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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前言:「黨打到哪兒,咱指到哪兒」與百發百中的箭手
五十年代中國大陸有一句著名的政治口號,叫「黨指到哪兒,咱打到哪兒」,「文革」以後,整個社會對於××黨的信任破產,這句口號不知被哪個天才改成了「黨打到哪兒,咱指到哪兒」。
以前還有一個故事。說是有一個人射箭,回回都是十環。旁人請教他訣竅何在,他答曰:「先將箭射出,然後再畫靶心。」
在人治而非法治的中國大陸,從「鎮反」、「肅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到鎮壓法輪功,歷次的運動與鎮壓沒有一次有絲毫的法律依據;在國家法定的最高權力機構人民代表大會及從上至下的一切執法機構事實上都是獨裁者個人意志的附屬物的時候,在黨可以先將箭射出再畫靶心的情況下,討論鎮壓法輪功的「合法」與「非法」本來是毫無意義的。
然而,這一次有所不同。在新的國際國內形勢下,為了裝點「改革開放」和「依法治國」的門面,為了給鎮壓尋找藉口和依據,並由此欺騙世界輿論,鎮壓者打著「依法」如何如何的口號,堂而皇之地劫持了整個國家機器,用警察、監獄、勞教所、洗腦班、電棍、酷刑等取代了「文革」中的紅衛兵、「牛棚」與武鬥雙方的棍棍棒棒,將幾十萬煉功民眾未經法律程序長期囚禁折磨,一千多人被刑求致死;無數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無數人被迫流離失所;上億的煉功民眾及數億的煉功人家屬長達數年生活在壓力和恐懼之中;各級黨政機關、軍隊、大中小學、科研機構、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公安部門、法院、檢察院、監獄、拘留所、勞教所,甚至監獄、拘留所和勞教所的犯人和在押人員,都被裹脅到鎮壓之中,或主動或被迫地充當幫兇,犯下了大小性質不同的罪行;四分之一的國力被用於維持曠日持久的鎮壓,從而給國家和民族帶來了空前的災難。
換而言之,鎮壓者一直在試圖給這場從頭至尾、徹頭徹尾的非法鎮壓披上「依法」和「合法」的外衣,除了隨著鎮壓的持續而不斷地制訂出新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條款外,也一直在鎮壓的合法性上欺騙著全世界人民。因此筆者不得不不厭其煩,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完全站在中國現存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來論一論這場鎮壓的完全徹底非法性。
鎮壓的實質及其先天非法性:以暴力和「法律」改變人的思想
首先要討論的是鎮壓的實質。
鎮壓的實質是將法輪功這一種功法、思想、信仰體系和修煉這種功法的民眾消滅。
消滅功法、思想和信仰體系採取的是先收繳、銷毀法輪功書籍和音象資料,再開動所有的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進行轟炸式造謠誹謗,以使民眾不但沒有機會了解法輪功,還因為煽動式的宣傳而仇恨之。為達到這一目的,鎮壓者不惜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及一系列法輪功信眾「自殺」、「殺人」的聳人聽聞的「慘案」,來試圖從「名譽」上將要消滅的對像徹底「搞臭」。
相對來講,消滅信眾的「任務」就艱鉅得多了,因為這只有兩個途徑:一個是將信眾從信仰法輪功「轉化」到認同鎮壓者對法輪功的「定性」和「取締」,另一個是將不能從思想上「轉化」的人進行肉體消滅──這包括「打死算自殺」,以及將不能「轉化」的人無限期長期囚禁兩個方面。
也就是說,鎮壓的實質是想用暴力和「法律」改變人的思想。
但凡有一丁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法律是只針對人的行為和行為所帶來的後果的。思想的問題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轄的範圍。從這一點上說,「法律」被濫用到根本不屬於法律所應該適用的範圍,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這場鎮壓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或者說,鎮壓的非法是先天性的。
鎮壓是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劫持國家權力的結果
在後來被中國官方媒體反覆渲染為「圍攻中南海」的99年「4.25」法輪功學員萬人大上訪當夜,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江××就致信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高層官員,稱「××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內部文件層層向下傳達。同年6月7日,江××在政治局會議上講話,稱「4.25」上訪「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講話內容於6月13日在中共內部秘密傳達。7月19日,江××在高層會議中宣布定案,全面鎮壓法輪功。次日凌晨,全國統一大規模對法輪功輔導員的抓捕和抄家行動正式開始,從而拉開了這場針對上億煉功民眾的血腥鎮壓的序幕。
然而,這一場已被後來的實踐證明為勞民傷財、騎虎難下、害人害己的鎮壓運動的發起,卻既沒有經過黨內的集體決策,更沒有經過政府的正常程序,而完全是江××個人一意孤行的結果。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名委員而言,當時贊成鎮壓法輪功的,只有江××一人。
也許西方的民眾很難理解個人的意志如何能夠凌駕於政府和政黨之上;而中國二十多年前的「改革開放」又給許多人帶來了中國在許多方面已經有很大進步並正在逐步與國際接軌的錯覺。
「改革開放」的表面繁華很大程度上是中國的巨大人口所能形成的市場消費潛力帶給外國投資者的想像空間造成的,不過這不是本文要探討的話題。筆者在此想表達的是,「改革開放」後的中國,表面上經濟和市場有所放開,但體制上的專制本質並無絲毫改變,某些方面甚至還在加強,由江××一個人同時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三位一體」現象就是第一次在中共歷史上出現。
在有著幾千年封建制度歷史、法治和民主從未真正得到實現的國度,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獨裁者就會有凌駕於政黨和政府之上,而隨時隨意調用一切國家資源的可能性。如果說封建時代的「天子」雖然相信「率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他們對於「天」的敬畏和「愛民如子」的自我道德約束尚能使國家「國泰民安」的話,崇尚「暴力革命」、「槍桿子裏面出政權」、「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的共產專制極權就已經全面喪失了制度和道德兩方面的約束。
在這種情況之下,集黨、政、軍三大權於一身的江××在一些熱切地想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的下屬官員的推波助瀾之中,在各級官員和執法人員對於權力的畏懼和切身利益的維護之中,在普通民眾對於「六四」的大屠殺心有餘悸、記憶猶新因而默認了強權就是真理的心態之下,就完全具備了操縱國家機器、濫用手中權力發起這場血腥鎮壓的社會基礎和條件。
也有許多西方民眾一直在問:為甚麼要鎮壓法輪功?民主國家的人們對於這場鎮壓確實覺得不可思議。那麼為甚麼在中國會有「反右」、「大躍進」、「文革」呢?那些事情過了沒多長時間,連中國的老百姓都人人覺得荒唐;可是它們就是發生了。這就是中共的歷史和中共的現實:黨的領導人可以隨時劫持國家權力發動對上至國家主席下至平頭百姓的全面「鬥爭」。
鎮壓令及其執行工具的非法性
在99年7月20日的大抓捕之後,99年7月22日中共黨報《人民日報》長篇批判法輪功的社論、民政部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通告》、公安部關於法輪功的「六禁止」通告普遍被認為是「取締」法輪功的正式開始;也有人認為這就代表了官方的意志和決定。然而這些「標誌」性的東西合法嗎?
《人民日報》的社論就不必論了,因為誰都知道社論只是文章,文章永遠也不是法律──雖然在中國,《人民日報》的社論往往比法律更具有「法律」效力。
1、民政部通告之無稽與非法
先說民政部的取締通告。首先它取締的是一個根本就不存在了的組織。法輪大法研究會原來是中國氣功科研會的一個分會,96年從該會退出後就已經不復存在。據法輪功網站明慧網報導,法輪大法研究會從中國氣功科研會退出後,原研究會成員曾向民政部、統戰部、人大、宗教事務管理局、國家體委、國家體育總局等機構提出過註冊社團的申請,但都沒有得到批准。在這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中的「結社自由」沒有得到體現。
然而,作為一種氣功修煉或功法鍛煉,有否一個相應的研究會或社團組織結構存在並不是必要條件。公園裏練各種氣功的、打太極的、跑步的、扭秧歌的、舞劍的,這些自發群眾健身活動也從未申請過成立組織。
《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從這一點上說,民政部的取締令取締的雖然是一個並不存在的組織,但它的頒布本身卻是違法的,因為它與《憲法》相抵觸。
退一萬步講,即便民政部的《通告》成立,它取締的也只是僅有幾名成員的「法輪大法研究會」,而非法輪功本身。功法和思想如果能被行政命令「取締」的話,那上天也不必給人一個會思考的大腦了。
2、公安部「六禁止」通告:「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為說明公安部通告如何違法,只需將它全文引用如下:
「1、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所懸掛、張貼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條幅、圖象、徽記和其它標識;
2、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散發宣揚法輪功的書刊、音像製品和其它宣傳品;
3、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聚眾進行『會功』、『弘法』等法輪功活動;
4、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5、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動擾亂社會秩序;
6、禁止任何人組織、串聯、指揮對抗政府有關決定的活動。」
其實看完這個通告,不必做任何分析就已經知道了它的違法性。這個通告的制定基礎也是以思想定罪:凡是沾上「法輪功」的就統統禁止。「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所懸掛宣揚法輪功的條幅」這樣的禁令,無異於將中國拉回到了「焚書坑儒」的時代;「禁止任何人組織、串聯、指揮對抗政府有關決定的活動」這一條也就是說,「政府」不管被誰劫持著做出了怎樣荒唐的決定,公民都不能「對抗」。
從這些「禁止」本身,就可以看出今天中國社會的所謂民主、法制、「人民當家作主」等等是一個多大的笑話。如此公然違憲,剝奪民眾思想自由和批評政府的公民權利的通告居然能夠堂而皇之地向全世界發布,並被用來作為鎮壓的依據,只能說明發布通告之人要麼頭腦中根本就沒有法律概念,要麼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套用那句「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邏輯,就是「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怕誰?」
不過我們還是可以不厭其煩稍微再說明一下這個通告是如何違憲的。除了違反了前述《憲法》第五條、第三十五條外,它也違反了《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信訪條例》第八條規定:「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一)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二)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所以公安部的「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禁令,不僅違反了《憲法》,也同時違反了國務院《信訪條例》。
3、「人大立法」大騙局
以上兩個通告雖然起到了宣布鎮壓開始的作用,然而它們卻都只是行政命令,不是法律,也沒有相應的處罰條款,離「依法治國」的要求還差得很遠。
「改革開放」以後,為了做出與國際社會「接軌」的姿態,中國《刑法》中原有的「反革命罪」被取消了,用思想來定罪在法律上就有了一定的技術難度。翻遍整部刑法,能夠有希望被用來作為鎮壓的「法律依據」的只有第300條:「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這一條款卻沒有實施細則,也沒有給出甚麼是「邪教」的法律定義。
事實上,在國際法律界,「邪教」的概念是不被認可的。東京沙林地鐵毒氣案的製造者是以個體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法庭的審判和裁決的,法庭並未對奧姆真理教本身作出判決,它依然是一個合法存在的教派。
國際法律界之所以對與「邪教」有關的立法非常慎重,是因為「邪教」的法律定義很難界定,而「邪教」的概念很容易被濫用來妨礙公民的信仰自由。
首次公開將法輪功冠以「×教」二字的,仍然是江××。鎮壓開始之後三個多月的99年10月,江××在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到「法輪功就是×教」;10月26日,中國各大報紙在頭版頭條以「法輪功就是×教」為題發表了江××的講話;10月27日,新華社以同樣的標題發表了《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這篇文章反覆引用了7月22日《人民日報》批判文章中所炮製的關於法輪功的謠言來論證江××的講話如何「言之有據」。
三天以後,也就是99年10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提到要「堅決依法取締邪教組織,嚴厲懲治邪教組織的各種犯罪活動。」
從這裏我們首先可以看到一點:江××的講話在先,人大常委的「立法」在後。也就是說,人大的「立法」是為江××的講話「擦屁股」的。
我們可以看到的第二點是,《憲法》第八十條、八十一條關於國家主席權限的規定中,並沒有賦予國家主席為任何組織、個人及功法定罪的權力。《憲法》第五條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因此,在未經國家任何檢察院、法院判定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的情況下,江××說「法輪功就是邪教」是嚴重的違法越權行為。
然而,無論是人大取締邪教的「決定」,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即所謂「兩高」頒布的「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都從頭至尾也找不到「法輪功」三字,兩高的「解釋」中給「邪教」下的定義是「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我們且不論這個「邪教」定義中的「迷信邪說」從法律角度上講如何地無法操作(按照馬克思主義唯物論,世界上所有宗教宣揚的都是「迷信邪說」),只說這個「解釋」中仍然找不到「法輪功」三個字。
當然立法不可能專門針對某個人或某個團體進行,而必須具有一定的普遍適用性,因而法律實施的三段論是:1.殺人要償命;2.張三殺了人;3.張三應該償命。
迄今為止,已有超過6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他們的判決書中大多寫有「利用邪教組織」如何如何這一條。
令人驚異的是,在運用「懲治邪教」這一「法律」對法輪功信眾處以最高達二十年的有期徒刑的時候,「1.殺人要償命;2.張三殺了人;3.張三應該償命」這個三段論中最重要的一環「張三是否殺了人」卻是用江××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社論來代替的。也就是說,除了江××和《人民日報》說過法輪功是邪教外,全國沒有任何一個司法部門對法輪功是否是邪教進行過判定。鎮壓者在此玩弄了一個偷梁換柱的把戲,將江××的信口開河塞到人大的「立法」和法院的判決之間,而讓許多人認為國家已經把法輪功定為了邪教,或鎮壓法輪功已有了法律依據。
這聽起來也許像天方夜譚,然而事實確實如此:鎮壓進行四年了,法院一次次地開庭「審理」,「判決書」一張接一張地下達,然而所有這些「審理」和「判決」的依據卻根本不是「法律」,而是江××的講話和《人民日報》的社論。
這再一次是江××治下的社會現實。法律被隨意地用講話代替;而被偷梁換柱之後的「假冒偽劣」又反過來被用來欺騙了世界輿論。假貨的製造者因其比真貨持有者更加理直氣壯的高聲喧囂一時唬倒了不知多少人──有誰想到泱泱大國的「三位一體」能將謊言叫得比真話還「真」呢?
4、「610辦公室」:新時期「中央文革小組」
「610辦公室」即「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它成立於鎮壓前夕的99年6月10日,故名。它是中共「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其職能是「指導和協調公、檢、法、司法、安全各部門偵查、抓捕、起訴、審判等處理法輪功工作的一切活動」。
鎮壓正式開始後,「610辦公室」升級為正部級常設機構,數以萬計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610辦公室」相繼成立,專職兼職工作人員達百萬規模,經費充份滿足。
各級「610」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嚴密而獨立的體系,對中國的各級黨、政、司法系統擁有絕對的權力,並且只直接對上一級「610」負責。
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這個「610」的成立和運作都找不到任何依據。從其完全凌駕於法律和同級政府機構之上的運作方式來看,只有當年德國法西斯組織「蓋世太保」、前蘇聯的「剋格勃」及中國「文革」時期的「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可以與之類比。
這種因政治運動和鎮壓的需要而臨時成立的「辦公室」的存在本身,就是對中國法制體系的極大踐踏和嘲諷。它像一記響亮的耳光一樣打在了所有法律工作者和以為中國已經走上了「依法治國」道路的人們的臉上,並再一次提醒大家:法律只是在某些時候和某些場合裝點門面用的,真正有了問題,對不起,法律太麻煩了,手續太繁瑣了,技術難度太大了,還是「辦公室」來得痛快,用著自如省心。
5、勞教:「速戰速決」的「優越性」
「610」成立以後,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大概要數簽發對法輪功學員的勞教票了。人大雖然通過了「立法」,用刑法的體系來當作鎮壓的工具仍然不夠得心應手。法律畢竟是法律,「船大調頭難」,要牽扯到公安系統、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諸多環節,開庭時按法律的規定還得給予被告辯護的權利,操作過程「冗雜」又「漫長」,根本適應不了將法輪功快速消滅的需要。
於是「勞教」這個中國特色的「最高行政處罰」體系便派上了極大的用場,充當了鎮壓的最主要工具。
中國的勞教體系始建於「解放」初期的五十年代,當時的設計思想是強制「解放前」那些「遊手好閒」的「剝削階級殘餘」進行勞動,以將他們改造成「社會主義新人」。後來這個體系漸漸發展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種方法。」
1982年1月21日由國務院轉發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十條給出了應該將甚麼樣的人進行勞動教養的規定:
「1、罪行輕微、不夠刑事處分的反革命分子、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
2、結夥殺人、搶劫、強姦、放火等犯罪團夥中,不夠刑事處分的;
3、有流氓、賣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屢教不改,不夠刑事處分的;
4、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煽動鬧事等擾亂社會治安,不夠刑事處分的;
5、有工作崗位,長期拒絕勞動,破壞勞動紀律,而又不斷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礙公務,不聽勸告和制止的;
6、教唆他人違法犯罪,不夠刑事處分的。」
鎮壓者雖然挖空心思,直至動用了人大和「兩高」這樣的最高權力和法律機構來為鎮壓製定「依據」,然而在真正執行時,實際運用的卻是跟那些「依據」靠不上半點邊的、早已與現行法律體系嚴重脫鉤的、還在將「反革命」、「反黨反社會主義」作為「罪名」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因為勞教只是一個「行政處罰」,不需要任何法律手續,由隸屬於黨委或「政法辦」的「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寫一張勞教票就可以立即執行,甚麼原告、被告、公訴人、律師、開庭審理、法庭證據、法庭辯論、審判員、審判長、書記員、上訴、申訴等等統統免掉,在「速戰速決」方面顯示出了極大的「優越性」。
至於煉法輪功違反了以上《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的六條中的哪一條,也不必經過論證。據筆者所知,鎮壓初期,許多拘留所、勞教所在填寫有關法律文書時都將法輪功學員的「罪行」這一欄直接填成「法輪功」,很久以後才改成「擾亂社會治安」等等──在「三位一體」的「主席」公然操縱著整個國家機器違法犯罪的時候,指望具體的執「法」人員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無異於是緣木求魚。
6、洗腦班:用公款「私」設的「公」堂
從鎮壓的第二年開始,全國許多勞教所50-95%的在押人員都變成了法輪功學員,迄今為止,共有超過10萬名法輪功學員被處以勞教。然而,這個數目與法輪功信眾龐大的基數比起來,還是太小太小。將全國所有的監獄、勞教所、拘留所、精神病院、戒毒中心等等場所都「運用」起來,還是遠遠達不到鎮壓所要達到的目的:從精神上「轉化」或從肉體上消滅法輪功學員。這就是全國範圍之內洗腦班建立的原因。
當然洗腦班的官方名稱不叫洗腦班,而叫「學習班」、「轉化班」、「法制學習學校」等等。它的運作方式是利用現有的學校、賓館、招待所等場所或專門新建的洗腦基地,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這些地方參加「學習」。「學習」期間跟坐牢一樣完全喪失人身自由和所有人權,享受的「待遇」跟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幾乎沒有區別。
筆者之所以用「綁架」這個詞,是因為這種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將公民強行關押在某個地方,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進行酷刑折磨的做法與土匪無異。
「學習班」的參加者失去人身自由不算,還要遭受經濟掠奪。參加「學習班」要交「學費」、「生活費」等等。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參加「學習班」還需要讓家屬或同事、領導「陪同」,「陪同」人員起的作用相當於看守,然而也必須向洗腦中心上交食宿費用。不過,考慮到要「轉化」的人員數目之大和警察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匱乏,這一條又不那麼奇怪了。這也只是普通公民被裹脅到鎮壓之中的方式之一。
種種不同名稱的洗腦班的性質實質上就是私設公堂。它不僅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更是又一種對國家法律的嚴重踐踏。
然而這種由「610」「私」設的「公堂」卻比土匪的窩巢更加惡劣,因為它花費的是公款,是國家財政資金,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據海外媒體報導,2001年12月用於建洗腦中心或基地的資金達到了42億元人民幣;北京財政局內部材料顯示,2001年前10個月,北京市財政局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理法輪功」的工作;北京海澱區2001年6月撥款360萬元用於辦洗腦班;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2001年用於「處理法輪功」工作的費用為202萬元……這些通過艱難途徑傳出來的數據其實連冰山一角都算不上。如果把四年的鎮壓之中的所有費用列出,再加上在聯合國中拉票和讓外國政府對鎮壓「三緘其口」的花費,這場鎮壓的成本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鎮壓執行過程中的違法犯罪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如果說鎮壓者在試圖為鎮壓製造出一些「法律」上的「理論依據」的時候,尚費了一點心機去裝點門面的話,那麼這種鎮壓到了實際執行和操作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沒有任何顧忌了。官員的升遷、去留、單位的獎金、企事業的經濟效益和領導人的職位、學生的升學甚至考試成績、警察的飯碗、犯人的刑期,統統都跟鎮壓法輪功的「成果」掛上了鉤。「上面」的精神再明顯不過了,務必要將法輪功斬草除根,「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拖垮」,「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樣的「密令」和「口諭」一層層向下傳達,前有「好處」在誘惑,後有「惡果」在逼迫,這就是為甚麼有那麼多人被裹脅進了鎮壓之中的原因。
以勞教所為例,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是一個硬性指標,必須達到,採用甚麼手段就不管了,否則警察就得丟職位、丟飯碗、丟獎金。「轉化」「成效」顯著的便名利雙收。「轉化」的標準是必須批判自己以前的信仰,外加幫助警察「轉化」其他的人。
警察轉手就將犯人也裹脅了進來。中國的監獄、勞教所都有一套減刑減期制度,刑期長的有時候能減掉一半甚至以上。比如勞教所減期的「法定」比例是30%,每半年評一次「獎」,30%的勞教人員有減期的機會。這30%給予誰,完全由警察說了算。
對於犯人來說,沒有甚麼比早日離開牢籠的誘惑性更大了。於是拘留所、監獄、勞教所的犯人、在押人員與警察一起再次上演「私設公堂」,這些「公堂」中所設「私刑」的殘酷程度聞所未聞,令人髮指,其目的都是完成這場鎮壓的最初及最終目標:將法輪功和信仰法輪功的人消滅。
在鋪天蓋地的媒體宣傳、煞有介事的「人大立法」及越來越聳人聽聞的「邪教徒」「自殺」、「殺人」案件一個接一個「發生」的時候,法輪功的信眾早已被打成了「另類」,秋菊的丈夫被村長踢了幾腳尚可以一直告到省裏也要討個「說法」,法輪功學員就算遭了滅門之災,遠房親戚可能連看一眼遺體、問一問死因的膽量都沒有。連胳膊上戴個紅袖章的居委會主任也可以對法輪功學員擁有生殺予奪之權。人生而有之的生存權及憲法所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根本無從提起。
對法輪功的誹謗宣傳和鎮壓之中對法輪功學員所實行的抓捕、關押、審判、抄家、開除公職、開除學籍、人身侮辱、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洗腦、扣發工資、退休金、沒收財產、任意盤問、酷刑折磨、逼迫書寫違背個人意志的文字材料和「思想彙報」等等,至少違反了以下中國現行法律法規:《憲法》、《刑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覆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教育法》、《民法》、《勞動法》、《國籍法》、《著作權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監獄法》、《遊行示威法》、《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同時也至少違反了以下中國已加入的國際公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也許有人會奇怪怎麼連《未成年人保護法》、《兒童權利公約》也會違反,這是因為法輪功學員的子女除了有被剝奪上學權利的情況發生外,還有與其家長一起被抓去坐牢的,甚至有母嬰一起被勞教所虐殺的惡性事件發生。鎮壓所侵犯的法律法規與鎮壓中所犯下的罪行一樣罄竹難書。
結語: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必須將江××繩之以法
總而言之,這一場鎮壓從「理論基礎」到實際操作都是完全徹底地違法的。它所踐踏的法律法規數不勝數,它所帶來的災難和損失難以估計。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必須將這場鎮壓的最直接責任人江××繩之以法,否則,中國的法律就將永遠也不能從目前被強姦和踐踏的恥辱中翻身。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8/39234.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本質上是一場利用國家體制、國家法律、國家政策法令,整個國家機器的犯罪行為。其在鎮壓中的殘酷性,給中華民族造成深重災難的罪惡性中,勾勒出它殘忍、邪惡的本性。
一、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一覽圖
江澤民
│
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
│ │ │
610辦公室(羅幹) 軍隊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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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 黨 各國使領館
政-省(市)610辦公室-縣-鄉-村-戶-個人
公 公
檢 檢
法 法
司 司
國安 國安
新聞媒體 新聞媒體
出版 出版
學術界 學術界
宗教界 宗教界
文教界 文教界
科技界 科技界
法律學界 法律學界
企事業 企事業
文藝界 文藝界
反邪教協會 反邪教協會
對煉功人自由活動的網絡控制由黨,政,軍,組織,單位,學校執行。
對煉功人堅持修煉的網絡控制由「政治上反動」,加以X教罪名,經濟上懲罰,肉體上酷刑管制。
對煉功人人身自由的網絡控制由關進監獄,強制勞教各地民政局下屬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屬的勞教所,戒毒所等執行。
對煉功人精神自由的網絡控制由精神病院,洗腦班,強行轉化班執行。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株連的網絡很可以說明如今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蕩然無存。被剝奪基本人權的不僅是中國億萬法輪功學員以及他們的家屬親族、工作單位、街坊鄰里:
1、交通要道,車站碼頭,沿線設防,分兵把守,嚴加盤查。──通常的手段是強迫所有需要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公民罵法輪功、踩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否則不得通行或當成「法輪功」拘捕。
2、天安門廣場範圍內派大批警察、便衣把守,甚至雇來流氓地痞,對一切遊人行人嚴密監視盤查,一有被認為可疑之處,便一湧而上,拳打腳踢。──最常見的是先對路人盤問,問是不是法輪功或法輪功好不好,公民如果說出肯定答案,則先被用暴力收拾到嚴陣以待的警車上,送到北京的派出所關押,再逼問出姓名原籍工作單位,然後送到地方駐京辦事處並送回原籍處罰。
3、實行省市縣區鄉村行政單位連坐,層層清查,層層處罰。──處罰基本手段包括點名批評單位、領導撤職、對單位巨額罰款、停發獎金貸款等等。
4、實行警察、勞教人員連坐制,縱容逼迫警察及勞教犯虐待法輪功學員。──通常的手段是以金錢和假期逼迫警察達到不可能達到的洗腦效果,造成警察把法輪功學員作為暴力發洩和仇恨對待的對像;用減刑為誘餌逼迫勞教犯嚴密監視法輪功學員,同時以暴力、私刑及各種其它手段折磨逼迫法輪功學員接受洗腦、停止煉功。「610辦公室」對各地下達的命令是「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怎麼處理都不過分」,「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地方警察都知道這些所謂「上級命令」,所以使用酷刑和暴力時往往有恃無恐、無所不用其極。
5、實行九族連坐制。一人煉功,全家遭殃。──隨時可丟掉黨籍、工作、收入、學籍,隨時會遭到拘捕和無限期關押、非法罰款。即便暫時能在家居住者,往往受到嚴密監控(門口有人把守,電話被監聽等等)。
6、剝奪社會生存權,把是否是法輪功學員和是否支持法輪功作為能否享有公民基本權益的首要指標。──堅持煉功者或家屬,不得工作、參軍、入學、取消養老金,沒有人身自由;明確表示同情、幫助、支持法輪功者也屬不受法律保護之列。
7、全國各大小行政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大中小學校統統被要求參加所謂的「百萬簽名運動」,強迫男女老少各行各業簽名表態、捲入為少數當權者的利益服務的骯髒政治把戲。
8、全民洗腦。──上班要參加反法輪功的政治學習;上學要答題、作文反對法輪功;報紙電視電台反覆播放反法輪功內容,如此等等。
二、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摧毀了國家體制的合法性
鎮壓的組織、系統、計劃相當嚴密。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在組織上系統上作了精心的部署和安排。早在1999年6月10日就專門成立了由李嵐清任組長的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作為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由政法委書記羅幹主持,常設於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它擁有廣泛的絕對權力,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等都相繼成立了610辦公室,隸屬於當地的政法委。在處理法輪功上,610辦公室直接指揮操縱,嚴密控制著各級的黨政機關及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國安部門,以及宣傳機構,新聞媒體。按照江澤民的意圖、命令和需要,積極開展各種鎮壓活動。
它帶頭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法律反對以思想定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和懲罰的行為,不能定罪,法制反對以言代法。世上的民主憲政國家都一致肯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都遵行一切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無效的憲法原則。江澤民卻可以任意宣布法律。
它大量炮製了誣陷法輪功的謊言、黑材料和偽證,精心編織了1400例,斂財,豪宅等等矇騙群眾,編造假理論,篡改法律精神實質,任意加扣政治帽子,羅織罪名。網絡了一些作偽證的人,無恥加害法輪功。
它們全面收集了全國以及世界各地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名字,部署對重點人頭的監控、抓捕和迫害。
它倡導大搞假運動,利用宗教界搞政治,搞外交,摧毀了宗教組織的性質。
它不惜出賣香港人民的利益,把「五十年不變」的官方承諾撕得粉碎。
為了從思想上,理論上把法輪功徹底搞垮,江澤民指揮其爪牙羅幹和610辦公室從理論界,學術界,科技界,法律學界,心理學界,宗教界,醫學界,政治學界,社會學界,哲學界,語言學界,拼湊了所謂的御用專家和學者,斷章取義,顛倒黑白,刻意歪曲的一貫政治大棒手法,為虎作倀,虛張聲勢,欺騙和要挾人民。
獨裁之下無政府,專制之下無學者。在江澤民個人的專制下,各種政府機構,哪有自身的存在法律依據?哪有它們行使法律和人民賦予權力的能力?江澤民閹割了整個國家機器,整個政府。在這樣的獨裁中,獨立思考者格殺勿論,哪還談得上學術的清廉和嚴謹,哪有學者的自尊和尊嚴?江澤民不僅鏟除了時值改革開放的歷史命運,亦剿滅了整整一代人,扼斷了他們原本有幸向中華傳統回歸的通路。
三、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動用了最野蠻的國家公開搶掠手段
江澤民還從經濟上搞垮法輪功修煉群眾,方法多種多樣,如抄家沒收財產,現金,存款,有價證券,電視機,收錄機,傳真機,照象機,攝像機,手機,金銀首飾,汽車,摩托,開除公職,沒收房產,掃地出門,不發工資,退休金,斷絕收入和生活來源。
學員去政府部門上訪,被抓住,首先把隨身的錢財搜走,層層公安盤剝,巨額罰款,承擔押送人員的食宿雜支費用和保證金。被關押進監獄和拘留所的,牙膏,牙刷,草紙,毛巾,肥皂等生活日用品,必須付高於市價許多倍的錢購買。伙食費十分昂貴,質量低劣。有的勞教所抓了罰,罰了放;放了又抓,又罰,保持財源不斷增長。
被強行抓進轉化班,辦一期收費就是幾百幾千。拒絕轉化的就一期一期的繼續辦下去,精神上肉體上的壓力不斷加碼,經濟上的壓力更是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辦企業的修煉人,企業被它們搞垮。城市居民中的淪為赤貧。農村的農機農具,豬羊牛,口糧搞得精光,生活權,生存權徹底被剝奪。
不少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趁機大撈一把,中飽私囊。在鎮壓法輪功過程中,進一步助長了本已病入膏肓的貪污腐化。
江澤民肉體上的折磨還不能滿足其嗜血成性的本性,從精神的摧殘上取得它獸性的需要。利用多所相當於前蘇聯專制下的特殊精神病院,對大量健康的修煉群眾,其中大多數是婦女,濫用精神藥物進行迫害。受過重藥物,或有害中樞神經藥物傷害的學員,輕者出現嘔吐,不能控制地顫抖,目光呆滯,頸部僵直,舌頭伸長,喪失記憶,重者死亡。
國家警察可以在工作之時,公然強姦女性修煉群眾。政府幹部可以任意指使打死人,不償命。國家媒體不惜大造謊言,把思想業力直接灌輸進人民的心靈。國家元首江澤民帶頭撒謊,耍無賴,用權、用錢、用高壓,用邪惡犯罪的最高領導集團,裹脅各級政府和領導集體犯罪,大開殺戒。在江澤民「打死算自殺」的黑色恐怖令下達之後,修煉群眾的迫害致死人數驟然上升。
四、鎮壓法輪功,江澤民開創了系統性、制度性犯罪的流氓網絡手法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組織系統密如織網,它實行的是網絡專制,把鎮壓法輪功的組織布滿全國,推向海外。
它佔用現有的整個國家機器,各種組織、單位還不夠,凌駕於國家憲法規定的國家體制和性質,國家機構之上,另外搞了專門的立法,執法機構,以610辦公室為新生的毒瘤,附庸並凌駕於國家機器上,強迫官方的、社會的、所謂民間的機構和組織,利用各種機會,場合,藉口,形式,以及造謠污衊,無中生有,栽贓陷害,移花接木,欺世惑眾,顛倒黑白等各種方法整治修煉群眾。
它動員一切政治界、理論界、學術界、法律學界、科技界、文教界、宗教界、新聞媒體、出版界,出謀獻策,炮製理論,憑空捏造法律依據,編排謊言材料,為其鎮壓輸送各種武器和各種狂轟爛炸的思想業力炮彈。
它指揮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台,以及全國所有的新聞媒體和網站,發動鋪天蓋地的謠言網絡攻勢,日夜不停的污衊法輪功,實行信息和新聞的壟斷和封鎖,壓制一切不同的聲音,破壞國內外的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站,不准外國記者報導,採訪和拍照真實情況。不惜攻擊海外電子網站,盜用法輪功網站名義進攻外國政府部門。無所不用其極。
它用各種欺騙,明目張膽的威脅和利誘的方法,動員全國,全世界的政府,非政府組織,團體,各界人士,按照它的意志和要求去表態,簽名和採取行動反對法輪功。把批評其鎮壓無理的組織和國家視為敵人,用金錢收買國際上無恥之徒向其發動進攻。
它控制全國一切黨政軍,立法,司法,行政,監察,財經,貿易,文教,企事業的領導人,強制他們按照它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鎮壓的統一行動。
它號令全國的公安檢察法院,勞改,勞教部門,動用古今中外一切刑具刑罰,罄竹難書的手法鎮壓,命令「打死的白打死,打死算自殺。」惡令一出,大量的集體屠殺慘案急劇上升。
它採取全方位的網絡連坐和株連制。家中有人煉功,就株連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兒女,親朋好友,單位,學校。子女不能入學,升學,參加工作。親屬有工作的提前退職下崗。
拘留所,勞教所裏有人煉功,就連坐懲罰工作人員,同室人員,給予各種法外刑罰。有的勞教勞改所實行「包夾」制度,幾個勞教人員看管一個學員。一舉一動受到監視,動則打罵成了家常便飯,好人受氣,惡人囂張。
它以功名利祿,金錢收買,利害獎懲為手段,搞一連串的對法輪功的社會網絡監督和控制,就像文革中的所謂「群眾專政」,更有甚者,發展為國家制度性的,體系性的專政網絡。如檢舉揭發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散發講清真象資料的學員,給多少數量的獎金;抓到一個法輪功學員,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加記多少分數,按分數發給多少獎金,提級加薪。迫害的越厲害的地方,悔過書,保證書,轉化者多,列為先進單位和個人,在全國,省,市表彰,以此來調動和唆使各方面人員破壞國家法律,迫害人民的積極性。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不僅從整體上來說是政治上,思想上,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具有網絡性,系統性的施行迫害,對每一個學員的控制和鎮壓來說,同樣具有全面性和網絡性。如私拆信件,竊聽電話,監視跟蹤,扣押身份證件,不准旅行,不准出國,不准走動,不准拜親訪友,任意搜查抄家,不准交流開會,開除公職,開除黨團籍,軍籍,學籍,拿走現金存款,沒收企業及家庭財產,巨額罰款。
強迫綁架進轉化班進行洗腦。如不順從,就押送勞教,勞改,精神病院,戒毒所,行政拘留所,進行迫害。
五、鎮壓法輪功,江澤民的凶殘本性暴露無遺
人民的國家政權最根本的特徵是保護人民,江澤民鎮壓一億修煉法輪功的善良人是明目張膽的篡改國家政權的根本性質,是對人民的背叛。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性具體表現在:
從頭到腳到全身進行毒打和傷害。如打破頭,打耳光,打眼睛,打斷鼻樑,打斷牙齒,切斷喉嚨,打斷頸椎,脊椎,手腳銬斷筋骨,電擊頭,嘴,乳房,陰部,肛門,四肢和全身。
用的刑罰不僅集古今中外之大成,還多有翻新。如蘇秦背劍,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灌射有害藥物等等,據不完全統計,就有一百多種。不僅傷及內臟,傷及神經,有的被打的吐血不止,危及生命。有的多次打的昏死過去,有250多人因此而喪失了生命。暗中傷害致死者,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啟用惡人傷害好人,用犯罪的私罰對待不犯罪的無辜百姓。打死了說是自殺,還將責任推給法輪功。
強迫懷孕的學員墮胎,扼殺無辜的生命。將八個月的嬰兒迫害致死。
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拋入男牢房。
把沒有斷氣的學員拉去活活燒死。
把殘疾學員折磨致死。把健康學員迫害致殘。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將15名法輪功學員害死,還散布謠言說是集體自殺。從當年陰謀策劃的「香山集體自殺」的不得成功,到「天安門自焚」鬼計的破產,今天不得不把學員抓起來,集體屠殺,然後拙劣地宣稱自殺。
北京警察當街打得女學員遍體鱗傷,打斷兩顆門牙,拉到橋下強姦,並將膠皮棍猛勁地插入陰戶。前門派出所所長公然多次強姦女學員。
罪行滔滔,罄竹難書。
六、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實踐並完成了個人的獨裁統治
為甚麼江澤民會對法輪功如此仇恨,許多善良的人民怎麼也理解不了。其實,仔細一看,不難明白,江澤民要大權獨攬,在今天改善人權,給予民眾更多自由,尊敬人民信仰選擇等國際社會走向大勢所趨的情況下,輕易是不能完成的。江澤民選擇了攻擊法輪功,是因為那些煉功的人民群眾,都是些不用調查,就可以百分之百信任的好人。江澤民自以為選擇了社會的突破口,三下五除二,就可以達成大權獨攬的目的。不能不說,在江澤民的立場上,它是達到了完成獨裁的目的。全中國上至國家總理,被噤若寒蟬,下至每個個人,生殺大權全都操在警察,地方領導手裏。連思想上的想法與江氏不合之處,都會招來殺身之禍。江澤民用國家系統性地,制度性地犯罪,已經把中國演變成了它的獨裁工具和施暴手段。
江澤民無恥鎮壓法輪功,是對中國人民實行全面的專政,是用文革中群眾專政的手法,對人民民主,自由,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命權,生存權的徹底剝奪,是對全世界正義,道德,人權的進攻,也是對社會公理,真理的挑戰。與法律精神相違,踐踏了世界人權公約,成了世界發展,保障人權,爭取和平進步的絆腳石。
但是,江澤民機關算盡,卻逃不過上天的公正原則。江澤民犯罪的同時,也就是把自己釘上歷史恥辱柱過程。屆時請全中國人民、全世界人民到天安門廣場上去作歷史的見證吧,看看禍國殃民的江澤民犯罪集團將怎樣被推上千古的斷頭台!(初稿,成於2001年7月17日)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3/38788.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2000年底《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中對弟子們說:「在一年前你們不是這樣,經過這樣嚴峻的考驗,可能你們沒有那麼大的感覺,我卻看到你們完全不是原來的這個人了。」
如今,邪惡的迫害已經歷時四年,咆哮「三個月一定要消滅法輪功」的江澤民被一次又一次地宣告失敗;而全世界大法弟子歷經四年的魔難,則如浴火的鳳凰,在佛的恩德中,獲得生命的新生!真正的修煉界人士都知道,使大法弟子脫胎換骨、獲得重生的,是李洪志師父的慈悲、是師父的承受、是師父的寬容,而並非這場空前絕後的烈火。但是,這場烈火畢竟因為亙古久遠的緣由燃燒了,帶著要把一切化為灰燼、要把一切毀滅的邪惡火燄,撲向三界和人間。是李洪志師父,以他自己的巨大承受阻止了烈火對大法弟子和眾生的吞噬;在這四年的烈火煎熬中,大法弟子中有過種種迷茫和曲折,內在的根本執著與外在的邪惡圍剿,構成多少人修煉之路中的死關!但是,因為師父的洪大承受和寬容,在師父的慈悲等待中,多少人跌倒了又爬起,變得頑強、重新堅定,在法光的引導下走過四年魔難,浴火重生,從此義無反顧;更有數千萬大法弟子從四年前的720就徹底走出個人修煉的框框,迎著烈火秉持真理而坦然前行,歷經魔難志不改,正法修煉見真性!
