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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多倫縣大法弟子李延平一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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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9日】我叫李延平,36歲,家住內蒙古多倫縣大北溝鄉西山根大隊趙家店村。在我還是姑娘的時候,被一輛摩托車撞後,留下了後遺症,以後一直身體不好。結婚後,更是多種疾病纏身,一天甚麼活也幹不了,也下不了炕。有時神智不清,眼睛也不好使。丈夫忙裏忙外,又要忙田裏的活又要伺候我,照管家,料理孩子。兒子生下來就是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別人照顧。丈夫常常一個人累得喘不過氣來。

1998年冬天,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身體一天天壯起來,多年來的疾病全都好了,家務能幹了,也能做飯了,還能料理孩子,我們全家人都很高興。婆婆把她的老母親也接過來,雖然家庭經濟比較困難,但一家人和和睦睦,真是幸福。

可是這樣的好日子沒過多久,我修煉不到一年的時候,1999年7.20,江××便發動了震驚全世界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電視上的造假,焦點謊談矇騙了許多民眾。法輪大法千古奇冤。我們法輪功學員上訪無門,只有用自己的錢,印刷法輪功真相資料。目地是告訴世人真象,使世人不再受電視謊言的矇蔽,明辨是非,正確擺放自己生命的位置。

2002年2月25日,我因在當地散發傳單被惡人舉報,由多倫縣610李江、李成全和大北溝派出所所長和其他一些不法人員,非法到我家抄家,抓人,當時大姐也在我家(大姐也是大法弟子)。我倆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610的李江,李佔軍刑訊逼供,問我資料的來源。我不說,他們就拳打腳踢,打耳光。由於我當時有身孕,在看守所被關押26天後,放出我,讓我墮胎,鄉政府,派出所天天緊逼。我是修煉人,修煉人不能殺生。在他們的逼迫下,我只好離家出走。邪惡之徒惱羞成怒,把我家僅有的一台黑白電視機搬走。

孩子的爸爸,1999年7.20後開始煉功。他也因為散發傳單,和我們一起被抓。在多倫縣看守所受盡了折磨,致使他大小便失禁,口鼻流血。他被戴背銬,肋骨被打斷,狼牙銬把手腕肉銬爛,露出骨頭,這僅是我知道的。他被送往看守所的當天晚上,身上僅有300元錢,即被看守所所長閆魁掏走。可憐我的丈夫身無分文,被看守所關押8個月後,被判勞教三年,送往巴盟勞教所,現在不知怎麼樣了。

現在家中僅剩下殘廢的兒子和年邁的婆婆,還有婆婆的九十多歲的老母親。一家三口,沒有經濟來源,往往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現在我兒子小便不出來,也無錢醫治,我流離在外,帶這一個一歲多的孩子,生活上也很艱難。由於壞人的迫害,我也無法回家照顧家人。

鄉親們,我當初因為生活不能自理,希望能夠治病而修煉了法輪功,大法給了我強健的身體,使得我家庭和睦。然而,我一家卻因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江氏集團迫害得妻離子散,一家人不能團聚。這江澤民也太狠毒了!寫出來,為的是告訴大家:鄉親們啊,再不可受電視謊言的矇蔽了。「法輪大法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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