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法輪大法弟子,在這裏我想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和你們談談,希望你們能對江××在海外被起訴一事有進一步的了解,希望你們能夠全面了解法輪功真象,停止參與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向社會傳出。修煉者以五套簡單柔和的功法來修煉淨化身體,以「真、善、忍」為指導,來提升心靈與思想境界,通過對身心的全面修行從而達到身體健康,道德與精神昇華。短短的七年內,法輪大法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迅速傳遍神州大地,並洪傳世界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
1999年7月以前,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群眾的普遍歡迎,甚至是政府機構的支持。許多報紙、電視台對法輪功做過客觀的報導。城市鄉村、公園綠地、街頭巷尾,經常能看到修煉者煉功的身影。週末的大型集體煉功活動,已成為大城市一個獨特的壯觀景象。1993年12月,李洪志老師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一書1994年底出版。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全國十大暢銷書。
1995年3月13日,李洪志先生赴法國巴黎傳授功法,與當時中國駐法國大使等使館官員進行了小範圍會面,並應邀在中國駐法使館文化處舉行了一場講法報告會。法輪功正式走向海外。李洪志先生應邀在瑞典、美國、加拿大、德國、新加坡、瑞士、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講法,深受歡迎。
1994年8月3日,美國德克薩斯州休士頓市授予李洪志先生休士頓名譽市民和親善大使稱號。1996年10月12日,休士頓市市長宣布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二日為「休士頓李洪志大師日」。法輪大法以其博大精深的法理和卓有成效的祛病健身功效,打動了越來越多人們的心。其中很多是擁有博士、碩士學位的科學家、工程師、教授以及各行各業的佼佼者。在亞洲,除了中國大陸之外,法輪功在十五個國家和地區擁有眾多的學員。單台灣一地,1999年江××集團鎮壓法輪功後,台灣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卻激增,達數十萬之眾。在北美洲的美國和加拿大,成千上萬的人加入了修煉法輪功的行列。在地處南半球的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法輪功煉功點遍布各大城市。在歐洲,法輪功傳至23個國家,修煉者大多是西方人。在南美洲和非洲,法輪功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喜愛。1996年以來,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因為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陸續獲得世界各國的一千多項褒獎。
實踐證明,法輪功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而在中國,法輪功學員卻遭受著史無前例的鎮壓和迫害。至2004年11月28日為止,已經知道的在中國大陸監獄裏被酷刑折磨致死的大法弟子已達到1132人。從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直到今天,拙劣而可笑的謊言被一個又一個拋出,卻很快被一一揭穿。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為了揭露謊言、講清真象卻遭到了更加嚴酷的迫害。五年來,一些執法人員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罰款、監視、洗腦、拘留,對他們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嚴重影響。到底是誰在擾亂社會治安?更有甚者,因為法輪功學員散發真象資料,而對他們非法勞教、判刑,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迄今為止,在我們國家沒有任何一條成文法律說法輪功是×教,也就是說,除了江××和人民日報說過法輪功是×教外,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從未對法輪功是否是×教進行過定性。江××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採訪時公開宣稱「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教」。緊接著,10月27日、28日,中央電視台和人民日報先後播發,刊登了題為《法輪功是×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後,公安部門就把這種言論作為鎮壓上訪修煉群眾的執法依據。然而,《憲法》第80條和81條關於國家主席權限的規定中,沒有賦予國家主席為任何組織、個人及功法定罪的權力。因此,江××說「法輪功是×教」,是嚴重的違法越權行為。
你們作為司法、執法人員,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抄家、罰款、監視、洗腦、拘留、勞教、判刑,執法犯法,嚴重違背了《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權利!你們的依據僅僅只來源於「上級的命令」!但是你們要明白,「上級的命令」並不等於就是法律!你們執行違法的「上級命令」是在踐踏法律、踐踏人權,是對十三億中國人的迫害!你們應該是法律的維護者,你們的職責是懲惡揚善,維護老百姓的安全,而你們卻拿著民眾上交的稅錢做著迫害人民的事,道義何在!良心何在!法律又何在!
