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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開遠市李俊青被長春飲馬河勞教所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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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0日】雲南大法弟子陸薈屹的丈夫李俊青於2002年7月13日到延吉旅遊時,因身上帶有法輪功真象材料被劫持進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於2002年12月17日被迫害致死。

雲南大法弟子陸薈屹的丈夫李俊青,是雲南省開遠市電業局小龍潭發電廠保衛科職工(1947年5月生,看過《轉法輪》但沒有深入修煉)。

2002年7月13日,陸薈屹的丈夫李俊青獨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帶有法輪功真象材料,被當地公安非法綁架,2002年10月,陸薈屹接到丈夫從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打來的電話,大概講了三分鐘,意思說2003年春節後他就可以回來了。但是,2002年12月17日,她丈夫所在單位書記和保衛科長來到家中,突然問她是否想回老家,他們可以用車送。相隔10分鐘後,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打電話通知陸薈屹:李俊青患糖尿病,生病四天,送醫院搶救無效,於2002年12月17日早上4點多鐘去世。陸薈屹丈夫身體一直很好,從來沒有糖尿病史,隨後,陸薈屹的兒子和李俊青的兄弟到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接骨灰,勞教所沒有出示任何證明。

陸薈屹的丈夫李俊青在雲南省開遠市電業局小龍潭發電廠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年,就因為他身上帶有法輪功的真象材料就被非法勞教,受迫害去世,去世後連喪葬費都不給家屬。

陸薈屹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1月因散發法輪功真象傳單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延期至2002年9月才釋放。回到家,家中清貧得無一粒米存糧,單位職工出於關心送點吃的給她,單位領導知道後就找這些人談話,並規定單位職工不准去看她,不准和她來往,不然就扣工資。陸薈屹從勞教所回家後,一直被監視居住,而且惡人規定她每天早晚必須到廠門衛值班室報到,才能領到每月100元的生活補助費;她到親戚朋友家也不得安寧,經常被當地610騷擾。由於陸薈屹堅持修煉法輪功,現在單位又停發了她每月100元的生活費。

善良的朋友、李俊青生前的領導、同事、親友:當你們看到陸薈屹一家被江氏集團迫害得家破人亡,李俊青為其工作了數十年的單位連起碼的人道主義都沒有,他的妻子陸薈屹只因修煉法輪功,連最低生活標準都達不到的100元生活費都被剋扣了,還把這一切迫害栽贓給法輪功,天理何在?人的良知哪兒去了?

我們呼籲善良的人們,不要再被江氏集團的欺世謊言所去矇蔽,應該起來制止這場踐踏《憲法》,侵犯人權,對人類造成災難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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