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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會同縣梁雪琳被迫害得家破人亡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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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8日】我是湖南會同縣電影公司退休職工梁雪琳,信仰「真、善、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江氏集團殘酷迫害中,湖南省會同縣以縣委副書記龍風良為首的會同縣610辦和公安局政保股5年來一直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不遺餘力的迫害。我多次被非法拘留,並被非法判勞教2年,經歷了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遭遇,現被害的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

一、江氏集團不讓說真話

1998年,我因患膽結石,膽萎縮,膽道進蟲,到外省專科醫院治療一個月無效。經朋友介紹學煉法輪功後,身體上的病不翼而飛。更重要的是通過學法煉功修心性,我學會了寬容,學會了忍讓,學會了替別人著想。

99年7月江澤民集團突然瘋狂迫害法輪功。在迫害初期,縣公安不讓我們學法煉功,我們就找他們講理。他們說是中央不許煉的,並不是他們不讓煉,有話到上面說去。當時縣公安局幹警及家屬煉法輪功的有十幾人,都知道大法好。當時我想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一定是中央領導聽信那些壞人的假彙報,不了解情況,亂下禁令。

中央有個信訪局,不是專門為聽取老百姓意見而設立的嗎?於是我縣大法弟子結伴去北京上訪。沒想到江澤民不讓老百姓說話。才到北京車站就把我們抓了起來,而後就被押送回會同非法拘留了15天。會同縣公安局原政保股股長伍永長,勾結懷化駐京辦事處的不法人員,以防盜為名,把大法弟子的錢騙出,多數是好幾百元,有的1000多元,讓他們保管,結果被他們私吞,我被騙去僅有的600元。回家後,他們還向每人家裏索要了500元的出差費。

二、一年4次遭非法關押,並被非法判勞教

縣610辦與公安政保股以怕大法弟子到北京為名,一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如中國的節假日,大法紀念日等)就把大法弟子關押起來。僅2000年我被他們非法關押了4次。不法人員採取的手段都是見不得人的:或非法強行綁架,或欺騙。在非法關押的同時,大肆造謠矇騙世人。

如2000年5.1快到時,我在街上買菜,不法人員連哄帶騙把我綁架到公安局後就把我送入拘留所,對外則散布謠言說我要去北京被他們及時發現了。2000年6月21日,我們縣部份大法弟子到縣610辦(在政府辦公樓內)和平的向它們提出要求:大熱天,我們要到外面煉功。它們表面上同情我們,說我們講得有道理;而背地裏是做賊心虛,一邊以要「考慮研究」來敷衍我們,一邊調動公安、武警把政府大樓包圍起來,對外造謠說我們圍攻縣政府。

大法弟子的單位領導與家屬趕到一看,我們個個安詳平和,在與他們和和氣氣的交談;而樓下的武警、公安則虎視眈眈,真槍實彈(還架起了機槍),如臨大敵。有的單位領導看到這種場面冷笑他們:小題大做。

在世人的圍觀下,610辦白天假意把我們放了。到了晚上就個個遭抄家綁架拘留,同時還污衊我們煉法輪功的造反。第二天清早又出動十幾個人到拘留所來打人。610辦副頭目呂世鋒及惡徒粟多禮是最兇的兇手,用皮鞋踢,拳頭打,倒拖著打。我被粟多禮踢傷了好幾處。

就是平常的日子,我也遭到非法監視、跟蹤,家裏的電話長期被非法監聽。不法人員不許我們法輪功學員正常往來,誰到誰家走一下就污衊成「集會」,甚至是在大街上偶爾相遇說幾句話就被扣上「串連」的大帽子。

2000年8月,我去娘家打穀(收割水稻),監視我的惡警伍永長懷疑我又去了北京,動用幾輛警車到汽車站、火車站追捕我,甚至到懷化火車站攔截我,一節節車廂尋找,鬧得滿城風雨,也搞得我家裏、單位、親友雞犬不寧。

2000年12月我被迫再次去北京上訪。不法人員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非法判我二年勞教,秘密把我送勞教所後,沒通知家屬,但敲詐了我家人3000元的罰款。

三、基本生存權受侵犯

5年來,會同610辦與公安政保股,不但非法剝奪我的人身自由,還侵犯我的基本生存權。自99年11月份以來,我的工資基本被610辦霸佔(領取),零零星星的我還沒領到1年的工資。

610辦與公安政保股最初把我拘留15天,就強佔了我3個月的工資。往後經常是沒到3個月就找藉口把我關起來,最後乾脆長期強佔我的工資。

四、家人遭株連,我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流離失所

因看到我多次被非法迫害,無法過上正常人的家庭生活。我丈夫曾向上級紀檢部門反映會同610辦和公安這樣無理對待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是違紀違法行為,要求上級查處。不法官員知道後,懷恨在心。2000年12月以我去北京上訪為由搞株連,洩私憤,撤銷了我丈夫的所有職務(林業公安副科級幹警,紀檢組長、工會主席),還把他下崗,放在門衛守大門。直到2002年才上崗,但職務一直沒有恢復。

2002年4月3日晚上11點,610辦指使派出所又把我強行綁架到拘留所,欺騙我丈夫說是辦兩天學習班洗腦。我不配合邪惡要求,被長期關押。惡警楊進平(政保股長)公然在我丈夫面前叫囂:要把她關死。

2002年8-9月,我丈夫得重病無人照顧,也不許我回家,致使我丈夫在強大的精神壓力下,過早的離開人世(僅52歲)。丈夫死後他們才把我放回家處理喪事。在此種情況下,610辦還指派惡警伍永長等對我丈夫的靈堂實行日夜監視。

2003年6月我到鄉下講真象,被惡人綁架到縣公安局。當夜我正念走脫,現流離在外,有家不能歸。不法官員們為達到加害我的目地,用盡種種卑鄙手段:在蹲坑追捕,懸賞捉拿的同時,對我的親戚、朋友百般的威脅、恐嚇,甚至非法搜查我親友住宅。

更為嚴重的是,將我兒子從外地叫回來非法綁架,拘留5天逼供。兒子身上僅有的500元生活費被勒索,我的銀行帳號被610辦非法查封,以此截斷我母子的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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