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勞教所遭受的折磨和苦役


【明慧網2003年4月18日】2001年1月我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抓後送往北京海澱看守所,被惡警張×同時用二根電棍擊打全身。後來被送到上海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後,於2001年3月被送到上海第一勞教所(大豐農場)二大隊一中隊(專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中隊,以下簡稱「專管中隊」)。

剛到勞教所期間,每天被強迫洗腦,強迫軍訓,每天在房間內長跑達10小時,其中變相體罰包括,高抬腿跑步;踢正步;拳打腳踢,身上經常是青一塊,紫一塊,左手背曾被犯人趙慶良用拳頭打得全黑,二個多禮拜後才消下去;頭頂牆,頭吊馬桶,休息時把小板凳翻過來坐在4個腳上,或者在小板凳上放二個甚至一個熱水瓶塞子,晚上只讓睡5、6個小時,除了軍訓之外的任何時間,有4名勞教犯人輪流對我洗腦(後有一名犯人良心發現,不再做此事),或看一些攻擊大法的錄像和書籍,主管惡警夏迎雪(音)經常找我所謂「談心」,我便給他講清真相,揭露邪惡,表示堅信大法,夏惡警氣急敗壞,所以每次「談完心」之後,勞教犯人對我的軍訓強度突然加大、加強,對我猛打,後來才知是惡警夏迎雪對他們沒完成洗腦任務非常生氣,拳打腳踢和扣獎分,所以反過來,這些犯人就把氣發洩在我身上。犯人組長趙慶良猖狂地講:「在我手上轉化了幾十個(實際上是幾個,後來得知),沒有轉化不了!」我義正辭嚴地回答:「那是因為你沒有遇到真正的法輪功弟子!」夏惡警在有次公開談話時,趙慶良對自己近二年在勞教所獲得的獎分表示疑問,說應該是一個半月到二個月,而不應該是一個月,夏惡警陰險地笑道:「你是一個半月還是一個月的獎勵,現在還沒有定下來,關鍵是看他了(指指我)。」我對大法的堅定,導致沒有人性的惡警和良心喪盡的犯人趙慶良瘋狂地折磨我,在無法改變我時,後來又求我隨便寫點甚麼,好讓他拿「獎分」。

5月初,中隊長惡警洪××,找我「談心」,親自做工作,又未得逞。之後又來請了一位上海市的心理學「專家」(某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給他們講授「如何用心理戰」,最後該「專家」講有一種法輪功是轉化不得的,即當他(她)真正可以為法輪功付出生命的,你們不用浪費時間了,最後這位「專家」對我得出結論:我認為你就是屬於這種類型。

4月底,我父母、妻子千里迢迢從外地趕到上海大豐農場來看我,惡警們不許我親人接見。第二天下午,我親人不甘心,強烈要求見人,我母親邊哭邊說,不見我兒子,死也要死在這兒。惡警害怕出事,答應我親人第二天接見。後來,我正在軍訓時,被人喊出接見,惡警企圖利用我親人用親情來逼我妥協,連攝像機都準備好了。在接見時,我父母由於害怕,違心地勸我說不要煉了,我母親說到動情處,跪下地求我不要煉了,我馬上跪著把老母親扶起,嚴肅地說:「媽,您不要這樣,兒已經長大成人了,您不能這樣勉強我!」由於我堅修大法的心不動,又一次挫敗了惡警們的企圖。

5月中旬,我被調離新收組,每天從事一些體力活,如種地,做信封,做狗套子,但禁止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一起,每天有三、四名犯人看管著我。專管中隊是非常邪惡的地方,所有被非法判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在此,尤其在新收期間,惡警們利用某些邪惡的犯人對大法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洗腦,3─4個犯人管一個法輪功學員,在一間不足15平方米的小房子裏,天天關著門地狠整,恐嚇、欺騙、拳腳相加、強迫洗腦。新收隊的惡警有:中隊長洪××;王隊長,夏隊長,施隊長。

