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玉梅,女,39歲。1996年得法,得法前患三叉神經痛、腿疼、結腸炎、胃炎,還不能吃涼東西。得法後不但病好了,而且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義。
1999年7.20流氓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忌開始瘋狂鎮壓法輪功,同時謊言鋪天蓋地,矇蔽了許多善良的老百姓。1999年7月20日她和同修一起依法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劫持回雙城,又由韓甸鎮的趙洪生接回,鎮長劉英文給她們開會說,中央不許煉法輪功。
第二天,村支書王永岩、治保戴建國、政府幹部楊振寶等人來讓她交書,並讓她在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不串聯、不上訪,否則罰款3000~5000元,沒收身份證,24小時被監視。由於她拒絕配合,被關了半宿、被像犯人一樣提審、錄口供等。
1999年11月4日,她進京依法上訪,因沒有身份證被便衣非法綁架,且遭強行搜身,她內衣裏的法輪章被沒收。1999年11月5日,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於佔軍、楊振寶坐飛機把她接回。1999年11月5日被非法關進雙城看守所,期間因煉功被黃管教連踢帶打,並戴上手銬腳鐐,又被罰站一下午。晚上睡覺不能脫衣服,不能翻身,5天後手銬腳鐐才取下。
2000年1月把她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在那裏和犯人一樣,起早貪黑地幹活,吃的是玉米麵發糕,喝的是帶泥的白菜湯,不讓學法煉功,把她們手抄的《轉法輪》搶走。 管教對大法弟子採取包夾的方式,兩個犯人看管一個大法弟子,不許煉功,不許背經文。如有煉功的,犯人們就把她連打帶罵地送小號,這樣犯人能得到減期的獎勵。大法弟子每天還被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強制洗腦。
2000年臘月23日,她又進京依法上訪,在天安門打橫幅而被非法綁架。提審時,為了不給當地官員帶來麻煩和減少對她自己的非法迫害,她不報姓名地址,因為當時無論哪個地方的人進京,官員們就面臨著被免職、降職、扣罰資金等處分。一個警察說:「你得配合我們的工作,上指下派,完不成任務我們交不了差。」她說:「是你們把我抓來的,我又沒犯甚麼法,為甚麼配合你?你應該配合我們向上級領導反映我們受迫害的情況,我們邁出家門那一步時,你知道面臨的是甚麼嗎?不知道遇到甚麼樣的警察,說不定在哪兒就被打死,面臨的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警察又威脅她說:「在你坐的這個坐位上,你們大法弟子不少於一千個,沒有挨得了我打的。」她說:「你打我們會造業的,對你將來不好。我師父是冤枉的, 我們那麼多大法弟子都被你們抓來關在監獄裏受苦,我們沒幹壞事,只想說句真話。你們還這樣逼我。」
後來警察讓她站著不許動,又說,看你站著也挺舒服,你跪著吧。當時,她心中只有一念:在這個世界上,我只能跪師父。因她拒不配合,三天後被送往北京大興縣看守所,她繼續絕食絕水,要求無條件釋放。管教強迫給她輸液,每隔一天一次,有時從號裏把她們硬拖出去,如拒絕,就連踢帶打,還要戴上手銬腳鐐,綁在板床上,強行輸液。她體重急速下降,口乾渴得就是聽見水聲都覺得是甜的。有一次輸液中她休克了過去,但它們還是不放人。35天後,他們說輸液貴,就強行灌食。用小指粗的膠皮管子,從鼻子插入胃裏,用大針管抽玉米麵(玉米麵用開水燙加鹽調勻)往胃裏打。一個管教說:「江澤民給我們撥款六十萬用來鎮壓法輪功,再這樣下去我們就賠錢了。」另一個說:「再不報地址就把她們火化,誰也不知道。」她說:「我師父知道。」他聽了後,扭頭就走。在這種分分秒秒的痛苦中,又過了20天,被無條件釋放。
她的家人也受到株連,第一次進京的當天晚上,鎮政府來人將她公爹找到村委,開始說拿一萬元去北京抓人,甚麼時候抓到甚麼時候回來,如果錢不夠再電匯。那時家裏新蓋的房子,丈夫去呼蘭進修,又花7000元,全是借的,兩個女兒上學,經濟很緊張。最後由鄉教育辦暫借2000元,村支書王永岩借3000元,以後在她丈夫工資中扣。兩個年近七十的老人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孫女在家裏。兩位老人心如刀絞,甚至產生輕生之念,在中國遭受這種迫害的只是千千萬萬個家庭中的一個。
