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惡警實施又一輪的非法抓捕:據黃州大法學員消息,10月13日晚,黃州家住建新大隊大法學員霍貴斌被惡警踹門而入非法抓捕關押;10月18日,農行學校大法學員陳涵被非法抓捕關押;10月28日晚,家住龍王山大法學員陶珠珍被6個惡警綁架。還有國稅局退休職工龍國珍、周婆婆家受抄家騷擾。綁架事件由610指使;實施抓捕仍為黃州公安一科惡警(原已多次曝光)。
浠水縣惡人不許好人喊冤,還要非法抓捕:2004年10月上旬,善良本份的南小青母親找到浠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專職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頭目黃海軍,向它求情,講道理要求釋放兒子南小青,黃海軍兇狠的瞪著一隻眼(因其另一隻眼是假眼)用手使勁的卡住她的喉管,吼叫著將她推出了門外。
在上訴、講道理、求情無門的情況下,南小青的母親掛上寫著講道理的牌子,為求法律給予公道,為求得正直善良的人們的同情,救出生命垂危的兒子,於10月11日在縣政府門前喊冤,在上午11點多鐘遭到了公安局派來的兩輛警車、一群惡警圍攻,他們用臭襪子塞住她的嘴(怕她喊),將她按倒拖到警車中,推到監牢進行囚禁關押、迫害至今未放,同時被抓的還有南小青的大妹。(浠水縣大法弟子南小青因證實大法講清真象,被非法抓捕超期關押在浠水第一看守所已遭受一年多折磨。9月被黃岡市醫院診斷出高血壓、高血壓性的心臟病和腦動脈血管硬化四種嚴重疾病,生命重危)。
武穴市發生多起綁架:10月1日當天惡者近10人扛著攝像機到廖元華家,到處亂拍亂照,抓走廖元華。大法修煉者廖元華,原市農業局紀檢書記,廖元華曾因證實大法,非法判刑後在沙洋范家台監獄慘遭四年監禁迫害。今年以來,自從明慧網8月19日、9月2日將湖北省武穴市大法弟子廖元華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受酷刑迫害的示範圖公開後,湖北省610及公安部門給武穴市610及公安局的壓力很大,導致此次大抓捕。
10月1日市農業局大法弟子史利萍被抄家;10月3日下午,惡人將廖元華的姐夫、大法弟子余濟斌和余濟斌的兒子余遠綁架並非法關押進拘留所;10月3日夜晚又將大法弟子劉豔嵐綁架;10月5日,大法弟子吳運紅與路過他家的女大法弟子劉豔峰一同被綁架;10月9日晚,女大法弟子胡楚才、張寶珍外出講真象被蹲坑的青林派出所惡警蔡漢軍非法綁架。其中,廖元華、吳運紅、余濟斌、余鐵軍被關押到市第一看守所,他們為抗議迫害絕食絕水10多天,現骨瘦如柴,生命垂危,仍遭公安、610惡警灌食、打針。據目睹現場的幹警講,其狀慘不忍睹,凡有良心的人都不禁為之落淚。公檢法部門不將行兇傷人的沙洋范家台監獄違法惡警繩之以法,反而將備受折磨的廖元華一綁再綁,一關再關。目前被關押的大法弟子不許與家屬見面,他們害怕迫害真象被人們知道,企圖掩蓋罪行,害人滅口,以達到遮人耳目的目地。(惡人曝光見明慧網10月22日報導)
大法學員在此提醒有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
一、你們是不是公然違犯了國家憲法?你們上述行為至少公然違犯了國家憲法的有六條:公民權利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你們執的甚麼法?如果能把你們的法律證據提供出來,大法學員可幫助提供給國際法庭、國際追查組織,你們敢於將見不得人的所謂打壓「文件式的法律」公開嗎?據你們中有人狂言,「煉法輪功的不在憲法之內」,那這豈不成了法外之法、法上之法嗎?請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所以說,迫害法輪功是絕對是違犯了國家憲法。
二、你們的惡行敢不敢公開曝光?據講大抓捕是為了你們下一步的洗腦轉化。請問省洗腦班,何不體面的把你們的「國營大牌」掛出「公開經營」?為何要用黑社會式的偷偷綁架、冒此執法犯法之險呢。把你們的高招公諸於世,達到大面積的轉化豈不更好?為何不敢、怕見陽光嗎?在法輪功已走向世界的今天,放眼世界大審江的局面,中國發生的迫害顯得那麼孤立和猖獗,與世界的局勢格格不入,你們難道真的不能清醒?不應該反省一下嗎?
三、奉勸你們從善棄惡,才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歷史總結千百年來的告誡,它不僅含有人生哲理的一面,也有著深刻教訓的一面。近幾十年來,此前的「文革」還不足以為戒?眼前的教訓也足以令人深思啊。如報上常登的女公安局長任長霞,死於車禍,為何同車的人都在,偏偏就她一人命亡?大法弟子們都清楚,雖然江已經下台,但是國家恐怖主義的陰影依然籠罩在每個中國人的身邊。迫害沒有停止,迫害悲劇隨時有可能再度發生。但是,相信中國人民總有覺醒的一天,那時,人們會選擇本該屬於自己的權利與尊嚴,而行惡者將再無處可逃。希望你們能用法律來認真權衡一下,希望你們棄惡從善,善待大法修煉者,不要再跟隨必然短命的惡法再作惡了,這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再不停止迫害,給自己造成的惡果後悔也來不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