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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花橋街愛民副食店主張愛民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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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7月13日】2004年7月8日上午10:30分,一夥彪形大漢闖入黃孝河路73號愛民副食店內,強行非法綁架店主張愛民。

張愛民的母親見來者不善,強烈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明,並質問對方:「憑甚麼私闖民宅抓人,這是違法犯罪。」這夥人自稱是花橋派出所和江岸區610國保大隊的。其中兩人架著年邁的患嚴重高血壓病、已雙腿發軟的張愛民的母親,另外三人連推帶拖用暴力手段將文弱的張愛民綁架上一輛出租車,張愛民上車時光著一隻腳。張愛民的七十歲高齡的父親被突如其來的厄運驚呆了,三歲的女兒嚇得躲在爺爺的背後放聲大哭。

這夥人自始至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抓人依據,將張愛民非法綁架後揚長而去。根據我國《憲法》第七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花橋派出所、江岸區610以及花橋街綜合治理辦的行徑完全是非法行為,並已經觸犯我國法律。

張愛民原在工商銀行工作,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工作也被剝奪。在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殘酷折磨,手指被打斷,雙眼被折磨得幾乎失明,監獄不讓治療,致使右眼視力0.04,左眼視力0.1,協和醫院後診斷為:視神經萎縮,原因是:視神經發炎沒及時治療。目前,張愛民靠愛民小店養家糊口。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還要剝奪他正常生活的權利。

張愛民的母親隨後找到欣竹社區說明事實經過,早上9:00 社區以查身份證為由配合綁架,社區稱要找花橋綜合治理辦公室。治理辦嚴幹事(女)稱已將張愛民送往江岸區610諶家磯「洗腦班」。610強制規定不許與家人見面。所謂610 「洗腦班」是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主要採用不讓睡覺、罰站、吊銬、毆打、偽善等各種手段強制法輪功學員背叛自己的信仰。武漢610在4月2日將年輕的大法弟子黃曌迫害致死,張愛民的家人非常擔心張愛民的生命安全。

法輪大法倡導的「真、善、忍」原則,使上億人身心受益,並洪傳60多個國家,在海外獲得1000多個褒獎,法輪大法創始人曾三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法輪大法的書籍被翻譯成30多國的語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在海外廣泛受到歡迎,給世界帶來和平和安寧。

江澤民因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及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達1000多人而在海外被多國起訴。在人類歷史上,不論是誰,都要為自己犯下的罪行去承擔,其中包括曾權極一時的獨裁者,如意大利戰爭罪犯墨索裏尼,前南斯拉夫獨裁者米洛捨維奇,前羅馬尼亞獨裁者齊奧塞斯庫等罪犯,都沒有逃脫法律的制裁或人民公審,所謂的國家元首豁免權也救不了這些血債累累的獨裁者。為了每個中國人的切身利益,為了中華民族的長治久安,希望您支持正義,幫助停止這場荒唐的民族浩劫。

受害者張愛民家庭住址:武漢市江岸區花橋街黃孝河路73號 電話:027-82635994

直接責任單位:
武漢市江岸區610 責任人:李英傑 電話:13517248291
武漢市花橋派出所 電話:027-86268063
武漢市花橋街綜合治理辦公室 責任人:楊主任 電話:027-82618774(辦公室)
武漢市花橋街欣竹社區 責任人:劉書記 電話:027-82631409(辦公室)
027-82605196(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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