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龍山教養院唆使勞教犯做偽證企圖推卸罪責


【明慧網2004年10月14日】高蓉蓉被瀋陽龍山教養院警察電擊毀容案發生後,受到海內外正義力量的關注。龍山教養院和有關部門為掩蓋罪行,多方偽造所謂的「證據」,妄圖逃脫罪責。

為應付有關部門的調查,龍山教養院讓負責「包夾」高蓉蓉的勞教人員畢淑華(50歲左右,「普教」,偷竊犯)和王豔玲(40多歲,「普教」)寫所謂「證實材料」,造謠說高蓉蓉2004年4月24-26日絕食,以此不是藉口的藉口推卸責任。

在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無論按照法律還是人道主義原則,警方都有責任在規定的時間內調查冤情,做出合理答覆。因此,絕食決不是警察可以用來加重迫害的理由。何況事實上,高蓉蓉身邊的學員、包括畢淑華和王豔玲等「普教」以及龍山警察都知道,高蓉蓉並沒有絕食。那所謂的「證實材料」,因「普教」王豔玲文化水平有限,還是由30多歲的吸毒犯張瑾代筆而成,落款時間則按龍山教養院的要求,寫成幾個月前的日期(2004年4月28日)做偽證,以混淆視聽、推卸罪責。

高蓉蓉(女,36歲)原在遼寧省瀋陽魯迅美術學院財務處工作。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早在99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初就被定為重點迫害對像。被迫害得失去工作後,高蓉蓉去北京上訪,被抓回來後遭非法關押數月,並於2003年7月被不法人員劫持至龍山勞動教養院。

高蓉蓉被劫持龍山勞教院以來,身體被迫害得損傷很嚴重,肝痛,腹痛,乾嘔,吃不下飯,斷斷續續發燒,她的一隻耳朵曾被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打耳光失聰。一大隊大隊長岳軍讓勞教人員對高蓉蓉進行人格侮辱,將她的頭頂部位的頭髮剪成短到挨頭皮。

2004年5月7日,高蓉蓉被二大隊副大隊長唐玉寶、隊長姜兆華等叫到值班室,銬在暖氣管上摧殘折磨。唐玉寶、姜兆華連續電擊高蓉蓉6-7小時,從下午3點至晚上9點多鐘。當時高蓉蓉的面部嚴重毀容,面目皆非,腫大變形,滿是水泡,燒焦的皮膚與頭髮膿血粘在一起,面部腫脹後眼睛只剩一條縫,嘴腫得很高變形,連朝夕相處的普犯都認不出她來了。

院長李鳳石對手下惡警執法犯法不但不管,反而對高蓉蓉說:「這是專制機關,手銬、電棍是幹啥的?不信治不了小小的高蓉蓉。」

龍山教養院在幾個邪惡之徒的操作下,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2004年4月份,被其超期關押的瀋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王秀媛(女,52歲)被摧殘得生命垂危。惡警為推卸責任將王秀媛釋放。釋放一週後王秀媛於2004年4月27日死亡。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紅2001年在龍山勞教院被長時間捆綁、罰蹶、罰蹲、灌食等折磨,造成嚴重的腎功能衰竭,於2001年8月下旬被送出後幾日內死亡。

將法輪功學員整死並推卸責任,這已成為龍山勞教所及其上級機關少數邪惡之徒的慣用手段。

據消息人士透露,在2004年8月高蓉蓉被迫害得生命危急期間,龍山教養院一把手院長唐晨光對下屬就事先做好了「死亡事件」發生後的部署,唐晨光告誡下屬「密切觀察,做好思想準備」。

院長唐晨光、李鳳石、二大隊教導員(也是大隊長)王靜慧多次強調:提高警惕、注意防範,要有應付「突發事件」的能力。如果有外來人員「搶人」,馬上打「110」報警。犯罪警察唐玉寶也在反覆叮囑:「注意警戒,有事馬上給我打電話。」

2004年7月以來的一段時間,唐玉寶對於有關部門的前來調查,曾極為心虛和不滿。他在多個場合公開叫囂:「這麼多年用我,現在又想整我,妄想!」(指多年來一直用其充當打手,現在「打」出事了「上面」又想調查他),還說:「惹激了我拿炸藥把天安門炸了!」

2004年8月15日下午,龍山教養院管理科副科長李生元去「醫大」給看守的警察秘密開會時強調:「如果發生死亡,一定讓『醫大』出死亡證明,並馬上通知龍山教養院領導。注意處理好每一個環節,不能出現任何紕漏!」

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經常在內部定期調動人員,應付外界壓力,但換來換去就是這幾個執迷太深、繼續作惡的人。

比如2001年,一大隊迫害的主力警察是李繼峰(幕後操縱)和李生元(前台打手)。後來在壓力下,兩人分別被調到生產科和「龍山」養鹿場。

再後來,李繼峰又回到一大隊,李生元到三大隊(男「普教」大隊)。

李繼峰實施迫害一段時間後又調到生產科,由岳軍到一大隊任大隊長(此人2000、2001年曾在大隊裏負責迫害工作)。

在外界大力揭露管理科科長魏敏堂的情況下,魏敏堂近期又不太露面了,李生元當上了管理科副科長。因為對這一、兩年被非法勞教在「龍山」的學員來講,李生元完全是陌生面孔。

關於警察李生元。高蓉蓉被毀容後,李生元5月8日最早出現在瀋陽公安醫院,並在瀋陽公安醫院監控高蓉蓉、做筆錄。

「暗室之內,神目如電。」這些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迫害高蓉蓉的兇手罪責難逃,如不立即停止迫害、將功抵罪,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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