中國自古稱為神州,神州正在上演著將永遠被未來傳頌的神話,大法弟子修煉、證實大法、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人間神話……
全世界大法弟子們將一如既往地跟隨師父的正法進程,在人間和平理性、堅韌不拔,以正念正行抵制這場迫害、清除這場迫害、揭穿邪惡的謊言、撲滅這場邪惡的火燄,把真相帶給世人,把美好帶給人間,不辜負師父再造大穹、再造生命的浩蕩佛恩,不辜負世人和各界眾生的殷殷期盼。
「我與大法弟子們雖然經歷了這段舊勢力強加的歷史,但是對於大法弟子來講也是偏得,很多大法弟子了不起的正念正行是值得珍惜的,也是難得吧。雖然是舊勢力強加給我們的,但是大法弟子中畢竟有許多人在這次迫害當中做得非常好,給大法弟子在證實法中樹立了大法造就的覺者的威德,也創造了歷史上從來沒有的正法中大法弟子證實法的輝煌。」(《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2/38380.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
法輪大法是正法,
美名遠揚傳天下。
世界各國都稱好,
為啥江丑偏鎮壓?
製造假象騙百姓,
您說究竟為了啥!
是非善惡分清楚,
明白做人不摻假。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黨委書記從本單位的大法弟子說起
有一位近兩年才剛剛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某公司黨委書記,在單位任職期間就對本公司的大法弟子在平時工作、生活中的良好言行倍加讚賞。當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殘酷迫害時,這位書記盡一切所能保護本單位的大法弟子。這兩年這位書記從工作崗位上退了下來,閒來無事,經常和很多人閒聊。近一段時間,中央電視台又開始對法輪大法造謠污衊,這位書記每當遇到有誹謗大法的和不理解大法的人時,該書記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挺身而出,從本單位的大法弟子說起,告訴周圍的世人大法弟子是好人,輿論的一切都是造假、都是欺世的謠言等等。
一次這位書記在自家的樓梯上發現有人用粉筆寫法輪大法不好的標語時,該書記認真想了一想,從粉筆的筆跡中認定是樓上正在練習書法的孩子寫的,這個小孩子一定是受了電視中的造假宣傳才被矇蔽的。這位書記先是從自家拿起一把拖布,拖去了污衊大法的字跡,然後又到樓上找到那個受謊言矇蔽的孩子,告訴她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是天理、污衊大法要遭天譴。這位書記還告訴久病臥床的80多歲的老母親經常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有一位村長講過這樣一句語重心長的話,他說:我當了好幾年的村長了,選了好幾茬的社主任,不是吃、喝、嫖、賭,就是貪佔農民的血汗錢,鬧得老百姓怨聲載道,自從這個老百姓選上的法輪大法弟子當上社主任後,已經快到二年了,我從來不用操心,他出門給老百姓貸款,去鄉政府和縣城跑了多少趟,一天有時都吃不上一頓飯,餓了就買袋餅乾和一瓶水,貸款員就說:「你這個辦事的,往年貸款的人都得請我們上飯店,你怎麼在這吃?」身邊的妻侄告訴他,我姑父是大法弟子,他出門辦事都是自費,從不搞攤銷。貸款員一聽,笑了,趕快把款貸了。
這位村長還說了一句令全村人民都滿意,也是老百姓們都想說的一句話,村長說:「再有這樣的工作,我還用法輪大法的學員,讓我放心。」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加拿大國會議員喬.考馬丁(Joe Comartin)7月15日就多倫多7.20活動寫信給法輪功學員,代表溫莎市的選民,表達對加拿大和中國法輪功學員的問候和支持。
考馬丁議員在信中說,你們團體持續不斷地為在中國受迫害的七千多萬法輪功學員爭取社會公正的獻身精神是鼓舞人心的。同樣鼓舞人心的是你們明確、響亮、持久地反對這些學員所面臨的打壓。
他說,我在新民主黨和國會的同事們都強烈支持你們讓公眾關注中國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折磨與犯罪行徑。你們7月16日的集會是你們為制止對成千上萬無辜人們的酷刑,謀殺和監禁而不懈努力的見證。這也表明了一個人的不幸是我們所有人的不幸;平等、公正和對生命的真正的尊重是普世價值,是應得到有力匡扶的。
他說,我從政以來及在年輕時,我曾經組織並參與了好幾個和平集會。儘管隨著時間的流逝,促使我公開表達我的反對立場的問題和世界事件可能已經發生變化,但是有一點是始終不變的,那就是我一直積極地反對任何形式的社會不公正。你們的集會是又一個對中國約1億法輪功學員所承受的不公正待遇表示反對的機會。這表明,人心是不可能被壓制的,人的精神是不可能被控制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8/38609.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一編織袋法輪功書籍被從大海中拖出來,打開後發現竟然沒進一點水,真是神了!
2003年春節,我到朋友家講真象時,他告訴我一件有關大法的神奇事:1999年5月的一天,他和兩個同事一起正在海邊看別人釣魚時,看到一條釣魚的小船從海裏劃過來,小船還拖著好像很重的東西。大家都以為船主一定是釣了一條大魚,一起幫他拖上岸來,原來不是魚而是一個裝滿東西的編織袋。出於好奇,人們急急忙忙打開袋子,發現袋子裏裝的全是法輪功的書。而且,這些書全是幹的,一點水也沒沾上,一點也不像剛從海裏撈上來的樣子!裝書的編織袋只是用繩子紮著口而已,放在海裏還不知有多久了,裏面的書怎麼能不被弄濕呢?真是太神奇了!我的這位朋友是個不輕易相信任何事的人,他說:「要不是自己親眼所見,我是決不會相信的。」
「法輪功的書絕非常書,法輪功也絕不會是一般氣功。」這個念頭當時就深深地印在這位朋友的心靈深處了,之後儘管法輪功遭到電視、報紙、電台一次次的栽贓陷害,他對那些誣蔑性的宣傳一直不屑一顧,認為不可信,法輪功決不會幹那種事的。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在北京乘公共汽車時,一老大媽領孫子上車,我自然讓坐。在汽車剎車時,小孫子碰了頭哭個不停。我給孩子唱我們大法弟子創作的歌曲「得度」:「落入凡間深處,迷失不知歸路,輾轉千百年,幸遇師尊普度,得度,得度,切莫機緣再誤。」
這一唱,全車的人很靜,孩子也不哭了。
我身後也想起了歌聲。我回頭望著唱歌的大姐,我們同唱「得度」,一車人靜靜的聽。我觀察車上的人,有的在流淚,有的含著淚望著我們。我看到了他(她)們的心聲;救我、救我、救救我。快到站了,歌聲唱完了,我高喊著「各位兄弟姐妹們,記住法輪大法好,您就是得救的人!」拉著這位大姐下了車。
順便一提,這位與我同歌的大姐六十多歲了,可表面看也就四十多歲。法輪功性命雙修,誰修誰受益啊。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大法弟子王敏麗喉管被割開,前後胸軟骨骨裂,骨折,三處錯位,左臂至今不能動。在吉林市醫院住院23天後,剛剛脫離了危險還未治癒的情況下,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逼迫王敏麗家人拿醫藥費2萬元錢,遭至其家人憤然拒絕。惡徒們見其家人不拿錢就強逼出院。理由是1、王敏麗家拿不出醫藥費。2、害怕王敏講真象、揭露邪惡。3、昌邑分局惡警見王敏麗能講話後,準備進行刑訊逼供,以便對其進行加重迫害。
接著昌邑公安分局劉局長和惡警都興澤又逼迫其他親屬拿錢,但王敏麗家人和親屬沒有這筆錢。然後又繼續逼問王敏麗網站地點,資料來源、手機、BP機、和誰聯繫等。大法弟子王敏麗拒不配合邪惡。惡警們見從她嘴裏得不到想要的口供,便於2003年6月4日把王敏麗關押到王敏麗所租房內,把四面窗戶焊上鐵網,房門從外上鎖,24小時惡警輪流看管。負責看管她的是吉林市昌邑區東大灘派出所惡警。惡警王忠仁所長24小時不讓她休息,讓看管王敏麗的惡警24小時點燈,把電視開到最大聲,播放黃色錄像,打撲克,把窗戶打開放進蚊子叮咬她。惡警們自己有蚊帳。
王敏麗喉管被割開還未恢復,惡警們就用煙嗆她,致使王敏麗因咳嗽、胸部巨痛,上不來氣。王敏麗每天24小時幾乎不能入睡,每晚只能睡1~2個小時,只能吃小半碗稀粥。惡警王忠仁還邪惡地對王敏麗說準備給她用巴豆,還說限期三天讓王敏麗家人拿出2萬元錢,如拿不出來就把王敏麗賣出登徵婚啟事抵錢。王忠仁還辱罵大法和大法師父,看管王敏麗的惡警張守義除了罵大法外,還惡狠狠地說,想用枕頭把王敏麗捂死,然後就說是「自殺」等等,總之,惡警就是想盡一切辦法加重迫害。
王敏麗的十幾歲孩子和姐姐三次要求見面,都被惡警無理拒絕。孩子因思念牽掛母親,回家就病了。6月5日,惡警還準備給王敏麗錄像,以便通過剪接手法污衊大法和大法弟子,遭王敏麗抵制未成。6月27日吉林市公安局非法提審王敏麗,王敏麗堅決不配合邪惡,不說出任何人。惡警們沒有得到任何它們需要的口供,便採取更加邪惡的辦法 ,斷絕王敏麗與外界的任何聯繫,身體未痊癒卻停止對她的任何治療。
如果不是師父的慈悲呵護,全世界大法弟子每天發正念清除邪惡,海外大法弟子不斷給邪惡之徒和相關人員和部門打電話、講清真象,可能王敏麗早就被迫害死了。在7月7日,大法弟子王敏麗憑著對師父對大法的堅信,心中存有一念,只要有一口氣在就要繼續證實法,在這種強大的正念下,白天從看管她的邪惡之徒眼皮底下堂堂正正地走脫,溶入正法洪流。
後註﹕
大法弟子王敏麗7月7日已正念從魔窟中脫險後到了外地同修家中後,身體被迫害得十分虛弱,行走困難,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危在旦夕。但她憑著對師父和大法的堅信,每天忍著巨痛堅持學法煉功,堅持整點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迫害她的邪惡因素。她對我們說:師父保護我留給我這個人身好繼續證實法,我一定會加倍努力,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她的身體迅速神奇恢復,近日已基本康復。
大法弟子王敏麗被邪惡非法抓捕、殘酷迫害期間,吉林市邪惡之徒迫害王敏麗的犯罪事實在明慧網上曝光、被全世界知道後,國內、國外的大法弟子齊發正念清除迫害大法弟子王敏麗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並幫助她正念闖出魔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這幾天吉林市前一段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有幾人也陸續正念闖出,對本地區清除殘存的邪惡,講清真象,救度世人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在營救王敏麗這件事情上,全世界大法弟子共同努力,協調配合,每一個大法弟子都各盡所能,真正形成了一個圓容不破的有機整體,最後促成了王敏麗和有些大法弟子正念脫險,再次溶入正法洪流。
王敏麗囑託我們通過明慧網向全世界的大法弟子表示謝意,同時希望海外的大法弟子一如既往的給國內打電話、發傳真、寄真相資料。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8/38932.html>
郭雅玲 |
1998年初,當時郭雅玲44歲,身體多病,致命的肝病已發展到肝癌晚期,就在離生命結束為期不遠的時候,她有幸得到了大法,開始學法煉功,法輪大法奇蹟般地使她遠離了死神的召喚。她從此病情好轉,肝癌消失了,告別了肝病的痛苦,使她從內心感到法輪大法真好,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下決心堅修大法。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及大法學員的邪惡鎮壓開始了,同年9月6日,郭雅玲和幾名同修一起登上了天安門城樓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道出了大法弟子的心聲,惡警將她非法抓進拘留所,關押50多天,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折磨和摧殘。
2000年2月她在吉林市市委門前與同修們為證實大法好,又一次被抓進拘留所後被勞教2年,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勞教所。300多個日日夜夜非人的生活,並沒有動搖她堅修大法的決心,後因身體病況保外就醫被放回。
2002年11月26日,她與同修到永吉縣金家鄉講真象時,被金家鄉惡警發現,再次被抓,又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勞教所判勞教2年。在勞教所中她受到酷刑折磨,用電棍電,體罰,強迫超負荷勞動15、16個小時,冰冷的鋪板帶來的只有陰暗潮濕,每天吃的都是發霉變質的粗玉米麵和鹽水湯,抬眼望去是層層的鐵窗和高牆電網,惡警的嘲笑辱罵和犯人的污言穢語,還有手銬和腳鐐的撞擊聲音充滿整個牢房,在這種惡劣的條件下,郭雅玲被迫害的身體日漸虛弱,臉色蒼白,可無論精神上的痛苦折磨,還是肉體的摧殘都沒有使她改變對真善忍的追求。在這種非人的迫害下,她仍然堅信大法、堅修大法,因為她知道自己做好人沒有罪,沒有錯。
由於長期飽受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2003年5月23日郭雅玲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內含冤離開了人世,年僅49歲。(被迫害致死的詳情待查)
又一個與世無爭、只想做好人的人活活被迫害致死了,給家裏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丈夫失去了一個好妻子。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江氏集團和犯罪惡警們將逃脫不了正義的審判。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7/38573.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7日訊──[編註﹕1999年7月始,江氏集團在中國發起一場系統全面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國數百個「勞教所」首當其衝,監禁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通過酷刑折磨、精神摧殘和經濟敲詐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導致成百學員死亡。直接導致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勞教所多達69所。]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包含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又稱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自99年7.22以來,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約3000多人(佔總關押人數的80%),並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殘酷的肉體折磨及精神摧殘。據不完全統計,重刑、酷刑迫害致死至少8人(詳見案例1至8);迫害致精神失常1人(詳見案例10),迫害成植物人1人(詳見案例9);迫害未成年人5人(詳見案例11至14);迫害老年人9人(詳見案例15至22);迫害殘疾人1人(詳見案例23);迫害致傷殘180多人。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為追求所謂的「轉化率」,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用盡慘無人道的迫害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洗腦。人稱現代「渣滓洞」。
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施行野蠻非人折磨的方式包括:
(1)肉體折磨;主要有:高壓電棍電擊、毒打、鋼針釘入十指尖折磨、殘酷體罰、關小號、綁銬「死人床」、冷凍、野蠻灌食、長時間剝奪睡眠、超時超負荷超強度苦役等(勞動時間長達16~17個小時。而中國勞動法規定:勞教人員的每日工作時間長度不得超過8小時)。
(2)精神折磨;主要有:圍攻、掛牌侮辱、強迫寫放棄修煉的「保證」、強行在所謂「決裂書」上按手印、長期強行灌輸詆毀法輪功的宣傳、24小時監控強化洗腦、強行送精神病院折磨等。此外,勞教所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隨意加刑、超期關押,並將迫害株連家屬及子女;還指使刑事犯人殘害法輪功學員。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在野蠻踐踏法輪功學員生命與尊嚴的同時,還敲詐勒索她們及家屬的錢財。探親家屬通常要繳納高達幾千元現金,不交或交不到數目的,不但見不到人,獄警還指使刑事犯人對獄中的法輪功學員毒打,給家屬施加壓力。甚至將探親家屬送來的水果、食品等沒收後,再高價賣給法輪功學員,從中牟利。勞教所在踐踏法輪功學員的生命與尊嚴的同時,還極力榨取她們及家屬的錢財。
在遭受無辜殘害下,法輪功學員進行覆議、上訴,長時間的絕食、罷工,強烈要求停止迫害,還其人身自由,要求無罪釋放。然而他們卻遭到更加全面血腥的鎮壓。
中國憲法明確規定:搞逼供的人要受三年以下刑事處罰。而這條規定在這裏只不過是紙上談兵的一句空話。執法機關、警察任意踐踏法律,執法犯法,而且至今仍為非作歹、逍遙法外。
以下是部份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彙編案例時間跨度:1999年7月至2003年4月)
下述94個案例涉及200多人僅為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眾多法輪功學員的一小部份……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可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六大隊、七大隊的惡警王麗華、劉瑚、侯志宏、欒雲娟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侮辱毆打、野蠻灌食、綁「死人床」等,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為逼迫法輪功學員王可非放棄修煉,惡警將王可非毆打暈過去。2001年11月,王可非對強迫超負荷勞動(從凌晨4點至深夜2點)提出質問,惡警欒雲娟等將她單獨拽出去迫害。因王可非絕食抗議,惡警又將她綁「死人床」(強迫她站立綁在雙層鐵床床頭的床架子上,不讓躺、不讓睡,不能動)折磨直至暈過去。還強迫她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每天給她野蠻灌食導致吐血。在王可非生命垂危之時,惡警指使勞教犯人在地中央擺四個凳子,上面放塊木板,把她放到上面,說一些侮辱她的話。2001年12月20日,將王可非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送往公安醫院,王可非當日含冤去世。隨後,勞教所炮製偽證,推卸迫害致死責任。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殷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1999年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殷淑雲。就因為殷淑雲說句「法輪大法好!」,惡警劉連英就用電棍電她的嘴、電牙齒,用腳狠勁地踢她的小腹,用電棍在她的身上到處電、使勁打。惡警劉連英還抓住殷淑雲的頭髮狠勁地往牆上撞,撞得頭破血流,頭髮被一撮一撮地揪下來。2000年5月28日,在反覆的酷刑折磨下,殷淑雲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於麗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公安醫院,尹姓犯人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毆打酷刑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0年,勞教所非法將法輪功學員於麗新關押勞教並對她進行酷刑折磨。後將她送往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目擊者揭露:「她們把於麗新固定在床上,長期插胃管、插尿管,因管子滲漏,她的全身大部份時間浸在尿液中而無人照管,還給她強行輸液。在惡警唆使下的尹姓犯人毆打她,惡警對她惡語侮辱,長期的折磨使她骨瘦如柴。後被女監帶走迫害致死。公安醫院同時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玉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白河林業局看守所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酷刑毆打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2年1月,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非法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蘭關押並對她進行非人的迫害。6個惡警圍成一圈,踢、打、罵張玉蘭,長達五個小時的慘無人道的折磨。他們打累了就把她的長髮挽在手上往牆上撞,直到張玉蘭昏死過去。白河林業局看守所惡警害怕惡行曝光,暗地把張玉蘭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遭受八個月的非人折磨後,張玉蘭身體虛弱、生命危在旦夕,勞教所怕擔責任,通知家屬將她接走。不久,張玉蘭於2002年10月8日離開人世。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管教),岳軍(教育科長),安靜(詐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不讓休息、關」小號「、綁」死刑床「等折磨,將被害人折磨的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0年2月4日,惡警侯志宏用二根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王秀芬。惡警岳軍將她綁在」死刑床「上,只穿線衣線褲。惡警還指使安靜(詐騙犯)把門窗打開,將她線衣掀開露肚臍,線褲往下扒,床下放便桶,手腳分別銬在四個床欄上,全身不能動,吃、喝、拉、尿都不准起來。在嚴寒的冬天,門窗大開,一銬就是十八天,致使王秀芬腰以下失去知覺。勞教所還用」關小號「等各種手段折磨王秀芬,直至將王秀芬折磨得精神失常……在她奄奄一息時,才讓家人接回。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六大隊惡警李桐、朱丹、張濤、張小輝、孫明豔、丁彩虹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毆打等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騎在一名法輪功學員身上灌食。並對她長期肉體與精神摧殘,一米七幾的她僅剩九十多斤,保外就醫後不久含冤離開人世。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韓翠媛、韓春燕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姜某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嚴刑拷打、強行關入精神病院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韓翠媛被非法判刑四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惡警姜某用電棍反覆電擊韓翠媛一下午後將她電昏過去,等緩過來又繼續電她。2002年7月將她迫害致死。惡警長期嚴刑拷打法輪功學員韓春燕(韓翠媛的姐姐),後來又強行將她關入精神病院注入精神病藥物進行非人折磨。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呂素秋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四大隊、六大隊惡警張濤、李某(大隊長)、孫明燕,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電擊、強行洗腦、野蠻灌食、毒打等折磨,將被害人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呂素秋八個月。每天強迫她超負荷勞動。2001年1月,惡警張濤和李某用全小隊50多人的休息要挾呂素秋放棄修煉。2001年4月,因呂素秋在國家司法委勞教司領導來所參觀時講真話:」煉法輪功我身體好了……「之後,勞教所惡警對她加重迫害。2001年五一期間她絕食抗議。惡警將她銬在鐵床上,惡警孫明燕竟到食堂要來鹹菜湯和苞米湖,對她殘忍灌食。經多次電擊心臟後,呂素秋出現心肌勞損,胃也被灌食灌壞,最後導致婦女大流血不止。勞教所看人快不行了,為推卸責任,讓家屬領回保外就醫。後被吉林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將她迫害致死。
案例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桂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進行肉體及精神摧殘後將受害人折磨成植物人。
詳細情況:2001年春節期間,將法輪功學員李桂玲被非法勞教。4月的一天,黑嘴子勞教所突然通知她的家人來接人。家人見到她時:她兩眼直直地竟連自己的丈夫、兒子全不認識了,大小便也不知道,渾身無力,腿不好使。家人和鄰居都非常痛心:一個身體健康、熱情開朗的人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裏竟被折磨成這樣。家人花錢贖回個植物人。(註﹕目擊者揭露:很多被關押、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出現這種情況,說是勞教所給用了甚麼藥……)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所長),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2001年12月4日迫害真相披露:勞教所四大隊惡警強行將某法輪功女學員(只准她穿胸罩、內褲)綁在」死人床「上折磨,直至逼瘋……。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尚思伶(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皮帶毒打、綁銬死人床等酷刑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尚思伶被非法勞教1年。因她不放棄修煉,惡警用電棍、皮帶將她毒打後,綁銬在死人床上17天。16歲的孩子被折磨得現在走路直不起腰,抬不直頭。一個正在長身體的花季少女進勞教所才一個多月就被野蠻摧殘成這樣。
案例1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汶汶、劉潞潞(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一大隊、七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和迫害未成年受害人。手段:電棍電、拳腳打。
詳細情況:2001年4月初,雙胞姐妹劉汶汶、劉潞潞被非法關押,年僅16歲(三次去北京上訪,只因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勞教所惡警對她們施以與成年人一樣的電棍、拳腳等的殘酷迫害。
案例1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燕(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某(大隊長)、朱某、衛生所郭某、候某、於某、李某(大隊長),二大隊、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詳細情況:少年法輪功學員王燕因拒絕放棄修煉,惡警多次用電棍電擊她。
案例1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的女兒史雙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某、朱某、衛生所郭某、候某、於某、李某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勞動、強迫洗腦、電棍電,迫害未成年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3月14日,惡警為了完成上邊下達的抓人指標並得到獎賞,竟然將某法輪功學員的19歲的女兒史雙蓮綁架至東吉派出所並施以酷刑。惡警將史雙蓮的外衣扒掉,讓她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往史雙蓮的身上澆涼水,然後用電棍電,用電棍打,逼迫其說出母親的下落。一個月後,將她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3年。黑嘴子六大隊對她殘酷迫害,每天強迫她勞動,再強迫給她洗腦。
案例1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玉香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法輪功學員孫玉香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惡人連續3天3夜不准她睡覺,將她迫害得身體虛弱後轉回家」監外執行「。因她拒絕放棄修煉,勞教所又欲對她繼續迫害,現她被迫流離失所。
案例1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玉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折磨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李玉華被非法關押。惡警劉連英百般折磨她,甚至把電棍放在她嘴裏電她。
案例1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董蓮香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李桐、朱丹、張濤、張小輝、孫明豔、丁彩虹、惡人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體罰、強行洗腦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董蓮香老人被罰站到凌晨2點。在差十幾分鐘時,她累得癱坐在地上,在惡警的指使下,惡人修玉香強行將她抱起罰站直至2點才罷休。為逼她放棄修煉,惡警還對她圍攻,強行灌輸大量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謊言。
案例1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連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受害人。
詳細情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間,對老年大法弟子採取體罰扛豆子進行迫害,一百斤一袋來回上下五樓扛。兩個老太太扛一袋,對於堅強不屈的劉連英老人卻叫她自己扛一袋。強迫她們每天超體力勞動長達17個多小時。
案例1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玉桂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勞教犯人邵豔紅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毒打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在惡警的指使下,勞教犯人邵豔紅把法輪功學員王玉桂(快60歲的老人,身體瘦小)拽到水房對著她的胸部連打掏心三拳,氣還沒喘上來,又拽著她的頭髮拖回到寢室繼續掏心拳打。
案例2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孝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晶(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電擊、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3月,法輪功學員張孝蓮被非法關押(一年零十天)。惡警王晶電擊她20多次,又強迫她參加洗腦班。因她不放棄修煉,將她每天罰站到半夜,有一次竟讓她站到凌晨3點。對年近半百的張孝蓮進行身心摧殘。
案例2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玉貴、王守會,一位姓劉的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文娜、王立梅、溫影(五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不讓休息、電棍毆打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李文娜、王立梅、溫影用繩子將法輪功學員王玉貴、王守會、劉××(都是年過花甲的老人)綁在床邊,一天24小時背著手站著,還用電棍打她們,一連好幾天不讓休息,逼迫他們放棄信仰。王守會的脖子、臉上一片片發紫,腮和嘴都腫得很高。
案例2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龍麗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所長),劉湖(大隊長),朱丹(大隊長),張曉輝(管教)等六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拳打腳踢、高壓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強行讓法輪功學員龍麗雲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龍麗雲堅決不從,惡警張曉輝、朱丹、劉湖及其他人對她一起拳打腳踢,用高壓電棍電她,致使龍麗雲心臟受損。
案例2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麗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電棍電、關小號、綁」死人床「、罰站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春節前,法輪功學員周麗萍被非法勞教並超期關押。勞教所惡警對她長時間圍攻,電棍電,關小號,綁」死人床「,罰站到深夜。周麗萍右手殘疾(缺手指),惡警還逼她打頁子,抱需兩個人抱的頁子,扛100斤的豆子上、下五樓。強制超負荷勞動。
案例2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黑嘴子勞教所二大隊,劉蓮英(大隊長),蘇虹,任楓(大隊長),呂慶玲(大隊長),魏丹,郭宇新,馬天舒,郎翠平,付月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非法綁架關押一名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二大隊惡警對她酷刑折磨迫害長達15個月。她剛到二大隊的第五天,惡警劉蓮英(大隊長)一邊污言穢語,一邊惡毒地說:」就拿你開刀。「說完後操起電棍死命地電她,然後逼迫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被她正言拒絕後,惡警劉蓮英第二天又繼續用電棍電,後來又借她家屬來信之機,無理電她多次。此外,惡警劉蓮英還專門往法輪功學員的膝蓋骨上踢,這位法輪功學員的腿也被踢得青一塊紫一塊,傷痕累累,在她的腿已經失去知覺的情況下,惡警還逼她每天三頓飯後趴到飯桌下擦地。惡警劉蓮英對關押在二大隊的法輪功學員瘋狂施暴,多數人都曾被她酷刑折磨,有的不能走路,重的不能站起來。
案例2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東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於波、魏某(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關小號、侮辱、虐待、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為逼迫法輪功學員鄭東輝放棄修煉,勞教所惡警在冬天將她關進陰暗潮濕的地下室」小號「半個月。兩手銬起來,每天只讓上廁所1~2次,2~3個小時睡眠。一天兩頓飯,飯量只有普通犯人的一半。惡警劉連英用電棍電了她一宿,將她的脖子、臉電成黑糊色。將她吊在半空,多次長時間電棍擊打,將她折磨出心肌梗塞。惡警魏某將她雙手銬在上鋪,並給同寢室的法輪功學員加期懲罰。強行給她野蠻灌食每天3次。2001年,惡警還強迫她在夏天裏穿氈鞋,使她雙腳長滿腳氣、出水,痛苦難忍。鄭東輝現在生命垂危……。
案例2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淑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超期關押、強迫洗腦、電棍電擊、毒打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1月,法輪功學員李淑蘭被非法勞教兩年。後又被超期劫持。二大隊惡警用電棍毒打她,給她加期半年。由於長期的超負荷勞動、毒打、電棍、及精神上的折磨,李淑蘭瘦得皮包骨頭,吃不下飯,全身出現大面積無知覺(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這樣,勞教所仍逼迫她幹活。
案例2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玉蘭、房司儀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五大隊三小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3年3月初,勞教所五大隊三小隊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李玉蘭,還強行將她固定到死人床上一個多月,連大小便都在床上,不能行走一步。惡警給她每天下胃管強行野蠻灌食。由於遭受非人迫害,現在她的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危在旦夕。一大隊惡警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房司儀和其他學員,每隔一段時間就進行毒打和電棍電擊,現已持續很長時間。
案例2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勇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超期關押、強迫洗腦、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3月份,法輪功學員李勇軍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將她關押了近21個月後仍拒不放人。在這期間,她只有兩次被允許見家人。這一對待,嚴重違反了國際公約和現行的中國法律。由於李勇軍遭受各種酷刑折磨,目前身體骨瘦如柴,慘不忍睹。
案例2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席桂榮、王曉蘭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強迫洗腦、電棍電、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2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對她進行肉體和精神摧殘。在這一年裏,食不果腹,還逼她幹超強度的體力活。惡警與惡人們對她輪流圍攻洗腦,不讓她睡覺。惡警席桂榮、王曉蘭將她一頓拳腳毒打後,又用兩根電棍擊她。
案例3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穆春梅、張德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唐××(科長)、岳××(科長)、張××(科長)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圍攻強迫洗腦、電棍電、毒打、關銬」鐵籠子「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6、7月份間,法輪功學員穆春梅因拒絕唱一首誣蔑大法的歌曲而被管教電昏過去。惡警還用電棍毒打、」開飛機「體罰等折磨她。後又將她拉到教育科繼續毒打。2000年12月,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專門開設洗腦班。白天黑夜門全部上鎖,窗戶掛廉。用監控器24小時監控,長期迫害。惡警把兩把木椅擺在地中間,讓惡人強行把法輪功學員穆春梅抬起來,用兩個椅子背支著她的前胸和大腿,直至沒知覺了才放下來。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張德芬關進小號,用手銬把她的雙手銬在鐵籠子裏的鐵柱上,使她站不起,蹲不下,一關就是幾天。惡警還用電棍猛電她們兩人,讓她們蹲著,長期不讓睡覺,讓惡人輪班看著她們,進行摧殘迫害。
案例3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遲某、王麗梅、李文娜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電棍電、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2月,勞教所對某法輪功學員強迫超負荷勞動及肉體精神摧殘。勞教所
