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28日】2003年12月,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建昌營鎮派出所副所長閆軍帶領手下鞠鳳金等人,非法綁架了建昌營村四隊村民、法輪功學員李淑花。他們把她強行綁架到電廠刑警大隊,殘酷折磨。閆軍毫無理性地打了李淑花3記耳光,年近60歲的李老太被他從裏屋打出外屋,腮幫子被硌出血。閆軍還命令刑警大隊的兩個打手打她,讓她蹲馬步,胳膊平舉,用電棍渾身上下打她,稍動一下就又被狠狠地打,專打骨頭,胳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還讓她穿著羽絨服半蹲,那擱年輕的也受不了,汗水順鞠鳳金的臉往下流。他們打她一下,罵她一句,並說:「你渴嗎?這是水,就不給你喝。」一直到鞠鳳金被送到元寶山區平莊看守所前,警察也沒給她一口飯吃,一口水喝。人被打得幾乎休克,從頭到腳沒一塊好地方,尤其左小腿部已經被打得血肉模糊,左腳後跟處發炎流血水。就這樣了,鞠鳳金還硬被關進了看守所,人被折騰得只剩一副骨架。
善良的父老鄉親們,我們都設身處地地想一想,這樣對待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天理不容啊!都是父母所生,誰沒有兄弟姐妹、妻子兒女,假如這樣的迫害發生在你們的親人身上,我們不應該讓他們停止嗎?想想我們建昌營鎮曾經是全國的先進模範農村,我們的家鄉是那樣的可愛,可現在我們的小鎮卻發生這樣的悲劇,真讓人痛心哪!回顧這近5年來,建昌營派出所抓了無數的好人,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被拆散,每個煉功人家庭都被罰款數千元甚至上萬元。面對這樣的不公,法輪功學員們依然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令人欽佩。
希望派出所的警察們不要再做傷天害理的事了,「善惡有報」呀,不然的話,當報應來時,後悔也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