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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寫了三個字「真善忍」被判五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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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6日】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徐戈莊有個叫王樹友的大法弟子,在96年有緣得法,身心受益,深感大法的美好。在邪惡迫害大法之後,2000年10月份他在火車上講真象發傳單時被警察抓捕,在錦州市被非法判勞教三年。

王樹友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二年後獲釋放。在這期間,他所在地的村幹部,派出所,公安局,610等不法人員為了減少麻煩,為了他們自己的獎金等利益,在他們一家三口全然不知的情況下,將他們的戶口非法吊銷,一家人從此沒有了戶口,孩子上中學沒戶口要借讀費,孩子上不了學。

因為孩子上不了學,孩子的爺爺要上告村幹部、610等不法人員。他們迫於壓力把孩子戶口遷到他爺爺戶口本上。在這期間孩子兩個月中斷學業,學習也被耽誤了,而且心靈上受到很大的傷害。但夫妻二人的戶口不給辦理,不法人員以放棄信仰為重新落戶口的條件,逼迫寫保證。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找不到工作,王樹友被迫違心的寫了保證。

2002年5月份,王樹友再一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講真象,在天安門廣場打出「真、善、忍」橫幅,被廣場警察抓捕,通知黃島當地接回家。王樹友被黃島開發區法院判五年重刑。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給破壞了。

王樹友的妻子沒有了正式工作,為了兒子上學,到處打臨時工,勞苦奔波。沒有一個領導幹部問過他們的生活,沒有得到政府的一點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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