惡警經常對她毒打並加期。
案例3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王娟芳、王樹娥、鄭寶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豔、丁麗娜、丁彩虹、張濤、張小輝、朱丹(六大隊),惡人李蘇雲、付玉琴、李季、郭雅菊、修玉香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強迫洗腦、電棍電、野蠻灌食等著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5月,六大隊惡警掰扭著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的手指在已準備好的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強按手印。惡警孫明豔打她的臉,致使她臉變麻、腫。惡警丁彩虹狠命地踹她的下身、大腿、小腿;惡警丁麗娜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她絕食抗議迫害,惡警指使惡人李蘇雲、付玉琴等人給她野蠻灌食三天。將她銬在地面的兩床桿之間,一個人騎在她的身上按住她的雙手,付玉琴打小針,用小手指般粗的膠皮管從她的鼻孔插進胃裏,使她異常痛苦。最後一天,她的胸腔反應異常,不能說話,高燒39.7度。惡警孫明豔逼她寫了一張2000元的欠條用於住院費後,將她送公安醫院。一次,惡人李蘇雲、郭雅菊、修玉香把她弄到水房進行精神摧殘。惡人李蘇雲(部隊醫生)用拇指和食指掐她的虎口穴位和腋窩處穴位,使她異常痛苦。又將她罰站從8點半到半夜2點。惡警張小輝、朱丹、孫明豔等還用污言穢語侮辱她。因她拒絕帶犯人名簽,惡警張小輝毆打她,還用電棍電擊她。惡人李蘇雲、修玉香把她捆在一張床上,四肢不能動,用布條勒她的嘴,給她插尿管折磨九天。惡警張濤電擊法輪功學員王娟芳、王樹娥。惡警將法輪功學員鄭寶華二次綁架非法關押。將她關小號折磨40多天。惡人修玉香還用鞋底抽她的臉。惡警孫明豔毒打鄭寶華的聲音在十幾米外都聽得到。
案例3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翠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女子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電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3年春節前夕,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翠玲(在家中)非法綁架進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關押。對她進行電擊等各種非人的折磨。
案例3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柳金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魏某(二大隊),何喚平(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受害人、電棍電、鋼針釘入指尖、綁」死人床「、強行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2年10月,惡警魏某指使犯人何喚平用鋼針釘入二大隊一小隊某法輪功女學員手指指尖。在釘入時發出聲聲的慘叫,全牢的人都聽得到。2003年春節,勞教所舉行犯人家屬座談會。不讓真正的法輪功學員講話,讓惡人誹謗大法。法輪功學員柳金華站起來講:」法輪功是正法「。惡警便指使犯人毆打她,她的嘴臉處流了許多血。又將她綁」死人床「強行灌食數次,一連幾天連續折磨。
案例3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強同芹,二大隊,新生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電棍電、毆打折磨受害人致全身潰爛。
詳細情況:1999年11月,強同芹等惡警強行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拖到管教室,用竹板子打臉,用電棍電頭、臉、脖子,穿著警靴踢她,使她痛苦的滿地翻滾,大小便失禁。將她迫害得渾身長滿疥瘡,潰爛程度幾乎達到全身的100%,即使這樣,還逼迫她參加超負荷勞動……。」
案例3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守慧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電棍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2月22日,法輪功學員王守慧被非法綁架並勞教20個月(原定一年,因其不放棄信仰加期8個月,後因病危,勞教所人員怕出人命才將她送回家,保外就醫)。在此期間,惡警用電棍酷刑折磨王守慧八次,最嚴重的一次將她捆綁在床上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她一個多小時,使她的全身及滿臉沒有一處好地方,嘴唇電起大泡,一週內進食困難,臉部變形。惡警還將王守慧捆綁在床邊6天6宿,強迫她站立不許睡覺。強制王守慧雙盤13個小時。強迫她每天白天幹活,夜間站著不許睡覺五天五宿。將她綁「死人床」折磨數次。給她野蠻灌食四次。
案例3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許國榮、牛玉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制勞動、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將法輪功學員許國榮折磨得兩腿不能上下樓,一個多月才能行動。仍然強迫他參加勞動及給他無理加期。後因他腦子出現病症,鼻子經常出血,勞教所才給他辦理所外就醫。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牛玉輝超期關押。他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就每天給她野蠻灌食。19天後,因她生命垂危,勞教所才通知她家人拿2000元人民幣押金才給辦理所外就醫。
案例3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敏麗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七大隊)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2月,法輪功學員王敏麗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指使犯人用竹板打她的臉,用皮帶和棍棒猛擊她的全身,致使她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寒冷的冬天,脫光她的衣服,逼她站在開了窗戶的走廊裏凍5個多小時,全身僵硬;還逼迫她做開飛機的姿勢體罰,讓她在一個幹活用的木頭案子下長期撅著不准動。惡警侯志宏用電棍連續電擊她1個多小時,直到電昏過去。她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又將她綁在床上,用鐵器撬開她的牙齒,用鹽和玉米粥給她野蠻灌食,造成她的牙齒鬆動和錯位,至今不能咀嚼,只能靠吞咽維持進食。
案例3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小明、陳勇輝、石秀香、韓素波、林健力、馮素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銀某、魏丹、郭新宇、王某等二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毒打、侮辱、電棍電等手段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劉連英、銀某、魏丹毒打法輪功學員鄭小明,同時用3個電棍電擊她1個多小時,威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學員陳勇輝(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期間被當地惡警放在水泥地上折磨一個多月造成偏癱)被抬到勞教所時,人已經昏迷不醒。即使這樣,勞教所還不放過她,對她又打又侮辱地折磨她。惡警郭新宇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石秀香全身電了個遍,電得她全身沒有一塊好地方,晚上還逼她站立不准睡覺,白天還得幹活。惡警郭新宇、劉連英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韓素波,使她心跳加快,臉腫,腳腫不能走路。兩名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林健力電昏死過去好幾次。惡警王某逼迫法輪功學員馮素梅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她堅決不寫,惡警王某將她往死裏打。用電棍將她全身上下到處電,使她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案例4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杜洪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強行洗腦,體罰和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3月,法輪功學員杜洪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對她強行洗腦,各種體罰和酷刑折磨。因她堅持修煉,又給她無理加期10個月。2002年5月,將她再次綁架並非法判勞教二年,惡警毒打並使用各種酷刑折磨她至今。
案例4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夏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威、張桂梅、李曉華、韓某某、金某、王曉蘭、劉會、席桂榮、朱丹、申某等惡警,何鑫、梁亞傑、王國華等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及高壓電棍電擊、綁銬「死人床」、關冷庫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1999年10月,法輪功學員夏影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四大隊,惡警強迫她超負荷勞動,幾乎每天只能睡一個小時。還逼她放棄修煉,惡警指使犯人梁亞傑等對她拳打腳踢。惡警關威長時間用電棍電擊她。惡警張桂梅、李曉華毒打她。惡警韓某某還對她進行各種體罰。在三大隊惡警的指揮下,犯人何鑫和王國華用繩子把她捆住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宿。惡警強行給她灌食,非法注射不知名的藥物。惡警席桂榮、王曉蘭毒打她。金某、王曉蘭、劉會、席桂榮、朱丹、申某等惡警對她拳打腳踢、輪番用電棍電擊她的嘴唇,脖子、兩頰等,致使她臉、脖子、身上被電出很多泡,將她的嘴電翻了,還把電棍伸到衣服裏電她,從早上至中午12點長時間折磨她。
案例4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鳳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藏麗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強行按手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用電棍、拳腳等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趙鳳蘭。以藏麗為首的多個惡警將她圍攻,強行將她的手指按在事先編造的「三書」等誣蔑法輪功的材料上。趙鳳蘭迅速抓起一張材料撕得粉碎,惡警藏麗等趕緊搶走另外兩份。
案例4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化雲(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等酷刑折磨受害人致面部留下疤痕。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張化雲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用電棍多次電她,逼她放棄修煉。每次都達20~30分鐘,甚至1小時,最後打得身體虛弱。2002年3月,長春法輪功學員利用有線電視播放法輪功真相後,江氏邪惡集團層層下達抓人指標,在無任何合法程序的情況又將她綁架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更加殘酷地折磨她,用電棍電她。幾個月後,已經被折磨得極度虛弱,臉上清楚地留著被電棍電傷的疤痕,舊傷沒好又添新傷,皮膚都變了顏色。
案例4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柳靜平、張春傑、宋某某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電棍電擊、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1日前夕,法輪功學員柳靜平被非法關押。惡警把她固定在鐵床上一、二個月之久。2002年1月中旬去醫院檢查身體時,因血黑才將她放回家中。惡警多次圍攻法輪功學員張春傑。讓她扛100斤的豆袋子在室內轉圈,直至轉數圈後昏倒。2001年12月,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宋某某綁架進黑嘴子勞教所,多名惡警輪番圍攻後,又對她體罰,先讓她抱一大摟粗頁子在室內轉圈,累倒了再抱。惡警還逼她扛豆袋子在室內轉圈折磨她。
案例4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曲豔波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於波(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制洗腦、綁「死人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2月,法輪功學員曲豔波被非法勞教三年。惡警劉連英、於波毒打折磨她。用電棍電她的脖子,逼她放棄修煉。4月份,惡警劉連英逼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遭拒絕後,用電棍整整電了她一宿,從晚上7點一直電到凌晨3點半,致使她的脖子、後背傷痕累累,沒有一處好地方。殘酷的肉體折磨、巨大的精神壓力使她身體發麻,沒有知覺,每天生活在巨大的恐懼中。惡警劉連英還將她強行綁在「死人床」上折磨,致使她精神幾近崩潰……。
案例4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邸玉芳、萍豔梅、於麗紅、關英芹、劉學峰、劉岩、劉研、李豔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曉蘭、金麗華、席桂榮、付某、姜某等惡警(三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高壓電棍電擊折磨受害人致傷殘。
詳細情況:99年11月,三大隊惡警付某對法輪功學員邸玉芳拳打腳踢,還把她頭髮拽下一大綹。法輪功學員萍豔梅、於麗紅義正辭嚴地阻付某的惡行,卻遭付某大罵,將於麗紅拽出去用電棍電,臉上脖子上身上被電得很多傷痕,劃了很多大口子。2000年4月,惡警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劉學峰電擊幾個小時至昏死過去。惡警付某、姜某及其他惡人將法輪功學員關英芹圍毆,用高壓電棍毒打幾個小時,打得她爬不起來。2000年4、5月,惡警就扒光法輪功學員劉岩的衣服用高壓電棍電幾個小時,使她滿地打滾,全身傷痕累累。2000年4月,惡警金麗華、席桂榮、王曉蘭用高壓電棍連續電擊法輪功學員李豔紅半天,電得她整個臉變形,脖子變粗。六個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劉研扒光衣服,同時用電棍電擊,使她痛苦地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
案例4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文傑、田杏花、佟玉蓮、楊紅、白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岳軍、廉光日、席桂榮、金麗華、王曉蘭、王麗娜、臧麗等惡警(三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及高壓電棍電擊、綁銬「死人床」、關冷庫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0-11月,勞教所惡警殘酷毆打法輪功學員周文傑,還用電棍擊打她。她絕食抗議後,惡警把她的手銬吊在冷庫上樑上關小號一週多。後又把她綁銬「死人床」一週。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田杏花、佟玉蓮送進冷庫。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楊紅銬在冷庫裏20多天,還反覆電擊她。惡警席桂榮、岳軍、廉光日等毆打法輪功學員白莉,對她拳打腳踢帶電擊一上午,她的臉、脖子被電得黑乎乎一片,全身傷痕累累,還把她四肢固定綁在「死人床」上折磨17、8天。
案例4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鄧小波、蘇蘭、劉淑霞、陳豔華、付豔華、耿萬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范友蘭、岳軍、廉光日、席桂榮、金麗華、王曉蘭、王麗娜、臧麗(三大隊),任某、劉某、郎某(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毆打、電棍電、高壓電棍打、綁銬「死人床」、關冷庫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1月,惡警席桂榮、王曉蘭、廉光日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鄧小波的頭頂、心臟、手心等敏感部位,後來一群人毆打她。三九天把她關冷庫折磨,只穿一套薄線衣褲,看管他的犯人穿著棉衣又套上軍大衣都被凍得直哆嗦,惡警還封鎖消息不讓泄漏。惡警還把電棍伸到法輪功學員鄧小波嘴裏電擊,使她不能吃東西。每天強迫勞動17個小時。二大隊四小隊惡警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耿萬珍致昏死。因怕她死在勞教所,將她秘密送回家,後送醫院搶救脫險。惡警臧麗把法輪功學員陳豔華、付豔華用手銬子吊在二節床上,用電棍電她們幾個小時。2000年2月和2000年3-4月,惡警王麗華兩次將法輪功學員蘇蘭、劉淑霞關進冷庫,並連打帶電,綁「死人床」折磨20多天。
案例4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雪瑩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擊、辱罵、體罰、關小號、野蠻灌食等殘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雪瑩非法加期8個月,關「小號」折磨。勞教所採用電擊、打罵、不讓睡覺、睡死人床、關小號等各種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
案例50
受害人:兩位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岳軍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擊、辱罵、體罰、關小號、野蠻灌食等殘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強行野蠻灌食。惡警岳軍手持電棍,把某法輪功學員綁在床,一邊電一邊灌食,聲聲喊叫,慘不忍睹。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絕食的第11天被送往公安醫院,結果根本不是治療,而是更加進一步的迫害。惡警將她用手銬、腳銬銬在床上,不能動,插上很粗的胃管一直不拿下來,還插上尿管,沒人護理,使她痛苦難忍。就這樣,一直折磨出現生命危險時才將她放下來。
案例5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淑英、王慶文、張淑敏、陳為圓、於東輝、梁淑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麗梅、肖某(五大隊),吸毒犯馮寧寧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王麗梅將法輪功學員孫淑英、王慶文、張淑敏每人單獨一個房間電擊她們,不時從屋裏傳出慘叫聲。惡警還用腳猛踢身體虛弱的張淑敏(已超期關押)。在惡警的指使下,吸毒犯馮寧寧把法輪功學員陳為圓一個人關進屋裏,怕人看見,把門窗玻璃用紙糊上,強迫她撅著、罰站、打嘴巴、打腦袋。還當眾(30多人)的面前辱罵她。她的臉被打青且有明顯手掐指印。吸毒犯馮寧寧將法輪功學員於東輝從晚8點30分罰站至半夜12點,連續三個晚上,兩個白天,並打她的嘴巴子。惡警肖某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梁淑霞,使她的臉、嘴腫得很高,嘴電出了血,還威脅她「不許對別人講。」
案例5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桂珍、朱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蓮英、任楓、呂慶玲、魏丹、郭宇新、馬天舒、郎翠平、付月華、蘇虹(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長期關押、電棍電、毆打、野蠻灌食、強送精神病院折磨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劉連英經常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王桂珍,把她的脖子、臉、身上都電傷、電出泡來,臉上和脖子還劃了好多大口子,腿上青一塊,紫一塊,上廁所都吃力,上下樓得扶著走。有一次,惡警劉連英對她說:「一會還電你,電死你。」王桂珍在肉體和精神受到很大折磨,經常大口大口地吐血、咳血,吃不下東西,惡警還強行給她灌食灌藥。十多天後,把她折磨得骨瘦如柴又強行將她抬到公安醫院繼續迫害。給她注射不知名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王桂珍變得神志不清了。一次,惡警劉連英將法輪功學員朱淑雲電得耳朵流血,脖子電出大泡,還劃了好多條大口子。
案例5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鄧世英、劉麗華、王永紅、李玉華、曲淑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任楓、郎翠萍(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長期非法關押、強制勞動、罰站、電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二大隊惡警多次電擊折磨法輪功學員鄧世英,致使她的脖子血泡成片,還將她綁在「死人床」上折磨10多天。對她強制勞動、又打又罵、罰站、因她不放棄修煉又給她加期10個月之久。惡警劉連英給法輪功學員劉麗華強行灌藥,讓4、5個人按著她,用鐵器撬她的嘴,把她的頭髮弄下一大把,連踢帶打,打得她臉青一塊、紫一塊。2001年1月,惡警任楓、劉連英、郎翠萍用兩根電棍一起連打帶電,足足折磨了法輪功學員王永紅一個多小時,將她的臉、脖子、身上電成紅黑色,血泡淋淋,半年多後疤痕還沒完全下去。惡警還經常體罰她,不讓她睡覺,無限度地超期關押。2000年11月,惡警劉連英打了法輪功學員曲淑雲一陣耳光,還把她的嘴用膠帶纏了好幾圈粘住,不許她說話。
案例5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江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濤,五大隊,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五大隊惡警電擊和體罰法輪功學員江秀芬。六大隊惡人晚上不她讓睡覺,罰站,還讓惡人24小時輪番騷擾,強迫洗腦。惡警張濤用電棍猛烈電擊她很長時間,使她精神和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兩隻手被電得抽搐在一起,精神恍惚。
案例5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文娜(五大隊),侯志紅(七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五大隊惡警李文娜指使吸毒犯迫害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個晚上直到11點多,獄方從150多人中(八個宿)挑人輪班對她進行精神摧殘。吸毒犯狠狠拳打她,使她趴在地上,監視她的人進屋一看是心臟病的症狀,急找人拿來了救心丸,那個吸毒犯見事不好就走開了。過了一個小時她才緩過來。她剛進勞教所時,七大隊惡警侯志紅曾用拳頭狠打她胸部,還經常打她嘴巴子,用電棍電的她死去活來,給她的心臟造成了極大的損傷……
案例5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紅玉、霍潤芝、汪新善、於淑清、呂建傑、李豔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六大隊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皮帶打、綁在死人床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1月7日,法輪功學員陳紅玉被非法關押。勞教所對她酷刑迫害。用電棍電她、皮帶打(皮帶寬1寸半,長一尺半左右,厚5毫米,特製),然後將她綁在「死人床」上:兩手上舉,分別銬在上方的兩側床柱上,兩腳分銬在兩側的斜下方床柱上成「火」字形(床是特製的,由細鐵絲網拉成的,四角四根高柱)放在勞教的監室裏,指使犯人圍著折磨她七天七夜。六大隊惡警朱某,李某和幾個邪惡管教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皮帶打,上死人床,拳打腳踹等手段,極其殘忍。被酷刑折磨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高志敏、霍潤芝、汪新善、於淑清、呂建傑、李豔華等。
案例5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高志敏、雷豔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六大隊大隊長),李某,張某等六大隊惡警,惡人王亞茹、趙淑蓮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皮帶打,上死人床、強制洗腦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張某將法輪功學員高志敏一腳絆倒在地,指使一群惡人按住她的腦袋、鼻子、嘴灌藥,灌得她滿身都是水。長春某刑警將法輪功學員雷豔平綁架,上刑,坐老虎凳,用電棍電遍全身,還用鐵夾子夾住她的手指腳趾,使勁擠壓,來回搓,致血肉模糊,殘酷折磨27個多小時,只剩一口氣時將她抬到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六大隊仍不顧她的死活,對她進行殘酷洗腦、折磨等迫害。
案例5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樹穎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桂梅(六大隊),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罰站、警棍打、電棍電、插管灌食等折磨受害人致殘。
詳細情況:2000年2月,法輪功學員李樹穎被非法勞教一年,又將她超期關押10個月。惡警讓她面壁罰站,用警棍打、電棍電,使她的脖子被電得一排排大泡,還將她關了3個月的小號。惡警還給她強行打針、插管灌食導致吐血昏2次,並將她的耳朵打聾致殘。2000年7月,惡警把李樹穎送進六大隊繼續摧殘,整天十幾個人對她進行圍攻騷擾,強行洗腦。惡警用電棍電她,折磨她。惡警張桂梅把她關小號,整天讓她兩腿雙盤,吃飯也不讓放下來,足足坐了兩三天。從2000年4月4日至今不准家屬探視。
案例5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朱娥、王桂蘭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某(大隊長)、張某(大隊長)、郭某(衛生所)、於某、李某、侯志宏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關「小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張某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朱娥長達1小時,致使她的臉和胸部全都起了像鵝蛋一樣大的水泡。後又將她關在小號整天兩腿雙盤,吃飯也不讓放下來,坐了兩三天。惡警還用吃剩的西瓜皮打在法輪功學員王桂蘭的臉上。惡警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二年。扣押她的上訴書。惡警朱某和衛生所郭某用電棍電她,在灌食中使勁打她嘴巴子。惡警拿電棍電她,指使勞教犯打她。惡警侯志宏用葉子板打她的嘴巴子。並給她無理加期,送「小號」折磨。逼她每天超負荷的勞動,惡警李某還經常辱罵她。
案例6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薇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某(一大隊指導員),王蕾(一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侮辱、罰站、高壓電棍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法輪功學員鄭薇遭到殘酷迫害。第一天,惡警用電棍電她,強迫她看誣蔑大法的材料,罰站到晚上12點。第二天,用兩根充足電的電棍折磨她。第三天,用高壓電棍將她電倒在地,口吐白沫。還用惡毒的語言侮辱她,並強行給她注射某種針劑。此後許多天,從早上4、5點起床,除了上廁所、吃飯及4、5個小時的睡眠之外,其餘時間均被罰站和折磨。
案例6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董××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盧某(幹事)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辱罵、電棍電、強迫洗腦、強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24日,勞教所惡警無故毒打兩位法輪功學員孫××、董××。25日上午,惡警將孫××和董××的上身扒光,用五把電棍輪番電擊,把她們電得滿地翻滾。惡警盧某(幹事)一邊使用電棍,一邊用腳狠踢。
案例6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桐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綁架關押、毆打辱罵、電棍電、強迫洗腦、強行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3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勞教所。第二天,五、六個惡警對她摑耳光、用腳踢、用電棍電、謾罵侮辱。一小時後,強迫給她灌輸誹謗大法的污衊材料,並罰站到後半夜兩點多。第三天,惡警對她邊打邊罵:「你不放棄修煉,就往死裏打,叫你生不如死。」幾乎每天她都受到這樣的折磨。一次,管教用電棍將她亂電一通之後,把她雙手銬在床上拷打了一週。受到這樣迫害的不只她一個人。惡警李桐經常指使她的手下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案例6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周桂榮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豔(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行灌食、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六大隊惡警為強迫法輪功學員周桂榮放棄修煉,長期對她進行折磨。惡警孫明豔將周桂榮的面部打得腫脹變形後又電擊她。多次強行給她灌食。周桂榮全身疼痛,骨瘦如柴,幾個月不能說話。惡警還逼她上「死人床」,四肢緊銬在鐵床上,成「火」字形,腰也被固定在床上,鼻子插入灌食管,不能動,不許蓋被褥,每次都綁到生命出現危險時才放手,不僅不讓治療,還逼迫她參加勞動。
案例6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麗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蹲小號、毆打、電棍電及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惡警強迫法輪功學員陳麗梅蹲「小號」、毆打她、用電棍電等酷刑折磨,無理加期160天。將陳麗梅折磨得奄奄一息時,才將她送長春鐵北監獄醫院搶救……
案例6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項利傑、張樹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一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不讓睡覺、毒打、野蠻灌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項利傑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用各種酷刑折磨她。整宿不讓她睡覺,致使她心肌缺血,生活不能自理。惡警還不允許家人見她。惡警毒打她,並給她強行野蠻灌食。
案例6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負荷勞動、嚴刑拷打、大伏電棍電、體罰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99年10月26日,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又被無理加期346天。平日裏,管教對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動輒謾罵,髒話連篇。甚至上廁所都必須按規定時間,否則必遭到斥責。勞教所的飲食大多數是稀湯,使她基本處於半飢餓狀態。惡警強迫超負荷勞動超過15-16小時,摧殘身心健康。她被折磨得的左肩低,右肩高,後背有些彎曲,腰也有些直不起來。她多次遭謾罵,管教三次使用電棍打她,特別是後兩次使用大伏電棍,把她的頭髮部份燒焦,臉、脖子腫脹變形,臉上電起了大泡,脖子上起滿了小膿點,後背上半部也被打腫,傷好後後背黑印好幾個月才下去。惡警還逼她蹲四十餘天,每天長達十四、五個小時。
案例6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陳榮輝、闞鳳英、焦守芳、劉術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施以勒索、敲詐、拳打腳踢、電棍電、上死刑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99年8月,法輪功學員陳榮輝被非法關押。勞教所惡警對她拳打腳踢、用電棍電、上死刑床。陳榮輝的腦袋被電棍電破,淌血。後來惡警又用超負荷電棍電她。2000年10月,法輪功學員闞鳳英、焦守芳被非法勞教一年。惡警對她們酷刑折磨。黑嘴子勞教所和榆樹市公安局勒索、敲詐法輪功學員焦守芳家人一萬多元錢後,才批准保外就醫。99年9月,法輪功學員劉術春被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惡警對他電棍電、毒打、上死人床等非人迫害。
案例6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金敏、劉吉會、馬曉燕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孫明豔、朱丹(大隊長)、張濤、張曉輝、於麗娜,四大隊,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長期關押受害人、毒打、強迫洗腦、電棍電、關「小號」等酷刑折磨。
詳細情況:惡警於麗娜用電棍折磨法輪功學員金敏很長時間後,將她送入小號半個多月。還對她體罰摧殘。在嚴寒的冬天裏,將她帶到走廊裏10天10夜連續不讓睡覺強行洗腦。惡警圍攻毆打法輪功學員劉吉會。惡警孫明豔對她進行左右開弓打嘴巴,然後把她拖進「小號」裏,用電棍加大電量電擊她。惡警朱丹用帶卡子的皮帶抽她。幾個小時後,劉吉會頭上鮮血直流,耳邊腦後被打開了一個10毫米長的口子,縫了5針。惡警還將她的手腳銬住,用膠帶把她的嘴粘住,不讓喊、不讓吃飯,每天強行灌食。折磨了9天。惡警們叫囂:「不決裂就是精神病。」將她強行送精神病院折磨。惡警將法輪功學員馬曉燕用棍棒,電棍毒打。打完後,馬曉燕渾身哆嗦、臉色蒼白,然後又將她關進小號,白天、晚上不停地給她洗腦,不讓睡覺,直至把她折磨得心臟衰竭,才將她退回原處。
案例6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瑚、李曼、楊某、葉某、連某(科長)、教練王某(一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打、高壓電棍電、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1年半。惡警劉瑚、李曼、王某、連某等多次用電棍電她。惡警楊某狠狠地打她耳光、惡警葉某用腳踢她,教練王某、李曼用高壓電棍狠命電她的頭部和手,把她多次電倒在地,起來再電,電了好幾次。一大隊惡警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超負荷勞動17~20小時,晚上只睡1~2個小時,有時是整宿不讓睡覺,還讓那些賣淫的,吸毒的,流氓犯罪的人從早到晚輪流值班看著法輪功學員,不許互相說話。冬天洗澡用帶冰的水洗。給家裏寫真實情況的信,管教不許發。後來辦洗腦班,誰要不放棄修煉就整宿不讓睡覺,還無限制地加刑,不准家人接見。用電棍電。每天廣播污衊大法的造假材料。
案例7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魏風舉、李慶慧、李淑芹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瑚、李曼、楊某(管理科)、葉某、連某(管理科)、王某(一大隊教練)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打、高壓電棍電。
詳細情況:一大隊大隊長、管教、管理科揚某、連某等電擊法輪功學員魏風舉的心臟。一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慶慧電得小便失禁。一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李淑芹的嘴電得腫起像饅頭高,滿嘴起泡,臉上被電擊出了黃水,臉被打變形。
案例7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綁「死人床」。
詳細情況:2000年6月,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黑嘴子勞教所酷刑折磨。惡警將她綁在「死人床」上,同時用好幾根電棍電擊,肉皮被電得一股焦糊味,後來她的脖子上起了一圈大水泡。回到號裏,看見的人都忍不住掉眼淚。在黑嘴子勞教所幾乎每天都能聽見法輪功學員被折磨時的慘叫聲和電棍電擊的聲音……。
案例7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黃麗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朱丹、張某(六大隊),惡人趙昕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逼迫放棄修煉、雙手銬在床頭一個多星期。
詳細情況:2001年3月,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黃麗娟。惡警張某以同屋的40多人每天勞動10多個小時晚上不讓睡覺作為威脅條件逼迫黃麗娟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結果兩個人被折磨得暈了過去。惡警朱丹與惡人趙昕用欺騙伎倆騙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還將她雙手銬在床頭折磨一個多星期。
案例7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佔美如、穆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於波(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強制洗腦、無理加期等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正月,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進了一批詆毀大法的書。法輪功學員不買也不看,更拒絕念那些誣蔑之詞,結果都遭到了迫害。惡警劉連英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佔美如。惡警魏某給法輪功學員穆平掛上牌子。惡警劉連英也電了她兩回。
