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雲南同修被抓說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20日】「十一」國慶前,雲南不法之徒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對大法弟子非法綁架、關押了數名大法弟子,到現在除1名正念正行、在家人的積極營救下被無條件釋放外,其他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這次大法弟子被邪惡嚴重迫害,暴露出雲南大法弟子自身修煉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來與同修交流,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1、 認為被抓同修行為過激

有些同修長期沒有走出來證實大法,以注意安全等種種藉口躲在家裏偷偷煉,甚至不看新經文,對《明慧網》持懷疑態度。看到冒著危險、頂著壓力走出來證實法的同修不能理解,反而說三道四,埋怨他們行為過激,認為他們出來證實大法是為求得自身圓滿、表現自己,從根本上否定師尊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師父說:「修煉的人不是修煉的神,修煉過程中誰都有過,關鍵是怎樣對待。有的人能認識,有的人認識不到,也有的人執著於怕心等各種因素不想認識。修煉不是搞常人的政治鬥爭,更不是權力與利益的角逐。那些在常人社會與官場中養成的觀念與壞習慣在常人中都是不齒的,修煉中就更要去掉。」(《也棒喝》)

2、 背後議論被抓同修,而不先找自己心性上的原因

有的同修自己也出來證實大法,但當聽到有同修被抓時,第一念不是如何積極配合做好營救工作,更深入全面的講清真象、揭露當地邪惡,而是抱著幸災樂禍的心理去找別人哪裏有執著。「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不可否認,此次被抓同修確有他們自己心性上的漏,被邪惡鑽了空子、進行迫害。但師尊一再告誡我們遇事應首先向內找,看看自己甚麼地方有漏,而不是去執著別人的執著。而且此次迫害的發生不能說與我們雲南同修整體心性表現無關。

在這幾位同修被抓的前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和一群熟人正在上山,路上遇到一群土匪。當時我想:這正是講真象的好機會,就走上前去。正要開口,突然這群土匪掏出槍來對著我們亂打。我嚇得躲到別人背後,用別人的身體為我擋住子彈。醒來後,我為自己還有這麼骯髒的私心感到非常懊喪,但對這次點化還沒有悟透。直到兩天後突然得知同修被抓,這時我才真正找到了這顆心:我走過的證實大法的路都是踩著別人的腳印「安全」的走過來的。看到其他同修以寫申訴、控告、檢舉信的方式揭露邪惡、救度眾生,堂堂正正署上自己的名字,而且沒有「出事」。我也照著寫一份,署上自己的名字,自以為是最安全的做法,又完成了師尊交給的「任務」,不自覺的把同修當做了「擋箭牌」(像在夢中那種遇到危險不是挺身而出,而是首先想到自保一樣)。而不是真正放下生死,放下自我,從人中走出來,堂堂正正證實大法,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把救度眾生放在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位置上。表面上在做同樣的事,但是心性和其他同修比起來差之甚遠,正是師尊所講的那種混事的人,看到別人出來,也跟著出來,看到別人沒有出來,自己就躲起來了。「每個人都要走證實法的路」(《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這不僅是師尊和法賦予我們大法弟子的榮耀和責任,也是我們的史前大願,莊嚴的誓約,自己的選擇,同時又在證實法中不斷提高著自己的心性。不是表面上做了與否或採取甚麼方式去做,而是出於甚麼基點,抱著甚麼心態做的。你的心性真的達到了法在不同層次的標準要求了嗎?還是原本沒有達到要求而強為之呢?做大法事的時候心態是否純淨,是否完全站在大法的基點上,還是抱著甚麼自己覺察不到的為私目地?都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做甚麼、怎麼做大法工作都是形式,而在證實大法中體現出來的心性才是本質。

