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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對我們的野蠻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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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5日】2000年5月,我因堅修法輪大法,在家時被派出所非法抓至拘留所,惡警非法抄家時搜走手抄《轉法輪》和一些煉功照片,非法沒收我們夫婦的身份證。家裏只剩一個十二歲的女兒無人照管。愛人被關押18天,我被關押30天,被敲詐所謂「生活費」80元。

2000年6月,我進京在天安門拉橫幅「法輪大法好」,被抓至前門派出所,被警察打耳光,按在地上踩,其他同修也被拳打腳踢,腳踩。當晚被押送體育場,強迫在露天壩裏坐了兩天兩夜,白天曝曬。在那裏看到很多大法弟子被拳打腳踢。後被押送至西城區看守所,強迫在壩子裏脫光衣服搜身,強行灌食,惡言威脅,被敲詐所謂「被蓋費」120元,4天後被押送駐京辦。在那裏,我們20多人被關在不足10平方米的沒有窗戶的小屋裏,不論男女老少,都被迫坐在地上兩天兩夜。當時氣溫高達42攝氏度,還被迫在烈日下面壁十幾個小時,不准動,不准上廁所,喝水。又被強迫脫光衣服搜身,沒搜到錢就被警察拳打腳踢,惡言辱罵。我僅有的28元也被搜去。然後被押送回本市,被惡言威脅,送到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其間被打耳光,敲詐所謂「車費」360元。後被轉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因絕食絕水11天後釋放。其間被管教毆打,將雙手背銬著用繩子吊在水泥柱上暴曬,背銬6天6夜,晚上睡地上,並被敲詐所謂「生活費」240元。

2000年9月,我正在公路上走,就被派出所非法綁架至市看守所關押,因一直絕水絕食,11天後被放。其間被惡言辱罵,狠勁打耳光,用皮帶抽臉,強行搜身。

2000年9月,派出所還到我女兒學校去威脅她,找她學校的校長,老師,要逼她說不煉,不然不讓她上學。學校看到我女兒平時在校表現很好,就沒配合這幫邪惡之徒。

2000年12月,市公安局一科科長張某帶人到我家,將我強行綁架,並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

在勞教所五中隊,被惡言威脅,強行按手印,捆在樹上暴打,致使我神智不清,頭腦發木,全身抽動後失去記憶,於2001年保外就醫。

回家後,我一看師父的經文,頭腦一下完全清楚,身體恢復。

2001年11月15日,我在天安門廣場拉橫幅「法輪大法好」,被抓至前門派出所。警察用骯髒下流的語言辱罵,還對另外幾個大法弟子拳打腳踢。當晚被押送至東城區看守所關押五天。其間被強拉按手印,強迫照相,警察還用電棍狠擊一個60多歲的女大法弟子。管教叫醫生給我腿上、腳上插上電針強電我,致使我站不能站。後被轉到一看守所,兩天三夜不讓睡覺,八九個人圍著威脅,用骯髒下流的語言辱罵,用手銬將我整夜銬在椅子上,然後一直罰站,不准上廁所。我一直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後被釋放。

2000年至今,派出所經常白天、深夜來家騷擾。2001年有一次半夜把我愛人抓到鎮派出所。有一次半夜砸門,把院門鐵鏈都砸斷了。

2001年12月,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抄走所有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手抄大法書籍、師父新經文。

同時市公安局又將我綁架後被公安局一科科長非法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勞教。途中還被銬著(已四天多沒進食)。直到2002年11月才被釋放。

在勞教所九中隊,曹隊長、胡管教、楊隊長、蘭幹事等經常用骯髒下流的語言辱罵大法創始人和大法弟子,惡言威脅大法弟子;強行洗腦,每天強灌栽贓誹謗大法的書報、錄像;大法弟子的一舉一動都被嚴密監控,經常無故搜身,不准說話,有時大法弟子之間相互一笑都會被辱罵,被打,被面壁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被關在小間裏每天面壁罰站十七八個小時,不准閉眼,發現閉眼就被罵,被拳打腳踢。

2001年,毛坤絕食,被拖到醫院灌食,一個姓卿的護士兇狠地用大管子狠勁亂插,使毛坤後來不能進食,就這樣一直關在小間裏,一天面壁十幾個小時,腳手被銬著,時刻有人監視。直到2002年7月才被放回家,至今還被嚴密監控。