案例7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某(大隊長)、張某、李某等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綁「死人床」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一年後仍無限期關押,並進行非人折磨。不讓她的家屬接見及送食品。剝奪上訴覆議權。取消用筆寫信的自由、限制寫信時間等。管教、大隊長等四、五個人對她一會兒打一會兒電,然後用皮帶把她綁在鐵床上,不能動,大小便都在床上,吃飯得別人喂,持續8天8夜。致使她的胳膊由疼痛難忍到已失去知覺(耷拉著),完全喪失自理能力2個多月。2000年6月的一天,管教將她(及其他人)體罰坐板。一次,管教還用吃剩的西瓜皮往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臉上打,西瓜皮粉碎,西瓜水順臉往下淌,管教從中取樂。12月的一天,管教用電棍和竹板毒打她。一次,管教打了她許多耳光,又用電棍電得她脖子上都是傷,然後體罰她「開飛機」。
案例7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汪秀、祝英、李迎、徐芬、黃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關某(大隊長)、張某、李某等四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擊、強化洗腦、關小號折磨等野蠻迫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四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祝英電了半個小時,她的身上發出肉皮電焦的氣味。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勞教所採用體罰、電棍電及其它野蠻的手段迫害。4月末的一天,法輪功學員李迎、徐芬、黃春被惡警扒光衣服用電棍電得滿身都是傷。5月,四大隊大多數學員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電棍電、體罰。惡警將汪秀等法輪功學員關洗腦班折磨。勞教所舉辦的「強化洗腦班」,首先是晝夜不讓睡覺,後來就是體罰:一隻腳落地,兩隻手舉起來,這種體罰都是整天整天的,然後就把衣服扒光,用兩把椅子把人放在椅子背上,脖子在椅子背上,腿放在椅子背上,中間是空的,兩隻胳膊往上舉,這叫「飛」,還用電棍等往肉皮上打,電得滿身都是傷,最後被送進小號。這種折磨長達一個多月之久。
案例7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朱丹(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野蠻灌食、侮辱、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無任何法定程序、用欺騙手段強行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送進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管教逼她寫放棄修煉的「決裂」,她義正詞嚴地拒絕,七、八個管教便把她圍在中間拳腳如雨點般毆打她,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和手背等敏感部位。邊打邊罵邊狂笑。一次,上來一幫管教將她摁倒在地,強行打針、灌藥。之後她們獰笑說「這回你的功廢了!你不轉化就天天折磨你,叫你生不如死!」另一次,管教毒打了她整個一下午,她身上被打得沒剩下一塊好地方。她絕食抗議迫害,管教就強行給她野蠻灌食,每天三次。為逼她放棄信仰,管教們還不讓她正常睡覺,有時一夜只准許睡兩個小時。每天還逼迫她幹十幾個小時的活,晚上經常加班。對她(及其她法輪功學員)進行人格侮辱。如:上廁所時,正便著,若管教這時也要上廁所,她(們)就必須站起來憋著等管教用完才可以接著便。最後,勞教所將她折磨得奄奄一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很長時間,才讓家屬交納鉅款將她抬回家中。而且給她的家屬收據上寫明收到的現款金額只是應交納的一小部份。由此可見,勞教所在踐踏法輪功學員的生命與尊嚴的同時,還極力榨取她們及家屬的錢財。
案例7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鄭思鄉、劉桂蓮、汪敏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任楓(大隊長)、劉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隊三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毒打、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任楓用竹板抽打法輪功學員鄭思鄉,使她渾身青腫,臉被打變形,直到任楓自己的手被震出血了才罷休。惡警郎某用電棍電了鄭思鄉一個多小時後關進小號綁「死人床」折磨。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劉桂蓮,使她的臉被打腫。二大隊長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汪敏毒打得遍體鱗傷,還威脅不讓對別人講。
案例7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麗娟、張玉輝、樊秀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任楓(大隊長)、劉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洗腦」、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四大隊惡警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趙麗娟致使她脖子上的皮膚燒焦,隨後綁「死人床」折磨。二大隊四小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輝關進小號綁在死人床上一個月,床吃床拉,不能洗漱和換衣服。二大隊一小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樊秀營綁在「死人床」上10多天,胳膊、腳腕都被勒出了深深的血坑。50多歲的樊秀營經受百般折磨,從「死人床」下來時不能走路。
案例7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許恭春、孫力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任楓(大隊長)、劉某(管教)、郎某(管教),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加期,強迫超時勞動、強迫「洗腦」、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勞教所管教將法輪功學員許恭春三次綁「死人床」折磨。管教還隨意給法輪功學員增加刑期,三大隊給法輪功學員孫力清加期200多天。
案例8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韓翠豔、翁玉傑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受害人,對其進行強迫「洗腦」、用電棍電、綁「死人床」等迫害。
詳細情況:惡警將法輪功學員韓翠燕綁在「死人床」上六個月。一次,惡警用電棍電韓翠豔、翁玉傑,並將兩人綁在廁所尿池上,垃圾桶前,24小時不讓睡覺。後又將兩人同時捆在一張床上,用手銬吊床,幾天不放下來。酷刑折磨後又將她們強行送到精神病院繼續摧殘。
案例8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桐(大隊長),馮國靜(吸毒犯),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無理延長勞教期限、體罰、電棍電、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管教指使犯人毆打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吸毒犯馮國靜將她單獨帶到洗漱間一頓拳打腳踢,摔倒了拽起來再打。管教們用電棍電她,將她鎖在床上一夜不讓睡覺。管教還體罰她(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冬天光著腳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開飛機」,腿站不直就用腳踢,直到支持不住。還把她綁在「死人床」上十多天不讓下床,吃、便都在床上。2000年春節,管教用電棍電她,四天五夜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打。還指使犯人用抬水木棒打她,把木棒都打折了。後來,管教還用三條電棍等刑具折磨法輪功學員,並任意延長勞教期限。
案例8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詳細情況: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進黑嘴子勞教所折磨迫害。第一天,管教她辱罵,一頓拳腳及電棍毒打。管教還說:「到這裏決裂也得決裂,不決裂也得決裂」。打完後將她送回小隊時,一群惡人齊擁而上,輪番對她灌輸誹謗污衊大法的東西。對她進行「車輪戰術。」白天將她罰站,晚上不她讓睡覺。第二天早上,管教來問決沒決裂,若沒決裂,便對她又是一頓電棍的毒打,打完回來繼續車輪戰術,天天如此。勞教所對於法輪功學員,每天有專人看管,走一步跟一步,不許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接觸、講話。
案例83
受害人:多名法輪功學員(姓名待查)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張桂梅(大隊長),關薇,豐某(管教),李小華,五大隊長,四大隊,五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關小號、綁死人床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3月,將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一年。後又非法加期一年。勞教所逼迫她每天幹活20個小時。惡警給她野蠻灌食、關小號,毆打、多次電棍電。2001年5月16日,惡警張桂梅和豐姓管教逼她放棄修煉,用電棍電她。管教經常打罵她,還指使惡人圍攻她。她被釋放回家之後,還繼續對她及她的家人迫害,將她逼得無家可歸。四大隊惡警私設「小號」,把另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綁在「死人床」上用電棍電,慘叫聲撕心裂肺。另一次,5個管教逼她寫決裂,4個管教打她,1個管教用電棍電她……惡警張桂梅和關威把另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鎖在鐵籠子裏關「小號」一個多月。惡警李小華用電棍把另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電得傷痕累累,一年之後還有疤痕。惡警(五大隊長)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陰部,致使受害人滿地打滾,慘不忍睹。
案例8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楊淑梅、張玉輝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新生」隊,二大隊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電棍電、關小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多名惡警輪流電擊法輪功學員楊淑梅長達1個多小時,臉部和頸部處處都被電起水皰,面部變形好幾天不能咽食、不能走動。二大隊二小隊三個惡警同時用電棍電楊淑梅,邊打邊罵,從下午2點多一直折磨到下班為止。惡警還把電棍往她嘴裏插,她滿臉被電的全是大水泡,嘴流血水,之後10多天無法進食。二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輝電完後又送小號折磨20天,整天用手銬將她銬在一個固定的地方,連睡覺都不放開,使她痛苦不堪。後又將她送到一個小倉庫裏,捆床10天,大小便全在床上。
案例8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樸連英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龔某(書記),范某(所長),王雷,閻立豐(副隊長),一大隊,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及勞教受害人兩年,對其進行體罰、綁「死刑」床等酷刑迫害。
詳細情況:2001春節前後,惡警兩次將法輪功學員樸連英手腳綁在冰冷的光板鐵床上(每天24小時)達一個多月,她的手被綁得失去知覺。惡人還強行將她抻在鐵絲床上10多天。罰站4天4宿,腳站得都腫裂開了。惡警閆立豐、王蕾給她綁「死刑床」折磨(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鐵床上,24小時吃喝拉撒全部不鬆綁)9天9夜。
案例86
受害人:一位姓石的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侯志宏(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打、用糞便熏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侯志宏(六大隊管教)把法輪功學員集中到一個號裏。屋地中間放一個便盆,大小便都在屋裏,不准出去。盆便滿了,也不讓往廁所裏倒,用臭糞熏大家。一位姓石的法輪功學員來例假,請示侯上廁所。侯不但不答應,還陰陽怪氣地說:「不行!就得在屋裏便!」石某某懇切地說:「侯管教,盆已經裝滿了,再便就撒在地上啦?!」侯惡狠狠地指著石大叫:「去!你聽不懂中國話啊!!」石憋得直打冷顫,沒辦法只好回到房間,站在便盆旁邊,不忍心往裏便。這時候管教也跟進屋,背著手,怪聲怪氣地說:「尿!尿啊!!」石某某剛脫下褲子尿出來,惡警侯志宏突然揮起隱藏在身後的電棍,衝著石的腰部猛擊一陣。由於驚嚇,當時石某某的例假就沒了。
案例8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淑珍、滿一宏、劉明偉、王冬梅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穎、王蕾,勞教犯人楊秀萍、劉雪華,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毒打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王蕾用電棍電李淑珍30多分鐘,電擊她的敏感部位,致使她小便失禁,還將她下巴踢青後淤血。又將她送六大隊繼續毒打折磨。惡警指使勞教犯人楊秀萍、劉雪華用電棍將法輪功學員滿一宏打得精神恍惚後,讓她光著腳在洗手間的冰水裏(11月份)罰站。惡警李某將法輪功學員劉明偉用電棍一電就是半個多小時,舊傷沒退新傷又添。惡警將法輪功學員王冬梅打得頭蓋骨變軟,梳頭都不能碰。
案例8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谷蓮英、張雁婷、陳慶華、王志平、張秀雲、張亞玲、王曉玲、倪豔萍、陳豔梅、楊會霞、王國芳、張秀閣、張紹平、曲豔輝、孫路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閆立豐(大隊長),劉瑚(大隊長),李穎(指導員),蘇桂英(一小隊管教),李(二小隊管教),王蕾(三小隊管教),葉炯(紀律幹事),管月紅(勞教犯),王紅(勞教犯),馮國晶(勞教犯)等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毒打、關「小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陰曆4月初8,惡警蘇桂英、葉炯、李某等一起毒打法輪功學員谷蓮英、張雁婷和陳慶華,將每人用電棍電了30多分鐘。2000年2月,惡警用電棍打法輪功學員王志平,並將他關進小號折磨。惡警用充足電流的電棍打法輪功學員張秀雲,打得臉色煞白及臉被劃傷,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惡警劉雪華對法輪功學員張亞玲精神恐嚇:「如果不決裂,今晚就打死你」。將張亞玲折磨得精神恍惚。2000年4月,惡警王蕾將法輪功學員王曉玲、倪豔萍用電棍電後關入禁閉室。2000年6月,惡警蘇桂英、王蕾等將法輪功學員陳豔梅、楊會霞、王國芳、張秀閣用電棍打後,扣80~100分。(扣多少分就是加期多少天)惡警還指使犯人管月紅、王紅、馮國晶等人毆打法輪功學員張紹平、曲豔輝和孫路。
案例8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淑霞、尚東霞、王立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閆立豐(大隊長),劉瑚(大隊長),李穎(指導員),蘇桂英(一小隊管教),李穎(二小隊管教),王蕾(三小隊管教),葉炯(紀律幹事),侯志宏,姚詠癸(勞教犯),馮國晶(勞教犯),李麗麗(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電棍電、毒打、關「小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一天晚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劉淑霞整整折磨了一夜,戲耍、打罵、侮辱。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尚東霞關進小號,她兩隻手被銬在鐵欄杆上吊起來,長達7天之久。尚東霞被綁在「死刑床」上五天五夜,不讓動,吃飯由別人餵。另一次尚東霞早起打坐,勞教犯人姚詠癸從1.8米高的二層鋪將她拽下,一頭摔在水泥地上,當場就摔昏死過去,15分鐘後才會動彈,右臉摔得淤血腫起老高,當天嘔吐不止,到了晚上,所裏怕出人命,送省醫院CT檢查確診腦振盪。法輪功學員們聯合起來向法院起訴勞教犯人姚詠癸傷害罪,惡警侯志宏將起訴書扣壓。惡警指使犯人馮國晶、李麗麗(搶劫犯)又把法輪功學員王立芬拉到活動室毒打,把一根抬水的鍬把(1.5米長)打折3截,20分鐘後,王立芬被拖回寢室時,她的雙臂、後背都有大面積的淤血、青腫,咳嗽了半個多月。
案例9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桂茹、李秀華、劉淑娟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王某、席某、金某等惡警,邵豔紅等勞教犯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毆打、體罰、綁死人床、野蠻灌食等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0年5月中旬,惡警指使勞教犯邵豔紅把法輪功學員劉桂茹、李秀華分別用皮帶綁在床上之後,打暈死過去。邵豔紅對李秀華胸部連掏三個拳頭,李秀華被打倒在床上暈死過去約3~5分鐘才喘上氣來。9月下旬,惡警將法輪功學員樊秀營用電棍打,用手銬銬在床上整整一個月,邵豔紅對它掏心毒打。她雙手被綁在床上,惡警王某用電棍打她近半個小時,使她遍體鱗傷。一次邵豔紅對法輪功學員劉淑娟連打10來個掏心拳頭,使她當時就暈倒在地。
案例9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徐功春、田秀花、張玉輝、房秀英、謝鳳春、閆春梅、梁桂珍、張文輝、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閆立峰、任楓、張立蘭,王立娜、張某、蘇某(一大隊)、王某、劉連英、一、二、六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強迫超時勞動、強迫「洗腦」、電棍電擊、關「小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的春節,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徐功春、田秀花固定在床上10多天不讓下床,胳膊、腳腕都被勒出了深深的血坑。幾乎每天晚上都將法輪功學員田秀花手腳捆在鋼絲床上,使她承受巨大的痛苦,白天還強迫她幹十幾個小時繁重的體力勞動。2月份,六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徐功春、田秀花、張玉輝和房秀英四肢抻直固定在「死人床」上20多天。當時,四名法輪功學員的四肢都不能動了,田秀花的胳膊至今都不好使。惡警蘇某用電棍兇狠地電法輪功學員謝鳳春。惡警閆立峰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閆春梅一個多小時,又電擊法輪功學員梁桂珍近一個小時,電得她的臉全部浮腫起來。惡警蘇某和王某經常殘害法輪功學員。惡警蘇某竟然對絕食絕水身體極度虛弱的一位姓陳的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二大隊惡警將法輪功學員張文輝關進小號整整折磨40天。
案例9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黃靜茹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劉連英(二大隊)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黃靜茹如絕食絕水抗議非人迫害二十多天,在她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惡警劉連英還用電棍電她。在給她野蠻灌食時,因撬不開她的嘴,就從鼻孔裏插管灌食,幾乎使她窒息而死,灌完食回來後,惡警還用手銬將她銬在床底下繼續折磨。
案例9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世霞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金某、王立娜,習某(三大隊長)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無理加期、電棍電、關「冷庫」等酷刑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惡警用電棍把法輪功學員李世霞的脖子都灼燒糊了,整個脖子全都黑了,脖子與頭一樣粗,臉變形,皮膚抽在一塊。惡警還給她無限度加期,不許家人見面。惡警習某(三大隊長)、金某、王立娜等用電棍電擊李世霞一個多小時,又把她關在冷庫裏面,雙手吊銬在床頭上折磨。之後,李世霞的嘴和嗓子全都又腫又破,吃不下飯,最後昏了過去。後來,惡警們狠毒地將法輪功學員的衣服扒光往身上打,還威脅不讓說出去。很多法輪功學員現在身上還帶著傷疤。
案例94
受害人:多名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郭旭(衛生所所長)
基本犯罪事實:侮辱、毆打、野蠻灌食等殘害受害人。
詳細情況: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衛生所所長郭旭,憑自己的權力,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她沒有一點醫德,品質惡劣,對這些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張口就罵、舉手就打、伸腳就踢。最惡毒的是迫害性灌食,手段極其殘酷。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惡警在玉米糊裏加超量的鹽,郭旭用鼻飼灌食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用鼻飼管子(粗管)在受害人的鼻子、氣管、胃部反覆插進、拔出,使她們的胃部像火燒一樣,口裏不斷地吐沫。導致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鼻子、氣管、胃部大量出血,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在灌入鹽水時,對已進入抽搐、生命已垂危者,昧著良心說裝的;檢查身體有病、有問題的也說沒問題。例:有一名學員,被灌得抽搐、不能進食、坐不了,做為一名醫生很清楚已經非常危險了,她竟全裝看不見,說是裝的、沒事兒、往死裏灌。真是人性皆無、幾近瘋狂。
主要犯罪人員:
惡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稱 部門及電話
范友蘭 女 所長 主管改造
岳軍 男 科長 管理科
廉光日 男 副科長 管理科
伍某 男 獄長 獄長辦公室0431-538-2883
歷某 女 科長 獄政科0431-538-2883轉2292
張幗英 女 科長 教育科
李影 女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劉瑚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閆立豐 大隊長 一大隊0431-538-4310轉862
李穎 女 管教 一大隊(二小隊)
王蕾 女 管教 一大隊(三小隊)
葉炯 紀律幹事 一大隊
蘇桂英 女 管教 一大隊(一小隊)
任楓 大隊長 二大隊(0431)538-4312轉6102
張麗蘭 女 大隊長 二大隊
呂慶玲 女 大隊長 二大隊
劉連英 女 副大隊長 二大隊
欒雲娟 女 管教 二大隊
席桂榮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申明蓮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付玉芬 女 大隊長 三大隊
關薇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張桂梅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李小華 女 大隊長 四大隊
李文娜 女 指導員 五大隊
溫影 女 大隊長 五大隊
王麗梅 女 大隊長 五大隊
李桐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朱丹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劉英 女 大隊長 六大隊
侯志紅 女 管教
付玉芳 女 管教
田厚 管教
郭旭 女 所長 黑嘴子勞教所衛生所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湖南省平江縣大法弟子李佛佑是平江縣水電局一位優秀的工程師,男,38歲。他為人忠厚善良,工作兢兢業業,修煉大法後,更加處處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單位、鄰里有口皆碑。99年底他為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同本縣的大法弟子一起進京上訪,一進信訪局就被警察綁架。後由平江縣610辦和公安局帶回,每個大法弟子被勒索3000元,說是負責那些警察的旅差、住宿等費用。李佛佑等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多月,其間警察指使犯人毒打他們,在嚴寒中剝光李佛佑等的衣服,對著他們連潑幾十盆冷水。李佛佑還被降一級工資。
由於李佛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2001年11月又被610辦和公安局非法綁架進看守所,受盡折磨,還將他非法判勞教三年,於2002年國慶被劫持至湖南長沙市岳麓監獄第一看守所關押至今。
平江縣大法弟子王五輝是平江縣農機公司退休職工,52歲。大法弟子劉碧華,36歲,她的丈夫、大法弟子陳昇平(縣畜牧局職工)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她帶著兩個孩子(一個7歲,一個9歲),自己做點小生意,艱難度日。儘管這樣,縣610辦和公安局還不放過她。2002年上半年她丈夫剛出來,她又被綁架進看守所,和王五輝同時被非法判勞教三年,於2002年國慶被劫持至湖南長沙女子監獄。現正在那裏受盡非人折磨。大法弟子陳昇平公職已被非法開除,靠幫商店給顧客送牛奶掙點錢,難以養活一家四口(還有一位老母親)。
平江縣迫害大法弟子惡人電話請參閱「明慧網2003年6月3日大陸綜合消息」
湖南省委會:0731-2217781(總機)
湖南省人民政府:0731-2212111
平江縣委會:0730-6223125
平江縣人民政府:0730-6223279
湖南省公安廳:0731-4590600(總機)
湖南省監獄管理局:0731-4592204
湖南省勞教局:0731-2275120
湖南長沙市岳麓公安局:0731-8861900(總機)
岳麓監獄第一看守所:0731-5560327
長沙女子監獄: 0731-5672700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38728.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我和先生都是大法修煉者和受益者,深知大法的神奇和美好!為了告訴政府法輪功是好的、是正法,我參加了4.25和平上訪。
4.25和平上訪,使「天津事件」合理解決後,我毫無戒心地堅持集體煉功、集體學法。然而煉功點卻不時地出現便衣和警車。我們認為自己沒作壞事,只是想做個好人,沒有錯,對他們的出現也不在意。後來聽同修講,研究會幾個負責人被軟禁了,管片警察通過居委會列出了煉功人的黑名單,並輸入了電腦時,我才感到這件事並不是那麼簡單。後來才知道私慾膨脹、妒忌心爆炸的江澤民在為進一步鎮壓法輪功做著準備。7月20日,邪惡的江澤民終於向大法、向法輪大法創始人、向大法弟子伸出魔爪了,一夜之間抓捕了全國各地主要的輔導員,全國籠罩在一片邪惡與恐怖之中。7月21日我和同修不得不再一次登上上訪之路。
7月21日早上不到6點鐘,我們五位同修來到了府右街的丁字路口。一下車就被幾個警察截住了,聽說是法輪功學員來上訪的,他們二話不說就野蠻地搜身,並抄走了大法書籍。從這一刻起,我們就失去了自由。
大法學員陸續到來,15分鐘就裝滿了一車,他們立即把我們拉到中南海西門派出所。那裏已經擠滿了大法學員,緊接著我們被推進了大公車,不知道要把我們拉到哪裏去,只知道汽車在長安街上向西跑。最後到了石景山體育場,這裏早已布滿了警車、便衣和政府工作人員。下車後只能五人一組從用人組成的夾道裏進入體育場,進門就強迫登記。然後,只能從夾道走入看台,坐下後就不准再走動了,不准自由上衛生間。我們在此被非法關押了一天,沒吃沒喝。
我們不停地抗議非法抓捕、關押,要求與兩辦負責人對話。我們的書被抄走了,大家只能背《論語》、《洪吟》和煉功。為了分散學員,下午五點多鐘各區公安分局來車拉學員。大家都不配合,為了不讓公安帶走,我們手挽著手,僵持了半個多小時後,武警部隊被調來了,這些軍人對學員又拖又拽,又推又搡,有的還打人。尤其對年輕的男學員下手最狠,對不走的老人連拽帶抬。他們強行將我推進了警車裏。
近20輛車一路轟轟隆隆,聽說有一輛車上跑掉了幾個學員,這樣,警察把我們看得更緊了。我們被拉到了離城很遠的一個地方,被關在一個禮堂裏再次登記審問,人人過關。一天沒吃沒喝沒睡覺,大家能忍住飢渴,可門窗緊關著,悶熱得叫人喘不過氣來。夜裏12點警察又將學員分流到各派出所。我到派出所時已經是22日凌晨2點了,他們將我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裏,後來由一個政府工作人員和一個警察共同審問,主要追查誰是「組織者」。除了作筆錄,還強迫我按照他們規定的內容寫不再上訪的「保證書」,我沒有按照他們的要求寫。我用修煉後身心的變化,大法在我身上出現的神奇,向他們洪法,他們表示以後也要煉,說他們現在只是例行公事。但他們兩人始終看著我,不給我任何自由。
第二天,我們7人被關在一個會議室裏,仍然沒有自由,上廁所都有人跟著。直到22日中午才給一人一個饅頭,也沒有水。22日晚上,強迫我們看「取締決定」(電視)。我不看,警察對我很兇,不准我回頭,也不准我低頭,嘴裏還罵髒話。本來要關押我們到23日晚上才放人,可由於抓的學員太多了,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根本裝不下,而且還不斷有學員出來上訪。23日凌晨2點就把我和另一同修交給我單位領導和家屬,並要求領導和家屬簽字,單位領導很生氣,大罵我們一通,我倆沒有理會。
回到單位第二天單位就安排所有修煉法輪功的學員開會,強迫洗腦,灌輸「取締文件」和誣蔑、攻擊大法的謊言,並要求我們放棄修煉。由於我和另一同修(現已在美國)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我倆被列為「重點」,每天被輪番訓話,遭受精神折磨,8月初單位開始辦十天的洗腦班,不斷地逼迫我們「學習」各種所謂的文件,並強迫我們觀看攻擊誣陷、造謠誹謗大法和師尊的錄像片,妄想毀掉我們的意志,動搖我們的正信。這個「錄像片」極盡攻擊誣蔑之能事。加上單位領導罵我們不識時務,是瘋子,說我們不放棄修煉對單位領導們壓力很大,他們怕江澤民的株連政策。
於是我要求發言時不准任何人打斷我的話。如果領導沒有耐心聽下去的話我就不必講了。當時在場的領導都表示願意聽,不插話。我從因為先生得了久治不癒的病,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才修煉法輪功談起,談修煉後身心的變化。並告訴他們:「錄像片中講的全是假的、是騙人的、是用錢買來的鏡頭。那些殺人的、自殺的根本就不是法輪功學員,大法的書裏說『煉功人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我認為政府取締法輪功是錯誤的,宇宙大法不是哪個人哪個政府想取締就能取締得了的。因為人的生命是宇宙大法開創的、造就的,連這個造就自己生命的法人都敢反對,那把人放到哪裏去呀?!我為中國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而高興,因為修煉法輪功使人道德能回升,身體能健康,感到國家有望、人民有望!李洪志老師把宇宙大法傳給我們,這是給人類的最後一次機會,我們應該珍惜萬分才是,應該感謝他才是。李老師出生在中國,又在中國開始傳大法,這是中國人民的幸運,是國家的幸運。是師父教我按照真、善、忍準則做好人,是師父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是師父救了我先生!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永遠做師父的真修弟子!」我真是一點也不怕,一口氣說完了,全場鴉雀無聲。三位領導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我知道這是師尊在加持我,在幫助我正這個場!接下來的人就不怕了,敢說自己的心裏話了。我不僅這樣講,我也這樣寫。因此單位把我作為重點之重點上報,不僅對我實行「三個黨員幫一個黨員」的精神折磨,還在行政大會、支部大會上進行所謂的幫教。而且對我的親人施加壓力,批評我先生對我「幫助」不夠。我兒子在國外,他們要求兒子找朋友(一個區人大代表、一個公安處長、一個安全部主謀迫害法輪功的處長)來給我洗腦。安全部的那位說:「阿姨,今天是朋友相勸,要不是這個關係,我早就把你銬進去了!」我說:「正因為是朋友,我才真心的告訴你們法輪功是好的,是正法,是反不得的,阿姨勸你們要吸取文革的教訓!」後來那位人大代表說:「阿姨,我想你有你做事的道理,你想做甚麼你就做吧,我們不勸你了!也許你是對的!」
在單位裏,人們指著我議論紛紛,有的說我不識抬舉,有的說我是傻子,有的說我是瘋子。還有人檢舉我串連了他老婆和其他學員,甚至到我家裏來找我先生鬧事,於是加劇了單位和派出所對我的騷擾、監視。當然,也有好心相勸的、鼓勵支持的,認為法輪功是好的。那段時間裏真有點「關關都得闖,處處都是魔,百苦一齊降,看其如何活」(《苦其心志》)的味道。
國慶節前,單位領導把我叫到辦公室談話時,悄悄地請來了精神病院的醫生說是給我作鑑定,看我是否有精神病,(因為主任誣蔑我。)並警告我「不許參加法輪功的任何活動」。我告訴他們說:「我是大法學員,是個修煉的人,洪法、護法、證實法是我的責任,我不能不做,我受益於大法、受益於師父,當大法和師父遭到攻擊、迫害時,我怎麼能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一日為師,終生為父。要是你的父母被誣蔑、被誹謗,你能不管嗎?」這次談話後,領導通知我先生說:「單位決定國慶節後送你老伴去精神病院,她的神經不太正常,你做好準備。」
由於我的孩子在國外急需我們幫助,我們才辦探親簽證來到了加拿大。才免去了到精神病院裏遭受摧殘和折磨。但是,當我們來到加國後的第三天,單位領導的電話就追來了,追究我為甚麼不打招呼就走了。當我告訴他退休人員沒聽說需要請假時,他警告我說:「不許在國外參加法輪功的活動,記住你的案子還沒有結束!」我告訴他:「加拿大沒有取締法輪功!」
以上講的是鎮壓初期江氏集團對我的迫害。隨著鎮壓的逐步升級,邪惡愈演愈烈。四年來,江澤民對法輪功搞了許多栽贓陷害,為迫害法輪功學員下了許多邪惡指令,使用的酷刑集古今中外之大全,還把他的殘酷和恐怖延伸到了海外,不僅毒害了中國人民,也毒害著世界人民。他不僅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犯罪,他破壞著人的正義和良知,對人類也犯下了滔天大罪。審判江澤民是歷史的必然,也是歷史賦予我們的責任!現在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江澤民及610辦公室。我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媒體、名人、社團和有正義感的善良人們都來關注、制止江澤民集團的殘暴、恐怖和罪行,把他送上人心法庭、道義法庭、人間法庭,實行全球公審,結束這場人間浩劫。世界需要和平善良和真誠,人們需要真、善、忍。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我現年49歲,原是某企業職工,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話,被邪惡之徒多次辦洗腦班,非法拘留3次,最後從家中被騙至看守所非法關押10多天,於2000年10月24日被送至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當時當地一塊兒有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據我所知,就在那前後幾天,勞教所就關押了200多名大法弟子。我們被送到勞教所後讓其他犯人看管,不讓動,不讓說話,不讓休息,不讓上廁所。而且在惡警的唆使下,犯人隨意打罵法輪功學員。在惡劣的環境下,10月27日早,我們開始集體煉功,堅持我們沒有罪,為甚麼關押我們,還我們自由。就因為這樣,女惡警拿電棍電擊我們。到了晚上進來很多男惡警手持電棍、手銬,抓走了20多個所謂帶頭的學員。當時那些犯人幫著惡警狠命地打法輪功學員。抓起來的學員被銬進了小號(就是小黑屋),當時因為煉功時我喊口號也被抓起來關進了小號,用手銬銬著。
第二天下午被提審,把我銬在椅子上,然後兩個被稱為領導的男惡警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就拿大電棍電我。開始是一個人電我,後來兩人一邊一個電我,一直到吃晚飯時才停手。我因抗議對我的不公正的待遇而絕食,看樣子他們吃完飯還想折騰我。我看到他們那麼惡,想到他們以後要遭到的報應,就心態很平靜跟他們說善惡有報,從古流傳下來的話可不是無緣無故的。可能是我的話震懾了他們,他們的態度開始轉變。吃完飯就叫人把我送回了小號。
在我絕食三天後,女惡警開始給我灌食,打著「人道」 的幌子實際是在折磨人,她們灌食時拿管子有意亂插,插得我噁心嘔吐。有一次也不知道是插到甚麼地方去了,當時就憋得差點背過氣去。不光這樣,她們還給我灌濃鹽水,灌食後幾天我渴得嘴唇爆皮,說不出話來。開始我不知道原因,一次偶然,她們往我嘴裏灌,一碰到嘴我才感覺到:呀!這麼咸哪!比鹹菜還要咸。我才知道她們灌的是濃鹽水。就這樣我被折磨了20多天,全身浮腫,腿和腳腫得不能走路。後來把我放回去以後,才知道沒被抓進小號的也被打罵、被體罰。警察為了看住我們不讓我們煉功,讓犯人隨便打罵我們。有一次,一個罪犯用高跟鞋打得好幾個人頭破血流,其中有一個60歲的老太太有兩處被打得流血,打破的地方就是鞋跟印。而且那些女惡警每天從早5:00到晚10:00不停的播放高音喇叭,摧殘人的精神。
在勞教所那些惡警為了達到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目的,不擇手段地進行迫害,不讓法輪功學員休息,不讓上廁所,不讓接見親人,每天勞動十多個小時還加班加點,年齡大的也必須跟年輕人一樣幹,幹少了都不行。這些鐵的事實足以說明江氏集團無視法律、踐踏人權,對信仰真善忍的人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王建華,大連法輪功學員,她被惡警毆打後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送進醫院回來又被雙手銬在暖氣管上二十多天,被折磨得身體出現胸膜積水。
李黎明,瀋陽法輪功學員,被電棍長時間電擊,多次送進小號迫害,煽動犯人毆打,強迫送進瀋陽大北監獄。
呂傳香,大連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銬在暖氣管上一個多月,遭到毆打,全身捆綁在鐵床上折磨。
蘇一文,大連法輪功學員,雙手被捆綁已有半年多,強迫送進小號迫害,身體出現浮腫不消。
張靜霞,鐵嶺法輪功學員,身體被捆綁數日不讓睡覺,被強迫送進小號折磨。
胡英,鐵嶺學員,雙手被捆綁半年多,折磨得身體浮腫,被強迫送進小號迫害多次。
劉寶紅,大連法輪功學員,惡警煽動猶大毆打她,電棍長時間電擊折磨。
宋桂雲,被強迫一個姿勢蹲著數日。
張秀傑,朝陽法輪功學員,被惡警毆打直至昏死過去(強迫使用電棍電擊)。
李素珍,朝陽法輪功學員,遭到惡警毆打,強迫手尖著地大蹶著,使用電棍酷刑折磨。
史迎春,葫蘆島法輪功學員,雙手被捆綁在鐵床上長時間遭到電棍電擊。
楊紅,葫蘆島法輪功學員,遭電棍電擊,送小號折磨,身體浮腫不能走路。
陳麗豔,大連法輪功學員,被犯人毆打直至昏死過去,強迫送進小號折磨,眼睛出現病痛。
江偉,朝陽法輪功學員,多次被折磨並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
