聖。

    我向先生道歉自己以前的行為,同時也要求自己一定要用大法弟子應有的姿態來對待先生的弟弟與弟妹,真誠的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一言一行都要求自己做好。我發現,在這個真正修自己的過程中,我感到自己說甚麼做甚麼不再像以前那樣發虛發飄了,而是比以前硬實了。

    我感到自己比以前純正了,現在,不但我的家庭充滿了祥和,連兩個孩子在這種祥和中也變得懂事了,互相之間也不再為爭奪玩具而吵鬧,而是會為對方著想了。先生也變得比以前更體貼了。我現在才真正懂了甚麼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當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做好了,比講多少話都管用,因為,那發自內心的一言一行就體現著真象。我先生的弟弟與弟妹從我們的言行中都感受到了大法好。慢慢的,大法在他們的心中也紮下了根。如今,他們已經是大法中的一員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6/52136.html>


    ■ 人心與因果


    山東濰坊新學員:大法使我們夫妻解脫病痛

    文/山東濰坊新學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我是山東濰坊昌邑的一個殘疾人,46歲,比較愛好讀書。根深蒂固的「存在決定意識」(唯物思想)的觀念是我認識事物的標準,以前信仰的是共產主義。然而,當現實與理想越來越背道而馳的時候,便有許許多多的疑問和困惑撞擊著我的心靈,令我不知所措。

    去年(2003)冬天,我懷著好奇心和種種疑問:為甚麼如此拼命的打壓法輪功?法輪功究竟違反了甚麼法律?從朋友那兒借了本《轉法輪》,開卷的首頁「論語」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如果開闢這一領域,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否則,宇宙的真象永遠是人類的神話,常人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現在人類科學的指導思想對於它的發展研究,只能侷限在物質世界之內,當一種事物被認識了才去研究它,走這樣一條路。而在我們這個空間中摸不著看不到的,但客觀上存在的,而又能反映到我們的這物質空間來的現象,實實在在的表現,卻不敢去觸及,視為不明現象。固執的人硬是無根據而找理由說成是自然現象,另有用意的人違心的一概扣上迷信的大帽子,少於追求的人以科學不發達而避之。」

    「論語」開宗明義,鮮明直接,使我猛的站到了一個全新的角度上,感到了一種從未有過的明朗和清醒,不禁產生一種通讀全書的渴望。

    我一邊讀著書,一邊企圖從字裏行間尋找到新聞媒體所報導的情景,但是書讀完了,不但沒有看到像新聞媒體宣傳的那樣的絲毫痕跡,相反得出了一個結論:如果人人學了法輪功,社會風氣就會根本好轉,國家自然也就安定團結了,人民自然也就安居樂業了;精神文明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一個國富民強的民族自然而然的屹立在世界東方了。

    作為一個純粹的讀書人(當初沒有任何的信仰和崇拜),我對這本書的領悟是:他通過人體科學、自然科學和現代物理學並結合著許許多多的世界之最,雅俗共賞,深入淺出的向人類揭示了一個永恆的宇宙大道或者說宇宙真理。

    有一天,43歲的妻子問我這本書寫得怎麼樣?妻子是一家私營紡織廠的質量檢驗員,平時工作很忙。我說寫得很好,語言淺顯易懂,邏輯性強,推理嚴謹。其中的道理讓人心悅誠服。建議她也抽空讀一讀。於是妻子便用下班的空閒時間讀這本書。

    非常意外的是:當妻子讀到50多頁的時候身體開始發生變化,令人煩惱的尿頻尿急的現象即刻消失,隨著讀書的進程,一掃過去頭疼(少年時就有)腰疼、月經不調、胸口悶脹、手腳心發熱、頸椎間盤突出(CT片證實)等諸多疾病,變得一身輕鬆,百病全消,而且精力充沛、身心愉悅、性格重新變得開朗。

    更使我驚喜的是,她從此放棄了輕生的念頭。說來話長,由於我的身體殘疾,全家的重荷(曾經六口之家,父母年老多病,兩個孩子幼小)壓在她一個人身上。加上我這個人脾氣不好(學法後認識到的),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口角,話不投機,惡語相傷,導致她悲觀失望,幾次自殺未遂。現在好了,通過學習了《轉法輪》,使她認識到了人生的真諦,重新振作了起來。也使我改變了脾氣,學會了遇到矛盾向內找的技巧。

    看到妻子從靈魂到身體的巨大變化,促使我下決心,懷著信仰和崇敬的心情認真觀看了李洪志先生94年在大連講法的錄像。當九講課看完之後,奇蹟也在我身上發生了。

    四年前,由於腦出血做了手術,落下了久治不癒的頭疼頭昏後遺症,現在通過看講法錄像學大法,不知不覺的痊癒了,永遠的告別了治療頭疼的「鎮腦寧、西比靈、正天丸、腦復康」等等藥物,走上了一條身心康健的青春之路。

    如今,我的家庭和睦溫馨、安逸幸福,一個曾經是徹頭徹尾的唯物主義者,曾經是共產主義的堅定信仰者的我要由衷感謝李洪志先生及他的著作《轉法輪》,我要振臂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真理永恆!」

    我們決心按照大法的要求為人處事,沿著大法指引的道路勇往直前!

    由於疾病纏身,已有四、五年不能提筆寫東西,深感運筆生疏,今逢大法救度,重獲新生,故提筆寫出一點感受,請編輯和功友批評修正。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7/52174.html>


    台灣公務員修煉故事:身心舒暢的秘訣(圖)

    文/貞億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十年前的一場車禍,讓我昏迷了八個小時。在隱隱約約中知道周遭醫護人員忙來忙去,但是全身就是動不了,好像經歷了生死關頭。一個姪女在14歲那年,被大卡車撞成植物人,雖然僥倖的清醒過來了,但已無法自理生活起居。生命真是脆弱,不堪一擊,一個小小的意外,可能讓人天人永隔!

    我腦震盪住院十天,醫生交代沒有特效藥,只能回家慢慢休養,出院時走路就像太空漫步,寸步難行,完全依賴先生的照料。從此,我分外珍惜「健康的可貴」,開始重視起養生運動,也學起氣功來了。

    * 苦尋健康的方法

    1993年間,台灣流行一種氣功,除了自己養生外還可以幫人治病。我學了後,雖然身體有些改善,但是在幫同事治病過程中,很奇怪的別人哪裏痛我就哪裏不舒服,問氣功師怎麼回事,回答總是說自然現象。

    有一天,我又跑去找那位氣功師,他同事說他看病去了,我心裏覺得很奇怪?氣功師不是可以幫人治病嗎?不能治自己的病嗎?怎麼氣功師也會生病啊!人到底可不可以擺脫病魔的折騰呢?

    兒子從出生就會鼻子過敏,每天起床後會打噴嚏,一直打到流鼻水。每次的流行性感冒總少不了他,醫生說是無法根治,只能等到長大後抵抗力增強了,自然會改善。生女兒的時候回到娘家坐月子,把兒子帶回宜蘭讀幼稚園,發現他竟然沒有在台北的過敏現象,當時只為了可以脫離看醫生吃藥的情形,有了全家搬到宜蘭的念頭。

    女兒出生後,也因為先天罕見脊椎畸形,要定期到醫院檢查,醫學上稱為脊椎裂,嚴重者可能導致終生行動不便,經過脊椎修復手術後,為避免引發其他後遺症,每半年必須回醫院檢查。

    那時候,我心中不斷的吶喊著!這麼小的孩子,就要與病魔對抗一生,公平嗎?真想這病讓我得了罷!我願意替女兒承擔一切。但在女兒住院開刀的日子裏,卻看到醫院有很多罹患腦瘤的孩子,其中一位小學三年級的朱小弟弟,經常到醫院報到,已經開刀十幾次了,腦袋上的手術痕跡就像西瓜皮一樣。

    * 喜獲快樂的泉源

    1999年初,搬到宜蘭住,開始火車通勤的生活,雖然每天多了三個小時的搭火車時間,但是沒有了在台北擁擠、匆忙的生活,精神非常愉快。

    2000年10月,一位朋友介紹我去看《轉法輪》就會明白一切,我馬上到書局買書,回家後連夜看完,才發現書中淺白的語句,竟解答了我多年來的所有疑問。李老師說,「氣功是修煉,是超常的東西,不是常人中的體操,必須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長功,…真正修煉得修煉你這顆心,叫修心性,…。要想好病、祛難、消業,這些人必須得修煉,返本歸真……」霎時,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諦。

    在每天搭火車的時間裏,是我最幸福的時光,車廂裏的人多數是在睡覺,眉頭深鎖著,而我是捧著《轉法輪》看到下車。

    有一次在火車上,一個人跑來問我,你準備考試嗎?為甚麼每天都那麼用功看書啊!我拿著手中的《轉法輪》告訴他,這本書我越看越輕鬆、越舒服、越有精神,只要一有空,我就會看他。這書中淺白的語句,打開我多年來的疑惑,現在的我不但沒有病痛,生活中再也沒有壓力、恐懼及能困擾我的事,不用花任何一毛錢,只因為我學了法輪功。

    * 生平最寧靜祥和的日子

    2000年10月21日開始到杭州南路上九天班,那段時間我沒有每天回宜蘭,把李老師的各地講法書看了一遍,第一次體驗到生命的美好,李老師《轉法輪》中說:「人的生命不是為了當人。…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間中產生的,和宇宙是同一性質的,是善良的,是真、善、忍這種物質構成的。」我開始學做一個「真、善、忍」的好人,心中所有的疑惑煙消雲散,那是自我有意識以來,最平靜祥和的日子。

    李老師在《轉法輪》書中明確指出,「人為甚麼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業力,那個黑色物質業力場。它是屬於陰性的東西,屬於不好的東西。」「唯一真正要尋找你舒舒服服的沒有病,能夠達到真正解脫的目地,就唯有修煉!」

    原本覺得自己應該算好人,哪知道看完《轉法輪》才知道自己與好人的標準還差遠去了,而那些不好的思想,都是造成身體不健康的因素,慢慢學做一個「真、善、忍」的好人,放棄心中不正確的思想,真是身心舒暢。

    李老師在《精進要旨》中說,「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只有學法修心,加上圓滿的手段──煉功,確實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心性在提高,層次在提高,這才是真正的修煉。」

    上完九天班,我就利用中午午休時間,到台大法商學院煉功,那是台灣的最高學府,有很多教授也都在學法輪大法。但是,到了寒假許多教授出國去了,學生也放假回家了,我只好回到院內(立法院)群賢樓煉功,不久也有兩三個同事一起學煉。

    2001年1月,聽說有立法委員邀請台大張教授到院內(立法院)免費教功,心想這麼難得的機會,趕緊把這好消息告訴每一位同事,不僅張貼許多海報,還跑遍每間辦公室,提醒大家把握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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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輪功洪傳台灣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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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新聞雜誌的封面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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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張清溪經濟教授接受採訪

    連續幾天的教功活動,有十幾位同事來學,也引來新聞媒體的注意,新新聞雜誌記者李清如到現場拍攝煉功的狀況,當時的我因學法不深,不敢接受採訪,只好推薦她去訪問台灣大學的張教授。當期雜誌還以封面專題報導「台灣已成法輪功復興基地」。

    * 新新聞報導大法遍及台灣各角落

    新新聞729期封面故事報導,法輪功已越過台灣海峽,不僅在台灣落地扎根,而且中共愈打壓,煉功風氣愈盛。

    報導中說,法輪功是由鄭文煌夫婦帶回台灣,由於妻子長年患有偏頭痛的毛病,尋遍中西名醫束手無策,在親戚的建議下1994年12月,遠赴濟南去聽李洪志先生講法教功,參加了九天集體學法煉功後,妻子的病全不見了。

    鄭文煌夫婦1995年起,就在陽明山上煉功教功。當時有一個自己無法穿衣服的先生來學,煉第一套功法時,手就可以完全抬高並伸直,旁邊的太太直說「太神奇了!」就這麼一傳十、十傳百,傳遍台灣各個角落。

    台灣學術界有不少知名人士修煉法輪功,除了台灣大學張清溪教授夫妻外,還有一大票經濟學者。政府機關中也有不少法輪功學員,例如:農委會、國貿局、關稅局、警察局、中華電信公司、地方縣市政府也都可以看見法輪功學員煉功的景象。桃園中正機場的海關通關大樓,在中午時分,也可看見法輪功學員忙裏偷閒的煉功畫面。2001年1月起,法輪功也「攻佔」了全國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院。在立法院內的布告欄上,先是貼上了一張張極為醒目的法輪功免費教功的宣傳單──法輪大法(法輪功),使上億人身體健康,人心向善。立法院內的中午時分,也開始出現法輪功學員修煉的身影。

    報導中還說,2001年時台灣就有534個煉功點,除了中共強力打壓法輪功所造成的宣傳效果,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修煉法輪功不用花錢還能治百病。

    * 散播快樂的種子

    我在單位裏是負責採購業務,每天總是有許多公司代表找我推薦產品。以前的我總是很不耐煩的應付了事。學了法輪功後,我不但珍惜與每個人見面的機緣,還把他們當作好朋友,總是在傾聽對方介紹完公司產品後,推薦法輪大法好,好東西當然要與好朋友分享,有的廠商會專程打電話道謝,甚至要我安排到他公司教功。

    每天下班回家的途中,會經過一家小兒科診所,看到候診室焦慮的人們,讓我想起以前的我也和他們一樣。下班後,趕緊帶小孩去看醫生,擁擠的看診人潮,總要花上三、四個小時。我告訴候診的人們,以前的我也是診所的常客,但自從學了法輪功後,要求自己做好人中的好人,提高心性,現全家人身心健康,已經沒有看過醫生了。

    每個星期五火車上的人潮是非常擁擠,我使用「通用月票」是沒有座位的。有次,不經意的找到一個座椅後的空處,看起了我的《轉法輪》,已不注意旁邊發生的事了。突然間,有個先生指著我問:「你不是每天在火車站前煉法輪功的那位小姐嗎?」嚇我一跳!連忙回答「是啊!」這時,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視著我,我毫不猶豫的介紹起法輪功來,說著自己身心受益的見證及中國大陸殘酷無理的鎮壓,同時也順手從包包裏掏出真象資料及光碟,發給在場的每一個人。

    從此,我更嚴謹注意自己的行為,雖然我不認識他們,但大家已注意到我煉功的事,我甚至發現連列車長都知道(因為有時我會在火車上煉功)。

    * 人生無常 身心健康是根本

    有次,下火車走地下道樓梯時,發現有位行動緩慢、背影熟悉的身影,仔細一看竟是一位卸任的立法委員,他曾是某政黨呼風喚雨的人物,但一夕之間因故引來牢獄之災,身體中風,生活起居不能自理,身邊親信也紛紛離去,從叱咤風雲人物瞬間變成風燭殘年的庶民,他孤單的身影讓我感觸很深,甚麼高官顯位、甚麼豐功偉業,卻也換不回健康的身體。

    有次,坐在旁邊一位心急如焚的小姐,不停的使用手機與家人聯絡,她父親病危,趕著回家探視,從話語中感受到她與家人不安、焦慮及惶恐的心情。等她講完電話後,與她聊起,人總是有煩惱不完的事情,不管是孩子、父母、兄弟姊妹以至親朋好友,大家最困擾的就是健康問題。當身體出現警訊時,周圍的親人也只能乾著急,真是束手無策,但著急並不能改變事實,而採用的方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以水結晶實驗為例,「水」能夠接收到來自聲音、文字、音樂、意念的良善或邪惡,證明連「水」都能夠分辨正與邪、善與惡,良善的訊息可以產生美麗的水結晶,而水分佔人體重量的70%,可想而知,人的善念與身體的狀況是息息相關。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說真話、辦真事,對人慈悲與和善,也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但沒有病痛,生活中再也沒有壓力、恐懼及能困擾我的事。

    戶外煉功洪法

    * 人人從善 才是社會之福

    當今社會,每天發生著觸目驚心的社會事件,夫妻相殺,孫子殺祖母,兒子殺父親,近親反目成仇早已不足為奇了,人在不知不覺中變了,變得不重視「道德」、「倫理」了,甚至自己做了壞事都還不知道。李老師在《精進要旨》中說,人類不遵守人的道德規範──社會將大亂不治,天災人禍。

    有位法制專家的長官,在一場立法技術的演講中,感慨目前法律訂定之速度,卻遠遠不及層出不窮的犯罪行為,甚至剛公布實施之法律,馬上就要著手修法(已無法規範)。

    在中場的休息時間,我與這位長官聊天,不是法律訂定不夠周延,而是人類道德的嚴重敗壞,導致法律約束不了人心;治本之道並不是修正法律,而是要提升人們的道德素養。

    進而向長官介紹,目前有一部高層次的「法輪大法」,已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短短十年傳遍世界近60個國家,所到之處不分種族,不分地域,看過這部書的人,很自然的重視起個人道德,學習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他驚訝的想了解這究竟是甚麼!於是我就送他一本《轉法輪》,書中淺白的語句直指人心,比教育、法律更能歸正人心。

    李老師《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指出,「因為任何外在的形式、命令或者是採取甚麼手段都不可能改變人心,人心得靠自己去改變。如果他自己不想改變誰也改變不了,任何法令規章都只能治表,不能治本。因為人的心根本不動沒改變,你看不見時他還要按照他自己的觀念去做,這是肯定的。那麼只有人心的改變,人心的回升,那才是至關重要的,……」

    法輪大法所傳之處,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淨化心靈後重拾健康的身體,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朋友們,我找到了生命中的導師,從此生活中一直指導著我,沒有壓力、困擾,身心舒暢無比,衷心希望您也來體會,讓社會多一個好人,多一個人節省醫療成本。


    被吉林監獄劫持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家屬依法上訴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吉林監獄因為虐待大法弟子,強迫一大法弟子蹲三年小號,不許家屬接見,上星期家屬到省檢察院等職能部門舉報控告,檢察院調查後現在已將吉林監獄教育科長和部份獄警更換。

    近日家屬再次接見時,新教育科長和獄警態度明顯變好而且很為難,(不管吧江××還不讓,管吧家屬到處告,出了問題還得自己擔責任)獄警說:「可怪了,警察一經過,大法弟子就都盤腿立掌開始煉功。」(新獄警把發正念當煉功了)教育科長說:「大法弟子的身體太虛弱了,等一個月後再接見吧。」家屬接著說:「我們知道,等把傷養好了再叫我們看,我們就沒有證據告你們了,是不是?」教育科長沒有回答,也沒有敢變態度,只把話岔開了。具體教育科長和部份獄警是怎麼處理的,檢察院和新教育科長沒直說。

    現在家屬正在準備起訴賠償和往外要人之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6/51754.html>


    610頭目得到的報應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今年(2004年)六月的一天,我的一位熟人(醫生,了解法輪功者)告訴我一件這樣的事:

    他的一位患者,當時任公安局「610」辦公室負責人,兩年前找過他看過病,當時只是消化系統不正常,經常拉肚子。他向我的這位熟人說:工作太忙,手機24小時不能關,隨時有事,精神壓力太大,體力上也受不了了。

    最近,此人又出現在我這位熟人面前,令他大吃一驚的是:短短兩年的時間,患者已面目皆非,幾乎成了一個骷髏!手臂細得就像一根乾柴。他說:兩年來病情不斷發展,由腹瀉漸漸出現雙腳無力,再發展為全身無力,逐漸消瘦。廣州、深圳各大醫院跑遍了,醫學專家給他做了想得出、做得到的各項檢查,為進行性肌營養不良、肌萎縮、甚至癌症等等,查遍全身各個系統,始終沒找到病因。也就是說.他患了一種莫名其妙的病症。就在短短述說上述情況的幾分鐘內,只見他不停的大口呼吸,氣喘不過來!

    我這位熟人說:他才40歲出頭啊!病成這樣,這恐怕就是報應吧!

    我聽了也感到心情沉重。是啊!如果不是江××一意孤行,發動這場鎮壓法輪功的運動,就不會產生專門用於鎮壓法輪的「610」辦公室這一怪物,此人就不會被派去當「610辦公室」的負責人,也就不會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當然也就不會遭到這種天譴!

    即使這樣,如果他還能迷途知返,誠心悔過,將功折罪,心存善念,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只要一息尚存,我想他還能體會到佛恩浩蕩的一面。

    望所有參與迫害者看清江××害人的本質,把握好自己的未來!

    僅以李洪志師父《洪吟(二)》詩一首《無題》作結束語:「大法看人心 世人要清醒 神人鬼畜滅 位置自己定」。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4.html>


    五名助紂為虐者在青島遇車禍橫死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青島消息)8月3日晚8時左右,山東膠州籍邪悟分子劉方彩開著自家的一輛白色轎車,從青島拉著另外四名邪悟分子(其中包括膠南邪悟骨幹宋新忠等二人,青島一人,臨沂一人)到臨沂去做他人的「轉化」工作。行至日(照)東(明)高速公路平邑路段時,突發車禍,五人(四女一男)同時死亡,死狀甚慘,轎車也被撞得面目皆非。據了解,死者中除劉方彩、宋新忠之外,還有王玉芳和范雲芳,第五名死者暫時姓名不詳。

    近一月以來,劉方彩被青島辛家莊邪悟分子郝××拉下水之後,被另外空間的邪惡控制著,像著了魔一樣,整天忙不停閒,不分晝夜的拉著邪悟份子到處亂跑,到全省各地去做大法學員的「轉化」工作,聲稱幫人「定位、圓滿」。本來劉方彩雖有機緣學了法輪功,卻一直被玻璃店忙得顧不上學法,似修非修;邪悟後劉方彩竟變得異常的積極,天天開著那輛嬌貴的白色轎車去轉化別人,教人罵師父,揭批師父,燒大法的書,幹盡了壞事。

    其它四人在幹壞事方面也是一樣。

    師父慈悲,一直在給誤入歧途者留機會,等他們改正自己、往回修;同時在一再苦口婆心的規勸之後,師父也說過:「當我真的放棄你的時候,就是你下地獄的時候!」(《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

    這次劉方彩等五人的遭橫禍報應,是生命的悲哀結局,同時也給其它助紂為虐的邪悟份子敲響了警鐘。


    七旬老太喜得法 堅修大法心不動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有一老太太,年近七旬,得法前患胃病多年,不敢吃麵飯,皮膚病有一二十年的歷史了,還有高血壓、腰痛病等,常常上不來氣,頭髮也白完了。

    得法後,多年的痼疾個個消失了,頭發現在黑了一半,家庭也和睦了,兒女都跟著受益,不說別的,現在兒女們都在外工作,自己一個人在家,健健康康,這不是兒女們的福分嗎?

    有一次,走路閃了腳,女婿拉著要去看醫生,老太太說沒事,後來很快就好了。

    老太太雖然沒文化,但對法可堅定的很呢。發真象資料、講真象從不放鬆。洪法是逢人就講。一天夜裏出去發資料,一不小心掉到一個很深的溝裏。往溝裏掉時,感覺好像有人抱著自己的頭,所以雖然臉摔傷了,流了點血,卻不感到疼。心裏想著:為救度眾生,流一點血也值!

