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兩會期間,公社非法綁架並關押13個女大法弟子,她們是去北京上訪時被追上的。我去給公社領導講理,快春耕了,得放她們回家。6個惡警把我推到房子裏在床板上銬半天。(都是20-30幾歲的男的)下午市某派出所4個男便衣(30歲左右),給我戴上手銬非法帶到派出所,又銬在暖氣管上。車到之前,一個20多歲的惡警說把你們老師的像放在地上,讓踩過去,我死也不過。他們的目的沒達到,所長和6個惡警一起罵我,搶走兩份真相資料。晚上3個惡警強行把我送市看守所,非法關押17天,強制勞動。
又把我送到另一看守所,我們大法弟子集體煉功。所長(50多歲)趙某和5個男惡警、一女便衣(年齡都是20-30歲),就拳打腳踢,問我們還煉功嗎?我們說煉。我們集體絕食3天,被非法關押13天,又送到市看守所,後無罪釋放。
2000年5月13日,我去北京正法被非法綁架。我兒子的單位來3男一女和我大兒子把我送市公安局(有廠保衛科科長和兩個警衛,女的是廠副書記),他們威脅我兒子再管不了你媽就開除你的工職,是市局給我兒子單位領導施加壓力。因我不配合邪惡,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就把我當重點,市局女處長(40多歲)指使3個男警察將我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零三天。強行勞動,數量、質量達不到就不讓睡覺。
2000年6月,許多大法弟子掛法輪大法簡介橫幅,集體煉功,被非法綁架到市局,6、7個惡警被迫我交出橫幅,(都是男的,年齡有40多歲的,也有20-30多歲的)邪惡就打、罵,還把我的頭往鐵櫃子上撞,罵我「大鬧公安局」。5、6個惡警把我壓在床上,搶走橫幅,我大聲叫橫幅就是我的生命,不給橫幅我不回家。邪惡沒辦法就把我兩個兒子叫來,和兩個惡警想把我綁上抬到外面大街上,讓二兒子租車把我接回家。兩個兒子不配合邪惡,說,「我媽這麼大歲數了,高血壓出個問題我擔不起,就把她交給你們,我們走了。」邪惡怕曝光就把橫幅給我了。
三個男惡警又來家裏要橫幅,我堅決抵制,邪惡無可奈何的走了。
第二天,大法弟子集體煉功被10幾個男警察、一個女所長綁架,非法關押在某縣看守所絕食6天,無罪釋放。
2000年8月,我被叛徒出賣,市公安局處長帶3個男惡警,非法抄家,還把我綁架,送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27天。
2000年10月,市局處長帶3個男惡警非法抄走我的《轉法輪》一本、《精進要旨》一本,《洪吟》一本,把我綁架到市局後送看守所,我絕食3天,被非法判三年勞教送唐山開平女子勞教所,綁架我的有5個人(有姓張的科長、30多歲,有個50多歲的說是審判庭的,有3個20多歲的都是男的)。每天軍事訓練,不管颳風下雨、下雪都要迫害。我絕食5次不配合,不寫「保證」,於2001年2月20日衝出魔窟。
2000年8月,市局處長帶領惡徒到我家非法抄家,劫走精裝《轉法輪》錄像帶一套、錄音帶一套、圖解一副、教功圖冊兩本、《轉法輪》4本、《美國法會講法》兩本、《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瑞士法會講法》、《新加坡法會講法》、《歐洲法會講法》、《北美首屆法會講法》、《法輪大法義解》、《轉法輪法解》、《大圓滿法》、《精進要旨》、《洪吟》、《中國法輪功》、《修煉故事》兩本、煉功帶4盤、法輪大法音樂《普度》一盤、30多份資料、經文30多篇、雙卡錄音機一個、收音機3個、現金1700多元,本市公安局罰款4600元,本市看守所索款480元,縣惡警非法索款620元。
2001年3月份,我被迫流離失所,7月27日被北京右安門派出所7個惡警非法抄《轉法輪》五本、《精進要旨》、《洪吟》,現金一萬七千元,7個橫幅,一塊手錶,7床被子一個毛毯,一個鴨絨氈,4個大法弟子的衣物洗劫一空,非法綁架,絕食後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