以上是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教養院遭受迫害的真相,還有無數大法弟子所遭受的甚至更嚴重的酷刑折磨還不為人知,在此,我們緊急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幫助營救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8/38604.html>
省議員邁克-普魯先生:「……我希望有一天法輪功學員可以在天安門前自由地煉功,就如你們中的許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園(加拿大安省省議會所在地)煉功一樣,對世界人民來說,那將是個大日子。」 |
省議員邁克-普魯先生和喬治-思密斯曼先生到場發表了支持法輪功的演講。其中省議員邁克-普魯先生去年的此時也參加了支持法輪功的新聞發布會,他在星期三的大型集會上的講話聲音哽噎, 同時又非常堅定地對所有在場的學員和媒體說:「我希望有一天法輪功學員可以在天安門前自由地煉功,就如你們中的許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園(加拿大安省省議會所在地)煉功一樣,對世界人民來說,那將是個大日子。」他說,「有一天,我們會看見在中國發生一些事情。我們會看見人們相信善心,我們會看見李洪志大師所倡導的(真善忍)原則在中國社會盛行。」在場的人無不動容。
在1999年7.20之後,喬治-思密斯曼先生是安大略省第一個公開站出來支持法輪功的省議員,他曾在省議會要求他的所有同事們都來譴責這場迫害並力圖通過一個決議案。今天,他再次在講話中呼籲中國停止鎮壓法輪功。
會上還宣讀了省議員傑瑞-馬汀盧克代表安大略省省長伊文斯和他的選區人民發來的賀信。
法律界代表喬-埃田律師在講話中高度評價大法學員所做的一切已經改變了歷史,同時也讓像他這樣的有正義感的不修煉的人加入到這場正與邪的大戰中。他說,他很有幸在去年參與了向國際法庭以及聯合國反迫害人權委員會等機構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 因為它是下令鎮壓法輪功的元凶。
在新聞發布會上,法輪大法新聞發言人再一次重申中國政府在四年的殘酷鎮壓中, 把迫害的黑手伸向了海外,尤其是在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裏的煽動仇恨的展覽,希望加拿大政府對此事進行調查,並清除他們在加拿大的黑手。
多倫多居民張麗,原北京鋼鐵設計院總院高級工程師告訴記者:「99年7.20那天早上去煉功,學員很少,然後我獲知前一天晚上警察開始在全國範圍抓法輪功學員了。我上信訪局,結果在西單路口被兩輛警車攔住,頭帶鋼盔的警察把我的手反擰在背後,當即押送至天安門對面的警察分局。後來,我又被大巴士送到豐台體育館。在路上,我看到中南海方向開過來7、8輛裝甲車,還看到裝甲車下來全副武裝的士兵,頭戴鋼盔,手上是帶刺刀的槍。政府把手無寸鐵的善良民眾當作敵人……」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李博的母親逯秀真,退休前是國家優秀教師,受到了廣大學生的尊敬和愛戴,然而卻被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至今未放。法輪功學員呼籲社會各界人士站出來為正義而努力。至今為止,加拿大政府已經幫助營救出來10名法輪功學員。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言人楊凱文在新聞發布會上講述了該組織對中國迫害法輪功的調查報告,其中中國利用了國民經濟的四分之一的財力迫害法輪功引起了在場議員和加拿大主流媒體的廣泛關注。
模擬審判江××活動 |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省議會前舉行大型集會 |
當天加拿大近十家主流媒體到場進行了報導,其中環球郵報是加拿大最大和最有影響力的報紙,還有加拿大最大的對華廣播電台,和其他主流媒體。
與此大型集會相呼應的其他活動是持續一整週的簽名活動,要求加拿大政府清除中國政府伸向加拿大迫害法輪功的黑手,同天,一個大型的汽車遊行也在同時進行,學員們分三隊,把自己的汽車都裝飾了圖片和文字,在中國人集中的幾條路線上遊行,讓人們了解這場迫害,尤其是在美國對江澤民的訴訟案,讓更多的人了解這場迫害的性質。活動非常成功,許多中國人都看到了我們的車隊。
<背景介紹>
1999年加拿大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站出來公開譴責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國家。2000年7月加拿大總督伍冰枝給加拿大法輪大法週寫來賀信稱讚法輪大法學員「修煉自心平和並與宇宙協調的意志,從而獲得對他人的善心,幫助創造一個更開放更容忍的社會。」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國家元首對法輪大法的褒獎。與海外許多政府官員一樣,加拿大許多內閣部長、國會議員及許多省議員和市議員也給予法輪大法許多褒獎。
2001年2月,加拿大總理在北京與江澤民和朱鎔基總理會談時提出了人權、西藏和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他在中國做的演講中說:「加拿大人民在聽到中國干涉言論自由,以及人們因奉行他們的精神信仰而被投入監獄或遭到虐待的時候深表憂慮。這些情況違反了我們所持的最深的信念。」2002年10月,加拿大國會全票通過一項個人動議案,支持法輪功並營救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加拿大外長在多次和中國領導人會面時提出法輪功問題,上月外長訪華時,反覆重申法輪功問題。
今年7月20日是中共全面迫害法輪功的四周年,多倫多法輪功學員於7月14日至7月19日舉行為期一週的系列活動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呼籲中共當局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活動包括到市議員選區徵集簽名、汽車遊行、在省議會前舉行大型集會、在中領館前的燭光悼念會等,提醒加拿大各界人士幫助維護正義和信仰自由。與此同時,相應的活動在渥太華、蒙特利爾相繼展開。
女士們,先生們,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希望我可以告訴你們,其實我們本不需要在這裏,我希望我可以告訴你們我知道自由的意義。
既然我們現在在一起,我們一定要站在一起。世界上善良的人們應該站在一起急呼,正在中國發生的事情是不該發生的 。每一天從報紙的報導上,我們都能看到關於中國經濟發生的奇蹟,看到那個國家人們享受許多快樂的故事;然而,我們並不知道那些僅僅是因為信仰「真善忍」就被關進監獄的普通老百姓身上都發生了甚麼事情。必須讓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人知道那裏究竟發生了甚麼,那裏的領導人究竟怎麼了。
形勢在變,強權並不像看上去那麼猖獗。我們看見上週香港發生的事情,看見由於50萬人走上街頭,他們強硬的手段沒有得逞。
有一天,我們會看見在中國發生一些事情。我們會看見人們相信善心,我們會看見李洪志大師所倡導的(真善忍)原則在中國社會盛行。
此時此刻,我希望有一天法輪功學員可以在天安門前自由地煉功,就如你們中的許多人每天都在皇后公園(加拿大安省省議會所在地)煉功一樣,對世界人民來說,那將是個大日子。
同時,我要發自內心地感謝你們持續不斷地努力,感謝你們竭盡全力營救關押在監獄裏的法輪功學員。
我們永遠和你們在一起,我們在加拿大曾經幫助過你們,我們將一如既往地盡我們的所能給予你們幫助。
感謝你們的堅強和容忍。
謝謝。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1/38341.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7月18日報導,被中國監禁的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醫生目前在中國監獄的處境急劇惡化,南京監獄當局對他的虐待升級,並於本月上旬開始強制李祥春參加洗腦班,企圖強制李放棄信仰。遭到李拒絕並以絕食抗爭,同監犯人在監方授意下,對李進行的毆打虐待致其多處受傷。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已就此事向中共當局提出抗議,並考慮尋求美國政府更高層方面的介入。
據李祥春未婚妻符泳青今天透露,上海領事館官員18日通知她,李祥春在監獄的處境在最近幾週急劇惡化,中國監獄對李祥春的虐待升級。以下是符泳青小姐透露的消息:
南京監獄從6月27日起開始強迫李祥春參加每天2小時的反法輪功宣傳的洗腦班,7月8日及9日兩天,李拒絕參加,同監犯人在獄方指使下毆打李,將他手臂反扭,按倒在地,將他拖到洗腦班。
李祥春於7月10日起絕食抗議虐待,中方將其父母帶進監獄,令其父母制止李絕食。而在此之前,李祥春欲見父母的要求一直遭中方拒絕。李祥春因考慮到父母受到的壓力和他們的健康因素,於7月13日暫時停止絕食一天。7月14日李繼續絕食抗議。
李祥春6次要求與美領官員通話均遭中方拒絕,他每週寫給未婚妻的信也被沒收,直到美領館方面發現自六月起就沒有收到李的每週來信,感到情況不對,於是在7月16日直接給李打電話。李祥春向領事館官員報告他遭受的虐待及身體上有29處傷痕。據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說,他們已就此事向中共當局提出抗議。
李至今不被允許讀法輪功的書籍及煉功。中國當局並於最近將李祥春牢房內的犯人人數從4人增加到10人,其中6個犯人被命令每天24小時輪班監視李祥春,不許他煉功。一名被判終身監禁的販毒犯,在當局縱容下,曾對李進行死亡威脅。
符泳青小姐轉述美領官員的話說,中國監獄不理會美領館方面的要求及抱怨,因此他們已向美國國務院報告了有關事態的發展,要求更高層介入李祥春案。
背景資料:
居住在加州的美國公民李祥春醫生於今年1月22日自美國飛抵廣州機場後,被中國大陸公安拘捕。中國以他「打算」利用電視向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於3月21日將其判刑三年,送南京監獄關押。
美領館官員原本每月可有30分鐘探視時間,並從1月起三次探視李祥春,後中方以薩斯為由,拒絕美方探視。5月份傳出李祥春在南京監獄遭到虐待和強行灌食,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6月2日驅車赴南京監獄要求面見李祥春以確保他的安全,遭中方拒絕,美官員僅獲悉李祥春在電話中告之「遭到虐待而且被灌食,異常痛苦。」
中國方面曾一直否認李祥春的被捕關押與法輪功有關,但作為美國公民,李祥春的法輪功書籍被沒收,至今不許煉功,現在更進一步強迫他放棄信仰,接受強制洗腦。
預計將有數千人在華府參與為期4天的系列活動,揭露前中國××黨領導人江××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導,星期六,他們將首先舉行室外音樂會,7月22日在國會山莊的集會將把這次系列活動推向高峰,屆時美國前大使馬克-帕爾默先生將主持集會。
中國官員將迫害延伸到美國國土
在這次系列活動中,美國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主席眾議員亨利-海德先生的辦公室將於7月21日星期一主辦一個眾議院簡報會。這個會議將研究最近在紐約市發生的法輪功學員被與中共政府有密切關係的華人社團頭目攻擊的事件。目擊者和政府官員把這次攻擊事件形容為一起仇恨犯罪,這是中國政府官員在美國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一部份。
主要活動如下:
7月19日星期六:
活動:光明與和平演唱會、燭光夜悼
時間:上午10:00 ── 晚上10:00
地點:國會反射池
7月21日星期一
活動:遊行(從華盛頓紀念碑至美國國會山)
時間:上午11:30 ── 下午1:00
美國國會國際關係委員會就針對在美法輪功學員的仇恨犯罪進行簡報
時間:下午2:00 ─ 3:00
地點:Rayburn大樓,2200房間
燭光夜悼
時間:晚上8:30 ─ 10:30
地點:華盛頓紀念碑
活動:藝術展、文化交流、社交
時間:上午9:00 ─ 晚上8:00
地點:自由廣場
7月22日星期二:
活動:公共集會公審江×× ── 主持正義與自由,停止對法輪功迫害
時間:上午10:30 ─ 下午12:30 公審江××
下午12:30 ─ 2:30 集會
地點:美國國會西邊草坪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台南市大法弟子在連續兩週的反對香港23條立法徵簽之後,緊接著繼續在原來的十個地點進行「來自民間正義的呼喚──全球公審江澤民」的徵簽活動。雖然徵簽訴求不同,但講清真相救渡眾生的心是一樣的, 所以弟子仍然一如既往堅守崗位講真相。
還有一位92高齡的馬伯伯,每次徵簽都參與了,雖然南台灣的夏天,氣溫高達攝氏37度,可是馬伯伯依然笑容可掬的在火車站出口處迎接每一個可救度有緣人,而面對年輕弟子擔心馬伯伯身體能否吃得消的關切,馬伯伯嚴肅的說講清真相是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沒有問題的!]
還有一位立德管理學院副教授和奇美醫院的醫生也都利用假日做一位大法弟子該做的事。火車站前的徵簽點還有幾位放暑假跟著父母來徵簽的明慧學校小弟子,他們稚嫩的身影煉著五套功法,向過往的民眾展現大法的美好。
另一位蔡姊在百貨公司對面徵簽,原本只有假日去,後來通過交流,發現自己心性不到位,還有安逸之心,所以也從法上悟出救度眾生是不能停不能等的,因此決定直到出國參與華盛頓DC720公審江澤民之前,都要每天去徵簽,不落下可救度的每一位眾生。
有位小姐簽完名後,接受新唐人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在這個世界上,好的東西我們當然要支持;不好的、不善的東西我們也應該要反對它,這樣世界才會變得越來越好。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7月15日星期二的傍晚,加拿大蒙特利爾市法輪功學員在唐人街中山公園舉行題為「讓我們一起結束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的集會,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聯合起來,停止這場持續了四年的對法輪功的慘無人道的迫害。並舉行燭光晚會悼念為堅持真理、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致死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
集會中,學員們用英漢兩種語言列舉了四年來邪惡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累累罪行,以及海外各級政府、各界人士對法輪功的支持和為了停止這場鎮壓而作出的努力。
法輪功學員還用自己修煉後身心受益的事例,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李進宇女士控訴江澤民對她家庭的迫害,呼籲營救她的弟弟李純。她說,「自從江澤民迫害鎮壓法輪功以來,我的家庭成員接連不斷地被逮捕和關押,我的先生林慎立因為上訪和呼籲與政府和平對話,被關押在殘酷恐怖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改營整整兩年。我先生的弟弟林鳴立,在付電話費時被警察綁架,也被關進了殘酷的勞改營兩年。我先生的姐姐和我弟弟的太太,由於修煉法輪功而被反覆關押多次,我弟弟的太太曾經因為煉功而被雙手反銬吊了三天三夜。在這短短的四年中,我們全家有六位家庭成員遭受迫害,而被迫害的原因,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最近,我的弟弟李純又被抓走了,僅僅因為他對人們講了「法輪功好」,「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就被判一年零三個月勞教。」
集會期間,許多遊人、路人停下腳步,有的在觀看、傾聽;有的索取資料、仔細閱讀。我們看到更多的人在覺醒。當越來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看清了江澤民的罪惡行徑,認同「真、善、忍」法輪大法時,這場迫害就結束了。
隨著夜幕的降臨,學員們點燃了蠟燭,每人手捧一個被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致死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遺像。集會在一首獻給為堅持真理而被迫害致死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歌曲--「悼念為追求真理而獻出生命的大法弟子」中結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6/38528.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七月十六日晚,美國法輪功學員在首都華盛頓DC美國參議院德克森辦公大樓舉行了一次招待會,答謝國會議員們四年來對法輪功的支持,同時也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以及正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早在1999年11月美國參眾兩院同時通過217(218)號決議案,呼籲中國政府:
(1)釋放所有無辜的被監禁者,立即停止隨意拘捕、虐待和關押那些根據合法權益自由信仰、表達和結社的人們;
(2)通過廢除或修改那些限制自由信仰、表達和結社的政令、法律,批准和執行國際人權公約,表明其願意遵守這些國際公認的準則。
2001年3月14日,美國歷史最悠久的人權團體──「自由之家」在美國參議院隆重嘉獎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及法輪大法協會。
2002年7月22日,美國國會以四百二十票贊成零票反對,一致通過第一八八號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一八八號決議案被無異議通過,顯示美國朝野兩黨議員在反對中共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上,意見空前一致。
2003年6月12日,38位國會議員聯名簽署了美國「法庭之友」陳述書,支持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繼續審理法輪功成員對江澤民的「群體滅絕罪起訴」。
議員們在聯署「法庭之友」陳述書的時候表達了這樣的觀點:「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政策或正當理由使我們接受政府要求對一個獨裁政體特別是中國前領導人的元首豁免建議」。
在過去的四年中,美國國會議員們積極營救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2002年7.20華盛頓法輪功集會上20多位國會議員和非政府組織人士到會發表支持聲明譴責殘酷迫害。
在招待會上,法輪功學員表演了中國唐代舞蹈,演奏中國傳統樂器,西方法輪功學員演示了五套法輪功功法。許多參、眾兩院的議員助手們以及國務院官員參加了招待會,觀看了表演。
一位康州眾議院議員的助手對記者說(由於國會辦公室有許多規定,多數議員助手們都不願自己的名字上報),他對外交政策感興趣,知道「法輪功是個非常大的國際事件」,他來是想要知道法輪功是甚麼,為甚麼世界上只有中國如此殘酷迫害法輪功?他說江澤民是個「殘酷的強硬份子」。當他得知江已經被告上美國聯邦法庭時,他非常有興趣。
在美國司法部工作的一名香港的女士帶著先生和孩子也來參加了招待會,她說,「法輪功如此平和卻遭到鎮壓,我很難過。從香港23條立法看,江澤民實際上在迫害全世界的華人,所有的炎黃子孫。」
一位參議員的助手說,他對中國文化很感興趣,對法輪功的表演非常欣賞,對法輪功有了更多的了解。一位名叫艾斯皮拉的德州眾議院議員助手說,他對法輪功有一點了解,通過招待會中與法輪功學員的交談,他知道了更多中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一位在參議院環境和公眾工作委員會工作名叫帕瑞士的女士說,她對不同的文化感興趣,研究國際關係,對氣功和太極感興趣,在這裏看到法輪功很高興。
記者還見到了一位來自歐洲奧地利的法輪功學員,他名叫赫牡特。他說:「我在一九九九年之前就修煉法輪功。鎮壓法輪功影響了我,無辜民眾受迫害完全是因為江澤民的妒嫉。我想去中國旅遊,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中國使館不給我簽證。我和幾位朋友自費來華盛頓參加抗議對法輪功迫害的遊行和集會以及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
一位名叫安迪的美國農業部華裔政府官員也參加了招待會。安迪告訴記者,他在一九九八年在廣東教英語時就認識一位朋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時候很替那位在大學裏的朋友擔心。去年十一月份的時候,他從國內了解到,那位朋友所在學校的領導告訴他,如果繼續煉法輪功,就不能工作。那位朋友說,法輪功非常好,為甚麼不讓煉呢?由於堅持煉法輪功,結果那位朋友被學校開除了,後來去北京上訪,被警察關了起來。安迪對法輪功在中國的遭遇很同情。當他得知江澤民被告上美國法庭時非常高興,對全球公審江澤民很支持。安迪說,據他知道,很多海外華人以及在國內的中國人都討厭江澤民,憎恨其出賣國家利益。
今年七月二十日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四周年。凱斯先生說,這場招待會是一系列活動的一部份,目的是為了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迫害法輪功。據了解,為了抗議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將有數千名來自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彙集美國首都華盛頓,二十一日星期一將舉行大遊行,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二十一二日星期二將在美國國會山莊前,人民法庭將「公審江澤民」,隨後也有大型集會,譴責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08.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美國法輪功學員李梅子(50歲)去年在中國探親時被抓並被非法判勞教兩年。
李梅子是美國永久居民,2002年9月,從美國佛羅里達州返回北京照顧年邁的雙親,同年11月在朋友家吃飯時,警察闖入強行搜捕,從她的手提包中搜出兩張傳單。李梅子就此被非法關入看守所。
雖然中國政府的勞教法規定不適於海外居民,但是豐台區公安分局在無理關押她8個月之後依然拒絕釋放她,並非法判其勞教兩年。
據報,現在李梅子被非法關押在北京豐台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地址:豐台七里莊21號,電話:010-6381-3322,010-63811992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6/38529.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一年一度的七月華府法會轉眼又將開幕。估計今年數千名來自世界約60個國家,不同膚色的部份海外法輪功學員將於七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辦一系列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和「公審江澤民」的大型活動。台灣法輪功屆時將有一千多名學員代表參加。
台灣法輪功學員超過三十萬人 | 今年5月13日部份法輪功學員在台北慶祝 |
會議舉辦人說,餐會中備有台灣學員特別準備的文藝音樂節目表演以及與會來賓的即興卡拉OK歌唱。
據悉,日前台灣學法輪功的人數大增,台灣佛學會曾介紹,台灣各地都有法輪功的煉功點,修煉法輪功的人數已經超過三十萬人。其中很多台灣人說:「因為中國政府打壓法輪功,感到很奇怪,特別希望了解,看了法輪功創始人寫的《轉法輪》,才發現獲得真寶。」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09.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七月十七日,一年一度的「淘金節」又一次拉開了帷幕,埃德蒙頓市民們紛紛湧上街頭,觀看遊行、表演及享受各種娛樂、購物的樂趣。埃德蒙頓的法輪功學員們利用這大好的機會,來到市政府大樓前演示功法、派發傳單,向人們展示法輪大法的美好。人們在盡興玩耍之餘,驚奇地看到法輪功學員們和平、優美的煉功動作,祥和、寧靜的慈悲之場,紛紛過來索要傳單,詢問有關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情況。CBC的一位女記者路過時拿到了學員們遞過的傳單,之後她打電話向學員詢問有關情況,表示有興趣報導法輪功學員歷經四年風雨仍傲然挺立、且把迫害元凶江澤民告上國際法庭的故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0/38310.html>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鑑於中國國內大批大、中、小學學生、教師及學校工作人員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退學、開除、非法監禁等迫害,鑑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世界所具有的影響力,建議所有教育人權遭迫害的當事人或他們的親屬,朋友寫信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以大法弟子無私的純正心態(而不是依賴常人正法的心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揭露發生在中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講清真相。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基本概況及部份通訊地址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組成和運作
教科文組織由三個部份組成:
大會,由全體會員國組成,是教科文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一般每兩年召開一次。教科文組織的計劃與預算,按一國一票的原則由大會投票通過。
執行局,由58個會員國的代表組成,一般每年開會兩次,是一個行政機構,為大會的召開作準備,並負責大會決議的有效實施。
秘書處,是本組織的執行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在當選後任期六年的總幹事的領導下實施會員國大會通過的計劃。(機構設置圖見後)
現任總幹事為松浦晃一郎,於1999年當選,任期六年。秘書處由1514名國際公務員,專業人員和一般事務人員組成,近645人在本組位於世界各地的73個總部外辦事處任職。
其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北京的辦事處:
Mr. K. Matsuura
Director-General
UNESCO Beijing Office
Jianguomenwai
Waijiao Gongyu 5-15-3
Beijing 100600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mail: beijing@unesco.org
or unesco@public.bta.net.cn
Director:[86](10) 6532 2828
Administration:[86] (10) 6532 6469
Education: [86] (10) 6532 2449
Science: [86] (10) 6532 5883
Culture: [86] (10) 6532 5790
Facsimile: [86] (10) 6532 4854
190個會員國已建立全國委員會,由教育、科學和文化等各界代表組成。其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全國委員會通訊地址:
Chairperson: Mr Zhang Xinsheng
Secretary-General: Mr Tian Xiaogang
Deputy Secretary-General: Ms Shi Shuyun
National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UNESCO
37, Damucang Hutong
Xidan
100816 BEIJING
Telephone: (86-10) 6609.6844 (General Policy and Admin Office): (86-10) 6609.6553 ; (86-10) 6609.6249 (Div. Planning and Progs)
Fax: (86-10) 6601.79.12
E-mail: natcomcn@public3.bta.net.cn
588個非政府組織(NGOs)與教科文組織保持「正式」關係,約1,200個非政府組織與本組織開展不定期合作。非政府組織聯繫地址:
UNESCO House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Phone: (+33) 1 45 68 11 78/14 98
Fax: (+33) 1 45 68 56 43
E-Mail: rio-ngo@unesco.org
NGO-UNESCO Liaison Committee
UNESCO House
1, rue Miollis, 75732 Cedex 15
Phone: (+33) 1 45 68 32 68
Fax: (+33) 1 45 66 03 37
E-Mail: comite.liaison.ong@unesco.org
Web Site: http://www.unesco.org/ngo/comite
5,700所聯繫學校幫助年輕人樹立寬容和加強國際了解的思想。
6,670個教科文組織俱樂部、協會和中心在基層宣傳教科文組織的理想和行動
其中,聯繫地址:
Division of Relations with National Commissions and New Partnerships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SP
France
Telephone : (33) 01 45 68 18 78
Fax : (33) 01 45 68 55 40
Telex : 204461 Paris ; 270602 Paris Telegrammes : UNESCO Paris
Email : clubs@unesco.org
173個會員國在巴黎設有駐本組織的常駐代表團。其中,中國常駐UNESCO代表:
H. E. Mr. ZHANG Xuezhong
Ambassador,
Permanent Delegate (4/10/2001)
Permanent Deleg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UNESCO
Maison de l'UNESCO
Bureau M7.21
1, rue Miollis
75732 PARIS Cedex 15
Telephone: 01.45.68.34.56
Fax: 01.40.56.34.24
E-mail: dl.chine1@unesco.org;dl.chine2@unesco.org
(2)UNESCO的組織框架
UNESCO機構設置圖:http://www2.unesco.org/orgchart/us/ORG_files/ORG_frames.htm
下屬:教科文組織教育部、教科文組織自然科學部、教科文組織社會與人類科學部、教科文組織文化部、教科文組織通訊信息部
(3)教科文組織合作夥伴:
全國委員會
教科文組織俱樂部
非政府組織(NGOs)
常駐代表團
議會議員
其中,各個國家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的議員可由http://www.unesco.org/ncp/parliament/misc/ligues.shtml 查出
其它合作者
(4)部份通訊地址(具體收信人可在相關的機構設置圖中查到)
(a)UNESCO總部(法國巴黎)
UNESCO,
7,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b) 教科文組織教育部
Education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c) 教科文組織自然科學部
Natural Sciences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d) 教科文組織社會與人類科學部
Social and Human Sciences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e) 教科文組織文化部
Cultur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f) 教科文組織通訊信息部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Sector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Tel: 33(0)145680561
Fax: 33(0)145685575
這裏, 再提供幾個有關的收信人供寄信人參考
Positions | Address | | Tel/Fax | |
Mr. Jan Kavan | General Assembly President |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 ||
Mr. Kofi A. Annan | Secretary-General of United Nations |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 ||
Ms. Louise Frechette | Deputy Secretary-General of United Nations | UN Headquarters, First Avenue at 46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7 | ||
Mr Koichiro Matsuura | Director-General of UNESCO |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 France | 33 1 45 68 10 00/ 33 1 45 67 16 90 | |
Mr Axel Hebel | Webmaster, | UNESCO Office Beijing, Waijiaogongyu 5-15-3, Jianguomenwai Compound Beijing, 100600 | Email:a.hebel@unesco.org | (86-10) 65 32 28 28 /(86-10) 65 32 48 54 |
Abdulqawi A. Yusuf | Director |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Legal Affairs, UNESCO, 7, place de Fontenoy, 75352 Paris 07 SP-France | 33(0)1 45680561 / 33(0)1 45685575) |
向UNESCO譴責邪惡鎮壓的基本程序(僅根據經驗):
首先寫信給有關機構,揭露邪惡。
若有關機構準備受理,便會回信,並附有正式表格待填寫。
填好表格再寄回該機構
該機構在例會時根據填寫好的表格討論是否正式採取行動。
2、有關的幾點建議:
初始材料的準備:
材料要有重點,要集中揭露邪惡違反教育,科學,文化及有關方面的人權的罪行,這樣才能引起UNESCO的重視,UNESCO也才能站出來說話。
這裏提供幾個聯合國有關教育,科學,文化方面人權的決議(也是中國政府簽署了的決議),作為譴責邪惡的依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就一位國內法輪功學員(大學生)受迫害一事指出:[中國政府]的所作所為,違反了聯合國制定的接受教育權利(the right of education)[1],共享科學進步的權利(the right to share in scientific advancement)[2],自由參與文化生活權利(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freely in cultural life)[2],知訊權,包括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The right to information, including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3],思想,意識,宗教自由的權利(the right to freedom of thought, conscience and religion)[4],通過媒體、不分國界地尋找、接受以及傳播信息和觀點的權利(the right to seek, receive and impart information and ideas through any media regardless of frontiers)[3],保護因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而帶來的精神和物質利益的權利(the right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moral and materials interests resulting from any scientific, literary or artistic production)[2]以及為了與教育,科學,文化以及信息相關的活動而自由集會和聯絡的權利(the right to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 for the purposes of activities connected with education, science, culture and information )[5]。
[1] Article 26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2] Article 27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3] Article 19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4] Article 18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5] Article 20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
因為UNESCO在決定採取措施前,要反覆論證,所以,材料提供人要考慮到後續的工作是否方便,即要考慮到能否接到UNESCO的回函,能否填完表,並再次寄給UNESCO.這樣看來,國外同修(以親屬,朋友的名義)似乎比國內同修更方便些。如何突破對國內同修的限制,值得探討。
是否有可能將國內一些典型受迫害的事例收集在一起,以一個組織(?)/團體的名義提供給UNESCO,並要求聯合國出面干預?可嘗試。
材料的郵寄:
材料郵寄要有足夠的面,這個「面」包括一切有關的地區以及同一地區的所有相關的人,上級以及下級。如在寫信時,可同時發給在法國的總部,也發給其他地區的分部,甚至包括了UNESCO在中國的機構(但也不可過多,要掌握好,不要造成「炒作」的負印象),建議在每封信中將所有的其他接此信的人寫在cc中。這樣,上/下級接信後,不可不重視,因為他知道他的下/上級也接到了。總之,引起他們的重視程度,防止因個別人的不負責而被忽略。
因為UNESCO工作人員會有變動,所以要常核對。
以掛號信郵寄為好。若沒收到回信,可去信詢問,詢問時可附上最新的有關訊息及材料
新材料的提供:
隨時將最新材料/最新信息提供給UNESCO,作為補充。
填表:
若有關機構準備受理,便會回信,並附有正式表格待填寫。目前已知的一種表格須填的內容包括(只選重點):
Indicate in what capacity you are acting:
Victim of the violation or violation described below/representative of the victim or victim of the violations described below/person, group of persons or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with reliable knowledge of the violation described below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alleged facts:
Human rights allegedly violated (refer, if possible, to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Cocial and Cultural Right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 / Connection between the alleged violation and education, science, cultural or information. / Facts of Claim
Information concerning means of redress used
What steps have been taken to exhaust domestic remedies (recourses to the court or other public authorities), by whom, when, and with what results? / Has the same matter been submitted to another international authority concerned with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 If so, when and with what results?