    後來惡人要來「轉化」她,要帶她走,老太太坦然不動,並發正念鏟除那人背後的邪惡因素,那人灰溜溜的走了。後來又來叫她兩次,老太太堅決不配合,惡人沒辦法,只好作罷。以後再也沒去找她。這真是「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去掉最後的執著》)

    在證實大法的路上,老太太越走越穩健,原來隻字不識的她,現在已經能夠通讀《轉法輪》了。


    事實證明修煉法輪功沒有錯

    文/遼寧省彰武縣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真正學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是多麼的好,因為他們都是親身受益者。我們遼寧省彰武縣,在中國只是一個無名的小縣,在1999年以前,就有一千多人煉功,他(她)們有的身體得到了康復,有的家庭變得和諧。

    例如:鐵路退休老工人徐元龍,沒學法輪功前,患有腦梗塞病兩年多,生活不能自理,花盡了家中的積蓄,也沒有看好病。98年9月經別人介紹學上了法輪功後,病情漸漸好轉,到99年5月病全好了,再也不用吃藥了,現在身體硬實的可以和年青人相比。

    王鳳雲今年58歲,七年前患有多種疾病,從外觀上看就不是一個健康的人:關節痛、風濕、視網膜炎,四肢麻木,頸椎骨質增生、乙肝等,終日在痛苦中煎熬,單位每年都給她報醫藥費近萬元,自從97年學上了法輪功後,感到身體輕鬆,全身疼痛消失,從此與藥無緣,體會到了人生真正的幸福和快樂。

    傑彩雲,原信託公司職工,下崗後,為了生存,養了幾頭豬,沒想到趕上瘟疫,一頭也沒活。98年為親戚向單位擔保的麵粉錢一萬多元也被騙了,家裏本是負債累累,加上她的乙肝、腎炎、肌肉萎縮,嚴重的牛皮癬等多種疾病在她身上,讓她對人生感到厭倦,生不如死的念頭想過多次,在她絕望中,經親戚介紹學了法輪功,自從煉功後,身體一天比一天好,沒多久各種疾病都好了,於是開始打工,現在欠的外債還清了,並且身體一直很好。

    還有一對夫婦在99年7.20沒鎮壓前,學法輪功受益也是不小的,因為老倆口為了保住可觀的收入,所以就放棄了修煉,現在老頭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老伴整天照顧老頭沒有一點閒暇時間。

    在我們這個小小的縣城,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不想再舉了,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勝於雄辯,鎮壓法輪功是違法的,是錯誤的,是毫無意義的。1998年,前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在經過了半年的調查後,彙報中央時說:「法輪功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可是江××看煉法輪功的人越來越多,出於小人的嫉妒,拿出文革的一套整人的招數,99年7月20日開始對全國上億的煉功人開始了毫無人性的鎮壓。

    彰武縣的惡警也對法輪大法學員進行了無辜的迫害,以聽從上級指示為藉口,對大法學員勒索罰款、抄家、勞動教養、搶奪財物,知法犯法的揚言我就是法律,這哪是民警呀,簡直就是土匪。面對世界多個國家對江澤民的起訴,各國對迫害法輪功的譴責,除了將來的法律制裁,還有做壞事帶來的惡報在等著呢。這樣的人頭腦也應該清醒清醒,想一想自己的後路吧,不要再助紂為虐了。


    黑龍江省依蘭縣原政保科副科長暴死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黑龍江省依蘭縣原政保科副科長暴死

  • 河南省南陽地區鎮平縣惡報事例

  • 萬家勞教所惡人惡報

  • 黑龍江省依蘭縣原政保科副科長暴死

    韓雲傑,男,現年52歲,生前曾任黑龍江省依蘭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99年7.22以來,它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本地區的大法弟子進行了瘋狂的迫害。此人任政保科副科長期間,多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抄家、並勒索錢財據為己有,甚至對多人進行酷刑逼供,它不但指使惡警毒打大法弟子,還經常親自動手,大法弟子張敏(已被明慧網列入被迫害致死名單)就是被它親手毒打致死的。韓雲傑現已遭惡報,2004年7月25日,身體非常健康的韓雲傑突發腦出血而死。死時痛苦不堪,面部及身體其它部位變黑,死相極其嚇人。

    在此,我們正告那些目前仍然幹著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惡人惡警,立即懸崖勒馬,棄惡從善,否則,韓雲傑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河南省南陽地區鎮平縣惡報事例

    河南省南陽地區鎮平縣侯集鎮東門村村民姜榮三,60多歲,2003年秋後,撕大法標語,並辱罵大法。2004年3月份,一向身體強健的他突然服毒自殺,搶救過來後,又因疝氣動手術,現已遭惡報死亡。


    萬家勞教所惡人惡報

    萬家勞教所轉化班管教吳寶雲瘋狂打罵大法弟子,曾經用襪子沾尿往堅定的大法弟子嘴裏塞,經常謗師謗法,2004年春節期間將右胳膊摔斷。

    管教賈翠妍充當邪惡的馬前卒,曾經瘋狂毆打大法弟子,謗師謗法,現已得腎結石,打不起精神。

    * * * * *
     
    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造業極大的事。常人平時有災有難,都是自己欠下的業力需要償還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輪功所造的天大罪業,即便傷及性命也很難一次還清,通常下了地獄還得繼續受罪,直到還清為止。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們: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趕緊懸崖勒馬停止你們的罪惡行為並將功贖罪,贖回自己的未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4/51696.html>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處副處長車禍慘死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處副處長車禍慘死

  • 吉林省生物製品廠居民委主任遭惡報死亡

  •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處副處長車禍慘死

    王濤,男,32歲,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處副處長。2003年曾作為公訴人陷害4名大法弟子。

    2004年6月23日,王濤酒後駕車,在北京京承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王濤駕車撞上隔離帶後,又連撞三根鐵樁,其中一根鐵樁飛起,破窗插入王濤左眼部,王濤當場死亡,死狀甚慘。屍體無法整容,其左眼部只得用花遮擋。

    江氏流氓集團撒下彌天大謊,不知欺騙了多少善良的民眾。王濤受其矇蔽,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害了自己,並殃及父母妻兒,使他們飽嘗失去親人的痛苦。

    在此誠心告誡順義區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們:不要再相信那欺世的謊言,趕快醒悟,了解法輪大法真象,做出明智的選擇,真正的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負責。棄惡從善,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善惡有報是天理。善待大法及大法弟子必有福報,反之則必遭天譴。


    吉林省生物製品廠居民委主任遭惡報死亡

    鐘相文自99年7月20日以後,緊跟江氏犯罪集團,和本廠保衛科長王代相互勾結,對本廠的幾名法輪功學員變本加厲的迫害,致使有2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往勞教所。並在廠區內誹謗大法,經常揭大法真象材料。

    在居民委的辦公室,把誹謗大法的宣傳畫掛滿牆,一到敏感日,就對法輪功學員黑白天的蹲坑、監視,不管怎麼講真象,始終仇視大法,仇視大法弟子。

    在2004年8月4日,去火化廠送葬回來後,突發心臟病,於第二天遭惡報死亡。

    吉林省生物製品廠位於吉林市九站街。

    * * * * *
     
    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造業極大的事。常人平時有災有難,都是自己欠下的業力需要償還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輪功所造的天大罪業,即便傷及性命也很難一次還清,通常下了地獄還得繼續受罪,直到還清為止。奉勸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們: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賭注。趕緊懸崖勒馬停止你們的罪惡行為並將功贖罪,贖回自己的未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9/52597.html>


    ■ 迫害真象


    河北邢台惡人企圖非法審判生命垂危的大法弟子王炎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據悉,近日河北邢台法院對被非法關押在邢台看守所的插播真象的保定大法弟子王炎和李月然要非法判刑,請大法弟子正念加持他們,也請全世界善良的人關注他們,幫助他們從邪惡的迫害中解脫出來。

    河北省保定市大法弟子王炎和妻子李月然在2004年2月11日被綁架關押在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

    王炎在4月28日左右開始絕食抗議,後被非法轉到河北省邢台看守所,期間他一直在絕食抗議迫害,在6月18日凌晨1點,也就是王炎絕食51天的時候,他從醫院走脫,第二天下午3點左右,又被非法抓捕。

    現在,王炎已經絕食抗議106天,生命垂危,望見到此消息的同修共同發正念加持王炎和他的妻子李月然,幫助他們早日闖出魔窟。也請邢台當地同修能夠多發正念加持他們,清除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並關注他們的近況,調查惡人的手機和電話,及時上網揭露邪惡對王炎和李月然的迫害。

    迫害單位:邢台市第一看守所的電話:0319-2617538 轉劉佔雨所長
    319-2617126
    邢台市第三醫院電話0319-2622586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3/52394.html>


    河北唐山冀東監獄劫持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冀東監獄(唐山南堡勞改隊)現在關押著100多名大法弟子,從2004年7月20日以後,開始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高強度迫害,實施強制洗腦「轉化」,安排管教不休假,並從外地找來5名猶大幫兇,軟硬兼施,「幫教」圍攻,表面邪惡氣燄高漲。目前大法弟子鞠志功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喪失良知的獄警管教還在爭奪管轄權,以期「轉化」大法弟子立功受獎。

    冀東監獄一支隊關押大法弟子25人,五支隊關押大法弟子18人,二支隊、四支隊也關押著大法弟子,人數不詳。

    江氏集團執法犯法,以「法律」的名義,非法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不但對依法維護「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大法弟子非法判刑,而且還在肉體和精神上極度的摧殘大法弟子,強迫洗腦「轉化」「認罪」。客觀的說,這是地道的流氓行徑。法律對於江××,或為一疊廢紙,或為殘暴的工具。為使這種行徑得以執行,以獎金、保職、升職相誘惑,從而使一些獄警及相關人員喪失了做人的基本良知。

    一河北省冀東監獄總隊 郵編:063305
    1、總隊長:彭彥傑 宅電:0315-8310888
    單位:0315-8327888 0315-8519548
    (註﹕原公布的河北省冀東監獄總隊長彭彥夫應為彭彥傑)
    2、總隊長:宋辰良 單位:0315-8327888 0315-8519548
    3、總隊610頭目:安躍 宅電:0315-8501899
    單位:0315-8327668 0315-8519568
    張蘭娜
    4、河北省冀東監獄總隊辦公大樓參與迫害人員:
    何立志:電話 0315-8317886 手機 13323250699
    高勝軍:電話 0315-8317969 手機 13323250696
    李全來:電話 0315-8501216 手機 13323250329
    邊中秋:電話 0315-8320358 手機 13323250360
    李之東:電話 0315-8310839 手機 13323250328
    劉衛國:電話 0315-8501938 手機 13323250325
    王 力:電話 0315-8310966 手機 13323250320
    張恆軍:電話 0315-8501996 手機 13323250366
    李克勤:電話 0315-8310556 手機 13323250698
    5、宣教處
    董福奎 宅電:0315-8310857 單位:0315-8327059
    0315-8327060
    二、河北省冀東監獄一支隊 郵編 063300
    參與迫害的幹警
    1、支隊長:高麗江 家庭電話:0315-8310350 手機:13703240683
    支隊長:揚仁山
    支隊長:胡春華 家庭電話:0315-8501100
    支隊長:陳希蛟 家庭電話: 0315-8320026手機:13323250616
    2、幹警: 王保國 家庭電話: 0315-8311089 手機:13323250610
    趙 軍 家庭電話: 0315-8317395手機:13323250612
    張士宇 家庭電話:0315-8501621手機:13323250613
    溫佔合 家庭電話:0315-8501570手機:13323250614
    楊福佐 家庭電話:0315-8501020手機:13323250615
    趙旭林 家庭電話:0315-8501559 手機:13323250617
    劉守東 家庭電話:0315-8501328手機:13323250619
    鄭建立 家庭電話: 0315-8317326手機:13323250620
    張衛東 手機:13323250621
    郝建英 家庭電話:0315-8317566手機:13323250622
    王 文 家庭電話:0315-8501880 手機:13323250623
    許亞明 家庭電話:0315-8310856手機:13323250628
    賀曉強 家庭電話:0315-8501509手機:13323250625
    常建新 家庭電話:0315-8501535手機:13323250626
    畢志玉 家庭電話:0315-8317182手機:13323250627
    高峰 家庭電話:0315-8501897 手機:13323250635
    劉守立 家庭電話:0315-8501656手機:13323250636
    倪慶東 家庭電話:0315-8501971手機:13323250637
    費均超 家庭電話:0315-8317168手機:13323250638
    李佐江 家庭電話:0315-8317008手機:13323250639
    寧剛 家庭電話:0315-8317153手機:13323250632
    王愛軍 家庭電話:0315-8310100手機:13323250633
    夏連才 家庭電話:0315-8317170手機:13323250634
    李玉生 家庭電話:0315-8320308手機:13323250629
    薛玉良 家庭電話:0315-8320678手機:1332325 0630
    張洪奎 家庭電話:0315-8317404手機:13323250931
    三、河北省冀東監獄二支隊 郵編:063300
    參與迫害幹警
    1、支隊長:陳風永 家庭電話:0315-8503801手機:1393357940
    李開江 家庭電話:0315-8501922手機:13931531426
    2、幹警:張萬龍 家庭電話 :0315-8504075
    肖立軍 家庭電話:0315-8501383
    李術國 手機:1393153277(?)
    趙志義 家庭電話:0315-8502186
    張志貴 家庭電話:0315-8501995
    劉東勝 家庭電話:0315-8501251
    魏書波 家庭電話:0315-8317434
    向志強 家庭電話:0315-8317439
    四、河北省冀東監獄四支隊 郵編:063305
    直屬一中隊 辦公室電話:0315-8313731
    直屬二中隊(管押中隊) 辦公室電話:0315-8313732
    直屬三中隊(管押中隊)辦公室電話:0315-8313733
    嚴管隊 辦公室電話:0315-8313740
    參與迫害幹警
    1、支隊長:馬進玉 辦公室電話:0315-8313600手機:13703377055
    家庭電話:0315-8317301 0315-8501948
    2、幹警:鄭進安(曾因十分賣力參與迫害獲得巨額獎金上萬元)手機:13323250697
    李繼華 家庭電話:0315-8501816辦公室電話:0315-8313688
    孫世忠 家庭電話:0315-8320097 辦公室電話:0315-8313611
    韓青年 家庭電話:0315-8301232辦公室電話:0315-8313698
    手機:13603377686
    蘇建東 家庭電話:0315-8317204辦公室電話:0315-8313732
    黃立春 家庭電話:0315-8313920辦公室電話:0315-8313733
    郝寶新 家庭電話:0315-8501878辦公室電話:0315-8313628
    手機: 133223250363
    梁伯雙(教育科的)
    家庭電話:0315-8320018 0315-8320019
    辦公室電話:0315- 8313672 手機:13323251061
    賈文海 家庭電話:0315-8317638辦公室電話:0315-8313661
    (獄內辦公室)0315-8313670手機:13323250376
    許孟春 家庭電話:0315-8320222辦公室電話:0315-8313679
    手機:13323250364 13131578053
    婁會斌 手機:13031577900
    蘇建軍 手機:13323250322
    五、河北省冀東監獄五支隊 郵編:063300
    參與迫害幹警
    1、支隊長:溫英豪 家庭電話:0315-8310776手機:13703151379(?)
    支隊長: 張啟星 家庭電話:0315-8501336手機:13703378208(?)
    支隊長: 邸仕金 家庭電話:0315-8310908手機:13323250669 13803303398(?)
    2、幹警: 張寶軍 家庭電話:0315-8320953手機:13785093351 (?)
    張振才 家庭電話:0315-8320439手機:13131528925(?)
    黃連勝 家庭電話:0315-8320510手機:13323250678
    王增勝 家庭電話:0315-8516729手機:13933322196(?)
    王國勝 家庭電話:0315-8317620 手機:13323250671
    杜金明 手機:13323250675
    王秀軍 家庭電話:0315-8320565 手機:13700358720(?)
    邸仕澤 家庭電話:0315-8320670手機:13932510381 (?)
    高昌利 家庭電話:0315-8501039手機:13903258170(?)
    李時壯 家庭電話:0315-8310604手機:13323250683
    曹建忠 家庭電話:0315-8317790手機:13131520931 (?)
    馬建山 家庭電話:0315-8310058手機:13102613030 (?)
    張樹尊 家庭電話:0315-8310923手機:13832528451 (?)
    王勇 家庭電話:0315-8515858手機:13832964518 (?)
    費長江 家庭電話:0315-8501617手機:13832807014 (?)
    嚴國良


    四川省廣安市惡人惡行

    文/四川廣安市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四川省廣安市是鄧小平的老家,包括廣安區、華鎣市、武勝縣、岳池縣、鄰水縣,這裏一直是邪惡之徒十分重視的地區,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十分嚴重,已有兩名大法弟子遭虐殺致死(曹平、李新奇),數百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勞改,三千多名大法同修被分別綁架到各地「洗腦班」強制洗腦,造成許多大法弟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流離失所,直接給他們及其家人、親屬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磨難。目前,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將在8月24日竄到廣安,廣安市許多大法弟子遭到綁架,廣安市委書記譚力是當地罪魁禍首。

    廣安市委書記譚力,是原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一手提拔起來的,廣安人都知道譚力是雜皮(無賴)。他以鄧小平百年誕辰為藉口,勾結廣安610、國安大隊、各地派出所。從2003年12月份開始在廣安城裏,各個鄉鎮到處掛、貼誹謗大法的宣傳畫,並大量綁架法輪大法學員。

    到目前為止,已知部份被綁架的大法學員有:廣安城裏的老五(姓名不詳)、鄧元秀、張學瓊、雷立春、宋金印、曹君健、羅洪芹、羅中碧;廣安方坪鄉的:鄧德玉、胡小翠;廣安白市鎮的蔣和平、雷興蓮、梁珍、旦東兒、段興瓊、馬小玲、楊林興、梁中林;廣安恆升鎮的曾祥柱;廣安肖溪的肖××(名字不詳);廣安前鋒的李林、鄭行芳、拓××;廣安鞍山的李大元、嚴世珍、曾蓮碧。廣安華鎣的祝耀輝、唐國平、鄧啟興、徐學菊、徐小蘭、賀元蘭、周世提、李正海;南充的黃治萍。

    其中胡小翠、鄧元秀、段興瓊、李林、黃治萍已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宋金印、曹君健、蔣和平被關在廣安岳池看守所。梁珍、旦東兒、馬小玲被關在廣安看守所。周世提在華鎣看守所。其他人都關在廣安華鎣洗腦班。岳池、鄰水、武勝也有同修被關在華鎣洗腦班,但具體不詳。

    華鎣洗腦班大約非法關了60多位大法弟子。每個大法弟子有兩個包夾,由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與當地政府找的無業人員組成。廣安岳池的李炳秀勞改四年期滿後就被直接送到廣安華鎣洗腦班,至今未放她回家。聽說洗腦班人太多了,有人已轉到其它地方去了,詳情待查。

    廣安白市鎮前任黨委書記吳念平在2001年把大法弟子王家富夫婦迫害得流離失所,非法扣留王家富的退休工資,2003年王家富夫婦回來後找現任鎮黨委書記曾平、政法委書記周世華要自己的工資,曾平、周世華不但不給,為了繼續霸佔王的工資,他們勾結惡警再次把王家富之妻雷興蓮抓走,判3年勞教,王家富再次被迫流離失所。2004年1月,大法弟子段興瓊向群眾發傳單講真象,被周世華和一個叫加慶的人綁架到白市鎮政府關押了一天,他們不顧段興瓊身帶殘疾,狠毒地打她,又把她送到廣安看守所,非法判2年勞教;2004 年4月,廣安白市鎮出現大量的大法真象傳單、光盤、卡片,他們又勾結惡警抓捕大法弟子。2004年春節前後,他們在白市街上和各個大隊到處寫、貼誹謗大法的標語、漫畫,他們還派人監視每個大法弟子。

    廣安國安大隊的隊長李向東,從1999年7月20日以來一直參與迫害廣安大法弟子,特別是今年四月份,廣安白市鎮出現大量的大法真象傳單、光盤、卡片,李向東親自帶隊在白市鎮成立了專案迫害小組。參與此次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還有白市鎮的黨委書記曾平、白市鎮政法委書記周世華、白市鎮X大隊幹部蔣裕平(原白市鎮公安員,一直參與迫害廣安白市大法弟子)。被抓的有馬小玲、梁珍、旦東兒、梁中林、楊林興。馬小玲在石筍派出所被吊打了兩天兩夜。

    廣安公安局副局長許彬,女 ,原是廣安政法委書記,因1999年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很快被提升為副局長。1999年10月到北京接廣安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騙學員說是接回家,該上班的還上班,該幹農活的幹農活,結果在廣安火車站就有許多武警等著,每個學員兩個武警押著被強行送到廣安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後,又開宣判大會,4個被判逮捕,十幾個被判刑事拘留。關押幾個月後,曹君健判刑3年半;蔣和平和夏浪各判刑3年。張明(2年)、李林(2年半)、汪世英(1年半)被判勞教。2000年7月,廣安各地大量辦洗腦班,許彬到各個洗腦班加大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把堅定的大法弟子送去勞教。在迫害的五年中有許多大法弟子被判刑、被勞教。有許多大法弟子被罰款(1千元到3000元不等),交保證金(大約2000元,很多保證金是沒有退的。)2002年7月13日,許彬親自帶領幾十個公安把廣安市白雲鄉的大法弟子方小平抓走,並判1年半勞教。

    廣安中醫院領導何家武、X佰勤、滕昭富,2004年7月20日前用單位的錢請了兩個保安對中醫院職工大法弟子羅中碧進行全天24時的監控,羅中碧白天去上班時,她們就在外面守著,一下班就跟著她,晚上就在她家住。羅中碧本來已到退休年齡,單位領導和上級部門以鄧小平百年誕辰為藉口不給她辦,想以此威脅她在此期間要按他們的要求做。單位領導說如果不同意這樣,就要把她送到洗腦班去。大約在8月初還是把她綁架到了華鎣市洗腦班。

    ========
    廣安610辦公室電話號碼:0826--2334610    
    610主任:熊昌勇  科長:蘇必華(女)
    李明建(610) 手機──13320628573
    0826──2201306
    廣安市政府:0826--2333923
    廣安白市鎮政府:0826--2655001
    廣安國安大隊:0826--2332464
    廣安恆升派出所:0826--2592055
    華鎣國安大隊:0826--4827406
    華鎣祿市派出所:0826--4871412
    岳池國安大隊:0826--5231776
    廣安石筍派出所:0826--2652137
    廣安郵編:638551
    華鎣郵編:638600
    四川廣安中醫院:
    院長何家武:
    手機──13308289156
    0826──2231895
    X佰勤:
    手機──13308289906
    0826──2285299
    滕昭富:
    手機──13308289306


    四川廣安部份被非法判刑勞教的同修名單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被非法判刑的男大法學員

    四川省德陽監獄:

    曹君健(第一次勞改3年半,從1999年11月起;第二次勞教3年,從2004年5月起)、蔣和平(3年 約1999年11月起)、夏浪(3年 從1999年10月起)、徐仁武(3年 約2000年10月起)、胡華(2年 2000年10月起)、李天國(5年 約2001年6月起)、李仁仕(5年 從2003年4月起)。

    四川省廣元市廣元監獄:楊紹廣(4年半 2000年11月起,)、宋金印(不詳)

    被非法判刑的女大法學員

    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

    李炳秀(4年 約2000年4月起)、劉海英(2年 從2000年9月起)、徐德潤(2年 從2000年9月起)、黃治輝(3年半 從2000年9月起)、楊光芬(3年 )

    被非法勞教的男大法學員

    四川省資陽大堰勞教所:

    張明(第一次2年;1999年12月起 第二次2年 在四川省綿陽新華勞教所,從2002年5月起)、向林(3年 1999年12月起)、趙華平(1年半 1999年12月起)、梅輪先(3年 約1999年12月起)、王漢又名王德兵( 約2000年8月起,期限不詳)、

    四川省綿陽新華勞教所:

    唐欽(2年 從2001年7月起)、李明謙(2年 從2001年7月起)、鄧林(不詳 )、雷立春(不詳)、黃林川(3年 從2000年6月起)、曾革平(從2000年9月起)、杜力(2年 )、唐國平(3年 約2000年8月起)。

    四川省廣安看守所:方小平(1年半 從2002年8月起)、楊林興(1年 從2001年10月起)、梁中林(1年 從2001年9月起)、李天容( 1年 約2001年8月起)。

    陳代平 勞改(3年 約2001年7月起)。

    北京團河勞教所:李克明(1年 從2000年11月起)

    這是被判的時間,但有的同修提前出來了。

    被非法勞教的女大法學員

    四川省資中楠木寺:

    張叢媛(第一次1年半 約2000年4月起;第二次在重慶,2年半 從2002年7月起)、王雲華(2年 從2001年8月起)、汪世英(1年半 從1999年10月起)、李林(第一次2年半,從1999年10月起。第二次1年 從2004年2月起)、胡修春(3年 從2000年7月起)、高軍(2年)、魏三妹(不詳)、陳桂英(不詳 約2001年4月起)、蔡遠毅(1年 從2003年4月起)、鄧元秀(兩次勞教,時間不詳。第一次從2000年8月起,第二次從2004年5月起,八次抓捕,多次進洗腦班)、何長蘭(不詳)、劉玲(2年 約2000年11月起)、吳雪芹(2年 約2000年10月起)、歐姨(住廣安城北,時間不詳)、胡小翠(第一次2年,約2000年4月起;第二次2年 從2003年12月起)、段興瓊(2年 從2004年1月起)、雷興蓮(2年 約2000年8月起)、雷興瑜(1年 約2003年4月起)、黃治蘭(1年,精神有問題)、黃治萍(第一次1年,從1999年11月起,在南充看守所;第二次2年,從2000年12月起,在楠木寺;第三次2年 從2004年5月起)祝耀輝(3年,實際非法關押3年半 2000年8月至2004年2月)、彭仕瓊(第一次2年:2000年1月至2002年1月,第二次2年:2002年7月起,現在還沒有回來)、王曉菁(不詳 從2000年8月起)、徐小蘭(3年 從2000年8月起)、黃君華(2年 )、賀元蘭(3年 從2004年6月起)。

    重慶市勞教所:王英傑(2年 約2002年7月起)、蔡澤芳(女 第一次1年,在北京勞教所,從2000年11月起;第二次在重慶勞教所,2年 約2002年7月起)

    迫害致死:李新奇、曹平。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4/52082.html>


    對四川綿陽市新華勞教所惡徒迫害大法弟子的控告

    文/四川省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四川省綿陽市新華勞教所以升級、加薪和巨額獎金為誘餌,慫恿惡人惡警不擇手段的對大法弟子及學員進行了野蠻、瘋狂的肉體虐殺和精神摧殘,逼迫大法弟子及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勞教所還唆使、縱容吸毒勞教人員隨意侮辱、打罵大法弟子及學員,並多次在邪惡的大會上宣稱:吸毒勞教人員是它們迫害善良大法弟子及學員的「精英」,是代表政府執法等。不法人員抓住吸毒勞教人員都想立功減教期和提前解除勞教的心理,引誘它們無知的出賣自己的良知,積極參與邪惡迫害。

