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修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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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6日】

一、師父救了我

我是九七年在大連開發區得法的,得法後,身心受益,感到非常幸福。在我得法二個月後,有一天在過馬路時,被一輛汽車撞了,當時我暈倒在地,不省人事。司機嚇壞了。過一陣我醒過來,慢慢的起來,司機要送我去醫院,我說不用去醫院,我沒事,你們走吧。我雖然被車撞暈了,卻沒受傷,真是有驚無險。我從心裏感激恩師父,是師父救了我。

二、證實法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邪惡流氓集團開始鎮壓法輪功,我義不容辭的加入了證實大法的行列中。七月二十一日,到大連市政府請願。清晨的人民廣場兩側整齊的站滿了大法弟子,警察把大法弟子包圍起來。早晨東方升起的太陽格外明亮,這時有人喊:「師父!」我抬頭看去,只見太陽裏站著立掌的師父,隨後師父隱去了。接著許多金黃色的法輪從天而降,在不停的飛旋。這是我所在的層次上看到的情景。我和同修們都激動得熱淚盈眶。在這末法末劫的時刻,能夠隨師正法,感到十分榮幸。

這一天是邪惡勢力鎮壓法輪功的開始,警察只是把大法弟子集中到一個偏遠的學校,登記每個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為以後鎮壓與抓捕大法弟子留下了黑名單。到晚上十點鐘才放回家。但警察放出口風說:「以後不要到廣場來,來了就要抓人,要開槍了。」第二天有的大法弟子到廣場上看到全副武裝的軍人已把廣場戒嚴。在以後的幾年中大法弟子再也沒有這麼大規模集會的機會了。

三、正念抑制邪惡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們十二名大法弟子決定到北京去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車子開到中途就被警察攔截住,不讓去北京。車開回後,惡警把我們關在大連開發區黃海路派出所,二十四小時不許吃飯,不許說話和睡覺,並有專人看管。派出所又叫來電視台的人,要給錄像。二樓會議室的桌子上擺上礦泉水,叫我們坐在舒適的椅子上,準備給我們錄像上電視。派出所警察教我們按照他們編好的詞講。詞是這樣說的:「我們煉功上當了,經過警察的幫助教育悔過了,不煉了。」我們所有的同修都說:「我們煉的法輪功功法很好,我們身心受益,煉功對社會有好處,我們不做違法的事,我們在做好人。」派出所王所長瞪著眼睛說:「這樣說不行!」接著就把兩名輔導員帶到另外的房間施加壓力。由於我們正念強大,並始終不配合他們。邪惡沒招,錄像沒錄成,只好放我們回家。在這件事情上黃海路派出所沒得逞。

但在以後的幾年中,黃海路派出所配合開發區的610,幹了許多迫害大法弟子的傷天害理的事。如沒收大法弟子的居民證長期不給。與街道、居民委配合盯梢大法弟子。把大法弟子送進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非法綁架,非法逮捕、審訊共有幾十人次。至今有的警察還在幹著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事。他們自己的行為斷送了自己的未來,後果是可怕又可悲的。是該醒悟的時候了,善惡有報是天理,如不悔改,等到惡報到來那一天就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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