Purpose and aim of this communication
上述僅供參考。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
(一)投入講真相工作
從勞教所絕食抗議被釋放的第三天,我去一同修家要了幾本大法書,她們看見我很高興:我們聽說給你送到大西北去了你怎麼回來的。這是勞教所為了嚇唬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才欺騙學員說的。回來後我用心學法、發正念、煉功。
第四天晚上5點多鐘我很鬧心,一會兒都在親戚家呆不住了,於是就出去把自行車取來。因車鎖沒有鑰匙,去修車處那有幾個人,我就講我被迫害的經過。車修好後我又去煉功點的一位同修家,我在他家呆到9點多才回家。剛到家我一看我大弟兩人也來了,一看見我就問你上哪去了,然後告訴我說晚上你剛走公安就來了,把書都收走了。
我回來後不知道怎麼悟了,在裏面被關押太久了,這時我看了師父的新經文,「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看完後我自己感到師父的這篇經文好像就為我們剛從獄中出來的學員寫的。
我在我弟弟家住幾天,有一個邪悟的人打電話給我,不讓我做證實大法的事,說她的邪理,我就發正念鏟除她背後的邪惡因素。不一會她哭了,說你堅定我們都服你,你想怎麼做都行。有一天我看我弟妹接電話,和對方非常客氣,我一看不對勁,我弟妹說我姐就在這裏,我一問原來是街道辦事處政法委科長,我就嚴厲地對他說:你以後不要打電話來,我不屬於你們管。就放下了電話,沒幾天我又離開了我弟弟家,到同修那去了。
我從勞教所出來,好長時間被剝奪自由,失去修煉的環境,對於外面的一切我不會悟了,不知該怎麼做了,學法干擾太大,走神愛困使我無法學好法,心性提高不上去,這種狀態持續很久無法擺脫。而後我一直在大機器旁,印真相資料,分送同修派發,後來又開始刻光盤。和我在一起的同修都是大法的精英,法學得好,大法工作做的也好,為了讓更多人們知道大法真相,捨盡一切地在做著。
不久我們地區開始地毯式地大搜捕,只要是租的房子不開門就砸開,是法輪功學員就帶走,那一次我們不少學員被抓。
(二)發正念去怕心
出來後有1個來月的時間,我感到身邊邪惡的場很強,非常恐怖。那時我自己租個房子住,當時也不明白為甚麼那麼害怕,出去總感到有人跟蹤。我感到我的狀態不對,應該儘快調整,所以我靜心學法,剛學兩天在《轉法輪》第7講治病問題中說:「可是黑氣不是造成病的根本原因,是在更深的一個空間當中有那麼一個靈體,是它發出的這個場。所以有人說排呀,泄呀。你排去吧!不一會兒,它又產生了,有的力量大,剛被排出去又拽回來了,自己能收回來,乾治治不好。」這段話不是在說我嗎?我發正念時就鏟除另外空間中的那個靈體,沒想到5分鐘就把怕心去掉了,走在街上也沒有被跟蹤的感覺了。師父說:「每一種病都有每一種病的針對治療的功能,光治病的功能我說都有上千種,有多少種病就有多少種功能針對去治。」如果沒從法理上悟到,發正念只能鏟其皮毛,只有從法理上悟到才能從根本上鏟除邪惡,師父要我們多學法有多麼重要的意義啊!背後又有多深的內涵在裏面哪!
一天我在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經文,師父說:「除惡是在正法,也是在救度世人與眾生。」我在這句話中悟到發正念的重要性,後來又從明慧網上的一些關於發正念的文章,悟到要整點發正念。那時每到整點師父都用不同的方式點化我,到點發正念。例如我在家點火做飯,火怎麼也點不著,心想是不是該發正念了,進屋一看正好是還有5分鐘整點;有時我在外面送資料時,自行車的車座掉下來了,我一看錶發現還有5分鐘整點。在發正念時思想不集中時,我就把發正念口訣貼放在眼前看著,儘量使自己集中精神。
有一次我在取資料時繩子斷了,很大一包資料怎麼也固定不住,路又遠我只好靠正念了,一路上腦子不停地在默想口訣,當我集中意念時,那包固定住了,一點不動,而當我一走神的時候,那包就往下掉。當我腦子想的是法的時候,那邪惡就沒有空子鑽,當腦子出現不好的念頭的時候,不能及時排除,有時還隨著不好的念頭想的時候,邪惡就趁機迫害。《轉法輪》第九講中師父說:「因為主意識控制大腦越厲害,其它生命也就插不進去。」
(三)大法弟子正念正行講真相的故事
和我認識的一個同修張姐做得非常好,記得進京上訪的時候被惡警給打昏三次,每次都往身上澆涼水,然後再拖出去穿著單衣服,在嚴寒的冬天在外面凍著。惡警看張姐還不屈服,用車拉到荒無人煙的地方,把褲帶拽下拿走,讓張姐自己回家。張姐回來就開始做真相工作,每天挨家挨戶發幾百張真相資料,還做其它大法工作。有一次因給同修送資料被抓,後來送到市看守所,她絕食多日又被送到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又繼續絕食,遭受多次灌食的痛苦。
在2000年以前許多大法弟子因絕食抗議被送到大北地下監管醫院灌食,灌食時讓我們大法學員站著,後面有一個鐵鏈子把兩條胳膊成大字形分開,兩隻手分別給固定在鐵鏈子上灌食。有無數的大法弟子在大北地下監管醫院受到非人的折磨,最後被迫害致死,又有多少被打成重傷的大法學員給押送到大北人間地獄。
張姐被抓後,我給她打電話,剛買的一張電話卡插進去後卻反映出錢額不夠,當時我悟到不讓我給打電話了,可是還想證實一下,止不住又打,可是電話打到公安局去了。公安騙我說他是同修,說張姐走時把傳呼讓他保管,說張姐去郊區了,有甚麼事,要甚麼東西就和他聯繫。我一聽就知道他在騙我,因為我知道張姐不會把傳呼交給別人,從不離身的,另外她絕不可能去郊區,如果去遠處也會和我說的,我斷定是公安局,因我聽出來屋裏人很多。我放下電話就通知相關的同修。
張姐絕食抗議闖了出來,又繼續承擔起講真相的重任。她正念很強,有一次正在樓上發資料粘粘貼,剛做完往樓梯下走,張姐腦子裏不停地發正念。這時從下面上來幾個公安從張姐身邊走過,看到公安,張姐的心坦然不動,持續發正念。到樓下自行車被街道辦事處的人給推走了,原來是街道辦事處的人舉報的,公安僱用那些失業人員在各樓口看守。在這種嚴峻的環境下,大法弟子不間斷地用智慧講真相。
記得在我臨去北京上訪之前,曾去一位同修小林的家,她因進京上訪被抓,押送到市拘留所出來後,街道單位讓她每天去街道辦事處報到,後來她悟到不應配合邪惡,就不去報到了。那幾天她又悟到應上北京證實大法,但她又怕悟錯,於是就心裏問師父:上北京去對不對?當她翻開《轉法輪》時一眼就看到北京兩個字,她還懷疑就連翻三次,都看見的是北京兩個字。她明白了應該去北京,又悟到應隨意所用的法理,於是決定去天安門廣場煉功。這時又一個同修來她家說師父這幾天點化,做夢說我來的太晚了,大家都站了那麼長的排我才到。她們倆決定晚上就走。第二天我去另一同修家,那位同修讓我給她打電話,我說她進京了啊,不一會電話裏傳出聲音,我吃驚地問:你不是去北京了嗎?她說已經從北京回來了。我去她家後,她給我講了進京的經過,她說那天她們和其它省市的同修共5人到天安門廣場煉功,她在抱輪時感到太美妙了。不一會公安就來抓人,把那4位同修都抓進了警車,公安不但沒抓她,反而還小聲勸她說:你回去吧!她一看圍上一群人,就趁機講真相,也沒人抓她,她就回家了。
我悟到是她沒有怕心的原因,邪惡不敢迫害她。她和我說有一個老學員因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抓後公安用電針酷刑折磨,無論怎樣折磨她都不屈服,後來把她放了;還有一個同修經常去天安門廣場煉功,也沒公安看見,沒人管,只好每次煉完功就回家,過一段時間再去。
小林做了很多證實大法的事,她從發真相材料做起,後來買台計算機自己印、自己送。有一次她見到我後哭了,我覺得很奇怪,小林一直正念很強,對自己又充滿信心,可今天這麼委屈是為甚麼呢?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小林說和同修交流,現在小計算機印的資料不夠用了,要資料的同修不能及時拿到資料還得等,我主張買台大一體機,可是有的同修說了很多打擊的話,實在受不了了。我悟到是講真相的事情使邪惡受不了了,因為它們太怕曝光了,怕世人明白真相,所以才阻止這件事,在同修中製造矛盾,利用同修的執著打擊小林。我鼓勵小林,並指出邪惡製造矛盾的真正目的,小林終於買了一台一體機解決了資料不足的問題。
(四)在證實法中提高
由於曾被長期關押,過膩了集體生活,只喜歡一個人住,靜靜地做好師父教的三件事,不想和人來往。有一天我打開《轉法輪》的第5講,師父說:「他用功能把洞都堵起來了,所以你看不見他的存在。他修煉比較緩慢,他的招兒比較笨,他抓不住修煉的中心。而我們是直指人心。」我從中悟到我這不是把洞堵起來了嗎?如果我把洞堵起來就提高得很慢,失去了一個修煉提高的環境。
這些日子我們那裏非常邪惡,不斷地有大法弟子被抓,資料發得很慢,我也不忙了,我想我就用嘴去講真相。我走到一個夜市,可是那個夜市換地方了,見兩個老太太在道邊上賣東西,我從她們身邊路過,這時自行車的車鏈子掉了下來,我馬上想到去向那兩個老太太講真相。於是我又往回走到那兩個老太太面前和她們聊了起來,我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去講我自己的經歷,因為如果說自己是煉法輪功的她們就排斥不敢同我談,所以我用這種方式一說她們容易接受效果很好。我講完之後又去到一個夜市,一路上講了8個人,效果都很好,我想發一天資料也不如這樣面對面地講。
有一天我在電話亭打電話,有一老頭拿100元錢買東西找不開錢,我碰見他不是偶然的,我要利用這個機會向他講真相。於是我說大爺我替你換零錢,我和他上一小賣店去換,一路上給他講法輪功只是做好人,修的是真善忍,說真的我要不是學法輪功做好人的話,我怎麼可能去主動地給你換零錢呢?現在政府把說真話的好人都送教養院去了,還說我們「拿刀殺人」,我們連蟲子都不殺能去殺人嗎?說到這,大爺說你可得注意點,前幾天我聽說有一出租司機把給他真相光盤的法輪功學員舉報了,還得錢了呢!他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可是現在咱們也管不了,這個「江淹民」把老百姓可坑苦了。
有一次我去修自行車和老闆講真相,他突然說「江老太……」,我還反映不過來說誰叫「江老太」,他一笑說連江老太都不知道,我才明白說的是江××。現在我們中國大批工人下崗失業,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就苦了這些老百姓了,江××早就引起民憤了。
我利用各種各樣的機會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有時騎自行車在馬路上搭個話茬就講起真相來;有時買東西時,就把一個大信封口袋裏裝真相小冊子封好口,順便就送給他。如果是壞人的話,等他看了之後想舉報都找不著人了,因為我已騎自行車走了很遠了。我想這不是怕的問題,而是用智慧講真相,因為我們講真相所遇到的人不可能都是正面的,如果是受毒害很深的人那甚麼事都幹得出來。
在家的大法弟子大面積講真相做得非常好。我聽說有一縣城正準備開大會,縣長剛要講話,正在這時有一喇叭突然響起來,傳出來大法真相廣播電台的廣播,這一廣播就40多分鐘,剛播完縣長剛要講話,又有一個大喇叭開始廣播大法真相,又播了40多分鐘。還有的同修把大喇叭掛在了各大教養院的大樹上,放師父新經文給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聽。
(五)到處懸掛真相橫幅
2001年11月份我們市裏非常邪惡,被非法抓捕的同修特別多,每天都是陰天,烏雲密布狂風四起,警車嗷嗷地叫個不停,好像是邪惡臨死前的哀鳴。我們大法弟子要滅盡另外空間的邪惡,準備來個遍地開花,到處都掛上大法真相橫幅,每個弟子都自己選地方同時掛出去。有的同修在大橋上掛了5面橫幅,還有幾個同修上很遠的大橋上,分別在橋的兩面的每一個面都掛上了十二條長長的條幅。我和一位同修到一個鬧區樓頂掛了一條橫幅。還有的同修在靠大馬路的樓上掛上了十幾米長的條幅,有的鬧區掛滿整條街,有的地方掛了一大片。遠看非常壯觀,全都是十米左右的長條幅,上面寫著「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等字。這些條幅是幾名同修做了很長時間才做出來的。天亮以後就聽四面八方都是警車叫聲,可給那些公安忙壞了,這邊剛從那高樓頂上摘下一條橫幅,那邊又出現了一條橫幅。此時天上的陰霾一掃而空,天氣放晴。
很多同修都頂著各種壓力在做講清真相的事情,有一小弟子把真相粘貼粘在公安警車前面的玻璃上,有的同修家裏孩子才2歲左右,趁孩子睡覺時去發真相資料,有時抱著孩子拿400多份真相資料,挨家逐樓逐戶發放,沒有電梯,都是一層一層地往8層樓上發材料。有的同修等愛人睡覺時,悄悄地起來穿上棉衣服,夜裏頂著寒風刺骨發資料,白天還得幹好工作,圓容好家庭,做好師父教我們做的三件事,真不容易啊!有的在鬧區在眾人之中粘上「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等,用各種方式做真相。
有的同修說我不管明天怎麼樣,我今天一定要做好,就是明天被抓,照樣去講真相,救度眾生,真令人感動。有的同修家裏很困難,都失業沒收入,還省出5元錢來做真相資料。有很多流離失所的同修都做著很重要的大法工作,他們隨時都有被抓的危險,但早已放下生死,前仆後繼從不間斷。今天這個資料點被破壞了,明天新的資料點又建起來了,今天這個學員被抓了,明天又走出來一個學員補上了。邪惡抓了4年了,人還不見少。有一回我和同修坐出租車,那個司機就說「江宰民不治國讓老百姓下崗失業不幹好事,你看人家法輪功都被鎮壓4年了,還有那麼多人掛橫幅!」連明白的常人都拿著真相光盤讓朋友看。我和同修有時每人拿150片真相光盤到居民樓去發,有時拿100多份真相材料去發。
(六)資料點被破壞
一天晚上10點多的時候C同修跑來說,U家出事了,剛才U同修打電話說樓下好多公安,U家門口也有公安並聽他們說一樓被包圍了,去通知同修不要去了,我們又通知相關同修並發正念很晚才睡覺。
當時我聽到的是放資料的地方出事了,我們誰也沒有反應過來,一體機那個一樓也出事。第二天早上,我就感到不應該再去一體機那兒去了,總感到會發生甚麼事情。其實這些天來,總是有奇怪的事情發生,如大機器這裏4樓發水了,一個老太太在樓下大聲喊4樓發水了,小計算機那屋樓下的那家來砸門,大聲說你們樓上開加工廠啊!這些現象的出現,分明是讓我們悟的,我在外面做真相時間短,沒有經驗,但我還是提出大機器應該換個地方,小計算機也最好移到別處放,可是沒人聽得進去,有的同修還認為我是怕心、正念不足,所以我也不敢再提這件事了。這究竟是干擾還是點化分不清了,得事情發生了才明白。
但是想到昨天晚上有一位同修打電話讓我今天去一體機的屋,我很想告訴他們這幾天也不要去,可是我怕他們說我,所以就沒說,心想你們都不怕,我怕甚麼。儘管我預感到今天可能是有去無回,我還是去了,因為怕丟面子,求名的心出來了,又怕別人說我在關鍵時刻逃跑了。所以那天早上我去一位Y同修家取東西,然後和她一起去一樓的一體機那裏去。我和那位Y同修到了之後,走錯了樓口,並開錯了門,當時也沒悟。
我們到了裝一體機的屋子前,開門後一起進去。這裏面有兩個屋,那位同修進了另外一個屋,我進了裝一體機的屋子。一體機聲音大,我們在一體機外面用隔音板又做了一個小屋。一體機上又蓋了一床棉被。當時我在一體機的小屋子裏發現有一個30多歲的男人站在牆角,我當時根本沒有反應過來,還問他:怎麼到這屋裏來的?沒想到他是警察,他到我身邊後,把我雙手背扣著帶到另一個屋子裏。這時我看到那位同修也被銬著。不一會警察喊來了一輛警車,把我倆帶走了。他們還在那屋裏等其他的同修。
不一會兒我們被帶到了派出所,惡警提審我,一會兒來軟的,一會兒來硬的,讓我說情況。我說不知道。他們多次提審我,我就是不說,讓我簽字我也拒絕。他們沒辦法,把我帶了出去。那位同修為了解脫我,把一切責任都往自己身上攬。晚上,派出所把我們關到區看守所院裏一個樓上,我和那位同修每人一個房間,不讓我們見面,每個人都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的人看著,不讓我們自由活動。我被關押在4號房。第二天又送來一個同修,從她那兒得知,我們一體機那裏的4個人全都被抓了,還有那位第一天就被幹警包圍的那位U同修也被關押在這裏。聽說幹警把U同修送到了一家教養院,U同修一直絕食抗議才把他押送到這來。
我們每人一個房間由派出所街道派人日夜不離我們左右,我們一起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並向看守我們的人講真相。後來我們聽說,是××在北京打橫幅被抓後向邪惡妥協了,她所知道的5個數據點全部被破壞了,損失有近十萬元,她一共出賣了十多名同修全都被抓,而一些相關的其他同修雖然沒有被抓,但是也被迫流離失所了。
(七)重新組織真相資料點
邪惡的不法警察為了達到誘供的目的,用各種卑鄙的手段欺騙我們沒有經驗的同修。它們把自己編寫的口供、自己按上手印,拿來說:這是××自己招的,把事情都說出來了,你看,這就是他的口供。那位沒有這方面經驗的同修信以為真,於是也說出了一些不該說的話。但是這種欺騙只能是一時的,怎麼能長久呢?沒有幾天,這位同修就識破了它們騙人的把戲。
和我一起被抓的同修,第五天時,家裏交了3000元抵押金被放回家。我每天和監視我的人講真相,第七天時,他們想讓我拿錢。我說:你們別想了,不拿錢都沒人來接我,你們千萬別和我家人提錢和保證的事,要不然你們就把我送不出去了。我還告訴他們,我不坐你們的警車回去,我不能給我家人造成影響,讓別人誤解我幹了甚麼壞事坐警車。於是晚上他們都沒去接政法委書記,用接書記的車把我送回家了。
到家後我去了Y家,當我走到他家樓下時,發現停了好幾輛公安車,我把這事告訴他,讓他注意。當天晚上T同修打電話來約我見面,我又離開了家流離失所了。和T同修見面後給我帶到一個屋內,Y同修早已到了,並告訴我那天幾個分局公安正在抄家,他在一個他們不易發現的地方,發正念足足發了半個多小時,他們才走。夜裏才逃脫日夜監視出來了。
說到這Y同修手指床上躺著那個人,用被把頭蒙住,讓我猜這個人是誰,我一把拽開被原來是m同修。我高興極了,原來她是竟然當著20多個人、十幾個幹警的面,堂堂正正從裏面走了出來,m同修說那天我和分局的公安說我要走了,他們誰也沒往心裏去,因為大鐵門鎖著得走3個門才能出去,在他們看來是不可能的。m同修在吃飯的時候,就從大門在眾人面前堂堂正正地走出來了。m同修走到警察身邊時好像他們的思維都固定住了。這使我想起1999年在北京某一看守所裏曾有80多名大法弟子一起從看守所大門跑了出來,門衛人員被定住了。m同修在修煉以前就經常盤腿手結印坐著,修煉之後就能定下來,看法的時候一層一層的法理展現給他,而且觀念很少,心很純,所以才能以這種方式走了出來。
第二天我們租了一間房,裝上一體機又開始幹起來了。回家後我去看A同修,可是聽她家人說:就在我被抓的那天晚上,公安去抄家把A同修光著腳給按在地上,是兒子把鞋拿來給媽媽穿上了,就這樣被抓了。其實被抓之前都有預感,但卻都沒重視,掉以輕心。
(待續)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重新讀過明慧5月30日的文章「參加法會需要注意的禮節」後深有感觸。我雖然沒有參加溫哥華法會,但此文中談到的一些現象我在參加別的法會時也觀察到了,看到以後覺得心裏挺難受。
師父曾多次談到要符合社會習慣、保持良好舉止和尊重西方文化規範等問題。一個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注意到,對於西方人來說,一個好人應舉止得體並彬彬有禮,他們很難想像一個舉止不得體的人是個好人(當然單從舉止是否得體還不能斷定一個人的內在,但表面舉止是個人修養的重要反映)。師父在這個方面最近的教誨是:「如果所有的華人學員都能在平時的行為中注意一些、整潔一些,做甚麼事情都要考慮別人,才是大法弟子的風範。」(《對「參加中使領館前靜坐請願學員的一些討論意見」一文的評語》)
為了救度眾生並給未來留下正面的參照,我們應該糾正自己的種種陋習。如果一個人因為我們的言行而對大法產生壞的印象,我們會給他們的被救度製造一個障礙。中華民族和中國社會自古以來都非常注重禮節和個人的言行舉止,是中國××黨通過文化大革命破壞了中國社會的傳統道德價值觀念,也徹底破壞了中華民族曾有的寶貴傳統文化和個人教養體系。讓我們在幫助西方社會建立對大法的良好印象同時,也注意提升從新中國帶來的不良習慣和陋習。我們在提高自身道德水準的過程中,也會自然重現文化大革命前中華民族的精神文明和道德狀態。
另外,在中國大陸,因為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體系的變異,很多好的東西失傳了,那麼有的時候我們從中國大陸來的學員雖然希望改善自己的舉止,使個人在社會生活中得更得體、更文明,但在把握標準上卻不是很得要領。其實有很多好的禮節習慣、約定俗成,只要平時留意觀察,很容易做到良性循環的「入鄉隨俗」。比如說,如果你在每次出入重要場合時都稍加留意,就會發現,西方社會中大家普遍都穿著正式。男士穿襯衣,戴領帶,並穿西裝褲。如果可能的話,男士還繫一條質佳皮帶,穿皮鞋;襪子與褲子或鞋的顏色相配。而女士們則身穿裙裝或很正式的褲裝。不應背大包,但可以背一個挎包。那麼你可能就會逐漸意識到,在類似的場合,不要穿運動鞋,不能穿涼鞋和白襪子,等這類的禮儀細節,自己也會做得更好、更隨意而得體。
另外,在任何洪法和講清真相活動中,個人衛生很重要。我們要給我們講真象的對像留下好的印象,並且要拘小節,我們的舉止不要給任何人造成障礙。如果我們真心想讓他們明白真相的話,整潔是一種尊重別人和善意的表現。一些在中國社會曾被文革掃蕩乾淨的文明基本細節可能值得羅列參考,比如:
個人衛生
每個人都應該注意自己頭髮是否梳齊。在重要活動前,並希望在一切活動前都要洗髮、洗澡。在重要活動前,女士們應做一下頭髮,使其美觀整齊一些。
在重要活動的就餐期間,有禮貌地吃東西,嚼食物時嘴應該閉著。嘴中有食物時不要說話。吃東西時不發出聲響,不盤子端到嘴邊(這在西方社會很忌諱)。吃東西時,最好控制不要打嗝或悄悄地用餐巾紙擋在嘴前打嗝,以示對周圍人的尊重。我經常聽到有人在公眾場合當著別人的面排氣。我覺得我們不能這樣做。西方人很討厭這種舉動,並感到很不自在。如果要排氣的話,請到就近廁所,在重要場合和任何場合都應這樣。
使用洗手間和垃圾箱,一定要考慮到下一位使用者的感受和方便,以及維護自身的隱私和道德形像。所以衛生設施使用完畢後,要自覺使之恢復到使用前的清潔外觀,比如恢復洗手池龍頭和池子台面上的乾淨、整潔,不留肥皂和廢水痕跡,大家都這樣做,那麼每一位下一個使用者需要使用同樣衛生設施時都會感到安心和愉快。
言語表達中的禮貌
當和其他學員在公共場合說中文時,注意音量,儘量做到語調輕緩。常常當中國人進行正常活躍交談時,在西方人聽來好像我們彼此之間在吵架或發怒,這代表了負面形像。不要在公共場合遠距離向別人叫喊,除非情況緊急。
在有講英文的人在場的情況下,如果想同某人說中文,說:「請原諒我一會。」以免給人排斥感,讓後者有不受尊重等負面感受。在舉行活動的公開場合,儘量講英文以使人們覺得能夠就活動的主題同你交談。
當別人在談話時,不要冒昧打斷。在一旁耐心等待他們結束談話後再開始講話。
不要說「噢,我的上帝!」或在感歎中使用「要命」或「該死」這樣的字句。否則會觸犯許多人,特別是宗教信徒。
經常說「請,」「謝謝,」「對不起,」「抱歉」。
為周圍人著想,注意小節
打噴嚏,咳嗽,或打呵欠時要捂住嘴,之後要說「對不起」。絕不要當著別人的面挖鼻孔,這被視為非常不自重和對人不禮貌。
如果你必須接手機電話,向別人致歉並離開人群或房間。如有他人在場的話,通話時要輕聲。
守時
對預定的公眾活動,要準時或提早到場以表示尊重組織者和參加者。遲到則是不尊重。然而,對在私人住宅舉辦的一些社交活動而言,最好晚到一小會兒。如果你拿不準的話,請請教當地熟悉情況的人。
個人空間
在走廊、門口、過道、會議室、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場合,一定要留空間讓他人通過。佔用所有的空間被視為不考慮他人。學員們站在一起或坐在一起時需要注意這一點。
為別人著想,耐心排隊
購買物品時,耐心排隊不要擁擠。在售貨亭,西方人非常禮貌耐心地排隊,而中國大陸來的人往往認為插隊或者不排隊很正常。這可能會給他們留下對中國人不好的印象。所以耐心排隊是自我約束和考慮別人感受的良好習慣。
其它(也很重要):
當你通過一扇門時,為後來人留門。否則他們會覺得你非常粗魯。
坐要坐直,不要東倒西歪。不要看到電視上有人把腳翹到桌子上你就跟著學,那是不禮貌的變異表現。小節上自重而不自大、放浪,能很好地體現一個人的內在道德修養和自我約束能力。
如果已婚,別忘了戴結婚戒指。美國人通常都戴。否則,他們會覺得中國人都不結婚,或者中國夫妻不在意對方。看起來可能有些奇怪。婚戒有很多檔次,重要的是涵義而不是價錢。還有,如果你有孩子但卻不戴結婚戒指,美國人會認為你沒結婚卻有孩子,這會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中國人常腳穿短尼龍襪(通常透明,肉色)。要盡可能避免這樣。對於男士來說,看起來好像是同性戀,因為美國只有婦女才穿這種絲襪。對於女士來說,如果穿裙子,她們會穿長統褲襪,或穿不露襪頂的那種(長統襪);西方婦女基本不穿露頂的那種[短]絲襪。
至於衣服,儘量不要混合不同的花紋。例如,如果你穿一件有花紋的襯衫,那就穿單色的褲子。或者如果穿一件有花紋的夾克,儘量穿單色襯衫和褲子,等等。否則會看起來很奇怪而且不入時。
常洗髮以使頭髮不會看起來有油脂。有條件的話,儘量請理髮師理髮而不要自己理,除非你的手藝達到一定標準。美國人確實很注意這個。婦女,不要把頭髮剪的太短,否則會被視為男人氣。
男士,每天都要刮鬍鬚。你如果有短鬚會被人認為修飾不當。
當教人中文詞彙或中文名字時不要用誇張語氣或甚至高語調。講話儘量溫和。
如果你有一個英文名字,一定要用它!講英文的[西方]人很難掌握中文名字的正確發音,而且根本記不住。用英文名讓人感到親切。
當人們來參加你組織的活動時,要微笑著向人問候並介紹自己。
在為別人安排的活動上,主動同他們聊天,不要只和自己認識的人交談。去找一些生人和他們交談,讓他們覺得受歡迎。他們是客人,所以應該讓他們感到舒適。
當你和客人講完話後,你可以把他們介紹給他人進行交談。
當別人在講話時,不要在一邊聊天。
在別人同你講話和自己對別人講話時,抬起頭並看著對方。對別人的講話表示興趣。(在談話中低頭或眼睛注視下方,中國人認為這是謙卑、是正面的表情,而西方人卻認為那是可疑,一種負面的表情。)
空間:在公共場合一定要多為別人著想。不要阻礙門口、過道和人行道等以至人們不能通行。不要讓自己的孩子在活動中、在安靜的大樓和公共場所等場合亂跑。這給別人一種不好的印象,認為孩子父母不是好家長或者不為他人考慮。
儘量不要道歉說「我的英語不好」,因為人們會以為你不想同他們說話。如果你覺得很難回答一個問題或找不到合適的詞,你可以把提問題的人介紹給英語好的人。或者你可以向別人請教恰當的措辭。表達自己對學習的興趣。
儘管你可能不善用英語講話,向大家問候表示歡迎還是非常重要的。在簡短發言後,你可以說:「讓我把能更好地回答這些問題的××介紹給大家」。然後把這個人介紹給英語好的人。「××A,這是××B.××B ,這是××A.」然後說:「認識您很高興。」之後你就可以離開了。
開始談話的好辦法:
你好!我是××。你叫甚麼名字?認識您很高興![幾乎所有的人都會高興的同你握手。]活動的組織者主動同來客握手是比較適當的,這樣會讓人覺得受歡迎。
能幫助人感到舒服的問題:你是怎麼了解這個活動的?