    2002年11月30日,新華勞教所成立嚴管中隊強制洗腦迫害大法弟子,是當時對大法弟子迫害最邪惡的一次,地點是在四大隊五中隊,把勞教所三十多名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集中在四大隊五中隊,抽調四大隊各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長成立專管迫害小組,由四大隊五中隊長中隊長趙鈺負責。勞教所還在四大隊和六大隊抽調了九十多個吸毒勞教人員做包夾,24小時形影不離,對大法弟子進行折磨摧殘。

    不法人員對大法弟子進行紮警繩、高壓電擊、拳打腳踢、關小間、野蠻灌食、罰站軍姿、烈日曝曬、送到生產大隊強體力勞動等等迫害;平時不准大法弟子多說一句話,每天24小時由邪惡吸毒人員包夾、監督、肆意侮辱、打罵;強制灌看邪惡謊言和誹謗大法的電視和錄像,經常由吸毒包夾輪流拿著邪惡誹謗大法的書籍在大法弟子耳邊從早讀到黑;逼大法弟子寫所謂的「思想彙報」,逼唱歌功頌德的妖歌,經常罰站、磨廁所、打掃衛生、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逼喝「毒藥」、打針等等。

    期間,不法之徒紮警繩和高壓電擊大法弟子呂春山、陸智勇等等,強逼大法弟子呂春山用紅磚磨大、小便池,給大法弟子鄭方君和曾維成頭上扣上鋼盔,並把鄭方君的衣袖用繩子捆死,不准手伸出來,每天八個包夾24小時輪流辱罵、摧殘等等,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張正洪當時也在其中。

    當時被邪惡強制迫害的大法弟子有:李志明、鄭方君、沈曉都、曾維成、曾革平、樊海東、周虹傑、鄧建剛、王志海、吳榮躍、張正洪、黃林川、吳冬雨、呂春山、陸智勇、魏浪等等,由於時間久了,還有很多同修名字記不起來了。

    在此謹代表在四川省綿陽市新華勞教所遭受邪惡虐殺、摧殘的數百名大法弟子及學員及其家人、親屬和被迫害致死的六位大法弟子,對勞教所的所長賈明萬、副所長趙成勇、管理科長余心才、副管理科長鄧剛、王××(女,30多歲)、防暴隊隊長李興樹、四大隊大隊長吳浩、四大隊五中隊隊長趙鈺、四大隊四中隊賈聯輝(賈明萬的姪兒)、何源、何利成、毛××等,六大隊傅衛東、董海波、李××(管教,30多歲)、兩個楊××(中隊長)等,綿陽市遊仙區檢察院駐勞教所檢察室惡人,以及在勞教所所有積極參與、配合邪惡虐殺、摧殘、迫害大法弟子及學員的惡人、惡警提出嚴正的控告,它們在勞教所近五年來,無視國家《憲法》和國際公約,野蠻的虐殺和摧殘大法弟子及學員的人權、信仰、自由和肉體。


    廣州天河區大法弟子陳春莉、高單荻夫婦遭綁架迫害(圖)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4年5月,廣州市天河區「610」強行綁架了大法弟子陳春莉、高單荻夫婦倆。他們租住的廣州天河區東圃天虹花園的家中被抄家,惡警非法抄沒電腦和手提電腦、現金等財物。

    高精度圖片
    廣州天河區大法弟子陳春莉、高單荻夫婦遭綁架

    陳春莉當時被強行送往廣州天河洗腦班。2004年7月左右又被非法送至廣州天河看守所。99年,大法弟子高獻民就是在此所被迫害致死的!據說陳春莉已經被所謂逮捕,移交檢察院審案。

    高單荻於2004年5月被非法送往廣州市槎頭所謂的「法制學校」(實為洗腦班)。他一直非常堅定,拒絕配合邪惡,堅決不肯轉化,2004年6月左右從洗腦班正念走脫。而陳春莉、高單荻的親人和朋友也受到了一定的威脅。由於大家一直無從得知陳春莉的實際情況,高單荻又回到廣州,希望能營救陳春莉,而「610」的邪惡之徒不肯放過他,2004年7月31日高單荻從住所離開後至今下落不明。到8月1日他的家人得到「610」通知,高單荻又被非法綁架!

    高雪奇(小名東東),今年1歲半,自從他母親陳春莉和父親高單荻遭非法綁架後,他的外公外婆身心受到嚴重打擊,家中的經濟狀況也不太好,無條件繼續撫養這個一歲多的孩子,只好將他送往重慶他爺爺奶奶家。而爺爺奶奶的原單位效益不佳,只能靠社會保險金維持生活,自從兒子、兒媳遭非法綁架後,兩位老人急得寢食難安,心力交瘁,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也沒有精力和物力來撫養這可憐的孩子,畢竟他才一歲多呀!東東每次問爸爸媽媽在哪?爺爺奶奶只能以淚洗面,無法將真象告訴他呀!

    緊急呼籲世界上善良、正義的人們都來關心、愛護這個幼小的孩子吧!他是無辜的呀!因為他的父母信仰了「真」、「善」、「忍」,他們的親朋好友都要遭受這種無辜的迫害嗎?!他們急需救援和幫助啊!

    同時希望廣州「610」的公安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繼續做助紂為虐的非法之事了!並且記住「善惡必報」!這不僅關係到你們,而且關係到你們的親朋好友啊!你們還有選擇的機會!

    廣州市槎頭法制學校洗腦班電話:020-81730648
                   020-81730322
                   020-81730899
    校  長:潘錦華
    副校長 :賀運育
    政  委:李雪珍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5.html>


    廣州增城610惡徒迫害大法弟子李紅伶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廣州增城區英語女教師李紅伶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2004年1月份被增城610非法送到廣州市槎頭女子勞教所(也稱「小島」)第二次勞教。李紅伶在增城區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增城公安,610辦十多名惡警,連續提審李紅伶,十幾天不准她睡覺。李紅伶一直十分堅定,絲毫沒向惡人妥協。

    目前槎頭勞教所和增城610串通一氣,不允許她的家人接見, 企圖掩蓋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行徑。

    迫害李紅伶的不法單位電話:

    廣州市增城區號:00-86-20;
    廣州市增城區郵編:511300
    增城區新塘鎮白石派出所地址:新塘鎮上邵開發區
    增城區新塘鎮白石派出所電話:82798996,82775298
    增城區公安局及610辦地址:廣州市增城區荔城鎮和平路29號
    增城區公安局電話:82752200
    增城區610辦:82752751,82752200-3066,惡警:吳革勝
    地址:廣州增城區新塘鎮白石
    新塘二中電話:82798242,82798273,82766481負責人:黃啟光
    廣州市槎頭勞教所所長:徐顯幹,男,(020)81730790轉8888,13802950304
    廣州市槎頭勞教所專管所長:梁惠萍,女,13925148561;(家):020-81730790
    廣州市槎頭勞教所前專管教導員:花少霞,女,13600067600
    管理處(020)81730813;(020)81730790轉8822或8854教導員花少霞、 盧冬梅、鄭海燕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三中隊:(020)81730790轉8856


    廣東深圳大法弟子許家蓬夫婦遭受迫害

    文/廣東深圳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廣東深圳大法弟子許家蓬夫婦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堅信「真善忍」,在1999年7.20後遭到邪惡迫害,被迫長期流離失所,2001年初先後遭惡警綁架,至今下落不明。

    許家蓬夫婦原是廣東汕尾市甲子鎮人,後遷居深圳碧波,個體戶。許家蓬在7.20前夕曾與其他九名大法弟子,代表深圳市大法弟子向市政府反映過大法修煉者都是好人的實際情況及法輪大法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邪惡之徒因而非常害怕,把其做為重點迫害對像,曾多次對其進行抄家,非法拘留監禁。許家蓬妻(人稱阿鳳)也因上訪遭非法拘禁。

    許家蓬一家不僅精神和肉體上受到嚴重摧殘,經濟上也損失慘重。據統計直接損失就有幾十萬元。2001年他們先後被綁架到深圳某看守所後,和死囚關在一起。他們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正信而被惡人毒打,導致身體嚴重受傷。在一次公審中,其家人有機會得以見到他們,當時許家蓬已經無法直立,整個人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樣,其大兒子見到父母的慘狀因傷心過度當場昏死過去。惡警因此還誣其家人擾亂會場秩序,並對其進行處罰和恐嚇。

    此後其家人曾多次要求接見都遭到無理拒絕,惡警每次以「查無此人」搪塞。許家蓬夫婦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知,沒有半點音信,很可能已被迫害死。在此也希望知情者把其受迫害詳情曝光。

    跟許家蓬夫婦同樣遭遇的人還有很多,這樣的事在中國每天都在發生著。在此強烈呼籲正義之士共同來制止江氏集團的邪惡行徑,營救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


    湖北公安縣小學教師多次被強行送精神病院遭藥物摧殘

    文/湖北公安縣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湖北省公安縣斗湖堤小學教師張烈菊,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次被「610」、警察及原單位不法人員聯合迫害得生命垂危,多次被強行送精神病院注入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被毒害成了一個廢人,邪惡之徒還說給她治了病!

    湖北省公安縣「610辦公室」是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恐怖組織,以廖學勝為首的惡警幾年來對大法和大法弟子行惡,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判刑、十幾人勞教、數人被送精神病院迫害。企圖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以酷刑折磨轉化成它們政治流氓的犧牲品。陳雪良、楊政法、胡詩楊等人徇私枉法,充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骨幹,積極支持「610辦公室」的違法行為。

    由惡警廖學勝親自指揮,周良清等惡警親自抓人,辦了三次有組織的所謂洗腦「轉化班」。有大法弟子半夜睡覺時被抓;有的在家做飯時被抓;有的在街上擺攤做小生意時被抓……,一去就是七、八個人,把大法弟子的錢收去歸為己有。不法人員動用武警對大法弟子行惡,綁架坐師尊法像、強迫看造謠的電視片,如:「天安門自焚案」、「傅怡彬殺人案」等等誹謗大法和師尊。看守所以陳剛、袁昌傑為首的一夥管教充當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幹,整天對大法弟子胡攪蠻纏、歪理邪說、黑白顛倒。

    「610」恐怖組織為了保官、保職、拿高獎金,昧了良心幹缺德事,對不逆來順受的就用酷刑,對死刑犯用的手銬、腳鐐用在大法弟子身上就像家常便飯,還拳打腳踢、上門板銬、野蠻灌食、送精神病院迫害,注入破壞中樞神經藥物。

    張烈菊遭受了非常嚴重的迫害。因上訪,被非法判勞教一年,沙洋農場未收,又非法關押看守所一年多,到期不放。張烈菊絕食抗議又被強行送精神病院迫害,在人民醫院精神科,一群惡警指使醫務人員伍衛、李本玉一夥強行把她綁架在病床上,手腳不能動,注入破壞中樞神經藥物,份量比重精神病患者多出好幾倍。張烈菊每天被捆綁在病床上5-6小時,大小便不能自理、精神恍惚、心情焦慮不安、渾身像螞蟻在肉皮裏蠕動、看見食物就噁心,出現了這些嚴重的中毒症狀。

    有時邪惡用鉗子撬張烈菊的嘴灌食,一群惡人向她撲來,掐住身體、嘴被撬破、牙出血,無論白天黑夜,張烈菊被反鎖在病房,生不如死,二十四小時不能入睡,比度日如年還要難煎熬。

    「610」惡警還經常到醫院去恐嚇張烈菊,一次惡警陳玉德到醫院所謂探視,聽說她不吃藥,指使惡醫用電療,「療死了不找醫院負責」,邪惡之徒在迫害中沒有人性,多次致使張烈菊生命垂危。張烈菊一次在看守所三天吐毒藥,消瘦的皮包骨,生活都不能自理,兩手臂痛的僵硬。還有一次睡眠中從口裏流了一大攤血,把同號室人嚇的不敢和她住在一起。

    張烈菊一個走路生風的小學教師被不法人員毒害成了一個廢人,邪惡之徒還說給她治了病,多邪呀!一次,張烈菊七十歲的老母白髮蒼蒼了,聽說她生命垂危,要求見她一面,可「610」惡警們見錢眼開、不擇手段,找老人勒索了500元錢,好不容易把在農村幫撿棉花的工錢湊齊了才見上一面,真是昧了良心!幾年來不法人員還說張烈菊上訪了,找單位勒索了人民幣將近兩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了每個公民上訪、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集會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修「真、善、忍」被誣陷、栽贓。不法人員不許人說公道話反映情況,剝奪法輪功的信仰人權,這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踐踏人權!

    張烈菊在北京上訪遭到惡警劈頭蓋臉、拳打腳踢、關鐵籠子、上反吊銬、不許睡覺、電棍電擊、警棍抽打、偽善欺騙、沒收財產,非法押回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後又被嚴重迫害。十四天絕食絕水請願後,炎熱的夏天胃如火燒,消瘦如柴,整天用自來水浸泡,才好過一會兒,她已快奄奄一息,又被送精神病院迫害。

    由於多次送精神病院迫害,殘酷折磨,為了逃命,張烈菊跑出醫院,不法人員還栽贓說她拒捕、潛逃,派大批人追捕,使她流離失所到監利。可是跳出了狼窩又進了虎口,張烈菊在監利又被惡人舉報再一次被捕。

    「610」邪惡之徒徇私枉法,打著法律的幌子,踐踏人權,用金錢收買人心,號召群眾舉報一群只為做好人的修煉人,當敗壞人類道德的教唆犯。哪還有甚麼法律尊嚴!壞人有甚麼權力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弟子!誰是「邪教組織」?不正是江氏一夥政治流氓嗎?!全國迫害死了一千多名大法弟子,「打死了算自殺」,真是罪大惡極、血債累累、天理不容。江氏還有甚麼權益代表中國政府、中國人民?!

    公安縣斗湖堤小學惡人陳華民(原繫小學校長)積極配合公安局、「610」惡警,唆使她親友毀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栽贓張烈菊在教室煉,甚麼走火入魔了,還矇騙恐嚇張烈菊親友說:「如果弄到精神病專科醫院,醫生證明就免判刑。」陳華民的偽善使不知情況的親友把她騙到沙市區精神病院迫害:捆綁、灌毒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陳華民還背著張烈菊搞來一份假精神病患者病歷,交給了公安縣「610」惡警邀功請賞,成為它們迫害善良無辜的藉口,還到處造謠生事說我煉功走偏、精神不正常。張烈菊給陳華民將真象,要重德行善,煉法輪功是做好人,陳卻說:「我不是煉法輪功的,講甚麼德呀。」陳華民又在工作中故意找藉口,把張烈菊炒下崗,停發工資,基本生活費都不給,幾次逼她寫「保證書」。信仰「真、善、忍」有何罪?!

    「610」邪惡組織還指使現學校校長胡玲、洪雲、馬銘等人為監控張烈菊的責任人,他們也多次配合「610」惡警,充當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幹,經常跟蹤、幾次舉報,有的一天早晚向「610辦公室」彙報兩次張烈菊的情況。一次張烈菊回娘家都被洪雲等人跟蹤舉報惡警抓她,有時由於生活沒有著落,她在農村幫工撿棉花,也被派人到處尋找。2002年她一次在學校要求上班,還反被惡人胡玲舉報,再一次被綁架到看守所遭迫害,將近兩個月的非法關押,瘦得皮包骨,進食就嘔吐,人快嚥氣,「610」辦公室怕擔責任才要親屬把她接回來,看守所管教說張烈菊是個廢人了。大過年,臘月十九她回到學校找胡玲領工資,可一分錢也沒有要到。

    2003年一年一直監控她,幹缺德事,大門口探視,嚴重侵犯她的人權。惡徒幾次張貼誹謗大法及師父的漫畫,被明白真象的人撕毀了,學校惡人洪雲又舉報,學校寧可把大把的錢交給「610」邪惡組織迫害她,卻扣發她的工資,還欺上瞞下,說工資未撥到學校,剝奪她的基本勞動,生活權益。2004年正月十六,大過年的,被它們舉報後,以向小陽、張左銀為首的一夥惡警,還有學校胡玲派的大批人「緊密配合」,挑開張烈菊大門,闖入家中,奪走師父的法像,綁架她到洗腦班,那裏是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黑窩,真是人間地獄。

    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用金錢收買人心,洗腦班邪惡之徒用偽善加欺騙、胡攪蠻纏、歪理邪說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是為私為己、邪惡至極!不配人這個稱呼了!為了它們拿雙倍工資、高獎金,真話不許說,假話編成書,你說「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武警就用毛巾堵你的嘴,還誣陷是精神病,不法人員把歪曲大法的電視、電影強加給大法弟子看,不服從就捆綁,採用各種假、惡、鬥、殘的手段迫害,妄想洗掉大法弟子思想中的真、善、忍大法。只有邪惡之徒才怕真、善、忍,只有做盡了壞事的缺德鬼才整日惶恐不安。

    一群包夾惡人不許你睡覺,還要跟你胡攪蠻纏,使人頭昏,一次又一次給張烈菊輸入破壞中樞神經毒藥,使她渾身浮腫、嘴抽筋似的歪了,說不好話了。惡警隊長田明還栽贓說:「張烈菊,你煉法輪功煉成這樣了,別死在這裏害我。」多邪惡呀!

    張烈菊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如果她不是煉功人,早就被迫害致死了。

    「610辦公室」邪惡組織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是它們自己邪惡本質的暴露,是對信仰自由,人權的踐踏,構成誣陷、誹謗、栽贓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追查國際組織現出版追查報告,對迫害法輪功的惡人要查個水落石出,上惡人榜,公布於全世界。奉勸惡人清醒,立即停止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和對善良民眾的欺騙!法輪大法是正法,誰迫害誰遭報!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3/52038.html>


    湖北省武穴市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湖北省武穴市龍坪鎮大法弟子朱國勝、楊輝明、向國際遭到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並超期關押一個月。

    朱國勝,武穴市龍坪鎮大法弟子,自1999年至今的五年中,經常受到610人員和警察的無故干擾,並先後五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將他強行綁架,或拘留或送洗腦班或送勞教,並多次被罰款。

    2004年7月12日夜晚10點多鐘,龍坪派出所警察李雲發、楊春華和朱河村書記郭某、朱利民還有武穴市巡警一夥七人開兩輛警車到朱國勝家叫門,見門沒開就強行撞開朱國勝的門,並把他家的大法書籍、煉功錄音帶等洗劫一空,並在當夜把朱國勝抬上警車關押進拘留所拘留半個月。朱國勝抵制迫害不簽名,龍坪派出所一查姓警察說:對於你們不講法律,不簽名照樣拘留。並將他雙手反銬,銬子勒得很緊,十幾人圍著他推撞威嚇,致使朱國勝一隻手麻木達二十天之久。後來才聽說江××7月13日來武漢,所以湖北省610抓一批法輪功學員。

    楊輝明,現年62歲,武穴市龍坪鎮沙墩村劉李垸大法弟子,兒子在外面打工,老倆口相依為命。楊輝明7月13日在家睡覺時被龍坪派出所警察和沙墩村負責人把他叫起來,打開門後在他家到處翻,找到一張李洪志師父的像,因此而將楊輝明強行抬上警車,送到武穴市拘留所拘留半個月。近五年來,楊輝明因堅持修煉「真善忍」經常受到無端騷擾。

    向國際,武穴市龍坪鎮向文村大法弟子。7月12日晚上10點半鐘向國際在家睡覺時,向文村主任向老細將龍坪派出所警察帶到他家門前叫向國際開門,見無人開門,就強行撞開,把向國際本人和他家的法輪功書籍、資料一併搶走。說是拘留15天,可現在都一個月了還不放人,相關情況被惡警封鎖。

    目前,湖北省武穴市610和公安局國安大隊將16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15天後,釋放了其中14位大法弟子,另外農坪鎮的向國際和余川鎮的余建清兩位大法弟子聽說要將被非法判勞教進行迫害。龔月明已被送往湖北省610洗腦班迫害。原來從沙洋范家台監獄堂堂正正走出來的大法弟子廖元華通過向不明真象的警察講真象(尤其是自己所受迫害的親身經歷,非常感人)警察已歸還了他的大法書和經文。目前市紀委正考慮是否開除他公職,廖元華悟到這是他講真象的時候,於是沒有在有關文件上簽字,並廣泛接觸市委市政府領導,以自己的現身說法向不明真象的人們展示他在沙洋范家台監獄受迫害留下的累累傷痕。

    據黃梅縣610說,非法關押了遠遠不止30多位,其中有五對是七十歲左右的夫妻。

    另附:

    大金鎮書記夏建剛,辦公室電話:0713-6872868
    大金鎮政府辦電話:0713-6872188
    大金政法委書記肖勇:0713-6872399
    大金鎮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主任:呂錦春):0713-6872297
    大金鎮派出所電話:0713-6872347


    武漢市江岸區610頭子李英傑惡行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李英傑,男,1961年出生,小瞇眼。認識他的人都說他的眼睛總像睜不開似的,其妻已與他離婚。1986年李英傑在江岸區北京路百貨公司當營業員,這個單位現早已不存在。後經過走後門,李英傑到江岸區司法局工作,由於擅長奉承,深得局長喜歡。1999年610成立時把他抽去,從此他不擇手段的迫害大法弟子,多人被他判刑、勞教、進洗腦班,以對大法學員的迫害用來換取他的政治仕途。


    湖北荊門市中建三局惡人迫害大法弟子陳啟季、李豔華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大法弟子陳啟季現被關押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監獄裏的惡警極其邪惡,不讓陳啟季遠道而來的家人與其相見。陳啟季70歲的老母與他十五歲的兒子風塵僕僕的趕去看望他,惡警硬是不讓見,但惡警不敢報出自己的姓名,看來它們真是做賊心虛。陳母和陳子在那裏僵持了一個多小時後無奈只好回家了。惡人揚言8月底對陳啟季判刑(勞教)。

    陳啟季的妻子大法弟子李豔華是在今年3月底在其單位被惡人綁架去洗腦班的,她現在被關押在湖北荊門市第一看守所。

    陳啟季在流離失所期間,為了幫助邪悟者尉世蘭,到她家去找她談,並告訴過尉世蘭幾天再來找她,可被邪惡轉化後的尉世蘭已完全失去了做人的良知與道義。是尉世蘭出賣了陳啟季,讓惡警在自己家院子裏蹲坑,在陳啟季再次到她家時落在了他們的手中。

    陳啟季他們一家遭受的迫害與他們單位荊門市中建三局是分不開的,首先,其單位開除了陳啟季和他弟弟陳啟銀,現又配合惡人綁架李豔華到洗腦班,到現在一直被關押了近半年。李豔華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身患多年糖尿病沒人照顧,並且還要幫李豔華照顧兒子,其母多次到公安局等有關單位哭訴要求放人,他們總是說過幾天就放。

    據知,李豔華在洗腦班一直不配合邪惡,邪惡沒達到目地,一直非法關押她。第二次,是今年5月,他們把她送到荊門市黨校洗腦班,其間邪惡猶大龍金梅、何愛華對她進行了殘酷的精神與肉體折磨,但她始終沒有放棄對大法的信仰。

    荊門市郵編:448000

    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法院:李幫會(專管迫害大法弟子案子的庭長,所有荊門被判的大法弟子他一手簽字)

    湖北省荊門市醫保局職工:李凌雲(是李幫會的夫人)電話:2336886


    山東濰坊壽光市惡人對3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4年7.20前後,山東濰坊青州市不法官員,對李一明、王強、葛樹昌3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大法弟子李義明於2003年11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12年;

    大法弟子王強於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8年。

    大法弟子葛樹昌於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7年零6個月。

    壽光市法院有關人員電話:

    王春花 院長 辦5228336,宅5228312,手機13606366859
    李建文 副院長 辦5228555,宅5221130,手機13706462555
    王鵬飛 副院長 辦5251607,宅5232988,手機13705366456
    楊雲風 副院長 辦5222617,宅5233793,手機13953600011
    王美江 刑庭庭長 辦5228406,宅5233577,手機13863612676

    具體情況待查,望壽光市大法弟子同發正念,徹底解體邪惡,營救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同時,請了解情況的同修及正義人士提供有關信息,曝光惡人惡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4/51683.html>


    濰坊坊子區產業園惡人對六旬老人的迫害

    文/山東濰坊市坊子區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我今年64歲,是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人。幾年前,我身體有很多病:氣管炎、風濕心臟病、腰疼、胃炎、血壓高高達250。我的身體垮了,也不能幹活,家裏的生活很困難。自從我1996年煉了法輪功後,全身的病都好了。我得到了一個好身體,不痛苦了,也能下地幹活了,給家裏省了很多藥費,我家裏生活也不困難了,家庭也和睦了。
      
    自從1999年4.25後,我們集體煉功,警察就來干擾,他們不僅把水澆在了地上,而且也澆在了我們的身上。我們仍然在水地上煉功,警察還不罷休,就用高音喇叭干擾,但我們還是繼續煉了下去。有一天,我到濰坊城區買東西,在回來的路上,惡警和村裏的人攔住我不讓我走,我就對他們說:「如果讓我跟你們走的話,我就不活了。」我繼續向前走,他們就跟著我。當我走到家的時候,警察就跟到我家,惡人們在我家裏住了好幾天。後來他們又把我叫到村委裏。問我是誰讓我煉的功,我說是自己。我告訴他們:自從我煉了功後,身上的病全都好了,也能下地幹活了,給家裏省了很多醫藥費。俺師父教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真善忍」做好人。他們不說話,就叫我回家了。惡人在後面跟著,我走進屋,惡人把師父的相片,大法書、講法帶、煉功帶還有煉功簡介等都抄走了,他們還陷害師父,誣蔑大法。我心裏很難受,就哭了起來。自從那天起惡人們就不斷的騷擾我……
      
