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議大陸大法弟子,家裏有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家屬依法,都去上告;
- 建議大陸大法弟子,家裏有被判刑、被勞教的大法弟子的家屬依法,都去要求放人;
- 建議大陸大法弟子,向明慧網提供國內各省、市、縣、地區的公、檢、法、政府各職能部門的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有具體負責人姓名的更好;
- 建議大陸沒有被抓的大法弟子,依據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事實,以法輪大法弟子的名義,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檢察院郵寄國內各省、市、縣、地區的迫害真象材料。要求檢察機關嚴肅認真查辦,以江澤民為首的利用職權非法迫害法輪大法及其弟子的犯罪行為,全國同時都做;
- 建議大陸的大法弟子,用郵信的方式,引導你認識的那些曾經被抓過的學員從法律上認清甚麼是迫害,鼓勵他(她)們講出被迫害的經過,講出被迫害的真象。
我本人是99年7.20非法迫害後第一批被抓的學員,放回家後被地方黨委、街道居委會、公安派出所警察看管了三年多。2002年夏天看管我的警察換了人,新來的警察要送我去學習班,也就是洗腦班。由於我正念正行、據理力爭,舊勢力沒有任何藉口把我帶走。雖然,我沒有被酷刑迫害,但是,地方黨委、街道居委會、公安派出所警察,他們的違法行為對我依然是迫害。因為,我們修煉是合理合法的,對此任何形式的反對都是對大法及弟子的迫害。被抓、被打、被殺是迫害,沒有被抓、被打、被殺的也是迫害。
我個人認為,這是正法洪勢推動到了表面的體現,才有這樣的天象,用人類這一層的法──法律,在人世間開始除惡。我們這樣做是為了更好的講清真象,幫助人們認清正邪,在這個過程中清除邪惡、清除迫害,已達到更廣泛的救度眾生的效果。
建議鏟除邪惡過程中整體配合好,具體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