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修大法 不貪便宜為他人著想


【明慧網2003年4月15日】我是一名法輪大法的弟子,我從97年得法那時真是和法有緣。有一同修把老師的《轉法輪》送去讓我看,我打開一頁還沒看完,就覺得我得學這個功法,晚上我就到煉功點學法煉功。在沒學法之前,我的身體是有病的,頭痛、腰痛、腿痛,抽煙、喝酒、賭錢,在社會上總是爭爭鬥鬥的,吃不好,睡不好,搞得一身病。

修煉法輪功以後,在法中有初步的認識,然後回到家把供的那些不好的東西全燒了,從此以後我堅定地走上一條修煉的路。一個星期以後的一天渾身痛,腿痛。我當時悟到這是老師在給我淨化身體的,當時我橫下心來說:就是腿痛折了我也修,第二天不那麼痛。過一段時間以後,不論是走路還是幹活都是一身輕,從沒有疲勞感。家庭也和睦了,妻子兒女都支持我,親朋好友也都支持我。我無論做甚麼事都以法來要求自己,我在外砌磚有一次開工資給我多五百元,我當時就悟到,我是大法弟子,不能多要別人的一分錢。我和發工資的一說,給我多開五百元,再還給你,他愣了一下說,謝謝你,我說你謝李老師的高德大法吧!他說對。

自從江氏集團公然叫囂阻止煉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來說就像天塌地陷一般的沉重。江集團燒書,沒收講法帶、煉功帶,做出一些傷天害理的損事,慘無人道的迫害。妻子兒女、親朋好友都說別煉了,讓派出所抓去怎麼辦。我說只要有這口氣,我就修煉。

後來看到老師的新經文《心自明》、《路》等幾篇經文後,我決定進京證實大法。然後,我和同修一起來到天安門前,和同修一起舉著條幅,高喊:法輪大法好!幾分鐘後,我從天安門往裏走,有5、6百米遠了,回頭一看有兩名女同修打出條幅還沒等說法輪大法好,就被警察拽住。這時我又往回跑,口裏喊著「法輪大法好」,可是沒到跟前,她們被惡警抓上車。我等了幾個小時,後來就回來了。

從此以後,我更加堅定地走在了正法修煉的道路上。是李老師以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為標準教導我修煉,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使我知道人生道路的根本。2000年我正騎自行車從大橋路過,一直往前走,從右面過來一微型車在轉彎時沒打轉向燈。我以為它不能轉彎,我就繼續往前騎,它一個左轉彎就把我和車一起撞翻在地。按交通規則他是違章的,我從地上爬起來之後,第一念想到的是,我是煉功人,然後我走兩步,對著那司機說:沒事,你走吧。就這樣車走了,然後我到工地,項目經理和工長都說,你這是怎麼了?我說我在路上被車撞的。他說車呢?我說走了,他們說給你多少錢呢?我說我是學法輪大法的,沒有要錢。然後工長說,他最低也得給你兩千元錢做賠償。旁邊一個人過來說最少也得要五千元錢,工長接著說,好人不一定有好報啊,你怎麼能讓他走呢?雖然我沒有回答,但我的心裏想的是: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為別人著想的人,就應該這樣做。

我文化有限,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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