進而想到這次幾位同修的被抓其實與我們整體心性有漏有關。此次被非法綁架的同修都是對法有較深認識,精進實修,對雲南整體正法形勢的推動起到一定帶頭作用的,被綁架前當地有許多同修在他們的帶動下走出來證實大法。但自從他們被非法抓捕後,一些昔日與他們有接觸的同修都不出來了。這不出來本身是不是反映出原先沒有暴露出來的等、靠、要的思想,依賴的心理和怕心?拿寫申訴信來說,心態上不是大法弟子利用常人這一層的法律正的一面,為大法所用,而是依靠法律當做自己的「保護傘」,以為這樣邪惡就找不到藉口迫害了,比起其它證實法的形式,比如撒傳單、貼標語、面對面講真象要安全。有的同修與這些(被抓)同修交流後,在法理上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認識到這是一種揭露迫害、救度眾生、證實大法的形式,應該也有條件去做,卻以自己文化不高、不懂法律為藉口不自己寫,而是陳述事實,讓別的同修代寫。那麼邪惡把這些他們認為「有號召力」、「起帶頭作用」的同修抓走後,是不是針對我們這些心來的呢?沒人「出頭」了,沒人「幫助」你了,看你怎麼辦?「那些個破壞法的爛鬼它們喜歡你們亂起來,舊勢力是想這一切按照它們的安排為目地。我告訴大家,你們今天所做的都是按照我教你們做的在做,就是別讓它們鑽空子,別叫它們找到迫害的藉口。」(《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也的確有一些雲南大法弟子被一個「抓」的假象嚇住了,不敢動了,不正落入了邪惡的圈套嗎?如果許多同修都抱有上述的依賴心理,那不正好給邪惡提供了一個迫害的最大藉口嗎?我們的同修被抓能說與同一地區其他同修的心性無關嗎?

另一種依賴的心理表現在光看那些做的好、悟得高的同修,沒有完全站在法上去衡量。在這些同修被抓前,雲南地區出現了用師尊在9月1日所寫經文《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作為真象資料大量發給常人的做法。雖然當時有的同修對此做法提出異議,有部份地區學員發了一些後感到此做法不妥,沒有再繼續發下去,但此現象一直到同修被抓都存在。我當時看了師尊的經文後,觸動相當大,由於求圓滿的執著心沒有去掉,心裏很著急。聽到用經文當做真象資料發,也覺得正法到了最後了,讓常人知道較高的法理是對他們做出的最後警示;加之對這些精進實修的同修一直有一種羨慕的心理,而自己又做的不足,不自覺的認為他們悟的都是對的,都是高層次的法,所以默許了這種做法。雖然當時頭腦中也閃過師尊的講法,但沒有去深想。直到「出了事」,又在《明慧網》上看到有關對此事的質疑,才重新用法理進行衡量。其實,師尊一再告誡我們講清真象不要講高了。「今天大法弟子所做的就是針對大法負責,常人社會的事情不要去觸及它。講真象中不要講高了,主要不是叫人明白高深的法是甚麼,除非特別好的可以跟他去講。一般的人你在講清真象中,你就告訴他我們是被迫害的,我們只是在煉功做好人,人就能理解了。」「你們修煉了這麼長時間,你們對法的理解是相當深刻的。你們要講對法的高層次認識,常人就不容易理解,而且還容易誤解。」(《北美巡迴講法》)

現在正法的洪勢即將突破最後的間隔,正法已經到了最後階段了,邪惡也已經是最後的瘋狂了,它們會抓住一點不計其餘的想把我們大法弟子毀掉,這不危險嗎?所以越到最後我們越不能掉以輕心啊!「到任何時候,集體做事也好、個人證實法也好,一切都以大法為主,一切都以法來衡量」(《北美巡迴講法》)。希望雲南同修都能「以法為師」,真正為眾生負責,同時也希望先找一找自己的原因,而不要一味的埋怨他人。

