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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合浦縣法輪功學員被酷刑折磨和非法判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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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1日】曾家蘭,女,40歲左右,於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鎮發真相資料時被公安非法扣留,並遭受毒打。2001年1月被轉回當地合浦縣公安局。在當地被關押提審期間,遭受毒打,惡警用茶杯蓋的頂尖部壓在她周身的穴位處,並同時用皮鞋踩在茶杯蓋上,還用棍敲打全身關節,並反手上下拉緊相扣。曾家蘭被折磨期間曾兩度昏死,連續折磨三十幾個小時。關押二年後,被非法判九年徒刑,現被非法關押在廣西女子監獄。

林曉雲,女,46歲,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鎮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轉回合浦,關押期間遭毒打,被惡警反手上下拉緊用手銬相扣,連續幾小時,幾乎昏死,造成手臂幾天都不能動。關押二年後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周秀明,女,40歲,於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鎮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轉回合浦,關押期間遭受毒打,揪頭髮,用腳踢,手骨被踢腫,許多天都不能動。關押二年後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李遠梅,女,40歲左右,於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鎮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轉回合浦,關押期間遭受毒打,長時間用皮鞋踩,至使全身烏黑,睡不能睡,坐不能坐,拖了幾個月都未能恢復。關押二年之久,後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莫興蓮,女,50歲,於2000年12月在防城企沙鎮發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扣留。2001年1月被轉回合浦,關押期間曾被打耳光,臉被打腫,眼睛充血。被非法關押期間不能進食,四肢無力,站不起來,後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辦了保外就醫,放了出來,後被非法判刑二年,緩刑二年。

包淑青,女,23歲,於2001年2月被非法綁架,關押至2002年12月被非法判處二年徒刑。
賴芸輝,女,30多歲,於2001年2月被非法綁架,關押期間遭受毒刑,反手上下相扣、揪頭髮,後被非法判三年徒刑。

鐘衛華,於2001年被非法扣留,2002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莫傳雄,被非法判刑四年。

參與迫害的惡徒:合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王德明 此人受害手段最殘忍
副大隊長:朱向兵
其它惡人:陳虎、龐文廣、趙某(此人據說已出國,不再返回)、龐英、郭新、吳寧永、沈揚雄、鐘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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