    1999年的秋的一天早上,惡人劉鳳軍把我帶到了坊子區鳳凰街辦。惡人蔡××問我是誰讓我煉的功,我說是我自己。他又問我有沒有到我家送傳單的,我說沒有。他威脅我說不讓我回家,我沒有害怕,他又威脅我說不給我飯吃。到了傍晚,惡人劉鳳軍把我帶看守所,把我銬在椅子上。到了晚上惡人們吃飯,喝水,睡覺。他們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在椅子上銬了我一晚上。第二天上午9點,惡人劉鳳軍把我帶到鳳凰街辦辦公室,叫我自己回家。隨後,劉鳳軍就帶著幾個人到我家裏來騷擾。晚上到我睡覺的房間裏不讓我睡覺,我質問惡人來幹甚麼?惡人說來看看你還煉功嗎?我向他們要回我的大法書,惡人說沒有,就走了。
      
    到了2000年正月18晚上我準備坐火車上北京為師父說句公道話。我到濰坊火車站等車時,惡人和村長看見我,問我在這裏幹甚麼?我說要去北京上訪,要給俺師父說句公道話。惡人們和村長讓我上了他們的車,把我拉到鳳凰街辦辦公室裏,蔡××威脅我說,不讓我回家,不讓我吃飯睡覺上廁所。惡人還強迫我給他們洗衣服,強迫我到辦公室裏蹲著、站著。後來,惡人們把我拉到集上遊街,又到我家裏抄家。惡人劉鳳軍把我拉到坊子區拘留所,我在那裏呆了15天。
      
    回家後,我想,我堅決要上北京上訪,給師父說句公道話。過不幾天,我到了北京,找到了信訪局,可門是關著的。我就在外面等,等了好久,來了一些人,我不知道是惡人,他們都穿著便衣,問我來幹甚麼?我不說話,等到開了門,我進去後,惡人們逼我罵師父,我堅決不罵;我坐著一動不動,惡人們把我圍起來,然後把我拉到車上,把我拉到了信訪局,信訪局的惡人問我來幹甚麼?我說我給師父說句公道話,我的師父給俺治好了身體,我的病沒有了我能下地幹活了,我給家裏省下了很多醫藥費,俺師父給我治好了病叫我做到「真善忍」……我還想說,他們不讓我說了。惡人給我戴上手銬,關在北京信訪局一個星期,鳳凰街辦的劉鳳軍和我村的村委委員李懷遠,倆人到北京信訪局拉我。劉鳳軍給我戴上手銬,把我帶出了北京信訪局。他們上了飯店吃喝完後,又到了商店買了北京烤鴨、最好的酒及很多東西,花了700多元。
      
    到了鳳凰街街辦後,惡人蔡××坐著,叫我站著,站了一下午。劉鳳軍走進辦公室很兇的叫我坐下,伸直腰。他向我腿跺了兩腳,就走了。蔡××又叫我站起來,我一直站了一下午。到7點,惡人劉鳳軍把我帶到產業園的「私設監獄」,他把我銬在椅子上一直銬到第二天中午11點半,又把我送回鳳凰街辦。惡人叫我在院子裏,逼我跪在嵧嵧渣子上,伸直腰托著一米長4尺寬的木板和一根一米長的圓木棍子。另一個惡人用竹竿敲打我的頭、腰、脖子。蔡××問我上北京的錢是從哪裏來的,我說是用我自己賣鴿子的錢,他不相信。他又問我和誰去的北京,我說是自己去的,他還不信。他們就開始打我,累得他們滿頭大汗,直至將我打得昏倒在地上了。我醒來後,看見我的腿成了黑紫色,並且出血了,還有很深的口子,不一會,惡人劉鳳軍就把我拉到坊子區看守所。
      
    我在坊子區看守所裏吃不飽,睡不足,不讓上廁所。我每天還要幹體力活,我在坊子區看守所裏呆了15天後,惡人才放我出來。劉鳳軍在坊子區看守所的辦公室裏等我,坊子區看守所頭子向我要300元錢,我說我沒有錢,劉鳳軍讓我寫欠條,然後把我領回家。第二天上午9點惡人劉鳳軍就上我家索要300元錢拿走了。沒過幾天,我村書記問我拿上錢了嗎?我說拿上了。村書記說,村裏已經給你拿上錢了。我這才知道劉鳳軍勒索了雙份的錢。此後,惡人一直到我家騷擾我。蔡××叫我每天上鳳凰街辦辦公室去報導每天兩次。
      
    2001年種麥子的時候,惡人李京山、李懷遠把我騙到大隊。到了大隊,村婦女主任張桂香領著我一起去了產業園辦公室。張桂香回家了,我卻在那裏被非法關了15天。我回家後沒過幾天,惡人在晚上又到我家將我騙到了東白羊埠村,惡人叫我上了屋,就把門鎖上了。我在屋裏坐著,不一會好幾位同修都進了屋。惡人不讓我們吃飯、睡覺、喝水、上廁所。惡人叫我念誣陷師父、誣蔑大法的東西,我不念。惡人們把我叫到辦公室問我還煉不煉功,我說我還煉。劉秀英是看管我的,她叫我罵師父,我不罵。我在東白羊埠村被非法關了3個月。惡人劉鳳軍又把我送到坊子區看守所。我們四個同修在一個屋裏,到了晚上凍的睡不著覺。我們每天還要幹體力勞動。我在坊子區看守所呆了18天後,因我大兒子病得很嚴重,惡人們才讓我回家。我回家後不久,大兒子就離開了人世。
      
    2002年陽曆4月份的晚上我正在睡覺,惡人周××和書記就把我叫出去,上了車,把我拉到南溝西的院裏。周××和莊加田把我叫到辦公室裏坐下了,我坐了一會,許多同修都到了辦公室裏。惡人們把門鎖上,我們每天在屋裏坐著、蹲著、站著,惡人還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有一天惡人莊加田和周××把我叫到辦公室裏,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還煉。周××說:不讓你煉,你還是煉。我說:我煉功有甚麼不好?我煉了功後身體得到了健康,給家裏省下了很多醫藥費。惡人莊加田氣的拍桌子,惡人周××氣的喘不上氣來,惡人們都不說話,莊加田叫我在院子裏站著,用掃帚打我,掃帚都打碎了。惡人周××向我要5千元,我說我沒有錢。周××又向我村裏要的錢,這才放我回家……


    山東濰坊6名大法弟子被青州市不法官員非法判重刑

    文/山東濰坊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4年7.20前後,山東濰坊的青州市不法官員,對徐洪亮、董傳彥等6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最高被判9年。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大法弟子徐洪亮,男,1948年6月生,青州市口埠鎮前徐村人。曾擔任過村支部書記。2000年1月因堅持修煉被治安拘留15天;2000年12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被非法關押於昌樂勞教所,遭受了長達一個月不准睡覺或每晚只睡2個小時的折磨。從勞教所出來後,於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董傳彥,男,1948年6月生,青州市譚坊鎮半截樓村人。2004年3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李秀英,女,1946年9月生,山東昌樂縣人,住青州市譚坊鎮半截樓村,2004年3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9年。

    大法弟子董桂文,女,1958年11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鎮朱家村。1999年12月因進京上訪被治安拘留15天;2001年11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3年。從勞教所出來後,於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4年。

    大法弟子王雨洪,男,1962年1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鎮孫板村。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7年。

    大法弟子李榮秀,女,1960年8月生,住青州市口埠鎮孫板村。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7月被非法判刑7年。

    具體情況待查,望青州市大法弟子同發正念,營救被關押的同修。同時,望了解情況的同修及正義之士提供有關信息,曝光惡人惡行。

    ========
    青州市法院有關人員電話:
      石維雲 院長 辦3221887,宅8387299,手機13863668866
      莊明發 副院長 辦3236112,宅3285989,手機13806477227
      王彬 副院長 辦3236265,宅3203902-8286,手機13905363236
      譚勇 副院長 辦3236215,宅3220804-2086,手機1360637556
      王江 刑庭庭長 辦3220804-2024,宅3205788,手機13906462379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1/51959.html>


    山東濰坊市寒亭區大法弟子鄭美娥再次被綁架

    文/山東濰坊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大法弟子鄭美娥,女,34歲左右,濰坊市寒亭區電影公司職工。

    2004年7月12日上午8點,鄭美娥在上班路上民主街進修學校南面,她看到有人撕電線桿上「真、善、忍」的標語,主動上前善念勸阻。此人一把抓住鄭美娥的摩托車並報警,該人是寒亭區610主任郭傳富。

    隨後,小鄭被幾個警察摁著頭,扭著胳膊塞進警車,帶到區公安局,問話期間,小鄭作發正念動作,遭到寒亭區「反×教大隊長」於建政毆打。緊接著家被抄,影碟機被拿走,電腦被鄭美娥的丈夫保護沒被拿走,摩托車被扣押。

    當天,鄭美娥被關進寒亭區拘留所。她開始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關押期間公安人員利用偽善和威脅,但都無法動搖小鄭的正念。政法委人員想利用鄭美娥的丈夫和單位的人來動搖她,小鄭對她丈夫說:「你不該到這裏來,你的職責是上好班,照顧好孩子,一分錢也不能交!」單位經理李保鋒來看她,小鄭說:「我沒犯法,我不應該關在這裏,大前年在招待所辦洗腦班,所有的一切費用都從我工資中扣除,我的工資只有我自己有支配權,任何人絕不能再給我交錢。」

    拘留所所長於佩山對小鄭說:「你信甚麼也應該吃飯呀!」小鄭溫和的說:「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就因為制止撕『真、善、忍』標語被關在這裏,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論的自由,更有知情權,我說法輪功好,這是我的想法。關押在這裏,我沒有別的辦法來抗議非法關押,來爭取人身自由,我只有不吃飯這唯一的辦法。」

    絕食絕水四天四夜後,公安局怕出現危險,要其丈夫將她領回家,在領回家之前,寒亭區610下令必須單位交上2000元,文化局長魏寬喜又命令電影公司經理張國章交上錢準備送鄭美娥濰坊工業幹校的洗腦班迫害。小鄭回到家後5、6天,身體恢復後馬上到單位上班。上班不到一星期,在2004年7月27日上午8點多,在單位辦公室突然闖進6、7人,其中有政法委的,有城區派出所的、有公安局的,在眾目睽睽之下將鄭美娥銬上手銬送到了濰坊工業幹校洗腦班。家中留下一個十歲的孩子沒有母親照顧。

    於建政,寒亭區公安局反×教大隊負責人(惡人)手機:13583603258
    於佩山,寒亭區拘留所所長(需講真象) 手機:13562618863,(辦)0535─7252759,(宅)7272216
    郭傳富,寒亭區610主任(惡人),手機:0536─7967285,(辦)0536─7258243,(宅)0536─7257285
    魏寬喜,寒亭區文化局局長(需講真象)
    張國章,寒亭區電影公司經理(需講真象)(辦)0536─7251312
    寒亭區政府人員:
    李世光,區委書記,辦電7251752,宅電8368266,手機13608952169
    張小梅,區長,辦電7251790,宅電7273693,手機13606366088
    王海,區委副書記,辦電7278988,宅電4213966,手機13905360866
    劉德平,人大副主任,辦電7276126,宅電7251812,手機13705363099
    魏煥才,法院院長,辦電7251920,宅電7215818,手機13963665579
    魏常祿,檢察院檢察長,辦電7253933,宅電7606578,手機13705363285
    蘇永鳴,公安局副局長,辦電7260292,宅電7251237轉,手機13806363556
    王文起,公安局副局長,辦電7260291,宅電7251237轉,手機13508963766
    郭廣森,公安看守所所長,宅電7268989,手機13305363135,13705363136
    於佩山,公安拘留所所長,宅電7272216,手機13562618863
    韓國禮,政法委書記,辦電7251070,宅電7276169,手機13806362159
    郭傳富,610主任,辦電7258243,宅電7257285,手機0536─7967285
    賀曙光,反×教大隊長,辦電7272224,手機13606366081
    馮效平,反×教大隊,手機13953672936


    山東濰坊昌邑於勝河因揭露迫害再遭綁架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濰坊昌邑市石埠鎮大法弟子於勝河在明慧網上揭露石埠鎮魏天魁、宮志強等惡人近幾年來對他所實施的殘酷迫害(見明慧網2004年7月20日文「山東省昌邑市石埠鎮惡徒將我打得血肉模糊」)後,惡人們不僅不知悔悟改過,將功贖罪,贖回自己的未來,反而變本加厲的對於勝河實施瘋狂報復。

    希望濰坊昌邑地區的大法弟子形成一個整體,正念正行,揭露當地邪惡之徒的罪行,積極正念營救被非法抓捕的同修。

    8月5日,昌邑市公安局反××大隊陳曉東(13001535238;13070751266)等惡人將大法弟子於勝河及妻子綁架。

    昌邑市公安局黨委成員電話
    王偉13606361078
    徐作玉13053621906
    胡進軍13031663256
    潘錦13081688999
    祝金義13906361080
    王執琳13906367906
    姜亦平13070793568
    劉振國13002788399
    任東銘13070786998
    付興濤13805363017
    張述增13906361118
    李福堂13070787396
    董華清13070786869
    閆公卿13705365217

    昌邑市公安局反××大隊
    陳曉東13001535238;13070751266
      
    石埠派出所7708068
    劉永吉13053635626
    李明13053630239
    魏天魁 家電:0536--7708009,手機:13963677358


    濰坊昌樂勞教所仍在施暴

    文/山東濰坊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山東濰坊昌樂勞教所目前非法關押著70名左右法輪功學員。自2000年以來,該所在所長徐立華、副所長鄒錦田操控下,對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採取棍棒打、涼水灌、警棍電、不讓睡覺及高強度勞動等手段實施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摧殘迫害。

    近年來,該所迫害法輪功的惡行不斷被明慧網曝光,在國內外的壓力下,有些警察的惡行有所收斂。但丁桂華、朱偉樂、朱安樂、呂一波、韓會月等少數惡人在名利的驅使下,仍不知悔改繼續行惡不止,他們經常使用多根警棍電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有時竟用7根電棍同時電擊,直至電到沒電為止。

    濰坊奎文區大法弟子李建剛自2004年5月被綁架到昌樂勞教所後,遭到惡警高強度的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兩個多月來,他一直遭受著惡人精神與肉體的折磨,行動沒有自由,出入有4名包夾人員包夾著他。目前該所至少有5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著與李建剛一樣的迫害。

    請看到此消息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濰坊的同修,齊發正念,清除邪惡因素,援助被非法關押的所有法輪功學員。

    濰坊昌樂勞教所有關人員電話:

    姓名:徐立華 職務:所長,電話:0536─6232011(辦公室)
    姓名:鄒錦田 職務:副所長(迫害大法弟子的主兇)
    姓名:呂一波 職務:管理科長,宅電:0536─6221840
    姓名:宋中海 職務:管理科副科長,宅電:0536─6231156
    姓名:李化傑 職務:管理科科員(原二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宅電:0536─6232881
    姓名:朱安樂 職務:教務處科長,宅電:0536─6228347
    姓名:丁桂華 職務:二大隊大隊長(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宅電:0536─6220059
    姓名:朱偉樂 職務:二大隊副大隊長(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宅電: 0536─6229105
    姓名:韓會月 職務:二大隊中隊長 (專管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宅電:0536─6234661


    檢舉冠縣公安局、派出所和610人員的犯罪行為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致最高人民檢察院、聊城地區檢察院、監所科:

    我現在在山東省冠縣縣城賣菜。近日,看到了媒體以下報導:「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左右時間開展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查辦重點對準5類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案件:(一)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三)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件;(四)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五)虐待被監管人案件。」

    我反映的以下情況是屬於你們這次專項活動重點查辦的案件,請給予答覆為盼。

    我叫周懷菊,母女二人生活,因學「真善忍」想做一個好人。從99年開始我們遭到了冠縣公安局、縣派出所和610辦公室的一次又一次迫害。2001年春天的一個下午,鄰居周春法一家大人和孩子因學「真善忍」,縣總派出所把他們全家非法抓到派出所,並且又把看熱鬧的鄰居,收電費的不煉功的常人也抓到派出所。這天晚上我正巧給周春法送自行車,又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刑訊逼供,非法搜查,把我的一本寶書《轉法輪》和經文全搜去。惡警孫魯貴用電棍電我的左臉,又用膠棒打我的後背,當時都打黑了,最後又把我送到了監獄。遭到監獄裏的虐待和折磨。

    2002年春天,陰曆四月初七上午,我正在大街路邊買布,突然來了一輛110車又把我抓到派出所,隨後又送到610辦公室。剛到610第二天,公安局副科長陳月芝帶領幾個惡警對我威逼口供,罵人、暴力,其實我甚麼都不知咋回事兒。十多歲的女兒一人在家上學,無人照管。有一天,孩子看望我時,天下著傾盆大暴雨,小女兒在外邊拼命的哭喊著說:「娘,我沒錢吃飯了,我去賣血去哩?」當時,我正在房間裏鎖著正好聽見,那真是好像鋼刀扎心一樣心疼。610人員連大門都不給開,作為國家的執法人員,他們的良心上哪去了?最後他們把我迫害的9天不能吃喝,肚子大得受不了,就在這奄奄一息生死關頭之時,他們才把我送回家。

    2004年春天,陽曆4月27號,我正在大街賣菜,公安局副科長陳月芝帶領幾個警察開著公安車又把我抓到公安局,用電棍來威逼口供,強行簽字,按手印,最後又非法把我送到監獄。到監獄以後,看守所的警察無理智的罵人打人,最後折磨得我7天不能吃飯,還嘔吐,又是肚子大得受不了,他們才把我放回家。在這期間,孩子給我送的饅頭、甜醬、炒麵、衛生紙、衛生巾、內衣、襪子、拖鞋,全都被惡警扣留了,不讓我吃、用。縣總派出所還扣留了我一輛自行車。

    這就是他們執法犯法的罪行。

    請檢察院對此事進行調查,要求他們如數賠償經濟損失和身體承受損失,將犯罪之人法辦。


    山西省晉中監獄2003年冬瘋狂迫害大法學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山西省晉中監獄在2003年冬天大搞邪惡的所謂「突擊轉化」。監獄許諾幹警轉化一個得獎金1000元。在上級施壓和利慾熏心之下,全監各中隊開始無人性的迫害大法弟子。惡警們親自動手或指使殺人、搶劫、強姦等罪犯對大法弟子毒打,戴背銬腳鐐,長時間不許睡覺,企圖逼迫學員寫「轉化書,保證書」。面對瘋狂迫害,絕大多數大法學員都堅定的走了過來,不向邪惡之徒妥協,捍衛自己的信仰。邪惡之徒想要用暴力強迫學員放棄大法修煉的企圖又一次破滅了。

    這次迫害中知道的具體情況:

    八分監區:孫雙文,大同大法學員,37歲,軍人。該隊教導員王文洲表面文質彬彬,暗裏卻偽善至極,他指使犯人殘酷毒打孫雙文,孫雙文被打得奄奄一息,昏死過去時,他們仍不罷休,又給孫雙文戴上背銬抬到禁閉室,監獄內看守隊惡警親自動手毒打,孫雙文被折磨得遍體鱗傷,體無完膚。孫雙文已被迫害得不能走路。

    十一分監區:張健,46歲,長治襄垣人,被監獄教育科惡警夥同內看守隊惡警連續毒打四天,惡警把警棍都打斷了還不罷手,張建渾身是傷,數月不能恢復。

    十分監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惡警們採取不讓學員睡覺的卑鄙手段,派罪犯看守,白天黑夜不許睡覺,白天還得勞動。大法學員們正念正行,堅定地維護大法,破滅了邪惡的企圖。

    七分監區:劉新民,50歲,長治襄垣人,遭惡警與罪犯毒打,在承受殘酷迫害下被迫寫了保證書,後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不起師父與大法,嚴正聲明自己在高壓迫害下的一切行為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由於惡警幹的是見不得人的罪惡行徑,所以他們極力封鎖消息,不讓大法學員相互接觸,甚至吃飯把大法學員關在號內,不讓去食堂集體就餐,因此其餘中隊學員受迫害情況不得而知。

    監獄惡警與罪犯毫無人性的迫害大法學員,罪惡滔天,那些為了幾百元錢出賣靈魂與良心的惡警雙手沾滿了大法弟子的鮮血。善惡有報,不久即到。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惡徒都逃不脫正義的審判與嚴厲的天懲。正如師父在《秋風涼》一詩中所寫「邪惡之徒慢猖狂 天地復明下沸湯 拳腳難使人心動 狂風引來秋更涼」

    附:部份中隊指導員名單
    7隊:王文洲(教導員) 8隊:韓小亮 9隊:趙進兵 10隊:郝福海 宋文斌(指導員)13隊:張鋒


    山西省榆次女子監獄惡人惡行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五日】

    雷潤香:女,榆次女子監獄5隊指導員,為「立功」對法輪功學員極力迫害,威脅逼迫,造謠欺騙,搞「轉化」不擇手段。雷潤香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被上級授獎。

    韓榆清:女,3隊指導員,極力迫害法輪功學員,逼迫轉化,威逼利誘,軟硬兼施。

    何蓓忠:男,3隊隊長,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極力逼迫,全無同情之心,為達到「轉化」立功升職而不擇手段。

    衛 豫:女,原3隊副隊長,心狠手辣,為轉化學員想盡辦法,白天黑夜不讓學員睡覺,在學員極度疲倦,神志不清時,用欺騙手段逼迫學員寫「保證書」,因迫害有功被提升為7隊指導員。

    許書堂:男,獄政科科長,對法輪功學員極力主張逼迫轉化,並親自動手毒打女學員,極盡威逼利誘,軟硬兼施之能事。

    李天俊:監獄長,對下級獄警極力施壓,要求想盡一切辦法轉化法輪功學員,為迫害法輪功積極賣力者。獄警還因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而立功,授獎,升職,為追求所謂「轉化率」不擇手段。


    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谷長芹遭馬三家集中營迫害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大法弟子谷長芹,2002年在錦州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遭受迫害。

    在99年7.20邪惡勢力對大法殘酷鎮壓開始後,江××邪惡集團封鎖了所有講真話的渠道,谷長芹與多名大法弟子去瀋陽政府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向人們證實法輪大法好,卻被惡警押送到南票拘留所被關押15天後又押送到馬三家集中營被非法判刑3年。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谷長芹堅持修煉,因她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遭惡人的殘酷折磨。最後她被折磨得話不能說,路不能走,氣喘不出來。最後怕出現生命危險他們擔責任,只好給她辦了保外就醫,送回原地。

    回來後,2001當地派出所不斷對她騷擾,正常的生活、活動受到限制,被逼流離失所。2002年春天,谷長芹在錦州又被綁架,再次被送到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繼續關押,並被判刑6年。2003年谷長芹的女兒去看母親,回來說她母親整個人骨瘦如柴,體重只有四、五十斤左右,身體虛弱得都不能動。可現在她還在繼續被馬三家這個人間地獄裏的邪惡之徒慘無人道的迫害。望知情者提供詳情。

    請當地的大法弟子揭露當地的邪惡,發正念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正念支持同修早日重獲自由。


    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惡人惡行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遼寧省盤錦市陸家鄉大法弟子韓崇輝和妻子陳桂玉被當地派出所和單位迫害,一直流浪在外。2004年6月21日,大法弟子韓崇輝正在街上辦事,被遼寧省盤錦市陸家鄉派出所綁架,他絕食10天後,被架著送回家。惡警將韓崇輝身上帶的4000元錢搜走,回家後韓崇輝找他們要錢,惡警不承認有這回事。

    2004年7月29日上午9點左右,遼寧省盤錦市盤山縣政法委書記劉成員帶領盤錦市政法委惡人,陸家鄉書記何強,派出所3名惡警(其中有齊亭偉,蘇大軍)和趙家村公安孫春波等十幾人闖入大法弟子韓崇輝家,準備將韓崇輝和他愛人陳桂玉綁架送洗腦班,韓崇輝說家中有病人,要去醫院護理,惡人不予理會,一惡警強行摟抱韓崇輝的頭,另一名惡警剛要動手,韓的妻子和70多歲的老母同時被嚇得癱倒在地,母親嚇得背過氣去了,韓崇輝說得去借錢送母親去醫院,市政法委的人不允,韓崇輝不顧惡人阻攔,闖出家門,妻子把老母抬上三輪車去了醫院,惡人才離去。