我絕食,被拖到醫院灌食,那個姓卿的護士用大管子亂插,致使呼吸和出氣都痛,後來用鐵片撬牙灌食,我們的牙都被撬鬆了,四五個人按在地上,頭髮被扯掉很多,每天還面壁坐軍姿十幾個小時。另一同修被關在小間,手腳都被銬在鐵門上,還時時被曹隊長和其他管教惡言辱罵,不准上廁所。

我經常被拖進辦公室,曹隊長,胡管教,楊隊長每次都用惡毒骯髒的語言辱罵我,用電棍電、打,打我耳光。當我被打得全身發抖後,就被拖到醫院灌藥,打針,強行下帳,收高價藥費,經常被迫面壁站軍姿,一站十幾個小時。

張鳳清在九中隊長期被關小間,每天面壁站軍姿十幾個小時,不准上廁所,經常挨打挨罵。

2000年,王紅霞在七中隊每天被迫站軍姿面壁十幾小時,經常被銬在樹上。被電棍電,打。後來轉到二中隊,每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活,時刻被監控。

7中隊隊長張小芳和其他管教人員,經常用骯髒下流的語言辱罵師父和大法弟子,誣陷大法弟子,惡言威脅,用電棍電,打大法弟子,長時間強迫大法弟子每晚站軍姿面壁到12點,有十幾個長期被迫站到晚上3點,不准上廁所,洗漱,洗澡。

經常將艾克秀、祝霞、何玉梅、岳永麗等環在大樹上銬上。

潘幹事,王管教和張小芳以及其他管教人員施行強制「轉化」,將大法弟子關入密室,強迫盤上腿用繩子捆上後拳打腳踢,不准睡覺,面壁站軍姿通宵,不准閉眼,發現閉眼就惡言辱罵,拳打腳踢。強迫寫所謂「思想彙報」鑽思想空子,不准上廁所、洗漱、洗澡。

2002年8月份,楠木寺氣溫在39攝氏度以上,張小芳、潘幹事、秦隊長、王姍等人派吸毒人員將祝霞、吳厚玉、李紅豔、韓傑、萬古芬等大法弟子在建築渣鋪的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一連好幾天,吳厚玉被拖十多天。那些吸毒人員輪流上,幾個人拖一個,有的拖,有的揪,有的捏,各種下流邪惡的手段都用上了,大法弟子的衣服、鞋子、皮肉全部被拖爛。祝霞的右臂部和雙膝外側的肉全部拖爛,衣服都沾在一起,還被迫每天從早上六點站到晚上12點。吳厚玉的背、腿、腳的肉被拖爛,滿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塊,黑一塊,還每天被迫面壁到次日凌晨3點。白天她和祝霞一起被迫在太陽下暴曬,不准她們喝水,上廁所。

何玉梅還被幾個叛徒踩到地上跪著,被她們用髒毛巾狠勁勒住嘴,下巴和脖子都被勒得發紫,還被強迫在太陽下暴曬,每天不准上廁所,面壁站到晚上3點。

60多歲的譚金會,李安英被關在密室裏被拳打腳踢,每天面壁罰站到晚上3點,被折磨的站立不穩後,被拖到醫院打針灌藥。

60多歲的何秀珍被折磨得神智恍惚,不能站立,被拖到醫院強行輸液。

50多歲的楊華蓮被張小芳和「民管會」的五六個人打得全身發紫,滿臉浮腫,被銬上後用繩子捆在底樓密室,樓上都聽到她整晚傳來的一聲聲慘叫,第二天卻說她打幹警,那些上班的管教和吸毒人員又去用電棍打,拳打腳踢,惡言辱罵。被關在密室裏罰站,不准喝水,上廁所,每天站到晚上3點。兩個月後,還將她的頭按在廁所裏往水桶裏淹。

朱會群,李芬玉,沈君,鄧澤英,還有一些不知名的大法弟子長期被關在密室裏,用繩子捆上拳打腳踢,面壁站到次日凌晨兩三點鐘。不准上廁所。11月份還將鄧澤英衣服脫下,不讓她穿。

以此控訴江XX及其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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