不應問的問題:
一般避免的問題:年齡、錢、宗教或抱怨任何事情。如果對方首先提到這些問題,你可以談論,但要非常小心。
當問問題時,可以說:「那麼」,然後停頓一下後提問,這一般都很有幫助。這是讓人知道你將提問的一種方式。但是如果你要問多個問題,不要重複這個方式,否則別人會覺得你太咄咄逼人。
西方人傾向於外向並把感受寫在臉上。當談話時看著對方的眼睛。眼睛能告訴你很多信息(關於他們是否感興趣、困惑、受冒犯、感動等。)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認識傑森是在我來到這個實驗室不久。這個雜亂的實驗室歸一對夫妻管理,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夫妻店兒。我是他們手下唯一的正式職員。傑森是在聯繫到醫生位置之前來這兒做一點科研,為未來的名醫加教授打下基礎。
我的老闆不太愛講話,無論你怎麼把工作做好,他對你的回報只是一個「OK」。如果他對你的工作稍不如意,可就不OK了。這對我來說,確是一個提高心性的好機會。可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並不那麼簡單。在業務上,這些工作對我並不難,可以說得心應手。所以在本職工作之外,我還會盡力把雜亂的實驗室歸攏得井井有條。但是,對我的用心和義務付出,老闆似乎並沒有看見,還總是把目光放在對我的挑剔上。老闆會挑,老闆娘也會挑,更奇怪的是傑森也加進來挑。面對他們一次次莫名其妙的挑剔,我儘量保持平靜的心態,使自己的心加大容量,更加努力做好工作,以便得到大家的認可。
一次,我正在急著做一批實驗,傑森突然要我立即把有機溶劑放進通風櫃。他的態度非常蠻橫。我正在聚精會神地往試管裏加試劑,實驗不能間斷。我說:「過一會兒。」他彷彿對我沒有立即行動非常暴怒,又大叫起來。我感到他很無禮,強忍著自己沒有動氣,但有力地回擊道:「請不要打擾我。」對我的話,他好像受到了極大侮辱。他一股怨氣沒處撒,不一會兒,他走過來,湊近我的臉,說了兩句難聽的話。那個樣子真像電影裏的特寫鏡頭。我沒有發火,但我感到我拿試管的手已經不穩了。我停下來,平視了他一眼,說:「再見,明天見!」他氣急敗壞地走了。
傑森為甚麼對我這樣?老闆為甚麼對我這樣?難道是我工作做的不好嗎?絕不是!我除了做好自己的實驗外,實驗室的其他雜活我都主動在做,我幾乎在盡善盡美地做。然而卻事與願違。實驗室缺少甚麼實驗用品了,大家也會來責備我。那些本不該是我的雜活,也慢慢成了我應該應份的責任。我問自己,我對工作的兢兢業業難道錯了嗎?我為甚麼會碰到這麼多意想不到的麻煩呢?到底是甚麼地方有漏?也許我應該強硬一些,正一正這裏的不良環境。
又一次出現矛盾了,依然是和傑森,他依然是那樣囂張。我改變了態度,對他說:「傑森,你身為美國人,應懂得如何尊重人,不要太自私。」我的冷靜和義正辭嚴使他支吾著紅著臉低下了頭。我以為我終於將這個不正的環境糾正了過來,也終於讓他懂得了,我是一個修煉人,但不等於是一個隨便被人欺負的人。
事後,我與好友談起了此事,她卻這樣說:「我認為你這樣做,就把人惡的一面激起來了,而不是用善的一面去對待。沒準兒,他還會報復你的。」果然,沒過幾天,老闆就對我變了臉。我知道事出有因。這次我深深查找了一下內心:我曾經努力表現自己的勤奮和優秀,是想努力得到老闆的賞識和同事的認可。作為修煉人,這裏面存在著很大的有求之心。修煉人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並不是要努力符合別人的喜好。做事也不是為了得到他人的表揚才這樣做,是在做事中去提高自己的心性,踏踏實實地做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好人。當我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當我的那顆有求之心放下了,我的言行自然而然地改變了。在那之後,無論我做甚麼都比原來更加自然,更加坦蕩了。這時,我發覺傑森也變了。他不再來有意挑剔我,有時還會主動做一些公共的事。有一次,他主動幫我配試劑,我非常感謝他。他說:「沒甚麼,你也幫我做很多事啊!」我感到我的心態和行為潛移默化地使周圍的環境也發生著改變。
轉眼一年過去了,傑森要去另一個地方做醫生了。我本想在家裏為他舉辦一個晚會。因為大家都很忙,沒能如願。我便想獨自為他準備一餐可口的中國飯。
在他工作的最後一天,我送他一個盒飯為他餞行。我打開飯盒說:「這是中國的餛飩,和上次吃的餃子類似,但要加湯。你回到家用兩碗水把它煮開就好了,再加上這個小盒裏的佐料。這是你愛吃的濠,我用中國烹調方式做的,你一定會喜歡的。」說完,我一抬頭發現他的眼圈已經紅了。看得出,他很感動:「梅,你太好了,你真是太好了。」眼前的這個傑森與以前的傑森簡直判若兩人,他完全像個孩子,面帶愧色,全然沒有了往常那種精明好鬥、咄咄逼人的神態。我為他的改變而高興。接著他又關切地對我說:「梅,我真不知你是如何在這裏忍受的,他們(指老闆夫妻)對人很無理。」我笑道:「沒甚麼,如果別人對我無理,我想他一定是不得已的,每個人性格不同,我會儘量去原諒所有的人。」
那天,我把傑森送到樓下,他要走了。他對我說:「老闆今天都沒來上班。」我知道他對此很傷心,但我也時刻記得要善解一切,不要讓人與人之間產生怨恨,於是解釋道:「老闆今天有事,出城去了。這些天大家都很忙。」我們到了樓下,再一次相互話別。望著這位美國小伙子的背影,我在心裏說:再見了,傑森!謝謝你讓我懂得了善的力量!
(載自正見網)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8/1/38735.html>
2003年7月19日-22日在華盛頓地區將要有一系列的活動,瓜德祿普的五位人士將要做這次旅行。
7月20日將標誌著中國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四個年頭。法輪功是甚麼?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是一種根植於道教和佛教傳統的一整套功法。他結合了五套功法的煉習與在日常生活中行為的修行。大法是偉大的法,他制約著所存在的一切。法輪功基於三大原則:真、善、忍。然而,為了這一信仰,成千上萬的人卻受到迫害,而且不為眾人所知……。7月20日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四週年的日子(江是前中國國家主席)。預計會有數千來自於60個不同國家,不同種族的法輪功修煉者雲集華盛頓地區,為的是要在那裏舉行一系列的大型的活動以向人們介紹對法輪功的迫害。五名瓜德祿普人士將前往參加這次活動。請看他們[要向人們傳達]的信息:堅持正義、良知和自由,我們懇請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共同努力來結束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們還想提醒大家:一個控訴江澤民種族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的訴訟狀已經遞交到(美國)芝加哥北區法庭。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自由亞洲電台7月18日華盛頓消息:美國國務院關注美籍華人法輪功修煉者李祥春在中國監獄受虐待的情況。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星期五下午表示,美國領事館官員在星期三與李祥春通了電話。他說,李祥春是美國公民,現在關押在中國監獄,對他的指控是企圖破壞廣播設備。包潤石說,這是美國國務院人員在過去的十個星期之中第8次與李先生直接面談或者電話通話;李祥春抱怨監獄當局的虐待,他還被強迫參加反對法輪功的學習班。包潤石說,美國國務院已向中國有關監獄當局抗議對李祥春的虐待;應李的要求,美國駐華使館和駐上海總領館,也在正式及非正式場合幾次向中國外交部高級官員和江蘇省當局提出這件案子。包潤石說,美國駐華使領館還將繼續密切監視這一案件,並向中國有關官員提出有關李祥春被監禁以及他的健康問題。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7月12日,約5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聚集在伯爾尼的聯邦廣場上抗議中國[江氏集團]迫害其在中國的法輪功同修。
在瑞士及世界各地法輪功修煉者們已準備好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提出起訴。
本次請願活動組織人之一Lee Kyeja女士對本報記者說:「儘管江××已於今年3月份從國家主席的位置上退下來了,但他仍然操縱著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全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協會都準備好要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提出法律起訴,指控其實施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以及反人類罪。Lee Kyeja女士解釋道:「起訴成立後,如果江××一旦踏上瑞士領土,就將自動引發對他的司法程序。」在美國對江××的起訴已於去年10月進行。(摘譯自瑞通社ATS7月12日伯爾尼報導)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中央社記者吳顯光渥太華十七日專電)中共迫害法輪功四週年紀念前夕,加法輪功學員今天在國會山莊舉行記者會,發起全加拿大抵制中共在海外散布仇恨宣傳活動。曾因堅信法輪功受兩年勞教的林慎立和妻子李進宇參加記者會,控訴中共對其家人的迫害,李進宇的弟弟李純仍被關在監牢,呼籲加國各界伸出援手拯救李純。
法輪功發言人戴宮宇引述二○○一年八月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中國迫害法輪功的三個最關鍵的政策:酷刑、高壓宣傳和洗腦。用高壓宣傳挑起公眾對法輪功的仇恨,為迫害開路以此掩蓋其虐殺無辜。
戴宮宇說,宣傳仇恨的題材造謠,歪曲事實,動用全部國家宣傳機器,詆毀法輪功,鎮壓開始的前一個月,中共喉舌人民日報,就發表了三百四十七篇攻擊法輪功的文章。電視台、無線廣播持續地污衊法輪功。這種宣傳影響了沒有其他合法消息來源的大陸民眾,江澤民迫害無辜的人民,並掩蓋對法輪功團體的迫害,大陸民眾遭受謊言洗腦。
戴宮宇稱,將謊言和詆毀輸出海外是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的一部份。海外大多數詆毀起源於中國駐外使節或中共喉舌,如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的報導並非真正的新聞,而是中共的傳聲筒。然而,西方媒體有時引述新華社的報導,並散布到海外,這點很讓人頹喪。
戴宮宇說,中國駐加使領館在過去四年中,向許多的市長、市議員、眾多的國會議員和政府官員郵寄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品。中國外交官在使領館內舉辦攻擊法輪功展覽,並組織華人社團,集會煽動仇恨已經是加拿大公民的法輪功學員。
戴宮宇說,對華文媒體的控制,是中共在海外散布對法輪功仇恨的另一主要途徑。法輪功學員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類問題。加魁省在受理的「華僑時報」誹謗案和蔑視法庭案就是一很好的例證。
戴宮宇最後表示,中國駐加使領館將仇恨法輪功宣傳的印刷品、小冊子、書籍及錄影帶等,擺置在學校、圖書館、書店、政府辦公室等地打擊法輪功。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正發起社會各界制止反對法輪功仇恨宣傳的全面行動。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
吉林市臨江派出所惡警患惡疾
吉林市臨江派出所惡警呂耀華在99年7.20以後緊跟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到處亂翻,搜大法書,態度惡劣,在2000年初就得了惡報,做了胃切除三分之二大手術,住院治療。後來有所醒悟。單位電話:0432─4844018,手機:999─5886010
吉林蛟河破壞真象標語者得惡報
吉林蛟河某一社區書記,七十多歲了,塗抹大法真象標語,不多天,不僅糖尿病沒治好,又得了腦血栓,打針吃藥幾個月了還是不見好轉。另一同伙不到六十,當了幾天社區的片長,不僅塗標語,而且收傳單,撕、燒傳單。不聽勸阻,不時還有對大法不敬的話。塗標語不幾日,早起突然頭暈,送去急救,打針吃藥,折騰好幾天,也沒查出病因。其妻與之同流,引起心臟病,高血壓同時復發,錢花了不少,幾個月過去仍不見好轉,而且原本和睦的家庭,現在經常吵鬧。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
2003年安徽省亳州市四位大法弟子:毛鹿革、李桂雲、李軍、付明平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五年、四年。其中毛鹿革、李桂雲已被送至宿州市女子監獄繼續迫害。最近邪惡之徒們揚言還要判一批。
安徽亳州市610辦公室書記:許乃亮;猶大:王泰安、於成英、王穎超
遼寧省蓋州市大法弟子付文勝在張貼資料時被惡人俞斌舉報遭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蓋州市拘留所,因不配合邪惡遭惡警劉得彩(音)毒打後關押在蓋州市看守所。6月26日上午,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蓋州市法院秘密開庭審判,進行非法判刑(擬定4~6年)。
審判長:溫麗華
審判員:姜林滿,手機號-13840713997
長春市雙陽區大法弟子栗懷明、劉海校被雙陽區法院非法判刑16年,大法弟子吳子龍被非法判刑12年,劉海校妻子因幫助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二年。他們現在被非法關押於長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位於雙陽區奢嶺鄉北面。
法院在開庭時不許家屬旁聽,大法弟子們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在6月18日上午9點宣判時,大法弟子們被堵著嘴,戴上口罩。法院以種種藉口,不許家屬旁聽。而且這些大法弟子在被非法關押一年來,惡警也不許家屬接見,連身上的生活費都被誣蔑成是甚麼「活動經費」搶走。現以上大法弟子們全上訴,不服判決。
河北省涿州市邪惡之徒正在大面積迫害大法弟子,目前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超過了20人,有多人被非法判刑。
據知情人透露,遼寧省錦州市國家稅務局凌河分局大法弟子郭淑傑、薛蕾6月27日從單位被綁架到錦州第二看守所。凌河分局國保大隊惡警孫志安為完成江氏邪惡集團給各地區下達的指標,預謀把郭淑傑、薛蕾非法判勞教,已經報到市局審批。
望所有大法弟子行動起來,採取各種方式寫信、打電話向國稅局凌河分局等有關部門講真象、窒息邪惡,營救同修!
通信地址:遼寧省錦州市國家稅務局凌河分局,郵編:121001
局長:薛盛偉、張鐵金、焦志強
電話號碼:錦州國稅局局長辦公室:
(0416)3129195、(0416)3157240、(0416)3120027
郭淑傑所在稽查科:1科:(0416)3128175,2科:(0416)3121021
薛蕾所在計財科:(0416)3168204
國稅局局長住宅電話:薛盛偉:(0416)2830111;張鐵金:(0416)3153625;焦志強:(0416)3127282,手機:13904968283
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辦公室電話:(0416)2133321
明慧網上曾有多篇文章報導大法弟子白麗麗在北京和在石家莊的勞教所遭受的迫害。2002年7月,她再次被抓,關押在北京法制培訓中心。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惡警上大板,終日捆綁在骯髒不堪的床上。
六月中旬以來,遼寧省東港市公安局在「610」授意下,對大法弟子瘋狂抓捕。他們採用蹲坑、盯梢、監視、監聽等卑鄙手段,先後有劉志清、徐桂蘭、曹淑豔、孫家俊夫婦、潘守臣、潘守良、潘文德夫婦、於老太(60多歲)等20人被非法綁架,兩處資料點被破壞。其中劉自清在自家飯店被綁架、潘文德夫婦在自己家被綁架。
建議所有東港及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發正念清除邪惡勢力的干擾和破壞。
2003年6月28日,明慧網中有關於勝利油田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況,其中有關於大法弟子劉成的情況。
劉成被單位從北京團河勞教所接回後,經一段時間的所謂「隔離」,直接送油氣集輸公司洗腦,經一個多月的迫害,邪惡之徒未能達到其目的,現在又將其送到臭名昭著的王村勞教所進行迫害。
吉林市大法弟子劉玉成、張雪峰等人因上網揭露江XX群體滅絕罪而被非法抓捕,至今仍在關押之中。
請大法弟子見此消息齊發正念營救,使他們正念正行,堂堂正正地走出魔窟。
金豔,女,58年出生。1995年12月得法,1999年7月20日到省政府長春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放回後所在地派出所、街道,龍潭區610的邪惡之徒經常無理騷擾該大法弟子。
金豔為了進一步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相,於2002年4月1日去北京,至今音信全無,生死不知。望知情者能夠提供該大法弟子的下落。
瀋陽市鐵西區大法弟子張敏傑,女,58歲,於15日早9點左右在家被街道辦事處談話為由騙走,現在被關押在張士教養院洗腦班。教養院的人聲稱,如果不「轉化」,不讓見家屬,也不放人。望看到這條消息的大法弟子為其發正念,助她早日走出魔窟!
廣東省興寧市曾躍芳等八名大法弟子,於今年5月初在梅縣向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抓,被非法刑事拘留,目前仍被關押在興寧看守所。曾躍芳,女,30歲左右,於95年底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是當地出了名的藥罐子,從幼年起,身體一直很虛弱,其父母為了給她醫病,已經費盡心血,花盡所有的積蓄,病情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日益嚴重,醫院只得叫她回鄉修養,聽天由命。95年初,她有緣遇上法輪大法,大法的洪大法理和師尊的洪大慈悲,不僅使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還給了她健康的身體。她常跟人說,是大法給予她第二次生命。
東北某市大法弟子在端午節前天晚上,在當地最高山上掛滿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條幅。第二天早上當地居民按往年習慣上山踏青時,看到滿山的條幅後感到深深的震撼。
院長:郝文帥、張寶林
政委:張子亮
惡警:劉忠科、宋恆岳、景殿科、郭鵬
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電話:總機-0411-6859961轉291、292
司法局辦公室電話:0411-3635563
教育院管理辦公室:0411-6858737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7/29/38631.html>
声明人:栗三女 袁绍坤 花谔 沈莹 李秀珍 庄慧敏 刘素兰 刘俊力 张宝云 张朝华 韩华 张绍珍 孙玉明 孙延芳 陈文华 郝杏礼 许永霞 刘岚芬 刘业梅 步玉梅 孙德福 王丽娜 王树芝 马维霞 曹立岩 于宝莲 刘雅芬 崔志起 胡宝宽 宋艳英 赵凤贤 杜广琴 夏广云 梁红敏 高辉 王国华 张仁兰 苳梅芹 郑兰民 韩玉忠 于海芹 佐素红 闫淑先 张桂芹 常春艳 马万里 姜莉 诸城 于桂兰 魏荣娣 翟云华 季晓泉 张伟锋 刘秀兰 徐玉清 赵杰 倪宝金 程美芝 霍德富 张桂荣 李锐 张桂英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驚聞近期青島市電視台將播出誹謗法輪功的24集謊言電視劇,建議所有看到此消息的青島大法弟子多發正念,徹底結束舊勢力的參與。
參與作惡的有關責任人名單:
青島地區電話區號:0532-
單位 | 職務 | 姓名 | 辦公室電話 | 手機號碼 | 住所電話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部長 | 楊軍 | 5911178 | 13061299177 |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副部長 | 莊清泉 | 5911016 | 13905429996 | 5969078 |
文化局 | 局長 | 2870013 |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副部長 | 呂振宇 | 5911730 | 13708971798 | 2656123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副部長 | 王凱 | 5911308 | 13808993859 | 5871819 |
青島市文明辦 | 主任 | ||||
青島市文明辦 | 副主任 | 孫憲政 | 5912865 | 13001696767 | 2790663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副部長 | 姜正軒 | 5911882 | 13506396680 | 5889617 |
青島市委宣傳部 | 副部長 | 徐建宏 | 5911735 | 13305328266 | 2862521 |
青島市文明辦 | 副主任 | 王書勤 | 5912865 | 13583288987 | 5770028 |
青島市新聞辦公室 | 王海濤 | 5911895 | 13808968660 | 5720018 | |
青島市委外交辦 | |||||
青島市廣播電視局 | |||||
黨委書記 | 張相逢 | 5702128 | 13905426508 | ||
局長 | 樓樹軍 | 5702098 | 13953267766 | 5928089 | |
青島電視台台長 | |||||
副局長 | 孫朝暉 | 5701978 | 13905325892 | 5727890 | |
總編 | 胡濱 | 5701675 | 13905326599 | 5062199 | |
副局長 | 潘盛國 | 5702099 | 13606487687 | 5920168 | |
副總編 | 張海勇 | 5701688 | 13808963108 | 5769277 | |
副總編 | 徐磊 | 5701626 | 13808963107 | 3869368 | |
青島電視台台長 | |||||
副總編 | 王瑋 | 5701536 | 13906485266 | 3889051 | |
電台副台長 | |||||
局紀委書記 | 宋立建 | 5702100 | 13808997818 | 5870011 |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
回顧:寫給「610」人員:你們的組織是非法的 你們的迫害行為是犯罪。三年來,江澤民濫用政府權力,製造了一場人類歷史上的空前的浩劫!把上億的人民當做「敵人」打壓殺戮,他直接踐踏憲法,敗壞國家、民族的形像,這是天理國法不容的。你們大多來自法律部門,本應是正義的使者。當國家處在黑幫亂黨、政匪一家、生靈塗炭的危急時刻,你們不是運用法律抵制江氏的惡劣行徑,卻充當江的幫兇,給法輪大法修煉者湊材料、列名單、非法關押、判重刑……對此,奉勸你們要用法律、用良知審時度事,對自己的未來負責。當大法在中國遭陷害時,全世界都在共同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各界人士紛紛譴責江氏集團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並呼籲中國人民抵制和制止暴政。江澤民連續四屆被評為世界新聞界「十大公敵」。大赦國際組織評江澤民為「人權惡棍」。希望你們抓緊時間瀏覽大法網站,那裏有你們從政府喉舌那裏聽不到的法輪功真相。把握住歷史給你們的最後一次機遇吧!(本文首發於2002年7月2日)
文章回顧:江澤民,中國最大的不穩定因。江澤民揚言要將「一切不穩定因素扼殺在萌芽狀態」。於是,所謂的「穩定」就可以壓倒正義,壓倒良知,壓倒人性。於是,鳴冤叫屈無門,而男盜女娼,貪污腐敗卻能肆虐中華大地,就連反腐敗本身都成了江澤民的手段用來除去異己。法輪功萬人上訪中南海,本是對政府的信任。不料江澤民動了邪念,非要把法輪功徹底打翻。江澤民喪失人性鎮壓法輪功,多少無辜百姓被抓,被打,被勞教,被判刑,被折磨致死;多少無辜百姓被退職,被退學,家庭被打碎;一幕幕慘烈的悲劇,一幅幅人間地獄。然而,法輪功群眾無所畏懼,堅定信仰,非暴力的世界性和平請願從未間斷。「於無聲處響驚雷」,江澤民就像著魔一般,變本加厲,信口雌黃。二十餘載的經濟騰飛,江澤民不惜動用血本,發動所有的國家機器去打這場沒有敵人的戰役!中國真正的不穩定因素,絕不是要爭取天賦人權的黎民百姓,恰恰是那不顧人民死活的當朝小人。(本文首發於2000年9月19日)
湖南省祁東縣大法弟子肖亞芳,女,29歲,因進京上訪被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兩年多,受盡了折磨,已被折磨得骨瘦嶙峋,不成人樣。今年6月下旬,肖亞芳呼吸微弱,危在旦夕,邪惡之徒怕承擔責任,將她釋放,並逼她交一萬元,最後勒索了2000元。
今年四月份,一天和朋友聚會,偶遇河南某勞教所一頭目也在其中。有位朋友問那位獄警,聽說勞教所對煉法輪功經常施酷刑,他不好意思地說:上邊有指令,對那些很頑固不放棄修煉、不轉化的要狠治。這時我向他們講清真相,並說善惡有報。他說其實我也不願幹,可是上邊又有指令不幹就得下崗。後來他說上面今年又給所裏撥款180萬專門迫害法輪功。
失去左腿的殘疾人大法弟子晏宇濤因上訪、散發傳單,向世人講大法真相,被非法關押、判刑,受盡非人的折磨。在范家台監獄,他雖然身患殘疾,仍被包夾人員拖到工地幹重體力活,後來被強制坐在小板凳上,一坐就是一天,有時甚至連續幾天幾夜不許睡覺……不管邪惡如何猖獗,晏宇濤始終正念正行堅如磐石。
向國際刑事法庭提交秦皇島市610歹徒和公安局一處打手的犯罪事實:近4年來,在江氏流氓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邪惡指令下,河北和秦皇島610、公安的邪惡之徒面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一群善良百姓,採用卑鄙、下流的手段,非法監視、跟蹤、私拆信件、電話竊聽、開除工職、學籍、軍籍,綁架、非法關押、勞教、送入精神病院、判刑、送洗腦班,非法抄家、罰款,逼迫離婚、對堅定的大法弟子,它們不惜採用吊、打、電、銬等各種刑具,長期不讓學員睡覺......4年來,秦皇島大法弟子幾百人被非法勞教,上千次人被非法拘留,多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迫害致殘、致死。我們秦皇島大法弟子在中國大陸投訴無門的情況下,向國際刑事法庭提出控告,希望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人權給予關注,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2003年7月15日,遼寧省瀋陽市康平縣610辦公室副主任李俊等人夥同縣公安派出所一群不法之徒有預謀地對康平縣農行的大法弟子李兵、李麗(夫婦)、陳延、李傑(夫婦)和閻平進行了綁架,強行送往瀋陽市張士洗腦班。
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生、大法弟子孫震由於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一直被迫害得流離失所。2002年孫震與女友被綁架到懷柔公安局。孫震後來又被送到北京市洗腦中心;孫震的女友被關在懷柔拘留所一個月,家屬被敲詐一筆錢後才放出。 現孫震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2000年上半年,廣東省河源市大法弟子李秀芹被無故綁架到派出所,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婦教所。兩年中,受盡野蠻的精神迫害和人格侮辱,同時被逼參加繁重的手工勞動、軍訓等。她剛出勞教所不久,2002年9月5日又被當地派出所無故綁架,劫持到廣東三水婦教所,現正在受著非人的折磨。
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裏規定的勞動時間為早7點至晚8點,這種勞動強度已是超負荷了,然而在各個大隊卻不僅如此。如四大隊的大隊長關某某和李大隊不斷給大法弟子加大勞動量,有時要幹到晚上11-12點鐘。後據知情人講,原來勞教所每月下達了十五萬元的生產任務,但在大隊裏沒有帳,多生產的利潤都被此二人私分。據說其他大隊也是如此。五月下旬,黑嘴子二大隊又有一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吉林省德惠市大法弟子孫遷、張文峰、姜春賢、張燕、蔣文彬、小魏、劉殿玲、劉佰軍、胡傑、鄒繼斌、林鴻飛等因修煉大法、講清真相,自去年10月份被惡警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
河南省鶴壁汽車站的門上明晃晃地寫著「法輪功練習者禁止乘車」的字樣。這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明證。
對華盛頓DC7.20活動的幾點思考與建議。今年華府的中心活動是:由大法弟子組成的正義與良知的人民法庭將在華盛頓的自由廣場和國會前,公審邪惡之首江澤民,這項活動涵義深遠。歷史上許多的預言中都預言了最後的大審判。是在大法弟子師父正法過程中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清除宇宙中殘餘邪惡的波瀾壯闊的一幕。華府是個大舞台,為世界各地的弟子提供了最大限度發揮我們潛能的空間。建議各國的弟子能夠主動與本國的大使館及駐華盛頓DC的媒體聯繫,美國各地的弟子也可去當地的議員們在華府的辦公室訪問,把大法的真象帶給他們。另外,為了突破舊勢力對媒體的封鎖,建議所有來華府的學員能夠對自己這幾年的修煉歷程做個回顧,把最令人難忘的故事寫下來,向當地和華府的媒體投稿,把大法弟子的真實故事告訴給世人。相信當所有大法弟子的力量彙集在一起的時候,舊勢力的封鎖也就突破了。
在流離失所的一年中我遇到許許多多可敬的同修,他們都默默的在正法的路上堅定的走著,時刻激勵著我更加精進:
◇同修A陳大姐。一晚,她騎單車在一交叉路口被一摩托車以很快的速度頭與頭撞上了,她當時就倒在地上了,當時圍過來好多人,都說這個人不行了。陳大姐雖然動不了,心想鏟除舊勢力強加給我的一切迫害,我是正法弟子。那騎摩托車的人戴著頭盔,也好久才清醒過來,他走過來要扶陳大姐去醫院,陳大姐說:「沒事,我不用去醫院,我是學法輪功的,今天要是碰上別人你可就沒這麼幸運了,你知道法輪功嗎?」那人說:「知道,我家收到過四五張真象資料,不過我沒看。」「那真可惜,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你也知道今天的車禍有多嚴重,要是遇到一般的人,我不定出甚麼事呢,你三五千都不一定了事。但是我不會要你的錢財的,只希望你記住:真善忍、法輪大法好!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電視裏是誣陷我們的。」那騎摩托車的人說:「是,我記住了,謝謝。」那晚,陳大姐和幾個同修還到幾十里的鄉下去發真象資料,凌晨三點多鐘才回來。
◇同修B真姐。真姐得法前是有名的藥罐子,患有先天性類風濕,從小到大的痛病四處醫治都治不好。96年她得法後,一身輕甚麼病都沒了。附近的人看到她的變化就都來學大法,她丈夫也非常支持她洪法。她更是義無反顧的在正法路上堅定的走著,貼標語、撒真象、接送資料,每月600元工資,只拿出50-100元做生活費,其餘全部用於做真相資料救世人,她覺得每天都生活得最充實。
◇同修C大姐,大姐知道資料點要遍地開花,主動想學電腦。每天上午大姐把所有的家務全部乾完,下午就到離她家很遠的一個同修家學電腦,天天頂著烈日跑來跑去,對著電腦,頭就開始痛,可她堅持要學會。我為大姐這種精神感動。
◇同修D大哥。大哥負責協調和下載,他處處都以大法為衡量標準,在資料點的運作方面能及時指出我們的不足,提醒我們,經常和同修們切磋、交流,在本地正法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同修E李大姐。李大姐是99年6月得法的,得法沒一個月,邪惡就鋪天蓋地壓下來了。然而,她對大法非常堅定。她拿出錢來做真相資料,說:「同修們到北京去,回來不同程度被罰款,師父保護我這些錢沒被邪惡罰去,應該全部用於大法上。」現在看來那時思想上還有符合舊勢力的因素,可在當時她證實法的心是非常純淨的。
法輪功遭中共鎮壓至今年7月20日為止已屆滿四年,今年主動出擊發起「全球起訴江澤民」,在世界各國法庭以「群體滅絕罪」控告江澤民。台灣的法輪功也將加入聲援,當日在台北、高雄兩地同時舉行各種活動,追悼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聲援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
為了更有效地營救金子容子,廣島大法弟子自7月4日至10日對鳥取和島根兩縣進行了訪問,拜訪縣政府,向各縣知事和市長遞交了「請願書」,在鳥取縣政廳和島根縣政廳舉行了兩場記者招待會,在鳥取縣車站和島根縣車站向過往行人發真相資料並開展了徵集市民為營救金子容子的簽名活動。在兩地,先後有十幾家新聞媒體參加了會見和進行了採訪。
英國首相布萊爾訪華在即,英國法輪功學員7月16日到首相府門前和平請願,希望布萊爾在中國之行期間,能向中國政府提出對法輪功人權問題的關注。學員們將請願信和徵集到的簽名遞進了首相府。
台灣台南市7月7日至7月11日舉辦教師研習營法輪大法研習活動。
今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伊斯頓的七月傳統節上,法輪大法學員在當年宣讀獨立宣言的廣場中心表演了法輪功的功法,引起了市民熱烈的回應。當日傍晚市長親自主持了對法輪大法的褒獎典禮,市長頒發法輪功學員褒獎並說道:「(獨立)宣言是一種精神,是一種不能抹殺的精神力量,它活在人們心中,不是憲法,或政府所能剝奪的。法輪功也是這樣,會持久下去的。」
加拿大新聞社2003年7月16日報導,在中國鎮壓該團體四週年之際,法輪大法精神運動的幾十名信仰者週三舉行了集會。張麗的丈夫,38歲的工程師何立志已被關押在中國監獄超過兩年了。法輪功支持者們譴責中國政府將反法輪功的運動通過使領館輸入到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其他國家。自由黨省議員喬治-史密斯曼說加拿大人極有必要向中國政府傳達信息,告訴他們「這種極度的鎮壓」是不能容忍的。
自由亞洲電台7月16日報導,7月20日是中國政府宣布法輪功為X教的四周年。一對法輪功夫婦從北京來到美國舊金山向人們敘說四年來被剝奪人權和自由的情況。
你們的資料好珍貴:
◇同修到外地去了幾個月,拿著最新真相資料給工廠裏的人看,廠裏的人都願意看,看完後退還給她。同修說:「你們可以不用還給我,帶回家給親朋好友看。」廠裏的人說:「是真的?你們的資料好珍貴的,我們還以為要還給你呢!還給我們帶回去,你們真是太好了!」
◇一位阿姨和一個大法弟子在一起上班,她明白真相後處處維護大法。同事說大法不好,她和那位同事爭辯起來,當天晚上她就夢見好大一個佛和許多飛天,還有很美妙的景象,她半夜醒來都睡不著了。後來我租住她家的房子,她堅持不要我的房租,「我知道你的情況。告訴你我原來身體一直不好,自從去年3月份明白你們的真象後一直到現在沒吃過藥。人就是要做好人,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給一位老裁縫講真相,他得知我受迫害失去了工作,非常同情,要看大法真相資料。我告訴他真相資料是同修們用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做的,要珍惜,看完後請傳給其他人。第二次見到他時,他告訴我把真相貼在樓道口邊,這樣看的人就多了。一天我遇到一位熟人,她告訴我:她在別人家的門上看到大法的真相傳單,覺得寫得太好了,可惜少了點。我忙告訴她我給你送資料。每次她遇到我她都會說:「你們師父好!大法好!」
◇3月我被蹲坑的警察抓進看守所,一位農村阿姨和我聊天說:「我只讀了二年小學,我很想寫一篇文章,說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給我的親戚朋友看。」她告訴我她是被有權勢的人冤枉進來的,進來後遭到犯人的毒打,心裏非常怨恨,想著死也要出這口氣。是以前進來的功友開導她,放棄了報復計劃。後來她口述,要我給她整理了一篇文章。她又要我把《洪吟》和大法弟子創作的歌詞寫給她,回去後自己要學法輪功。
◇一日去外地辦事,車上人們談論著「非典」的事,藉此我接過話題說到對法輪功的迫害。電視裏演的全是欺世謊言,並告訴他們「自焚」偽案的真相,一中年男子聽後大吃一驚說:「只知道××黨假,不能太相信,看樣子××黨越來越不能相信了,越來越假了。」
往國內的妹妹家打電話,正好是妹夫接的。妹夫是個教師,是個不愛說話的人,電話裏我剛提起叫他別信中央電視台講的甚麼天安門「自焚」,妹夫就慢悠悠地接著說:「不用說了,知道是假的!」「不光法輪功的報導是假的。其它的報導也都是假的。」「不光我不信,我周圍的人也都不信,不光法輪功的報導我們不相信,中央電視台上的甚麼報導我們都不信。」
某縣一位不修煉的大姐到輕工市場買小商品,回家後發現找回的錢多了5元,大姐心想賣小商品的也不容易呀,我得趕快給她送回去。這位大姐到了那裏一看,賣東西的人已經走了。過後大姐去了三次才碰到那人,那人感激地說:「你是煉法輪功的吧。」事後這位大姐深有感觸的說:「不管電視上怎麼說法輪功,可在百姓的心中好人就是法輪功。」
某單位副經理明白真象後,把她知道的真象也講給別人,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在公開場合正面弘揚大法。一次她打開水,暖瓶突然炸了,滿滿的一壺開水洒到了腳上,當時連急帶嚇眼淚都下來了,趕緊把襪子脫了下來,當時就帶掉一層皮,可過了一會一看腳卻像沒燙過一樣。她頓時想到:是不是我經常說法輪功好,法輪功師父管我了?