    遼寧省盤錦市陸家鄉派出所指導員王殿軍 5836888(辦) 5631022(宅)
    遼寧省盤錦市陸家鄉派出所刑力柱: 3825565(宅) 手機: 13065252666
    盤山縣政法委書記:劉成員 3814923 (辦) 3871826(宅) 手機 13304277582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3年入冬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採取滅絕人性的方式,多次在嚴寒中體罰各監區大法弟子。據不完全統計,僅在冰天雪地中被迫害過的大法弟子多達上百人。春節後,一監區、五監區、七監區、九監區等在監區私設刑堂給大法弟子用酷刑,吊銬大法弟子上百人次,多次將大法弟子吊昏死過去,七監區的繆曉露、陳雲霞、王法娟等大法弟子都被吊得昏死過去。7月10日晚飯後,一監區監區長崔紅梅和鄧幹事指使刑事犯在監區內將陳偉君吊昏死過去。這個監區參與吊大法弟子的都是所謂的大犯人,監區幹部授給她們特權,這些刑事犯不僅有權用手銬、繩子吊大法弟子,還有權搜大法弟子的身,這種行為嚴重違反《監獄法》。在給陳偉君施用酷刑時,監區長崔紅梅不僅拒絕其他大法弟子找她談話的請求,還在監舍辦公室跟刑事犯打撲克。陳偉君被上大掛時手腕被銬得腫起來,裂開一道道傷口。這是第四次吊大法弟子,前三次吊大法弟子也是在監舍內。

    女子監獄還在小號超期關押大法弟子。八監區劉麗萍、丁玉、張樹哲3月中旬被關進小號,到七月仍在小號受折磨。九監區的蔡秘、一監區的於秀蘭在二月份被關進小號長達四個月之久(目前詳情不明,幾人是死是活沒有消息)。一天二十四小時戴械具,小號大法弟子長達四、五個月見不到陽光,身心倍受摧殘。

    女子監獄瘋狂迫害大法弟子,連年邁體弱的大法弟子也不放過。一些縣、市看守所、610給監獄管理局、女子監獄有關負責人行賄送禮,將一些不符合收監條件的大法弟子強行送入女監。例如,七監區的沈景娥修煉前乳腺癌轉移成淋巴癌,一側乳房切除,是煉法輪功撿了一條命。沈景娥送進監獄不符合收監條件,仍被非法收監。她因多次被銬、打,加上長期不許煉功,幾次發病,全身抽。五常的蘭紅英(四監區)、王文麗(七監區)等3名大法弟子絕食一個月,第一天監獄不收,送她們的所長和幹警威脅說:「不收,把大米要回來」(給監獄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送大米),第二天,再次行賄才將三人送進來。齊齊哈爾、鶴崗610、看守所也走後門花錢送大法弟子入監。曲傑正在醫院(保外就醫)時硬被從病床抓走,幾天後送入女監。在被迫害中不許煉功,她血壓高、心臟不好,2003年12月1日被二監區幹警拉到冰天雪地中體罰,第二天又逼大法弟子跑步,不跑就打。曲傑年近60,受此凌辱後身心倍受打擊,不久就由二監區轉入病號監區。

    病號監區現在總共有大法弟子28名:於麗波、李洪豔、王芳、杜春香、王淑清、馬鳳蘭、王愛芳、高井雲、劉文軍、宮蘭、鄒彩榮、肖淑芬、王丹、高淑雲、高文霞、徐亞文、呂洪芳、劉桂華、呂淑芹、石玉霞、趙亞輪、王淑蘭。劉亞芳、王淑芬、邵本豔、邊淑芳、劉倩倩她們五個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自願轉化。

    病號監區環境惡劣,而「花錢」進病號值勤的一些所謂大犯人辱罵年邁的大法弟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負責幹警張曉穎多次惡狠狠地罵大法弟子:「你怎麼還不死。」病號監區不許大法弟子走動、說話,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幹警提前寫好「四書」,拖按大法弟子摁手印,大法弟子不屈服就被迫害得身體虛弱。這些年邁的大法弟子被銬時,有的坐地上,冬天不許穿鞋、不許坐椅墊,故意凍她們。在經濟上截斷大法弟子,病號區幹警張曉穎把大法弟子的錢卡收上兩個多月不讓大法弟子買東西。曲傑一死才把錢卡發給大法弟子。五月份迫害大法弟子時,惡警強迫曲傑(現被迫害死)去看電視四天,每天早8點看電視到晚8點才回來,曲傑當時血壓到230。死前幾天惡警又找她談話,她說:死我也不會轉化。曲傑在惡劣的環境中身體一天比一天糟,7月11日去廁所時倒下,再也沒起來。她就這樣離開了這個暗無天日的人間活地獄。

    關押期間曲傑的女兒來看媽媽,惡警不讓接見。整個病號大法弟子家來人基本都不讓見。惡警強制轉化許先萍,每天早6點到晚8點,不讓回來吃飯。許先萍不轉化,惡警把她用繩子吊在管子上站不住,一上午都蹲不下。在外面一天晚上不讓睡覺,坐板凳到12點(那天是張曉穎的班),讓死緩刑期犯蔡淑蘭和無期犯何影傑、李洪波、王欣、徐珍反覆加害,由上述人強行按著,按的手印。呂淑芹(60歲以上)來病號幾天,張曉穎找她談話,因不報告,被張曉穎用手銬子銬在鐵門一天。第二天晚張曉穎把呂淑芹找到辦公室,打了半個多小時。當時張曉穎姐姐在跟前,她姐拉都沒有拉開。王丹,從5月30日到7月10日,轉化她整整41天,每天早8點到晚8點,四個人輪流來看管她看電視,張曉穎還用冷言冷語的話刺激她,直到把她們四個人都看出病來了才放開她。於麗波被強迫在辦公室內反覆看攻擊大法的光盤,從早上幹部上班到晚6點,第二天中午也沒有讓回監舍吃飯,被張曉穎責罵,語言刺激,傍晚,在幹事的指示下,三名服刑人員強行作用下,按了手印。王愛芳來病號那天(2月9日)就被張曉穎綁在暖氣管子上,從早到晚7、8點鐘。張曉穎打肖淑芬,王愛芳說「不許打人,打人犯罪。」惡警就給她綁上了。肖淑芬被綁在床上將近20來天,因她做功,惡警還給她插管灌食。劉文軍被綁三次,第一次是因為不點名,被綁在鐵門上;第二次被綁是因為不點名和不戴名籤;第三次也是因為不點名被綁在床頭20多個小時,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鄒彩榮是因不點名被綁在床頭,不讓上廁所和睡覺28個小時。王淑蘭因不點名被綁在鐵門上兩天。王景翠因為閉眼睛就被關進小號。這些是病號區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個案。

    集訓隊採取「包夾」強行轉化大法弟子。6月21日以後九監區採用不許睡覺、體罰等手段逼大法弟子放棄修煉。二監區是所謂「轉化基地」。在轉化的人中有三分之一是冒充法輪功學員的,監獄利用這些人破壞大法聲譽,監獄以減刑為誘餌,組織這夥人歪曲事實演講、演節目,毒害眾生。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以上種種侵犯人權,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僅是暴露出的冰山一角,望看到此文的大法弟子發正念鏟除舊勢力的黑窩、黑手,加持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的正念。


    ■ 更好的講清真象


    深入細緻的照顧那些沒收到過真象的地區

    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現在很多偏遠地區或農村還有很多地方根本就沒收到過真象資料,那些地區需要我們的盡力照顧,我在這方面的側重快一年了。原先不打算談個人的這點事,出於鼓勵同修還是簡單的描述一點吧。

    幾年來我一直在大資料點工作,不直接下發傳單。後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這裏大家都紛紛主動起來,成立了幾個小資料點各自獨立,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自己維持了一個小資料點的形式,基本側重偏遠山區和沒收到過資料的外地地區,在理智、清醒的前提下在這方面做了快一年。面對現在的實際情況,我更換了自己的角色,自己不但要製作資料,還要大量的去偏遠地區下發,有時與個別同修配合,有時自己獨自行動,有時騎自行車幾百里,有時步行百十里,有時坐車前往等等,一般的情況下每十多天就有一次,一去就是一整晚或加上半天,有時腳走的磨了很多泡。

    外出時最大的困難是地形不熟,偏僻,交通不便,沒地方住,農村有狗等,面對這些困難我基本現在已經克服了,比較適應了,就是救度人。我深深的知道自己的責任和使命,我知道我的努力與否將決定著無數的生命的生死存亡,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的任務有多麼的重要,所以我幾年來一直是把法放在第一位上,做甚麼基本上以證實法、救度人為第一重要,無論是在嚴寒三九天,還是現在的大熱天,我基本在繼續著。外出沒地方住走哪睡哪,三九天在深夜間遇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山道,就睡在陰森的山根子腳下,睡過河流邊上地頭壩界。有時在山村發完資料就在人家的大門外的草垛邊上對付幾個小時然後返程,有時睡在公路邊上等等。現在天氣很熱,晚上過夜很容易,而且夜短,有時渴的受不了,遇見河流就趴那喝口河水,現在已經很適應了,有時走在很陰森的山道上或隧道裏時也有過膽怯,可是時刻加強自己的正念,又很快的走了過來。

    偏遠地區有很多不方便,需要我們靈活、機靈的去做,有的田間地頭、道口等都可以放上資料,發的時候靈活些,有狗的就速度快些,把資料放道門口或道口上就可以了,可以把資料用個塑料袋包裝起來,這樣防濕。有的地方干擾大就先放棄,也許周圍的人會把真象的事傳給他,這樣有的不用死死板板家家都發。

    有很多默默做得好的同修,他們一直在努力的做著,他們甚至都不想說,所以周圍很多人並不知道他們做的一切,其實越是那些最聽師父話的修得很好的,才越是用真心默默的在做著一切,也是為自己而做。有些同修就相反,做得不但不好還太多的顯示、爭鬥等等,不但保證不了把事情做好還容易使自己招來魔難。

    希望同修們多努努力,真正的多為那些空白地區努努力,把事情做的實效些。


    面向大陸學校的學生講真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暑假期間,學校教員們仍在給孩子們灌毒,此事已經持續了幾個月了,這說明我們講真象還沒做好。建議同修們都能回顧、總結一下,我們每個人都在走自己的路,此事出現在每個人面前,與每個人都有關,沒做好我們得抓緊時間做好。

    就在這一領域講真象,談一些我自己的看法:國內許多縣、區、鄉、村都有小學、中學,這些學校環境特殊,又常是被毒害與毒害人的第一線,我們不應該有依賴海外同修的心理,這得靠我們大家每個人的努力。我們所有的同修對自己在講真象、或發傳單時所能涉及到的區域內的學校,或大家所知道的學校的講真象工作義不容辭。連自己周圍的學校還沒有把講真象的事情做好的話,我們是有責任的。我們也可以小區域的便利協調一下,做好本區域的工作,把力量發揮到最大。

    1、給所有的學校、相關教育系統寄信。,選材注意知識分子的特點而且可能被毒害著。明慧網上很多論文與真象文章都很好,可以先講基本真象,再深入從法律、道義、人心、民族、歷史等多角度講。,能知道具體學校的人名、電話最好,實在搞不清楚就寫××學校校長、書記、教導處、××年級班主任收。參與迫害的教育系統的人員,我們要想辦法將其在網上曝光。這要靠知道各個具體學校的同修共同努力,因為國內的學校太多太多了。

    2、學生快開學了,想辦法給他們發傳單、小冊子等。我們要注意傳單內容真的讓學生了解到真象、有新意、吸引人,要易於被孩子們理解、接受,形式上易於流傳。

    在此個人談個小辦法:

    A,發放:鄉村中小學生一般走讀,回家吃飯睡覺。我們可以在路上使他們得到傳單。方法是:用自封口塑料袋(經常用來裝光盤的那種,市場上有賣,也可上塑料袋廠定做)裝好傳單。買雙面膠(稍寬點的0.8cm)截成小塊,粘在塑料袋一頭。 在學校附近或其他學生來往的路上,電線桿、牆上等等都可以貼,學生見到會取走。此辦法別的地方也可以用,只要有人去的地方,貼上後就會有人取的。

    B,選材:學生年紀小,而且互相間群體接觸密切,一次性沒講好說不定會出現不好的效果,一次性講好了會有好的效果。建議選材面廣,易讀易懂、言簡意賅,被毒害的孩子看了好像破天荒的真象新聞一樣才好。像各類真象短文、故事,穿插長篇文章。小冊子形式比較好易於流傳。希望有能力的同修提供相關材料。


    運用智慧、善心去講清真象

    文/大陸大法弟子 西蓮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師父在《2004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說:「你們在講清真象中,大法弟子在做著自己應該做的這些事情中啊,我告訴大家,很大一部份你們就是在救度他們。」所以我們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多麼重大的歷史責任啊!我們要圓滿完成師父講的三件事,圓滿完成史前誓約,只有學好法,破除舊勢力的干擾,認真做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不愧為這一偉大的稱號,才能圓滿隨師還。

    說到講真象,其實講真象的形式多種多樣,我想談談個人在面對面講真象中的體會。

    面對面講真象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必須以慈悲善良的心對待世人,沒有等級觀念,真正關心體貼他們,使他們感到你就是他們的親人。這樣講真象的效果最好。

    二、在講真象時要善於引導對方進入主題,這樣可以節約時間。如:天災人禍、貪污腐敗、道德低下等等話題。

    三、講真象的切入點非常重要,一定要把握好,否則將失去時間和機會。

    四、善於體察世人側重哪一方面的執著,順著執著講真象他們會比較容易接受,但是對各個階層的人方法都有所不同。

    五、對朋友、熟人、同學等用直截了當講真象比較好,因為他們比較了解你的情況。告訴他們你煉功後的身心變化,然後給他們講真象。

    六、因為時間有限,可用簡短幾句來講真象。(等車、逛市場購物、買菜、路遇朋友但都有事的情況等)先寒暄幾句,身體如何?生意怎麼樣?迅速引入到主題,開始講真象。如:原先我有多種疑難雜症自從煉了法輪功不治自好,天安門自焚是江集團造假,現已被揭露。江氏一夥因為迫害法輪大法而在海外被告上法庭。請告訴親朋好友及全家默念「法輪大法好」,會給你們帶來幸福和健康。(如果時間多還可多講一點,看時間來定講多或講少。)

    當你帶著慈悲之心講真象時,師父就會給你智慧,那時你會感到思路敏捷,講起真象來層次清晰,語言就似潺潺流水,洗滌著有緣人的心靈。下面是我講真象的幾個小故事。

    * 故事一:救度有緣人

    有一天,我走到了一個工地上,見一個年輕的民工正在抹牆。我就一面看著他幹活,一面和他攀談起來。談話當中我知道了他家四口人,有兩個孩子,生活不富裕,我就此說了一些關心的話。我把話就引到了農村,他的父母都在河南農村,我問他你們都信不信神,他說他們好多人信耶穌,他愛人就是信耶穌的。並講了一個關於信耶穌的小故事,有一個老太太信耶穌,她兒子是農村的一個小幹部,趕上上級要提拔幹部,就對他母親說:「你不是信耶穌嗎?我要升幹部,你求求耶穌,如成了我給你100元。」於是這老太太每天禱告,不出幾天,果真她兒子升了幹部。我聽到此就笑了起來,我想講真象的切入點到了。我說:「信神是不能求神的,只能敬神,她兒子升了幹部不是她禱告來的,而是她兒子有這個福分。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是佛家上乘功法。並不是一般的氣功。」於是我把煉功後所有的病都好了,幾年來沒吃一粒藥,平生第一次嘗到了沒有病的滋味對他說了。緊接著我把所有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象全部講給他聽了,他邊聽邊點頭,並講了現在的天災人禍、道德低下、善惡有報的事,他非常愛聽和相信。我還講了一些煉功後的神奇故事,並介紹了《轉法輪》這本書。我囑咐他要把今天我對他說的話都講給家裏人及親朋好友聽,告訴他們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臨走時他告訴我說:「你沒來之前我幹活腰痛、胃痛、渾身沒勁,現在腰、胃都不疼了,而且渾身有勁,尤其你在講這些話時我覺得我腦袋是空的,就只有你說的話。我一定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另外我還想看書。」第二天我就把《轉法輪》送到了他的手裏。

    * 故事二:關心他人健康讓其明白真象

    在學校門口等著接孩子的家長多數是爺爺、奶奶輩的,我注意到一個人老用手捋腰,估計她有腰疼病,於是我就走到她身邊,關心的說:「你是不是腰痛?」她說:「就是,老毛病又犯了。」我說:「你相信我,你就默念『法輪大法好』,我是煉法輪功的,原先多種病都好了,(因為大家平時都說我身體好,人成天樂呵呵的,都愛和我說話。)你不要相信電視上造謠,甚麼自焚、殺父母、殺子女、都是假的,目地是想把法輪功打壓下去。結果怎麼樣,越壓越旺,現在傳遍了海外六十多個國家。」接著我把迫害真象給她講了一遍,又送給她一張真象光碟。

    過了兩天,也是在校門口,一見我就高興的跟我說:「咱李大師真厲害。(意指很有本事的意思)」她就說她到三橋辦事,騎著自行車在回家的路上腰突然痛起來,她慌了神,像這樣的疼法一個星期也難好。離家還有好遠的路,在這時她突然想起了我對她說的默念「法輪大法好」,她剛念了兩遍就感覺不疼了,真奇!騎著自行車好像不費力似的。自那以後她每天早晨在家人還沒起床之前就默念「法輪大法好」,晚上家人都睡了她再默念一會兒「法輪大法好」。她和我要《轉法輪》看,我把書給了她,她說現在精神頭十足,並對熟悉人說法輪功好。

    * 故事三:助路人講真象

    有一天我騎著小三輪去買菜,回家的路上遇一人手裏提著很多菜和水果,非常吃力的走幾步休息一下,我就讓她把菜放到我的三輪上,我送她回家,開始她不肯,後看我態度真切就把菜放上了。邊走邊聊了起來,於是我問她身體還好吧,她說:「還可以,就是我母親身體有病,這不買菜和水果去看她。」我給她說你回去告訴你母親每天默念「法輪大法好」,對她有好處。我是煉法輪功的,原來一身病現在都好了。我就把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真象全講給她聽了,她最後說:「我知道信佛的人心都是很善良的。」說著說著不知不覺到了她的家屬院大門口,她百般的感謝,並說以後找我。

    僅舉幾例,望能給未走出來的同修以幫助,若有不當之處,望同修批評指正。


    我到偏僻小山村講真象的一段經歷

    文/吉林市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5月20日離開家去往外地農村哥哥家說是幫幫忙,哥嫂都學過法煉過功,7.20以後不學了,但一直幫著講真象。最近他們身體不適,我和同修交流後,踏上了東去的列車。此行真是感觸很深。

    因為去時我身上帶了好多真象光盤和書,所以我非常小心謹慎。車行到敦化一帶天陰沉沉的下起了雨,2個小時後到了安圖。天剛亮,我一路發著正念,雨小了許多,等我到達小山村時,雨已停,天漸晴。我飯也沒吃,就換上幹活的衣服,幫哥家幹起活來。人很多,特別是山裏人都很熱情、豪爽,從城裏來的人幫種木耳,感覺不可思議。

    在幹活的同時我悟到了《洪吟》(二)中「無」裏的「進則可成萬萬物 退去全無永是謎」,心裏周身一熱,看來這裏有許多眾生需要救度。我時刻提醒自己要把握好,別影響了大法的形像,站在大法弟子的一念上,去看待一切,不可妄為。

    一天活幹下來,沒覺得累,晚上我給哥哥、嫂子講起正法形勢,把帶去的真象光盤放上,一點睏倦都沒有。哥哥對嫂子說,你看她坐了一夜的車,又幹了一天的活,連眼都不眨,瞪個大眼睛一點都不困,多精神呀!

    哥哥平時朋友很多,鄰居都相處很好,在這個小山村裏,幾乎家家都知道。哥哥在我沒去前這幾年一直在幫著講真象,拿去的光盤,幾天就都送到許多人的手裏。各個村屯,哥哥都有認識的,比較要好的。我佩服哥哥的純樸,不像思想太複雜的40多歲的人,這幾年變化很大。我哥原來甚麼樣我清楚,是大法救了他,救了他的全家。哥哥說一看碟裏老師的音容笑貌,大法弟子的壯觀場面,國外正法形勢,就情不自禁的流淚。我知道他在想甚麼,他想起了曾經在大法中受過的益,他想重新回到大法中來……。其實,在這一個多月裏,經歷了許多,不能一一記下來。


    ■ 海外綜合


    澳洲法輪功學員在外交部長訪華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圖)

    文/澳洲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澳洲外交部長唐納將於2004年8月16日、17日應邀前往北京,進行為期兩天的訪問。澳洲法輪功學員於8月13日於首都堪培拉外交部前舉辦新聞發布會,並向唐納遞交公開信和一份澳洲居民親屬因修煉法輪功而在中國大陸遭受迫害的名單,呼籲外長唐納在訪中期間公開譴責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同時希望部長能向中國要求釋放這些澳洲居民家屬。


    遞交公開信

    遞交公開信

    戴志珍在集會發言


    佛學會成員Kay Rubacek在發言

    學員在外交部外煉功

    外交部門外

    學員在外交部大樓外和平的煉功和發正念,新聞發布會於12點左右開始。

    澳洲法輪大法佛學會成員Kay Rubacek宣讀了遞交唐納的公開信。在感謝澳洲政府營救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同時,學員希望澳洲政府繼續維護正義,阻止中國對法輪功的國家恐怖主義輸出海外。Kay在信中說:「澳大利亞的沉默就是在延長那些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痛苦。澳大利亞有責任公開譴責和幫助制止這場野蠻的鎮壓。」至今,仍有3位澳洲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中國被非法勞教和判刑,Kay表示,「我們請求外長先生要求中國無條件的釋放他們。」 Kay談到,如果中國在人權方面有所進步,社會更加穩定,才更有利於兩國之間的貿易關係。

    Kay介紹了對江××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進行的全球性起訴。最新的對江××的訴訟是由澳洲公民Chris一週前於希臘的雅典向檢察院遞交的。Chris曾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請願,遭到警察暴力虐待。

    8月13日清晨才由雅典飛回悉尼的法輪功學員戴志珍,帶著女兒法度也趕到了堪培拉。戴女士流著淚講述了丈夫陳承勇因堅信真善忍和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而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事實。為了不使悲劇重演,她成為多個起訴江××案件的原告之一。兩年半來,她帶著小法度,走了近40個國家,告訴世界上善良的人她們一家的遭遇。戴女士表示,人們不應為了經濟利益而保持沉默,沉默就是對這場迫害的支持和縱容。4個月前,戴女士的母親去世了,她母親的最後願望是能看一看小孫女法度,但中領館卻因戴女士和法度是法輪功學員而拒發簽證。更多類似的人間慘劇仍在繼續發生著,戴女士呼籲所有的人們能勇敢的站出來共同制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殺。

    兩週前被營救來澳的法輪功學員謝焱表示,她感謝澳洲政府及官員的大力幫助使她能和未婚夫團聚,同時她希望外長此次訪問能提出中國的人權問題,督促停止正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謝焱說,「一個有言論與信仰自由的國家和環境才能有真正自由的貿易。」

    新聞發布會後,Kay進入外交部遞交了公開信和相關資料。

    澳洲電視台SBS、ABC和Channel 10進行了採訪。

    註﹕至今3位澳洲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在中國仍被非法勞教和判刑,他們是:

    陶月蘭, 女, 47歲, 澳洲悉尼陶月芳的妹妹
    拘留時間: 被非法判刑8年
    拘留地點: 北京市女子監獄第6監分區
    電話:010-60276833 ,010-60276688轉 8061或8062

    李紅, 女, 39歲, 澳洲公民李麒忠妻姐
    拘留時間:2002年9月,被判2年半勞教
    拘留地點:天津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郵編:300270
    電話:(86)-22-63251823(門房),63251619(辦公室),63251069(管教科)

    王劍平, 男, 46歲, 澳洲公民, Christine Hond 的前姐夫
    拘留時間: 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刑8年
    拘留地點: 上海提籃橋監獄082-026(輕中),郵編200082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24.html>


    南非槍擊案中右腳粉碎性骨折的大衛-梁已基本康復(圖)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在南非中共雇兇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中雙腳受槍傷的大衛-梁(David Liang),經過一個半月休養後,已丟開拐杖行走。並接受了《大紀元時報》記者的採訪。

    高精度圖片
    8月14日拍攝的已丟掉雙拐的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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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拍攝的大衛受槍擊的右腳傷口


    2004年6月28日,大衛-梁在南非遭中共雇兇槍擊,一腳粉碎性骨折

    記者:David 你好,你現在已經可以開始不用拐杖了,能不能告訴我們你一個多月前傷勢的嚴重情況?

    David: 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當時我在南非的時候,因為我的腳後跟是粉碎性骨折,那裏的醫生說一定要截肢,醫生說: 因為骨頭已經碎了,沒法恢復,那裏沒有骨頭就是塊死肉,而且傷口嚴重,如果不馬上切掉,一發炎就會往上感染,到時候恐怕連大腿都得切掉。

    記者: 醫生說得好可怕,那你當時是怎麼想的呢?