經過這幾年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法輪功學員是好是壞,我想你們也應該有所明白,有所感觸了。你們所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哪一個是你們想像中的「罪犯」?哪一個是「破壞社會安定」的不安定人物?哪一個是對政治不滿、對社會制度不滿、威脅政權的人物?你們可曾發現過甚麼「組織」?就包括你們費盡周折找到的所謂「證據」,不都是教人如何做好人的嗎?不都是針對這場迫害的揭露材料嗎?是不是誰權力大,揭露了他的罪惡就是「犯罪」呢?
修煉法輪功的人站出來洗清惡人潑在法輪功身上的污水,不是理所當然嗎?假若你的朋友遭惡人誣陷,你為他說句公道話不應該嗎?更何況受益於大法的修煉人呢?揭穿惡人的謊言偽裝,怎麼成了「破壞法律實施」了?為讓世人從謊言的矇騙中清醒過來,法輪功學員省吃儉用,自費製作真象材料,目的是為你們好,為眾人好,也是法律給公民的知情權,反倒成了「罪證」啦,你們倒反過來當罪犯抓他們,這不是顛倒黑白是甚麼?你們想過沒有?沒有冤屈,哪會有眾人的上訪?沒有江××一夥人栽贓誣陷,煽動仇恨法輪功,哪有甚麼法輪功學員講真象?沒有國內的無理迫害,哪會有國際上對迫害的揭露和譴責?世界上同門修煉的人,譴責迫害,共鳴冤屈,就是「干涉內政」嗎?就是「想搞垮中國」嗎?其實,當權者完全明白法輪功是怎麼回事,現在只是騎虎難下罷了,所以只有垂死掙扎一錯到底了。可悲的是至今還不明白的人仍在做著助紂為虐的事,還以為是在「盡職盡責」呢。
為了使善良的人獲得自由和尊嚴,也為了制止迫害者無度的行惡,經歷無數苦難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利用法律手段將迫害無辜善良百姓的罪犯告上法庭。法輪功學員已經將這場迫害的元凶江××在全球範圍內告上法庭。
2002年10月17日,八名來自六個不同國家的法輪功學員指控江××和曾慶紅、羅幹兩名中共高官對發動血腥迫害法輪功的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聯名要求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刑事法庭調查和起訴此三人。
2002年10月18日,代表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將一份控告江××和610辦公室的起訴書呈交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罪名包括: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等。
2003年3月18日,總部設在瑞士的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和瑞士法輪功協會在日內瓦宣布,一旦江××踏上瑞士的土地,就將被告上法庭。
2003年8月20日,六名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聯邦法院正式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江××,引起歐洲各國媒體轟動。
面對世界範圍內的聲勢浩大的法律訴訟活動,江××企圖運用一切政治、經濟和外交的手段來脅迫其他國家,企圖逃脫正義的審判。2003年9月12日,在強大的政治和外交壓力下,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以江××有元首豁免權為由從程序上駁回起訴。然而,江××沒有想到的是,法輪功學員對他的法律起訴和追究絕不會停止。2003年9月30日,來自歐、美、亞、澳四大洲的近100個團體和個人宣布共同發起成立「全球公審江××大聯盟」,不僅追究江××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而且追究其因為迫害法輪功以及異見人士而導致的道德敗壞,治安惡化,以及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出賣國土,貪污腐敗等罪行。
截止2004年3月,法輪功學員已在希臘、比利時、美國、西班牙、台灣、韓國等地的法庭上起訴江××。包括羅幹、周永康在內的四十五人因為積極指揮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已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其中任何人一旦進入加拿大就將受到調查。如罪名成立,被調查者將面臨驅逐出境或刑事起訴,任何人不得受豁免權保護。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還在向皇家騎警遞交更多的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名單。
歷史的大審判已經開始。越來越多的人們正在站出來,以良心、道義和法律的力量,將迫害善良人的惡徒送上歷史的審判台。歷史已經一次又一次證明:沒有人能夠一勞永逸的背叛良心,沒有人能夠一手遮天的幹盡壞事。那些權傾朝野、不可一世的獨裁者,不論是希特勒、墨索裏尼,還是斯大林、米洛捨維奇、四人幫,都沒能逃脫歷史的審判。
儘管法輪功學員們面對著種種不公正的對待和殘酷的迫害,可是他們的心中卻從來沒有怨恨。只希望民眾,包括你們,不要再被謊言欺騙,不要泯滅了可貴的良知,不要再增加罪業。
善惡有報是天理,不久的將來,不論誰都要去承擔自己所幹的一切,這是一定一定的。法輪功學員們只希望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帶給所有的人。請記住,法輪大法好!