一天路過市場買點菜和水果。賣水果的老者說:稱稍低點,給你換個大的。我說:沒事,沒事,我是法輪功弟子不佔便宜,做好人。接著我就給老者講了「自焚」 栽贓案等真象。老者說:我知道,我看過真象資料,知道那些都是假的,都是事先編排好的了,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我臨走時請老者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老者說:謝謝你!我祝你平安幸福!平安幸福!
山東某市一對退休老夫妻乘坐大法弟子的出租三輪車時得到了真象材料和光碟,不久,他們在公園前碰見了,一起聊起了大法真象,大叔想煉功,大法弟子把教功光碟送給了他。快一年後,大法弟子又遇見大叔,大叔說:我們老倆口天天照著教功碟學煉,現在腰不疼腿不痛,還能給兒子看孩子,還騎上自行車找老朋友,告訴他我煉法輪功治好了病。大叔說:「小兄弟,我有個心願。請你寫信代我向尊敬的李洪志師父問好!向全世界人民、向全中國人民說一聲「法輪大法好!」」
小岩2002年夏檢查發現子宮內長有一個四公分瘤子,很快又長出6個小瘤,小岩心裏真害怕,請來母親見一面。母親是大法弟子,修煉前病魔纏身,她對女兒說,「咱家鄉多病的叔叔,阿姨,修大法後都得到康復,這些你是知道的呀。原來勸你們修煉,你們總推說工作忙,現在到了這一步,不要再迷而不悟了,機緣一錯再錯也許不會有了。」小岩如夢初醒,幾天後母親高興地返回家鄉。不久女兒女婿打來電話,小岩身體啥事沒有了。現在女兒女婿都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
王弘法2003年6月21日出生,腦水腫,不會吃奶,出生後1-6天在哈爾濱軍大醫院就醫,醫生說治好了也要留後遺症,沒有治療價值。他爸爸抱著他來到德惠市大青咀鄉求冶,幾家診所都不收,沒辦法只好把孩子抱到德惠。本家大伯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當時就拿來法輪大法音樂放給他聽。結果一天之內就症狀消失,反應正常。法輪大法救了孩子的生命!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道芬縣頒布褒獎公告,宣布2003年7月為「法輪大法月」。
美國加州參議員2003年7月5日頒發嘉獎證書,慶祝聖路斯奧比斯泊郡首屆「法輪大法週」。
美國加州議會成員頒發嘉獎證書,慶祝莫爾諾谷市2003年7月13日的「法輪大法日」。
美國加州議會成員頒發褒獎證書,慶祝可恩縣2003年7月7日至13日的「法輪大法週」。
錄像片:明慧焦點(三十四)──評司法部的政治電視劇
大陸各地惡有惡報事例:
◇武漢市漢陽區江堤鄉界牌村追隨江氏集團惡意攻擊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三人相繼得惡報。秦玉仙2000年10月初曾被本村610派去漢陽洗腦班工作12個月,2001年10月她患乳腺癌。管段民警常明強已患肝癌,至今躺在醫院裏。最近江堤鄉派出所所長兼牌村管段民警吳如意患血癌。
◇原吉林省安圖縣白河林業公安局副局長郭廣清一直指揮並參與殘酷迫害大法弟子。2003年5月末郭廣清洗桑拿浴時與松江鎮公安分局局長為了爭地方兩人大打出手。郭廣清將松江鎮公安局分局局長用皮帶抽傷,踢傷。現郭廣清已從副局長降到森保防火辦副主任。
◇遼寧省本溪縣某村支書指使小舅子塗抹法輪功真相標語,其小舅子塗抹完標語後過十多天得鼠疫(出血熱),住醫院花掉5000多元。這是2003年5月20日左右發生的事。
2003年7月18日大陸綜合消息:
◇自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非法成立以來,本市及其它地區很多大法學員被迫害。有消息說遼河油田與其它地區還準備把堅定的大法弟子送羅台山莊洗腦。提醒撫順學員要加強學法,向內找,建議每晚8、9點齊發正念,清除邪惡。
◇武漢市漢陽公安分局琴斷口派出所一群惡警於6月24日在七里社區委員們帶領下將該小區大法弟子廬寶麗(女)等三人從各自家裏強行綁架。
◇秦皇島大法弟子楊玉珠被迫害致殘,目前在秦皇島人民醫院治療。最近邪惡之徒要求楊玉珠馬上出院。
◇山東臨沂市沂水縣諸葛鎮68歲的女大法弟子於俊懷被惡徒非法綁架到臨沂市洗腦班迫害。
◇臨沂市莒南縣大虎鎮仕溝村大法弟子孫崇臻,女,38歲。在講真象時於12日被綁架,現被關押於縣看守所。
◇河北省保定市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基地,設於保定地區涿州市南馬鄉的洗腦班,在迫害了眾多大法弟子後於2003年4月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下被迫解散。但是,6月份涿州市大法弟子徐玉清進京向世人講真相中被抓,現被秘密關押,邪惡的洗腦基地又重新迫害大法弟子。現涿州市許多大法弟子被迫害,關押,洗腦。
◇2003年5月以來,遼寧省本溪市牛心台地區惡警帶領保安人員及社區惡人不斷騷擾,抓捕大法弟子,勒索錢財。5月19日,本溪縣偏嶺一大法弟子王彩雲被邪惡抓捕。據說是因為發表嚴正聲明被邪惡之徒在網上發現而被抓。
◇7月16日,綏中縣前衛鎮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綁架、抄家。另有綏中縣加碑岩鄉一劉姓大法弟子(男,60歲左右)日前也被不法警察綁架。
◇衡陽大法弟子周保國3月11日被市610歹徒非法關押在衡南縣看守所至今。周保國愛人已下崗,女兒在讀大學。家庭經濟很難維持。
◇7月15日,遼河油田茨採工程技術服務處邪惡之徒綁架大法弟子蔣興旺。此次是遼河油田邪惡之徒繼6月6日首次綁架6名大法弟子之後的再次逞惡。邪惡之徒是有目的、有組織地綁架大法弟子,集中後送往遼寧省撫順市洗腦中心。
◇房山十餘名大法弟子7月初被抓、被抄家,目前都被非法關押在房山公安局。
◇大連大法弟子孫潤生,兩次去北京上訪被綁架,被非法判教養兩年,後講真象被非法加期一年,保外。2002年7月又被綁架。現關在大連監獄被強行洗腦,精神和身體遭受殘酷折磨。
◇商丘惡人電話:抓捕商丘多名大法弟子的參與者何寶生,13037519025
今日45人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相,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歌謠:監獄曝光等數首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7月17日)
明慧週刊(第七十九期)
真相傳單:法網在收(三)
真相報章:天地蒼生(第139期)
參考資料:應追查上海兩大太子黨。最近被揭開的香港中國銀行總裁劉金寶和號稱「上海首富」周正毅的經濟案件,看來會揭開上海的腐敗特別是金融業的腐敗蓋子。而金融腐敗同權力腐敗往往是分不開的。要徹底揭開金融黑幕,有兩個頂級案子非搞清楚不可,那就是鄧小平家族中「地產大王」鄧質方和江澤民家族中江綿恆第一桶金的來歷。沒有上海領導人和銀行的支持,鄧質方怎麼可能在92和93年間批到古北區的廉價地皮?也沒有資金興建豪宅出售。同樣,江澤民的長子江綿恆在94年突然冒起,取鄧質方而代之當「電信大王」,這次是廉價公司。上海市經委上億資產的上海聯合投資公司,怎麼會由江綿恆幾百萬就買下來了?江綿恆的資金又是哪裏來的?其後江綿恆又同台塑王永慶的兒子王文洋合作投資六十四億美元在上海創辦宏力微電子公司,但據王文洋向好友透露,他根本不出一分錢,江綿恆只是借他的名字而已。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面向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的《明慧週末》第130期已經發表。
新聞報導:
1. 法輪功盛大遊行 紐約唐人街載歌載舞氣象新(圖)
2. 42米長「悼念牆」展示迫害真象 瑞士學員要求把江送上法庭(圖)
3. 中央社:法輪功遭受迫害四週年渥太華舉行整週活動
4. 奧地利法輪功學員集會 要求江集團立即停止非法迫害(圖)
5. 國際大赦英國愛丁堡分部支持法輪功學員訴江案的聲明
6. 夏威夷州參議員致信中國駐美大使要求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
7. 世界日報:營救李祥春 聯合廣場百人集會
8. 歐洲大法弟子在盧森堡洪法活動報導(圖)
迫害真象:
9. 夫婦相繼在鎮壓中遇害 留下一不滿6歲的孩子──迫害致死人數上升至756人
10. 黑龍江省呼蘭縣看守所惡警與獄醫合夥將開水強行灌入胃中殘害大法弟子
11. 湖南省常德市610歹徒將一對老年夫婦迫害致雙目失明
12. 610、公安、派出所興師動眾加害一品學兼優的中學生
13. 電視劇《生命無罪》顛倒黑白──北京女子勞教所的真實生活
還真象於天下:
14. 鎮壓是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推翻政府決定的惡果
15. 文章回顧:「6.10」是一顆毒瘤
16. 我媽媽馬錦秀被江氏集團算在「1400例」內的事實真相
17. 清華畢業生憶四年前7.20上訪經歷
大法真象傳世間:
18. 大法弟子親人的一番話
19. 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真象
20. 心生善念護橫幅 心臟痼疾一朝癒
21. 大陸警察在覺醒
22. 加州克恩縣慶祝法輪大法週,多位政府官員祝賀頒獎
23. 加拿大亞伯達省湖邊導報:法輪功在世界日益普及(譯文)
24. 有緣之士紛紛而來──韓國學員徒步巡迴講真象側記
時事與評論:
25. 江澤民,中國最大的不穩定因素
26. 橫河:不長進的新華社和央視
27. 海外華人就中傷電視劇致信中央教育台
28. 為了良心而寫
修煉人的故事:
29. 如夢如花的芭蕾人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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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四月中旬的中原按說已應該春意盎然了。一年中不多的舒爽天氣正在此時。但一股寒流卻將這份暖意吹的雲消霧散。一天一夜的冰雨更是將氣溫降到了零度以下。不設防的人們只有在被凍的噴嚏連連的同時拿出早已收起的棉衣。將自己裹成一個球。春焐秋凍果然是至理名言。
受這場冷空氣的影響,原本熱鬧的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不少。本是人來人往夜市也一下子減了大半的客流量。在寒冷的夜晚人們總是懶惰的。寬闊而筆直的馬路少了白日的塵囂,急馳而過的汽車伴隨著昏黃的路燈駛向遠方。被風雨打下的嫩葉與花枝飄落到濕漉漉的地面。若不是清冷的空氣中布滿了四月獨有的梧桐花的甜香,這樣的情景更容易讓人想到的是深秋。
壯壯慢慢地走在寂靜的街道上,大大的眼睛不停的四處搜索,不放過任何一個行色匆匆的行人。已經走了這麼遠了,為甚麼還沒有看到媽媽和姐姐?但是奶奶不是說她們去了很遠的地方,過幾年就回來了嗎?很遠的地方是哪裏壯壯沒有一個確切的概念,他只知道北京很遠,姐姐帶他去過的小樹林很遠,他現在也走了很遠了。他已經快走不動了。但是為甚麼沒有看到媽媽和姐姐呢?
今天是他的生日。去年的今天是他和姐姐、奶奶一起過的。姐姐對他說今天這個日子是母難日,他的出生是媽媽以巨大的痛苦換來的,但是媽媽是誰他已經記不大清了。他記憶力裝滿的是姐姐,對他來說姐姐和媽媽是一樣的。媽媽只是一個裝在像冊裏的照片而已。但是姐姐告訴他媽媽是很愛他的。在他很小的時候每天都可以吃到媽媽為他準備的蛋糕,那甜甜的、軟軟的每年只有在生日的時候才能吃到的蛋糕,他以前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樣可以天天吃嗎?他對此已毫無印象了。但是姐姐說的總沒有錯的。姐姐從沒有騙過他。姐姐去年告訴他媽媽去了很遠的地方,幾年之後就可以回來,那時候他又可以經常吃到蛋糕了。從那以後他每天都在想很遠的地方在哪裏。但是沒過多長時間姐姐也不見了。奶奶告訴他,姐姐也去了很遠的地方,和媽媽一樣幾年以後就會回來。
他曾問過姐姐,為甚麼他的爸爸媽媽都到了很遠的地方而別的小朋友的爸爸媽媽沒有去。但姐姐卻沒有回答他,只是摸了摸他的頭。直到有一天一個小朋友再也不和他玩耍而原因就是他的父母煉法輪功。因為他的父母煉了法輪功所以去了很遠的地方。但是姐姐告訴他法輪功是世界上最好的功法,爸爸媽媽所做的一切都是好事,他應該為有這樣的爸爸媽媽感到驕傲,因為他的爸爸媽媽是英雄,他們說的是真話,做的是善事,在壓力面前沒有屈服,就像動畫片裏的主人公。他們面對是看似比他們強大的惡勢力,但是他們最終一定可以戰勝對手,因為他們所做的事是正義的。
後來姐姐也去了很遠的地方,奶奶告訴他姐姐和爸爸媽媽一樣。他相信奶奶和姐姐的話,只是他不明白為甚麼爸爸媽媽和姐姐還不回來。奶奶已經很老了,身體也越來越不好。他一直很是擔心。他也知道因為爸爸媽媽去了很遠的地方他的家裏也很窮,他一點也不羨慕別的小朋友,因為姐姐教給了他很多的東西,帶他體驗了很多別的小朋友都沒體驗過的事情。每一個節假日姐姐都會帶他到郊外,教給他怎樣捉蝦、怎樣爬樹、怎樣烤紅薯。只是他不明白為甚麼他家已經這麼窮了那些穿警服的叔叔還經常去他家搬東西,而且還都是半夜才去,每次都把奶奶嚇得夠嗆。直到姐姐也去了很遠的地方,那些叔叔才很少來。只是他家的東西也搬的差不多了。
今天又是他的生日奶奶也給他買了一塊蛋糕。想起姐姐去年說的話,每年的今天都是母難日。難道是因為他的到來使媽媽很痛苦所以媽媽才去了很遠的地方一直不回來嗎?那姐姐為甚麼也是這樣?所以他決定去找媽媽和姐姐。奶奶告訴他她們去了很遠的地方,那麼只要他到了很遠的地方就能找到她們了。他的兜兜裏還裝了半塊蛋糕,是準備給媽媽和姐姐的。他要告訴她們他現在是一個乖孩子了,能幫奶奶幹活了,自己的衣服也都自己洗了。她們聽了一定很高興,一定會和他一起回家的。
(待續)
【明慧網2003年7月19日】一、「公審江澤民將成為本世紀的一個最大新聞
6月21日(星期六)上午,法輪功千人大遊行活動在芝加哥華埠舉行,1500餘名法輪功學員從聯邦廣場出發。三位西人學員打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的橫幅走在隊伍的最前列。在遊行隊伍中人們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橫幅。有的寫著:「法輪大法好」,「請伸出援手支持法輪功」,「全球公審江澤民」等。透過這些看似平凡的字眼,關心法輪功的朋友們可以看到許多的內涵。
威斯康星州麥迪遜市居民艾米是一位社區工作官員,正巧來芝加哥旅遊。她覺得很幸運能趕上看到這場「如此高貴並非常令人尊重」的遊行表演。她說,如果美國人都知道江澤民打壓的是這樣一群人,而他本身又不是民主選出來的,那麼人們會很自然地問,這個所謂的領導甚麼時候下台?她相信,公審江澤民,將成為本世紀的一個最大新聞。
來自舊金山的基督教傳道士羅裕康醫生認為,江澤民選擇了一個最笨的辦法壓制信仰人士,他說,「有信仰的人與一般人最大一個不同之處,就是相信神的存在,相信來世今生。既然他相信是神創造了宇宙,又豈是人所能迫害得了的呢?」他說,羅馬時代,基督教聖徒們寧可被獅子吃掉也不願放棄自己的信仰;歷史已經證明,對於有宗教信仰的人,越是壓迫,其人數增加會越快,其發展也必然越快,因為「這些人不屈不撓的勇氣會鼓勵更多的人走出來,加入他們的行列。」
二、50萬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議
50萬名香港居民7月1日上街抗議,董建華不得不做出延後基本法23條立法的讓步。9日五萬名香港民眾包圍香港立法會,再次大規模示威抗議,要求特區政府徹底擱置23條立法,要求董建華為推動23條立法而引發風波負責而下台。人們不斷揮舞螢火棒,齊唱本次活動的主題歌「心連心」:「反對23條,還政於民,普選特首。」
23條意味著甚麼?
1、條文規定在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可以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
2、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3、23條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權力過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
4、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也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
三、新聞媒體綜述:
七月一日,近五十萬香港人上街遊行抗議香港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給香港人今後在言論、結社和宗教活動方面帶來約制和威脅,這是香港人繼1989年六四百萬人大示威之後的又一次民眾為爭取自由權利而自發的大規模抗議行動。但是,中國內地的電視報紙傳媒對當日的示威活動封閉不報導,廣東地區的香港電視全部被阻攔換片,而且大陸媒體卻片面報導只提香港政府組織的慶典活動。
四、北美華語新唐人衛星電視
北美華語新唐人衛星電視於7月1日起向亞洲、澳洲、歐洲、北美同步播放,不加碼免費收視。華語頻道的播出令華人觀眾備感關注。但頻道播出後立即引起中國廣電部門的注意。互聯網消息指,該衛星電視亞洲訊號疑遭中共阻撓封殺。新唐人電視台發言人則證實,亞洲訊號被要求加碼播出,正在想辦法給觀眾提供更多的方便。新唐人會一如既往的免費播下去。
五、致海外媒體公開信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致海外媒體公開信:請勿擴散新華社殺人栽贓謊言。中國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2日的消息將殺害16名乞丐的罪名扣在法輪功身上。這是一宗明顯的誣陷消息,有必要予以澄清:法輪功「嚴禁殺生」;據一國際組織7月3日對案發當地的調查,龍崗鎮一官員稱陳福兆是個精神病人,蒼南縣宣傳部一男士稱案件還沒告破。新華網在破案之前就一口咬定兇手是煉法輪功的,表現出有計劃、強烈的污衊法輪功的意圖。這種險惡的謊言,會給法輪功學員,尤其是生存處境已十分艱難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造成進一步的嚴重傷害。希望媒體在處理中國新華社這類造謠新聞時,能夠注意到這一嚴重現實。
六、聯邦法庭不同意大陸官員受「豁免權」的保護
世界日報7月3日舊金山報導,聯邦法官鄭一芳不同意前北京市長劉淇等中國大陸官員可以受主權國家官員「豁免權」的保護,而免於因涉及迫害法輪功在美國法庭遭到的起訴。灣區法輪功學員表示非常歡迎鄭一芳的決定。近日從北京來到美國的卞旭莊和申淑敏夫婦說,他們在中國大陸曾遭到警方的非法監控、綁架、拘留以及居所被砸。卞旭莊說:「我們作為被迫害的北京法輪功學員,可以作證,前北京市長劉淇對所有迫害北京市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迫害真相
一、北京大法弟子李玉玲於2003年6月25日散發真相資料途中被東城區惡警綁架,遭惡警酷刑折磨逼供,九天裏她絕食絕水抗議,沒向惡警吐漏一個字。惡警們惱羞成怒,對她用盡了種種非人折磨。7月4日凌晨5時,李玉玲含冤而死。
二、2003年5月29日,大法弟子王秀霞被撫順市萬新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後,關押在撫順市第二看守所。王秀霞不配合邪惡,絕食抗議,被惡警強行灌食迫害。6月15日晚,王秀霞突然臉色蒼白,呼吸困難,情況危急。但看守所惡警卻不及時送醫院搶救,致使王秀霞死在監室內。直接責任人:第二看守所值班所長:蔡林,值班管教:郎旭明。
三、天津市第二醫學院附屬醫院護士長李淑敏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大港板橋女子監獄,惡警輪番折磨她,每天只准睡一小時,並逼她幹超體力的活,同時嚴刑拷打。2003年1月中旬,李淑敏被惡警用多根電棍同時電擊,直到慘死。
四、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建華區新疆路大法弟子王偉華,男,25歲,2001年1月被非法抓捕,關押在齊市第二看守所,後被非法判4年刑,2002年初被送到哈爾濱第三監獄。在長期關押迫害下,身體一直很虛弱,於2003年6月中旬在被迫害致死。
五、保定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採用活活憋死人的方法暴虐灌食,致使法輪功學員肺部嚴重感染,身體狀況極差。大法弟子張義琴兩片肺葉潰爛、脫落,回家後不到一個月,離開人世。大法弟子馬佔梅被野蠻灌食致死。
世人在思考
一、網友:我用理性去思考。一些在你們網站上面登的過去的報紙剪輯我從局閱覽室找到了。在這麼大的反差下,我想事實再明白不過了。雖然我不是練功者,也不是甚麼黨員團員,可是我用理性去思考。在這裏這麼多鐵證下,孰是孰非難道還無法看出麼?你可以試著用接受的心態來看這些資料,用你的眼、你的心來判斷真偽。我想即使你不能做甚麼,但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也是難能可貴的。
二、真象光盤觀後感。我們單位有一個人過去因為聽了電視的宣傳,對大法非常仇視。每次講真象他都聽不進去。還說些難聽的話。前幾天他看我辦公室沒人就進來給我說:「我以前說了法輪功那麼多壞話,現在明白了,原來那些都是假的。你們是對的,我現在佩服你們了,能為了自己的信仰不怕生死地去上訪,真了不起。老江也太沒有人性了,我看了你們的光盤,那麼多人都被他害死了,還在鎮壓。現在我真正知道誰正誰邪了。把你們的書借給我看看怎麼樣?」
三、老同事的叔叔是東北某縣級市一個鎮的黨委書記,2002年某月鎮裏召開幹部大會,貫徹江集團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的「指示」,因為這類「指示」太多,不得人心,該書記在大會上說:「江要抓法輪功,自己不來,叫我們抓,我們沒功夫,正事還忙不過來呢。」
四、2002年某日去浴池洗澡,與某部隊一退休廚師交談,該廚師談到江澤民害怕法輪功,筆者問:「江澤民為甚麼害怕法輪功?」該廚師不假思索立即答到:「因為法輪功代表人民,江澤民代表腐敗。」
五、一天我到同修家,她丈夫是我們縣公安處的處長,正好也在家。我問他:「大處長,你是警官,怎麼讓你的妻子也煉法輪功啊?」沒想到他很坦誠地說:「法輪大法能教人心向善,家庭和睦,是高德大法,這正是我們家所需要的。你的來意我知道,你放心吧,我家的環境我自己先正過來了。」
六、不修煉的丈夫回家自豪地對大法弟子妻子說:今天我們開了一個介紹法輪功的會。原來工人們幹活的時候,拾到了大法弟子散發的真相資料,大家都搶著看,看不著的人直著急,有人提議,由一個人念大家聽,大家都特別愛聽。就這樣大夥在單位公開地開了一個介紹法輪功的會。
七、我是一個幹了30多年的公安幹部,「文革」我也經歷過,我以一個人的良知和正義,要向你們說說真心話。我們現在執行江××和610指令把幾千萬練法輪功的平民百姓中的好人當作迫害的對像,我真的不能理解。這幾千萬人加上他們的家屬和親朋好友,何止是一兩億人?!如此喪失人心,是誰在製造不穩定因素,破壞穩定和發展的大局呢?!「文革」的歷史已經證明,幹壞事的都沒有好下場!為了你自己、家庭、子女的美好未來,一定要抑惡揚善,伸張正義,回歸到自己的良知和本性上來!都來抵制這場不得人心的罪惡的鎮壓運動!
八、冤了竇娥害了百姓:你聽說過竇娥的故事嗎?惡官冤殺了竇娥,為甚麼百姓也受到了天災的懲罰呢?因為他們沒有同情心,沒有正義感,好壞不分,奸邪不辨哪!江××出於妒嫉之心,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比竇娥還冤哪!有誰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了呢?又有幾人有同情心和正義感哪?有的人甚至充當了江××的鷹犬迫害大法弟子。回頭看看這幾年的沙塵暴、地震、颱風、山體滑坡、洪水、乾旱、非典……這是偶然的嗎?親愛的朋友,保護一個大法弟子,功德無量;迫害一個大法弟子,會殃及鄉鄰!記住呀!心存大法好,永世得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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