    David: 如果我當時按醫生說的做,我現在已經殘廢了。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功,那也只有按醫生說的做。但是我是修煉人,以前國內有很多學員車禍甚麼的,比我嚴重得多都好了,也沒殘廢。有一個山東姓許的學員還來過悉尼講他骨盤給車撞得粉碎,腿也斷了,他也沒做手術,2、3個月就全好了。像我當時的情況,即使世界上最好的骨科專家也沒法讓粉碎的骨接好。我不是不想治,是因為他治不了。我又不想殘廢,所以我只有相信我們師父,相信法輪大法的威力, 下決心不截肢,就回澳洲來了。

    記者: 讀者們都很關心你回澳洲後的情況,你講一講好嗎?

    David: 回來後同修把我送醫院診斷,主要是讓我的槍傷嚴重情況在醫院留個記錄,揭露中共雇兇殺人的事實。可是一到醫院,醫生又是要求我截肢,我只好出院了。出院時醫生說,你這麼嚴重的傷口,感染的機會是90%以上,現在不治療,將來一感染不但2條腿得切掉,生命還有危險。

    第二天我姐姐從香港趕來,又把我拉到醫院,專門找了個世界級的骨科權威專家,這回專家沒說要截肢,但要在腳跟裏頭放一塊鐵,將來的腳腕不能活動,從醫學上說軟組織是不可能重新生長的,我這種情況即使加了鐵塊,腳和小腿永遠成90度,無論如何不能正常走路,而且至少二年時間才能恢復。我當然不能答應。頂尖級的專家,都不能讓我不殘廢,所以我就又出院了。我姐姐只好說,那就賭一把吧,看是專家贏還是法輪功贏。

    記者: 出院後,傷口恢復情況怎麼樣?

    David:傷口恢復相當快,不但沒有感染,還很快封口。從出院那天起,我就開始單盤打坐,後來開始煉動功,每天都在好轉。原來拄著拐杖走,腳越來越有力,我就丟掉拐杖了,但還不能走遠,只是在家走。

    記者:真是不可思議,法輪功真神了。你還有甚麼話要跟我們讀者說嗎?

    David:我的腳受槍傷,大家都看到了的,嚴重的情況都有記錄。一個半月內恢復到現在這個樣子,也千真萬確,我可以是講清法輪功真象的活例子,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實足以說明中共的電視、報紙上攻擊法輪功的都是謊言。

    記者:謝謝你, 最後一個問題,你還會回南非去嗎?
    David:目前暫時沒有打算,以後如果講清真象的需要我會去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8/51498.html>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人權會議發言 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海外訴訟案(圖)

    文/瑞士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發言

    2004年8月6日,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第56屆會議全體會議上,就第六項議事日程: 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 向與會代表介紹了法輪功學員的海外訴訟案, 並對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表示支持。 發言摘要如下 :

    在2001年,我們就這項議程(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提出了事關數百萬法輪功學員的中國國家恐怖主義問題。從那以來,美國的法庭已經對一些到美國訪問的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中國官員進行了(司法)裁決。我們組織也參與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動。現在我們告訴大家,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亞法庭對一位中國國務委員做出了初步裁決。這表明坦桑尼亞法庭同樣傾向於允許本國的法律行動。我們也注意到2004年6月28日發生在南非的槍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個澳大利亞人,他到達南非,準備對訪問南非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暴政負有責任的中國官員提出刑事起訴。我們對南非政府正在調查這一事件感到滿意。然而,我們必須指出,中國當局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跟蹤已持續幾年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9/51532.html>


    捷克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靜坐請願36小時(圖)

    文/捷克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五週年之日,捷克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布拉格大使館前打坐煉功36小時,以喚起人們對迫害的關注。其間,中國大使館曾多次企圖阻擾學員們的活動,他們的無理要求被捷克外交部和當地警察拒絕。


    請願

    請願


    介紹真象

    學習《轉法輪》

    2004年7月20日是江氏集團開始系統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以迫使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的五週年。來自捷克共和國的法輪功學員以在駐布拉格中國大使館前和平打坐煉功36小時的方式,希望人們關注在中國發生的迫害。

    他們的燭光守夜活動於7月23日星期五晚8:00在捷克媒體的出席下開始並持續到星期天晚上。來自捷克共和國不同地區的學員輪流出席燭光守夜直到7月24日星期六晚上8:00。

    媒體採訪了學員們,話題主要圍繞著迫害的原因,在中國五年的局勢發展狀況和江××企圖將迫害輸出到其它國家等情況。

    採訪在國家電視台和地方媒體上播出。捷克主要新聞機構CTK和全國性日報裏多夫-諾維尼報(Lidove Noviny)的攝影記者所拍攝的照片稍後也在報紙上登出。

    就如駐其它國家的中國官員企圖阻撓抗議活動並阻止法輪功學員揭示迫害真象一樣,駐布拉格中國大使館也試圖玩同樣的把戲。開始他們聯繫捷克共和國的外交部並強調不能允許舉行燭光守夜。他們的無理要求被斷然拒絕了。

    後來當燭光守夜開始時,中國使館官員叫了警察要求他們禁止活動的進行,提出的原因是學員們太吵鬧了。由於使館處在外交保護區,警察不得不對他們的投訴進行調查。

    當他們到達使館時,看到的是學員們在安靜的音樂伴奏下打坐。很快他們就明白了並開始嘲笑中國使館的惡意企圖。他們意識到人在打坐時不僅不會製造噪音而且更希望沒有任何噪音。

    學員們沒受此事和夏天的酷熱所干擾,繼續安靜的打坐煉功。路人感興趣的停下來閱讀有關在中國發生的迫害。有些人還在請願書上簽名以示支持。一位女士甚至送給學員們一箱礦泉水幫他們解熱。

    下午,一些路人說他們在國家電視台的節目上得知了燭光守夜的消息。

    燭光守夜活動順利結束了。學員們清理了街道然後返回位於各地的家中。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5/51379.html>


    泰國法輪功學員皇后華誕日洪法(圖)

    文/泰國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4年8月12日,在泰國皇后七十二華誕慶祝日,泰國法輪功學員抓緊時機進行洪法。學員們帶著大法資料到當地舉行歡慶的地點,掛起「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擺出展板,播放大法音樂及為人們表演優美的功法。很多過往遊人高興的接受了學員們準備的泰中文光盤資料、印有「法輪大法好」的氣球以及自己折的蓮花。從下午四點多一直到晚上八點左右,不斷有人前來看真象資料,向學員了解法輪功情況。在熙攘的人群中,學員們爭取任何一個機會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大法好,來幫助人們做出正確的選擇。


    功法演示
    高精度圖片
    很多過往遊人高興的接受了學員們準備的泰中文真象資料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6/51425.html>


    ■ 大陸綜合


    2004年8月14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北京法輪功學員張彥賓夫妻被非法判刑

  • 大慶油田總醫院大法弟子請注意

  • 遼寧錦州大法弟子黃鳳仙遭非法判刑三年

  • 錦州凌海大法弟子趙文亮遭國保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

  •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吳志娥被瀋陽公安劫持

  • 請關注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的大法弟子趙慶山

  •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哈建華被綁架

  • 注意遼寧黑山縣張翠蘭對大法弟子的干擾

  • 大連大法弟子王濤被非法判刑9年

  • 山東勝利油田楊蘇萍被610綁架到洗腦班

  • 湖北省荊州市610惡徒瘋狂迫害當地大法弟子

  • 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獄警名單:

  • 內蒙通遼市一資料點遭破壞,一大法弟子被綁架

  • 河北張家口王世明,張佔元家屬正準備舉報控訴

  • 遼寧盤錦大法弟子齊文義、劉志勇被非法勞教2年

  • 四川達州藥檢所受國安威脅迫害本所職工張楠

  • 黑龍江哈爾濱鐵路局夥同610欲迫害本系統職工

  • 遼寧省女子監獄惡人及電話

  • 吉林省白城市鎮賚縣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電話

  • 北京法輪功學員張彥賓夫妻被非法判刑

    北京石景山區八大處法輪功學員張彥賓在今年年初被不法之徒非法判刑8年。現被關押在天津茶澱監獄。這裏關押著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約一百多人。其中很多是北京市的弟子,包括原大法學會負責人王治文等。

    張彥賓的妻子被非法判刑7年,現被關押在北京女子監獄。


    大慶油田總醫院大法弟子請注意

    有消息稱,大慶油田總醫院準備把該院所有大法弟子都送到紅衛星洗腦班迫害,望認識該醫院大法弟子的同修能相互轉告,也希望該院所有大法弟子提高警惕,正念正行,齊心抵制迫害。並請得知這一消息的大慶大法弟子能齊發正念,清除迫害,使邪惡計劃徹底破產。


    遼寧錦州大法弟子黃鳳仙遭非法判刑三年

    2004年6月24日早,大法弟子黃鳳仙,在錦華早市買菜跟世人講大法真象時,被邪惡警察抓走並被無理的判了三年,送往馬三家迫害。


    錦州凌海大法弟子趙文亮遭國保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勞教

    凌海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大法弟子趙文亮,在2004年7月9日上午10時左右,被單位以辦職稱為名叫去。趙拿到表格後一下樓就被以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張志新為首的惡警強行押上警車,惡警還抄了他的家,搜走了他的電腦、打印機(一部),部份真象資料以及手機、呼機、摩托車(已被要回)等。趙文亮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錦州教養院。

    國保大隊頭目張志新手機:13840600000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吳志娥被瀋陽公安劫持

    大法弟子吳志娥,山東濰坊地區昌邑市丈嶺鎮人。2004年7月14日中午,吳志娥
    被瀋陽一局瀋陽蘇家屯區永樂鄉公安劫持,她被帶走時惡警連鞋都不讓穿她穿上。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發出強大正念清除迫害。


    請關注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的大法弟子趙慶山

    趙慶山,原繫哈爾濱市蔬菜公司副食品公司經理(退休),家住哈爾濱市南崗區三益街28號112室。今年6月15日左右,趙慶山被由哈爾濱市第三監獄轉到大慶臨獄。據說趙慶山的情況很不好。請認識趙慶山的同修他的親人馬上去大慶看趙慶山,向獄方要人。


    山東濰坊大法弟子哈建華被綁架

    2004年8月2日下午,山東濰坊南苑街辦沙窩村大法弟子哈建華(流離失所)是在茂子莊西面的公路上被南苑街辦派出所歹徒綁架的。據目擊者稱,哈建華是被兩輛轎車上的人攔住被強扣上手銬帶走的。第二天即被強行送往奎文區看守所。


    注意遼寧黑山縣張翠蘭對大法弟子的干擾

    張翠蘭,女,40多歲。遼寧省黑山縣繞陽河二道西村五組農民。99年7.20以前得法,修煉後,她身體多年頑疾一掃而光,身心得到淨化,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在大法中得到了好處。

    自99年7.20以後,因發放真象傳單,張翠蘭被送馬三家非法勞教,在勞教期間邪悟(在獄中謗師謗法,打罵大法弟子),出獄後更是勾結外地邪悟者,對本地部份大法弟子進行干擾,幫助邪惡之徒迫害大法弟子(如逼寫所謂的三書,四書等),並且宣傳其他宗教,造成極壞的影響。請各地同修正念正行抵制各種干擾。

    張翠蘭家中電話:0416-5441087


    大連大法弟子王濤被非法判刑9年

    大連大法弟子王濤是東北財經大學99年畢業生,2001年7-8月在北京被抓,並被非法判刑9年,關在瀋陽第二監獄。

    望海內外同修正念援助,集思廣益,營救王濤,大面積的講真象,救度世人。

    瀋陽第二監獄電話號碼:86-24-89296521,86-24-89296501
    組織部:89296411


    山東勝利油田楊蘇萍被610綁架到洗腦班

    楊蘇萍,女,40餘歲,家住山東省東營市勝利油田勝北社區。因修煉大法被別人供出,於2004年7月29日被勝利油田610及幫兇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


    湖北省荊州市610惡徒瘋狂迫害當地大法弟子

    最近,湖北省荊州市的610對當地大法弟子瘋狂的抓捕,還夥同單位、居委會、派出所大搞所謂的「簽署決裂書」……。

    荊州市荊州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澤民抓了三個大法弟子,對大法弟子又罰款又辦洗腦班,還通知各個派出所、單位、居委會要大法弟子的決裂書……,有的單位代簽了字後通知同修,有的不通知還被蒙在鼓裏。

    我們湖北省荊州市大法弟子堅定否定迫害,堅決聲明這一切甚麼決裂書……等作廢。


    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獄警名單:

    監獄長:陳少剛 郭虎生
    指導員:王景利 賈慶蓮 王輝軍 司海濤 金梅
    14監區區長:李亞宏
    -----------------------
    牡丹江市檢察院田瑞生電話:
    0453-6271511


    內蒙通遼市一資料點遭破壞,一大法弟子被綁架

    王秀英,是內蒙古通遼發電總廠退休女職工,今年49週歲,是通遼市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為人豪爽正直,從九九年至今,多次遭到610惡警邵軍、崔連成、王波以及本廠公安處曹林、街道辦有關人員的騷擾,均被王秀英正念制止。

    2004年8月11日下午5點左右,內蒙古通遼市一個資料點遭到破壞,惡警抄走複印機、電腦各一台,以及相當數量的小冊子、傳單、大法書籍等,損失較大。王秀英被綁架。


    河北張家口王世明,張佔元家屬正準備舉報控訴

    河北省張家口市大法弟子王世明,張佔元,上訴勝訴後,近期得知,他們被非法送到近處勞改隊,被勞改隊拒收。後他們又被送走,我們大法弟子及家屬沒被通知開庭,也不知道判決,他們將被送到何處。家屬正向最高檢察院舉報控訴。


    遼寧盤錦大法弟子齊文義、劉志勇被非法勞教2年

    2004年7月20日凌晨,遼寧盤錦市於樓大法弟子齊文義,劉志勇掛真象喇叭被於樓派出所綁架後非法勞教2年,現被關押在盤錦市教養院。

    盤錦市教養院書記 張守江 男 辦公室電話0427-2900585
    家2824983 8220082
    盤錦市教養院副院長 周振華 男 辦公室電話0427-2900131 家2800558


    四川達州藥檢所受國安威脅迫害本所職工張楠

    四川達州市藥檢所職工,大法弟子張楠,於2004年6月4日到一同修家做客,被突如其來的達州市通川區國安人員強行綁架,並被非法拘留28天。後被家人取保候審。單位受到國安威脅單位,「管好自己的人」。張楠被要求一年之內不准出本市,在上邊的高壓下,單位還組織了幫教小組,強迫他寫所謂的『××書』,強迫張楠放棄信仰,並一直停發其工資。由於張楠不配合,單位威脅說要開除他。

    附藥檢所部份領導電話
    書記:陳於海(0818-2390331)
    所長:陶正剛(0818-2370318)
    副所長:趙北(0818-2375146)
    所長辦公室電話:0818-2382795
    辦公室電話:0818-2372006


    黑龍江哈爾濱鐵路局夥同610欲迫害本系統職工

    黑龍江省610準備在八月下旬開辦一屆洗腦班,地點在綏化。同時,要求哈爾濱鐵路局送那些在分局中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的職工到洗腦班迫害,每人學費2500元,加一個陪讀2500元,要求學費強制到個人頭上承擔,學期為二個月。望全省大法弟子利用各種方式,向哈爾濱鐵路局政法委、各分局及610人員講真象。

    哈爾濱鐵路局包括: 哈爾濱鐵路分局、齊齊哈爾鐵路分局、牡丹江鐵路分局、佳木斯鐵路分局、海拉爾鐵路分局。

    佳木斯鐵路分局政法委副書記:8923519或8123519
           主任 :8923529或8123529
        綜合治理辦:8923539或8123539


    遼寧省女子監獄惡人及電話

    遼寧省女子監獄七大隊隊長韓博電話:89286886
    教育科科長張延賓
    幹警李鳳鈴,郝彤

    遼寧省寧大服裝廠是邪惡的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每天早5點30起床,晚23點收工超強度迫害大法弟子,請大法弟子講真象,制止迫害。


    吉林省白城市鎮賚縣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電話

    吉林省白城市鎮賚縣公安局電話號碼:0436-7223781
    沈軍,從白城市來松原抓捕大法弟子的惡警,手機:13943632005
    張宇,白城市鎮賚縣鎮南種羊場派出所所長,電話號碼0436-7881053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9/51854.html>


    致山海關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一封信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山海關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部份有關人員:

    你們好!

    我們是山海關的法輪大法學員,之所以給你們寫信,我們是真心的向你們再次講一講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希望你們能走上正義之路,找回你們懲惡揚善的正義、良心和人性。

    因為1999年7月20日前,面對法輪大法在我們國家的迅速洪傳,受到上億人的喜愛,由此導致了妒忌心極強的獨裁江澤民的惱恨──不能容忍法輪功的人數超過共產黨的人數。因而不顧其他中央領導的反對,秘授其心腹羅幹等人,開始在媒體上對法輪大法造謠、不許出版法輪大法書刊著作、破壞各地法輪大法學員的煉功活動。「4.25」就是全國各地大法學員向中央反映這些造謠、破壞活動、爭取公正的煉功環境的一次上訪活動。本來,朱總理已正確解決了這次群眾上訪,可江澤民卻暴跳如雷,說朱總理糊塗。不得已,得不到支持的江澤民只得以獨裁的方式,冒用中央的名義宣布取締法輪大法。

    其違法之處在於:1)迫害完全是江澤民的個人決定,沒有其他政治局常委的贊同,在「十五大」朱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沒有提及取締法輪功的工作報告,顯然迫害法輪大法是江澤民的個人獨裁行為、不是政府行為。2)以一面之詞、用扣帽子的方式、行政性的定案,而不是經辯論後由法院定案,這就是栽贓、誣陷、迫害。3)「人大」通過的法律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所有的職能部門包括法院卻不給法輪大法學員辯護,只是一面倒的給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學員栽贓、非法定案,完全敗壞了國家的法紀。4)對法輪大法學員的上訪、講真象只是一味的打壓、勞教、判刑、關押、罰款、剝奪工作,壓制我們講真話、揭露迫害,這是有關不法人員徹頭徹尾的敗壞政府形像的職權犯罪行為。

    所以,自99年7月20日以來,我們山海關大法學員也同樣遭到了你們(尤其是公安局的一些負責法輪功的人員,更是沒有頭腦的昧著良心犯罪)的無理、野蠻、正邪不分的迫害。迄今為止,已有多人被非法判刑迫害,30多人被勞教迫害,數百人被無理的非法關押、拘留、洗腦、酷刑、送精神病院、致殘、致死(兩人)、罰款……。這些給大法、大法學員、大法學員的親屬都造成了巨大傷害,同時,你們口口聲聲說你們只是工作,其實是助紂為虐、不分好壞、迫害好人,你們才真正是在敗壞國家法紀的公平、公正啊!

    你們不要再以執行命令是工作為行惡藉口啦,其實,秉公執法,懲惡揚善才是你們的工作職責呀;耐心聽取我們受害人辯護、講真象、揭露邪惡的迫害、維護好人的合法權益才是你們的職責呀;能夠實事求是的採集證據,還給我們辯護權,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判案才是你們的職責呀。而上邊讓怎麼定,就怎麼定,這不是判案,這是栽贓、獨斷、痞子、強盜才有的行為呀。

    以史為鑑,你們都知道,「文革」離我們並不遙遠。當時「公、檢、法」被砸,國家主席劉少奇都可以被扣上工賊、內奸的大帽子;張志新只因講句真話,就被割斷喉管,慘遭殺害……難道那些行惡者也是在工作嗎?現在誰都明白,那些人是無知的充當了當權者的工具、犯罪工具。而如今,「公、檢、法」沒被砸,可竟被獨裁江澤民一夥肆意踐踏,法律成了他個人打壓法輪功的行惡工具。而你們這些所謂的幹工作者,不正是充當了犯罪的工具、槍手了嗎?

    作為執法者,本應兼聽則明的取證,你們做到了嗎?如今,法輪大法在60多個國家都是合法的修煉,你們取證了嗎?在同是一個祖先、同一樣的文化的香港、台灣、澳門都是合法的學煉,你們取證了嗎?法輪功書籍被翻譯成30多種文字出版發行,你們取證了嗎?世界各國給予法輪功的褒獎已達1200多項,你們取證了嗎?給法輪功定案的所謂證據經過質證了嗎?我們大法學員的辯護你們敢公開的舉行辯論、開庭、旁聽嗎?媒體敢報導江澤民一夥因迫害法輪功在世界許多國家被起訴嗎?所以,對法輪功的誹謗有哪個政府、哪個社會認可了?給大法學員上綱上線,不是在世界面前踐踏公正、事實嗎?──不敢向民眾宣講我們的傳單,只讓宣傳媒體上的一面謊言,凡此種種,不正說明迫害者才怕民眾知道迫害真象嗎?所以大法學員宣講的正是邪惡的迫害者最害怕的──法輪大法受到一致好評,不分種族、不分國家、不分文化、不分制度,卻只有我們中國獨裁者才容不下「真善忍」。

    據悉,2004年8月6日左右,山海關區法院已給韋丹權、陳迎等大法弟子下了傳票,預謀非法開庭審訊,藉口是山海關大法弟子韋丹權一行6人,於4月30日在角山景點噴大法真象標語。所以,通過以上分析,恰恰是迫害大法才是見不得人的犯罪,打壓大法弟子的講真象才是見不得人的犯罪。希望有關職能人員能夠用事實、公正來說話、來辦案,重新走一條正路。再次請你們三思,不要在迫害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罪惡越來越大。講真話無罪,揭露迫害無罪呀;講真話才是愛國,揭露迫害才是愛國呀。

    另據悉,面對無理的傳訊,大法弟子的家屬已向區委書記時曉峰反映了真實情況。這次,區委書記時曉峰在態度上比以前已有好轉,但表示,這事插不上手。此外,大法弟子的家屬也向法院的有關職能人員反映了真實情況,有的很同情大法弟子的境遇;有的說,這事已定了,他只是在工作;有的也說,大法弟子不夠判刑。

    由此可看出,對大法弟子的這次迫害,還是映射出了建立在謊言、惡令、不公正的迫害基礎上的行惡者的窮途末路式的掙扎。前段時間,江惡首流竄到了秦皇島、北戴河、山海關,由此,當地一些無知者還幻想用迫害大法弟子來討得江惡首的「賞識」,預謀要對韋丹權、陳迎等大法弟子判刑,在中心莊辦洗腦班……等等。

    所以,我們山海關、秦皇島其它各地的所有大法弟子正告所有的追隨江惡首迫害大法弟子的有關人員,迫害大法已是窮途末路了,不要做江澤民的陪葬才是識時務啊,給自己留條後路吧,迫害好人的從沒有好下場的。

    最後,也望社會各界正義之士也關注一下大法弟子的遭遇。

    附:有關單位、人員名單如下(秦皇島郵編,066000;山海關郵編,066200):秦皇島市政府
    市長公開電話0335-1234值班室0335-3032608 法制辦公室0335-3220243監察科0335-3220338
    電視新聞中心《今日報導》 0335-3624051 0335-3074990
    秦皇島市司法局 地址秦皇島海港區建國路281號
    辦公室0335-3062182法律處0335-3070484法制處0335-3070554
    秦皇島市公安局 地址秦皇島海港區文化路61號
    辦公室0335-3034919公安分局0335-3631722 3631723治安處0335-3034887
    秦皇島市中級法院地址 秦皇島海港區政廉街1號 郵編066000
    辦公室0335-3061382傳真室0335-3064386 行政廳0335-3064412 民事廳0335-3067535
    秦皇島市檢察院 地址秦皇島海港區民族路北段288號 秦皇島市郵編066000
    總機0335-3067936辦公室0335-3067430 黨委辦公室0335-3067937
    舉報電話 0335-3622000
    以下是秦皇島山海關法院的員工電話:
    職務 姓名 電話
    法院院長 李曉明 0335-5052452
    副院長 王鬱 (主管案子) 0335-5065274
    審判長: 王建文 、王宏偉 0335-5027126
    劉友成 0335-5079991
    馮俊田 0335-5036980
    陳義良 0335-5065254
    羅保健 0335-5051180
    王豔秋、遲俊卿 0335-5053067
    張鳳玲 0335-5027132
    何立萍 0335-5027130
    微機室 0335-5034192
    王克信、劉志宏 0335-5052407
    張京漢、劉書敏 0335-5027125
    劉景凱、張振楠 0335-5027124
    張岩、陳義華 0335-5027122
    邵靜文、梁德印 0335-5027123
    趙曉明、陳建功 0335-5052460
    魏穎、董富強 0335-5027121
    張樹森、安妮 0335-5034190
    李世昌、葉輝 0335-5036970
    何立紅、王杏芳、劉慶春 0335-5079940
    王純、劉丹 0335-5079993
    張有澤 0335-5027127
    皮義祥、楊德福 0335-5027131
    李振、謝海立 0335-5027128
    張建國、王振路 0335-5053146
    白永新、安曉紅、楊慶生
    劉軍、康乃宏、王建 0335-5070567
    白永海、高振國 0335-5079979
    石少倫、周程旭 0335-5079936
    山海關法院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人民法院 船廠路 郵編066022