一名法輪功弟子
黃岡610、公安局、國安局、看守所及法院人員:
早就想跟你們說說心裏話。從你們的職業看,你們應該最了解法律:《憲法》第五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而公安部發布的對法輪功的所謂「六不准」通告嚴重違反了《憲法》第五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一條和國務院《信訪條例》。《憲法》第五條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而江××在99年10月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就越權把法輪功稱為×教,完全是誹謗誣蔑。信仰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規定的。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依法上訪恰恰是遵照憲法、捍衛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而你們對大法學員抄家、罰款、關禁、甚至勞教、判刑等行為都是違法的。
也許你們會說:「這都是上級的指示。」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身為執法者,你們執行的應該是法律,還是違法的指示呢?二戰時期的納粹份子,他們對猶太民族進行種族滅絕時何嘗不是執行上級的指示?可是有幾個能躲得過法律的制裁?
你們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最多,應該是非常了解法輪功的。1993年12月,李洪志老師在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的「特別金獎」, 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授予李洪志先生榮譽證書。李洪志老師的《轉法輪》一書1995年由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報評為全國十大暢銷書。98年國家老幹部喬石和原體總伍紹祖曾對廣大的法輪功修煉者作了深入調查,調查結果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99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集體上訪,國務院總理在會見學員時對法輪功作了高度肯定。現在大法洪傳60多個國家和地區,很多國家的學校都在教導學生學習法輪功,《轉法輪》被翻譯成近30種文字暢銷全世界,李老師與法輪大法在國際上獲得1200多項褒獎,人家老外都傻嗎?這是大法的美好贏得了人心!
你們知道嗎?大陸大法弟子為甚麼雖慘遭迫害卻依然沒有停止講真象呢?法輪功學員發傳單、到群眾中講真象,真是為你們好,我們用自己的收入,省吃儉用省下的錢做真象資料,不就是為了你們別被謊言欺騙嗎?特別是農村的老百姓多苦啊!有病沒錢治,就得等死,修煉法輪功,身心都健康,有甚麼不好?我們許多人都是我們師父給予的第二次生命,我們修大法後真的得到了這麼大的福分,我們好了,當然要告訴你們法輪大法好。佛家是講慈悲的,是救度所有眾生的,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給世人送真象資料、講真象就是叫人們得救。
可是自從今年3月11日眾多大法學員因給在流離失所中離世的大法弟子鄭忠送葬後,你們就變本加厲的迫害法輪大法學員。我們黃州的大法學員遭受的迫害本來就夠嚴重的:有口皆碑的年輕優秀教師歐陽明已在迫害中身亡;年僅二十歲的張慶明因上網下載法輪大法真象資料卻被你們秘密判刑十年;自來水廠的孫標自九九年上訪至今杳無音信;孤寡老人喻福祥在近十次的被非法綁架、關押、勞教及毒打、恐嚇中含冤而逝;徐臘梅再次被判刑三年,被迫害得身體已極度衰弱本該保外就醫,只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仍在武漢女子監獄倍受煎熬;教研組的劉菊花因你們對她非法抓捕被迫流離失所,又因講真象救度世人心切已第三次被非法勞教正在湖南省的勞教所慘遭迫害……。前一段時間,又有二三十位大法學員先後被你們強行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還有許多學員被迫流離失所。黃岡市鹽業公司的幹部鄭智洪,只因在其父鄭忠的追悼會上念了沉痛的悼詞,概述了父親一生的為人及晚年因中風修煉法輪功疾病全消但卻遭迫害的一些事實,沒有半句假話,卻於5月20日被逮捕,關押至今已達6個月之久……。