2、徐慶林,男,52歲。1996年得法,得法前患有鼻炎、脾氣不好、抽煙喝酒。煉功後鼻炎好了,不良嗜好去掉了。
1999年7.20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府官員由於接受江澤民的命令,大隊王永岩、戴建國、田術華、郭小東到他家裏翻書、收書,嚇唬家人好好看著,不許煉功、不許上訪、不許串聯,否則抓走,沒收身份證、房照;如果上訪就沒收地、賣房子。他每天都由村民監視著。1999年11月還強迫他參加洗腦班,戴建國強迫他踩師父像。
2001年7月20日他到北京依法上訪被非法綁架,2001年7月25日被派出所於佔軍、村支書王永岩劫持回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多天。政府孫繼華向家人勒索5000圓錢,家裏沒錢,二女兒被迫打欠條,被公安局趙志順勒索900圓、伙食費380圓,家人送禮給張士躍2000圓。
2001年11月,支書王永岩、政法書記孫繼華、王小東、田術彪向他家索要錢財,家裏沒有,當晚9點多派出所隋廣成、於佔軍等4人硬把他非法綁架做人質,家人出面阻攔。他們說妨礙公務,事後罰家人600元。家人被逼無奈,只好借「高利貸」5600圓,交給孫繼華、所長王廣忠。
3、張桂芬,女,48歲。1996年得法,得法前患腎炎、膽囊炎、腿疼、頭疼,煉功後都好了。張一天學沒上過,但大法書全能看。
1999年7月20日江××下令,非法抓捕了一批法輪功負責人,她去省政府依法上訪,準備陳述事實真象,但到那兒一看,武警部隊如臨大敵、戒備森嚴,她和同修站在馬路邊,警察硬把她們推上大客車,綁架到各體育場,由於依法上訪的人太多,又把她們轉押到各學校。晚7點多,把她們送回雙城,由韓甸鎮書記趙洪生接回,鎮長劉英文給好們開會說:中央不許煉法輪功。
她和其他大法弟子的遭遇一樣,第二天大隊王永岩、戴建國、田術華、郭小東到他家裏翻書、收書,嚇唬家人好好看著,不許煉功、不許上訪、不許串聯,否則抓走,沒收身份證、房照;如果上訪就沒收地、賣房子。她每天都由村民監視著,1999年11月還強迫她參加洗腦班,戴建國強迫大法弟子踩師父像。
2000年5月到北京依法上訪被綁架,三天後被韓甸鎮派出所於佔軍、隋廣成劫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6天。身上帶的錢全部被於佔軍沒收,還被村委罰款2000元。支書王永岩說:「如不拿錢就用房子做抵押。」戴建國還去她家要房照。
2000年臘月二十七,戴建國和派出所幾個人去她家讓寫保證不上訪,她沒寫。下午3點多,於佔軍、隋廣成來她家說讓她去鄉里有點事,結果被非法扣留一宿,第二天家人簽字才放回。
2001正月的一天,鄉政府政法書記王金柱領4個人來,強行把她家的師父像搶走。
4、田樹友,男,61歲,1996年8月得法時患心臟病、肺病,還在家打氧氣。煉功後,身體恢復健康。
1999年7月20日江××向各級政府下達了命令,採取不同方式鎮壓法輪功。他和同村的其他大法弟子一樣,去哈爾濱依法上訪,遭綁架,後被劫持回。第二天,村幹部由於受江澤民的誹謗宣傳的欺騙,村支書王永岩、戴建國、楊振寶讓他交書,逼其寫保證:不煉功、不上訪、不串聯,甚至出門都要請假,還被沒收身份證。他去兒子家串門,戴建國打電話說:「你快點回來,如不回來我們打車去接你,一切費用你付。」
5、 孫鳳蘭,女,65歲。1998年得法,得法前患支氣管炎、關節炎、頭暈等症,煉功後不但病好了,人也精神了,身心獲益。
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鎮壓法輪功,村支書王永岩、治安戴建國、政府幹部楊振寶由於接受上級的錯誤命令,強迫她交書,還要寫保證:不煉功、不上訪、不串聯,沒收身份證,出門要請假。1999年11月份強制她參加洗腦班,戴建國還讓煉功人踩師父像,使她的精神受到很大打擊。
法輪功使人身心巨大獲益,祛病健身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使人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使人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和目的。人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給社會也帶來了極大的益處,人們的道德普遍回升。這樣的一部高德大法卻被誣陷、迫害,天理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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