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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撫松縣人民檢察院的一封檢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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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5日】

撫松縣人民檢察院:

我們是一群法輪功修煉者,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鑑於我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故我們特此向貴院檢舉撫松縣610、撫松縣公安局直接或指使撫松縣各鄉政府人員,公然執法犯法,非法拘留、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

今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開展一年的「嚴肅查辦利用職權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查辦的重點針對五類:瀆職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案例;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案件;虐待被監管人案件。胡錦濤也提出了以憲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希望貴檢察機關真正履行法律監督的神聖職責,還受害公民一個公正。

2004年5月24日,我縣幾名法輪功學員被不法人員非法綁架。事實上這幾名學員沒有任何違法違紀的行為,只因修煉法輪功就被抓捕。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而且憲法又新增保障人權條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輪功學員也是中國合法公民,理應擁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不法人員無故抓捕這幾位學員已是嚴重違法,而被綁架到撫松縣看守所後,我縣610、公安機關,不但沒有糾正這種違法行為,反而由於害怕自己的私利受到損害,繼續延續、擴大這場違法迫害。他們不但把這幾位學員非法拘留,進行非法逼供,而且勒令各鄉政府、派出所,對這幾位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抄家的人員中大多數非正式國家行政工作人員,而是雇佣的好事者、地方小混混,不出示工作證、搜查證。

不僅如此,各鄉鎮以招聘為名,成立了保安公司,每人交給公安局三千元人民幣,以立功、發獎金、為誘餌、讓不明真象的群眾非法跟蹤、監視、抓捕大法弟子。自2004年5月開始,已強行綁架了10餘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抓捕的大法弟子有錢的罰款,被勒索的錢財最少三千元以上,最多兩萬多元,沒錢送勞教所。

現在撫松縣看守所仍關押三名大法弟子,尹軍、郭樹輝、李宗運仍被非法迫害,在撫松看守所已被非法關押了三四個月,近期當地法院將對尹軍、李增運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尹軍,3月29日從長春勞教所保外就醫出來後,6月9日又被非法綁架,為了抵制迫害開始絕食抗議18天,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綁在死人床上強行灌食,出現生命危險後,送撫松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膽結石已長滿,政保科長張愛民非但不給治療,卻拿大法弟子的生命當兒戲,當地兩次往長春勞教所送都因為身體狀況拒收。邪惡之徒仍不放人,繼續把他關押在撫松縣看守所,7月9日移交法院判批捕。

河北大法弟子高寒,原名郭樹輝,因在撫松縣做真象資料被非法抓捕,在看守所裏被提審的過程中,被電棍電、套塑料袋、背銬子、被折磨毒打近十日。被極其殘忍的用過刑,現一隻耳朵被迫害的失去聽力,被打成大小便失禁。

大法弟子李增運,撫松縣蒲春河人,講真象被警察舉報,這次被非法抓捕之前已流離失所了3年、妻子(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3年現在關押於長春女子勞教所。

在這五年多的時間裏,全縣被非法勞教100多人,非法判刑數人,非法拘留300多人,非法罰款(據不完全統計)大約100多萬元,對此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原公安局副局長谷憲鬥,政保科長張愛民、縣610主任、縣國保大隊隊長、副隊長等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想過沒有,他們給多少無辜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和經濟精神的壓力,而這些受害者卻沒有怨恨之心,還在向他們講述著真象,希望他們早日懸崖勒馬,千萬不要為眼前的這一己私利迷住心竅,給自己的生命帶來永遠的遺憾。

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款規定、傳喚、拘傳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將法輪大法修煉者強行帶到看守所」進行「所謂全封閉迫害」。長達數天甚至數月,這種變相拘禁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行為,是限制剝奪人身自由的嚴重非法拘禁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權利,嚴重擾亂了社會安定,踐踏了法律尊嚴。望貴檢察院,秉公受理,嚴懲這種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破壞法律正確實施的違法行為,真正實行法制社會,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權益,還這些老百姓們自由。公平、公正、做人的權利。無罪釋放所有被關押在撫松看守所的大法弟子。

有關責任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電話區號-0439 
               宅電      手機    小靈通
撫松縣政法委書記:李朋中  6223241 6213905 13804499069   
法院院長:姚德香 6212602  6213386   13904499967   8968385
檢察院檢察長:來立群 6212332 6216085  13904499540   8960540
公安局局長:高峰 6212815  6212409   13943953068   8960246
鎮公安分局長:邊延軍 6218704 6316999  13159799389   8962839
公安局法制科長:邱源 6212388
看守所獄醫:齊延輝  6211787 6211152  13943959180   8966048
看守所: 張長生  6211787  6219279 13180724823
   : 尹相春  6211787   6211316
   : 邱廣茂  6211787   6223095    13180726037
看守所所長: 賈志東  6212393   6219336    1370449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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