你們的手上已沾滿了多少善良人的鮮血?!而現在,你們竟然想將鄭智洪非法判刑。在家人、本人的一再訴求下,檢察機關兩次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局補充證據。而公安在無奈之下卻補充了一份某官員對這起案件的批示。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這樣明顯的冤枉,你們卻為何非要執行上面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強權?時至今日你們仍不知悔改的為江澤民賣命,依舊瘋狂的迫害著黃州的大法學員。
你們知道嗎?現在江××因為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罪行,已經在世界十多個國家被起訴;他已經日暮途窮,想用你們下層公安為它抵命,像「非典」時找孟學農、張文康替罪一樣。到今天,你們有些人為甚麼還要為他搖旗吶喊呢?江已經下台了,你們為甚麼依舊變本加厲的迫害法輪功呢?江不給自己留後路,難道你們也不給自己留條後路嗎?
近日,大陸上級「610」責令下級「610」緊急內部收回非法鎮壓法輪功的所有「文件」及材料,想銷毀罪證,為自己留後路。這些「文件」一旦收回,你們的執行上級命令之說就是空口無憑,很明顯「上邊」的犯罪分子,無疑是想把所有罪責全部推給你們這些具體執行者,用心何其歹毒。你們真的願意為他們賣命嗎?前段時間盛傳中共擬平反法輪功以疏導社會危機。如今,民間、個體的反迫害行動已經走在了最高決策層的面前。其實,平不平反只是執政者個人的選擇。但是,天象變化的規律是邪不壓正。當奇冤昭雪時,正義的執法者將逐一清算迫害好人的行惡者,屆時清算到你們頭上,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即使單位承擔了賠償費用,單位還有權向你們追償部份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面對這即將發生的事實,你們怎麼想?又能怎麼辦?最近,在海外針對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的各類訴訟案層出不窮,從加拿大訴江案全面啟動到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蘇榮在讚比亞遭到通緝,甚至在迫害依然沒有停止的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也開始運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湖南已有241位法輪功學員家屬具名上書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級檢察院、司法廳、湖南省各級地市檢察院、司法局,狀告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惡警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強烈要求懲處41名涉案兇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現在的形勢和99年迫害開始的時候大不相同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應該清楚,天理自有威嚴,鎮壓必然會以失敗告終,迫害善良的惡人最終無法逃脫歷史的審判與制裁。
停止作惡,並善待法輪功學員吧,「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也許你們的過失就在一個善念中被消除,一個善念就能帶來生命的福分。有些人說:「我們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但我們在這個位上,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是執行任務。」其實你們是在助紂為虐!你們中有親身經歷過的,也有耳聞目睹的,我們國家哪一次政治運動不是上級的指令,運動過後,有哪一個兇手是因為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得到豁免的?就說文化大革命,平反時在雲南秘密槍決了當時的兇手810人,其中軍管幹部17人,警察793人,他們中哪一個不是在執行命令,又有哪一個因執行命令而得到豁免呢?江××要完了,還要找幾個墊背的「替罪羊」。
歷史的教訓還不能讓你們清醒嗎?為自己和孩子想想吧!為家庭和親人想想吧!我的鄉親、我的同胞、我的兄弟姐妹…… 請千萬不要錯過腳下每一個彌補、贖罪的機會,提供與迫害相關的人證、物證,揭露罪大惡極的迫害責任者們,保護和善待法輪功學員,立即釋放鄭智洪……這樣才可能避免成為替罪羊的可悲命運,才是真正光明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