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我在去一同修家取資料時被事先等在那裏的警察抓捕,並送市610辦公室審問,我拒絕說出資料來源而遭到惡警的毒打。我當時正視惡人並在心中背法。我告訴警察:我是好人,打我你會遭報應的。警察說不信,結果該警察當天夜間渾身疼痛、胳膊抬不起來。邪惡之徒當天就非法把我送新地看守所關押。在我被抓當天,阜新市610辦公室派人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的大法書,並將東西扔得滿地都是,連客廳的地磚都被踩碎了十幾塊。這還不算,他們還威脅我丈夫和兒子,叫囂說:想救人就交錢。被逼無奈之下,我丈夫向親朋好友借了3000元錢交市610辦公室(沒給收據),並花了1000多元錢請他們吃飯,他們才在五天後將我釋放。
2001年6月,我因貼真象資料遭到惡人舉報而被阜新市610辦公室再次非法綁架,惡人於當晚再次抄了我的家,抄走了價值700多元的錄音機、傳呼機和大法書籍。之後,將我非法關押12天後,被勒索了4000元並請吃飯,才放回。
2002年10月8日,我被樓下居住的東苑小區派出所所長陳偉的父母舉報,說我家收留正被抓捕的大法弟子。當天晚飯時間,惡警派人裝成收衛生費的騙開了我的家門。隨後8名警察闖入我家,抓人的抓人,翻東西的翻東西。我當時發正念,請師父救我,惡警看到後馬上強行將我戴上手銬抓走,連外衣都沒讓我穿上。我不配合邪惡,拼命大聲呼喊「法輪大法是正法,做好人沒有錯。」喊聲驚動了左鄰右舍,大家或走出來圍觀,或從窗戶探出頭來看看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圍觀的群眾中有人說:「這是幹啥呢?咋連外褲都不讓穿上,煉功有啥錯。」警察低頭不語。我就這樣穿著毛褲、拖鞋被塞進警車,抓到東苑派出所。我抵制邪惡,在阜新關押36天後,惡人非法判我3年勞教並把我送馬三家教養院進行迫害。
在這裏,我還要揭露邪惡的卑劣行徑。就在我被抓的同時,家人為了救我四處奔波,一直沒有結果。就在我被送馬三家教養院5天後,阜新市公安局惡人--上面提到的姓趙的科長偽善的欺騙家人說:「你們只要交錢,由我負責找人把她放了。」家人信以為真,四處籌錢,後在我從馬三家教養院打電話回家,才認清趙科長是在利用欺騙、引誘、敲詐等手段欺騙世人,榨取大法弟子家人的錢財,真是邪惡至極。
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大法弟子沒有人身自由、不許與他人說話、每天只能睡3-4小時,這裏整天給大法弟子灌輸誣蔑大法的宣傳,妄圖動搖大法弟子的正信。在這裏我由於學不到法,並且自身有對情的執著,導致我最終向邪惡妥協了。過後,認識到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非常後悔,於是重新振奮精神,經常背法、發正念清除自己空間場中的一切邪魔爛鬼。
半年後,我回了家。回家後不久,我發表嚴正聲明:我在馬三家教養院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要求的文字和語言全部作廢。我從現在開始要加倍彌補,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完成自己的史前大願。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