3、 對同修被抓漠不關心,沒有很好的發揮整體力量

同修被非法關押後,其中幾位的親屬積極的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進行營救,一些同修也配合發正念、收集資料、加大講真象的力度,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但我們看到畢竟有相當一批同修抱著一種自保或是漠不關心的態度,甚至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在經濟上、生活上的困難也很少有人問津。

我們所有的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每個大法粒子都在正法中肩負著不可替代的責任,「具體上做事不一樣,分工有秩,聚之成形,化之為粒」(《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其中一個粒子出了問題,其他粒子應該馬上去補充、圓容。否則就像一部運轉良好的機器突然少了一個零件一樣,影響機器整體功能的發揮。而且常人中不也講「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嗎?在同修有難時,我們是不是應該在對方的角度上去為他們考慮一下呢?看一看自己能做甚麼。如果一位同修被抓,其他所有的同修都能馬上行動起來,去有關部門要人,去講真象(像省外有的地區一夜之間真象資料貼滿大街小巷、不斷給惡人家人打電話講真象),曝光邪惡的惡行,整點集中發正念,給予同修家人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向不明真象的同修家人講清真象,不到邪惡放人決不收手,真正發揮出大法弟子的整體力量(當然也包括被迫害同修正念正行,不配合邪惡的任何命令、指使),不給邪惡市場,那邪惡不就自然解體了嗎?修煉沒有常人中那種「帶頭人」、「領頭羊」的概念,沒有常人中的英雄模範人物的概念,沒有榜樣、沒有參照,都是在大法中走自己的路。「修煉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洪吟(二)》-無阻)同時又相互配合,相互圓容。誰是「帶頭人」?人人都是,人人都不是,廟裏的主持也不過是個常人中的職位,「修煉的人還分貴賤嗎?」邪惡要抓,抓誰去?

4、 還有的同修在傳小道消息

只舉一例。10月8日的《每日明慧》刊載了這樣一條消息:「雲南公安國安不法之徒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今年五月以來雲南省公安,國安的不法之徒對雲南大法弟子大打出手。馬林,女,雲南大學圖書館副館長,2004年9月24日被非法抓捕;王傑,女,雲南大學播音員,2004年9月24日被非法抓捕。馬林和王傑現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五華區看守所。梅碧林,女,雲南省農林學院,高級英語教師,被雲南省勞教所非法判勞教三年。其他大法弟子包括:張秀英(女),楊淑紅(女),孫馨香(女)等七名大法弟子(其他2名姓名不詳),2004年5月以來被雲南省公安、國安非法抓捕。希望雲南省知道詳細情況的大法弟子提供消息,並希望國內外大法弟子發正念支持,打電話給惡人,揭露並制止邪惡,營救大法弟子。」事實上,邪惡的集中抓捕是在十一國慶之前,九月中下旬。由610恐怖組織下達命令,各地區國保大隊和單位的惡人具體參與強行綁架。「大打出手」用詞不當,容易給人造成誤解。「馬林」應為「馬玲」,雲南大學圖書館副研究館員,2004年9月21日早上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以涉嫌邪教為由送五華區看守所拘留。「王傑」應為「王瑾傑」,雲南大學電教管理員。2004年9月21日早上被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送五華區看守所拘留。梅碧林,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雲南省林業學校)教師。2004年9月21日上午9時左右,被昆明盤龍國保大隊警察強行綁架,直接送到雲南省大板橋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張秀英已經被非法判勞教,送往大板橋女子勞教所。「楊淑紅」,應為「楊蘇紅」(殘疾人),現被非法關押在西山區看守所。「孫馨香」,應為「孫顯馨」,已經正念闖出。

這條消息如果是雲南大法弟子發到明慧網上的,至少說明他不完全了解情況,沒有做到對同修負責,不夠嚴肅。希望明慧編輯部的同修對此事引起重視,及時發出更正。

以上暴露出來的問題希望雲南同修能引起重視。最後,讓我們以師尊的《理智醒覺》共勉:「少息自省添正念 明析不足再精進」。

以上均為個人淺見,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