    河北省秦皇島山海關人民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印家胡同6號 郵編 066022
    副院長:0335-5052396 5073001
    公訴科:李金英 0335-5037959 0335-5051176
    辦公室:0335-5051257
    業務科: 0335-5052396
    舉報中心:0335-5062000
    反貪局:0335-5076970 5082547 5084444;

    河北省秦皇島市中共山海關區委
    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人民胡同4號
    辦公室:0335-5051052 5052602
    紀律檢查委員會
    辦公室 0335-5052126 5051080
    山海關人民政府
    辦公室 0335-5051042 5051155 5051565
    行政科 0335-5051160
    綜合科 0335-5052471
    門衛 0335-5051095

    山海關公安局 局長,周輝 0335─5052196 、3060933、1350323766;
    山海關公安局 政委,呂華春 0335─5062814 、3088933、 13903358158 ;
    山海關區公安分局副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610頭子):劉關生,辦公室 0335─5052421、5052315 ,宅電 0335-5057838,手機13930385885.
    劉關生之妻:沈連玉,住山海關區公安分局家屬大院;
    山海關公安分局一科科長:張德岳,辦公室電話:5052464 ,宅電:5076600, 手機:13930326695.
    張德岳之妻:張桂紅,山海關公安局工作,
    張德岳住址:河北省山海關南園小區17號樓2單元8號;
    (秦皇島山海關區公安分局人員電話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辦案單位是秦皇島山海關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隊長 張得岳 辦公室電話 0335-5052464 手機 13933508704)
    山海關公安局一科 付勇0335─5052464,8664332。 付勇之妻:王鶴(音),山海關公安局工作


    84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李海峰 林爱芝 吕诚军 王鹏鹏 钱金容 王淑华 方招兰 韩春花 傅国祥 赵霞 藤淑香 吴院 王荣花 董焕升 李英俊 罗秋桂 李瑞芝 陈悦 高静 田玉梅 吴玉红 张荣久 李湘云 陈思库 刘淑兰 刘鑫成 吴万琼 陈耀华 王美恩 汪云珍 朱宇 李凤英 姜得军 张敏玉 李小飞 刘海峰 何俊香 赵全友 高桂芝 吕利安 杨绣清 张洪权 艾淑菊 马桂芝 王桂荣 倪友梅 王秀芬 张俊花 宋俊梅 邱国良 王丽 冯彩珍 纪艳宾 刘国华 姚秀红 倪海川 郭新爱 武文庚 闫秀香 赵淑琴 张殿奎 姚志景 杨升 王淑琴 张学琼 张世英 张学淑 丁旭玲 沙云峰 郭在新 苗建云 徐丽萍 刘凤玲 吴希芬 张爱萍 王建民 田文华 彭菲 慕淑琴 李锦玉 刘秀春 雷秀云 王秀兰 毛和平


    明慧新聞簡報(2004年8月14日)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 明慧彙編

  • 弟子切磋

  • 迫害真象

  • 正念正行

  • 海外綜合

  • 人心與因果

  • 大陸綜合

  • 資料彙編

  • 明慧彙編

    大陸受迫害大法弟子依法上訴情況(專輯1)
    法律及人權常識(專輯2)
    關於在中國大陸運用法律武器反迫害的討論(專輯2)
    謊言欺騙掩不住 累累罪惡必昭彰(北京專輯1)


    弟子切磋

    與北京同修交流。北京同修能夠身居在此一定歷史使命很大。很多外地同修對北京很□慕,因為這裏方便條件很多,可是身在北京的同修卻沒怎麼把握充份,希望同修加緊參與,在學好法的基點上把資料點遍地開花,吸取過去我們偏激情況下的各種教訓、極端思想,成立獨立、秘密、實效的小資料點。

    關於北京地區多講真象、增強發正念的建議。(1)多用心學法。(2)抓緊時間多講真象,這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惡。(3)每晚7、8、9、10四個整點發正念集中清理北京地區另外空間的邪惡黑手及爛鬼,同時也請大陸其他地區有條件的同修發正念支援。

    從根本上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寫給在病業磨難中的同修。我本人和資料點的同修前不久就被干擾得非常嚴重,但堅定的正念正行,衝破了黑手的干擾。我把我們的情況說一下。以下是當時的情況。看了師父的這段講法豁然開朗,師父讓我們連舊勢力垂死掙扎的表現都不承認,可我在迫害中一直想著要戰勝它,我這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了嗎?這無形中不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存在嗎?我就發正念,牙很快不疼了。

    淺談寬容。不管是修煉人與修煉人之間,還是修煉人與常人之間,都要有寬容心,就像你看到一個人要掉到河裏了,你是拉他一把還是推他一把。放下人的觀念,站在法的基點上看問題,不記別人過往之過,給別人一個改過的機會,也是給自己一個機會。

    按大法的標準對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煉的一部份(2)─與受家庭矛盾困擾的同修切磋。很多時候,當我們在外面對常人洪法、講真象時,我們很容易發現常人在認識大法時所帶的變異觀念。但卻經常忽略了在我們自己認識與對待家庭矛盾時,往往不知不覺地也會陷在常人那變異的標準中,這也是矛盾難以解開的一個主要原因。以下是兩個小故事。

    修煉是嚴肅的──也談「嚴正聲明」決不是簡單形式

    向明慧投稿的同修請注意稿件的校對。做明慧網的同修每天的工作量是相當繁重的,他們還要擠時間學法、煉功、發正念,這就要求我們投稿的同修在投出前一定認真校對一下稿件。師父要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法正覺」;要我們「懷大志而拘小節」;要我們「事事對照,做到是修」。我們是否都對照自己了,做的到底怎麼樣呢?

    講清真象中的「祝福語」等問題。和同修在一起講真象,發放大法的真象資料,在最後,有的同修喜歡講:「法輪功祝你們好運!祝你們一生平安!」「法輪功祝你們全家幸福安康!」「小姐,祝你更加年輕,漂亮」等等常人中的祝福語。我個人認為,從法理上講,這樣說法不妥。


    迫害真象

    2001年12月28日,遼寧錦州大法弟子崔亞寧被5名惡徒綁架到凌安派出所,不法人員強行搜身後毒打她,幾個惡警抻開兩臂、兩腿將她俯臥在水泥地上。一個體重200多斤的惡徒雙腳站在她背上,猛烈蹬踹,致崔亞寧胸部兩個月後仍疼痛。

    哈爾濱市南崗區大法弟子孫秀珍在萬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已近兩年,在殘酷的迫害下,現出現腦瘤病狀,生死垂危。

    郭雪蓮,女,1982出生,是山東濰坊昌邑市丈嶺鎮郭家上曈村人。2000年,18歲的小雪蓮依法進京上訪,被押送到北京大興縣新安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受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折磨,惡警曾給郭雪蓮注射了一隻毒針(藥名不詳,並在她吃的飯裏放上了不知名的藥片……在勞教所短短幾個月的暴力、藥物等極度的身心摧殘下,郭雪蓮精神失常了。

    馬三家勞教所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精神、肉體的摧殘,大法弟子張會雙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被野蠻灌食,,身體極度虛弱。大法弟子蘇明被迫害的有嚴重的心臟病,渾身無力。大法弟子黃桂芬被迫害得腿肌肉萎縮,手臂肌肉也拉傷。大法弟子夏寧被先後送「小號」8次,加重迫害,她絕食抗議,身體已剩不到80斤。但馬三家對大法弟子的摧殘無法動搖她們堅信大法的信念。

    我於2002年3月8日被判勞教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刑期三年,馬三家強制給法輪功學員做轉化洗腦,有的學員被折磨得脫肛;還有的學員被罰整天整夜在地上蹲著,不讓上廁所,不讓洗漱。每頓飯只給一個能打死人的小窩窩頭還沒有菜。一天我看到幫兇們拖著一個人,頭放在地上,拽著兩隻腳從二樓的樓梯往下拖。大法學員王岩被迫害得就剩皮包骨頭,來我聽人說勞教院把王岩送精神病院去了。

    2003年11月,吉林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七大隊對逐漸清醒過來的和一直不寫保證的大法學員進行肉體迫害。包括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的身體。50多歲的趙俊芳被迫害得渾身是傷不敢走路;大法弟子陳X梅被迫害得走路身體都顫抖。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2002年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象,被非法判刑4年,現關押在石家莊北郊監獄。關押期間遭受惡警殘酷迫害和摧殘、強制「轉化」等。

    2004年6月份以來,石家莊北郊監獄(河北省第四監獄)對大法弟子進行新一輪迫害。監獄首先對8、9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行政記過處罰,並對所有堅定的弟子限制購物,不讓打水、打飯,禁止互相說話聯繫。新來被關押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第一站就是「入監隊」,獄警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毒打折磨。大法弟子葛振利經常遭犯人毆打,7天7夜不讓睡覺。十一監區一名大法弟子絕食9天,從7月20日被關進禁閉室。十二監區的王斌被犯人打傷肋骨。十二監區大法弟子常年每天被強迫幹活15個小時以上。

    河北省懷來縣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例:鐵路職工李新峰,妻李豔華進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關押。李新峰被單位開除工職。2001年 7月初,公安局將夫妻二人抓捕,將李新峰判刑二年。北辛堡鄉蠶房營村陳愛忠、陳洪平兄妹因堅持修煉法輪功相繼被保定滿城監獄迫害致死,大姐陳淑蘭也被關押,家中只剩下陳愛立和父母三人。現在三口人再次遭受迫害,2004年2月28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三人絕食抗議,已經兩個月,陳愛立的體重只剩下五十多斤,4月27日陳父子被暫時釋放回家,單母親仍在裏面絕食抗議。陳愛立5月10日左右再次遭綁架。

    陳家六口人相信法輪大法、做一個好人,他們全家相信政府去上訪,討個說法,卻被關押判刑,年僅25歲的陳愛忠、23歲的陳洪平兄妹二人判刑後送到滿城監獄被迫害致死。

    河北石家莊市高新區留村鄉小西丈村70歲的老太太白銀花修大法後哮喘痊癒,2004年7月20日,村裏一村民為得獎金,向留村派出所舉報老人在家煉功。派出所非法抄了他們的家,強行抄走他們的錄音機、大法書及師父法像等。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成立集訓隊專門強制洗腦堅定的大法弟子和剛被非法關入的大法弟子。不配合者就被逼迫從早5點至半夜12點蹲在一塊 地磚內、坐鐵椅子、上大掛、用電棍電、不讓睡覺。不法人員將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話編成守則,強迫大法弟子每天早晚背,還強迫看「焦點謊談」的誣蔑錄像。

    湖南辰溪公安局國安大隊,已將非法勞教的楊玉滿、胡丑改分別從湖南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押回辰溪看守所,據說意在加重迫害。2004 年3月13日,寧鐵橋、楊玉滿、胡丑改三位大法弟子在辰溪縣王安坪鎮散發真象資料,遭惡人告密,被王安坪鎮政府不法人員非法抓捕後,受到辰溪縣公安局國安大隊不法人員的折磨。楊玉滿和胡丑改被辰溪公安局非法勞教。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郭玉珍,女,47歲,2002年5月27日遭到非法綁架並被抄家,當天被送到大慶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天後判勞教2年,送往哈爾濱戒毒所時,因體驗不合格保外就醫。其單位下令停發其工資,其丈夫在高壓下禁止她學法、煉功,在這種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下,郭玉珍的身體狀態越來越差,同年9月6日,突發腦出血入院。2004年5月4日,郭玉珍不堪長期迫害於家中病逝,其丈夫也因長期沉重的精神壓力罹患癌症。


    正念正行

    吉林某地大法弟子金蓮(化名),40歲左右、某單位會計,曾因證實大法兩次被關進黑嘴子勞教所。2003年12月,金蓮因講真象再次被邪惡之徒抓捕,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絕食的六個月裏,她一直積極主動的向所有的人講大法的真象。2004年5月,金蓮被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但因為她時刻講真象,不配合邪惡之徒的任何命令要求,監獄根本不敢收,最後惡警們只好把她拉回當地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最後給她辦了保外就醫,把金蓮放回了家。

    一次在某地掛條幅時只剩最後一幅了,掛了幾次也沒成功,同修們發正念求師父加持,恰好把一單位門房值班驚動了,跑出來查看,可他甚麼也看不見,只聽見他在門房裏大聲對牌友們說:甚麼也沒有。一會兒條幅掛上了,同修各自安全返回。還有一次,在某地掛條幅時,月明如洗,清晰見人,同修們發正念望師父加持,不一會兒迷霧陣陣,對面不見人影,條幅順利的全部掛了出去。一次證法回來的路上,有幾個老年同修已走不動了,過了兩輛卡車招了手都沒有停。一同修說師父會管我們的。話音剛落十分鐘,就從公路南路駛來一輛三輪拖拉機,司機開價公道,到了目地地,就搭上班車順利返回了。

    聽同修說,首惡會於2004年4月24日流竄到廣安。4月23日晚七點多鐘,重慶市上空突然響起了接連不斷的「喪炮」。我馬上給同修們打電話,請同修同時發正念。天目中看到了自己的前上方有一個巨大的能量場,不一會兒,看到像一根黑線一樣的東西從市中區上空很緩慢的向我這邊移動。快接近的時候,我默念正法口訣,黑線一下子就被攪進法輪裏去了。正念發了四十多分鐘,漸漸的邪惡的「喪炮」也停止了。8月24日首惡將再次流竄廣安,川、渝及廣安市的大法弟子們正準備在那期間24小時整點同時發正念。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今年66歲,94 年臘月有幸得法。修大法使我身心收益無窮。2000年5月,我和同修去北京證法,上火車時被惡人拽下來,關到車站的一間小黑屋裏。中午,同修的兒子把我們接回家。自此逢節假日、所謂的敏感日,邪惡就到家來騷擾,讓我寫保證我沒屈服,但2001年夏天被他們騙到過洗腦班,後正念闖了出來。由於自己沒文化,只是憑著自己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走到今天。我由衷的希望還沒有走出來的同修放下怕心,千萬別錯過這萬古機緣。

    幾年來,打電話一直是法輪功學員給大陸民眾講真象的重要方式。打電話講真象針對性強,可以根據對方的身份和疑問來調整談話的內容,還可以從對方的說話和語氣中直接了解其交談時的態度。打電話的學員們普遍感覺到現在老百姓的態度變化很快。最大的一點是現在很少遇到一提到法輪功就情緒失控而謾罵的人。一般來說,接觸過法輪功真象材料的人都比較願意聽學員的電話。沒有接觸過法輪功真象的民眾普遍問到的仍然是所謂「自殺」,「自焚」,「搞政治」,「圍攻中南海」,「反華」等等江氏壟斷的媒體在過去幾年來對大法栽贓的內容。這些人通過學員的解釋大多都明白了真象。

    2000年底,我和兒女一起進京上訪。我們在天安門打出橫幅,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抓進天安門公安分局。那裏的大法弟子們都靠牆坐著,一個年輕的警察手拿著一根打人的橡皮棍,在大法弟子們面前耀武揚威的走來走去。看到這一景象,我心中動了一念:威風啥?想打大法弟子,沒門!你自己打自己吧!我就這麼一想,那警察真的打起了自己,往身上、胳膊上、腿上打了好一陣子。這件事對我啟悟很大:「師父講的法,字字句句都是佛法真言,誰悟誰得,悟多少得多少,悟多高有多高啊!」

    我的生活費又停發了幾個月。我多次到學校,幾經周折才領到。找校長要生活費的這兩天,我向他講了許多大法真象。領生活費的那天,我向人事副校長講了一天真象。回家一看,財務科多發了我一個月的生活費。我打電話給財務科同事,同事連連致謝。我說:不用謝,作為法輪功學員,我應該告訴你的。通過這件小事,又一個人明白了法輪大法是叫人做好人的。


    海外綜合

    在2004年8月11日上午舉行的法輪功遊行是這次在奧運期間唯一獲得安全單位許可並受其保護的遊行隊伍。為此雅典警察局連日來一直受到來自中國使館的壓力。8月的雅典格外炎熱,一位女士在讚歎之餘說道:「要是我們希臘人遊行也能像他們這麼和平就好了!」數十家希臘媒體對法輪功學員的遊行進行了採訪報導。之後,法輪功學員分散到雅典各處去散發真象材料,一位老先生說:「我昨天看到你們的遊行了。你們是好人,我喜歡你們!」一位中國人還詢問煉功地點。

    2004年3月19日,斯洛文尼亞國防部部長辦公室主任致函奧地利法輪大法佛學會,譴責中國政府(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信中說,我們完全同意美國國會第188號共同決議,其指明中國政府應終止這場針對法輪功運動成員所展開的毫無意義的迫害,法輪功是傳統的身心改善方法。法輪功對人類的精神、身體及知足的影響絕對是正面的。我們支持所有人加入法輪功運動的權利,因為信仰是人類尊嚴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不容侵犯的。

    大法洪傳台灣大街小巷:我們在捷運站出口洪法煉功,一位阿嬤一看到我們煉功時的動作就跟著學,我們做疊扣小腹時,她也跟著疊扣小腹,我們做合十動作,她也合十。小弟子過去遞上一份簡介,阿嬤認真的看。過一會兒,阿嬤竟坐在捷運站出口的階梯上跟著我們學煉第五套靜功,專注祥和的神情真令人感動。

    台灣台北縣政府提倡銀髮生涯規劃,各地成立松年大學,在泰山鄉的福泰分校,為老人開辦各種課程。當地法輪功學員主動接洽主辦單位,義務指導老人修煉法輪功功法,獲得支持。一學年下來很多老人身心受益,林竹旺老人說,學了法輪功後,改善了許多小毛病,心靈得到了清靜。莊林素琴說,腳痛改善,全身舒暢,睡眠品質提高。潘信助老人說,現在我已可以雙盤了,越學越有興趣。黃林秋老人說,我學了以後,腰酸背痛的毛病都好了,脾氣個性由暴躁變得溫和,做起事情來心平氣和很順利,心情很快樂,我們很珍惜能有這段修煉的時光。

    2004年8月7日星期六,愛爾蘭法輪功學員到基而戴爾市的新橋洪揚法輪功。許多人外出購物,法輪功學員們分頭去分送簡介、展示法輪功功法及發正念。聽聞恐怖的真象後,人們均表震驚並表示難以理解今天的中國會發生這麼恐怖的事件。一名女士說非常高興再度看到法輪功,約定次日到學員家中學習功法及開始修煉法輪功。

    一位護照被剝奪的法輪功學員寫給領事的信:請為自己的所為負責,善惡有報絕不是迷信。


    人心與因果

    8月8日下午,湖北浠水縣公安六個警察闖入浠水朱店鎮九坪村大法弟子姚望來家,妄圖綁架姚望來,惡警的非法行為激怒了姚望來的家人,惡警使用暴力,吵罵聲震動九坪村,農民紛紛從田間、地頭、家中,趕來姚家,連村長都說姚望來是最難得的好人。姚家76歲的老母在惡警的暴力下當場昏死過去。眾人被激怒了,紛紛指責惡警非法暴行,惡警倉惶離開姚家。

    2004年某月,貴陽市一位女大法弟子在街上揀到一個包,立即把錢交到了派出所,經民警清點有人民幣兩萬多元。待找到失主後,失主萬分感激,當即拿出陸百元錢表示感謝,大法弟子說:「我不要你感謝,你只要記住我是修煉法輪功的,牢記法輪大法好!」派出所的所長深有感觸的說:「上邊叫我們抓法輪功,這叫我們怎麼去抓她?人家這是拾金不昧啊!」

    老人心向大法 疾病一掃而光:

    ◇弟弟鄰居有一位老太太,長年的高血壓、心臟病折磨得她對生活產生了絕望,第一次她想喝毒藥死去沒成功,第二次她從五樓上往下跳,也未成功。我對她說:你要堅強的活下去,廟裏少去,因為廟裏度不了人了,你只要從內心默念「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佛就會保祐你的。過了幾天,我去弟弟家她見了我老遠就喊起來:「我按你說的做了,現在飯吃的香了,覺睡的香了,人也精神多了,感覺輕鬆了,謝謝你!」

    ◇我是1999年7月20日前三個月才從姑妹子那裏得法的,7月20日前夕,我在煉功點上清楚的看到了三花聚頂的神奇景象。以前我兒子有肝炎、胸膜炎等疾病,五年了,我一直做著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事。最近,兒子單位搞健康普查,結果兒子身上甚麼病也沒有,一切正常,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大連某市場有一年逾70老人經常到我的攤點取貨,他有個老毛病,有時會突然暈倒,我告訴他在心裏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定會得福報。第二次來時,他高興的說:你教給我的辦法真靈,我的頭不暈了。從那以後便時時牢記在心裏,後來有一次他到我跟前敬了一個禮說:小伙子,真是太謝謝你了,我不但頭不暈了,而且我還能很輕鬆的上樓了,這是以前從來都沒有的,法輪大法真好。

    2003年2月,我身患強直性脊柱炎,不能上學,走路得靠爸爸和媽媽的攙扶。走遍吉林、長春、瀋陽有名的大醫院,都沒有任何效果。2004年3月,一位法輪大法修煉者給我們講了他修煉法輪功的體會,但我還不相信。半個多月過去了,躺在床上的我為了消磨時間,就抓起了那位老學員留下的《轉法輪》。看完第一講,我覺得很有意思,一直看到半夜12點多。師父開始給我清理身體,消業的狀態就像病情比以前加重好幾倍似的,但我每天堅持看書煉功,一個多月後,我的病情大有好轉。4月16日,休學一年後的我又背上書包重新返回校園。

    原濰坊市委副書記王立福主管迫害法輪功,1999年7月14日大法弟子就坊子「科普論壇」誣蔑大法等問題到濰坊市政府上訪,7.20後,十位談判代表全部被非法抓捕並被多次非法審訊,原濰坊市法輪大法輔導站站長李天民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春天,在王立福剛升任濰坊市政協主席不久,就遭惡報死於肺癌。

    山東膠州五名猶大遭惡報身亡:8月3日晚,山東膠州籍猶大劉方彩開著一輛白色轎車,車上還有另外四名猶大,膠南的宋新忠、張金芳、青島王雲芳、臨沂一人,在行至日(照)東(明)高速公路平邑路段時,突發車禍,該車鑽入停靠在路邊的大貨車底下,五人全部死亡。

    天津市武清區下伍旗鎮惡報實例:北閻莊書記董振興帶頭迫害、舉報大法弟子,得肝癌死亡。下伍旗鎮政府惡人劉旺打罵大法弟子,誣蔑師父和大法,得血喉癌死亡。下伍旗鎮良官屯村退休工人杜華甫,大法弟子跟別人講真象,他當眾誣蔑大法,立即摔倒,搶救無效死亡。下伍旗鎮政府人員趙曉光參與破壞大法,遭煤氣中毒,死亡。

    四川廣安惡人惡報:

    ◇廣安華鎣市陽和鎮余家院村李家老院子惡人余恆富,40多歲,2004年1月3日一位大法弟子向民眾講清真象,幾十人都聽得入迷,只有餘恆富又罵又鬧,毆打這位大法弟子,後被人阻攔。2004年2月24日,余恆富暴死。

    ◇廣安華鎣市陽和鎮派出所所長喬小平,2003年綁架了一位大法弟子到廣安洗腦班並敲詐勒索這位學員2000元現金。2004年2月28日,喬小平因涉嫌走私罪被逮捕入獄。

    ◇廣安市岳池縣伏龍鎮派出所所長劉道明、惡警劉偉,多次非法抄大法弟子的家,收走大法書,扯毀法輪大法條幅,把許多大法弟子抓進看守所、洗腦班。由於他二人作惡多端,在2003年11月6日下午(劉道明生日)遭車禍,劉偉當場死亡,劉道明經搶救無效死在醫院裏。


    大陸綜合

    2004年8月13日大陸綜合消息:

    ◇多名在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從七月末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到八月十日,他們已絕食十多天。絕食期間大法弟子遭到獄警野蠻的灌食迫害,如不進食不給拔灌食管,直到進食為止,至今尚有大法弟子堅持絕食中。

    ◇近來,以陸人傑為首的勝利油田610以獎賞的方式,鼓動不明真象的群眾和見利忘義的小人,給610打所謂誰煉法輪功的舉報電話,使多名大法學員受到嚴重迫害。

    ◇黑龍江省海倫市紮音河鄉大法弟子張海峰2004年6月28日在列車上被乘警非法抓捕到綏化車務段公安局,29日被非法關押到哈爾濱鐵路看守所,後被送回海倫市看守所迫害,現已絕食7天。

    ◇8月7日,湖北朱店大法弟子呂細球被浠水縣公安一科綁架,現已關押在浠水看守所。 湖北浠水大法弟子南小青被判重刑8年。

    ◇袁澤煥,河南省唐河縣桐寨鋪鎮李松莊村齊莊人。2004年3月9日,在平頂山市被綁架。3月19日轉至唐河看守所關押至今。

    ◇2004年8月10日,遼寧省錦州市大法弟子王林(音)在市府路邊被凌南派出所警察抓到遼寧省錦州市第一看守所。

    ◇湖北孝感市讀者投書:我和愛人、小孩的戶口不在同一區。近日我去辦理戶口轉移手續時,窗口工作人員說:除需要對方派出所出注證明,身份證以外,還需要出一份不煉法輪功的證明。

    ◇石家莊鐵路系統正在河北鹿泉市舉辦洗腦班,目前已知大法弟子李秀敏被關押在那裏遭迫害。洗腦班電話2015926,2014086,610主任沈立新宅電2018280,副主任霍建順13932189537 /宅電2101012 。

    ◇北京順義區法院定於北京時間2004年8月13日上午9時非法開庭審判順義區大法弟子郝麗華 。

    ◇2004年7月,湖北淶水縣公安局把王村鄉辛莊頭村四名大法弟子直接送勞教所,其中包括一名54歲、一名53歲、一名49歲的學員,還有兩名被送淶水縣拘留所非法關押,詳情待查。淶水縣610頭子王福才。

    ◇瀋陽58歲大法弟子馮恩珂,2004年6月10日被送入瀋陽法制學校。馮恩珂堅持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邪惡之徒唆使普教人員對其使用電刑,在右側扁桃體處、心腦等部位均有電傷,每次通電十多分鐘,共行刑三個小時。

    ◇四川攀枝花米易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名單

    ◇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的大法弟子高朝群、徐浪舟、陳和琴從2004年4月6日起,被610辦公室、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加重迫害。

    ◇山東濟南章丘市部份惡警電話

    ◇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公安局胥各莊鎮派出所所長孟建勛、惡警劉國安,多次在管轄區內帶人非法抄家、抓人、毀書。

    ◇據7月31日《廣州日報》報導,廣州市委組織部部長蘇志佳、市委宣傳部部長陳建華到東山區進行在中小學中灌輸對大法的仇視宣傳。該日,廣東省第一個所謂「愛科學,拒X 教」教育基地在東山區中小學學生素質教育地掛牌。邪惡企圖將該活動在廣州市校園內持續半年。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部份已知設立的集中營惡警名單

    大法弟子起訴河北懷來縣派出所的訴狀

    大陸同修投書 補充酷刑演示資料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部份惡警名單

    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寫給鎮江市同修的一封信

    今日80人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象,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科學與迷信

    輪迴報應小故事兩則

    詩歌:割捨執著;救蒼生


    資料彙編

    小冊子:送福系列──天賜洪福(第1期)
    小冊子:福送百姓家
    小冊子:星海聚焦(第5期,大連)
    多刻錄機的安裝(圖)
    明慧新聞簡報(2004年8月13日)


    ■ 技術交流


    推薦購買惠普1010或惠普1015激光打印機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004年8月8日的文章詢問:請推薦一款激光打印機,想買一台激光打印機,價格在1500-2000元之間。且操作維護簡單的。如能把該機的耗材及附件之類的價格說明更好。合十!