7月份,我被調入西邊(屬於法輪功學員離開新收組後被合併在一起的中隊),那時被強制洗腦的人比例較高,每個房間住十幾人,一二個犯人,惡警想通過被洗腦的人做我的工作,「自信」地說:「這裏你們可以講,談談,多聽聽別的思想!」被強制洗腦的人被惡警安排來輪流做我的工作,我發現有不少人是因為承受不住惡警的殘酷迫害,肉體和精神的痛苦,加上自己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看待這場魔難,導致走入迷惑或邪悟,用人的觀念去看待這一切。我站在法上,堅信大法,堅信師父,不卑不亢,從法理上,從法律上,從人間的正理上,和他們交流,並利用可能的機會,和其他堅定信仰的學員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經過3個月,各個房間的不少人紛紛向惡警發表嚴正聲明:聲明在高壓下和強迫洗腦時所寫的東西作廢。惡警們著急地尋找原因,不斷頻繁地調換人,10月29日將東邊(新收組)和西邊(非新收組)合併,我被惡警們認為嚴重影響其他學員而被調入二中隊(常規中隊,主要關押犯人)。

10月29日之後,我和勞教犯人一起被迫一起從事長時間的體力勞動,早上4:30起床,幹到晚上7點~9點(一天7點,第二天9點),每天12~15小時,幹的活是拉皮球即足球和排球,據說都是出口的,在中國「二勞」場所所幹的活大都是手工活,出口的。做足球是項非常艱苦的工作,雙手經常被針和錐子扎得鮮血淋漓,手指被線勒得開裂,一段時間下來,雙手指頭變形,老繭很厚。每天睡覺在9點半~10點,累的躺下就睡著了,第二天起來時,腰背痛的翻不動身,隊長對拉不出球的犯人拳打腳踢,用木板打得屁股發裂,隊長公開講:這裏就是地獄。對曾犯了錯的犯人不做甚麼思想轉化工作,也是法西斯般地以暴制暴,很多犯人對人生的期望就是只要能活著出去就滿足了。在那裏,每天有三、四個犯人看著我,有一名惡人每天記錄我的一言一行,並定期向惡警彙報邀功。我憑著對大法的堅定,正念正行,利用一切有利的機會給隊長和周圍的犯人講真相,教人向善。很多隊長和犯人都逐漸認識到了法輪大法的大善大忍,看清了邪惡的迫害。

2002年3月上海勞教所將所有的法輪功(男性)學員從大豐全部調到四所(青東農場,上海市郊),我和不少堅定弟子又被從其他法輪功學員處分開,安插到其它各犯人中隊,我被安在二中隊,幹的活是洗管子(產品是出口的節能燈管),每天要無償工作在10小時左右,有3名犯人監管我。

2002年5月因臨近解教時間,我又被調回四中隊(也是專管中隊),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一起,才發現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部份迷途的學員已經重新回到了大法中。由於真正背叛信仰的人少了,惡警害怕我們,就把堅定信仰和背叛信仰的分開關押,即堅定學員單獨關在一起,背叛信仰的人關在一起,並嚴禁相互之間講話交流。很多大法弟子會背不少經文,就互相教,幾乎每個大法弟子都會背《洪吟》及後期經文,每天背誦幾遍,以此方式學法,並通過上工廠車間幹活,上廁所短暫的機會,做那些背叛信仰了的人的工作,陸陸續續又有不少人寫嚴正聲明:強化洗腦作廢。在最後幾個月裏,大法弟子都在自覺自願地學法,洪法,講真相,使許多犯人明白了大法真相,同時在各方面,不配合邪惡管制,據理力爭,到後期,惡警們也認識到大部份大法弟子是不可能背叛信仰的,而且迫於我們大法弟子的聯合抗議,惡警不得不放寬政策,環境也得到有效地改善。

2002年12月底,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魔窟──上海勞教四所(青東農場),出來後,上海浦東三橋分局以種種理由不給我恢復戶口,只給了我一張三個月的臨時身份證,現在已經過期,我無法乘飛機、去銀行取款及所有與身份證有關的事,給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參與迫害的有:

上海勞教四所四大隊:顧大隊長,洪中隊長,陳(程)指導員,孫建國副中隊長(手機:13917671790)

黃浩,上海浦東新區洋涇警署
地址:上海浦東錄山路800號錄山大樓10樓,新區610成員,
電話:58990990-47157(辦),傳呼:63238238-90383;

程思奇,上海浦東高橋警署署長,地址:上海浦東高橋通園路21弄18號,
電話:58674953(直撥),總機586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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