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不法官員具體的罪行行為如下:
1,把監獄的門上貼「學習班」字條,掩蓋非法抓人的罪行。
2,給大法弟子戴手銬腳鐐,不放風,不讓上廁所,逼寫悔過書、決裂書。對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不讓睡覺,拳打腳踢,面壁、開飛機(即彎腰90度,雙臂背後上舉面壁)、半蹲、雪地裏凍。如:惡警把賈冬梅吊在警察宿舍的上床,用電棍電,皮鞋踢。610辦果樹軍、王宏江等4人對她拳打腳踢,迫害近三天,打得賈冬梅昏死過去。果樹軍兇狠的說:「上邊給20個死亡指標,你們還不夠。」
3,指使犯人迫害大法弟子。如:惡警把宋桂平、賈詠梅、賈冬梅吊在監獄走廊的暖氣管子上6天6夜不讓睡覺,把韓一賈等4人在走廊裏體罰、迫害16個晝夜。耿所長親自指揮,黨委書記郭振起到現場讓她們回監號,結果剛走就讓犯人把她們四人強行拖出,繼續迫害。
4,貪污受賄,敲詐勒索。四年來,鶴北林業局不法官員抓捕大法弟子50多人次,凡是出來的都得交保證金、罰款。他們對高豐林場索要巨額罰款,有的高達20000元。連看過真象影碟的老百姓也不放過,張口就要5000元,並沒收彩電、放像機等。躍豐林場於××因家中抄出大法書,被罰款15000元,不給收據,揣入個人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