    答覆:以前出產的佳能BPL-800、佳能BPL-810 和EPSON 5800 EPSON 5900, 惠普HP6L,都比較經濟耐用,但也各有利弊,不過現都已停產。現在市場上市的有惠普HP1010、惠普1015和佳能LBP3200, EPSON EPL6200L

    一、 佳能LBP3200,1900元左右,這款機器修正了佳能BPL-800、佳能BPL-810的缺點,噪音小,並且打印速度快,沒有待機時間,每分鐘18頁。

    缺點1是、由於沒有待機時間,機器加熱過快,半個小時後,機器就已經很熱,容易出現帶紙,而進紙槽在機器的最下方,看不到進紙情況。解決方案:1、把紙每10-20張一份放在地磚等涼的地方晾涼(其它機器也可使用此方法,用此方法做週刊或書時可以用逐份打印,節省時間和工作量);2、每一小時停下來發正念,同時關閉機器,打開機器散熱,將墨盒取出晾涼。

    缺點2是此款機器的墨盒的材質比佳能BPL-810差很多,廠家為了減少灌粉,墨盒的材質極其脆、易碎,在灌粉時往下敲銷子時,極其容易將連接處的銷孔敲碎,而使墨盒報廢,一個原裝墨盒450元,我們的兩個墨盒第一次灌粉還是讓賣耗材的給灌的,結果也都被敲碎。

    解決方案:1、找一個油筆管,管孔與銷孔一樣大,剪下一節,用AB膠粘在銷孔處,粘牢。2、灌粉時不要往下敲銷子,而是在銷子所在處側面的外殼上用刻刀挖一個比銷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銷子,用一個和銷子一樣粗細,比較堅硬,帶一點彎勾的東西(用刻刀的斜尖也可以,刻刀可以在美術用品店買到,買刻石頭的刻刀)將銷子頂出來,然後用平底的尖嘴鉗子夾住銷子,將銷子拔出來。用此方法再將另一面的銷子拔出來,就可以將墨盒打開,進行灌粉。

    灌粉時在卸和安裝粉倉上的塑料殼時需注意不要將連接處的細銅彈簧折斷,此款機器的細銅彈簧極其脆、易斷。若折斷,則不能打印出字,解決方法是將折斷的細銅彈簧再插在折斷處,使連接上即可使用。

    耗材:用惠普1000的粉,21-25元,鼓中的鼓芯70元 (要價130元左右)

    二、 惠普HP1010,價格是1500元;每分鐘12頁,USB接口;惠普HP1015價格是2000元左右。兩款機器外型一樣,構造基本相同,惠普1015比惠普1010多了一個並口;每分鐘14頁。

    此兩款機器特點:噪音極小;小巧玲瓏,大小如小彩噴機,顏色黑灰(極不顯眼),搬動方便;機器的內部零件與墨盒完全隔開,不易損壞內部,使用簡單;機器散熱性好,可連續長時間使用,如採用先將紙每10-20張一份放在地磚等涼的地方晾涼的方法,基本可以不停機使用,我曾連續使用8小時左右;不容易帶紙,打出的紙不捲彎,對紙不是很挑剔;進紙在明處,容易控制;耗材較便宜,用惠普1000的粉,我現在用的A&B粉,130克/瓶21元;同修介紹說,天威粉,140克/瓶25元;鼓中的鼓芯70元 (要價130元左右);打印紙可用小鋼炮(A4的140元/箱,B5的110元/箱)幸運鳥(A4的135元/箱,B5的105元/箱)金彩蝶(A4的140元/箱,B5的110元/箱)。這三個牌子都是一個廠家,但尤以幸運鳥紙優價廉,幸運鳥的紙打印完一面後,紙的硬度會增加,打印背面用佳能BPL-810也不會帶紙,夾紙;金彩蝶也不錯,最後選小鋼炮;小鋼炮的紙沒有從前好,而且假的多,並且貴。我最近用一個牌子,福印王(A4的112元/箱,B5的88元/箱)紙的硬度還可以,微黑,可單包買(A4的14元/包,B5的11元/包)。估計成箱買還能便宜。

    三、 如何為惠普1010或惠普1015灌粉?

    第一次可以讓售打印機的代理商或賣耗材的給灌,因為第一次不太好灌。以後學會就自己灌了。灌粉的價格是連粉帶灌是25-35元,但由於他們灌粉的方法也多是往下敲銷子,第一次灌粉銷子的連接極緊,不容易敲下來,新出的幾款打印機為了不讓灌粉,耗材的材質都較從前差很多,所以硬敲的方法對墨盒的損傷大,而代理商或賣耗材的也並不希望我們的墨盒經久耐用,所以灌粉的時候很少有很小心的,而且技術並不一定比我們自己好,卻敢下手灌,我的兩個佳能LBP3200鼓被敲壞,惠普1015灌粉後不出字就是實例;所以我的建議是自己灌。

    需要的工具:十字花螺絲刀一把;用來刻石頭的刻刀(有斜尖)一把(可在美術用品店買到,1.5元左右,要買最細長的刻刀,與銷子粗細一樣最好); 平底的尖嘴鉗子夾一把;脫脂棉(藥店有賣500克10元);漏斗(買粉時跟賣家要),小扁螺絲刀一把。

    1、 取出兩個銷子

    在有一個十字花螺絲的一面,找到銷子所在處,在銷子所在處的側面外殼上用刻刀挖一個比銷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銷子,用刻刀不帶斜尖的一面將銷子頂出來,然後用平底的尖嘴鉗子夾住銷子,將銷子拔出來。

    用十字花螺絲刀將有兩個十字花螺絲一面的十字花螺絲擰下,取下外殼1,查看銷子所在處,在銷子所在處的側面外殼上用刻刀挖一個比銷子略大的小孔,直到能看到銷子,用一個和銷子一樣粗細,比較堅硬,帶一點彎勾的東西(用刻刀的斜尖可代替)將銷子頂出來,然後用平底的尖嘴鉗子夾住銷子,將銷子拔出來。就可以將墨盒打開,進行灌粉。打開墨盒時注意鼓芯的一面和粉倉的一面之間有一個小彈簧勾子連接,注意他的連接方式並且不要弄丟(此方法也可於其他激光打印機)

    2、 清理廢粉倉

    取一張報紙鋪在底下,將綠色的鼓芯取下,用脫脂棉擦乾淨,將鼓芯後面的軸輥也取下來,用脫脂棉擦乾淨,將廢粉倉擋板上兩邊的十字花螺絲擰下,取下擋板,用脫脂棉擦乾淨,將廢粉倉中的廢粉倒在報紙上,用脫脂棉將廢粉倉擦乾淨,上上擋板,軸輥和鼓芯。

    3、 灌粉

    用十字花螺絲刀將有一個十字花螺絲一面的十字花螺絲擰下,卸下外殼2,(注意卸外殼2和安裝此外殼2時不要將連接處的細銅彈簧折斷,此款機器的細銅彈簧極其脆、易斷。若折斷,則不能打印出字,解決方法是將折斷的細銅彈簧再插在折斷處,使連接上即可使用。)

    將有磁性的軸輥取下來,用脫脂棉擦乾淨,再安裝上;安裝時軸輥的方向要與外殼2配合好,使軸輥的頭正好伸進外殼2的孔裏,注意,只有配合好才不易折斷細銅彈簧,此處,千萬要小心。

    用小扁螺絲刀將粉倉的塑料蓋取下,小心,不要損壞塑料蓋,取一瓶粉,上下搖晃幾次,使粉均勻鬆散,將漏斗放在粉倉口上,粉瓶對著漏斗灌入。灌的時候要慢慢倒入,不能一下子倒,灌好後蓋上粉倉蓋,將外殼2扣好,擰上十字花螺絲。

    4、 組合

    將粉倉的一面和鼓芯的一面對好(對好後聽到喀的一聲)將兩面的銷子安上,將外殼1扣好,擰上兩個十字花螺絲,把小彈簧勾子按照機器原來的連接方式連接好,即完成灌粉。

    四、用正念看我們正法中用的機器

    一次,我去買粉,商家問我,你的鼓最多能灌幾次粉。多少次,我沒查過,不過每次買幾十瓶,我也不知買了多少回了,可我知道一個鼓按照正常是灌不了幾次的,我想,別說多了嚇著她,我就說十多回吧。她聽後大為驚異,連聲說「你能灌十多回呢,我還告訴他們用的好的話,怎麼也能灌三回」。連聲說了幾遍,激動不已,又與我探討了很長時間如何保養機器,如何才能灌更多次粉。我在常人的理論上與她談論了一番,因為她也有機器需要灌粉,她感覺很是受益。可是我知道用於證實大法的機器所創造的神奇是她永遠都達不到的。我也是從此次後才知道一個鼓要按照常人的理論最多也就能灌3次粉。這讓我更深的切身體會到大法的神奇。

    每當一個機器被我用來做證實大法的工作時,我都對她萬般珍惜,我會對她說,你這個生命真是幸運,被師父選來做正法工作,當然,這也是你自己的選擇,就像我幸運的被師父選中作大法弟子,既然你選擇了作正法時期做證法工作的電腦、打印機,而我選擇了作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如今你又有緣和我在一起,那我們就要相互配合好,把工作做好。不能辜負師父的慈悲!每當機器出現一些小故障,我就認真的向內找自己,每次都能找到自己的執著,後來我就告訴機器說,如果我有了執著,你可以提醒我,但不要因此耽誤工作,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結果機器正常運作,讓我自己都驚嘆不已。

    在工作中,我們的一思一念直接影響著與我們一起工作的機器,我們的正念會使我們的機器成為永久的生命,常人中的一些理論和方法那是邪惡舊勢力和黑手用來迷惑我們的,比如這次面對佳能LBP3200和惠普HP1010、惠普1015,鼓只灌了一次粉,便都出了問題,同修也說感覺新出的機器沒有以前的好,可能不能像從前的機器那麼經久耐用,商家也說這幾款機器,廠家為了不讓灌粉,做了不少限制,故意做的易壞,還特別難灌,鼓芯也只能用一到兩次。果然在以後勉強打印出來卻大面積的黑道,字跡還淺,或者乾脆不出字,按照常人的理論她們已到壽,必須淘汰,想一想,我們買一個鼓四五百元,用兩三次就報廢,我們怎麼用的起?和同修交流後,我們認為必須徹底否定舊勢力及黑手的安排,同時也要修正機器,機器既然被我們選來做大法工作,那就是來同化大法的生命,是不受常人這層理制約的,在我們堅定了正念,佳能LBP3200在銷子連接處的銷孔已敲碎,只能報廢的情況下,竟然找到了解決的辦法。惠普1015因細銅彈簧被折斷不出字,也想出了解決辦法,花70元換了一個鼓芯,一切全部恢復正常。如今又已使用不下十次,常人不能想像的神跡再一次發生。那個原裝鼓芯我想如果按照同修在網上所教的方法處理一下,一定也能恢復正常使用。由於時間關係,我暫時還沒有處理她。

    個人經驗,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指正,願共同精進。


    用RealOne解碼器快速將rmvb文件轉為VCD文件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我從網上下載了rmvb格式錄像,用EO Video無法轉換為VCD格式,因為EO Video不支持rmvb格式,只支持rm、ra、ram格式(實踐證明,轉換速度慢的讓人無法接受)。用MainConcept MPEG Encoder和RealOne解碼器可以快速將rmvb文件轉為VCD文件。

    一、軟件準備

    1.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是一款功能強大的MPEG編碼軟件,可以快速地將AVI文件轉換成MPEG文件,最大特點是速度極快。正常情況下是不支持rm, ra, ram, rmvb的。

    2.RealOne解碼器 For Windows Media Player是讓Windows Media Player支持rm, ra, ram, rmvb的專用插件。只要你的系統安裝了RealOne解碼器 For Windows Media Player後,不但Windows Media Player可以支持rm,ra,ram,rmvb,而且會發現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同樣支持rm,ra,ram,rmvb(你的系統最好安裝RealOnePlayer或最新的RealPlayer10)。

    3.以上兩個軟件下載地址:www.skycn..com。

    二、rmvb文件轉換

    1.導入文件:運行MainConcept MPEG Encoder1.41,點擊輸入視頻的「打開」按鈕,在打開窗口中,將文件類型選為「所有文件」,找到要轉換的rmvb文件並打開它。

    2.設置輸出文件的格式:在「輸出格式」框中,「MPEG類型」選「VCD」,「視頻格式」選「PAL」,其它可採用默認值。

    3.點擊「轉換」即可。

    我用了大約半個小時將約190MB的rmvb格式文件轉換成了700多MB的VCD格式,一張CD-R盤超刻錄成功。跟EO Video相比速度快了不知多少倍。


    ■ 資料彙編


    明慧週末(第一八六期目錄)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面向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的《明慧週末》第186期已經發表。

    新聞報導:

    1. 雅典奧運前奏:唯一獲奧運城許可的法輪功遊行隊伍深受歡迎 犯有酷刑罪的江澤民等在希臘被起訴(圖)
    2. 俄羅斯法輪功學員起訴薄熙來
    3. 韓國法輪功學員代表向法務部提交「禁止中國119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入境的請願書」
    4. 圖片報導:紐約講真象
    5. 美國少數族裔記者大會會場前的酷刑展(圖)
    6. 法輪功學員應邀參加人權和信仰自由的國際會議(圖)
    7. 台灣「營救被迫害的孩子──單車之旅活動」記者會(圖)

    迫害真象:

    8. 湖南大法弟子劉慶、楊玉燕被虐殺 遺孤遭當局追殺流落異邦(圖)
    9. 黑龍江大法弟子張延超被公安活活打死後家人遭血腥恐怖手段脅迫簽字
    10. 天津優秀教師唐堅近日在雙口勞教所被虐殺──迫害致死人數上升為1023人
    11. 被芳城園派出所綁架 北京豐台區門向榮和幼女已失蹤七個月
    12. 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灌迷魂藥、性藥摧殘大法弟子
    13. 揭穿「段玉蘭殺夫案」的欺世謊言

    天理公道世間行:

    14. 河北衡水大法弟子家人正義抵制鄉政府造假
    15. 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和親人 被警察打死的法輪功學員黃曌的母親申請國家賠償
    16. 珍惜真象得福報的故事
    17. 誹謗大法遭惡報 默念「大法好」癌症消
    18. 從一個中國青少年在英國的犯法行為看陳至立的毒害
    19. 殺害大法弟子陳子秀的兇手高新功遭惡報
    20. 福建廈門愛樂樂團總管遭惡報 原山東諸城九中校長害人終害己

    時事述評:

    21.西班牙「世界報」發表社論文章:走向失敗的先兆(圖)
    22. 法輪功學員應受國家的平等保護

    大法真象傳世間:

    23. 武漢部份弟子回憶師父傳法時的故事
    24. 台灣水電工的修煉故事
    25. 日本新學員得法的心路歷程
    26. 明白真象的人們

    紀實文學:

    27. 《疾風勁草》(四)


    《明慧週末》網址:https://weekend.minghui.org/,歡迎瀏覽和訂閱。


    真象傳單:新紀元(第69期)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頁,A4紙。

    目錄:

    迫害真象
      大法弟子程鳳祥因參與電視插播遭竹籤插指酷刑逼供
      七月份被證實迫害致死十九人
    國際消息
      世界青少年奧運會:法輪大法的美好再現克里夫蘭
      江澤民奧運前夕在希臘被起訴
    修煉人的故事
      患胃癌雪上加霜 得大法絕路逢生
      煉功點設在村長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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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象傳單:善緣(第68期)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頁,A4紙。

    目錄:

    人心與因果
      唐姥姥的口頭禪
      法輪大法救了我一家三口的命
    迫害真象
      揭穿「段玉蘭殺夫案」的欺世謊言
    民心如鏡
      順口溜:江氏砸「鍋」
    自焚騙局
      朋友分析自焚栽贓案
    突破網絡封鎖,了解事實真象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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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象傳單:《真象》第41期(適用於絲網印刷)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絲網印刷,A4紙兩頁

    目錄:

    奧運前夕江澤民在希臘被起訴
    西班牙「世界報」發表社論 譴責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留得清白在人間──我所了解的法輪功真象
    98年法輪功祛病健身北京萬例健康調查報告
    父母雙雙被害死 劉曉天逃亡十八月 流落異邦
    突破信息封鎖 了解真實世界新唐人開通衛星新頻道 覆蓋中國大陸

    下載傳單(388KB)


    真象傳單:衡陽百姓身邊事(第2期,湖南)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頁,A4紙。

    目錄:

    生命的重生
    法輪功到底是甚麼?
    法輪大法稱譽中國─99年7月20日前公正報導點滴
      北京青年報:《轉法輪》列入北京十大暢銷書
      國家體總: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高達98%以上
      中國經濟時報:我站起來了
    迫害真象
      衡陽至今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衡陽市惡人榜
    自焚大家談
    海外傳真
      前教育部長陳至立在非洲遭起訴並被傳喚到法庭應訴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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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冊子:冰城春曉(第5期,黑龍江省哈爾濱)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4合1)A4紙24頁

    目錄:

    謝謝你的燈照亮我的門
    法輪大法真象問答
    [百姓身邊事]
      默念「法輪大法好」,止住流血保性命
      誹謗大法遭惡報 默念「大法好」癌症消
    [天下時事]
      江澤民奧運前夕在希臘被起訴
      原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在美國被起訴
    [迫害,發生在你我身邊]
      哈爾濱市大法弟子張宏被萬家勞教所迫害致死
      36歲的哈工大教師王大源是怎樣被迫害致死的
      曝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又一罪惡的私設監獄
    突破網絡封鎖,看外面真實的世界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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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指南:(一次兩份快速裝訂打印法)

    PDF 文件:
    第一步:先打印單頁,在「文件--->打印」設置頁面範圍,設置單頁,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二步:將紙翻面;
    第三步:再打印雙頁,在「文件--->打印」設置頁面範圍,設置雙頁,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四步:從長邊中間裁切開,沿中線裝訂,即為兩份小冊子。

    WORD 文件:
    第一步:在「文件--->打印」裏設置頁面範圍,輸入下列頁數:
    24,1,24,1,22,3,22,3,20,5,20,5,18,7,18,7,16,9,16,9,14,11,14,11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二步:將紙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裏設置頁面範圍,輸入下列頁數:
    2,23,2,23,4,21,4,21,6,19,6,19,8,17,8,17,10,15,10,15,12,13,12,13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四步:從長邊中間裁切開,沿中線裝訂,即為兩份小冊子。


    小冊子:霍林河真話(第1期,內蒙古)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4合1)A4紙24頁

    目錄: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原派出所所長程光星屢遭迫害
      一、幾次灌食導致鼻孔、喉嚨、胃管嚴重受傷出血
      二、公安局長以談心為名將程光星綁架到圖牧吉勞教所
    看一看:
      迫害法輪功的都是些甚麼人──
      ◇派出所所長蹲垃圾箱,嚇得婦女跑掉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默念法輪大法好疾病災禍一起消
      ◇丈夫對我好了,不嫖不賭了
      ◇自從知道大法好,生意變得十分好!
      ◇真靈驗:我的腰好長時間不疼了
    真人真事 硬漢劉子臣的經歷
      一、劉子臣真是條硬漢,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一點怨氣都沒有。讓人佩服!
      二、劉子臣始終不屈服,勞教所的惡警們也不得不佩服大法的神奇與超常
      三、惡警們給劉子臣連續上六道繩,八個人累得滿臉大汗
      四、劉子臣質問惡人:誰給你們的權力?
      五、惡警不知羞恥的跟別人炫耀說:「這一下子可把他扔下了。」
    想一想:是自焚?還是騙局?
      醫療常識
      生活常識
    神目如電 善惡有報
      ◇天公懲罰作惡人 虐待婆婆遭雷擊
      ◇內蒙霍煤集團公司醫院黨委書記畢發遭報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教委主任暴死
      ◇誹謗佛法者遭惡報
    製作真象資料的錢從哪裏來?
    突破網絡封鎖 看外面真實的世界
    海外傳真
      奧運前夕江澤民在希臘被起訴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並運作
    法輪大法洪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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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指南:(一次兩份快速裝訂打印法)

    PDF 文件:
    第一步:先打印單頁,在「文件--->打印」設置頁面範圍,設置單頁,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二步:將紙翻面;
    第三步:再打印雙頁,在「文件--->打印」設置頁面範圍,設置雙頁,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四步:從長邊中間裁切開,沿中線裝訂,即為兩份小冊子。

    WORD 文件:
    第一步:在「文件--->打印」裏設置頁面範圍,輸入下列頁數:
    24,1,24,1,22,3,22,3,20,5,20,5,18,7,18,7,16,9,16,9,14,11,14,11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二步:將紙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裏設置頁面範圍,輸入下列頁數:
    2,23,2,23,4,21,4,21,6,19,6,19,8,17,8,17,10,15,10,15,12,13,12,13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四步:從長邊中間裁切開,沿中線裝訂,即為兩份小冊子。


    凌河夜話─辨別是非善惡 呼喚正義良知(第2期,遼寧)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4合1)A4紙20頁

    目錄:

    時事要聞
      陳至立在坦桑尼亞被起訴並出庭應訴
      韓國提交禁止中國119名惡人入國的請願書
      追查國際發布對要犯周永康的通告
      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在美國被起訴
      追查國際對長春朝陽溝勞教所的追查通告
    迫害真象
      崔志林被錦州南山監獄迫害致死
      義縣頭道河鄉派出所綁架公民及上訪家屬
    修者心語
      請看錦州國安、國保特務的卑劣行徑
    天下評論
      由警察抓人湊數聯想到的
    人心所向
      北寧大法弟子拾金不昧1800元歸還菜農
    恍然大悟
      社區書記明白了
    大法神奇
      大法使嬰兒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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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指南:(一次兩份快速裝訂打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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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18,3,18,3,16,5,16,5,14,7,14,7,12,9,12,9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二步:將紙翻面;
    第三步:在「文件--->打印」裏設置頁面範圍,輸入下列頁數:
    2,19,2,19,4,17,4,17,6,15,6,15,8,13,8,13,10,11,10,11
    設置縮放選項為每頁4版,按紙型縮放為A4紙。再按「確定」按鈕即打印,
    第四步:從長邊中間裁切開,沿中線裝訂,即為兩份小冊子。


    真象傳單:古城的訴說(第1期,遼寧省錦州)

    【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2頁,A4紙。

    目錄:

    修煉人的故事
      錦州市一名離休幹部:十四個白血病人中只有我因修大法活了下來
      二姨的變化令人稱奇
    由警察抓人湊數聯想到的
      不像人民警察,倒像是一幫強盜
      從歷史中吸取教訓
      充當江××打手的人儘快醒悟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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